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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文 程少軒:《用曰》第4簡與第19簡試讀
在 2008/3/24 0:38:26 发布

《用曰》第4簡與第19簡試讀

(首發)

 

蔣文(復旦大學中文系05級本科生)

程少軒(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06級碩士)

 

上博六《用曰》第19簡有句頗難讀懂:

 

又昧其不見,不卲其甚明。又泯=之不達,而散其甚[1]章。

 

“明”和“彰”常為偶句,如古書中有“五音不彰,五色不明”(《黃帝內經》);“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自見不明,自是不彰”(《老子》)等語。沈培先生已經指出:“句子前後一說‘其甚明’,一說‘其甚彰’,語義相同。”[2]細細體會文義,並結合《用曰》篇多韻語的情況,我們感到這兩句話句式應該是相同的,意義上也應該是相同或相對的。

《用曰》一篇抄寫質量較差。如第9簡把“內外獨衆”之“外”抄成“”。又如,第18簡的字,第17簡誤抄為我們頗疑第19簡此句抄寫也有錯漏。很可能這裏的“昧”下脫漏了重文符號,“卲”前的“而”字誤抄為“不”。如果我們的推測成立,原句應讀成:

 

有昧昧其不見,而昭其甚明;有泯泯之不達,而散其甚彰。

 

“昧昧”、“泯泯”都是古書習見的聯綿詞。“昧昧”義同“冥冥”、“茫茫”、“漠漠”,“泯泯”義同“昏昏”、“混混”、“悶悶”、“渾渾”,這些詞皆有混沌迷茫、令人的感官不易覺察的意思。

“有昧昧其不見”是說“有蒙蒙昧昧不易看見的東西”,意思很明確。與“不見”相對而言,“不達”當然也是說感官不易察覺。古語中“達”經常用作感覺聲音、滋味的動詞。古書習見“達於五聲”、“達於五味”之類的話。如《呂氏春秋·不茍》:“戎人不達於五音與五味,君不若遺之。”古書中“達”用作感知或發出聲音的動詞尤多。《呂氏春秋·遇合》說“凡能聽音者,必達於五聲”《戰國策》“汗明見春申君”章“驥於是俛而噴,仰而鳴,聲達於天,若出金石聲吳越春秋》說“與人戰者不達聲。”結合“五音不彰,五色不明”這樣的話來看,我們更傾向於把“有泯泯之不達”理解為“有混混沌沌不易聽到的東西”。

《六韜·文韜》中說:“曼曼綿綿,其聚必散。嘿嘿昧昧,其光必遠。”意思是看似連綿不絕延續不斷,但聚斂之物終究會耗盡;看似昏昏沉沉不很明亮,可照耀之源必然長久。這種辨證的思想,在先秦道家的論述中是很常見的。我們認為“有昧昧其不見,而昭其甚明”所蘊涵的道理與《六韜》這句話十分類似。

“散其甚彰”的“散”,當即“散煥”之“散”。“散”與“煥”可以同義複用。從聲韻上看,“煥”、“散”均屬元部,“散”為心母,“煥”為曉母。心母和曉母產生聯繫的情況,如“穗”和“惠”、“懳”和“彗”等。從意義上講,“散”、“煥”及“渙”這些詞都有“漫渙”、“發散”的意義,進而引申出“煥發”的意思。很有可能“散”與“煥”、“渙”就是一組同源詞。“昭”、“明”、“煥”、“彰”四字可以兩兩連用,組成“昭明”、“昭煥”、“昭彰”、“明煥”、“明彰”、“煥彰”等同義詞。所以在這一句中,“散”理解為“散煥”,是非常合適的。

如上所述,該句應該理解為:有蒙蒙昧昧不易看見的東西,一旦昭顯出來就特別明亮;有混混沌沌不易聽到的東西,一旦散煥出來就特別彰著。其思想當與道家有關。

 

《用曰》第4簡原文為:攝好棄尤,五刑不行。陰則或陰,陽則或陽。民日愈樂,相代之無綜,而亦不可

曹峰[3]先生首倡此簡下接第14簡。李銳[4]、王蘭[5]等先生從之。曹峰先生認為:

 

第4、14簡可能為一組。如前所述,第4簡簡末為“而亦不可”,根據慣例,“而亦不可”很有可能後面缺一字,然後接“用曰……”。第4簡下殘一字,第14簡簡首完整,兩簡相接,正好構成上述第一類“否定詞+‘用曰’”的形式。從内容上看,第4簡講“五刑不行”、“民日康樂”,第14簡講“制法節刑”、“而難其有惠民”。兩者是相反相承的。

 

