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張家山漢簡《奏讞書》釋文小記
(首發)
郭永秉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公開發表的釋文,除了最早的《張家山漢簡〈奏讞書〉釋文》(發表在《文物》1993年第8期和《文物》1995年第3期上)之外,目前較爲重要的本子有《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11月)所收釋文,《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5月)所收修訂釋文,以及最近出版的《二年律令與奏讞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8月)所收釋文。由於《二年律令與奏讞書》(下簡稱“《二年》”,引此書只標頁碼)利用了紅外綫照片,也結合了學者最近研究成果,所作釋文較前述各種釋文有所改進,可謂後出轉精。不過我們在閲讀《奏讞書》的過程中,發現釋文中仍有少量值得提出的問題。我們不揣淺陋,把這些意見逐條寫出,供研究《奏讞書》的學者參考,錯誤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1.6號簡“毋憂變(蠻)夷大男子”的“變”字(第333頁),從《二年》所收的較爲清晰的紅外綫圖版(第61頁)看,顯然就是从“虫”的“蠻”字,其寫法與《二年律令》19號簡“蠻”字同(第5頁);這在《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的圖版(第53頁,下簡稱“原圖版”)上也能看得出來。
2.22號簡末字和64號簡倒數第五字,各本釋文皆逕釋“鞫”,從原圖版和紅外綫圖版看,皆當釋為“鞠”,括注“鞫”,和32號簡、90號簡等以“鞠”表“鞫”的習慣相同。施謝捷先生《張家山M247漢簡釋文》(未公開發表)早已根據原圖版正確改釋為“鞠”。
3.49號簡“公大夫昌苔(笞)奴相如”(第345頁)的所謂“苔”字,從圖版看(第65頁)其實本就是从“竹”的“笞”字。《奏讞書》“笞”一詞多見,皆用“笞”字(如112號簡)或“治”字(如107號簡)表示,卻從未見使用“苔”字者;秦漢文字的“竹”頭和“艸”頭有個別例子確實難以分別,[1]但是此字所从的卻是明確無疑的“竹”頭,其寫法與《奏讞書》112號“笞”字、51號“符”字等“竹”頭寫法全同;而17、18、19、23號簡“菑”字的“艸”頭則與此顯然有異。因此此字當逕釋為“笞”。
4.76、77號簡“弗窮訊”的“窮”字,各本釋文皆如此。從文義上看是正確的,但從圖版看,二字本作、,逕釋“窮”與字形不符,似有不妥。此字當釋為“”,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17行有此字作,整理者將該字所在的文句釋讀為“其用不(窘)”。看來整理者似認爲帛書的“”字是从“君”聲的,這得到了一些學者的贊同。[2]整理者的意見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不過既然郭店楚簡《老子》乙組14號簡和今本《老子》四十五章跟帛書對應的話皆作“其用不窮”,再結合《奏讞書》的文例看,“”字似有可能就是“窮”的訛別之體[3]。“窮”的“躳”旁所从的“呂”,本易與“邑”混同;其所从的“身”旁變為“君”,疑是為適應讀音變化而改換的聲旁,“窮”字从“君”聲,大概反映了秦漢時代已收-ŋ尾的冬部字,與收-n尾的文部字相混的特徵。孔家坡漢簡日書《歲》篇460號簡“雄”字左从“君”,“雄”是蒸部字,這也應該是反映-ŋ尾與-n尾混同事實的例子。[4]秦漢文字中的“厷”旁與“君”旁只差一筆,同時也有字形相混的因素,與“”、“窮”之例略有不同,但可作爲參考。此字按照慣例可釋寫為“〈窮〉”。
