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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文獻:北大漢簡《蒼頡篇》讀札──簡5「媿娒」試解
在 2017/11/21 10:56:15 发布

北大漢簡《蒼頡篇》讀札──簡5「媿娒」試解

 

(首發)

許文獻

臺中教育大學

 

北大漢簡《蒼頡篇》簡5或見一从女之疑例,其形為:

[1](北大漢簡《蒼頡篇》簡5,△)

其辭例則為「△娒款餌」(北大漢簡《蒼頡篇》簡5)。

原釋文隸作「」,釋其即「」字,並讀作「婉」,訓作「美好」或「柔順」。[2]

今復考簡文「△」字之形,知其形應从女从宀从鬼,而非从冤,主因秦漢簡帛「兔」、「冤」二字之形,皆未有作此形者,例如: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72背「兔」)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72背「兔」)

(馬王堆《五十二病方》310「兔」)

(馬王堆《養生方》105「冤」)

再者,同簡所見从冤之例,其字形亦與簡文「△」字不同,例如:

)(北大漢簡《蒼頡篇》簡49」)

可知簡文「△」字確非从兔或冤,依其字形特徵,右旁似近「鬼」形,應釋从鬼,即「媿」字,同簡所見「媿」字或从鬼之例,另見於簡40,其形為:

)(北大漢簡《蒼頡篇》簡40「鬾」)

)(北大漢簡《蒼頡篇》簡40「媿」)

40此二例所从鬼形,與簡文「△」字右旁相當接近,或僅「鬼」旁之「厶」形筆勢稍有不同耳,其實,「媿」字西周金文習見,且秦漢簡帛从鬼之例亦與簡文此字之形相近,茲列舉此等要例如下:

(西周:鄭同媿鼎,《集成》02415「媿」)

(西周:毳盤,《集成》10119「媿」)

(西周:毳簋,《集成》03931.2「媿」)

(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5

(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38-2

(馬王堆《老子˙甲》47

(馬王堆《老子˙乙》卷前古佚書129

(馬王堆《老子˙乙》卷前古佚書134

上述馬王堆《老子》「鬼」字及其右旁「厶」形訛筆之寫法,與簡文「△」字最是相近,因此,簡文此字應可釋作从女从宀从鬼,隸作「」,且有鑑於「宀」旁乃古文字所習見之緟符,其例釋作「媿」字異構,應無疑義;而「媿」字在《蒼頡篇》中重出,此類重出異構之體例,在《蒼頡篇》中,又如簡8與簡14並見之「」字,可見此字隸釋作「媿」,並不違反《蒼頡篇》之編寫原則,甚至簡文「△」字从宀是為了與簡40另一「媿」字在字形上作區隔,不無可能。不過,此字英藏本確實作「娩」,其字形如下:

(《英藏》3438

頗疑此與「免」、「鬼」二字之形近訛混有關,若以上所引簡49」字之形而言,其所从免與「鬼」僅在上方形構或有差異而已,甚至連上部形構之寫法亦屬相近,因此,二字訛混或有其可能性。因此,本文仍暫且傾向於將簡文「△」字釋从鬼,而其例與他本異文應是形近傳鈔訛混之關係。

