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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明文:曾伯克父甘婁簠銘文小考
在 2016/10/30 20:56:30 发布

 

曾伯克父甘婁簠銘文小考

 

(首發) 

 

謝明文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新近出版的《銘圖續》[1]05180519)著錄了兩件曾伯克父簠,據該書備注,同坑出土有鼎、鬲、簋、盨、簠、鋪、盤、盉等同一人所作之器數十件[2],《銘圖續》除了著錄其中的兩件簠銘外,還著錄了同人所作的一件鼎銘(《銘圖續》0223)、 一件簋銘(《銘圖續》0445)、三件盨銘(《銘圖續》046704740475),並認爲他們的時代爲春秋早期。本文我們準備在《銘圖續》的基礎上,簡單談談我們關於兩件曾伯克父簠銘文的一些補充意見。爲了討論的方便,下面我們先按照自己的理解寫出它們的釋文(釋文依甲、乙兩器蓋銘):

隹(唯)曾白(伯)克父甘(婁),迺用吉搴、(䧿)(錯?)、(扶)()、攸(鋚)金,用自乍(作)旅祜(),用征用行,(走)追(四)方,用用爵()(),用盛黍、稷、(稻)、(粱),用卿(饗)百君子、辟王,白(伯)克父(其)(眉)(壽)無彊(疆)。采(宰)夫無若,(雍)人孔㚖(懌)。用亯(享)于我皇考,子孫永寶,易(錫)害(匄)(眉)(壽),曾邦氏(是)保。

1.迺用吉搴、、攸金,用自乍(作)旅祜(

這一句可與兩件曾仲大父簋銘文中的一句以及伯克父鼎(《銘圖續》0223)銘文中的一句對讀(詳下)。1972年湖北隨縣均川區熊家老灣出土了2件曾仲大父簋,其中1件現藏湖北省博物館(即《集成》04203),一件現藏襄樊市博物館(即《集成》04204),它們銘文中有一句作“曾仲大父廼用吉攸(鋚)AB金,用自乍(作)寶(簋)”,其中AB作如下之形:

A1《集成》04203A2《集成》04204A3《集成》04204

B1《集成》04203B2《集成》04204B3)《集成》04204

AB,《銘文選》釋作”2字,以曾仲大父迺用吉攸爲一句,解釋說:“‘迺用吉金’常見於銘文,此銘在‘吉’與‘金’之間增‘攸’三字,當是此吉金的專名[3]黃錫全先生認爲:

曾仲大夫簋第三行的的頭三字,過去多缺釋,應是金屬名。第一字可隸定爲。其下的則是“乃”字。第三字左旁從隹,右旁,疑爲,其義待考。與甲骨文(人名)可能是一字,从(古堆字),从又或攴。究意相當於後世何字,也需深究。“乃”疑假爲䥸或鈮、鑷之類的金屬器名。“吉攸”與曾伯陭壺“吉金c15129鋚”類同。“吉攸金”,均是金屬原料名,以爲鑄器之用[4]

《集成引得》釋作“)乃(醻)”3字,並以它與之後的字作一句[5],《集成》修訂增補本[6]、《銘圖》(0522805229)等與之相同。《集成釋文》釋作“3[7]。《古文字譜系疏證》認爲“”疑古“搥”字,曾仲大夫簋此字讀法未詳[8]。《新金文編》把A置於附錄二0616號,把B置於附錄一0235[9]。馮時先生把B釋作“乃”,讀“”爲“鑄”,認爲“鑄金”意乃鎔金成物,簋銘所述乃毀舊器而鑄新器,遂言用吉金c15129以鑄金,重爲新簋。“乃”是指示代名詞,訓此。又在將柞伯簋“”釋爲“叉”的基礎上,把簋“”改釋爲“”,讀爲“叉”,訓爲取。又認爲可讀爲訓取之“摣”[10]。《曾國青銅器》把AB釋作”3字,以爲一句,認爲如果“”是動詞,則“金”應爲某種吉金專名[11]。蘇建洲先生把AB釋作(?)”3字,以(?)金爲一句,又修正清華簡整理者關於《清華簡(貳)•繫年》簡5 )”是“取”之錯字的意見,認爲簡文是取師之取的專字,簋銘亦是“取”字[12]

