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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崇禮:釋“釐”
在 2008/1/17 17:54:52 发布

 

釋“

(首發)

 

張崇禮

(山東大學文學院)

 

”字見於郭店楚簡《緇衣》第一簡,其文曰:“好美如好緇衣,惡惡如惡巷伯,則民而刑不屯。”今本《緇衣》相應的文句作“刑不試而民咸服”。“”,原字形作。整理者隸定為“”,疑為“它”字異體。裘錫圭先生的按語指出:“似當釋‘’”。[1]劉信芳先生主張“”是“扐”之異構,引段注《說文》扐字云:“權度多少中其節謂之扐”。[2]李零先生讀“”為“力”,認為是盡力 、竭力的意思。[3]劉釗先生把此字隸定為“”,依今本讀為“服”。[4]周鳳五先生認為“”字力,攴會意,為“以力服人”的專字,即“服”字。[5]邱德修先生以為此字殳,是“役”字的或體。[6]上博《緇衣》與”相對應的字形作“”。黃錫全先生認為上博簡的這個字是力、箙省聲,假借作“服”。[7] 李銳先生認為“”“當力聲,疑可讀為‘勑’,二字古通。《廣雅·釋詁二》:[8] ‘勑,順也。’‘順’、‘服’義近。” [9] ”字又見於上博《中弓》第十三簡,字形與郭店簡同,其文曰:“申之服之,緩施而遜之。”陳劍先生、李銳先生讀為“力”,訓為“勤勉”[10]

綜合以上各家的意見,在字形上,裘先生隸定為“”是非常正確的;在結構上,則應分析為攴力聲。上博《緇衣》的 “”字,無疑是“”字的異構,其上部所,應是“來”字。力,正是“勑”字。我們認為,、“勑”都來源於甲骨文、金文的“”,應訓為“理”、“治理”。

”字甲骨文代表性的形體主要有反人攴的甲一六三七反人攴的明藏六〇一反人攴的後二、三三、一以及攴的甲二六一三[11]金文代表性的形體與甲骨文大致相同,如以及辛鼎字所[12]

陳初生先生認為:“從文字發展來看,《說文》所收的‘’、‘’、‘釐’,實為一字。” [13]姚孝遂先生認為:“本為一字,釐與則為古今字,《說文》歧而為三。” [14]很明顯,這些說法都是非常正確的。“”或“釐”的用法主要有三種:1、通“禧”,訓為“福”。《史記·孝文本紀》:“今吾聞祠官祝釐,皆歸福朕躬,不爲百姓,朕甚愧之。”裴駰集解引如淳曰:“釐,福也。” [15]甲骨文的“延”亦即延長福祉之義。2、通“賚”,賜予。《詩·大雅·既醉》:“其僕維何,釐爾士女。”毛傳:“釐,予也。” [16]馬瑞辰通釋:“釐與賚雙聲,釐即賚之叚借,故訓爲予。”辛鼎,銘文曰:“多友”方濬益曰:“,是賚之異文,古音來與同。” [17]3、治理。《書·堯典》:“允釐百工,庶績咸熙。”孔傳:“釐,治。” [18]

上博《緇衣》的“勑”,應是一個雙聲字,其“來”旁,當來自甲金文“”字的“來”聲,“力”當是累加的聲旁。從“勑”的用法也可以明顯看出它同“”字的關係:《易·噬嗑》:“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勑法。”崔注:“理也。”與“”字的“治理”義正同。傳統上一般認為“勑”的這種用法是“敕”的假借,其實隸變後以“勑”為“敕”,是很晚的事情。[19] “勑”還有一個常見的意義“慰勞”:《說文·力部》:“勑,勞也。”段玉裁注:“此當云勞勑也,淺人刪一字耳。” [20]這個意義應是“”用作“賚”的進一步引申。

”字中的“攴”明顯是來源於甲金文”字所“攴”旁,“力”聲則是同“”字後累增“”為聲是同一個道理。

”、“勑”釋作“”或“釐”,訓為“理”、“治理”,用來解釋楚簡的相關文句,也是比較通順的。“則民咸而刑不屯”的意思是說,刑罰不用而百姓都得到了治理。如果考慮與今本“服”字相對應,也可以象李銳先生那樣訓為“順”,《廣雅·釋詁》:“理,順也。” 至於上博《中弓》的“申之服之,緩施而遜之”,則一定要訓為“治”。因為“遜”與“緩施”並列,都應當是偏正結構,“遜”即“順”,如再訓“”為“順”,那麼“遜”就成了並列結構。“遜”也就是要“申之服之”,要採用道德教化的方法來治理民眾。

回過頭來談一下對“”字形體和本義的一些不太成熟的看法。

對於“”字的形體和結構,學術界現在比較通行的看法是以“來”的字形為最古,木、未的為訛體。對“”字的說解也多以“來”的字形為基礎,如李孝定先生說:“《說文》:‘,引也。聲。’又攴部,坼也。从厂之性坼,果孰有味亦坼,故未。’契文象一手持麥擊而取之之形,乃獲麥之象形字。……擊所以脫粒,故引申訓為‘坼’,手引而擊之,故亦訓‘引’。” [21]陳初生先生認為”字“象一手持杖打麥或一手持麥,一手持杖打麥之形,來麥之‘來’亦表聲,乃會意兼形聲字。……‘來’或訛為‘木’、‘未’,其表音功能遂失。” [22]高鴻縉先生說:“按此即離別之離之本字,動詞,攴來(古麥字)會意,麥撲則其子脫離而下也。……然則釐或之本意只為治為理,而此字,坼也,則為別離之本字。 [23]