5.146號簡一見,158號簡兩見“儋乏不鬬”之語。各本釋文皆如此。[5]從圖版看,被釋為“儋”之字本作、、形,其右半所从與一般“詹”字寫法有較大區別——右上部並非“詹”所从的“人”形,也缺少“詹”字左側所應有的一長撇。《奏讞書》223號簡有“瞻”字作,《二年律令》467號三見“詹”字,分別寫作、、,“詹”旁及“詹”字的寫法與此明顯不同。仔細觀察這三個字形可以發現,此字右上角所从的顯然不是“厃”,而是“只”;這在上舉第一、第三形中非常清楚,第二形的寫法雖然有些怪,但也可以看出它是把“只”形腳部的兩筆寫得較平,看上去像一條直綫而已。此字右下部分所从,從第一形看很明顯是“言”旁(過去把此字釋為“儋”,當然也是承認這一點的),第三形比一般的“言”旁少了兩筆,應該是寫在下部的“言”旁之省形,這種省寫在某些从“言”旁的字中多見。[6]第二形所从的“言”旁橫筆左側起筆較重,所以看起來像連起來的一道竪筆,這種書寫特點和《奏讞書》185行(次)字左側兩點的寫法類似。准此,這個字顯然就是《說文·三上·言部》的“”字。《說文》訓“”為“待”,放在簡文中難以講通。據《説文》,“”字从“伿”聲,簡文的“”字似可讀為“伿”。《說文·八上·人部》“伿,隋也”(此據大徐本),小徐本《說文》訓為“惰也”。《說文》研究者多認爲“隋”字當從小徐本改為“惰”,[7]可從。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釋此“惰”字為“不敬”,可信。段氏還指出“醫經‘解’之‘’當作此字”(引者按,段氏所說即《素問·平人氣象論》的“尺脉緩濇,謂之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為段說作進一步補充論證,此書以爲“伿”字“亦作,醫經‘解’誤作‘’”。[8]秦漢文字的“朿”旁與“亦”形相混(如“迹”為“”字異體),“朿”、“只”古音相近,如段、朱此說可信,則《素問》所見的“〈〉”字應當就是表示懈惰之義的“伿”的異體字。所以簡文的“”可讀為“伿”,應訓為“惰”、“不敬”。簡文的“乏”,應當訓為“廢”,與《二年律令》270號簡“乏事”之“乏”義同。[9]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115號簡:“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整理者注:“乏,廢。《急就篇》顏注:‘律有乏興之法,謂官有所興發而輒稽留,乏其事。’”整理者還將“乏弗行”翻譯為“耽擱不加徵發”。[10]“乏弗行”和“乏不鬬”的結構相同,可見“乏不鬬”之“乏”當亦是“廢”的意思;“伿乏不鬬”則是在“乏”前加上一個和“乏”字義近的“伿”字(“伿”訓“惰”、“不敬”,義與“廢”相承),這應是強調“乏”是由於“伿”(不敬)而產生的結果。“伿乏不鬬”意即惰棄不戰(“惰棄”見於《左傳·成公十三年》;《漢書·五行志中》“公受玉卑,其容俯……卑俯,替也”顏師古注:“替,廢惰也。”“惰棄”、“廢惰”義皆與“伿乏”近)。一說“”或可讀“”。《說文》說“”字“讀若”,大徐本《說文》訓“”為“楚謂小兒嬾”(小徐本“”字訛為“飱”),段玉裁等學者據《玉篇》、《廣雅》云“楚人謂小嬾曰”、“,嬾也”,認爲《說文》的“兒”字為衍文,[11]其說可從。“”本是楚地語詞,與《奏讞書》此則157號簡所說案件的發生地“所取荊新地”完全相合。“嬾”、“乏”連言,似也可說通。不過,訓“惰”、“不敬”的“伿”,和訓“嬾”的“”,語音相近(讀為“”的“”从“伿”得聲),語義似亦有引申關係,不排除“伿”、“”兩詞有語源上的親屬關係。這樣看,上述二說似乎並不完全矛盾。
6.152號簡的字,原整理者未釋,《二年》釋為“熟”(第365頁、第369頁注[三八])。此字左上部分顯然从二“火”;左下部分原圖版不很清晰,但從《二年》的紅外綫圖版(第76頁)看,左下角的“”形還能夠辨認;右半部分寫法很特殊,但肯定也不是“丮”旁,所以此字釋“熟”不可信。我認爲此字和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65行“鄰邦相望”和《戰國縱橫家書》208行“誠為鄰世世無患”兩句話中用作“鄰”的字是一個字。帛書《老子》的整理者釋字為“”,《戰國縱橫家書》的整理者釋為“粼”,似以後者所釋較爲可信。[12]因此我們認爲此字可能應釋為“粼”,其特點是“粼”所从的“巜”旁右筆寫作較長的橫折形(在這點上,、二字更爲一致)。《二年》認爲當在所謂“熟”字前斷句,應當是正確的。“粼視氏所言籍”的“粼”可能是修飾“視”這個動作的詞,此字應讀為何詞,目前我還沒有確定的意見,待考。或疑“粼”字可讀為“瞵”。“瞵”字《說文》訓“目精也”,《楚辭·九懷·昭世》“進瞵盼兮上丘墟”洪興祖《補注》:“瞵,力辰切,視貌。”左思《吳都賦》有“鷹瞵鶚視”語,“瞵”、“視”對文,與簡文連言“瞵視”似可對比,“瞵視氏所言籍”大概就是察看氏所說的名籍的意思。
