俄藏敦煌本《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残卷缀合研究
(首发)
张炎
复旦大学中文系
摘要:《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相传为东晋西域沙门帛尸梨蜜多罗所译,为药师信仰的源头。经普查已公布的敦煌文献图版,发现该经存有338号,其中不乏本为一卷而撕裂为数号者,本文以《俄藏敦煌文献》为中心,将其中的43号缀合为6组。
关键词:敦煌文献;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残卷;缀合
《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以下简称《灌顶经》),又称《药师经》、《药师琉璃光经》、《灌顶经》,一卷。相传为东晋西域沙门帛尸梨蜜多罗所译,主要内容是讲述药师佛功德,该经被视为药师信仰的源头。有关其是否为疑伪经尚存有争论,据伍小劼《大灌顶经研究》[1](以下简称“伍文”)介绍,早期一些日本学者如小野玄妙、大村西崖、望月信亨、长部和雄、阿纯章及西方学者司马虚等人已有所怀疑该经为中国人所撰的伪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台湾学者林富士亦提出疑问,近年伍文也力证其伪。《大正藏》以“《大灌顶经》第十二卷”的流通形式将其收入第二十一册,而据伍文研究,该经极有可能是以独立的单经形式流传,笔者在缀合整理过程中也确实没有发现首尾题为“《大灌顶经》卷十二”的形式流通的卷号。伍文同时也对该经写卷定名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归纳,认为敦煌文献中所存该经皆可统一拟题作“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英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有关该经的文献整理也基本采用这一定名方式。
伍文在前贤的研究基础上统计《灌顶经》的残卷或残片有295号,笔者经对现已刊布的所有敦煌文献图版的全面调查,发现伍文所公布的《灌顶经》残卷或残片中有个别误置,如斯3276号(《佛名经》)、斯3799号(《妙法莲华经》)、斯10622号(不明)、斯10677号(该卷空白)、斯10690号(玄奘译《药师经》)、俄敦10782号(忏悔文)、敦博49号(玄奘译《药师经》)、北大D68号(玄奘译《药师经》)、北大D69号(玄奘译《药师经》)[2]等9号,应予以剔除,实得286号,此次新增52号,总计338号[3],包括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藏108号,中国国家图书馆藏107号,英国国家图书馆藏98号,法国国家图书馆藏7号,甘肃敦煌研究院藏4号,敦煌莫高窟北区石窟出土4号,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3号,《浙藏敦煌文献》2号,日本杏雨书屋藏《敦煌秘笈》1号,《台东区立书道博物馆所藏中村不折旧藏禹域墨书集成》1号,《上海图书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1号,台湾图书馆藏《敦煌卷子》1号,天津市图书馆藏1号。其中仅斯2494号、北敦15059号首尾完整,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残损,其中不乏本为同一写卷而撕裂为数号者。本文以《俄藏敦煌文献》为中心,主要通过内容接续、残字契合、行款格式相同、书风字迹近似等方面进行进行比较分析,将其中43号缀合为6组。以下按各组缀合后写本的先后顺序依次加以讨论。国图藏以及英藏敦煌文献所收该经残卷可缀合的数量较多,将另行撰文讨论。
一、俄敦2651号+斯10217号[4]
(1)俄敦2651号,见《俄藏》9/317B[5]。残片。如图1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首3行及尾行上下残。存8行,行约1-8字。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拟题为“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
(2)斯10217号,见IDP彩版。残片。如图1下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残。首行上下残。存7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伍文第154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按:上揭二号内容前后相承,当可缀合。缀合后如图1所示,俄敦2651号首3行与斯10217号首3行上下相接,前者第2行底端的“開”字右侧钩笔末梢存留后者第2行顶端,二号拼合,该字可成完璧。二号内容上下左右相续,俄敦2651号第3行底端的“智”与斯10217号顶端的“慧广大”相连成句,文意畅通。又后者第4行底端的“悉令饱满”与前者第5行顶端的“无饥渴想”先后相承,语意连贯。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无”字),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妙)(色)广(大)□□□□(功德巍巍)”[6],讫“□□(明照)(世界行者)□□(见道)”。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21/532C7-532C14[7]。
