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字词釋義兩題
雷燮仁
在《詩》、《書》等早期文獻的異文中,都有“血”聲與“必”聲相通之例。《詩·周頌·維天之命》:“假以溢我,我其收之。”《說文·言部》“誐”字引作“誐以謐我”,《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引作“何以恤我。”《書·堯典》“惟刑之恤哉”,《史記·五帝本紀》作“惟刑之靜哉”,裴駰《集解》引徐廣曰:“今文云‘惟刑之謐哉’。《爾雅》曰:謐,靜也。”从“血”得聲的“恤”,从“必”得聲的“謐”,古音同屬質部,“恤”屬心紐,“謐”屬明紐,聲紐略有差距,但古書異文中確有互通之例,兩者聲近相通,是可以肯定的。司馬貞《史記索隱》即云:“案:古文作恤哉。今文者伏生口誦,恤謐聲近,遂作謐也。”
“假以溢我”的“溢”,毛傳云“慎也”,鄭箋則云:“溢,盈溢之言也。”“溢”訓盈,又見於《爾雅·釋詁下》,《說文·水部》則云“溢,器滿”。器滿則“盈”而“溢”,詞義引申演變清晰可見。“溢”訓“慎”,亦見於《爾雅·釋詁下》,邢昺疏引舍人曰:“溢,行之慎也。”《爾雅·釋詁上》又云:“溢、慎、謐,靜也。”《說文·言部》:“謐,靜語也。”故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認為:
《詩》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靜我”,“靜我”即“安我”,猶《詩》言“綏我眉壽”,“綏”亦安也。“假以溢我”正謂善以綏我。《左傳》言“恤我”者,“恤”當為“侐”之假借。《說文》:“侐,靜也。”正與“溢”、“謐”並訓靜者同義
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徵引了馬氏這段分析,是贊同馬說的。
同表靜義的“謐”與“恤”、“侐”古音同部且音近,應該是一組同源詞。“溢”除了通“恤”,也有通“洫”之例。《莊子·齊物論》:“以言其老洫也。”陸德明《釋文》:“洫本亦作溢。”“溢”古音餘紐錫部,與“洫”聲紐同屬喉部,韻部分屬錫、質。錫、質同為入聲韻,關係密切。按照王力《漢語史稿》的擬音,其主要元音都是e,古書中也不乏錫、質旁轉之例,如“溢”可通餘紐質部的“軼”、“泆”、“逸”,例證參見《古字通假會典》第450頁。故同表靜義的“溢”與“謐”、“恤”、“侐”,也是一組音近義通的同源詞。
表靜義的“慎”與同表靜義的“謐”、“恤”、“侐”是否也存在音義上的同源關係?“慎”古音屬真部,“謐”、“恤”、“侐”古音屬質部,雖然真質陽入對轉,但聲紐相隔較遠,還很難說兩者之間有着音近義通的同源關係。“慎”有靜義,可能是“鎮”之假借。《周語·晉語七》“無忌鎮靜”,《左傳》宣公二年孔穎達疏引“鎮”作“慎”。《廣雅·釋詁一》:“鎮,安也。”“鎮”訓安,與“靜”同義,故《國語》“鎮靜”同義連言。秦公簋(《集成》4315)云“昚靜不廷”,也以“昚(慎)”通“鎮”,義同“靜”。
既然表靜義的“慎”與“溢”、“謐”、“恤”沒有音義上的同源關係,毛傳為何云“溢,慎也”?一種理解如馬瑞辰,以毛傳所云“溢,慎也”的“慎”義靜(也就是我所說的“鎮”之假借),以求與“謐(恤)”訓靜相匹。《爾雅·釋詁下》:“毖,慎也。”《詩·大雅·桑柔》“為謀為毖”、《周頌·小毖》“于其懲而毖後患”毛傳皆云“毖,慎也”。以“溢”、“謐”相通而“謐”、“毖”皆從“必”得聲來看,不排除毛傳以“溢”通“毖”從而訓慎之可能。
