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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炎:敦煌本《法華經》殘卷綴合研究——以八卷本為中心
在 2016/10/18 22:11:14 发布

 

敦煌本《法华经》残卷缀合研究——以八卷本为中心

 

(首发)

张炎

复旦大学中文系

摘要:《妙法莲华经》,姚秦鸠摩罗什译,是大乘佛教的重要经典。该经在敦煌文献中主要有七卷本、八卷本、十卷本三种卷本,本文以八卷本为中心,通过残字契合、内容相承、行款格式相同、书风书迹近似、卷面印记拼合等角度的比较分析,将其中的38号残卷或残片缀合为17组。

关键词:敦煌文献;《妙法莲华经》;残卷;缀合

《妙法莲华经》,又称《法华经》,姚秦鸠摩罗什译,是大乘佛教的重要经典。该经在敦煌文献中主要有七卷、八卷、十卷三种卷次分类,这三种卷本的差异在于具体各卷次所含品目不同,兜木正亨《斯坦因、伯希和搜集敦煌〈法华经〉目录》[1]一文中“卷品开合对照表”列示了三种卷本分卷的差异。据调查,《法华经》在敦煌文献中存有8000余号,其中以七卷本为主,敦煌文献中有关该经的整理也基本以《大正藏》所收七卷本为参照对象,然而“很多古书的分卷在写本时代往往还不固定,如果按后世刻本生搬硬套,难免犯以今律古的错误”[2]。因而敦煌本《法华经》的整理有必要首先解决定名问题,而其中关键一步即需将该经八卷本离析出来。除了首尾题以及内部分卷差异的判定依据外,类聚缀接也是辨别该经八卷本的有效途径,本文即是针对该经八卷本进行裒辑编缀,通过残字契合、内容相承、行款格式相同、书风书迹近似、卷面印记拼合等不同角度的比较分析,将其中的38号缀合为17[3],以期辨明属于八卷本的写卷,并纠正部分写卷定名上的错误。以下按缀合后写本顺序依次加以讨论。

 

一、北敦1848+北敦2082[4]

(一)北敦1848号(秋48;北5254),见《国图》25/276A281B[5]。尾部如图1右部所示,首残尾缺。9纸,存245行,行约17字。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所为)希有[6]”,讫“供养说法者”。《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卷背有虫茧。

(二)北敦2082号(冬82;北5335),见《国图》29/193A198B。首部如图1左部所示,首尾均缺。9纸,存238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吾灭后恶世”,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四”。《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

按:上揭二号内容先后相接,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1所示,北敦1848号末行底端的“供养说法者”与北敦2082号首行顶端的“吾灭后恶世”前后衔接,不缺一字。又二号卷面上端皆有等距离残破,污渍印记近似,均呈波浪形。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天头地脚等高、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近似(比较二号皆有的“那”、“無”、“等”、“能”、“願”、“足”、“夷”字,参表1),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所为)希有”,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四”。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27B2334B22[7]

北敦1848号首残尾缺,內有品题“妙法莲华经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妙法莲华经法师品第十”,《国图》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四”。北敦2082号首缺尾全,內有品题“妙法莲华经见宝塔品第十一”及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四”,比照《大正藏》本,可知分卷不同,属八卷本,《国图》据此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四”,今既原为一卷,则北敦1848号亦可更准确地如此定名。

又《国图》叙录称北敦1848号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却又称北敦2082号为8世纪唐写本,今既原属同卷,则此判定虽无大误,然略有不妥,宜再斟酌。

2082北敦1848

1:北敦1848号(局部)+北敦2082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1848

1848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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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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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2082

2082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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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

2082

2082

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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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敦1048号与北敦2082号用字比较表

 

二、北敦1606+北敦1544+北敦1798+北敦1816

(一)北敦1606号(暑6;北5265),见《国图》23/44A47A。尾部如图2-1右部所示,首缺尾残。5纸,存140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说法人)中亦复第一”,讫“亦护□□□□□□(将来诸佛法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

(二)北敦1544号(来44;北5322),见《国图》22/204B207A5纸,存113行,行约17字。首部如图2-1左部所示,尾部如图2-2右部所示,首残尾缺。首行下残,有若干字左侧残画。所存内容起“□(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讫“当知是人未善行菩□□(萨道)”。楷书,有乌丝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

(三)北敦1798号(往98;北5339),见《国图》24/339A341B。首部如图2-2左部所示,尾部如图23右部所示,首尾均缺。4纸,存112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当知是人未善行菩)萨道”,讫“树高□□□□(五百由旬)”。《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