图1:俄敦2651号+斯10217号缀合图
二、俄敦10780号+俄敦11981号+俄敦10781号2
(1)俄敦10780号,见《俄藏》15/45B。残片。如图2右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存22行,行约1-9字。首2行上下残。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并称该号可与俄敦10781号缀合。
(2)俄敦11981号,见《俄藏》16/15A。残片。如图2右下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下残。存12行,行约3-4字。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3)俄敦10781号2,见《俄藏》15/46A。俄敦10781号有2残片,今指左侧残片。如图2左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存9行,行约8-9字。首尾行仅存笔画残泐。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并称该号可与俄敦10780号缀合。
按:伍文称俄敦10780号+俄敦10781号+俄敦10782号,俄敦10782号与前二号字迹相异,且为忏悔文,不属同经,无法缀合,且俄敦10781号存有2残片,今谓左侧残片可与俄敦10780号缀合,右侧残片不可直接缀合。缀合后如图2所示,俄敦10780号第9行、第13行与俄敦11981号第5行、第8行的残字上下拼合,原本分属二号的“尊”、“拔”二字复合为一,“拔”字略有残损。俄敦10780号与俄敦10781号2左右衔接,衔接处分属二号的“珎”字复合为一,拼合后略有残损。又三号内容前后相续,俄敦10780号第16行“宁自割身肉而噉”与俄敦11981号末行顶端“食”连言。俄敦10780号末行下部可拟补“欢喜即发无上正真”8字,俄敦10781号2首行“□(道)意”二字恰可与之左右相接。且三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三号皆有的“説”、“佛”字),可资参证。三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是为十)二□□□□(微妙上愿)”,讫“□□□□□□□□(无不欢喜念欲舍家)(行作沙门者)□(也)”。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21/533A13-533B13。
图2:俄敦10780号+俄敦11981号+俄敦10781号2缀合图
三、俄敦5971号组E…俄敦5971号组C +俄敦5971号组H…俄敦5971号组F…俄敦5971号组B+俄敦5971号组A…俄敦5971号组G+俄敦5929号+俄敦5971号组D+俄敦913号+北敦11514号+北敦8944号+北敦11515号+北敦8943号+北敦11517号+北敦12091号+北敦12143号+北敦12151号+北敦12152号+北敦11115号+北敦11535号+北敦11516号+北敦11528号+北敦11527号+北敦12213号
(1)俄敦5971号组E[8],见《俄藏》12/301B。该组由八个残片组成,今以“俄敦5971号组”A-H形式按顺序标示从右而左的残片。此号指的是该组第6个残片。如图3-1右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残损严重。存11行,行约2-13字。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2)俄敦5971号组C,见《俄藏》12/300B。此号指的是该组第3个残片。如图3-1右部所示,首尾均残。存11行,行约2-16字。首3行上残,尾4行下残。第5-7行上下残。首尾行均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3)俄敦5971号组H,见《俄藏》12/302A。此号指的是该组第8个残片。如图3-1右上部所示,首尾均残。存2行。仅存3字残画。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4)俄敦5971号组F,见《俄藏》12/302A。此号指的是该组第6个残片。如图3-1右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残。存4行,行约1-7字。尾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5)俄敦5971号组B,见《俄藏》12/300B。此号指的是该组第2个残片。如图3-1左部所示,首尾均残。存10行,行约3-18字。首3行及倒数第2-3行上残。倒数第4-5行上下残。首尾行均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6)俄敦5971号组A,见《俄藏》12/300B。此号指的是该组第1个残片。如图3-1左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存4行,行约4-5字。尾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7)俄敦5971号组G,见《俄藏》12/302A。此处指的是第7个残片。残片。首尾均残。存14行,行约4-17字。