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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清華簡《保訓》載舜事簡文再讀
在 2017/12/1 12:29:45 发布

清華簡《保訓》載舜事簡文再讀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台

 

清華簡《保訓》裡的“中”一直是學界討論的話題,至今也沒有很確切的結果。[1]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對文中所記舜和上甲微兩則故事的解讀有些問題,直接影響到了對“中”的理解,所以感覺仍有繼續解讀的必要。

《保訓》一文的諸家解釋,主要見於兩種《集釋》,一是林志鵬先生的《清華簡〈保訓〉集釋》,[2]二是胡凱、陳民鎮兩位先生的《清華簡〈保訓〉集釋》,[3]本文即參考兩種《集釋》所引諸家說,談談對《保訓》所載舜事簡文的一些解釋。

先將釋文根據整理者和諸家說,參以己意斷讀如下(釋文主用寬式):

昔舜舊(久)作小人,親耕于鬲茅,恐救中自詣,氒志不諱(違)于庶萬眚(姓)之多欲,氒又(有)施於上下遠埶(邇)。乃易立(位)埶(邇)詣,測侌(陰)陽之勿(物),咸川(順)不逆。舜既得中,言不易實?(變)名,身茲備(服)惟允,翼翼不解(懈),甬(用)作三降之德。帝堯嘉之,甬(用)受氒緒。(簡4-7[4]

恐救中自詣:諸家多于“中”下斷讀,“恐”字或讀“恭”、“工”,恐均非是,當從整理者依字讀,上文多見“恐”字,均用本義是其證。“救”整理者讀“求”,李均明先生認為“‘救中’之‘救’指中斷、失去,《說文》:‘救,止也。’”按讀“求”或依字讀均可通,讀“求”是尋求義,讀“救”訓止,是停止追隨原來的“中”,意同放棄。

“自詣”之“詣”,整理者讀“稽”,諸家多從,然恐非。兩漢典籍中,“自詣”一詞多不勝舉,如:

《新書·屬遠》:“慮非假貸自詣。”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伍被自詣吏,因告與淮南王謀反。”

《漢書·雋疏于薛平彭傳》:“今來自詣,此罪人也。”

《後漢書·隗囂公孫述列傳》:“若束手自詣,父子相見,保無佗也。”

又曰:“今以時自詣,則家族完全”。

雖然這些都是漢代的文獻,但可知“自詣”一語本是古人恒語,即自動或自願到某人處去,所以把到官府向官吏自首也稱“自詣”。

關鍵是舜所“恐”的“救中自詣”是什麼意思。簡文應該是省略一個行為對象,如果在“恐”後加個“民”字,作“恐民救中自詣”就會豁然明白,舜是恐怕人民放棄原來的“中”自己到他這裡來,或者尋求新的“中”到他這裡來。

這裡有個前提,就是這時舜雖然還是一介農夫,但是已經美名遠播,所以許多人民自願投奔到他這裡來,這一點,古書里有明確地記載:

《管子·治国》:“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參徙成國;舜非嚴刑罰,重禁令,而民歸之矣,去者必害,從者必利也。先王者,善為民除害興利,故天下之民歸之。”

《呂氏春秋·貴因》:“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國,而堯授之禪位,因人之心也。”

《史記·五帝本紀》:“舜耕歷山,歷山之人皆讓畔;漁雷澤,雷澤上人皆讓居;陶河濱,河濱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

上博簡二《容成氏》:“昔者舜耕於鬲丘,陶於河濱,漁於雷澤,孝養父母,以善其親,乃及邦子,堯聞之而美其行。”(簡13-14[5]

這些記載很明白地告訴我們,舜在為平民的時候,已經是一個很有德行的人,很多人民都去歸附他,所以他身邊聚集的人越來越多,由成聚、成邑到成都、成國,在這種情況下,舜就成了這些人的首領。讓舜恐懼的就是,這麼多人放棄原來的“中”或尋求新的“中” 自願投奔到他這裡來、尊他為首領,自己的德行能不能勝任!因為古人認為聖賢的人居高位,都會心懷恐懼,謹慎小心,擔心自己德行有失,危害國家和人民,《左傳·宣公十六年》載羊舌職曰:“夫《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是也;《保訓》里說舜恐懼人民自願來歸附,也就是這個意思,并不是說他害怕人民來歸附,而是害怕自己的德行不能勝任。所以下面說了舜自我謹慎的行為,即《五帝本紀》所說的“舜居媯汭,內行彌謹”。