事實上,與“溢”通假的“恤”、“謐”通“毖”訓慎,是明見於《尚書》的。《堯典》“惟刑之恤(謐)哉”的“恤”、“謐”,其實就是“毖”的通假,訓慎,“慎罰”、“慎刑”之類的說法古書常見。《康誥》即云“明德慎罰”,並以之為全篇之主旨。舊注不明“恤”、“謐”乃“毖”之通假,或以“恤”的本義“憂”釋之,或以其字當作“謐”訓靜,都與《書》之原旨相違。惟有王引之《經義述聞》引其父王念孫之說,謂“恤者,慎也”,並指出“恤”表慎義,實即“毖”之通假。《多士》云“罔不明德恤祀”,王引之《經義述聞》亦謂“恤亦慎也”。“恤祀”即“毖祀”。《召誥》云“毖祀於上下”,《洛誥》云“予沖子夙夜毖祀”,“毖”皆訓慎。邾公釛鐘(集成102)云“敬恤盟祀”,“恤”亦通“毖”訓慎,即言“敬慎盟祀”,與《召誥》、《洛誥》之“毖祀”同義。《顧命》:“用奉恤厥若,無遺鞠子羞。”屈萬里《尚書集釋》云“恤,慎也;此義常見”,又云:“奉恤厥若,言敬慎行善也。”也通達可取。
以上,我們列舉了《尚書》中數例“恤”字,應視為表慎義的“毖”之通假。《尚書》中還有一些“恤”字,則應視為“謐”之假借,如同《詩》、《書》之“恤”、“謐”互為異文。
《文侯之命》云:
柔遠能邇,惠康小民,無荒寧,簡恤爾都。
“簡”,三體石經作“柬”,音近相通。“都”,孔穎達疏引鄭玄注云:“都,國都也。鄙,邊邑。言都不言鄙,由近以及遠也。”偽孔傳釋“簡恤爾都”為:“當簡核汝所在,憂治爾都鄙之人。”蘇軾《東坡書傳》則釋為“簡閱爾眾,惠恤其民。”蔡沈《書集傳》同東坡之說。朱駿聲《尚書古注便讀》釋為“簡閱爾眾,安靖爾民於都”。釋“恤”為“安靖”,顯然以為“恤”即“謐”之通假。“謐”者,寧也、安靖也。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釋為“大收恤爾國都”。“恤”有收義,見於《說文·心部》。楊筠如《尚書覈詁》謂“簡”義大,未注“恤”字,大概亦以憂釋“恤”。屈萬里《尚書集釋》引《逸周書·謚法》“壹德不懈曰簡”,謂“簡有專一不懈之義”,又釋“恤”為顧慮。周秉鈞《尚書易解》亦釋“簡”為大,又引《漢書·韋玄成傳》“恤我九列”顏師古注“恤,安也”解“恤”,同於朱駿聲“恤”義安靖之說。今按“恤”當通“謐”,寧也。“簡恤(謐)爾都”即“大寧爾都”,與上文“寧爾邦”文意相仿。
《顧命》中也有一個“恤”字,視為“謐”之假借,義同“寧”,也是合適的:
惟周文武,誕受羨若,克恤西土。
“恤”,亦多釋為憂慮。《君奭》云“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新出清華簡《祭公》則云祭公“和周邦”,李學勤先生認為“和”即《君奭》之“修和”,師詢簋(集成4342)作“龠”,史牆盤(集成10175)作“龢”,都應該讀為“調和”。《說文·言部》:“調,和也。”“調和”同義連言。“修(調)和”又可省作“修(調)”,故我認為《康誥》“以修我西土”的“修”亦用此義,即“以和我西土”。王引之《經義述聞》即云“以修我西土”猶《君奭》之“修和我有夏”。《史記·周本紀》則云“日夜勞來,定我西土”。《史記·魯周公世家》云“密靖殷國”,“密”同“謐”。《爾雅·釋詁》云“密,靜也”。《文選·潘勗〈冊魏公九錫文〉》云“以寧東夏”,《孫楚〈為石仲容與孫皓書〉》云“克寧正夏”,都與“簡恤(謐)爾都”、“克恤(謐)西土”相合。
《文侯之命》還有一個“恤”字,也應該讀為“謐”,安也:
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
“曰”通“聿”,句首語詞,無義。字又作“欥”、“遹”。或讀“曰”如字,並在“曰”後標點冒號,不妥。“惟祖惟父”,偽孔傳釋為“同姓諸侯,在我惟祖惟父列者。”蔡沈《書集傳》:“言諸侯在我祖父之列者。”江聲《尚書集注音疏》:“惟我祖行父行之諸侯。”都大同小異。“其”,表祈使語氣,可今譯為“要”、“一定”、“必須”之類。“伊”,句中語氣助詞。孔穎達疏:“伊,惟也。”“恤”,舊多以憂解之。我意“恤”應讀為“謐”,安也,寧也。《詩·周頌·訪落》“以保明其身”、《禮記·中庸》“以保其身”、《文選·潘勗〈冊魏公九錫文〉》“明保朕躬”,“保”依古書故訓皆義安,與“其伊恤(謐)朕躬”意思相同。下文云“予一人永綏在位”,“綏”亦義安,與之文意連貫。
《召誥》云:
誥告庶殷,越自乃御事: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嗚呼!曷其奈何弗敬!
