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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育辰:佔畢隨錄之五
在 2008/1/17 19:50:05 发布

 

佔畢隨錄之五

(首發)

 

單育辰

吉林大學

 

“上博四“《昭王毀室》經過學者數年的研究,已大體可讀,不過尚有一些難點,下面先按我們的意見把釋文抄錄於下,再對這些疑難字做進一步的討論,其中爲大家公認的釋讀可參看梁靜先生的學位論文《上博(四)〈采風曲目〉等六篇集釋》,[1] 這裏就從略了:

昭王為室於死之滸,室既成,將落之。王誡邦大夫以飲酒,既 (落?)之,王入,將落。有一君子,喪服、曼(絻),廷(徑)將閨。人止之,曰:【1】“君王始入室,君之服不可以進。”不止,曰:“小人之告A,將斷於今日。尔必止小人,小人將召寇。”人弗敢止。至【2】閨,卜命尹陳眚為視日,告:“僕之母(毋)辱君王,不幸僕之父之骨在於此室之階下,僕將埮(掩)[2]亡老,□□□【3】以僕之不得幷僕之父母之骨,私自(祔)。”卜命尹不為之告。“君不為僕告,僕將召寇。”卜命尹為之告。王【4】曰:“吾不知其尓墓。尓姑須,既落,焉從事。 ”王徙處於平澫(瀨),卒以大夫飲酒於平澫(瀨),因命至(致)俑(庸)毀室。【5

先說簡1的“喪服、曼(絻),廷(徑)將閨。”學者多把它讀爲“喪服曼廷,將蹠閨。”其中的“曼”整理者陳佩芬先生讀爲“蹣”;邱德修先生讀爲 “”,陳偉武先生讀爲 “邁”;劉洪濤先生讀爲“”,[3]然而它們於古書語法、文例都不甚合。我們把“曼”讀爲“絻”,“絻”是喪冠的意思(《左傳·哀公二年》“使大子絻”陸德明釋文;《左傳·哀公十二年》“季氏不絻”杜預注;又《左傳·僖公十五年》:“使以免、服、衰、绖逆”,孔穎達疏:“初死則有免、服,成則衰、绖,皆爲遭喪之服”,“免”、“絻” 二字通),與喪服正好相配。[4]楚簡“曼”聲和“ 免”聲字多通用,如“郭店”《老子》乙本簡12“大器成”今本《老子》“曼” 作“晚”上博四《曹沫之陳》簡10“曼哉” 應讀爲“晚哉” ,故“曼”可讀爲“絻” [5]

“廷”,這裏讀爲 “徑”,“廷”定母耕部,“徑”,見母耕部,二字古音可通。“徑”,《禮記·祭義》“是故道而不徑”鄭玄注:“步邪趨疾也”。”字楚簡常見,學者多讀爲“蹠”,然“蹠”經籍罕用,實有可疑,我們姑且認爲“”可能與 適”、“之”之類的字有關,是“往、去、到”的意思。

接下再看簡2A與簡4的“”,此兩字學者釋讀不一。其實,董珊先生很早就指出:與《昭王毀室》情節類似者,有《禮記•檀弓上》、《晏子春秋•內篇諫下》“ 景公路寢臺成逢于何願合葬晏子諫而許”章、《晏子春秋•外篇上》“景公臺成盆成適願合葬其母晏子諫而許”章。[6]而與此篇尤類者,則爲《晏子春秋•外篇上》“景公臺成盆成適願合葬其母晏子諫而許”章。我們把它引於下:

景公宿于路寢之宮,夜分,聞西方有男子哭者,公悲之。明日朝,問于晏子曰:“寡人夜者聞西方有男子哭者,聲甚哀,氣甚悲,是奚為者也?寡人哀之。”晏子對曰:“西郭徒居布衣之士盆成适也。父之孝子,兄之順弟也。又嘗為孔子門人。今其母不幸而死,柩未葬,家 貧、身老、子恐力不能合祔,是以悲也。”公曰:“子為寡人弔之,因問其偏柎 何所在?”晏子奉命往弔,而問之所在。盆成适再拜,稽首而不起,曰:“偏柎 寄于路寢,得為地下之臣,擁札摻筆,給事宮殿中右陛之下,願以某日,未得君之意也。窮困無以圖之,布唇枯舌,焦心熱中,今君不辱而臨之,願君圖之。”晏子曰:“然。此人之甚重者也,而恐君不許也。”盆成适蹷然曰:“凡在君耳!且臣聞之,越王好勇,其民輕死;楚靈王好細腰,其朝多餓死人;子胥忠其君,故天下皆願得以為子。今為人子臣,而離散其親戚,孝乎哉?足以為臣乎?若此而得,是生臣而安死母也;若此而不得,則臣請輓尸車而寄之於國門外宇溜之下,身不敢飲食,擁轅執輅,木乾鳥栖,袒肉暴骸,以望君愍之。賤臣雖愚,竊意明君哀而不忍也。 ”晏子入,復乎公,公忿然作色而怒曰:“子何必患若言而教寡人乎?”晏子對曰:“嬰聞之,忠不避危,愛無惡言。且嬰固以難之矣。今君營處為游觀,既奪人有,又禁其葬,非仁也;肆心傲聽,不恤民憂,非義也。若何勿聽?”因道盆成适之辭。公喟然太息曰:“悲乎哉!子勿復言。”迺使男子袒,女子髮笄者以百數,為開凶門,以迎盆成适。适脫衰絰,冠條纓,墨緣,以見乎公。公曰:“吾聞之,五子不滿隅,一子可滿朝,非迺子耶!”盆成适于是臨事不敢哭,奉事以禮,畢,出門,然後舉聲焉。[7]

從以上引文可以看出,其中的“願以某日送”與《昭王毀室》“小人之告A,將斷於今日”句義頗類。由此出發,我們討論一下A的含義。A做下形:

學者對它的解釋頗爲紛繁,如董珊先生疑讀爲“綆”、楊澤生先生讀爲“窆”、李佳興先生讀爲“縢”、張崇禮先生疑讀爲“禰”,[8]此數說於字形、字義似皆無所據。對比《晏子春秋》的相關文句,我們認爲A應讀爲“送”。從字形看,A右上所從的“”與《說文·卷二下》的“(送)”相比,很有類似的地方。並且A下從“生 ”,“生”,生母耕部;“送”,心母東部,二字皆屬齒音,“耕”、“東”二部旁轉,典籍中有“ 耕”、“東”二部互通的例子,如《書·金縢》:“乃并(幫母耕部)是吉”,《論衡·卜筮篇》引 “并”作“逢(並母東部)”;《爾雅·釋詁》:“噰噰(影母東部)”李善注《文選·南都賦》引作“嚶嚶(影母耕部)”。所以,把A讀爲“送”是可行的。《晏子春秋》和《昭王毀室》這兩處的“送”大概是“送死、送葬”的意思。

4的“”,整理者陳佩芬先生讀爲“敷”、袁國華先生疑讀爲“赴”、張崇禮先生讀爲“甫”。[9] 其實,與上引《晏子春秋》中的“祔柩未葬”、“恐力不能合祔 ”、“偏柎寄于路寢”相比,“”無疑應讀爲“祔” 。“付”聲的字一般屬幫母侯部,“尃”聲的字一般屬幫母魚部,魚、侯二部旁轉,關係極爲密切。典籍中“尃”聲系與“付”聲系相通的例子甚多,如“付”與“傅”、“拊”與“博”、“附”與“ 傅”等,可參看《古字通假會典》相關條目,[10]此處就不一一列舉了。故“”可通“祔”,“祔 ”是“合葬、附葬”的意思。梁靜先生曾言“‘’讀爲‘敷’,似更符合文意。指施行合葬‘父母之骨’的行爲。”但並未破讀“”爲“祔”,可謂失之眉睫。[11]

