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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燮仁:談《尚書》中幾個从“冘”得聲的字的釋讀 ——兼說《說文》“抌”字
在 2017/10/31 12:43:30 发布

談《尚書》中幾個从“冘”得聲的字的釋讀
——兼說《說文》“抌”字

 

雷燮仁

 

新出清華簡《金縢》中,今本“沖人”的“沖”字作“”。在清華簡面世之前,董珊博士已讀舊名為沈子它簋(集成……)的“冘子”為“沖子”,雖未正式發表,但已流傳學界,足見其精見卓識。[1]今本《逸周書·皇門》云“建沈人”,舊不得其解。清華簡《皇門》作“肆人”,知今本“沈人”即“沖人”,“建”則是“肆”之訛。“沖”古音定紐冬部,“冘”古音定紐侵部。“沖”、“冘”聲紐相同,韻部冬、侵關係也很密切,《詩經》時代冬部合於侵部,這是大家都熟知的。因此從音理上說,“沖”完全可以寫作“”、“冘”或“沈”。

《說文·水部》云“沖讀若動”。《史記·天官書》:“炎炎衝天。”《漢書·天文志》“衝”作“中”。《淮南子·脩務》:“鍾子期死。”《戰國策·秦策四》作“中期”、《史記·魏世家》、《說苑·敬慎》並作“中旗”,是“中”、“重”相通之證。“重”、“童”亦多通假,如“鍾”又作“鐘”,“動”又作“勭”。《書·盤庚下》“肆予沖人”偽孔傳:“沖,童也。”孔穎達疏:“沖、童聲相近,皆是幼小之名。”故“沖人”、“沖子”即“童人”、“童子”,都是“中”、“重”、“童”音同相通之證。

《說文》云“沖讀若動”,而楚簡、金文和傳世文獻則以“”、“冘”、“沈”為“沖”、“童”。換言之,“”、“冘”、“沈”亦可讀若“動”,侵部“冘”可與冬部“中”、東部“重”、“童”,或者說《詩經》時代侵部“冘”、“中”可與東部“重”、“童”相通假。受此啟發,我對《尚書》中幾個从“冘”得聲的字提出新的釋讀,並附帶疏證《說文》中的“抌”字,請大家指正。

首先要談的,也是證據最確鑿的,是《盤庚》中的“恐沈”一詞:

汝曷弗告朕而胥動以浮言,恐沈于眾。

“恐沈”,江聲《尚書集注音疏》釋為“恐猲”,即今語恐嚇。“猲”古音曉紐月部,“沈”古音定紐侵部,古音多少有些不合。牟庭《同文尚書》釋為“恐耽”,“耽”通“慴”,“恐慴”亦即恐嚇。“慴”古音章紐緝部,與定紐侵部的“沈”韻部為陽入對轉,聲紐亦近,讀“沈”為“慴”於音理並無不妥,但他所引通假例證則是有爭議的。《淮南子·墬形訓》:“夸父耽耳在其北方。”高誘注云:“耽耳,耳垂在肩上,耽讀衣褶之褶。或作攝,以兩手攝其肩之耳也。”此即牟庭讀“沈”為“慴”之所據。但王念孫《讀書雜志》則認為“耽”乃“耴”之誤。“耴”通“聶”,“耴耳”《山海經·海外北經》作“聶耳”。王說似更有據。

參照楚簡、金文和傳世文獻“冘”與“中”、“重”、“童”相通之例,我認為“恐沈”也可讀為“恐動”,“動”訓驚懼,與“恐”同義連言。《說文·心部》:“恐,懼也。”又:“悼,懼也。陳楚之間謂懼為悼。”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以下簡稱“段注”)云:

《方言》:“、憮、矜、悼,哀也。齊魯之間曰矜,陳楚之間曰悼,趙魏燕代之間曰,自楚之北郊曰憮,秦晉之間或曰矜,或曰悼。”按《方言》甚明了,許易“哀”為“懼”,未詳。

又云:

《檜風》“中心是悼”,傳曰“悼,動也。”與“懼”義相合。

段注引毛傳“悼,動也”之訓以證“悼”有“懼”義,即言“動”亦有“懼”義。王引之《經義述聞》亦謂《左傳》宣公十一年“謂陳人:‘無動,將討於少西氏’”之“動”即驚懼。《左傳》昭公十八年:“將有大祥,民震動。”“震動”猶震驚、震懼。故《史記·陳杞世家》述作“謂陳曰:‘無驚’”,以“驚”代“動”。所以我認為“恐沈(動)”皆訓懼,為同義連言,猶今語恐懼、恐嚇、驚懼、驚恐。

“動”訓驚懼,於《盤庚》篇內亦有例證:“曷震動萬民以遷。”“震動”與《左傳》昭公十八年“民震動”同。《堯典》“朕堲讒說殄行震驚朕師”、《無逸》“治民祗懼”,與《盤庚》“震動萬民”句式相同,可證“震動”與“震驚”、“祗懼”(“祗”通“震”、“振”)同義,“動”即驚、懼也。《荀子·正論》:“通達之屬莫不振動從服以化順之。”楊倞注:“振與震同,恐也。”未注“動”字,實“動”亦訓恐,“振動”同義連言,同《盤庚》“震動”。《莊子·山木》:“振動悼慄。”四字同義連言,皆訓懼。《逸周書·謚法》:“甄心動懼曰頃。”(此從盧文弨校改),則是“動懼”連言,足證“動”有懼義。

牟庭讀“恐慴”,我讀“恐動”,意思是相通的。《詩·周頌·時邁》:“莫不震疊。”“疊”通“慴”。《說文·心部》:“慴讀若疊。”《史記·酷吏列傳》:“群臣震慴。”《史記·司馬相如列傳》:“驚憚慴伏。”“慴伏”義同“懾伏”。“懾”、“慴”音近義同。《文選·阮嗣宗〈為鄭沖勸晉王牋〉》“名懾三越”李善注:“《爾雅》曰:‘慴,懼也。’郭璞曰:‘即懾字也。’”《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懾慴者弗取。”“懾慴”同義連言。“震慴”義同“振恐”、“震恐”。《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莫不振恐肅敬。”《漢書·叔孫通傳》則作“震恐。”又同“振動”。《戰國策·燕策二》:“天下莫不振動。”《史記·樂毅列傳》作“震動”。又同“震驚”,如上舉“震驚朕師”。

《盤庚》“曷震動萬民之遷”之“震動”乃同義連言、“動”訓懼,但不少《尚書》注釋類書籍並未明確指出這一點,有的甚至視“動”為動搖之“動”。這類錯誤,某些清儒大家也不能免。《詩·周頌·長發》:“不震不動,不戁不竦,百祿是總。”毛傳:“戁,恐。竦,懼也。”鄭玄箋:“‘不震不動’,不可驚憚也。”明以驚憚、驚懼釋“震”、“動”。但陳奐《詩毛氏傳疏》卻說:“不震不動,言不震作動搖也。”是不解“動”有驚、懼義。

還要指出的是,“恐沈于眾”之前“胥動以浮言”的“動”,也應該理解為恐嚇、驚懼。裘錫圭先生曾指出,武威漢簡《儀禮》中,“設”、“埶(設)”二字不但可以出現在同篇中,甚至偶爾也會出現在同簡中。[2]《盤庚》篇內“動”、“沈(動)”二字錯出,且位置很接近,應該屬於同類現象。

附帶說一說,今本“恐沈于眾”為句絕,緊接即:“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但《左傳》隱公六年云:“《商書》曰:‘惡之易也,如火之燎於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滅?’”比今本《尚書》多“惡之易也”句。王引之《經義述聞》謂“易者,延也,謂惡之蔓延也”。治《尚書》者皆疑“惡之易也”乃《左傳》作者所增。如讀“恐沈”為“恐動”,即恐嚇、恐懼,則“惡之易也”很可能即《盤庚》原文而脫漏者。盤庚的臣下以浮言相驚懼,並以浮言恐嚇庶眾,如此下去,錯惡之言到處蔓延(“惡之易也”),以後如何撲滅收場?故盤庚言“則惟汝眾自作弗靖,非予有咎”,意即這是你等自作不善,不是我的過錯,從而引出下面“古我先王暨乃祖父胥及逸勤,予敢動用非罰?”“予敢動用非罰”實際上是反話正說,潛台詞則是:你們再這樣下去,我就要動用刑罰了。再次提出嚴厲警告。