(四)北敦1816号(秋16;北5383),见《国图》25/43B45B。首部如图2-3左部所示,首缺尾全。4纸,存96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树高)五百由旬”,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四”。《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9世纪吐蕃统治时期写本。

按:上揭四号内容先后相接,当可缀合。缀合后如图2-1所示,北敦1606号与北敦1544号自上而下复合为“多”、“羅”、“藐”、“三”、“菩”诸字,其中“羅”字仍有残损,余皆可成完字。二号内容先后衔接,北敦1606号末行底端的“亦护”与北敦1544号第2行顶端的“将来诸佛法藏”相连成句,文意贯连。又二号衔接处下端污渍印记可对接并拼合成形,可资比勘。如图2-2所示,北敦1544号与北敦1798号内容前后相承,北敦1544号末行“当知是人未善行菩”与北敦1798号“萨道”相连成句,语意完整。如图2-3所示,北敦1798号与北敦1816号内容左右相续,北敦1798号末行底端的“树高”与北敦1816号首行顶端的“五百由旬”相连为“树高五百由旬”,文意畅通。四号卷面下端皆有粗重黑点,亦可资比勘。且四号行款格式相同(天头地脚等高、行间距相同、字体大小及字间距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相同(可比较四号皆有的“為”、“衆”、“經”、“説”、“數”、“分”、“所”字,参表2),可资参证。四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说法人)中亦复第一”,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四”,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27C1434B22

北敦1606号首缺尾残,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北敦1544号首残尾缺,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法师品第十”,北敦1798号首尾均缺,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见宝塔品第十一”,此三号《国图》均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四”。又北敦1816号首缺尾全,卷末有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四”,内容截止于“见宝塔品”,比照《大正藏》本,可知分卷不同。《国图》判定该号为八卷本,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四”。今既原属同卷,则北敦1606号、北敦1544号、北敦1798号亦可更为准确地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四”。

bd1544和1606

2-1:北敦1606号(局部)+北敦1544号(局部)缀合图

bd1798首和1544尾

2-2:北敦1544号(局部)+北敦1798号(局部)缀合图

bd1816和1798

2-3:北敦1798号(局部)+北敦1816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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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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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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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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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敦1606号、北敦1544号、北敦1798号与北敦1816号用字比较表

 

三、羽128+北敦15238

1)羽128号,见《秘笈》2/212B214。首尾均残。4纸,存86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首2行上下残,尾部如图3右部所示,尾行上残。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薄)拘罗”,讫“是故我已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2)北敦15238号(新1438),见《国图》141/29A36B。首残尾全。首部如图3左部所示,首行仅存“难”字笔画残泐。12纸,存322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阿)(难)□□□□(常乐多闻)”,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四”。《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世纪隋写本。

按:上揭二号内容先后相承,应可缀合。缀合后如图3所示,羽128号与北敦15238号左右衔接,衔接处分属二号的“雖”字得成完字。二号内容左右相续,羽128号末行底端的“阿”与北敦15238号首行顶端的“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合成完整的佛经专名。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天头地脚等高、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笔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歡”、“尊”、“數”、“願”、“衆”、“聲”字),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薄)拘罗”,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四”。相应文字见《大正藏》T9/28C437A2

128号首尾均残,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秘笈》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第四”。北敦15238号首残尾全,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法师品第十”、“妙法莲华经见宝塔品第十一”及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四”,《国图》据此分卷情形将其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四”。今既原为一卷,则羽128号亦可更准确地如此定名。

北敦15238和羽128

3:羽128号(局部)+北敦15238号(局部)缀合图

 

四、斯4112+北敦8767

(一)斯4112号,见《宝藏》34/43A50B。首尾均残。存334行,行约17字。尾部如图4右部所示,尾2行上残。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首题“妙法莲华经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讫“是则为难”。

(二)北敦8767号(让88),见《国图》104/63AB。首残尾全。2纸,存16行,行16字。首部如图4左部所示,首行仅存“令”字左侧撇画,第2行下残。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令)诸听者”,讫“妙法莲华经卷四”。《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所用纸为经黄纸。

按:上揭二号内容先后相承,断痕吻合无间,当可缀合。缀合后如图4所示,斯4112号尾2行与北敦8767号首2行左右相接,衔接处的残字“令”、“我”得成完璧。又二号内容左右相续,斯4112号尾行底端的“是则为难”与北敦8767号第3行顶端的“若人说法”先后衔接,文意畅通。且此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偈颂行行16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笔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經”、“誦”、“説”、“為”、“能”、“解”字),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首题“妙法莲华经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讫“妙法莲华经卷四”。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29B2234B22

