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研雜志(一)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學生讀書會札記
一
《競公瘧》第11簡,一般認為的斷句如下:
其左右相頌[1]自善曰:“蓋比死[2]偷[3]为樂乎?故死期將至,何仁……”[4]
我們認為這種斷句是有問題的。按舊有的點斷,這句話的主語是“其左右”。景公左右之人做出“相頌”的舉動是可以理解的,但他們有“自善”的行為卻很難解釋。文中將死之人是景公,景公將死,其左右倒“自善”說臨死了要及時行樂,是講不通的。
董珊先生已經指出,此簡可與《晏子春秋 ·卷一·内篇諫上第一》“景公信用讒佞賞罰失中晏子諫第八”章對讀[5]。在《晏子春秋》中,與簡文對應的語句是:“今與左右相說頌也,曰:‘比死者勉為樂乎!吾安能為仁而愈黥民耳矣!’”這句話省略了主語,如果補足,其主語是景公。齊景公“與左右相說頌”,然后自己說,人將要死了應該及時行樂。如此看來,簡文中這段話其實應該點斷為:
其左右相頌,自善曰:“蓋比死偷为樂乎?故死期將至,何仁……”
“相頌”的人是景公的“左右”,但後面的話,仍然是景公自己說的,所以是“自善曰”。這樣的點斷,就與今本《晏子春秋》的文意密合了。
二
《競公瘧》第9簡,一般認為的斷句是:
今内寵有割,外=[6]有梁丘據營。公退武夫,惡聖人,播淫藏(篤?),使……
我們認為這樣的點斷也是有問題的。一則將 “營”屬上讀,句式不整。二來, 已經指出,“據《晏子春秋》記載,莊公、景公均好勇力之士。”[7]如果下半句的意思是景公“退武夫”,就與文獻不合。但李天虹先生認為“退”作“納”解,則略顯迂曲。另外張崇禮先生將“武夫”理解為褒義詞,也是不妥的。[8]《晏子春秋》有“武夫”一詞:“及莊公陳武夫,尚勇力,欲辟勝於邪,而婴不能禁,故退而野處。”(外篇第七)這裏“武夫”顯然不是褒義詞。
我們認為,這一句應當斷作:
今内寵有割,外=有梁丘據,營公,退武夫,惡聖人,播淫藏(笃?),使……。
這樣點斷,整句都是敘述割、梁丘據兩人的行為。《讀〈上博六〉札記六則》認為“營”可讀作“營誑”,“營”、“誑”均有迷惑欺騙之義,[9]正確可從。《晏子春秋·第三卷·內篇問上第三》“景公问善为国家者何如晏子对以举贤官能”一章有“不掩欲以荣君”之語。吳則虞《集釋》引王引之的說法:“‘榮’讀為‘營’,‘營’,惑也(見吕氏春秋淮南注)。‘掩欲以營君’者,外為廉絜以自掩其貪,將以惑君也。第二十一篇说佞人之事君曰‘以偽廉求上采聽,而幸以求進’,正謂此也。‘營’‘榮’古字通,說見經義述聞‘不可榮以祿’下。”簡文“營誑公”與“營君”結構相似,都是熒惑君王的意思。用“營誑公”的三字句,或許是為了與下文“退武夫,惡聖人”相對應,使結構稍顯整齊,文氣更加通暢。
如此斷句,“退武夫”的主語是割和梁丘據而不是景公。景公好勇力之士,他們要與武夫爭寵,所以會排擠武夫。這就與《晏子春秋》中景公好勇力之士的記載不存在矛盾了。“播淫藏(笃?)”一句,我們還沒有找到合適的讀法,這裏暫從 凡國棟等先生的意見。
三
《競公瘧》第10簡有“出矫于”之語。整理者已經指出該句可與《左傳》昭公二十年“僭令於鄙”句對讀,並認為 “,今本作“鄙”,、鄙同韻可通,郊野。”李天虹先生《上博(六)劄記兩則》認為“此字不必如整理者那樣改讀。恐怕就是鄉里之里的異體,與鄙意近。”“簡文‘出矯於里’,與《左傳》‘僭令於鄙’的语意基本相同。”[10]
《左傳》“僭令於鄙”句,杜預注:“詐為教令於邊鄙。”他把“鄙”解釋為“邊鄙”。我們遍尋古書,卻沒有找到“里”訓為 “邊邑”、“郊野”的例子。因此整理者把“”解釋為郊野是不妥的。李天虹先生將“”讀為“里”,是可以信從的,但她同時認為“里與鄙意近”,如果按照“邊境”來理解,卻找不到文例來證明。
我們認為,問題不是出在“里”字,而是出在杜預的注。古書中“鄙”不只可以訓為“邊鄙”,也可以訓為“邑”,特別是和國都相對的邑。《逸周書·職方》“辯其邦國都鄙”,孔晁注:“國曰都,邑曰鄙”。 《管子·侈靡》“國貧而鄙富,苴美於朝市國;国富而鄙貧,莫尽如市。”矯造政令,僭越君權的行為,未必一定要在邊境地區,只要不在國都,都是很容易做到的。而“里”也可以訓為“邑”。《爾雅·釋言》:“里,邑也。”《左傳》中“内寵之妾,肆奪于市;外寵之臣,僭令于鄙”是上下互文的。內寵之妾和外寵之臣在“市”和“鄙”都做了惡事。“市”是商業區,那么“鄙”當然是“人之所居之處”的居民區。比對了出土文獻後,我們認為,杜預將這裏的“鄙”解釋為“邊鄙”,是值得商榷的。這個“鄙”,應當就是“邑”的意思。