首部如图3-1左部所示,尾部如图3-2所示,首3行及尾4行上残。首尾行均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8)俄敦5929号,见《俄藏》12/279A。残片。如图3-2右部所示,首尾均残。存13行,行约5-17字。首3行及尾3行上残。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9)俄敦5971号组D,见《俄藏》12/301A。此处指的是该组第4个残片。如图3-2中部所示,首尾均残。存25行,行约1-17字。首3行、第9-16行及尾4行上残字数不等。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10)俄敦913号,见《俄藏》7/196B。残片。首尾均残。存11行,行约5-17字。首部如图3-2左部所示,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拟题为“佛说灌顶经卷十二”。
(11)北敦11514号(L1643),见《国图》109/247B。小残片。如图3-3右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1纸,存6行,行约4-12字。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卷为6世纪南北朝写本,隶楷。
(12)北敦8944号(有65),见《国图》104/269A。残片。如图3-3右部所示,首尾均残。1纸,存10行,行约5-17字。首行及尾3行上残。尾行仅存笔画残泐。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楷书。尾部可与北敦8943号缀合。
(13)北敦11515号(L1644),见《国图》109/248A。小残片。如图3-3左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2纸,存6行,行约1-13字。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6世纪南北朝写本,隶楷。
(14)北敦8943号(有64),见《国图》104/268B。小残片。如图3-3左部所示,首尾均残。1纸,存11行,行约2-17字。首3行及尾2行上残。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楷书。首部可与北敦8944号缀合。
(15)北敦11517号(L1646),见《国图》109/249A。小残片。首部如图3-3左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1纸,存7行,行约2-10字。首尾仅存笔画残泐。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卷为6世纪南北朝写本,隶楷。
(16)北敦12091号(L2220),见《国图》110/247A。小残片。首尾均残。通卷下残。1纸,存6行,行约2-14字,首部如图3-3左部所示,首行仅存笔画残泐。尾部如图3-4右部所示,尾2行上残。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楷书。
(17)北敦12143号,见《国图》110/275B。小残片。首尾均残。通卷上下残。如图3-4右中部所示。1纸,存3行。首尾行均仅存笔画残泐。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楷书,并称首部可与12151号缀合。
(18)北敦12151号(L2280),见《国图》110/279B。残片。如图3-4右上部所示,首尾均残。1纸,存11行,行约4-17字。尾行仅存笔画残泐。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楷书,并称尾部可与北敦12152号、北敦12143号缀合。
(19)北敦12152号(L2281),见《国图》110/280A。小残片。如图3-4右部所示,首尾均残。2纸,存10行,行约1-17字。首行及尾3行上残。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楷书,并称首部可与北敦12151号缀合。
(20)北敦11115号(L1244),见《国图》109/24A。残片。如图3-4中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1纸,存6行,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楷书。
(21)北敦11535号(L1664),见《国图》109/259A。残片。如图3-4中部所示,首尾均残。1纸,存10行,行约6-17字。首2行及尾3行上残。首尾行均仅存笔画残泐。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6世纪南北朝写本,隶楷,并称尾部可与北敦11528号缀合。
(22)北敦11516号(L1645),见《国图》109/248B。小残片。如图3-4左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1纸,存6行,行约6-12字。首尾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卷为6世纪南北朝写本,隶楷,并称该卷首可与北敦11528号缀合,尾可与北敦11527号缀合。