4112号首尾均残,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妙法莲华经法师品第十”、“妙法莲华经见宝塔品第十一”,《宝藏》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四”。北敦8767号首残尾全,内有尾题“妙法莲华经卷四”,内容截止于“见宝塔品”,《国图》据此分卷情形将其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四”。今既二号可缀合为一,则斯4112号亦可更准确地如此定名。

北敦8767和斯4112

4:斯4112号(局部)+北敦8767号(局部)缀合图

 

五、北敦444+北敦805

(一)北敦444号(洪44;北5555),见《国图》7/25B26A。尾部如图5右部所示,首残尾缺。2纸,存32行,行约17字。首2行上残。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求声)(闻者)”,讫“虚空□□(诸天)”。《国图》叙录称该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五”。

(二)北敦805号(盈5;北5495),见《国图》11/256B261B。首部如图5左部所示,首缺尾全。9纸,存231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虚空)诸天”,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五”。《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

按:上揭二号内容先后相承,当可缀合。缀合后如图5所示,北敦444号末行“虚空”与北敦805号首行“诸天”贯连成“虚空诸天”。又上下两端卷面波浪形印记对接,可资比勘。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天头地脚等高、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笔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説”、“是”、“為”、“尊”、“就”、“惚”、“等”字,参表3),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求声)(闻者)”,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五”。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38B542A28

北敦444号首残尾缺,原卷无题,《国图》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五”。北敦805号首缺尾全,卷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从地踊出品第十五”及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五”,《国图》据此判定该号为八卷本,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五”。今此二号既可缀合为一,北敦444号亦可更准确地如此定名。

又《国图》叙录称北敦444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北敦805号为78世纪唐写本,今此二号缀接为一,则此判定似有不妥,宜再斟酌。

 

北敦805北敦444

5:北敦444号(局部)+北敦805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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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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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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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敦444号与北敦805号用字比较表

 

六、北敦11745+北敦3352

1)北敦11745号(L1874),见《国图》110/51B。残片。如图6右部所示,首尾均残。1纸,存9行,行约17字。尾行仅存若干字残画。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于其)众中最为上首唱导(之)师”,讫“(世)□□□□□□□(世已来常受我化)”。《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五”。

2)北敦3352号(雨52;北5582),见《国图》46/44A46B。首残尾全。6纸,存116行,行约17字。首部如图6左部所示,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易可)□(化)(度)”,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五”。《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

按:上揭二号内容先后相承,当可缀合。缀合后如图6所示,北敦11745号与北敦3352号左右相接,衔接处分属二号的残字自上而下复合为“易可”、“无有疲勞所以者何是諸衆”、“世”诸字复合为一,其中“所以者”字得成完字,余字仍有残缺。二号内容左右相续,二号底端拼合而成的“世”与北敦3352号第2行顶端的“世已未常受我化”相连成句,文意贯通。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笔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薩”、“衆”、“尊”、“等”、“佛”字),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于其)众中最为上首唱导(之)师”,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五”。相应文字见《大正藏》T9/40A2542A28

北敦11745号首尾均残,原卷无题,《国图》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五”。北敦3352号首残尾全,内有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五”,内容截止于“踊出品”,《国图》据此分卷情形将其定为八卷本,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五”。今二号既原属同卷,则北敦11745号亦可准确地如此定名。

北敦11745和北敦3352

6:北敦11745号(局部)+北敦3352号(局部)缀合图

七、北敦15265+北敦1846+北敦1916

(一)北敦15265号(新1465),见《国图》141/232A233A。首尾均残。2纸,存46行,行约17字。尾部如图7-1右部所示,尾3行下残,尾行仅存“诸子等不”右侧残画。楷书。所存内容起“□□□□(我成佛已)来”,讫“□(其)(诸子等不)□□□(失心者)(《大正藏》本作‘其诸子中不失心者’)”。《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卷面多水渍,卷面卷背有鸟粪。

(二)北敦1846号(秋46;北5598),见《国图》25/266A272B。尾部如图7-2右部所示,首残尾缺。12纸,存295行,行约17字。首部如图7-1左部所示,首3行上残。楷书。所存内容起“(色香)美味□□□□(皆悉具足)”,讫“钟声”。《国图》叙录称该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卷面有水渍,卷背有鸟粪。