簠銘迺用吉下一字(下文用C來表示此字),《銘圖續》釋作。此字甲器蓋銘作[13],乙器蓋銘作,乙器器銘作。乙器蓋銘(父)雖然與C非常接近,但這兩器中其他的字作(甲器蓋銘)、“(乙器蓋銘)、“)”(乙器器銘)等形,其左邊那一小筆和又形中間的那一筆交接位置與C明顯有別。曾仲大父簋(《集成》04203A1作“”,又形中間的手指上很明顯也有一小筆。曾仲大父簋(《集成》04204)銘蓋拓本中的A2右邊從又,器銘拓本中的A3右邊不清晰,但從《曾國青銅器》(第171頁)所著錄的銘文照片來看,器銘A3又形中間的手指上也明顯有一小筆。此外又聯繫文例來看(參看下文),我們認爲簠銘“C”與曾仲大父簋“A”當表示同一個詞,A當從C得聲。馮時先生將A的右邊與柞伯簋之“”相聯繫(參看上文),很可能是對的。與柞伯簋“”寫法相同的字形在甲骨文、金文、楚簡等資料中多次出現,郭店簡此字或用作,陳劍先生認爲它應該是“搴”與“掔”共同的表意初文,柞伯簋中亦用作[14]。據此,簠銘C亦可釋作“搴”或“掔”。伯克父鼎銘文首句,《銘圖續》0223釋作“隹(唯)白(伯)克父甘(婁)迺自遣吉休吉金”,所謂“遣”字從貝從又,當改釋作“得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所謂“”與間之字當看作一字,釋作。所謂“”字原作,它左邊非形,而與“臣、“”比較接近。如是前者,可徑釋作;如是後者,則與A2相同。結合文義看,不管屬於哪一種情況,它與AC都當表示同一個詞。

簠銘C下之形,甲器蓋銘作,器銘作,乙器蓋銘作,器銘作(下文如對它們不加區別時,則統一用D來表示),從字形以及銘文佈局來看,D當是一個字而不宜拆成兩字,《銘圖續》把它隸作,可從。結合字形與辭例,BD顯然是一字異體,舊或把B作爲兩個字處理肯定是錯的。B形與所謂形中間的部分,研究者或認爲是(參看上文),如果此說可信,又聯繫夕、昔語音關係密切,昔聲字與石聲字可通來看[15]B似可看作是在D的基礎上加注夕聲。但如此說,BD中所謂形並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此外,在B中,雖然B1“形上的部分與比較接近,但B2B3“形上的部分與明顯有別,因此把B形上的部分徑看作恐不可信。值得注意的是,在B1B3中所謂形與所謂形是連在一起的,我們認爲這部分應該看作一個整體。

卌三年逨鼎丁(《銘圖》02506,左側彎曲部分與形接近;伯鼎(《集成》02816作“”,底端左右部分與B1中所謂形接近;我們與研究者合作整理的一套鐘鎛銘中字所從偏旁或作,亦與形接近。我們認爲B1B3中所謂形加所謂形應該是字的訛變之體,B3所從(舄)旁中爪形部分與所謂形仍相連,爪形下面似乎還有小橫,這可看作是形向B1形過度的中間環節。B1旁下端的爪形部分寫得與接近,可能與變形聲化有關。B2即是把旁下端爪形部分進一步分離出去而已,其分離出去的爪形與衍簋(《銘圖續》0455)“(舄)”形右下部的爪形近似,只是彼此方向相反而已。D即是在B的基礎上進一步省略了下端的爪形部分。如果我們分析不誤,則BD應該分析爲“隹三部分,隸作。《說文》:舄,䧿也。象形。䧿,篆文舄从隹、昔。聲之庶”在古書以及金文中與“昔”皆有相通之例[16]。據此,我們認爲BD就應該是“䧿”字的異體。由於有聲以及形符“隹的限制,儘管D形已經訛變得與非常接近,但在當時它應不會引起誤認。

簠銘(䧿)下之“,金文中見於父辛卣(《集成》05167)等。古文字中有一些從“又”的字,後來往往或變作從“攴”,如“徹”字本從“又”,後或變作從“攴”。“啟”字本從“又”,後變作從“攴”。清華簡《三》的《芮良夫》簡6“扶道”之“扶”作“)”、清華簡《三》的《良臣》簡2)”假借作“傅説”之“傅”。《說文》等傳抄古文“扶”作“)”[17]。“”顯然就是由“演變而來的[18]

簠銘“迺用吉C䧿(扶)攸金”、曾仲大父簋“廼用吉攸A䧿金”(AC表示同一個詞,參看上文)、伯克父鼎(《銘圖續》0223)“迺自具吉臤/攸金”、曾伯陭壺(《集成》09712)“唯曾伯陭廼用吉金鐈[19]鋚”比較,可以肯定前三者“吉金”中間的幾個字都應看作金屬名,簠銘除了“(扶)”這種金屬外,其它三種金屬名與簋銘同。

