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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燮仁:《尚書》異文疏證四則
在 2017/10/31 12:41:46 发布

《尚書》異文疏證四則

 

雷燮仁

 

“女毋翕侮成人”與“汝無侮老成人”

《盤庚》云:

汝無侮老成人,無弱孤有幼。

漢石經作“女毋翕侮成人”,唐石經作“汝無老侮成人”,不少古寫本同唐石經,但流行刊本皆作“汝無侮老成人”。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唐石經為底本,以“老侮成人”為正。其主要依據是孔穎達疏所引鄭玄注的一段話:“老、弱,皆輕忽之意也。”謂:“以‘老’與下句‘弱’對舉,顯見鄭本亦‘老’在‘侮’上。可見今文、古文、偽古文語序皆如此,故據以乙正。”又謂“老侮成人”即“見老人而輕忽之”。在注釋“無弱孤有幼”句時又說:“‘老侮’與‘弱孤’為結構相同的動詞。”

“弱孤”的弱字,洪適《隸釋》所載漢石經作“流”。馮登府《漢石經考異》認為“流”、“弱”音近通假。但“流”古音來紐幽部,“弱”古音日紐葉部,聲紐、韻部都頗有差距。吳汝綸《尚書故》則認為洪適所見漢石經本假與“溺”音義皆同的“”為“溺”,因形近而被誤認為“流”。兩說根據都不充足,只能闕疑待考。

王引之《經義述聞》云:

“無弱孤有幼”,鄭玄曰:“老弱皆輕忽之意也。”某氏傳曰:“不用老成人之言,是老侮之。不徙則孤幼受害,是弱易之。”王氏鳳喈《尚書後案》曰:“老與弱對,侮與孤對,成人與有幼對。經意謂無老侮其成人者,無弱孤其有幼者,不可以《大雅·蕩》篇‘老成人’說此經。鄭注是,偽孔非也。”引之謹案:王說是也。某氏傳以孤有幼連讀,殊為不詞。當以弱孤憑讀,言以為孤弱而輕忽之也。孤之言寡也。成十三年《左傳》:“寡我襄公。”杜注曰:“寡,弱也。”昭二十七年《傳》:“專禍楚國,弱寡王室。”弱寡,猶孤弱也。《史記·南越傳》:“王王太后弱孤不能制。”亦以弱孤連文。[1]

據王說,“弱孤”是名詞用為動詞。而“老侮”的“侮”顯係輕慢之義。《廣雅·釋詁三》:“侮,輕也。”《禮記·曲禮上》“不侵侮”陸德明《釋文》:“侮,輕慢也。”但“老”有輕忽之義,則頗為費解,至今未見學者舉出古書中的同類例證。或謂“侮老”是疊韻聯綿詞,“侮”古音明紐侯部,“老”古音來紐蕭部,蕭侯鄰韻旁轉相通,都是強為之解,不可信。

漢石經作“翕侮”,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以“翕”通“狎”,皮錫瑞《今文尚書考證》則以“翕”通“脅”,《淮南子·地形訓》“其人翕形”高誘注:“翕讀脅幹之脅。”《漢書·王莽傳》“動靜辟脅”顏師古注:“翕、脅之聲相近,義則同”。根據近年來文字學研究的最新成果,我認為“翕”似可讀為“褻”。《盤庚》“各設中于乃心”,漢石經“設”同樣作“翕”。而古書通假例證中,也不乏“翕”聲、“枼”聲相通之例。如《老子》“歙歙焉為天下渾其心”陸德明《釋文》云:“歙歙一本作惵惵。”根據裘錫圭先生的最新研究,出土文獻和傳世古書皆有“埶”、“設”相通之例。而表輕慢義的“褻”正从埶得聲,且其字又作从枼得聲的“媟”、“渫”。《禮記·曲禮上》“牲死則埋之”鄭玄注“不欲人褻之”陸德明《釋文》:“褻,慢也。”《盤庚》“勿褻在王庭”,玄應《一切經音義》引“勿褻”作“忽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鄙褻”注:“褻,古文作絬、媟、暬、渫四形同。”顯然,“翕侮”應讀為“褻(媟)侮”。“女毋褻(媟)侮成人”,“褻侮”為動詞同義連言,義輕慢;“汝毋弱孤有幼”,“弱孤”即以之為弱、以之為孤,也義輕忽,兩兩正相對。顯以“翕侮”為長。