據《說文》內容,知「媿」字與「愧」字互為異構,其釋云「慙也。从女鬼聲。愧,媿或从恥省」(卷十二下「女」部),而簡文下一字為「娒」,原釋文釋作「姆」,即「乳母」意,[3]此說可能是受到原釋文將「△」字本釋作「)」,且為配合《蒼頡篇》字義相從體例之影響,而取「姆」字之義近用例訓之,此本無可厚非,惟此訓釋方式,僅只於音近而通,尚且無法在字義上圓滿解釋上述《英藏》3438之異文「冒」字,[4]因此,竊疑「娒(姆)」字當改訓作「凌辱」或「輕慢」,或猶《漢書?張良傳》所云「四人年老矣,皆以上嫚娒士,故逃匿山中,義不爲漢臣。」顏師古注曰「娒,古侮字。」如此一來,既可呼應簡文「媿」字之《說文》本義,亦可對應英藏本異文「冒」字,蓋以此等類例皆有「侮人」之核心義也,其猶「媿」本作「愧」,而「愧」字亦有近此訓者,此可參《禮記?表記》所云「是故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與荀悅《漢紀?昭帝紀》所載「郎中令善愧人」等,凡此「愧」字,皆言「使人羞慚」之意,又「冒」字更可解作「侵犯」義,或猶《左傳?成公十六年》云「且侵官,冒也;失官,慢也;離局,姦也。有三罪焉,不可犯也。」再如《戰國策?楚策三》或曰「麋知獵者張罔,前而驅己也,因還走而冒人。」凡此諸訓,皆可證「媿(愧)」、「娒(姆)」與「冒」等字皆有「侮人」之核心義。

至於下文「款餌」二字,原釋文引《說文》將「款」字釋為「意有所欲」,另釋「餌」字為「引誘」之意。[5]據原釋文此說,知「款」字猶言「誠懇」,或如《荀子?修身》所云「愚款端愨,則合之以禮樂。」又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曰「故聖王弗替,而修禮地祇,竭款天神。」裴駰集解引《漢書音義》釋云「款,誠也。」凡此「款」字皆同此訓也,換言之,此義或乃上述「媿娒」之反義,若然,則「餌」字在此解作「引誘」,實在無所取義,因此,竊疑「餌」字應改讀為「薾」,訓作「盛」,其猶《墨子?公孟》云「古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薾為聲樂,不顧其民,是以身為刑僇,國為戾虛者。」畢沅校注曰「《說文》云:『薾,華盛。』言盛也。」如此一來,「款餌」二字或作釋為「誠懇極善」之意,而與上文表「侮人」義之「媿娒」,適正為待人處事誠悃與否之正反兩面,更是《蒼頡篇》辭例中所見之「上2(正)+2(反)」之羅列句句式。

順論簡44另一疑例,其形為:

)(北大漢簡《蒼頡篇》簡44

原釋文讀為「娩」、「媚」,再訓作「容貌美好」或「『逢迎』、『討好』、『諂諛』」之意;[6]胡平生先生曾對此句之釋讀提出質疑,並將「娩期」釋為「分娩日期」,更以為其與下文之「蒙期(欺)」,在語義上並不相干;[7]蕭旭先生以為「娩」當讀為「謾」,亦訓作「欺」;[8]網路發言者若蝶之慕先生仍釋作「媚」,但將「蒙期」釋為「相對之詞」。[9]今復考簡44此例之形,其右旁之形仍近於「鬼」,且下文亦為「欺」、「蒙」與「期(倛)」,皆為較負面之用法,因此,頗疑此字恐是从女瑰聲之字,在此仍可讀為「愧」,訓同簡5之「媿」字。

故綜上所述,簡5「△」字應可逕隸作「」,即「媿」或「愧」字之異構,在簡文此處或可解作「使人羞慚」之意,而簡文此句所謂「媿娒款餌」,應讀為「愧冒款薾」,即「使人羞慚且冒犯、誠懇極善」之意。

 

 



[1] 凡本文所引北大漢簡《蒼頡篇》之字形,前者皆為彩色放大圖版,後者則為紅外線圖版,下引各例俱同。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9月第1版。

[2]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9月第1版),頁75

[3]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9月第1版),頁75

[4] 簡文此字之形為:(《英藏》3438),即「冒」字。

[5]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9月第1版),頁75-76

[6]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9月第1版),頁112-113

[7] 胡平生:〈讀《蒼》札記十〉,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7222016110日,檢索日期:20171120日。

[8] 胡平生:〈讀《蒼》札記十〉文下蕭旭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7222016110日,檢索日期:20171120日。

[9] 胡平生:〈讀《蒼》札記十〉文下若蝶之慕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7222016110日,檢索日期:20171120日。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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