(23)北敦11528号(L1657),见《国图》109/255A。小残片。如图3-4左部所示,首尾均残。1纸,存11行,行约4-17字。首3行及尾4行上残。首行仅存笔画残泐。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6世纪南北朝写本,隶楷,并称首部可与北敦11535号缀合,尾部可与北敦11516号、北敦11527号缀合。
(24)北敦11527号(L1656),见《国图》109/254B。小残片。如图3-4左部所示,首尾均残。1纸,存10行,行约4-17字。有乌丝栏。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6世纪南北朝写本,隶楷,并称首部可与北敦11516号缀合,尾部可与北敦11528号缀合。
(25)北敦12213号(L2342),见《国图》110/329A。小残片。首尾均残。首部如图3-4左部所示,首3行及第8-13行上残。1纸,存17行,行约3-17字。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灌顶章句拔除过罪过度生死得度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楷书。
按:《国图》叙录指出北敦8944号+北敦8943号、北敦12151号+北敦12152号+北敦12143号、北敦11535号+北敦11528号+北敦11516号+北敦11527号,这三组可以确定同属一卷,但是《国图》叙录所指出的缀合次序略有不妥。如叙录称北敦12143号首部与北敦12151号缀合,当误,应系尾部可与北敦12151号缀合。再如叙录称北敦11516号首部可与北敦11528号缀合,尾部与北敦11527号缀合,亦误,前后缀合位置定位有失。叙录又于北敦11528条称其尾部可与北敦11527号缀合,而在北敦11527号条又称该号尾部可与北敦11528号缀合,自相矛盾,略有舛失。但称其原为一卷,可谓目光如炬。
今谓其余的十六号亦可与此九号缀合,缀合后如图3-1所示,比勘完整文本,俄敦5971号组E与俄敦5971号组C遥缀,中间约缺6行。俄敦5971号组C与俄敦5971号组H上下相接,后者第5-6行上部顶端小块残损形成一个凹槽,前者恰好系后者此2行的顶端文字。前者第2行“(无复)□□(忧苦)”与后者第6行“(苦患)难者也”相连成句,文意畅通。俄敦5971号组C与俄敦5971号组F上下相接,前者倒数第3行底端“长”字下部笔画残损,而后者第3行顶端恰好存留该字下部笔画末梢,二号拼合,该字捺笔仍有残缺。二号内容左右相续,后者第2行“□□□□(本所修集)(无)量行愿功德如是”与前者第3行顶端的“文殊师利从坐而起”先后相承。俄敦5971号组F与俄敦5971号组B遥缀,中间大约缺5行。俄敦5971号组B尾4行与俄敦5971号组A上下相接,后者首行底端的“药师琉”与前者倒数第4行顶端的“璃光如(来)”合成一个佛经专名“药师琉璃光如来”。“俄敦5971号组”B与“俄敦5971号组”G遥缀,中间约缺4行。
如图3-2所示,俄敦5971号组G末行底端与俄敦5929号首行底端左右相接,原本分属二号的“怨”字复合为一,仍略有残损。俄敦5929号与俄敦5971号组D左右相接,后者首行上部可拟补“殃不请耳佛告文殊若男子女人”与前者倒数第2行底端的“横病之厄无不”之间仍缺“除愈唯宿”4字,此4字当存留前者末行上端,因其上部残损而不得见。又二号字迹近似(参表1),可资比勘。俄敦5971号组D末行与俄敦913号首行左右相接,二号底端的“聞”、“我”二字复合为一,“我”右侧撇画仍有残缺。二号内容左右相续,二号底端拼合而成的“闻我”与俄敦913号首行上部所拟补的“说是药师”及该号首行顶端的“琉璃光佛至真等正觉”连成一语意完整的短句。
如图3-3所示,俄敦913号倒数第3、4行与北敦11514号第2、3行上下相接,断痕密合无间,原本分属二号的残字从右而左、自上而下复合为“身”、“命得”三字。 二号内容左右相续,前者倒数第3行底端的“药师”与后者第3行顶端的“琉璃光佛”合成佛经专名“药师琉璃光佛”。北敦11514号末行与北敦8944号左右衔接,断裂处原本分属二号的“語時阿”得成完璧。北敦8944号与北敦8943号上部恰好可由北敦11515号填充,凹凸处及栏线均密合无间,北敦8944号第4行顶端及尾3行的顶端、北敦8943号首3行的顶端均与北敦11515号左右衔接,衔接处的残字自上而下、从右而左复合为“不信至真”、“經”、“開”、“結”、“復憂患”、“光佛本”诸字。三号内容上下左右相续,北敦11515号第4行底端的“明解人疑”及三号拼合而成的“结”字与北敦8943号首行“去人重”、北敦11515号第5行顶端的“罪”连成一个语意完整的一句“明解人疑结去人重罪”。北敦8943号与北敦11517号、北敦12091号左右相接,北敦8943号与北敦12091号中间恰可由北敦1517号填补完整。三号缀合后,北敦11517号的残字除“少聞”二字因北敦8943号倒数第3、4行的残洞难成其全,余残字均可成完字,如“巍难可度”、“佛”、“貴重”、“尊佛說是藥師”、“量功德”、“佛答”等字。三号内容上下左右相续,北敦11517号第3行底端的“应生信敬贵”与北敦8943号末行顶端的“重之心”相连成句,文意畅通。北敦11517号第5行与北敦12091号首行拼合而成的“药师”与后者该行“琉璃光”及其第2行顶端的“如来”合成佛经专名“药师琉璃光如来”。
如图3-4所示,北敦12091号与北敦12151号左右相接,二号拼合后,中间形成一个小残洞,令人称奇的是基本可由北敦12143号这块小残片填充,因北敦12091号卷面细碎残洞颇夥,三号衔接处的个别残字难以缀合完整,如“若”、“竹”、“道”、“意”四字,但断裂处的不少残画可拼合成整字,如“師利”、“有”、“持讀誦”、“義已發”九字。北敦12152号与北敦11115号、北敦11535号左右衔接,前后二号缀接时所形成的凹槽也是基本可由北敦11115号所填充完整。三号衔接处的残字自上而下、从右而左复合为“難汝”、“亦”、“訶衍心莫以”、“日”、“三”、“起時”、“發心念此琉璃光”、“本”诸字,其中“莫以”二字仍有残损。三号内容上下左右衔接,北敦11115号第4行底端的“若三”与北敦12152号、北敦11535号拼合而成的“灾起时”及前者末行顶端的“中有天人”相连成句,文意连贯。