漢石經之“翕侮”如何變為今本之“侮老”?一種可能的訛變軌跡是:讀為“褻(媟)”的“翕”字不為常人所解,因其字與“弱”相對,被改為“老”字,故唐石經和不少古本都作“無老侮成人”。孔穎達疏引鄭玄注亦作“老”,應是隨之而改。以鄭玄之博學,豈有不知“老”難有輕忽之義?頗疑鄭玄注原文“老”亦作“翕”。又因古書中常見“老成”一詞,如《後漢書·和帝紀》“可謂老成黃耇矣”李賢注:“老成,謂老有成德也。”再誤為“無侮老成人”。幸賴漢石經保存“女翕侮成人”這一原貌,又因裘錫圭先生有關“設”、“埶”互通的精湛之論,我們才得以探究《尚書》文本之真,才能正確理解“翕侮”一詞。

 

“予惟率肆矜爾”與“予惟率夷憐爾”

《多士》云:

予一人惟聽,肆予敢求爾于天邑商,予惟率肆矜爾。非予罪,時惟天命。

“予惟率肆矜爾”,《論衡·雷虛》引作“予惟率夷憐爾”。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云:

“夷”、“肆”古音同在第十五部,“憐”、“矜”古音同在第十二部。“矜”作“今”聲,讀如“鄰”,自誤從“今”聲而古音亡矣。

段氏第十五部相當於脂微月物諸部及質部去聲,第十二部大致相當於真質二部。據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夷”古音餘紐脂部,“肆”古音心紐質部。脂質陰入對轉。“肆”本从隶得聲,故《呂刑》“群后之逮在下”,《墨子·尚賢中》引“逮”作“肆”。《周禮·地官·師氏》“使其屬師四夷之隸”鄭玄注:“古書隸或作肆,鄭司農云:讀若隸。”从隶得聲的“棣逮”古音皆屬定紐,从夷得聲的“桋荑”古音亦屬定紐。故“夷”、“肆”聲韻皆近,為通假關係。“憐”古音來紐真部,“矜”古音有見紐真部、群紐真部兩種。同表憐憫義的“憐”、“矜”應該也是一組同源詞。

對“肆矜”一詞的理解分歧,集中在“肆”字。大致有三種說法。王引之《經義述聞》謂“肆”即《皋陶謨》“眚災肆赦”之“肆”,訓緩,義猶赦宥、寬宥:

家大人曰:率,用也;肆,緩也。莊二十二年《春秋》“肆大眚”,杜注曰:“赦有罪。《易》稱‘赦過宥罪’,《書》稱‘眚災肆赦’,《傳》稱‘肆眚圍鄭’,皆放赦罪人,盪滌眾故,以新其心。”又注襄公九年《傳》“肆眚圍鄭”曰:“肆,緩也。”正義曰:“緩,縱罪人。謂放赦之也。”“予惟率肆矜爾”者,言我惟用肆爾之罪,矜而之愚而已。

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皆宗王說。俞樾《群經平義》則認為“夷”乃語詞,引《周禮·秋官·行夫》“使則介之”鄭玄“故書曰夷使。夷,發聲”為證。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屈萬里《尚書集釋》從此說。屈氏並舉《詩·大雅·瞻卬》“靡有夷屆”之“夷”為語詞為證。“靡有夷屆”之“夷”為語詞,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三有說。

楊筠如《尚書覈詁》認為“肆矜”的“肆”為實詞,但又不同於王引之之說:

“肆矜”,《論衡》作“夷憐”。按“肆”與“夷”、“矜”與“憐”,古音同部,而義亦相通。又下文“天惟畀矜爾”,“畀”與“夷”、“肆”亦同部。疑本一語,其本字疑當作“夷憐”。《左傳》杜注:“夷,亦傷也。”故“傷”、“夷”並通用。《國策》注:“傷,愍也。”傷愍與矜憐同意,是“夷”、“憐”皆謂“哀憐”之意。“肆矜”、“畀矜”,並“夷憐”一語之轉。舊注“肆”為赦,“畀”為矛者,疑皆未協也。

楊說舉《左傳》杜注“夷,亦傷也”來證“夷”有傷愍義,恐難以成立。查《故訓匯纂》“夷”字頭“夷,傷也”、“夷,亦傷也”諸條所列文例,“傷”都是“創傷”之“傷”,如《左傳》杜預注之四例中,哀公二十六年“王夷師熸”、成公十六年“子反命軍吏查夷傷”,都明顯不是傷悼、傷愍義。成公十六年文例孔穎達疏引服虔云:“金創為夷。”《漢書·劉敬傳》“傷夷者未起”顏師古注亦云:“夷,創也,音痍。”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凡注家云‘夷,傷也’者,謂夷即痍之假借也。”《說文·疒部》:“痍,傷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三“創痍”注引《通俗文》:“體創曰痍,頭創曰瘍。”“痍”也沒有傷愍、傷悼之義。楊說將“夷,傷也”、“傷,愍也”繫聯起來是有問題的。