7.171號簡“君視席端”,原整理者在“”字後括注“俛”(《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第226頁;《《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第106頁),是正確的。但是《二年》的釋文則將“”字改讀為“俯”(第370頁),且未説明理由,則是不合適的。“”字曾見於銀雀山漢簡《尉繚子·兵談》、馬王堆帛書《導引圖》,也多見於張家山漢簡《引書》(如13、14號簡等),是“俛”的異體,音與“免”近;“俛仰”之“俛”本不讀“俯”,後來的字書和古注認爲“俛”是“俯”的異體,是同義換讀的現象,[13]所以把“”字讀為“俯”是沒有道理的。
8.198號簡開頭的人名,原整理者釋為“忠、大□固”(《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第228頁),《二年》根據紅外綫圖版釋為“忠文、□固”(第377頁),所釋“文”字及斷讀都是合理的。但“固”上一字,原圖版作,雖然此字右半部分略微模糊,但其字形左右對稱的特徵是明顯的,其實並不難認,應該是《說文·十下·夲部》的“”字,其寫法跟石鼓文《鑾車》字寫法基本相同。
附帶說一下,《二年》的紅外綫照片,對於不少原圖版模糊不清的字的釋讀很有幫助,但是《二年》紅外綫圖版的不少簡文,似乎還不如原圖版來得清楚,上舉第8條的“”字就是一例;又如132號簡末字“視”,從原圖版看也很清楚,但是《二年》的照片卻很模糊,不知道這些情況是原簡保存情況變化造成的,還是拍攝照片的技術問題造成。另外,從下面一例似乎可以看出,紅外綫圖版某些地方的製作是存在問題的。34號簡末“曰取亡人”數字,原圖版作(第55頁),而紅外綫圖版不但字形不如原圖版清楚,而且在“曰”“取”二字之間平白多出了一道明顯的橫畫,作(第64頁),乍看之下會以爲此處應有一個句讀符號。仔細觀察後,我們發現《二年》圖版“曰”、“取”二字的間距與原圖版明顯不同,這多出來的一橫畫其實就是“取”字上部的橫畫在切割或拼合時不慎誤留在簡上的。因此,研究《二年律令》和《奏讞書》,應該同時參照原圖版和紅外綫圖版,两套圖版不能互相取代。
2008年3月草畢
[1] 參看裘錫圭先生《帛書〈春秋事語〉校讀》,《湖南省博物館舘刊》第一期,《船山学社》杂志社编辑出版,2004年7月,第86頁注[18]。
[2] 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3月,第3頁。參看陳松長編著:《馬王堆簡帛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1年6月版,第309頁。
[3] 高明先生在帛書《老子》“”字後括注“窮”,並指出帛書《老子》“《甲》本假借字與別體字較多,如……‘’乃‘窮’之別體。”(《帛書老子校注》,中華書局1996年5月版,第41~42頁。)
[4]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文物出版社2006年6月版,《日書圖版》第110頁、彩版五。“窮”、“雄”跟“君”都是合口三等平聲字,只有韻尾不同,所以此二字从“君”聲是很合理的。關於冬部字跟文部字相混的例子,參看沈培先生《上博簡〈緇衣〉‘’字解》,謝維揚、朱淵清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4月版,第135~136頁。
[5] 劉釗先生疑“儋乏”應讀為見於《晏子春秋·諫下十八》的“殫乏”,謂“乃‘困頓’之意”(原載《〈張家山漢墓竹簡〉釋文注釋商榷(一)》,《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3年第3期第2頁,參看《二年》第368頁引)。但“儋”是談部字,“殫”是元部字,古音有一定距離,因此此說也有疑問。