曹峰先生將第4簡與第14簡連讀的證據是很薄弱的。《用曰》篇文句佶屈聱牙,而且不清楚保存完整程度。單純依靠“否定詞+‘用曰’”來判斷兩簡相連是靠不住的。第14簡“用曰”所述僅僅是“毋事縸縸”,而“制法節刑”、“而難其有惠民”是另起一章的內容。從目前比較確定的一個編連組5-13-6-3來看[6],三段“用曰”分別說“不紀於天,而紀於人”、“唇亡齒寒”、“遠君遠戾”,每一個獨立語段之間的意義聯繫不是非常緊密。再者,李銳先生將第11簡與第4簡編連[7],從文意上看,或許是合適的。如果李銳先生這段編連合理,則“五刑不行”很有可能是上段“用曰”中的內容。因為緊接“五刑不行”的“陰則或陰,陽則或陽”更像是“用曰”所引的格言警句而非“用曰”前的敘述文字,而且“康”、“行”、“陽”押陽部韻,聲韻上十分和諧。綜上所述,將第4簡與14簡連讀難以找到確切依據。

我們認為,第4簡實際應與第19簡相連。兩簡應連讀為:

 

……之無綜,而亦不可□;□【4】法有紀,而亦不可阻;民道煩多,而亦不可罟。有昧昧其不見,而昭其甚明;有泯泯之不達,而散其甚彰。……【19】

 

在上一則札記中,我們已經討論了第19簡“有昧昧其不見,而昭其甚明;有泯泯之不達,而散其甚彰”句,並認為該句含有道家辨證的思想。我們認為這句話其實是承接前面一段敘述的。

我們先來看“民道煩多”一段。“煩”原作,可隸定為“”。該字又見於郭店和上博本《緇衣》,在今本《緇衣》中與之對應的字為“煩”。“煩多”一詞,文獻中多用以形容法律煩瑣冗雜。《漢書·刑法志》:“今律令煩多而不約。”《漢書·王莽傳》:“又好變改制度,政令煩多習見。”“民道”一詞,當也指制約民眾的法律。該句末一字隸定作“沽”,我們認為當讀為“罟”。“罟”原意為網,引申為“法網”。《詩經·小雅·小明》:“豈不懷歸,畏此罪罟。”該句意思很明顯,是在說針對百姓的法律煩多,但還是不能制約民眾。

再看前一句。“法有紀”,“法”字原形為,整理者釋為“定”。我們認為該字當釋為“乏”,讀為“法”[8]。上博本《緇衣》第14簡“法”字作。傳抄古文中“法”多作類似形,如(《古文四聲韻》引《石經》)、(《古文四聲韻》引《樊先生碑》)、(《汗簡》4頁下)。對這些字,黃錫全、李零、魏宜輝、馮勝君諸位先生已有詳論[9]。這裏的“紀”當為“綱紀”之“紀”。句首脫去一字,當在第4簡簡末。我們推測可能是“制”一類的詞。全句意為“制定法律合乎綱紀,但還是不能阻止老百姓的違法行為。”[10]

第4簡這一句,字原整理者隸定為。李銳先生認為該字形當為《緇衣》從容有常”之“從”,根據陳劍先生《釋“琮”及相關諸字》一文徑隸定為“琮”。我們認為,這個字從“糸”,當讀為“綜”。“綜”與“紀”皆有綜理、治理的意思。在這兩句中,“無綜”與“有紀”當是對應的。“”字戰國簡中常見,一般可讀為“功”。這裏的“”很可能也讀為“功”,但該句末一關鍵字殘損,我們無法知曉“”的準確含義。“”與“□法”對言,那么第4簡“而亦不可”之下所殘的一字也應是與“阻”意義相近或相反的一個動詞,而且很可能是押魚部韻的。

這三句話,均以四字開頭,然後以“而亦不可~作為結語,排比句式,結構整齊,文氣貫一。三句當是論述不能以苛法治民。其後以“有昧昧其不見,而昭其甚明;有泯泯之不達,而散其甚彰”為譬,十分恰切。

順帶說明一下,曹峰先生及王蘭先生認為第4簡簡尾僅殘一字,但我們認為實際殘了兩字。觀察整篇的彩色圖版,似乎第4簡簡尾僅餘一字之空間。但細察其上端的編繩痕跡,我們發現該簡放置較之其他各簡為低,這樣就顯得簡末殘損得不太多了。《用曰》篇書寫較為密集,如第13簡,一直書寫到簡尾不能再寫字為止。所以第4簡殘損處能容兩字當無問題。

綜上所述,我們相信第4簡與第19簡能夠相連。

2008年3月24日寫畢

 

本文的主要觀點是在中心學生讀書會上,受同學討論的啓發而形成的。在撰寫文章的過程中,中心各位老師和同學給予我們很大的幫助。謹致謝忱!

 



[1] 該字釋為“甚”,從沈培先生《<上博六>字詞淺釋(七則)》,簡帛網,2007720

[2] 沈培:《<上博六>字詞淺釋(七則)》,簡帛網,2007720

[3] 曹峰:《上博六<用曰>篇札記》,簡帛網,2007712

[4] 李銳:《<用曰>新編(稿)》,簡帛網,2007713

[5] 王蘭:《上博六<用曰>編聯》,簡帛網,20071013

[6] 陳劍:《讀〈上博(六)〉短札五則》,簡帛網2007720

[7] 李銳:《<用曰>新編(稿)》,簡帛網,2007713

[8] 該字釋讀,是中心學生讀書會上周波師兄即席發言時指出。具體論述可詳參周波《戰國時代各系用字差異研究》,復旦大學博士論文(未定稿)。蒙周師兄以文稿見示,我們十分感謝!