“肆矜”異文作“夷憐”,“肆”、“夷”音近相通。而“夷”與“易”以及“肆”與从“易”得聲的字,都有相通之例。《堯典》“厥民夷”,《史記·五帝本紀》作“其民夷易”。臧琳《???》【查臧氏有《尚書集解》,不知是否出此】:“當時以易代夷,轉寫誤,兩存之。”古書故訓中“夷”訓易之例甚多,可參看《故訓匯纂》“夷”字頭“夷,易也”條。《周禮·夏官·小子》“羞羊肆羊殽肉立”鄭玄注:“肆,讀為鬄。”是“肆”、“易”古音相近而多通假。王引之謂“肆矜”之“肆”義緩,猶寬宥、赦宥之義。同表寬緩、寬縱義的字中,有作“易”、“敡”者。《左傳》桓公十三年云“天之不假易”,王引之《經義述聞》謂:

家大人曰:“假易,猶寬縱也。天不假易,謂天道之不相寬縱也。僖三十三年《傳》曰:‘敵不可縱。’《史記·春申君傳》‘敵不可假’,《秦策》作‘敵不可易’,是假、易皆寬縱之意也。《廣雅》曰:‘假,敡也。’敡與易古字通。”

王氏父子對“假”、“易(敡)”皆義寬緩、寬縱、寬容的分析十分正確。而表寬緩義的“易”又有作“夷”者,《廣雅·釋詁三》:“假、夷,敡也。”顯然,《廣雅·釋詁》所載訓為“敡也”的“夷”,以及表寬緩、寬宥義的“肆”,與“天之不假易”的“易(敡)”,應該是一組音近義通的同源詞。王引之把“肆(夷)矜”的“肆(夷)”釋為寬緩、赦宥,與之相合。

《論衡·雷虛》引“予惟率夷憐爾”時說:

人君罪惡初聞之,怒以非之;及其誅之,哀以憐之。故《論語》曰:“如得其情,則哀憐而勿喜。”紂至惡也,武王將誅,哀而憐之,故《尚書》曰:“予惟率夷憐爾。”

《論衡》說“武王誅紂”,但據《逸周書·克殷》,紂乃自燔於廩臺(《史記》作“鹿臺”),但《克殷》同時又說武王“適王所”後“斬之以黃鉞”,故《墨子·明鬼下》云“武王折紂而係之赤儇、載之白旗”,《尸子·軼文》云“武王親斬殷紂之頸”,《古今注》云“武王以黃鉞斬紂”,都不過是傳說演變,不必深究。如商紂被生擒,武王哀憐之,很有可能“肆(夷)”而不誅。將“肆(夷)矜(憐)”理解為寬宥、憐憫,與《論衡》這段文字的整體意思並無不合。

俞樾將“夷”視為語詞,大概以為“夷”與“肆”有寬緩、寬宥義並無交集,僅音近通假,故以“夷”為正,並視為無義的語助。殊不知“夷”正是《廣雅·釋詁》所載“夷,敡也”的“夷”,正是寬緩義。

楊筠如謂“畀矜”與“夷憐”、“肆矜”乃一聲之轉,此說不無道理。“畀”古音幫紐質部,確與“肆”古音同部,聲紐與“肆”之異文“逮”同屬唇音,古書中亦有輾轉相通之例。如表惶恐不安義之“阢陧”,《盤庚》作“勿褻”,亦可倒言“陧扤”,異文很多,如作“卼”、“劓刖”。“劓”从畀得聲而通“褻”,而《禮記·表記》“安肆日偷”鄭玄注則云“肆或作褻”,是為“畀”、“肆”輾轉相通之證。但“畀”字在《多士》中除“天惟畀矜爾”一例,尚有:

惟天不畀,允罔固亂弼我,我其敢求位﹖

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為,惟天明畏。

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喪,罔非有辭于罰。

這三例“畀”字所在文句的斷句、標點有爭議,但“畀”義給予,則是意見一致的。故此,對“天惟畀矜爾”句,我仍然傾向傳統舊說,以給予、賜予釋“畀”。

最後還要說說“予惟率肆矜爾”中的“率”字。“率”、“聿”古音相同,而“聿”與“曰”、“欥”亦音近相通。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認為“予惟率肆矜爾”的“率”同“欥”,又云《立政》“亦惟武王率惟敉功”的“率”“與欥通,語詞”,是正確可信的。“率”、“聿”、“曰”、“欥”用為無義的語詞之例,《故訓匯纂》各字頭都有徵引,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惟假于民”與“惟殷于民”