[6] 如某些“善”字的“言”旁寫法,參看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隷字形表》(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8月版)第173頁“善”字條所引“天文雜占”例、“孫子一〇”例。
[7] 參看丁福保編纂:《說文解字詁林》,中華書局1988年4月版,第8151頁引各家說。
[8] 段、朱說皆見《說文解字詁林》第8151頁引。
[9] “乏”字古可訓為“廢”,參看朱德熙、裘錫圭先生《平山中山王墓銅器銘文的初步研究》,《朱德熙文集》第五卷,商務印書館1999年9月,第101頁注[11]。“乏”的“疲倦”義起得很晚(參看王力主編:《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2000年6月版,第7頁),《二年》云“乏,疲倦”(第369頁),是錯誤的。
[10]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1990年9月版,第47~第48頁。
[11] 參見《說文解字詁林》第8318頁引《段注》、《句讀》等說。
[12] 《秦漢魏晉篆隷字形表》釋此二字為“僯”(第113頁),其摹本分別作(《老子》例)、(《戰國縱橫家書》例),經過與原圖版核對,《老子》字形左下所从“舛”旁,被摹成兩個同方向的“”,與原形不合;《戰國縱橫家書》字形右側的兩筆本應是連接在一起的,此摹本成爲分開的兩筆,略誤,此形左下的“舛”旁摹寫似也不一定有根據。據《說文》,“僯”是“遴”的或體;但此字右半所从與“人”形有所不同(尤其是《老子》之形),且偏旁位置和“僯”不同,釋“僯”之說恐不可從。
《二年》根據紅外綫圖版釋為“忠文、□固”(第377頁),所釋“文”字及斷讀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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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人名,覺得還是宜從最初釋文將「忠」單讀。出土漢文字材料(如印、西北簡)及史記、兩漢書等均未見以「忠文」爲名者。
感谢llaogui老师指教,当改正。
2、5、6似可删去 第8条甚是。
至于附带所说,鄙意红外线图版始终只是参考,《二年》亦未强调其取代性,郭兄求之过深了
郑公渡先生说2、5、6条似可删去何意?是认为说错了,还是认为没必要说?请详陈。
《奏讞書》釋文在哪里有呢?我们的学术总喜欢把资料封闭起来自己研究!呜呜!还望前辈告知!
墨寒轩 在 2008-3-19 23:46:47 评价道:
《奏讞書》釋文在哪里有呢?我们的学术总喜欢把资料封闭起来自己研究!呜呜!还望前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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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本文起首部分不就全數列出來了??
湖北省荊州市周梁玉橋遺址博物館《關沮秦漢墓簡牘》(中華書局2001年8月)第115頁“急相△(窮)事也”(簡二二三)注:“‘△’,‘窮’之異體。《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甲本·德經》‘其用不△’,今本《老子》第四十六章作‘其用不窮’。”(引者按,“△”字即本文所論寫作从“宀”从“郡”之字)關沮秦簡此字較多見(如簡一三四叁、二六二等),亦皆作“窮”用,本文未注意《關沮秦漢墓簡牘》的意見,是不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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