氒志不諱(違)于庶萬眚(姓)之多欲,氒又(有)施于上下遠埶(邇):這兩句是以“氒志”與“氒又”為對文,“志”同“意”,就是想法、思想;“又”當讀“有”,“厥有”即“其有”,謂其所擁有之物,此可以是具體的物品,也可以是美好的德行。這兩句是說舜的思想不違背于庶民萬姓的各種期望,他所有的東西都施與上下遠近之人。前一句大約是說順應民心民意的意思,後一句則是說恩澤廣被的意思。

乃易立(位)埶(邇)詣:“易”或訓“治”、或訓“簡”等,恐均非,唯李零先生謂“‘易位’是變換方位”,當是。古書“易位”一詞習見,如:

《左傳·成公二年》:“逢丑父與公易位。”

又《定公元年》:“將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義也。”

《孟子·萬章下》:“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

《管子·法法》:“故君臣之易位,勢在下也。”

《荀子·儒效》:“君臣易位而非不順也。”

《呂氏春秋·慎大》:“朝不易位,農不去疇。”

《儀禮·既夕禮》:“還車不易位。”

《楚辭·涉江》:“陰陽易位。”

如此之例甚多,均謂變換位置,或謂變換地位,故李零先生說當是,這裡當是卑身下位之意。

“埶詣”或讀“設稽”或“設位”,恐均非是。“埶”上文已經用為遠邇之“邇”,此處亦不當有異,仍當讀“邇”訓“近”。“詣”即上文“自詣”之“詣”,是指來歸附的人民。蓋舜此時已經是近乎得“中”的首領,有了很高的地位,但他仍能變換身份地位,謙卑地去親近來歸附的人民,故曰“易位邇詣”。

舜既得中:此當是舜最後再徙成國之後,儼然國君,為執中者,故《論語·堯曰》云: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

《潛夫論·五德志》引作“允執厥中”,偽《大禹謨》則改為舜對禹說“允執厥中”。可以知道,“中”是古代方國或部族的首領所“執”的一種東西,人民都團結在執中者周圍,形成一股勢力,可以是一個族,也可以是一個國。在堯時期,舜還是平民的時候就已經以美德服人,不斷吸引人民“救中”自願來歸附,最後勢力越來越大,舜也就成了一個“執中”者,帝堯就把自己的帝位讓給他。這個時候可能就是《竹書紀年》里所說“堯年老德衰”的時候,《堯曰》里末兩句說“四海困窮,天祿永終”可能是堯說自己當時的處境,此時舜的部族已經崛起,而堯已經到了四海困窮的地步,認為上天賜給自己的福祿徹底終結了,所以把帝位讓給了舜。

言不易實?(變)名,身茲備惟允:此二句以“言”、“身”為對文,“言”代表言語,“身”當代表行為,故這兩句是說舜的言行。“易實變名”即變易名與實的關係,戰國時期人們對“名”與“實”的關係十分重視,進行了廣泛的爭論,并形成了“名家”一派,影響頗巨,認為能正名實而不變易淆亂者為聖人。“身茲備惟允”,“茲”猶“乃”也,[6]句當即“身乃備惟允”,“備”可依字讀,具備意;亦可讀為“服”,行也。“允”即誠信,就是說舜的行為所具備(或服行)的只有誠信。

整段簡文是說:過去舜長久地都是平民,親自在鬲山長滿茅草的田地上耕耘,他恐怕人民求“中”自願來投奔而自己又不能勝任,因此嚴格要求自己,他的思想不違背于人民的各種期望,他有的東西施捨于上下遠近的人。又變換自己的位置親近來投奔的人,測度陰陽的事務,都順而不逆。舜既得到了“中”,言語不變易淆亂名實,身體力行的只有誠信,謹慎不懈,因此作了“三降之德”。帝堯讚賞他,因此讓他繼承了帝位。