《呂刑》云:

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種,農殖嘉穀。三后成功,惟殷于民。

偽孔傳釋“殷”為“殷盛”,蔡沈《書集傳》亦云:“伯夷降典以正民心,禹平水土以定民居,稷降播種以厚民生。三后成功,在致民之殷盛富庶也。”此釋合情合理,亦合於古書故訓。但《墨子·尚賢中》引後兩句作“三后成功,惟假于民”,一作“殷”,一作“假”,問題變得複雜了。孫詒讓《墨子閒詁》云:

畢云:“假,一本作殷。孔《書》亦作殷。”王鳴盛云:“疑隸變相似而誤。”詒讓按:偽孔傳云:“各成其功,惟以殷盛於民,言禮教備,衣食足。”此作“假”,蓋與“嘏”通。《儀禮·士冠禮》《釋文》云:“嘏,本或作假。”《爾雅·釋詁》云:“嘏,大也。”《禮記·郊特牲》云:“嘏,長也。”《說文·古部》云:“嘏,大遠也。”“惟嘏於民”,言其功施於民者大且遠。下文所謂“萬民被其利”也。王應麒《漢書藝文志考證》引《墨子》亦作“假”,則宋本固如是。今本或作“殷”,乃據孔《書》改,非其舊也。

以“假”通“嘏”訓大而“殷”亦有訓大者(《禮記·喪大記》“主人具殷奠之禮”鄭玄注:“殷,猶大也”)來匹配異文,衹是眾說之一端。俞樾《群經正義》則以“殷”訓正,“假”通“格”亦訓正來匹配這一異文:

按《堯典》“以殷仲春”,枚《傳》曰:“殷,正也。”此經“殷”字亦當訓正。“殷于民”者,“正於民”也。王伯厚《漢藝文志考》引《墨子·尚賢中篇》作“惟假于民”,“假”與“格”通。《君奭篇》“格于皇天”、“格于上帝”,《史記·燕召公世家》皆作“假”。“惟假于民”即“惟格于民”,“格”亦“正”也。《方言》曰:“格,正也。”

吳汝倫《尚書故》亦有相同說法:

《廣雅》:“殷,正也。”《堯典》“以殷仲春”,《史記》“殷”作“正”。“惟殷于民”,以正于民也。《墨子》作“假”,“假”亦正也。

俞樾《群經平議》之《尚書平議》已於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刊行,而吳汝綸《尚書故》則於光緒三十年(1904年)由王恩紱條刊於《桐城吳先生全書》。(查吳汝綸生卒年:1840 -1903年)吳說似剿襲俞說。

上引孫詒讓之說中,有一句話值得注意:“王鳴盛云:‘疑隸變相似而誤。’”今查,這句話出自王鳴盛《尚書後案》(按,見文後),但王氏未指明是作“叚(《墨子》作‘假’)”為正而誤為“殷”,還是作“殷”為正而誤為“叚”。

今按古書中有“叚”誤作“殷”之例。《讀書雜志·管子第十一·輕重甲》“然後可以通財交殷也”王念孫按:“殷字義不可通,殷當為叚。交叚謂交借財也。隸書殷字作,叚字作叚,二形相似,故叚譌為殷。”

循此訛誤之例,則上述強求“殷”、“假”釋義相同的種種說法,都值得推敲。尤其是訓“殷”、“假”為正者。說“伯夷降典,折(制)民以刑”為“正民”尚可,難道“稷降播種,農殖嘉穀”也能稱之為“正民”嗎?頗疑今本《尚書》作“殷”者,乃“叚”之訛,通《墨子》所引作“假”者。“叚”、“假”都是“嘏”之假借。“嘏”有賜福之義。《詩·大雅·卷阿》“純嘏爾常矣”鄭玄箋:“予福曰嘏。”“三后成功,惟嘏于民”,是說伯夷降典,禹平水土,稷降播種,都是造福、賜福於民,故《墨子·尚賢中》下文云“萬民被其利”。這種說明,顯然比“致民殷盛富庶”、“其功施于民者大且遠”合理通順得多,故為之一說。

“靖譖庸回”與“靜言庸違”

(缺)

 


 

 

 



[1] 81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0月1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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