(三)北敦1916号(收16;北5760),见《国图》26/313A316B。首部如图7-2左部所示,首缺尾全。6纸,存150行,行约17字。楷书。所存内容起“钟声”(大正藏本作“铃声”),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六”。《国图》叙录称该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

按:上揭三号内容先后衔接,断痕吻合无间,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7-1所示,北敦15265号尾3行与北敦1846号首3行左右相接,衔接处的残字从右而左、自上而下复合为“色香”、“除苦”、“諸子等不”诸字。二号内容上下相连,北敦15265号倒数第2行底端的“速(除)”与北敦1846号第2行顶端的“(苦)恼”相连成句,语句贯通。又二号卷面水渍印记形态近似,衔接处印记对接并可拼合成形,卷背皆有鸟粪,可资比勘。如图7-2所示,北敦1846号末行底端的“鼓声、钟声”与北敦1916号首行顶端的“钟声、笑声”(大正藏本作“铃声、笑声”)[8]前后相接,不缺一字。二号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薩”、“悉”、“象”、“解”、“微”、“戲”字,参表4)。又三号卷面上端皆有等距离半椭圆形水渍印记,卷面下端印记均呈波浪形,可资比勘。且三号行款格式相同(天头地脚等高、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书风相似,可资参证。三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我成佛已)来”,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六”。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42B2550B22

北敦1846号首残尾缺,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分别功德品第十七”、“妙法莲华经随喜功德品第十八”、“妙法莲华经法师功德品第十九”,比照《大正藏》本,可知分卷不同,《国图》判定其为八卷本,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六”。北敦1916号首缺尾全,内有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六”,内容截止于法师功德品,《国图》据此分卷情形将其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六”。北敦15265号原卷无题,《国图》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五”,今既原属同卷,则北敦15265号拟题不妥,当据之改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六”。

又《国图》叙录称北敦15265号为8世纪唐写本,却又称北敦1846号、北敦1916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似有不妥,可统一判定。

15265缀合图

7-1:北敦15265号(局部)+北敦1846号(局部)缀合图

北敦1916首北敦1846

7-2:北敦1846号(局部)+北敦1916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1846

18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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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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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1916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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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狗截图2016080714472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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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2

4:北敦1846号与北敦1916号用字比较表

 

八、北敦10970+4987

(一)北敦10970号(L1099),见《国图》108/258B。残片。如图8右部所示,首残尾缺。1纸,存7行,行约317字。首行上下残,第23行下残16字。楷书,有乌丝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原卷无题,《国图》拟题“妙法莲华经卷五”。

(二)斯4987号,见《宝藏》39/225A236A。首部如图8左部所示,首缺尾全,存466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

按:上揭二号内容先后相连,应可缀合。缀合后如图8所示,北敦10970号末行底端的“今犹未”与斯4987号首行顶端的“尽”相连成句,文意贯连。又此二号上端栏线接合无间,衔接处污渍印记亦可拼合成形,可资比勘。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约17字、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所”、“我”、“緣”、“説”、“界”、“佛”字,参表5),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亦无在世及)(灭度者)”,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六”。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42C1450B22

4987号首缺尾全,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分别功德品第十七”、“妙法莲华经随喜功德品第十八”,及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六”,《宝藏》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第六”。比照《大正藏》本,可知此卷为八卷本,该号可更为准确地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第六”。北敦10970号首残尾缺,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五”,今既此二号缀合为一,则《国图》定名有误,当据之改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六”。

北敦10970缀合图

8:北敦10970+4987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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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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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敦10970号与斯4987号用字比较表

 

九、北敦4547+北敦4468

(一)北敦4547号(岗47;北5615),见《国图》61/127A130。尾部如图9右部所示,首尾均缺。5纸,存134行,行约17字。所存内容起“得入无上道”,讫“风动出妙音”。楷书,有乌丝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所用纸为经黄纸。

(二)北敦4468号(崑68;北5633),见《国图》60/214B219A。首部如图9左部所示,首尾均缺。7纸,存196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又于无量劫”,讫“先得此鼻相”。《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所用纸为经黄打纸,背有古代裱补,有刮改。

按:上揭二号内容前后相承,上下栏线对接,当可缀合。缀合后如图9所示,北敦4547号末行底端的“风动出妙音”与北敦4468号首行顶端的“又于无量劫”先后衔接,语句贯通。又此二号行款格式相同(天头地脚等高、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觀”、“尊”、“處”、“解”、“緣”、“衆”、“義”字,参表6),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得入无上道”,讫“先得此鼻相”。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44A449B14

