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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煥文,付强:說伯碩父鼎銘中所謂的“六”及相關問題
在 2017/8/15 21:34:19 发布

說伯碩父鼎銘中所謂的“六”及相關問題

 

(首發)

鞠煥文,付强

東北師範大學文學院,上海三唐美術館

 

“蔑曆”一辭至今仍沒有一個定說,究其原因,就是因為它不能跟後世的詞對接上。這是它難以考釋的主要原因。另一原因我認為是,在它大量使用時期,它的字形和語法結構比較單一,可供比較的材料少。主要原因很難解決,我們唯寄希望於後一種原因的解決,以進一步框定甚至徹底解決“蔑曆”一辭的釋讀問題。

伯碩父鼎

 

 

3

伯碩父鼎銘文(除鏽未乾淨前的照片)

 

這樣的材料還是出現了,這就是20095月甘肅省慶陽合水縣何家畔鄉何家畔村西周墓地出土的伯碩父鼎,吳鎮烽先生《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一書予以著錄。[1]銘中便有“伯碩父、申姜其受萬福無疆,天子△”一句,關於其中的△字,《銘圖》收錄的照片作如下狀:

吳先生將其釋為“六”,讀為“曆”。因此,“△”自然就與“蔑曆”同詞了。由於拍攝角度等原因,單從照片來看這個字確實象“六”字,而不會是其他字。如此,“蔑曆”一辭便有了一種可靠的、全新的字形及語法結構。借助於此我也對“蔑曆”一辭進行了一定的檢討工作。[2]陳劍先生也利用這則材料對“曆”之釋讀問題進行了討論,但對釋字持不同意見:

細審其形,似尚可看出右上角一筆還是跟上中部的豎筆相連的,可以改釋爲“圥”。西周金文“圥”作3619義伯簋“(陸)”字所從]、[10285.2匜“(睦)”字所從]等,可與此形對比。“圥”與“懋”古音極近,間接從“圥”得聲之“睦”,與“懋”都是明母幽部字,它們可以相通是沒有問題的。[3]

而此前袁金平、孟臻先生就已對此字的釋讀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將其形摹作,根據押韻情況等改釋爲“光”,並指出“從照片中能隱約看出‘光’上端的左右兩點”。[4]李零先生在釋文中則直接將之寫作“光”。[5]但由於所據照片不是太清晰及此字結構特殊等原因,學者們普遍不接受釋“光”的意見,如謝明文先生於袁文註腳中指出,“‘光’的釋法與字形下部似有不合,在銘末不一定押韻”。[6]陳劍先生從之,並將之釋為“圥”。

如此看來,學界對此字的釋讀是存在爭議的。爭議的焦點在於字上是否有筆畫、筆畫的位置及搭配關係如何、字下兩豎畫在字中起怎樣的區別作用等問題上。由於此字對“蔑曆”的釋讀有重要價值,將其討論清楚是必要的。

我的《金文“蔑曆”新詁》一文整理刊出後,付強先生提示我,他將拙作呈於王占奎先生時,王先生說他本人看過原器,此字是“光”不是“六”,吳鎮烽先生著錄此器時鏽還未除乾淨。並提示我們梁雲先生《隴山東側商周方國考略》[7]文中公佈有除鏽後的銘文照片可以利用。

梁先生公佈的銘文照片及摹本如下:

△字照片作,照片雖然模糊,但字跡是清晰可見的。通過照片可以看出,字上左右各有一點,兩點分列於上部豎筆左右而不與之相連,字形下部兩筆作下垂狀,摹本所摹忠實可靠。所以此字非“六”亦非“圥”。爭論的前兩個焦點可渙然冰釋。下面我們來考查一下釋“光”的意見。