《盤庚》“恐沈于眾”的“沈”字,前人早已指出其與《說文·手部》“抌”字有關。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最早指出,“恐沈于眾”的“沈”當讀為《說文》“告言不正曰抌”之“抌”。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未采錄孫說,但曾運乾《尚書正讀》、楊筠如《尚書覈詁》、周秉鈞《尚書易解》、屈萬里《尚書集釋》都從孫星衍之說,讀“沈”為《說文》“告言不正曰抌”之“抌”。如屈萬里就說:

“沈”,孫氏《注疏》謂當為《說文》“告言不正曰抌”之“抌”。按:《說文》:“抌,深擊也。从手冘聲。讀曰告言不正曰抌。”段注云:“曰抌之抌,未知何字之誤。”王氏《說文句讀》云:“告言不正曰抌,不見經典,則是俗語也。”葉德輝《說文讀若考》亦以為“此以本字讀本字”。王、葉二家之說,似可採信。即使“曰抌”之“抌”為誤字,而其正字必从冘聲,且有“告言不正”之義,可以斷言。則孫氏《注疏》之說,自可取也。

楊筠如則以“告言不正曰抌”之“抌”通“搖”或“謠”:“古沈、猷通用。《康誥》‘遠乃猷裕’,《多方》‘爾曷不忱裕之于爾多方’,‘忱裕’即‘猷裕’一語,如‘猶豫’一作‘冘豫’也。猷、繇古通。如《大誥》‘大誥猷爾多邦’,馬本作‘繇’,即其證,故‘沈’可讀為‘搖’或‘謠’也。”“搖”的常見義項為搖動,“謠”常見義項為徒歌。《楚辭·離騷》:“謠諑謂余以善淫。”王逸注:“謠,謂毀也。”蔣驥注:“謠,流言也。”楊筠如似以“謠”之流言義讀之,以應前云“浮言”。曾運乾在串講中將“恐沈于眾”釋為“誘惑眾聽”。《多方》“圖抌于正”,曾運乾亦釋為“詶張誑惑也”。曾說實本自黃式三《尚書啓幪》,以為“告言不正以惑之也”。看來什麽是“告言不正曰抌”,各家理解不一。這也許是顧、劉不採此類說法的原因。

今按訓“深擊也”的“抌”字,段注和王念孫《讀書雜志》皆認為即《史記·刺客列傳》“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胸”的“揕”字,司馬貞《索隱》:“揕,謂以劍刺其胸也。”《戰國策·燕策三》作“而右手揕抗其胸”,鮑彪注:“揕,刺也。”王氏並謂“揕之為抌,猶湛之為沈也”。“甚”、“冘”古音同在端紐侵部,故“揕”、“抌”相通假。《廣雅·釋詁一》以及《廣韻》、《集韻》皆云“抌,刺也”,與“揕”同訓。

“刺也”與“深擊也”是有區別的。《說文》云“抌,深擊也”,《玉篇》、《廣韻》、《集韻》則云“抌,擊也”。今按“冘”聲可與“中”、“童”、“重”通假,則訓“深擊”或“擊”的“抌”,很可能是“撞”的通假字。《說文·手部》:“撞,丮擣也。”又:“擣,手推也。”《史記·吳起列傳》“批亢擣虛”司馬貞《索隱》:“擣者,擊也,衝也。”《文選·班固〈東都賦〉》“然後撞鐘告罷”李善注:“撞,猶擊也。”又因“抌”、“撞”聲近義通,故“撞”除了訓“擣”、“擊”外,古書故訓也有訓“刺”者,如《廣雅·釋詁一》即云“撞,刺也”。

《左傳》文公十一年:“富父終甥摏其喉以戈,殺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云:

摏音舂,杜注:“摏猶衝也。”此讀“摏其喉以戈”為句,“殺之”為句,蓋謂以戈衝其喉,然後殺之。《禮記·學記》鄭玄注云“從讀如富父舂戈之舂”,是鄭玄亦從此讀。或曰,戈為勾兵或啄兵,非刺兵,用以衝擊非其所宜。不知戈雖非刺兵,然古人言戈戟不盡分別,戟為戈矛合體,刺、勾、啄三用器,故戟有時亦謂之戈。襄二十八年《傳》云:“盧蒲癸、王何執寢戈,盧蒲癸自後刺子之,王何以戈擊之,解其左肩。”此寢戈蓋亦戟,不然,不能“自後刺”也。昭元年《傳》云:“子南知之,執戈逐之,及衝,擊之以戈。”此戈亦當是戟。若讀“摏其喉”句,“以戈殺之”句,則殺之始用戈,“摏其喉”者,不知其為何種兵器矣。

楊氏對“摏其喉以戈”為句以及戟有時亦謂之戈的分析是很精當的。關於“摏”字,我認為其字正通訓刺的“抌”或“撞”。《左傳》作“摏”,《史記·魯世家》作“舂”,裴駰《集解》引服虔曰:“舂,猶也。”“摏”、“舂”、“”、“撞”古音同屬東部,聲紐分屬書、昌二紐,亦近。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認為“舂”假借為“撞”。《釋名·釋樂器》亦云“舂,撞也。”《穆天子傳》卷一“示女舂山之珤”郭璞注:“《山海經》舂字作鍾,音同耳。”以戟摏喉,即以戟刺喉。“摏”、“”、“撞”隨文釋義為刺極為合適,視為“抌,刺也”、“撞,刺也”之通假亦無不可。

表“刺”、“擊”義的“抌”有時也省作“冘”。《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今日斬頭陷胸”司馬貞《索隱》:“陷胸,《漢書》作冘匈。”從文意看,“斬頭”與“陷胸(冘匈)”並言,當以“冘”通“抌”為正。“斬頭抌胸”即“斬頭刺胸”。“陷”古音屬談部,“抌”古音屬侵部,侵談陽入對轉。此類例證甚多,如侵部“譖”通談部“讒”,以及侵部“轗”與談部“輡”、“埳”相通等。

因“冘”與“重”、“童”音近,故表刺義的“抌”又作“”或“”。《戰國策·楚策四》:“君王崩,李園先入,臣請為君其胸殺之。”吳師道《校注》:“,《玉篇》作,尺庸反,刺也。”《廣雅·釋詁一》:“,刺也。”王念孫《疏證》:“、衝並通。”“其胸”即“抌其胸”。這也證明“斬頭陷胸”確應讀為“斬頭抌胸”,即“斬頭刺胸”之意。

《戰國策·燕策三》與《史記·刺客列傳》“揕”字相對應處,作“揕抗”。這裡的“抗”字,應係“抌”之訛誤。裴駰《史記集解》引徐廣曰:“揕一作抗。”“抗”即“抌”字之誤。“揕抗〈抌〉”同義連言。《列子·黃帝》:“攩挨抌。”殷敬順《釋文》:“抌,一本作抗,違拒也。”此亦“抌”訛作“抗”之證。“攩”、“”、“”、“抌”皆有刺、擊之義,故四字連言。《廣雅·釋詁一》:“,刺也。”《方言》卷十:“南楚凡相推搏曰。或曰。”《廣雅·釋詁三》:“,擊也。”“抌”與“撞”通,“”與“撞”亦有連言之例,如《文選·張衡〈西京賦〉》:“徒搏之所撞”薛綜注:“撞,猶揘舉也。”“”亦訓擊。《廣雅·釋詁》:“攩,擊也。”王念孫《疏證》:“揘與攩聲近義同。”《方言》卷十更明言:“,椎也。……沅、涌、幽之語或曰攩。”