“無疆”,無止境、無窮盡。“惟王受命,無疆惟休”,是說周王承受天命,其休美無疆無窮。“無疆惟恤”的“恤”,皆以“恤”之本義“憂”讀之。把“惟王受命,無疆惟恤”理解為周王承受天命,其憂恤亦無疆無窮,暗指周王始終保持憂患意識,當然是可以的。如《君奭》即云:“我受命無疆惟休,亦大惟艱。”“亦大惟艱”義近“無疆憂恤”。但《君奭》與《召誥》這兩段話的背景截然不同。《君奭》是周公對召公推心置腹之語,勉勵召公和自己一同完成文王開創的功業,故曰“亦大惟艱”。但《召誥》這段話,是對庶殷的“誥告”。對“庶殷”言周王憂恤無疆、憂患重重,不是“滅自家威風,長他人士氣”如嗎?如以“恤”、“謐”相通來看,把“恤”視為“謐”之假借,義為安、寧,“休”、“寧”對言,似更合理。《洛誥》云“萬邦咸休”,《易·乾·彖傳》則云“萬國咸寧”。偽古文《尚書》之《大禹謨》亦言“萬邦咸寧”,實本於《彖傳》。《史記·律書》言“休寧北陲”,則是“休寧”義近連言之例。《文選·張協〈七命〉》云:“函夏謐寧”,李善注引《爾雅》曰:“謐,寧也。”《呂刑》云“其寧惟永”,就是“無疆惟恤(謐)”、“無疆惟寧”之類的意思。“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謐)”,換言即“惟王受命,無疆休寧”,實指周王天命永固。但庶殷仍“迪屢未靜”、“屑播天命”(《多方》語),故周公責之以“曷其奈何弗敬”。這樣理解,上下文意更為合理、暢達。
《尚書》中有“恤”通“毖”、“謐”者,也有“毖”通“恤”者。《大誥》“天閟毖我成功所”,《漢書·翟義傳》所載“莽誥”“毖”作“勞”。下文“天亦惟勤毖我民,若有疾”,“莽誥”作“天亦惟勞我民,若有疾”。“毖”何以訓勞?知“恤”、“毖”相通,則不難論定:與“莽誥”“勞”字相對的“毖”字,實即“恤”之假字。《說文·心部》:“恤,憂也。”《莊子·讓王》“我適有幽憂之病”成玄英疏、《禮記·曲禮下》“某有負薪之憂”孔穎達疏皆云“憂,勞也”。而古書中“勞”訓憂之例甚多,可參見《故訓匯纂》“勞”字頭“勞,憂也”及相關條目。新出清華簡《皇門》更為“恤”義同“勞”提供了堅實證據。今本《逸周書·皇門》云:
乃維其有大門宗子勢臣,內不茂揚肅德,訖亦有孚,以助厥辟,勤王國王家。
簡本與“勤王國王家”對應處作“堇(勤)卹王國王家”。“卹”、“恤”古同。今本又云:
人斯既助厥勤勞之家。
簡本與之對應處則作:
是人斯既助氒辟堇(勤)勞王邦王家。
《金縢》亦有“昔公勤勞王家”一語。對比這些異文,“勤恤”顯然義同“勤勞”。
《召誥》云:
上下勤恤,其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歷年,式勿替有殷歷年,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
過去把“勤恤”視同《國語·周語上》“勤恤民隱”的“勤恤”,以憂釋“恤”,現在看來,可能不對。“上下勤恤”即“上下勤勞”之意。《盤庚》:“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胥及逸勤。”說的正是“上下勤勞”。“逸勤”,蔡邕《司空文烈侯楊公碑》作“肄勤”。《詩·邶風·谷風》“既詒我肄”毛傳:“肄,勞也”。《左傳》昭公三十年“若為三師以肄焉”杜預注亦云“肄猶勞也”。毛公鼎(集成2841)云“勞堇(勤)大命”,《召誥》“上下勤恤”大概即“上下勤勞大命”之省,故云“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而《大誥》“天亦惟勤毖我民,若有疾”的“勤毖”,則是“勤恤”之通假,其義倒是同於“勤恤民隱”的“勤恤”。