早期古文字“光”大都作(合20057)、(合140正)、(小子卣,《集成》5417)形,從火在跪坐人形上。西周中晚期大量出現(史墻盤,《集成》10175)及(毛公鼎,《集成》2841A)二形,跪坐人形變為不跪坐的“卩”形,並且本作上舉的火苗外圍輪廓線開始下垂(後一形),其中後一形為春秋戰國文字所繼承。[8]△與常見之古文字“光”其下部確實有一定區別,無關乎有學者表示懷疑。但仔細觀察照片,我們能夠看出,△字形體上的一些特點。第一,其下部兩豎畫並非等齊,右側豎筆短於左側豎筆;第二,兩豎筆並非平行接於兩橫筆(實際上是兩斜筆,為表述方便我們姑且稱它為兩橫筆)之上,而是在頂端圓轉相接於上部豎筆,這可與金文中的一些“大”字相對比,如(士上卣,西周早期,《集成》5421)、(農卣,西周中期,《集成》5424)、(乖伯歸夗簋,西周晚期,《集成》4331)、(曾侯乙鐘,戰國早期,《集成》293.4A)。[9]所以,這裡存在兩種可能,即△字仍是從火從“卩”形之字,其右側短豎即人形手臂,只不過人形的手臂離開了膝蓋。這樣的“卩”字人形手臂脫離了膝蓋之形金文常見,“光”字晚期時候就有這種形體,如(中山王鼎,《集成》2840A)。說明這種“脫離”是有一定趨勢的。第二種可能就是,字從火從大,“火”字與“大”字存在公用筆畫的現象,“卩”與“大”作為表意偏旁可互換。所以,不論是以上哪種可能,都可將△字釋為“光”。

那麼,伯碩父鼎銘毫無疑問就是“蔑天子光”。“蔑光”與“蔑曆”應是同一辭的不同形式,在這裡“光”與“曆”應是同義換用的形式。這告訴我們,“蔑”和“曆”是兩個詞,“曆”之詞義與“光”應相近。“光”即光寵。《廣雅·釋言》:“光,寵也。”《漢書·禮樂志》在《安世房中歌》:“孔容之常,承帝之光。下民之樂,子孫保光。”顏師古注:“言永保其光寵也。”季子白盤銘文(《集成》10173)“王曰伯父孔顯有光”中的“光”也可訓為光寵。綜合考慮,“懋”當與“光”、“休”等屬於一個範疇,都應屬於寵光、蔭庇、獎勵、鼓勵等。

曶鼎(《集成》2838)銘文中“蔑曆”寫作“加曆”,“蔑”與“加”也形成同義互用現象,“蔑”當與“加”有相近的詞義。從意義、語法功能及近年來新出楚簡材料綜合考慮,陳劍先生將“蔑”讀為“被”是十分合適的。

“伯碩父、申姜其受萬福無疆,天子光”這一嘏辭中,“受萬福”與“天子光”在一定意義上結構相同,“”當有被受之義,而所謂的福則包括天子的寵光。這幾乎與陳劍先生所徵引的《清華簡(壹)·皇門》“????-蔑)被先王之耿光”一句全同。

陳劍先生從源頭考查,讚同並修訂了邱德修釋讀“曆”為“懋”的意見,並訓之為勉勵、獎勵;在辭例結構上,陳先生重申了“蔑曆”為動賓結構,“AB懋” 係雙賓語結構(施事主語+間接賓語/器主+直接賓語)這些都是是十分正確而有價值的。伯碩父鼎這一用例的出現,在形式上是非常新穎的,它對陳先生的觀點十分有利,對“蔑曆”一辭的釋讀十分重要,應引起足夠重視。

附記:文章的寫作得到陝西省考古研究院王占奎先生的幫助,伯碩父鼎的摹本清晰照片采自《隴山東側商周方國考略》一文,系作者西北大學文化遺產學院梁雲教授提供,謹致謝忱。文章倉促而成,有考慮不周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1] 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9月,卷5267頁。下文簡稱《銘圖》。

[2] 參拙作:《〈金文形義通解〉訂補(上編)》,東北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張世超教授),201411月;《金文“蔑曆”新詁》,《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7年第4期。

[3] 陳劍:《簡談對金文“蔑懋”問題的一些新認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55日。

[4] 袁金平、孟臻:《新出伯碩父鼎銘考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出土文獻》第十輯,上海:中西書局,20174月,第47-53頁。

[5] 李零:《西周的後院與鄰居》,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青銅器與金文》第1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3月,第53頁。

[6] 袁金平、孟臻:《新出伯碩父鼎銘考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出土文獻》第十輯,上海:中西書局,20174月,第47-53頁。

[7] 梁雲:《隴山東側商周方國考略》,《西部考古》第8輯,北京: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100-117頁。

[8] 更多字形參看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增訂本)》,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91頁;董蓮池:《新金文編》,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1418-1419頁。另侯乃峰先生認為“有變形音化為從“尣(尪)”聲之趨勢”,參氏著:《讀金脞錄》,商周青銅器與先秦史研究青年論壇論文集,中國·重慶,20161118-21日。

[9] 更多字形參看董蓮池:《新金文編》,第1431-1442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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