C(A)”、“䧿”具體讀爲哪一個詞,還有待進一步研究。東周兵器銘文中,數見一字,從其辭例看,應該表示一種金屬,研究者一般讀作“”。我們認爲“”亦可讀作“”。

”這種金屬,金文中見於曾伯簠蓋(《集成》04632)、邾公牼鐘(《集成》00150)、鐘(《銘圖》15521)等。

“攸”,讀爲這種金屬,金文中見於多友鼎(《集成》02835)“鐈、鋚百匀(鈞)、曾伯陭壺(《集成》09712)“唯曾伯陭廼用吉金鐈、鋚”、欒伯盤(《集成》10167)“□攸(鋚)金”。

冊命金文中,多次出現鋚勒一語,古書中或作鞗勒。《說文》:鋚,鐵也。一曰:轡首銅。

曶簋(《銘圖》05217)賞賜品中有“鋚[20][21]”,其中“鋚”字,郭永秉先生說:

當與“鋚勒”之“鋚”無關;金文中當金屬講的“鐈鋚”(引者按,原有注,此省略),與此大概也沒有關係,因爲未見單獨以“鋚”指“鐈鋚”的例子。頗疑“鋚”應讀爲《說文·㫃部》訓爲“旌旗之流”的“㫍”(《說文》“㫍”、“㫏”兩字前後相次),“㫍㫏”就是有飄斿的旌旗。這個“鋚”字到底應如何解釋還可以進一步探討[22]

衛簋、盤和盉等銘文皆記賞賜品“金車”、“金㫏”,“金㫏”應指“有銅作旗竿及飾件(如竿首、鈴)”[23]。金文中又有金勒一語,見於師簋蓋(《集成》04284)、麥尊(《集成》06015)、簋(《銘圖》05362)。“鋚㫏”之於“鋚勒,猶如“金㫏”之於金勒,可知“鋚㫏” 之“鋚”與“鋚勒之“鋚”所指應相同。我們認爲它們與作爲金屬名的“鋚”亦當聯繫起來考慮。“金㫏”、金勒是籠統地說明“㫏”、“勒的整個材質或其某一部分的材質是銅或其飾件是銅。“鋚㫏”、“鋚勒則是特別指出“㫏”、“勒的材質或飾件不是一般的銅,而是“鋚”這種金屬而已。

 

2.用爵/

金文中,常出現在自名或自名前的修飾語位置,它與《說文》訓作黍稷在器以祀者齍”應即一字。此類用法的,研究者或認爲是用來盛黍稷以祭祀;或認爲讀爲劑”,義爲調劑、調和百物;或認爲是鼎之專名[24]。簠銘的,從辭例看,它應該是一個祭祀動詞,可能是盛黍稷以祭祀。

“用用”後面一字,甲器蓋銘作,乙器蓋銘作;甲器器銘作,乙器器銘作。《銘圖續》把蓋銘之字釋作雀(穱),把器銘之字釋作。兩蓋銘之字上端部分很明顯是柱形,甲器蓋銘之字柱形下作形。甲骨文中形或作等形,柱形下端已經與“隹”比較接近,甲器蓋銘之字當是在此類形體的基礎上進一步演變而來,亦當釋作。它之所以下部作形,很可能與常相通假有關,研究者或把這種現象稱之爲文字雜糅[25]。乙器之字下端之形與肉形接近,不知是單獨的偏旁,還是由爵形底部筆劃訛變過去的,待考。器銘與相應之字,其右上應是形,應隸作(酉形下形不太清楚,此暫從《銘圖續》的意見)。它與古文字中多見的“”當是一字異體。

從銘文押韻來看,“考”、“寶”、“壽”、“保”,押幽部韻,“若”、“㚖”,押鐸部韻(它們也可能與陽部通押),“行”、“方”、“(粱)”、“王”、“疆”,押陽部韻,“用用”後面一字據它所處位置,必押陽部韻,器銘之字作,正與之相合。蓋銘之字作,與押韻不合。如何解釋這一點呢?是方言的緣故還是“”字省訛作的緣故?但這些解釋並沒有相關證據。我们認爲很可能有陽部的讀音,它之所以有陽部的讀音,很可能是因爲同義換讀引起的。