“隱”通“慇”,《說文·心部》云“痛也”,《詩·小雅·正月》“憂心慇慇”朱熹《集傳》則云“慇慇,疾痛也”。“勤恤民隱”的“勤恤”指憂憫、體恤,有別於一般所說的“勤勞”。“莽誥”但知“毖(恤)”有“勞”義,將本義憂憫、體恤的“勤毖(恤)”的“毖(恤)”直接解為“勞”,與我們今天但知“恤”有憂義而不知“恤”亦有勞義從而誤解《召誥》“上下勤恤”一語,頗有相通之處。
《無逸》云:
周公曰:“嗚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
“太王”指古公亶父,“王季”指古公亶父子季歷,季歷子即文王。“克自抑畏”的“畏”容易理解,指敬畏天命之類;“抑”雖有多種解釋,但大同小異。以目前最流行的三部《尚書》注釋類書籍而論,楊筠如《尚書覈詁》引《詩·小雅·賓之初筵》“威儀抑抑”毛傳:“抑抑,慎密也。”屈萬里《尚書集釋》則引朱駿聲《尚書古注便讀》之說,以“抑”“猶言自貶自屈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將“抑畏”譯為“謙抑畏懼”。
“文王卑服”之“卑服”,理解較多分歧。陸德明《釋文》云“馬本作‘俾’”,且云“俾”訓使。古書中有“俾”、“比”相通之例,如《詩·小雅·漸漸之石》“俾滂沱矣”,《論衡·明雩》作“比滂沱矣”。故俞樾《群經平議》謂“卑服”即“比服”,“言文王比敘其事也”。又云字亦作“庀”,《國語·魯語下》“夜庀其家事”及“子將庀季氏之政焉”,並同此義。楊筠如《尚書覈詁》徵引並贊同俞說。今按俞說先以比敘釋“卑(比)”,後又以其字作“庀”。然其所引文例中的“庀”,韋昭注皆云“治也”。前後未能一致。屈萬里《尚書集釋》則遵從蔡沈《書集傳》之說,云“卑服”“猶禹所謂惡衣服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則採引孫詒讓《尚書駢枝》之說,認為“卑”應從馬本作“俾”,訓從,《爾雅·釋詁》即云“俾,從也”;而“服”則當訓為奉行,猶《康誥》云“明乃服命”、《召誥》云“越厥後后復民,茲服厥命”。“此承上‘大王、王季克自抑畏’之文,謂文王從先王之德而奉行之”。
《尚書》中還有一處“俾”字也訓從。《秦誓》云:
責人斯無難;惟受責俾如流,是惟艱哉。
“俾如流”即從善如流之義。表從義的“俾”,古書中又作“比”。《禮記·樂記》“克順克俾”鄭玄注:“俾當爲比。擇善從之曰比。”《荀子·儒效》“比中而行之”,王念孫《讀書雜志》云:“比,順也,從也。”王引之《經義述聞》對“比”與“順”、“從”同義亦有詳細論述:
《祭統》曰:“身比者,順也。”《管子·五輔篇》曰:“為人弟者,比順以敬。”是“比”、“順”同義。昭二十八年《左傳》曰:“擇善而從曰比。”是“比”與“順”、“從”同義。《荀子·王制篇》:“天下莫不順比從服。”是“比”與“順”、“從”同義。
王引之所舉書證中,《荀子·王制篇》“天下莫不順比從服”最值得注意。與之相同的說法亦見於《尚書》。《君奭》云:
我咸成文王功于不怠,丕冒,海隅出日,罔不率俾。
王引之《經義述聞》說:
“海隅出日,罔不率俾”,鄭注曰:“率,循也。俾,使也。四海之隅,日出所照,無不循度而可使也。”(見《魏志·武帝紀》注)引之謹案:經以“率俾”連文,鄭訓“率”為循,“俾”為使而於“循”下加“庶”字,“使”上加“可”字,殆失之迂矣。案《爾雅》:“俾,從也。”“罔不率俾”,猶《文侯之命》言“罔不率從”也。“海隅出日,罔不率俾”猶《魯頌》“至于海邦,莫不率從”也。此言“海隅出日,罔不率俾”,《大戴禮·少閒篇》“出入日月,莫不率俾”,《五帝德篇》曰“日月所照,莫不從順”,義並同也。