[9] 詳參黃錫全:《汗簡注釋》107,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武漢李零:《上博楚簡校讀記(之二):〈緇衣〉》,朱淵清、廖明春主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410,上海書店,2002上海。魏宜輝:《楚系簡帛文字形體訛變分析》第四章《增繁訛變》5354頁。馮勝君:《論郭店簡〈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語叢〉一~三以及上博簡〈緇衣〉為具有齊系文字特點的抄本》,北京大學博士後出站報告,第265266頁。

[10] 《用曰》第8簡還有一個字。我們認為其上半很有可能也是“乏”。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324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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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用曰》第4簡與第19簡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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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yihai 在 2008/3/24 17:41:31 评价道:第1楼

    剛想到一點小意見。
    文中說“‘散其甚彰’的‘散’,當即‘散煥’之‘散’”一段,頗嫌牽強。疑“散”當讀爲“粲”若“燦”,鮮明、明亮義,跟前句“昭”相近。似意義更合,音上亦無問題。
    文中理解此句爲:
    有蒙蒙昧昧不易看見的東西,一旦昭顯出來就特別明亮;有混混沌沌不易聽到的東西,一旦散煥出來就特別彰著。
    這當然是跟對所謂“散”的解釋聯繫在一起的,說“昭顯出來”、“散煥出來”,似將“昭”、“散”皆理解爲動詞。我感覺,此兩句似乎就是《老子》“明道如昧”一類意,都是講有表面看來蒙蒙昧昧混混沌沌不易爲人所看到或感知的東西,而實際上其昭然粲然甚著明。“昭”和“散(粲/燦)”還都是形容詞而非動詞。
    回過頭去想,把“有昧其不見,不昭其甚明”之下一“不”字校改爲“而”有理,而“昧”字說爲脫重文號讀爲“昧昧”,則似亦可不必。單一“昧”字與“昭”對文皆作形容詞,本亦通。如果強調與下文形式上的對應,則“昧其”跟“泯泯之”的“其”跟“之”本也不同啊。

  • 子居 在 2008/3/24 17:55:04 评价道:第2楼

    俺、俺

    一上不让俺说

  • 蒋文 在 2008/3/25 15:45:55 评价道:第3楼

     

    谢谢yihai老师!!

    我们对“散”字的理解的确过于迂曲,对该句结构的理解也存在一定问题,应该修正。

    yihai:
    剛想到一點小意見。
    文中說“‘散其甚彰’的‘散’,當即‘散煥’之‘散’”一段,頗嫌牽強。疑“散”當讀爲“粲”若“燦”,鮮明、明亮義,跟前句“昭”相近。似意義更合,音上亦無問題。
    文中理解此句爲:
    有蒙蒙昧昧不易看見的東西,一旦昭顯出來就特別明亮;有混混沌沌不易聽到的東西,一旦散煥出來就特別彰著。
    這當然是跟對所謂“散”的解釋聯繫在一起的,說“昭顯出來”、“散煥出來”,似將“昭”、“散”皆理解爲動詞。我感覺,此兩句似乎就是《老子》“明道如昧”一類意,都是講有表面看來蒙蒙昧昧混混沌沌不易爲人所看到或感知的東西,而實際上其昭然粲然甚著明。“昭”和“散(粲/燦)”還都是形容詞而非動詞。
    回過頭去想,把“有昧其不見,不昭其甚明”之下一“不”字校改爲“而”有理,而“昧”字說爲脫重文號讀爲“昧昧”,則似亦可不必。單一“昧”字與“昭”對文皆作形容詞,本亦通。如果強調與下文形式上的對應,則“昧其”跟“泯泯之”的“其”跟“之”本也不同啊。

  • 二十年一梦 在 2008/5/23 15:49:07 评价道:第4楼

    9簡把內外獨衆抄成𨳿”字,是抄寫質量問題,還是戰國時期一種特殊的用字現象,值得研究。雲夢秦簡《日書》“人字篇”在表示肩膀的部位標注“外”字,劉樂賢先生認為是古文字中的一個與“”讀音相同的字,即“肩”字。中山王壺“載之簡策”,“簡”字作从竹从外《說文》古文“間”作“𨳿包山楚簡220號“庚辛又外”即“庚辛有間”。《廣韻》:“間,瘳也。”《正字通》:“病恆在身,無少空𨻶,今病旣損有空𨻶,故謂病瘳爲閒也。”“間”與“肩”古音同在元部見紐。《孟子·滕文公上》中齊景公之勇臣“成覸”,《說文·覞部(劉書誤爲見部)》作“成𧢞”。見劉樂賢《睡虎地秦簡日書研究》第192頁,臺灣文津出版社,1994年。劉書出版於臺灣,印數又少(只有500冊),流傳不廣,故徵引於此。 

  • 程少軒 在 2008/5/24 17:09:46 评价道:第5楼

    非常感謝一夢先生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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