北敦11535号与北敦11528号中间缺失可由北敦11516号补足,三号衔接处的残字“獄餓鬼畜”、“救”、“今”、“方十恆河沙世界”、“藥師琉”得成完璧。北敦11527号末行与北敦12213号首行左右相接,原本分属二号的“信”、“誨”二字复合为一,其中“信”字右上部笔画仍残缺。二号底端所拼合成“□□□□(见佛闻法)(信)受(教)诲”与北敦12213号首行“□□□(从是福)(报)至无上道”前后相承,文意贯连。
又此二十五号凡是上下两端衔接处,皆可见波浪形水渍印记对接,并可拼合成形。甚至衔接处上下两端及中间栏线亦皆可对接,可资比勘。且此二十五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可资参证。在这二十五号残片中,不少可以恰如其分地衔接,如上文指出北敦11517号、北敦12143号、北敦12151号、北敦11115号、北敦11516号皆可在二号残片中间填补完全,这说明这些残片极大可能是自然脱落,而非人为撕裂。二十五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日月之神南斗)(北辰)□□□(诸鬼神)”,讫“(为作恐动寒热言语)妄发祸福”。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21/533B24-535C12。
《国图》叙录称北敦11514、11515、11516、11517、11528、11535号为6世纪南北朝写本,北敦8943、8944号为7-8世纪唐写本,北敦12091、12151、12152、11115、12213号为8世纪唐写本,北敦12143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今既原为一卷,则此判断显然不妥,宜再斟酌。又称北敦11514、11515、11516、11517、11527、11528、11535号所用字体为隶楷,其余《国图》藏写卷为楷书,显然亦当作出修正,从缀合后写本看,定为楷书,庶几近是。
图3-1:俄敦5971号组E…俄敦5971号组C +俄敦5971号组H…俄敦5971号组F…俄敦5971号组B+俄敦5971号组A…俄敦5971号组G(局部)缀合图
图3-2:俄敦5971号组G(局部)+俄敦5929号+“俄敦5971号组”D+俄敦913号(局部)缀合图
图3-3:俄敦913号(局部)+北敦11514号+北敦8944号+北敦11515号+北敦8943号+北敦11517号+北敦12091号(局部)缀合图
图3-4:北敦12091号(局部)+北敦12143号+北敦12151号+北敦12152号+北敦11115号+北敦11535号+北敦11516号+北敦11528号+北敦11527号+北敦12213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
藥師琉璃 |
説 |
佛 |
俄敦59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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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敦5971号组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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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俄敦5929号与俄敦5971号组D用字比较表
四、斯8795号…斯8797号+斯8796号…斯8794号…俄敦10783号+俄敦5132号…“俄敦2016号+俄敦2034号+俄敦2294号+俄敦3724号”A
(1)斯8795号,见IDP彩版。残片。如图4右部所示,首尾均残。存6行,行约7-16字。首尾行均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伍文第154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2)斯8797号,见IDP彩版。残片。如图4右部所示,首尾均残。存6行,行约3-16字。首2行上残,尾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伍文第154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3)斯8796号,见IDP彩版。残片。如图4右部所示,首尾均残。存5行,行约5-16字。第2行及尾行上残。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伍文第154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4)斯8794号,见IDP彩版。残片。如图4中部所示,首尾均残。存6行,行约2-16字。首2行及尾2行上残。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伍文第154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5)俄敦10783号,见《俄藏》15/46B。残片。如图4左部所示,首尾均残。存6行,行约2-16字。首3行及尾2行上残。首行上下残,尾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