“抌”字除了訛作“抗”,還有訛作“”者。《玉篇·手部》:“揘,擊也。”《廣韻》:“揘,擊貌。”這裡的“”應該也是“抌”之訛。“”、“揘”同義,故可連言為“抌揘”。也有訛為“”者。《說文·臼部》:“舀,抒臼也。从爪、臼。《詩》曰:‘或簸或舀。’,舀或从手。”“舀”,毛詩作“揄”。《儀禮·有司徹》鄭玄注:“《周禮·春官·舂人》引揄作。”《說文》所謂“”字,陳劍先生指出即“抌”之訛,並視為侵幽旁轉之例[3]

最後說“告言不正曰抌”。我認為“告言”乃同義連言。《荀子·君子》“告人無匹也”楊倞注:“告,言也。”《荀子·禮論》“告不用也”楊倞注:“告,示也,言也。”“告言不正”簡言即“言不正”。段注云“宋本無告字”,殆宋人得其意而刪之。《說文·言部》:“謵,言謵讋也。” 徐鍇《繫傳》:“謵,言辭懼也。”《玉篇·言部》則作:“謵,言謵讋也,言不正也。”而“讋”亦有懼義。《後漢書·班固傳》“莫不陸讋水慄”李賢注引《爾雅》曰:“讋,懼也。”《文選·虞羲〈詠霍將軍北伐〉》“骨都先自讋”李善注引《漢書》“匈奴讋焉”文穎曰:“讋,恐懼也。”而“讋”亦通“慴”。《漢書·項藉傳》:“府中皆讋服。”《史記·項羽本紀》作“慴服”。《文選·揚雄〈羽獵賦〉》“竦讋怖”李善注:“讋,與慴同。”而“慴”正訓懼。故“告言不正也”即表“懼”義,與《盤庚》“恐沈(抌)于眾”的用法正同,並非如王筠所說“不見經典”,只不過字作“沈”,又被長期誤讀而已。

牟庭讀“沈”為“慴”,為侵緝對轉;我讀“沈”為“抌”,與訓為驚懼的“動”音近義同,則為侵東旁轉。“抌”、“慴”、“動”古音分處三部,但音近義同,其記錄的都是同一個詞,用來表示驚懼、恐嚇。

不僅“恐沈于眾”的“沈”通“抌”,讀為“動”或“慴”,訓為驚懼,《盤庚》篇內還有一個从“冘”得聲的字,也應讀為“抌”,訓為驚懼。因該字與另外兩個从“冘”得聲的字同在一段內,為便於理解和比較,先照錄如下:

今予試以汝遷,安定厥邦。汝不憂朕心之攸困,乃咸大不宣,乃心欽,念以忱動予一人。爾惟自鞠自苦。若乘舟,汝弗濟,臭厥載。爾忱不屬,惟胥以沈。不其或稽,自怒曷瘳。

“爾忱不屬,惟胥以沈”的“忱”,俞樾《群經平議》認為乃“沈”之誤,又舉陸德明《經典釋文》載馬融釋“屬”為“獨”,以為此句意為:“不獨爾自沈溺,且相與共沈溺。”甚為通達,為多數《尚書》注釋類書籍所取。