四
《天子建州甲》簡10-11云:“聚眾不語逸[11],男女不語鹿,朋友不[語分][12]……”關於簡文“鹿”字釋讀,諸家有多種意見。[13]其中范常喜先生懷疑“鹿”當讀作“離”,謂“男女不語離”可能指的是“面對男女(情人或夫妻關係)不要說分離的話”,此與此句前後辭例“聚眾不語怨”、“朋友不與分”等均言負面之詞相一致,並舉上博《容成氏》簡41“鹿“讀作“離”為證。
按讀“鹿”為“離”當可信。《古文四聲韻》引《古孝經》“離”作、,此二形即“鹿”字。[14]《古璽彚編》2743有字,用作人名。此字原書缺釋,《戰國文字編》收此字於“鹿”下(661頁),當是。、二形與字寫法接近(特別是字形下部的寫法),可能就是這一類寫法的“鹿”之形訛。
五
《天子建州甲》簡8云:“凡天子氣,邦君食[15],大夫承廌(薦—餕)[16],士受餘”。“天子”後一字,甲、乙本分別作(簡8)、(簡7)。此字整理者隷定作“”, 讀作“禽”。裘錫圭先生指出,此字當從“金”得聲,右旁應存疑,似可讀作歆”,“歆氣”與“食濁”為對,當指攝取食物之精華部。[17]
何有祖先生認為,字右部當從“次”,楚簡中欠、次作爲偏旁有兩種寫法:通常寫法作、(上博《周易》簡26“欽”所從),變體作、(上博《子羔》簡11、12“𣢘”、 “欽” 所從),字右部與後者所從“欠”近似但多兩筆,“疑即此種變體寫法的‘次’”,整字可隸作 “欽,讀作“飲”。[18]
按裘先生謂此字從“金”得聲,讀為“歆”,何有祖先生認為該字右部即 “次”字,隷定作“欽”,均可從。下面我們對此字所從“次”字字形再稍作補充。
郭店《語叢》一~三有“(即古文愛)”字,寫作:
(《語叢一》簡92) (《語叢二》簡8) (《語叢三》簡8)
“”所從“次”旁作形,此與《子羔》 “𣢘”所從“欠” 旁作起首筆勢、寫法相同,均作彎弧形。、(《天子建州》、所從),顯然是、這兩種寫法的合體,或者說是在這種寫法的“次”字中間加上了兩飾筆(《子羔》字亦在“欠”字中間加有飾筆)。、應當就是“次”字。
何有祖文已經指出,這種寫法比較特別。確實,《天子建州》甲、乙本“欽”字後“”所從之“欠”分別作 ,代表了楚文字一般的寫法,、所從“欠”寫法與之差異甚大。我們認為,這是由於《天子建州》甲、乙本“欽”所從“次”旁寫法保留有齊文字特點的緣故。馮勝君等學者認為郭店簡《語叢》一~三等篇包含有較多齊系文字的因素,是“具有齊系文字特點的抄本”。 [19]馮勝君還指出,郭店《語叢》一~三用“”為“愛”,與《說文》“㤅”字古文作合,與楚、三晉、燕寫作“㤅”有別;上博《子羔》簡10“烏(於)”字作,与《說文》古文“於”作正合(石經“於”作,亦同),此二字均具有齊系文字的特点。[20]說是。《語叢》一~三“”字、上博《子羔》“𣢘”“欽”二字、[21]《天子建州》“欽”所從的“欠”、“次”寫法均保留有齊文字的特點,故與楚文字一般寫法不合。
六
《用曰》簡5云:“寧事赫赫。征(貞)[22]蟲飛,受物于天,民之作物,唯言之有信。”字整理者疑為“鳥”字,范常喜先生認為似是從“鳥”從“弋”的“鳶”字。不過這種寫法的“鳥”與楚系文字差別較明顯,可能具有它系特徴,並引古璽、 (鵑)、中山王壺()所從“鳥”為證。[23]
范說比較有啓發性。我們懷疑這個字就是“於(烏)”。郭店《語叢》一~三“ 於”字寫法具有齊文字的特點,其中《語叢一》簡105“於”字寫作,《語叢二》簡1“於”字寫作,均與寫法很近:字左部與左部寫法、筆勢均一致。、右下方的飾筆可以省略,如《子羔》簡11“於”就寫作。字右部去掉下方的兩斜飾筆,再將兩橫省寫作一筆,就與字寫法基本相同了。可能就是這種具有齊文字特點“於(烏)”字的變體。“烏”當如字讀,即烏鴉。簡文“飛烏”似是泛指“烏鳶”一類善翺翔之鳥。《爾雅·釋鳥》:“鳶烏醜,其飛也翔”。《吳越春秋·勾踐入臣外傳第七》:“仰飛鳥兮烏鳶,淩玄虛號翩翩”,又“彼飛鳥兮鳶烏,已回翔兮翕蘇”,可與簡文相參看。