(6)俄敦5132号,见《俄藏》12/26B。残片。如图4左部所示,首尾均残。存6行,行约2-16字。首行上下残。第2行及倒数第2行上残。尾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7)“俄敦2016号+俄敦2034号+俄敦2294号+俄敦3724号”A,见《俄藏》9/6A。此组由三个残片组成,《俄藏》整理者将四号判为一卷,因不能直接缀合,并置一处,今分别以A、B、C依次序标识残片。此处指的是第一个残片。如图4左部所示,首尾均残。存10行,行约6-16字。首2行及第4-6行、8行上残。尾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拟题为“佛说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卷第十二”。
按:上揭七号内容前后相承,当可缀合。比勘完整文本,斯8795号与斯8797号遥缀,中间恰好缺一行。斯8797号尾行与斯8796号首行均仅存笔画残泐,据每行16字的行款规格推算,斯8797号尾行可拟补“生人间当为帝王家作子或于豪姓长者”16字,斯8796号首行可拟补“居士富贵家生皆当端正聪明智慧高才”16字,二者正可相连成句,不缺一行。斯8796号与斯8794号遥缀,中间大约缺一行。斯8794号与俄敦10783号之间大约缺12行。俄敦10783号与俄敦5132号左右相接,据《大正藏》本经文,自前者倒数第二行底端“弥勒”之后至俄敦5132号首行底端的“(鸣)”可复原“者亦应礼敬琉璃光佛若欲远诸邪道亦应礼敬琉璃光佛若夜恶梦鸟鸣”2行29字,依每行行约16字的规格推算, 二号之间当不缺行。俄敦5132号与“俄敦2016号+俄敦2034号+俄敦2294号+俄敦3724号”A遥缀,约缺12行。又七号残片皆有类似火烧的不规则齿状边缘,可资比勘。且七号行款格式相同(天头等高、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6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瑠璃光佛”四字),可资参证。七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或昼夜精勤一)□(心)”,讫“不信有□□□□(十方诸佛)”。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21/533B29-534B23。
图4:斯8795号…斯8797号+斯8796号…斯8794号…俄敦10783号+俄敦5132号…“俄敦2016号+俄敦2034号+俄敦2294号+俄敦3724号”A
五、俄敦2524号+俄敦16248号
(1)俄敦2524号,见《俄藏》9/244A。残片。如图5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下残。存19行,行约2-15字。尾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拟题为“灌顶经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
(2)俄敦16248号,见《俄藏》16/289A。小残片。如图5右下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下残。存4行,行约1-4字。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
按:后一号未定名,亦为《灌顶经》残片。二号内容前后相承,当可缀合。缀合后如图5 所示,俄敦2524号与俄敦16248号上下衔接,原本分属二号的残字“堕”得成完璧。又二号内容上下连续,俄敦2524号第二行“□□(不信)有本师释迦文佛不信人”与俄敦16248号第2行“死神明更生”相连成句,不缺一字。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明”字),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不信有)十住(菩萨)”,讫“世间(《大正藏》本作“其世间”)人虽有(眼耳鼻舌)□□(身意)”。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21/534B22-534C15。
图5:俄敦2524号+俄敦16248号缀合图
六、俄敦8981号+“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C+俄敦3267B号+“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B
(1)俄敦8981号,见《俄藏》14/111A。残片。如图6右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下残。存3行,行约2-5字。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