上引“乃咸大不宣……”句的斷句、標點,暫從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之說。通行的斷句則從偽孔傳作“乃咸大不宣乃心,欽念以忱,動予一人。”一下所引各家之說皆用此斷句,但理解各異。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讀“宣”為“和”,以“宣”聲近“桓”而《禹貢》“和夷?績”鄭玄注讀“和”為“桓”;又釋“欽”為敬、釋“忱”為信,云:“汝大不和衷,敬思以誠信,感動我也。”曾運乾《尚書正讀》注釋較簡:“宣,顯白也。忱,誠也。”未注“欽”字、“動”字,大概也以常見義項理解這兩個字。楊筠如《尚書覈詁》亦讀“宣乃心”為“和乃心”,但讀“欽”為“?”,《爾雅·釋詁》云“興也”。又引裴學海之說,謂“忱”、“動”皆同也,以“忱”通“猷”、“猶”而以同義解“猶”,又以“鮦”通“魚重”、“恫”一作“慟”而讀“動”為同。如以是說,則“忱(猶)動(同)”似為同義連言,但楊氏仍在“忱”後斷開,且無串講,不知其究竟如何理解。周秉鈞《尚書易解》亦讀“宣乃心”為“和乃心”,卻以“欽念”即“甚思”。《山海經·兩山次經》“欽?”,《莊子·大宗師》作“堪坯”,故“欽”可通“甚”。釋為:“汝等不憂我心之所困苦,竟然皆大不和其心,甚念與汝之誡動搖我。”但周氏又引“或曰”:“忱當作抌,《說文》:‘告言不正曰抌。’言以不正之言搖動我心。”且以為“亦通”。“或曰”即黃式三《尚書啓幪》之說。屈萬里《尚書集釋》不同意“宣”、“和”相通之說,謂“宣”即通也。《呂氏春秋·古樂》“故作為舞以通導之”高誘注:“宣,通也。”“不宣乃心,言其心不通暢,意即鬱悶也。義亦與和相近。”也釋“欽”為敬、釋“忱”為誠,並言“欽念以忱”承上文“不”字言,謂不能敬謹以誠篤之心考慮之也。而“動”則釋為驚動。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以“乃”猶“卻”也,王引之《經義述聞》卷?有說,云“異之詞也”。釋“宣”為明白,《國語·晉語七》“武王宣法以定晉國”韋昭注、《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民未知信,未宣其用”杜預注皆云“宣,明也”,以“不宣”為不明或言糊塗。又從俞樾《群經平議》之說,以“乃心欽”三字為句,以“欽”即《詩·??·晨風》“憂心欽欽”之“欽”,義為憂懼。“念以忱動予一人”意為“思以誠意感動予一人”,與同篇“念敬我眾”文法正同。

細細品味《盤庚》的前後敘述,不難發現,以上種種解釋中,釋“忱”為誠有悖當時實情。盤庚欲“涉河以遷民”,民眾“弗率”即弗從,聚集在王庭,惶恐不安(“勿褻”,即“杌陧”)。盤庚召集臣下訓話,指責他們不想領導之所想,不急領導之所急(“汝不憂朕心之攸困”)。盤庚先是好言相勸,指出大家對搬遷不理解、不支持,是沒有好處的。如不作長遠打算,上天也不會給予生路。接著以天意、先王的名義軟硬兼施、反復恐嚇,並威脅那些不跟隨自己一道遷徙、膽敢“顛越不恭、欺詐奸宄”者,必將斬盡殺絕。遷殷以後,盤庚又召集臣下訓話,表示不怪罪臣下過去散佈浮言反對遷徙,臣下也不要再說王的壞話。可見遷殷之前,民眾不僅反對,公開聚會表達不安,且“共怒”並“協比讒言”,絲毫看不出欲以誠意感動盤庚的意思。屈萬里以“欽念以忱”承上文“不”字言,應該是已經看出這層意思。

“宣”讀為“和”,或者釋為通、釋為明,意思其實是接近的。“乃咸大不宣”與“乃咸大不宣乃心”,就其文意而言沒有什麽區別。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就是沒想通或者心裡有疙瘩、心情不和暢。而“忱”不能釋為誠,則“欽”也難以以敬義解之。我認為這幾句話應該標點為:“乃咸大不宣乃心,欽念以忱動予一人。”“欽應從楊筠如之說,讀為“?”,興也。“忱動”則應讀為“抌動”,皆??、恐嚇之義。“抌動”同義連言,猶如《戰國策·燕策三》之“??〈抌〉”。全句可意譯為:汝等不憂我心之所困苦,竟然皆大不和其心,興起了恐嚇我的念頭。如此理解,比舊說通常、明瞭得多。

《多方》有一個从“冘”得聲的字,也應該讀為“抌”,視為訓擊打的“抌”或“告言不正”之“抌”皆可通。《多方》是周公平定奄之叛亂後,回到宗周,對有計劃遷來的參加叛亂的各族人員,以及原已遷來的殷貴族與殷士等所作的一篇誥辭。其中一段說:

爾乃迪屢不靖,爾心未愛;爾乃不大宅天命,爾乃屑播天命;爾乃自作不典,圖忱于正。

偽孔傳訓“典”為常、“圖”為謀、“忱”為信。蔡沈《書集傳》云:“爾乃自我不法,欲圖見信於正者,以為當然耶?”陳大猷《書集傳或問》云:“‘自作不典’亂綱常之事,苟欲以信為正。蓋四國從殷以求興復,自以為正義也。”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認為諸家之說基本得其解。此外還有一些很重要的不同意見。楊筠如《尚書覈詁》認為“圖”與上文“圖厥正”的“圖”,本作“?”,被誤認為“圖”。于省吾《尚書新證》、屈萬里《尚書集釋》皆以“圖(?,鄙)”義鄙棄。周秉鈞《尚書易解》則以大訓“圖”。“大天之命,謂其偏重天命。”還有以“圖”通“塗”訓淤(?)者。吳闓生《尚書大義》則讀為“斁”,義為敗壞。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採吳說。楊說以“圖忱于正”“謂不開誠以事其正長也”,未免求之過深。曾運乾《尚書正讀》、周秉鈞《尚書易解》讀“忱”為“抌”,以為詶張誑惑也,是對“告言不正曰抌”的誤解,也不可信。屈萬里《尚書集釋》謂“忱”與《盤庚》“恐沈于眾”之“沈”同義,“告言不正也”。章太炎《古文尚書拾遺定本》則讀“忱”為“?”,《說文·殳部》云“下擊上也”。釋“圖忱于正”為謀擊官長。“?”義“下擊上”,當與表擊義的“抌”同源。王筠《說文句讀》即云“?、抌一字。”謀擊官長與圖謀恐嚇官長,於此文意皆可通,可兩說並存。多方屢屢不安份,行亂綱常之事,圖謀恐嚇、驚懼或衝擊官長,以謀求復興,因此周公警告:“我惟時其戰要囚之。”“要囚”,王國維讀“幽囚”。即先把你們關押起來,以示警告和懲罰。如果“至於再,至於三”,“我乃其大罰殛之”,即我就把你們給狠狠地滅了。“非我有周秉德不康寧,乃惟爾自速辜”,不是我不好,而是你們自招其罪,咎由自取。如此釋讀和理解,更加文從意順。

綜上,“抌”字義項有四:1、刺也,與同為侵部的“揕”通假,又與東部“”或“”通假;又省作“冘”,並與談部“陷”通假。2、擊也,與東部“撞”、“衝”、“摏”通假,又或作“?”。3、抒也,與幽部“舀”、“揄”通假。4、懼也(即“告言不正”),與訓驚、懼的東部字“動”或緝部字“慴”通。而其字於《尚書》中或作“沈”,或作“忱”,於其他古書、字典、韻書中或省作“冘”,或訛作“抗”、“”、“”,是一個形義常被誤書誤讀的字。

 

附注:本文所引《尚書》注釋類書籍較多,不一一標明出版信息及頁碼,以免瑣碎。以下為所引《尚書》注釋類書籍出版信息:

 

孔穎達《尚書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標點、重排《十三經注疏》本

蔡沈《書集傳》,……本

陳大猷《書集傳或問》,《通志堂經解》本

江聲《尚書集注音疏》,《皇清經解》本

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中華書局“十三經清人注疏”點校本

牟庭《同文尚書》,……本

黃式三《尚書啓幪》,定海黃氏家塾刊本

俞樾《群經平議》,……本

章太炎《古文尚書拾遺定本》,成都薛氏崇禮堂《章氏叢書續編》本

楊筠如《尚書覈詁》,陝西人民出版社,1959年;2005年重排(黃懷信標校)

曾運乾《尚書正讀》,中華書局,1963年;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重排(黃曙(?)輝點校)

周秉鈞《尚書易解》,嶽麓書社,1984年;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重排

屈萬里《尚書集釋》,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3年;《屈萬里全集》第二冊,中西書局,2014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中華書局,2005

 

 



[1] 董珊博士的這篇文章,後來修改為《……》,發表在……。

[2] 裘錫圭《再談古文獻以“埶”表“設”》,原載《先秦兩漢古籍國際學術探討會論文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又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語言文字與古文獻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3年。

[3] 陳劍《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輯,????出版社,????年。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0月1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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