北敦4547号首尾均缺,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分别功德品第十七”,《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五”。北敦4468号首尾均缺,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随(喜)功德品第十八”、“妙法莲华经法师功德品第十九”,所属“分别功德品”经文后并无分卷,《国图》已据此分卷情形将该号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六”。今既此二号缀合为一,则北敦4547号亦当据之改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六”。

又《国图》叙录对北敦4547号、北敦4468号抄写用纸判定不一,一为经黄打纸,一为经黄纸,今既原为一卷,理当统一判定。

北敦4547北敦4468

9:北敦4547号(局部)+北敦4468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4547

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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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7

4547

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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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7-2

北敦4468

4468

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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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8

4468-2

6:北敦4547号与北敦4468号用字比较表

 

十、北敦1845+北敦1875

(一)北敦1845号(秋45;北5626),见《国图》25/260A265A。尾部如图10右部所示,首尾均缺。8纸,存223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复有八世界”,讫“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国图》叙录称该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有行间校加字,有倒乙,卷面多霉斑。

(二)北敦1875号(秋75;北5761),见《国图》26/80A83A。首部如图10左部所示,首缺尾全。6纸,存148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六”。《国图》称该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

按:上揭二号内容前后相承,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10所示,北敦1845号末行底端的“欲重宣”与北敦1875号首行顶端的“此义”先后衔接,贯连成句。又二号下端污渍印记拼合成形,若将北敦1875号上端卷曲处抚平,上端污渍印记当亦可对接。细勘二号卷面下端衔接处,均多霉斑,可资比勘。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相同(比较二号皆有的“説”、“解”、“能”、“為”、“衆”、“勝”、“處”字,参表7),可资参证。《国图》叙录已指出二号为八卷本,今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复有八世界”,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六”。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44B2850B22

北敦1875首北敦1845

10:北敦1845号(局部)+北敦1875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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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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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1875

1875

1875

1875

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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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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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敦1845号与北敦1875号用字比较表

 

十一、北敦3861+北敦4247+北敦4131

(一)北敦3861号(金61;北5788),见《国图》53/230B235A。尾部如图11-1右部所示,首尾均残。7纸,存186行,行约17字。首11行下残字数不等。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于彼世)(中)”,讫“世□□(间解)”。《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首纸有古代裱补。

(二)北敦4247号(玉47;北5849),见《国图》57/189B192B。首尾均残。6纸,存141行,行约17字。首部如图11-1左部所示,首行下残。尾部如图11-2右部所示,尾行“能随喜赞善者”六字略有残损。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有佛号日)月净(明德如)□(来)”,讫“是□□□□□□□□□□□(人现世口中常出青莲华香)”。《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六”。

(三)北敦4131号(水31;北5845),见《国图》56/151A154B。首缺尾全。6纸,存144行,行约17字。首部如图11-2左部所示,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是)人现世口中常出青莲华香”,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国图》叙录称该号为8世纪唐写本。

按:上揭三号断痕吻合无间,上下栏线衔接无间,内容前后相承,当可缀合。缀合后如图11-1所示,北敦3861号末行与北敦4247号首行相接,二号拼合可得完整的“明德如”3字。二号衔接处上端污渍印记拼合完整,亦可资佐证。如图11-2所示,又北敦4247号末行“能随喜讃善者”6字左侧笔画末梢撕裂在北敦4131号首行,二号缀合后上述诸字皆可成完字。又三号内容左右相续,北敦3861号末行底端的“世间”与北敦4247号首行顶端的“解”合成“世间解”,语句贯连。北敦4247号末行底端的“是”与北敦4131号首行顶端的“人现世口中常出青莲华香”相连成句,文意畅通。且三号行款格式相同(天头地脚高度相同、行距相等、有乌丝栏、行约17字、字体大小及字间距相近),书风相似,笔迹似同(比较三号皆有的“等”、“後”、“尊”、“為”、“無”字),可资参证。三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于彼世)(中)”,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50C356C1

北敦3861号首尾均残,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如来神力品第二十一”、“妙法莲华经嘱累品第廿二”、“妙法莲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第廿三”,《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六”。北敦4247号首尾均残,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六”。北敦4131号首残尾全,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妙音菩萨品第廿四”及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该号内容截止于“妙音菩萨品”,《国图》已据此分卷情形将其定为八卷本,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七”。上揭三号既可缀合为一,则北敦3861号、北敦4247号皆可据之改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七”。

bd3861尾和4247

11-1:北敦3861号(局部)+北敦4247号(局部)缀合图

bd4247尾和4131

11-2:北敦4247号(局部)+北敦4131号(局部)缀合图

 