(2)“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C,见《俄藏》10/306A。该组由三个残片组成,分别用A、B、C按次序标识残片,此处是指第三个残片。如图6右下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残。存15行,行约3-13字。首3行及尾2行上下残。尾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拟题为“佛说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卷第十二”。
(3)俄敦3276B号,见《俄藏》10/249B。残片。如图6左上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下残。存6行,行约4字。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末行仅存“巍”字笔画末梢。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拟题为“佛说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卷第十二”。伍文第155页列出此号属“灌顶经”残片。
(4)“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B,见《俄藏》10/305B。此处是指该组第二个残片。如图6左下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残。存7行,行约3-11字。首2行及尾2行上下残。首尾行均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拟题为“佛说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卷第十二”。
按:前一号未定名,亦为《灌顶经》残片。且四号内容前后相承,当可缀合。缀合后如图6所示,俄敦8981号首2行与“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C倒数第3-4行上下相接,断痕密合无间,后者倒数第3行顶端的“无”字上端横笔左侧末梢撕裂在前者第2行底端,二号拼合,可得其全。俄敦3267号尾行与“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B左右相接,前者末行存留后者“巍”字钩画末梢,二号拼合,得成完璧。四号内容上下左右相续,俄敦8981号首行底端的“病(除人)”与“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C倒数第4行顶端的“阴冥使覩光”相连成句,语意贯通。俄敦3267号倒数第2行“□(我)(造)次闻说”与“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B首行“(是药)□□□□□□□□(师瑠璃光极大尊贵)”上下相连,语意完整。比勘完整文本,“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C末行“□□□□(而汝內心)(狐疑不)□□□(信我言)”与俄敦3276B号首行“□□□□(佛言阿难)(汝口为言)□(善)”前后相接,不缺一字。又二号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説”、“佛”、“以”三字),可资比勘。且四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可资参证。四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聪明智)(慧寿命得)□(长)”,讫“(世)尊佛说(是药师)□□□□□□□□□(琉璃光如来无量功德)”。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21/534C9-535A3。
图6:俄敦8981号+“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C+俄敦3276B号+“俄敦3464号+俄3551号+俄敦3559号”B缀合图
以上我们通过内容接续、残字契合、行款相同、书风字迹近似等不同角度的比较分析,将43号《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残卷或残片缀合为6组。通过缀合,我们不仅将原本分散的残卷或残片聚合一处,使得联缀可读,同时也使得我们对写卷的断代、抄写字体等问题有了更为清晰明确的认识。比如上文所缀合的6组中,最为典型的当属第3组。北敦12091号与北敦12151号缀合后,写卷中间仍存留一个小残洞,北敦12143号竟然恰可填充,不得不叫人称绝。同时该组二十五号残片中,整理者对其断代判定不一,横跨南北朝、唐、归义军统治三个时期,此次缀合可有助于整理者更进一步对所缀残片的断代作出准确无误的判定。又如称北敦11514号-北敦11517号、北敦11527号、北敦11528号、北敦11535号所用字体为隶楷,该组其余《国图》藏残片为楷书,显亦未稳,或可定为楷书。该组的《俄藏》残片由于尚无丰富的整理信息,导致我们的认识模糊,如若通过缀合促使《国图》残片信息得到更为准确的定位,那么相应地也会加强了我们对缀合后写本中《俄藏》残片的认识。总之,“敦煌残卷的缀合是敦煌文献整理研究‘成败利钝之所关’的基础工作之一”[9]。
参考文献:
[1]日本大藏经刊行会.大正新修大藏经(简称《大正藏》)[M].影印本.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4-1996.