從上揭”字甲金文的諸形體看,主要有木、未和來三種,甲骨文“未”、“木”同字,其實是“木”和“來”兩種。這兩種何為正體,何為訛體,還存在另一種可能,即“木”者為正,後訛變為“來”。而且從邏輯上講,這種可能性更大。因為在“”中,“來”無疑是表聲的,如果我們再認為它表義,那麼“”就是一個會意兼形聲字。一開始就能造出這麼“完美”的字來,是相當不容易的。以木者為正,後來聲化為“來”,從道理上講,似乎更通順一些。而且把“”字解說為從擊麥穗得義,與“”的字義和用法聯繫不大,上引李孝定、高鴻縉二位先生的說法都較為牽強。

從同源詞的角度探討這一問題,或許會帶來一些有益的啟示。

”字“力”聲,“力”得聲的字多有“理”義,如:《說文》:“朸,木之理也。”“泐,水石之理也。”“阞,地理也。”人的肋骨之所以叫“肋”,也是因為兩肋看上去有紋理的緣故。”得聲的字,也有這種意義。《說文》:“,微畫也。聲。”《段注》:“此謂微畫之文曰也。 [24]這個字“文”旁,也可以表明這一點。

有紋理的東西往往順著紋理裂開,《說文》“泐”字下許慎引《周禮》曰:“石有時而泐。”王筠《說文句讀》:“石之脈理曰泐,因其脈理而裂亦因謂之泐。”此即“殘泐”之“泐”。《說文》:“,坼也。”“坼,裂也。”《說文》:“剺,剝也,劃也。”《尸子》卷下:“弓人剺筋,則知牛長少。”  “”又寫作“剓”,《文選·揚雄〈長楊賦〉》:“分剓單於,磔裂屬國。”李善注引韋昭曰:“剓,割也。” [25]這個詞在山東方言中還在使用,如:“手被刀子了一道口子。”這個意義應是”的“坼裂”義的進一步引申。

《說文》所依據的字形已有訛變,許慎訓“”為“坼”亦於典籍無證,但從詞義引申的序列來看,他的訓釋是非常準確的,這是因為許慎對詞義的說解多來自經典相承的古訓。從讀音和詞義來看,“”和上引諸力得聲之字,是同源關係。“”的“裂”義和“泐”的“裂”義一樣,應是從“理”義引申而來,

這個詞族的源頭是“理”、“紋理”。

參照同一詞族其他詞的意義,再考慮到“攴作,我們推測,甲骨文“” 的本義應是動詞“治”或“理”。雖然現在並不清楚甲金文“”字為什麼反人形,但此字“木” 並不是偶然的。“木之理”曰“朸”,順木之理而破木曰“析”(直破叫析,橫破叫折)。“治玉”曰“理”,因為璞玉是石包裹著玉,只有有經驗的匠人才能根據外面石頭的紋理判斷出裏面是否有玉,“治玉”之所以叫“理”,可能也包含著順石、玉之紋理而剖的意思。

總之,甲金文“”字的結構,應是反人攴會意,後“木”訛變為“來”以表聲。“”字的本義,應與“治木”有關,可訓為“治”或“理”。

 

 

 

注釋:

 

[1]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131頁注[]

[2]劉信芳:《郭店簡(緇衣〉解詁》,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5月。166頁。

[3]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63頁。

[4]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51頁。

[5]周鳳五:《郭店楚簡識字劄記》,印本。此轉引自黃錫全先生《讀上博楚簡劄記》,簡帛研究網首發,2002/04/08

[6]邱德修:《簡本(緇衣篇)校注舉例兼論<緇衣、鄭注>之貢獻》,臺北史語所主辦“第一屆古文字與出土文獻學術研討會”論文,200011月。此轉引自黃錫全先生《讀上博楚簡劄記》。

[7]黃錫全:《讀上博楚簡劄記》,簡帛研究網首發,2002/04/08

[8]《廣雅·釋詁二》當為《廣雅·釋詁一》之誤參見王念孫:《廣雅疏證》,中華書局,1983年,10頁。

[9]李銳:《〈仲弓〉續釋》,“清華大學簡帛研究”網首發,2004/04/20

[10]“申”,從陳劍先生讀。“遜”,陳劍從沈培先生說讀為“遜”,今亦從之。參見陳劍:《上博竹書〈仲弓〉篇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首發,2004/04/19。李銳先生的意見見於《〈仲弓〉續釋》,同注[9]

[11]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甲骨文編》,中華書局,1965年,140-141頁。

[12]容庚:《金文編》,中華書局,1985年,220頁。

[13]劉翔、陳抗等:《商周古文字讀本》,語文出版社,1989年,346-347頁。

[14]于省吾:《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9年,1462頁。

[15]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82年,429頁。

[16]孔穎達:《毛詩正義》,十三經註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537頁上。

[17]周法高:《金文詁林》,香港中文大學出版,1974年,1947頁。

[18]孔穎達:《尚書正義》,十三經註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20頁上。

[19]參見《金文詁林》“敕”字條下引高田忠周的意見。1906頁。

[20]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699頁。

[21]于省吾:《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9年,1462頁。

[22]劉翔、陳抗等:《商周古文字讀本》,語文出版社,1989年,346頁。

[23]周法高:《金文詁林》,香港中文大學出版,1974年,1951頁。

[24]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425頁。

[25]蕭統:《文選》,中華書局,1977年,137頁下。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116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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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5释“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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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llaogui 在 2008/1/19 23:02:49 评价道:第1楼

    這個字其實很可能是上从手下从力的「扐」字。郭店簡與之對應的寫作「」。「扐」、「」應該是異體。古璽人名字有個作上手下亡的,即「𢻬」字異構(《說文》「撫」字古文),結構方式與上博簡「扐」字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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