十二、俄敦4382+北敦15165

(一)俄敦4382号,见《俄藏》11/214B。残片。尾部如图12右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残。存22行,每行存下部18字不等。楷书,有乌丝栏。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

(二)北敦15165号(新1365),见《国图》140/83B93B。首残尾全。17纸,存467行,行约17字。首部如图12左部所示,首行仅存笔画残泐。第24行下残14字不等。楷书,有乌丝栏。《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所用纸为经黄打纸。卷末有题记:“贞观五年十月弟子董处亮为身患写此经”。卷首卷尾均钤有“德化李氏凡将阁珍藏”印。

按:前一号未定名,亦为《法华经》残片。二号上下衔接,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12所示,北敦15165号首4行下残,俄敦4382号尾4行恰可填充其卷首下部残洞。二号衔接处原本分属二号的残字从右而左复合为“言”、“掷”、“優”、“婆”四字。又二号内容左右相续,俄敦4382号倒数第4行底端的“说”与北敦15165号第2行顶端的“是语时”相连成句,文意贯连。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説”、“佛”、“所”、“衆”、“薩”字),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如一阎浮提)(微)尘”,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50C956C1

北敦15165号首残尾全,钤有“德化李氏凡将阁珍藏”印,为李盛铎旧藏。卷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如来神力品第二十一”、“妙法莲华经属累品第廿二”、“妙法莲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第廿三”、“妙法莲华经妙音菩萨本事品第二十四”及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国图》已据此分卷情形将其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七”,今二号既缀合为一,则俄敦4382号亦可如此定名。

北敦15165缀合图

12:俄敦4382号(局部)+北敦15165号(局部)缀合图

 

十三、北敦3308+北敦3312

(一)北敦3308号(雨8;北5815),见《国图》45/199B200A。尾部如图13右部所示,首残尾缺。1纸,存28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当)(得作佛)”,讫“于意云何”。《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所用纸为经黄打纸。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六”。

(二)北敦3312号(雨12;北5785),见《国图》45/223B232B。首部如图13左部所示,首缺尾全。17纸,存422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尔时常不轻菩萨岂异人乎”,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所用纸为经黄打纸。

按:上揭二号内容前后相连,上下栏线对接,应可缀合。缀合后如图13所示,北敦3308号末行底端的“于意云何”与北敦3312号首行顶端的“尔时常不轻菩萨岂异人乎”先后衔接,不缺一字。且此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笔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從”、“等”、“此”、“衆”、“緣”、“夷”、“説”、“遠”字,参表8),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当)(得作佛)”,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50C2156C1

北敦3308号首残尾缺,原卷无题,《国图》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六”。北敦3312号首缺尾全,内含品题“妙法莲华经如来神力品第廿一”、“妙法莲华经嘱累品第廿二”、“妙法莲华经药王菩萨品第廿三”、“妙法莲华经妙音菩萨品第廿四”,卷末有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国图》已据此分卷情形将其定为八卷本,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七”。今既原为一卷,则北敦3308号当据之改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七”。

33083312缀合图

13:北敦3308号(局部)+北敦3312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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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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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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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北敦3308号与北敦3312号用字比较表

 

十四、俄敦5962+4138

俄敦5962号,见《俄藏》12/295B。首尾均残。存27行,行约17字。尾部如图14右部所示,尾2行下残。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佛遥共赞言”,讫“(乃能问释)□□□□□□□□(迦牟尼佛如此之事)”。原卷无题,《俄藏》未定名。

4138号,见《宝藏》34/164A167A。首残尾全。存127行,行约17字。首部如图14左部所示,首2行上残,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宿王)(华)”,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

按:前一号未定名,亦为《法华经》残片,且二号内容先后衔接,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14所示,俄敦5962号尾2行与斯4138号首2行左右相接,衔接处的残字从右而左、自上而下复合为“華汝成就不”、“德乃能問釋”诸字。又二号上端皆有山峦形污渍印记,形态近似并可对接,可资比勘。二号内容先后衔接,俄敦5962号倒数第2行底端的“宿王”与二号拼合而成的“华”合成一专有名词“宿王华”,句意完整。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薩”、“為”、“衆”、“經”、“滅”字),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佛遥共赞言”,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54C856C1