附:關於“中”的簡要討論

根據上面的分析可知,古代所謂的“中”,最初就是一個國或一個族氏的首領所執掌的東西,各個方國族氏應該都有。一個方國或氏族建立後,首領都會製作一個“中”掌握在手裡,它既是國、族的象征物,也是權力、身份、地位的象征物,可能也是首領用來指揮眾人行動的“指揮棒”,這項功能類似周代軍隊統帥所執的白旄。

要成為一個合格的執中者(即成為首領),則必須符合德、能、勤、績等各方面的要求,反過來說,眾人心目中的執中者就是德、能、勤、績各方面的榜樣,人們的一切道德行為都要向“中”看齊,自然,人們在選擇或看待執中者時,也會用這些道德行為標準來衡量,逐漸成為一種衡量人品質高低的規範,就成為“典常”,《保訓》里說舜作的“三降之德”應該就是此類的道德行為規範,於是“中”就被賦予了典常的意義,具有了道德行為上的含義,甚至成了法度的代名詞。

《保訓》中文王囑咐武王“身受大命”要“祇備毋懈”云云,其實就是要他努力不懈,在德、能、勤、績等各方面有所建樹,才能牢牢地掌握住“中”,成為一個合格的君主。上博簡九《舉治王天下》簡6里載文王對上(尚)父說(釋文用寬式):

“我左患右難,吾欲達中持道。昔我得中,世世毋有後悔。”[7]

裡面的“中”和《保訓》里的“中”含義應該是相同的。當然,這個時候所謂的“中”可能已經比較虛化,未必就是實物的“中”,但仍然是王位、權力、法度的代名詞。

以筆者的淺見,在較早的方國部落時代,所謂的“中”可能就是方國或族氏的幑幟,它掌握在首領手裡,類似我國古代帝王的玉璽和西方帝王手裡的權杖,對於方國氏族來說,大概這是最為重要的東西,所以《保訓》載上甲微在向河伯借兵伐有易的時候,“質中于河”,可以把“中”作為抵押品;戰勝之後又趕緊追要回來(“微無害(何)乃追中于河”),并“持弗忘,傳貽子孫,至於成湯”。到了周代,這些幑幟逐漸演化成象征不同等級的旗幟,《周禮·春官宗伯·司常》里記載的各種“旗物”:

“王建大常,諸侯建旗,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師都建旗,州里建旟,縣鄙建旐,道車載旞,斿車載旌,皆畫其象焉:官府各象其事,州里各象其名,家各象其號。”

這應該就是古代各方國、族氏所建“中”的遺留制度。由於人們在對執中者(首領)在道德行為方面的各種希望和要求,期望他們是“聖哲明王”,在以後的流傳中,“中”總是和道德行為規範密不可分,二者同時一代一代地傳承下去,“中”的內涵自然也越來越多、越來越豐富,因此“中”也具有了多種道德、行為規範上的含義,被非實物化了。這樣也可以明白,討論“中”如果糾結在這些含義中,就形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都不能算是錯誤,可很難知道“中”本來是什麼東西,更無法理清其源流。

由此而言,感覺李零先生解釋“中”為“旗表”、王連龍先生解釋為“旂旗”可能最為接近“中”的本義,因為“得中”、“執中”的“中”最初可能的確是一種旗幟類的東西,那些道德行為方面的含義,都是因人附加上去的。《保訓》中文王所說的“中”,就包含了“中”的實物和道德行為規範兩方面的含義,如果分開來單說哪一方面都是不合適的。

 

 



[1] 關於《保訓》之“中”的諸家說,參趙昕:《清華簡〈保訓〉“中”字集釋》,《文化研究》2013年第1期。

[2] 林志鵬:《清華簡〈保訓〉集釋》,簡帛網2010-10-08.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18

[3] 胡凱、陳民鎮:《清華簡〈保訓〉集釋》,復旦網2011/9/19.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654

[4]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下冊,中西書局2010年,143頁。

[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259-260頁。

[6] 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上海書店出版社1989年,630頁。

[7]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201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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