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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謝捷:秦兵器刻銘零釋(中)
在 2008/4/20 13:31:10 发布

秦 兵 器 刻 銘 零 釋(中)

(首發)

施 謝 捷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採自《秦始皇陵兵馬俑坑一號墓發掘報告(1974-1984)》下冊圖版一八三:1)

此爲秦始皇陵兵馬俑坑一號坑出土三年相邦呂不韋戟(T10G6:0577)戈內正面銘文,[1]同坑所出尚有銅鈹16件,其中與此戈工匠名相同的9件,分別是十五年鈹2件、十七年鈹6件、十八年鈹1件。[2]

諸工匠名,過去或釋爲“”,於形無說;[3]或釋爲“窵”,謂:“窵字銘文寫作:等形。後面的幾個字形與第一個字形接近,略有省筆。此字上部從穴(殘從宀),下部似爲鳥字的象形,與甲骨文的鳥字形相近,故稱爲窵。窵這個人亦見於T10方六過洞出土的三年相邦呂不韋銅戟的銘文上。”[4]後引錄諸器銘文者多從釋“窵”一說,似無異議。[5]王輝先生還指出“窵,《唐韻》‘多嘯切,音弔。’”[6]黃盛璋先生在三年相邦呂不韋戟銘文“窵”後括注“媯”,[7]未詳何意。

從《秦始皇陵兵馬俑坑一號坑發掘報告(1974-1984)》所附照片及摹本看,三年相邦呂不韋戟戈內刻銘工匠名作:

諸銅鈹刻銘中工匠名筆畫較完整者作下揭諸形:

                    

原將諸例視爲同字異體,無疑是正確的。不過它們與秦漢文字中的“鳥”或“從鳥”全無相似之處,與甲骨文中的“鳥”字構形更是相距甚遠,[8]將工匠之名釋作“窵”字,顯然是不正確的;將諸例摹寫作“”等形,大概也是受了釋“窵”這一誤說的影響,多失真,遠不如圖版部分所附刻銘摹本逼真。

今謂原釋“窵”之字,其實當作如下分析:

 

諸例所從A是秦漢文字中“水”旁常見的寫法,[9]不煩舉例。所從B即“它”字,秦漢文字中“它”字或作:[10]

        

“從它”之“蛇”或作:[11]

            

諸“它”或“從它”的寫法與B完全相同或極其相似。可知原釋“窵”之字,實乃從水從它的“沱(池)”字。秦漢文字中“沱(池)”或作下揭諸形:[12]

                

更是將原釋“窵”之字改釋爲“沱(池)”字的直接證據。以“沱(池)”爲人名者,秦漢私印中亦多見,《漢印文字徵》11.1“沱(池)”欄、《秦印文字彙編》就引錄多例,[13]可參看。

 

 


(採自《考古》1974年第1期20頁圖四:13)

此殘戈內係1962年3月在秦都咸陽故城遺址長陵車站南沙坑出土,原簡報未作釋文。[14]

今謂此殘戈內刻銘二字,第二字下半稍殘,可釋爲“郁郅”。刻有置用地名“郁郅”的秦兵,黃盛璋先生在《秦兵器分國斷代與有關制度研究》一文中舉過一例,并有考證,因未見該戈圖版及相關資料,今具引黃說如下:

解放前曾在北京大學紀念會展出,北大《古銅兵器展覽會目錄》:“郁郅戟,戰國晚期。易縣出土。”歸邑人陳紫蓬燕陶館,燕陶館藏品解放後皆歸歷史博物館,此戈亦在焉。《後漢書·西羌傳》:記秦惠王後五年伐義渠,取郁郅,從地名看此乃義渠語音僅遺者,非漢語也。李賢注《周地圖記》“郁郅城,今曰尉李城,在白馬嶺兩川交口,即今慶州安化縣是也。”《元和志》慶州下:“今州理即漢郁郅縣也。”《漢書·地理志》北地郡有郁郅,續志後漢省,《慶陽府志》:慶州城在今府城北門外周圍八里,今府治即不窟城”,(據《元和志》慶州理東南三里有不窟城),清《一統志》郁郅故城今安化縣治。[15]