七
《用曰》簡10原釋文作“之聯。春秋還轉,而既及。”整理者讀為“聯”之字,原簡作“”。 按此字當是從“”得聲。[24]晉侯盨、敔簋有“”從“卪”之字,裘錫圭先生讀作追襲之“襲”, [25]中山兆域圖:“殃子孫”,黃德寬先生讀“”為“襲”,[26]均可信。“”(或從“卪”)也許就是訓作循、入、返等義之“襲”的專字。簡文 ““也當讀作“襲”,訓作復、返。此處簡文最好斷讀作“之聯,春秋還轉而既及。”“春秋還轉”,整理者以為言四時代序,可從。范常喜先生進一步指出,“”可讀作“除”,指歲末十二月,簡文“春秋還轉,而除既及”大意似為 “四時相代,歲末即來”。 [27]我們將“” 讀作“襲”訓作復、返,與後文 “及”字義正可類比。
李銳先生《〈用曰〉新編》將上舉簡文斷讀作 “之聯,春秋環轉,而既及”,[28]以為此處壓“聯”“轉”元部韻,王蘭先生《上博六〈用曰〉編聯》亦有類似的看法。[29]根據我們上文的看法,簡文此處當是壓“襲”、“及”緝部韻。
[1] “頌”,簡文从“弓”从“公”,整理者釋為“伀”,讀為“ 公”。今從陳偉《讀〈上博六〉條記》的說法,讀為“頌”(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2] “比死”從何有祖《〈景公瘧〉札記四則》,簡帛網,2007年7月27日。
[3] “偷”從董珊《讀〈上博六〉雜記(續二)》,簡帛網,2007年7月11日。
[4] 本文引用竹簡釋文儘量從寬,不一一嚴格隸定。
[5] 董珊:《讀〈上博六〉雜記(續二)》。
[6]“外=”,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認為是“外夕”合文,讀作“外亦” (簡帛網,2007年7月9日),董珊《讀〈上博六〉雜記》認為“外=”可拆为“外外”,讀為“外間”,“辟”与“ 間”唇喉對轉,音近可通,故“外=”應當就是“外嬖”一詞的合文(簡帛網, 2007年7月10日)。陳偉《讀〈上博六〉條記之二》認為是“外間”合書,“間”讀為“奸”,“内寵”与“外奸”對舉(簡帛網,2007年7月10日)。張崇禮《〈景公瘧〉第九簡解詁》釋為 “外卜”,讀為“外僕”(簡帛研究網,2007年7月28日)。劉信芳《〈上博藏六〉試解之三》認為 “外=”或許可以釋為“外寵” (簡帛網,2007年8月9日)。從文氣上看,“外寵”說似乎較為合理,但我們沒有見過這樣使用合文號的例子。待考。
[7] 李天虹:《〈景公瘧〉校讀二則》,簡帛網,2007年7月26日。
[8] 張崇禮:《〈景公瘧〉第九簡解詁》,簡帛研究網,2007年7月28日。
[9] 簡帛網,7月25日。
[10] 簡帛網,2007年7月21日。
[11] “逸”原作“”,整理者讀作“逸”, 訓爲“過失”。陳劍先生指出,“字當分析爲从‘心’从‘’省聲,是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心’、又省去‘爿’形而成的安逸、逸樂、逸豫之‘逸’的本字。” “原注釋理解‘逸’爲‘過失’,恐不準確。聚眾常爲舉事,將有勞苦,故在此場合不言安逸、逸樂。”其說可從,參陳劍:《甲骨金文舊釋“”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7年12月29日。
[12] 缺字據乙本簡10補。
[13] 參范常喜:《上博簡〈容成氏〉和〈天子建州〉中“鹿”字合證》,簡帛網,07年9月10日。
[14] 張富海先生認為該字可能即“麗”之變體,假借為“離”,參張富海:《漢人所謂古文研究》236頁,北京大學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15]“”字整理者讀作“濁”。按上博《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3“器必”, “ ”, 陳劍讀作“蠲潔”,可信(參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陳文指出,“”疑即“蠲”字之省體。晉私璽有“長(《考古》1990年第8期),施謝捷《古璽彙考》亦釋“”為“蠲”(施謝捷:《古璽彙考》288頁,安徽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從“蜀”得聲,讀作“濁”,確有可能。不過《天子建州》簡文“”讀作“濁”文意似不洽。此字也有可能是“蠲”字省體,訓作“潔”,簡文似指潔凈的食物。《呂氏春秋·尊師》:“臨飲食,必蠲潔”,與簡文“邦君食蠲”有類似之處。