4138号首残尾全,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妙音菩萨品第二十四”及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七”,比照《大正藏》本,分卷不同,为该经八卷本。斯4138号可更为准确地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第七”,今既二号缀合为一,则俄敦5962号亦可如此定名。

斯4138首缀合图

14:俄敦5962号(局部)+4138号(局部)缀合图

 

十五、斯4392+ 10088

(一)斯4392号,见《宝藏》632A641B。首残尾全。存408行,行约17字。首部如图15右部所示,首行上下残。第24行下残34字不等。楷书。

(二)斯10088号,见IDP彩版。残片。如图15右下部所示,首尾均残。通卷上残。存5行,每行存下部24字。楷书。原卷无题。

按:上揭二号内容前后衔接,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15所示,斯4392号与斯10088上下相接,衔接处分属二号的残字从右而左复合为“億”、“珠”、“刹”三字,三字仍略有残损。又二号内容上下左右相续,斯4392号第2行底端的“若有百千万亿”与斯10088号第3行顶端的“众生”相连成句,文意完整。斯10088号第4行底端的“入”与斯4392号第4行顶端的“于大海”构成一完整的动宾短语“入于大海”。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為”、“稱”、“衆”、“國”字),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设入大)火”,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八”。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56C962B1

4392号首残尾全,內有品题“妙法莲华经妙庄严王本事品第二十七”、“妙法莲华经普贤菩萨劝发品第二十八”及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八”,《宝藏》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第八”。比照《大正藏》本,可知该号分卷不同,属八卷本,《宝藏》可更为准确地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第八”,今既同属一卷,则斯10088号亦可如此定名。

斯10088缀合图

15:斯4392号(局部)+10088号缀合图

 

十六、北敦6005+北敦1427

(一)北敦6005号(芥5;北6111),见《国图》81/14A15A。尾部如图16右部所示,首残尾缺。2纸,存54行,行约17字。首行仅存笔画残泐。楷书。所存内容起“僧伽涅瞿沙祢”,讫“而说偈言”。《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并称背有古代裱补,所用纸为经黄纸,卷面有油污,卷面上下两端皆有破裂残缺。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七”。

(二)北敦1427号(寒27;北6090),见《国图》21/131A135B。首部如图16左部所示,首缺尾全。8纸,存220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若不慎我咒”,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八”。《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

按:上揭二号内容先后衔接,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16所示,北敦6005号末行“而说偈言”与北敦1427号首行顶端的“若不慎我咒”前后相承,语意连贯。又二号卷面上端皆有峰峦形污渍印记,可资比勘。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尊”、“為”、“護”、“衆”、“哉”、“等”、“惱”字,参表9),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僧伽涅瞿沙祢”,讫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八”。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58B2862B1

北敦6005号首残尾缺,原卷无题,《国图》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七”。北敦1427号首缺尾全,内有品题“妙法莲华经妙庄严王本事品第廿七”、“妙法莲华经普贤菩萨劝发品第廿八”及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八”,《国图》据此判定其为八卷本,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八”。今既原属一卷,则北敦6005号当据之改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八”。

北敦6005缀合图

16:北敦6005号(局部)+北敦1427号(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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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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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敦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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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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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北敦6005号与北敦1427号用字比较表

 

十七、北敦8666+北敦15101

(一)北敦8666(位66;北6149),见《国图》103/363AB。尾部如图17右部所示,首尾均缺。1纸,存28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尔时受持读诵法华经者”,讫“当生忉利□□(天上)”。《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所用纸为经黄打纸。原卷无题,《国图》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卷七”。

(二)北敦151012(新1301),见《国图》139/57B58B。首部如图17左部所示,首缺尾全。存47行,行约17字。楷书,有乌丝栏。所存内容起“□□□□(当生忉利)天上”,讫尾題“妙法莲华经卷第八”。《国图》叙录称该号为78世纪唐写本,所用纸为经黄打纸。

按:上揭二号内容先后衔接,可以缀合。缀合后如图17所示,北敦8666号末行底端的“当生忉利”与北敦151012首行顶端的“天上”相连成句,语意连贯。且二号行款格式相同(行间距相等、字间距及字体大小相近、行约17字、皆有乌丝栏),书风相似,字迹似同(比较二号皆有的“説”、“願”、“脩”、“解”、“為”、“寫”字,参表10),可资参证。二号缀合后,所存内容起“尔时受持读诵法华经者”,讫尾題“妙法莲华经卷第八”。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T9/61B562B1