“觴”,《說文》籒文从“爵”省,金文中一般作“”,從“爵”不省,它見於觴仲鼎(《新收》707)、觴姬簋蓋(《集成》03945)、觴仲多壺(《集成》09572)等。又古書中常訓作[26],可見兩者義近。因此我們認爲簠銘的當同義換讀爲(觴)[27]爲陽部字,與押陽部韻正相合。

《玉篇·鼎部》:“,煮也。亦作。”《說文·鬲部》:“,煮也。从鬲、羊聲。”《集韻》平聲陽韻尸羊切商小韻:“,《說文》‘煮也。’或作、鬺、。”字或作“觴[28],又或作,《韓詩·采蘋》“于以鬺之,今本毛詩《召南·采蘋》作“于以湘之”,毛傳:“湘,亨也。”景之鼎“彝”之”、曾仲姬壺(《銘圖》12190)“[29],我們認爲不宜讀作”/“漿,而宜讀作與祭祀有關之“[30]。器銘聲,它自可讀作以爲基本聲符的“”。“或作“鬺,或借字來表示(參看上文),因此同義換讀爲(觴)後,亦可表示“這個詞。

 

3.用盛黍稷(稻)(粱)

*     ,《銘圖續》讀作稻粱,可從[31]。它又見於與曾伯克父甘婁簠屬於同人製作的2件伯克父甘婁盨,田率先生讀爲稻粱[32],《銘圖續》(04740475)讀法相同。“”,據相關金文,當分析爲從、“/”省聲。乙器器銘中“(稻)”誤作,邿召簠(《銘圖》05925)蓋銘(稻)”亦, 誤作,與之同例,這應該是“/”受其前面句子中的字以及他們本身有形的雙重影響而導致的。

 

4.采(宰)夫無若,(雍)人孔㚖(懌)

采夫、雍人,石小力先生說:

采夫、雍人皆爲職官。雍人,掌宰殺烹飪之人。《儀禮·少牢饋食禮》:雍人摡鼎、匕、俎於雍爨。鄭玄《注》:雍人,掌割亨之事者。[33]

石說可從。簠銘中,“采夫”與“雍人”對言,前者顯係一種職官。采,清母之部,宰,精母之部,中古皆屬於開口一等字,兩者音近。古書中兩者有相通之例[34]。望山楚簡有五囟之純,《望山楚簡》:“《說文》‘囟’字重文作‘𦞤’,從‘肉’‘宰’聲。‘宰’、‘采’古音極近,疑‘五囟’當讀為‘五彩’。五彩之紃是用五彩絲組成的圓絛帶[35]。我們認爲簠銘可讀爲。“采夫”即宰夫。《禮記•雜記下》:成廟則釁之,其禮: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純衣……”“宰夫、“雍人”兩者連言,與簠銘同。《禮記·燕義》:“設賓主,飲酒之禮也。使宰夫爲獻主,臣莫敢與君亢禮也。”鄭玄注:設賓主者,飲酒致歡也。宰夫,主膳食之官也。《儀禮·少牢饋食禮》:“宰夫以籩受嗇黍。鄭玄注:宰夫,掌飲食之事者。”《儀禮·燕禮》:“膳宰具官饌于寢東。”鄭玄注:膳宰,天子曰膳夫,掌君飲食膳羞者也。具官饌,具其官之所饌,謂酒也、牲也、脯醢也。寢,露寢。賈公彥疏:云‘膳宰,天子曰膳夫,掌君飲食膳羞者也’者,以其天子有宰夫,兼有膳夫,掌君飲食。諸侯亦有宰夫,復有膳宰,掌君飲食,與天子膳夫同,故引天子膳夫並之……案《公食大夫》云‘凡宰夫之具饌于東房’,不使膳宰者,彼食異國之大夫,敬之,故使宰夫具饌。此燕己臣子,故使膳宰,卑者具饌。必知膳宰卑於宰夫者,案天子宰夫下大夫,膳夫上士。天子膳夫卑於宰夫,則知諸侯膳宰亦卑於宰夫者也。

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不君:厚斂以彫牆;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殺之,寘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此宰夫是晉國之宰夫,這是諸侯有宰夫之例。簠銘的宰夫當是曾國之宰夫,又結合銘末言曾邦氏(是)保來看,器主白(伯)克父甘婁的地位當非常高,很可能是曾國國君。

孔,程度副詞。㚖,據它常與聲字相通來看,似可讀爲訓、訓之懌。“無若”讀法不詳[36],待考。

 

5.曾邦氏(是)保

“曾後一字,《銘圖續》釋作“郢,石小力釋作“郢(永?)”,並讀其後之“氏爲“是[37]。“氏讀作“是,可從,但“曾後一字釋作“郢不可信。此字甲器蓋銘作、乙器器銘作,後者左上似作形,結合字形與文例,此字當是字或的訛體。器主作器,銘末言曾邦氏(是)保”。邾公華鐘(《集成》00245)邾公作器,銘末言鼄(邾)邦是保。兩者文例完全相同,恰可比較。

拙文蒙蘇建洲先生、鄔可晶先生批評指正,謹致謝忱!