[16] 釋讀從裘錫圭:《〈天子建州〉(甲本)小札》,簡帛網,2007年7月16日。
[17] 同上注。
[18] 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三則 》,簡帛網,2007年7月17日。
[19] 馮勝君《論郭店簡〈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語叢〉一~三以及上博簡〈緇衣〉為具有齊系文字特點的抄本》,北京大學博士後研究工作報告,2004年。
[20] 參馮勝君:《論郭店簡〈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語叢〉一~三以及上博簡〈緇衣〉為具有齊系文字特點的抄本》12-13,29-30頁。
[21] 上博《子羔》與《孔子詩論》、《魯邦大旱》是同一書手所寫。李零認為從簡長、簡形、字體和書寫風格看,當是連寫接抄(李零:《上博楚簡三篇校讀記》13-17頁,(臺)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2年)。其中《魯邦大旱》簡1“圖”寫作“”,與《汗簡》、《古文四聲韻》引《古尚書》“圖”作、()合,也具有齊文字特點(裘錫圭先生已經指出,這種寫法的“圖”字屬古文經系統,來自齊魯系戰國文字,參裘錫圭:《〈上博(二)·魯邦大旱〉釋文》,2006年,稿本)。由此可見,《子羔》篇中出現幾個具有齊文字特點的字形,實屬自然。
[22] “征蟲”,陳偉先生認為即戰國兩漢傳世文獻中的 “貞蟲”,意即“細腰蜂蜾蠃之屬”,引《墨子·明鬼下》“古者有夏,方未有禍之時,百獸貞蟲,允及飛鳥,莫不比方”,《墨子·非樂上》“今人固與禽獸麋鹿、蜚鳥、貞蟲異者也”為證,認為書“征虫”與“飛鳥”並列,當即戰國兩漢傳世文獻中的“貞蟲”(陳偉:《〈用曰〉校讀》,簡帛網,2007年7月15日)。“征虫”讀作“貞蟲”當可信。
[23] 范常喜:《〈上博六·用曰〉短札二則》,簡帛網,2007年10月16日。
[24] “”、 “”等字從此。上博《孔子詩論》簡26“隰有萇楚”之“隰”,《容成氏》簡18“山陵平隰”之“隰”,亦從“”得聲。
[25] 裘錫圭:《關於晉侯銅器銘文的幾個問題》,《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4年第2期。
[26] 黃德寬:《“”及相關字的再討論》,《中國古文字研究》第一輯,321-327頁,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
[27] 范常喜:《〈上博六·用曰〉短札二則》,簡帛網,2007年10月13日。
[28] 簡帛網,2007年7月13日。
[29] 簡帛網,2007年10月13日。
《古文四聲韻》引《古孝經》“離”字張富海先生“麗”字變體的説法似可從,仔細看其字頭部和鹿頭還是不一樣的。關鍵是“鹿”用作“麗”,除了熊鹿(麗)這一例之外,好像沒有其他的證據。我還是覺得讀為“祿”最直接。
注14處的“鋑”字打錯。以《天子建州》甲、乙本“欽”所從“次”旁寫法保留有齊文字特點來解釋與此篇其他“欠”旁寫法的不同,感覺似不好。
多谢听泉老师!错别字已更正!:)
第(二)条《兢公瘧》第九简的断句,已有人讨论。
“外=”之“=”可否考慮為“缺字提示符號”?
原来伊先生已有高论!我们讨论和撰文时没有注意到论坛中的意见,十分抱歉!
附上讨论原文,请大家引用时注意,该意见发表于2007年7月26日:
中山兆域圖:“殃子孫”,李家浩先生读为“及”。文载《康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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