北敦8666号首尾均缺,原卷无题,《国图》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七”。北敦151012首缺尾全,内有尾题“妙法莲华经卷第八”,属八卷本,《国图》据此拟题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八”。今既原为一卷,则北敦8666号当据之改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八”。

北敦15101号2缀合图

17:北敦8666号(局部)+北敦151012(局部)缀合图

例字

卷号

北敦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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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1

北敦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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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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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北敦8666号与北敦151012用字比较表

以上我们通过残字契合、内容相承、行款格式相同、书风书迹近似、卷面印记拼合等不同角度的比较分析,将其中38号缀合为17组。通过缀合,既解决了敦煌写卷抄写年代的判定不一的问题,比如第5组,《国图》叙录称北敦444号为910世纪归义军时期写本,却又称北敦805号为78世纪唐写本,既原属同卷,宜再斟酌。又修正了部分写卷的定名错误。比如第8组,斯4987号,《宝藏》据其尾题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第六”,北敦10970号原卷无题,《国图》据《大正藏》本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卷五”,今二号缀合为一,则北敦10970号定名显然不妥,宜当修正。《国图》整理者在敦煌写经的定名方面处理十分细致,对于能够辨明属于该经八卷本的写卷,一律标示清楚。然而多数敦煌写卷残损严重,没有首尾题及足够的文字内容作为依据,难以辨明所属卷本。残卷缀合即为解决这一难题的一把利刃,上面所缀合的17组中,虽然其中不少定名上并无错谬,但可帮助我们辨明哪些残卷或残片属于八卷本,从而更清楚地标示出来。比如第1组,《国图》将北敦1848号定为该经卷四,判定虽无误,但将其与北敦2082号缀接为一后,即可知其为八卷本,可更为准确地定名为“妙法莲华经(八卷本)卷四”。同时对于此后英藏敦煌文献的整理也提供了定名依据,比如第15组,斯4392号可据其分卷情形考定为八卷本,今将其与斯10088号缀接,则斯10088号写卷属性亦可判定。总之,敦煌本《法华经》整理的第一步在于定名,而定名第一步在于分辨清楚该经残卷或残片所属卷本,本文以该经八卷本为中心,正是试图解决这个问题。

 

参考文献:

[1]日本大藏经刊行会.大正新修大藏经(简称《大正藏》)[M].影印本.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4-1996.

[2]张涌泉.敦煌写本文献学[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13.

[3]杨曾文、杜斗城主编.中国敦煌学百年文库·宗教卷[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1999504.

[4]张涌泉、罗慕君.敦煌本<八阳经>残卷缀合研究[J].中华文史论丛.20142):239-278.

[5]张小艳.敦煌本<父母恩重经>残卷缀合研究[J].安徽大学学报.20153):88-97.

 

 

 

 

 

 

 

 

 



[1]此表见方广锠著《敦煌遗书中的〈妙法莲华经〉及有关文献》一文,为杨曾文、杜斗城主编《中国敦煌学百年文库·宗教卷》(甘肃文化出版社,1999年)所收,页504526。此表为本文判定《法华经》八卷本的具体依据。

[2]张涌泉著《敦煌写本文献学》,甘肃教育出版社,2013年,页57

[3]该经另有部分八卷本已经缀合,可参笔者所撰《敦煌佛经残卷的缀合与定名——<妙法莲华经>为例》一文。

[4]文中的“北敦”指《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2012,简称《国图》)敦煌写卷编号;“斯”指英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敦煌文献斯坦因编号,主要据《敦煌宝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1-1986年,简称《宝藏》)、《英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陆续出版,简称《英图》)及IDP网站公布的彩色照片;“俄敦”指《俄藏敦煌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001年,简称《俄藏》)敦煌写卷编号。“羽”指《敦煌秘笈》(大阪:武田科学振兴财团,2009-2013年,简称《秘笈》)敦煌卷子编号。本文可直接缀合的卷号用“+”相接。

[5]“《国图》25/276A281B”指《国图》第25276页上栏至281页下栏,AB分别表示上、下栏。

下仿此。

[6]录文时原卷缺字用□表示,残缺不全或模糊难辨者用表示。

[7]此处表示相应文字参见《大正藏》第9册第27页中栏第23行至第34页中栏第22行。ABC分别表示上、中、下栏。下仿此。

[8]此处可能为原卷误抄,从三号拼缀后的写卷看,“钟声”抄录2次,北敦1916号首行顶端的“钟声”当为“铃声”之误。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6年10月18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6年10月18日。



点击下载word版:1711张炎:敦煌本《法华经》残卷缀合研究——以八卷本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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