雖然《昭王毀室》還有幾處難點尚待解決(比如“既”的含義、“人”是典籍中的“寺人”或“閽人”還是其他),但經過以上釋讀,整篇文義要更爲明晰了。

 



[1] 梁靜:《上博(四)〈采風曲目〉等六篇集釋》,武漢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6月,第37-47頁,指導教師:李天虹。

[2] 此從劉樂賢先生言,參看劉樂賢:《讀上博(四)劄記》,“簡帛研究”網,2005215日,http://***********/admin3/list.asp?id=1318

[3] 陳佩芬:《〈昭王毀室·昭王與龔之〉釋文考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月,第183頁;邱德修:《〈上博〉(四)〈楚昭王毀室〉簡“之”考》,臺北:政治大學:“出土簡帛文獻與古代學術國際研討會 ”會議論文, 200512月;陳偉武:《讀上博藏簡第四冊零劄》,《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中華書局,200611月,第276頁;劉洪濤:《讀上博竹書〈昭王毁室〉劄記一則》,“簡帛”網,200761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 id=578#_ftnref4

[4] 史傑鵬先生釋此句爲“喪服冕,廷,將閨。”(單按,“”字原漏印,今補)其釋“曼”爲一種冠則與本文相同。參看史傑鵬:《昭王毀室》,《中華文化畫報》,2006年第3期,第70頁。

[5] 參看陳劍:《上博竹書〈曹沫之陳〉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2005212日,http://***********/admin3/2005/chenjian001.htm

[6] 董珊:《讀〈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四)〉雜記》, “簡帛研究”網,2005220日,

http://***********/admin3/2005/dongshan001.htm。又,其中《晏子春秋•內篇諫下》“景公路寢臺成逢于何願合葬晏子諫而許”章可與《昭王毀室》相對照,劉樂賢先生已先指出,見注2

[7] 傳世本或有訛脫之處,可參看吳則虞:《晏子春秋集釋》,中華書局,19621月,第457-463頁。

[8] 參看董珊:《讀〈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四)〉雜記》,“簡帛研究”網,2005220日,

http://***********/admin3/2005/dongshan001.htm;楊澤生:《讀〈上博四〉劄記》,“簡帛研究”網,2005324日,http://***********/admin3/2005/yangzesheng001.htm;又,楊澤生:《讀〈上博四〉劄記》,《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中華書局,200611月,第336-337頁;李佳興:《〈昭王毀室〉中的字(簡2)》,“簡帛研究”網,200559日,http://***********/admin3/2005/lijiaxing001.htm;張崇禮:《讀上博四〈昭王毀室〉劄記》》,“簡帛”網,200742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51

[9] 陳佩芬:《〈昭王毀室·昭王與龔之〉釋文考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月,第185頁;袁國華:《上博楚竹書(四)〈昭王毀室〉字詞考釋》,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出土簡帛文獻與古代學術國際研討會”會議論文,200512月;張崇禮:《讀上博四〈昭王毀室〉劄記》》,“簡帛”網,200742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51

[10] 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 19897月,第365-368頁。

[11] 見注146頁。但梁靜先生是以“敷”這個字還是以“敷”字所在整句的意思是“指施行合葬‘父母之骨’的行爲”,則不甚清楚。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117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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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张崇礼 在 2008/1/17 23:13:43 评价道:第1楼

    ,见于“叔夷镈”,薛尚功已释为“敷”(《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31页下)。我原来释为“甫”,自己已认识到是错误的,后改从“敷”,训为“陈”(参见张崇礼《释〈景公虐〉中的“敷情不偷”》)。并且我认为“从事”的“事”,其实是“旉”,也应读为“敷”。另外,对于“俑”字,原如字读,后来我考虑应该读为“墉”,依据是《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二十》(诸子集成本57页)有“兆在路寝之台墉下”,“墉”,今本讹作“牖”。今借单先生文末一角,订正自己的错误,祈请方家批评指正。

  • 子居 在 2008/1/19 12:17:29 评价道:第2楼

    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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