綜合王引之之說,“率俾(比)”即“率從”、“從順”、“順比從服”之義。“比”、“率”義同“從”、“順”。“率”,循也。而古書故訓中亦常見“循,從也”、“循,順也”之訓,可參見《故訓匯纂》“循”字頭相關條目。“順比從服”四字連言,“服”當與“比”、“順”、“從”同義。而古書故訓中確有“服”訓從者。《呂氏春秋·先己》“有扈氏服”高誘注、《書·皋陶謨》“五刑有服”偽孔安國傳皆云:“服,從也。”《史記·五帝本紀》“五服三就”張守節《正義》引孔安國云:“服,從也,言得輕重之中正也。”顯然,“文王卑服”的“卑(比)服”,即“順比從服”之“比”、“服”,言文王率從太王、王季。《史記·周本紀》記載:
西伯曰文王,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篤仁、敬老、慈少。
“篤仁、敬老、慈少”即《君奭》云文王“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云云。文王“則古公、公季之法”,即“文王卑(比)服”之類。“則”訓效法,與“率從”義近,故《史記》以“遵”即遵循、率循與“則”對言。
順帶說說“即康功田功”。歷來讀“田”如字,謂“田功”即治田之事,但偽孔傳、孔穎達疏、蔡沈《書集傳》都以“康功”為安民之功,似與“田功”即治田之功不類。於是清代以來不少學者另尋它解,將“康功”的訓釋盡可能往治田一類上靠。如章炳麟《古文尚書拾遺定本》以為“康功”指平易道路之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宗奉此說,且補充論據。而楊筠如《尚書覈詁》、曾運乾《尚書正讀》則以為指披荊斬棘、開墾山澤荒地之事,屈萬里《尚書集釋》引楊說並補充“康”、“荒”相通之證。今按“即康功田功”之前云“太王、王季克自抑畏”而“文王卑(比)服”,之後云文王“篤仁、敬老、慈少”,所論都是比較虛的事情,中間插入平易道路、開墾荒地之類的實事,略顯突兀。古書中“田”可通“甸”。《周禮·天官·序官》“甸師”孫詒讓《正義》:“《爾雅·釋地》云:‘郊外謂之牧。’案:田、甸通。”《詩·齊風·甫田》“無田福田”陳奐《傳疏》:“上‘田’字讀如‘甸’。”《多士》“俊民甸四方”,《立政》“奄甸萬姓”,各家皆引《詩·小雅·信南山》“維禹甸之”毛傳,訓“甸”為治。“康功田(甸)功”應理解為安、治之功。“即”則訓就,楊筠如《尚書覈詁》:“就之言成也。”
“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是說:文王率從太王、王季,謙抑敬畏,成安、治之功。後面“徽柔懿恭”云云,都是對“康功田(甸)功”的具體說明。
《多士》有兩句文意相同的話,其中“比”、“服”的用法應同上論“卑(比)”、“服”,義為“從”、“順”:
我乃明致天罰,移爾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遜。
今朕作大邑于茲洛,予惟四方罔攸寘,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爾乃尚有爾士,爾乃尚寧榦止。