附記:本文初稿曾於20161015日在華東師範大學舉辦的“2016年古文字學與音韻學研究工作坊”會議上宣讀,會上有研究者認爲本文所論字有可能是字象形寫法的訛變,也有研究者對簠銘表示懷疑。1017日下午,我們曾就銘文的真偽問題向張光裕先生請教,蒙張先生告知他亦就簠銘寫了《新見曾伯克父甘婁簠簡釋》一文,待刊于北京大學一刊物,請讀者到時參看。1021日在北京參加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21屆年會期間,蒙李春桃先生告知他將舊所謂字改釋作並惠賜其大作《從斗形爵的稱謂談到三足爵的命名》,本文所論甘婁簠銘字的用法有利李說。

 

 



[1]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9月。

[2]《銘圖續》第3冊第281-286頁。

[3]馬承源等:《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3冊,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330頁。

[4]黃錫全:《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輯證》,武漢大學出版社,199210月,第81頁。

[5]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華書局,2001年,第77頁。

[6]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3冊),中華書局,2007年,第2400-2402頁。

[7]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釋文》(第3卷),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332-333頁。

[8]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第3冊,商務印書館,20075月,第2970頁。

[9]董蓮池:《新金文編》下冊,作家出版社,2011年,附錄二第109頁、附錄一第108頁。

[10]馮時:《柞伯簋銘文剩義》,《古文字研究》第24輯,中華書局,20027月,第226頁。

[1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曾國青銅器》,文物出版社,20077月,第168頁。

[12]蘇建洲:《利用《清華簡(貳)》考釋金文一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21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762。蘇建洲:〈《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繫年》考釋四則〉,《簡帛》第7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65-68頁。本文引用據後者。

[13]器銘之字不清晰,又形中間似作圈形。

[14]陳劍:《柞伯簋銘補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4月,第1-7頁。

[15]張儒、劉毓慶著:《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4月,第427頁。

[16]張儒、劉毓慶著:《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4月,第367頁。謝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教授),2012年,第586頁。

[17]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下),綫裝書局,200611月,第1197頁。

[18]我們曾在三年多前的一篇讀書筆記中認爲金文中的“類形應該來源於甲骨文中的“類形。

[19]曾伯陭壺(《集成》09712字蓋銘作,器銘作(字形選自《曾國青銅器》第120頁),它們的寫法比較特別,其右部上端與一般字所從實有別,這一點研究者很少注意。後者上端從字形看,類似形,它與D)中所謂形似當統一看待。若BD中所謂形如我們正文所說,則曾伯陭壺器銘字右部可能是“鷽(雤)或“鷮”的異體。但另外還有一種可能,即BD與曾伯陭壺(《集成》09712可能表示同一個詞,但字形如何解釋則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聯繫甲骨文等字形來看,BD“形有可能是懸磬之物,疑BD除去旁之外的部分或可釋作)。

[20]陳佩芬:《再議曶簋》,《中國古代青銅器國際研討會論文集》,2010年,第71-76頁。日月:《金文劄記四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418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752

[21]郭永秉:《談古文字中的字和從之字》,《古文字研究》第28輯,中華書局,201010月,第108-115頁。

[22]郭永秉:《談古文字中的字和從之字》,《古文字研究》第28輯,中華書局,201010月,第110頁。

[23]朱鳳瀚:《衛簋與伯諸器》,《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6期第5頁。

[24]參看陳英傑:《西周金文作器用途詺辭研究》,綫裝書局,200810月,第140頁注1

[25]連佳鵬:《試論甲骨文中的“文字雜糅”現象》,《蘭台世界》2016年第8期第85-87頁。

[26]參看宗福邦等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7月,第2098頁。

[27]“同義換讀”的例證西周已有,如研究者所熟知的“”中之“貈”同義換讀爲“貉”即其例(可參看蘇建洲:《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編鐘銘文“”字補說》,《簡帛》12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曾伯克父簠及同人所作的兩件盨(《銘圖續》04740475),《銘圖續》認爲是春秋早期器,田率先生認爲兩件伯克父盨是西周晚期器(田率:《內史盨與伯克父甘婁盨》,“青銅器與金文”學術研討會論文,北京大學,2016528-29日)。曾仲大父簋是西周晚期器,從簠銘可與之對讀來看,曾伯克父簠很可能是西周晚期器。如簠銘的用作(觴)確可看作同義換讀,那麼這能否上推到更早的時候,有待進一步研究。

