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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新見Ⅱ簋相關問題再討論
在 2017/2/8 22:23:04 发布

 

新見Ⅱ簋相關問題再討論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台

 

最近讀到李學勤先生的《新見Ⅱ簋與“周有八士”》一文,[1]討論的是《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著錄的一件簋銘(編號0420),為了便於討論,茲將簋銘原圖及李先生所作釋文轉錄於下:

展簋

釋文:

子,壬辰彡(肜),Ⅱ咸王賞,乍(作)父辛尊彝,才(在)十月,隹(惟)王八士??(聽)用祀彡(肜)。

李學勤先生認為此器“其時代上起商末,下可到西周成康之世”,即商末到西周初,指出“Ⅱ”即《說文》的“?”字之省,讀為“展”,“”讀為“播”,末句“隹(惟)王八士??(聽)用祀彡(肜)”一句不是很容易理解,認為此句“與日曆無關”,云:

“‘惟王八士’的‘王’应系当时的周王,最可能是周武王。‘听用祀肜’,‘听’的意思是同意、许可,这是说对‘八士’的祭祀,允许施行隆重的肜祭。簋的器主受此荣宠,对‘父辛’实行肜祀,‘父辛’应属于‘八士’之列。”

李先生特別指出其中的“八士”可能即《論語》的《微子》篇“周有八士:伯達、伯適、仲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隨、季騧”這“八士”,“他們是周武王克商前後,即商周之際的人”。

筆者覺得李先生的分析大部分正確可從,只是里面有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討論。

首先,李先生云“Ⅱ”是“展”的初文、“”讀為“播”均是,“”當即“??”之本字,《玉篇》以“??”為古文“播”字。但開頭的“子”不當與“壬辰肜”斷讀,而應讀為一句,意思是子在壬辰這天舉行肜祭,“子”是舉行肜祭之人。

??”的釋讀似乎也有問題,銘文是作“”,很可能是“司”字,在這里應該讀為“祠”。

其次,這個簋是殷末周初器當是,但是銘文的格式和內容卻非常象殷人的風格,里面提到“肜”這個祭祀,在周人的金文里見不到,如《新金文編》里收有三例“彡(肜)”字,兩例出商器,用為祭名;一例出西周晚期,但是用為人名。[2]雖然古書里也記錄有“肜”這個祭名,但是在周代金文和先秦文獻里,迄不見有周人用肜祭的影子,唯一提到肜祭的一篇文獻還是講商王武丁之事的《高宗肜日》,《爾雅·釋天》云:“繹,又祭也。周曰繹,商曰肜,夏曰複胙”,也就是說,周人就是舉行肜祭,也是稱“繹”而不稱“肜”。所以,這個器物即使不是商器,也應該是周初殷人的器物。

《史記·殷本紀》說武王克殷後,“封紂子武庚祿父以續殷祀,令修行盤庚之政,殷民大說。於是周武王為天子,其後世貶帝號,號為王。而封殷後為諸侯,屬周。”《周本紀》也說武王“封商紂子祿父殷之餘民。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那麼,這時候仍然封在殷的武庚等殷人祭祀,肯定還是沿用殷人的祭祀制度,他們鑄造器物寫銘文也當沿襲商末的風格,這都是情理之中的,所以說這個器物是周初殷人所作也合乎情理。

最主要的是最後一句“隹(惟)王八士司(祠)用祀彡(肜)”是否與日曆有關的問題。筆者認為這句應該是以事記時的例子,這種記時的方式直到戰國時期的包山楚簡里還常見到。

“祠”、“用”都當是祭名,卜辭習見,即舉行的祭祀活動。“祀”相當於“年”或“歲”,其前省略了“之”字而已,與包山楚簡中的“魯陽公以楚師後城鄭之歲”、“齊客陳豫賀王之歲”、“東周之客許??致胙於栽郢之歲”的格式其實是差不多的。大概這一年最大的事件就是“王八士”舉行了一次很隆重的祭祀活動,祭祀的方式是“祠”、“用”,這次祭祀可能是在殷舉行的,對殷人來說意義非常,所以就以這件事來紀年。

“肜”是“肜日”的簡稱,見於卜辭和商金文,是用舉行祭祀的時間記日期。

銘文記時的全辭是“才(在)十月,隹(惟)王八士司(祠)用祀彡(肜)”,它說的年是“惟王八士祠用”之祀(年),月份是十月,具體的日期是在舉行周祭中的肜祭的時候,也就是肜日之時,而銘文的開頭正說的是“子壬辰肜”,二者正相呼應,所以這句必定是記錄作器時間的一句話,其順序是先說月份,年份次之,日期在最後,這是殷人記錄時間的慣例。

那麼,這一年“王八士”還舉行祭祀活動,必定還都活著,不可能對他們進行祭祀,那個“父辛”也一定不是八士之一,而是“子”已經亡故的父親,他可能是“子”肜祭的對象之一。

再從頭看這個銘文的內容,它大概說的是:子在壬辰這天舉行肜祭,展把王賞賜的財物都分發下去,故作了這個父辛尊彝來紀念此事。這是在王八士舉行祠用之祭這年十月份的肜祭之日的事情。

銘文說的“王”可能是商王,也可能是周王,如果確定“八士”就是周初的八士,是武王的臣子,則這個“王”就當如李先生的推測是周武王。那麼舉行肜祭的“子”就是商王紂的兒子武庚(王子祿父),他的父親商王紂的日名正是“辛”。

展不是受賞賜者,而是“播”王的賞賜之人,“播”是布散義,可以理解為分發。他是殷人,應是子的臣子,也是子兄弟輩的近親貴族。

蓋子舉行祭祀,周王為了表示對殷人的重視和關懷,籠絡殷民之心,送來財物助祭,算作賞賜,展負責把這些賞賜分發給殷人,他覺得能負責做這事很光榮,所以為先王作器以資紀念,因為武庚祿父是先王紂之子,所以他尊稱之為“子”,也就是王子的意思;先王“辛”是他的父輩,故稱之為“父辛”。這樣推測當屬合理,但是否如此還需實證。

這個銘文的釋文應該是:

子壬辰彡(肜),Ⅱ(展)咸??→播)王賞,乍(作)父辛尊彝。才(在)十月,隹(惟)王八士司(祠)用祀,彡(肜)。

 

 



[1] 李學勤:《新見Ⅱ簋與“周有八士”》,《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1期。

[2] 董蓮池:《新金文編》,作家出版社2011年,487頁。

點擊下載1739王寧:新見Ⅱ簋相關問題再討論.doc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2月7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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