先解釋相關字詞。“多遜”,偽孔傳釋為“順”,恭順之義。或以“遜”通“訓”,不甚切合此處文義。“臣我宗”,句式同《多方》“奔走臣我監”。“監”大概指“三監”之類,即侯國。“宗”,偽孔傳釋為尊官,大概以“宗”通“尊”;孫詒讓《尚書駢枝》則以為即《酒誥》“宗工”之“宗”,又云“‘監’與‘宗’名異而實同;楊筠如《尚書覈詁》則以天子為天下之宗,“此蓋為宗周耳”;曾运乾《尚書正讀》以“我宗”為“宣周及魯、衛地”;屈萬里《尚書集釋》以族釋“宗”。一言“我宗”,一言“我”,當以屈說為長。“奔走”,奔走效勞,義同“事”,今語侍奉、服事。“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之“攸”,敦煌本古文《尚書》作“逌”。“逌”同“迪”。屈萬里《尚書集釋》視為語詞,是可以信從的。
從上述分析來看,“比事臣我宗”與“服奔走臣我”,句式相同,“臣”的文法位置相同,“事”亦同“奔走”,“比”、“服”應該詞義非常接近。但學者們並沒有這樣理解。孫詒讓《尚書駢枝》云“比事”即《召誥》“比介于我有周御事”之“比介御事”。孫說為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所採。“比介”為“比尔”即“比迩”之訛,義同“比近”,故顧、劉將“比事”譯為“接近我們的管事官吏”,如此則“事”為名詞,顯然與“比事臣我宗”文法不合。楊筠如《尚書覈詁》則注云:“比,《釋詁》:‘俌也。’”《說文·人部》:“俌,輔也。”楊氏以“比”義輔助。屈萬里《尚書集釋》則注云:“比,親也。”“比,親也”之訓古書古訓常見,參見《故訓匯纂》“比”字頭相關條目。周秉鈞《尚書易解》則云:“比,近日。”長於語法研究的周氏弟子錢宗武、杜純梓在《尚書新箋與上古文明》一書中進而指出“比”為時間副詞:“在文獻語言中,‘比’常和表示時間的名詞如‘年’、‘歲’等構成表示時間的詞組‘比年’、‘比來’等,可譯為‘近年’、‘每年’、‘近來’等。”可以說異說紛呈,莫衷一是。而“服”字,或上屬“亦惟爾多士攸服”為句,如屈萬里和顧頡剛、劉起釪等;或以“攸服奔走”為句,如楊筠如;或以“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為句,如周秉鈞及其弟子。對其字的釋義亦多分歧。屈萬里釋為“服從”,顧、劉譯為“做事”,即以“服事”一類詞義解之。楊筠如和錢、杜則未加注釋,但江灝、錢學武合著《今古文尚書全譯》則譯為“服務”。對比“比事臣我宗”與“服奔走臣我”,並參照上論“比”、“服”皆有“從”、“順”之義,顯然“比”、“服”同義,同“文王卑(比)服”之“卑(比)”、“服”。所有斷句、釋文分歧似可定於此矣,且其標點最好擬為:“比、事、臣我宗”、“服、奔走、臣我”,言順從、侍奉、臣服“我宗”或“我”。
《尚書》中有一個與“率俾(比)”、“率從”詞義完全相同的詞,但“率”字卻常常被誤解誤釋。《堯典》云:
柔遠能邇,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
“率服”,偽孔傳云“相率而來服”,蔡沈《書集傳》云“相率而服從”,皆以“相率”釋“率”。王引之《經義述聞·通說下·語詞誤解以實義》云:“率,詞之‘用’也。《堯典》曰:蠻夷率服。言為政如此,則蠻夷用服。”古書中“用”多訓“以”,“蠻夷用服”即“蠻夷以服”。此說影響很大,近代出版的《尚書》注釋類書籍,大多宗奉此說,如楊筠如《尚書覈詁》、屈萬里《尚書集釋》,都經引古書中“率,用也”之故訓以釋之,卻未明言襲用王引之之說。也有一些不同說法,如錢宗武、杜純梓《尚書新箋與上古文明》引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率,猶‘皆’也”,以“都”釋“率”,視為範圍副詞。