[2]孟列夫.俄藏敦煌汉文写卷叙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3]敦煌研究院.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0.
[4]张涌泉.敦煌写本文献学[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13.
[5]张涌泉、罗慕君.敦煌本<八阳经>残卷缀合研究[J].中华文史论丛.2014(2):239-278.
[6]张小艳.敦煌本<父母恩重经>残卷缀合研究[J].安徽大学学报.2015(3):88-97.
[7]张涌泉、朱若溪.俄藏<金光明经>残卷缀合研究[J].复旦学报.2015(6):1-20
[1]伍小劼著《<大灌顶经>研究——以<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为中心》,2010年上海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2]文中的“俄敦”指《俄藏敦煌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001年,简称《俄藏》)编号;“北敦”指《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2012,简称《国图》)敦煌写卷编号;文中的“斯”指英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敦煌文献斯坦因编号,主要据缩微胶卷、《敦煌宝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1-1986年,简称《宝藏》)、《英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陆续出版,简称《英图》)及IDP网站公布的彩色照片;“津艺”指《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敦煌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001年)敦煌写卷编号;“敦博”指《甘肃藏敦煌文献》(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年,简称《甘藏》)中所载敦煌市博物院收藏的敦煌写卷编号。“北大D”指《北京大学藏敦煌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简称《北大》)敦煌写卷编号;“津图”指天津图书馆藏敦煌写卷编号。
[3]其中英国国家图书馆藏斯13653F号、斯14072号、斯14073号、斯14074号,天津图书馆藏津图58号,敦煌莫高窟北区石窟出土四号图版未经眼,可参伍文统计数据。
[4]本文可直接缀合的卷号用“+”相接,缀合后中间仍有残缺的卷号用“…”相接。
[5]“《俄藏》9/317B”指《俄藏》第9册第317页下栏。下仿此。
[6]录文时原卷缺字用□表示,残缺不全或模糊难辨者用表示。
[7]此处表示相应文字见《大正藏》第21册第532页下栏第7行至第532页下栏第14行。A、B、C分别表示上、中、下栏。下仿此。
[8]张涌泉先生曾在《俄藏<金光明经>敦煌残卷缀合研究》一文指出《俄藏》整理者对于不能直接缀合的残片往往将其图版并置一处,将其卷号由小到大的次序排列,但因残片本身未标明卷号,故而难以准确识别残片卷号。此条俄敦5971号+俄敦5978号+俄敦5987号+俄敦5989号+俄敦5994号+俄敦5995号+俄敦5998号编为一组,亦是如此。且该组残片并非全然不可直接缀合,今略作整理,见后文所下按语。
[9]张涌泉,罗慕君.敦煌本《八阳经》残卷缀合研究[J].中华文史论丛,2014(2):277.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6年10月0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6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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