[28]參看宗福邦等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7月,第2098頁。

[29]夆子壺(《銘圖續》0817夆子鑄叔嬴、夆子簠(《銘圖續》0485)“夆子鑄叔嬴之“”雖然也從聲,但從女子稱名之例、“”在金文中常用作人名以及一般用或從之得聲之字爲“”來看,我們認爲“”更可能是“叔嬴”的私名。

[30]參看《競之鼎考釋》,《出土文獻》第9輯。

[31]伯句簋(《銘圖》04989)“京”用作“粱”(張懋鎔:《伯句簋考證》,《吉金御賞》,御雅居,2012年,第8-12頁。謝明文:《伯句簋銘文小考》,《中國文字研究》第18輯,上海書店出版社,20138月,第59-62頁)。

[32]田率:《內史盨與伯克父甘婁盨》,“青銅器與金文”學術研討會論文,北京大學,2016528-29日。

[33]石小力:《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讀後記》(未刊稿)。

[34]張儒、劉毓慶著:《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4月,第27頁。

[35]朱德熙、裘錫圭、李家浩:《望山楚簡》,中華書局,19956月,第122頁。此例蒙蘇建洲先生告知,謹致謝忱。

[36]如“若”按它一般的用法,則“無”不當解作否定詞;若“無”解作否定詞,則“若”應該讀爲一個表示不好範疇的詞。據“無若”與“孔㚖”對舉來看,前一種可能性似乎更大。鄔可晶先生看過拙文後告知:“蕭旭《古書虛詞旁釋》424—425頁有‘無猶唯也’條。‘宰夫無若’的‘無若’不知有沒有可能即‘唯若’或‘無不若’之義。”

[37]石小力:《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讀後記》(未刊稿)。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10月3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10月30日。



点击下载附件:1714謝明文:曾伯克父甘婁簠銘文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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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蒿耳 在 2016/10/31 11:07:08 评价道:第1楼

    “若”似可讀作“慝”,“無慝”猶言“無災”或“無過”。

  • 謝明文 在 2016/10/31 13:03:45 评价道:第2楼

    回樓上蒿耳老師,我18號在課堂上講授簠銘時,有一博士生亦提出“若”讀“慝”之說,我本人不相信此意見。

  • 月下听泉 在 2016/10/31 21:34:42 评价道:第3楼

    和簠銘所謂爵或觴最近的字形其實是家譜刻辭的人名(英2674正),與立柱爵杯形的字寫法明顯還是不同的,似自具來源,到底能否認同為一字或謂之“雜糅”,我還是有些懷疑。。。

  • 謝明文 在 2016/11/1 8:43:28 评价道:第4楼

    回樓上月下聽泉,家譜刻辭之字我注意到的,因其真偽各家意見不一,故不引及。

  • 王寧 在 2016/11/1 11:00:03 评价道:第5楼

    [36]如“若”按它一般的用法,則“無”不當解作否定詞;若“無”解作否定詞,則“若”應該讀爲一個表示不好範疇的詞。據“無若”與“孔㚖”對舉來看,前一種可能性似乎更大。鄔可晶先生看過拙文後告知:“蕭旭《古書虛詞旁釋》424—425頁有‘無猶唯也’條。‘宰夫無若’的‘無若’不知有沒有可能即‘唯若’或‘無不若’之義。”
    …………………………
    也許這裡的“若”是用為後來《說文》的“婼”字,訓“不順”,“無若(婼)”就是無不順。可能“若”本義是順,或反其義而用則為“不順”,如“亂”有“治”、“不治”二義然。“婼”大概是不順義的“若”的後起字。

  • 月下听泉 在 2016/11/5 16:04:19 评价道:第6楼

    回四樓明文兄:呵呵,這樣好像有點故意迴避問題啊

  • 张崇礼 在 2016/11/5 20:57:35 评价道:第7楼

    猜一下:A為“鉛”,B為“錫”,“攸”為銅。“鉛錫附攸金”,在銅中加上鉛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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