周秉鈞《尚書易解》則云:“率,循也。服,從也。”現在看來,“率服”、“率俾(比)”、“率從”語義完全相同,都是同義連言,義為從順。“率”有實義,並非語詞。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之“校釋”部分既徵引了“率,循也”之訓以及《逸周書·大匡》“三州諸侯咸率”孔晁注:“率,謂奉順也”,也徵引了“率,用也”以及“用,以也”之訓(但未徵引王引之之說),卻在“今譯”部分仍採用偽孔傳、蔡沈《書集傳》的說法,將“率服”譯為“相率從服”,殊為可惜。顧、劉書中經常出現“校釋”與“今譯”不一致,此為其中一例。
偽古文《尚書》之《說命上》有“俾率”一詞:
俾率先王,迪我高后,以康兆民。
偽孔傳釋“俾”為使,同樣也是不對的。“俾率”與“迪”對言,偽孔傳以“迪”通“蹈”。今按“蹈”義同“循”,如言“循規蹈矩”。“俾率”顯然是同義連言詞“率俾”之倒言,“俾”、“率”與“迪(蹈)”都是從、順之類的意思。
《逸周書》也有一個“俾”字應讀為“比”,且與“從”組成同義連言詞“俾(比)從”。《度邑》云:
王曰:“旦,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志我共惡俾從殷王紂。……”
“志我共惡俾從殷王紂”,《史記·周本紀》作“悉求夫惡貶從殷王紂”。盧文弨、莊述祖校本均據《史記》作“貶”,將“俾”校改為“貶”之古字“”,大概視今作“俾”者,乃“”訛作“卑”再作“俾”。《書·洛誥》:“伻來,來視予卜休恒吉。”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引“伻”作“辨”。《爾雅·釋詁》:“抨,使也。”陸德明《釋文》:“抨字又作伻。”一般認為表使義的“伻”、“抨”就是“俾”字。“伻”作“辨”,即相當於“俾”作“辨”。而“辨”、“辯”俱可通“貶”,可參見《古字通假會典》第264頁“貶與辨”、“貶與辯”條。今本《逸周書》作“俾”者,《史記》作“貶”,兩者也可能是音近通假關係。
《逸周書·世俘》云:
則咸劉商王紂,執天惡臣百人。
“天”,有的版本作“夫”。《世俘》又云:
武王乃廢于紂矢惡臣百人,……
盧文弨據“矢惡臣”一詞,將“天”或“夫”字校改為“矢”。劉師培《周書補注》不同意這一校改:
孔注“夫惡臣”,崇侯之黨。案盧文改“夫”為“矢”,朱(右曾)本從之,說固可通,竊以“夫”乃“共”之訛。《度邑解》“志我共惡俾從殷王紂”,《周紀》作“悉求夫惡貶從商王受”。此文訛“共”為“夫”,與彼同例。“共惡”,猶云同惡。孔云崇侯黨,其確證也。下文“武王乃廢紂惡臣百人”,“矢”亦“共”訛。
眾說紛紜,頗難定奪,但各家對“惡”或“惡臣”的理解是一致的。裴駰《集解》解“惡”為“惡人”,孔晁注云“惡臣”即“崇侯黨”,意思相同。“俾從商王紂”是“惡”即“惡臣”的狀語,意即那些順從商王紂的惡人,即助紂為虐者。《史記》用“貶”代“俾(比)”,裴駰《集解》就“貶”字而說解云:
言今悉求夫惡人不知天命、不順周家者,咸貶夷之與紂同罪,故曰“貶從殷王受”。
終不如“惡俾(比)從殷王紂”文意通順。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0月1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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