其地在今甘肅省寧縣北。此戈僅僅殘存戈內一小截,過去或因其刻銘未釋,不見有專研秦器刻銘者徵引,今辨出其刻銘“郁郅”,雖殘猶珍,特爲揭示之。



[1]三年呂不韋戟見於陝西省考古研究所、始皇陵秦俑坑考古發掘隊《秦始皇陵兵馬俑坑一號墓發掘報告1974-1984(文物出版社1988年)上冊258頁圖一五三:2(摹本)、下冊圖版一八三:1(照片);鄒宗緒主編《千年古都西安》(商務印書館香港分館、陝西人民美術出版社1987年)93頁(照片);王輝《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圖六十一(照片、摹本)等。

[2]具體參看《秦始皇陵兵馬俑坑一號坑發掘報告(1974-1984)》260-270頁、圖版一七七、一七八、一七九;袁仲一《秦始皇陵兵馬俑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193-206頁。這裏不一一標示出處,原報告所示器號有個別不一致的情況。其中三件十七年鈹刻銘於“寺工敏”下有“造”字。按諸銅鈹刻銘的寺工名“敏”,舊誤釋爲“䰻”,此據王輝先生說(參看《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97頁)。

[3]說看劉占成《秦俑坑出土的銅鈹》,《文物》1982年第3期,12-13頁。

[4]說看《秦始皇陵兵馬俑坑一號坑發掘報告(1974-1984)》263頁。

[5]如陳平《試論戰國型秦兵的年代及有關問題》,《中國考古學論文集——紀念夏鼐先生考古五十週年》(三秦出版社1987年)314頁;吳鎮烽《金文人名彙編》(中華書局1987年)7頁“工窵”條(2006年增訂本17頁“工窵”條,又401頁“窵”條);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中華書局1989年)157頁(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年訂補本182頁、184頁說同);王輝《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86頁、95-100頁(後出《秦出土文獻編年》98頁、104-107頁說同);黃盛璋《秦兵器分國斷代與有關制度研究》,《古文字研究》第21236頁、239頁;蘇輝《秦、三晉紀年兵器研究》(導師:李學勤。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碩士學位論文,20024月)38-40頁;董珊《戰國題銘与工官制度》(導師:李零。北京大學中文系博士學位論文,20025月)215頁、221-222頁等引錄諸器刻銘均徑釋爲“窵”字。

[6]看《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86頁。

[7]看黃盛璋《秦兵器分國斷代與有關制度研究》,《古文字研究》第21236頁。

[8]參看《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246-251頁所載“鳥”及“從鳥”諸例;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甲骨文編》(中華書局1965年影印本)187頁“鳥”欄。按《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246頁“鳥”欄所錄“縱橫家書二七五”一例(在文中用爲人名),上從作“自”形,實爲“臼”形之變(參看拙撰《《漢印文字徵》及其《補遺》校讀記》之“《徵》8.20‘𡭪’欄:紀翁𡭪;王中𡭪印;趙𡭪;𡭪印安樂;𡭪樂安;𡭪陽;𡭪緩;𡭪毋傷;孫𡭪;臣𡭪;李長𡭪”條),下從與252頁“焉”欄所錄諸例下半相同,實際上應該釋作“舃”即“鵲”字異體。湖南省博物館《湖南省博物館藏古璽印集》(上海書店1991年)224著錄“路舃”(原釋爲“路鳥”)、許雄志《秦印文字彙編》(河南美術出版社2001年)71頁“鳥”欄“橋鳥”例寫法與此類似。(詳看拙撰《湖南省博物館藏秦漢印雜考》,未刊稿)

[9]參看《秦印文字彙編》214頁“江”欄“江齜”例,216頁“漆”欄“漆工”例,217頁“治”欄“日敬毋治”、“正行治士”例,218頁“沽“欄“壯沽”、“頻沽”例,221頁“湯”欄“湯女”、“兆湯”、“李湯”、“原湯”諸例等;《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卷11“水部”(773-817頁)所載相關諸“從水”之字例。

[10]分別見《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958-959頁“它(蛇)”欄“五十二病方二四八”、“睡虎地簡二四·二一”、“天文雜占二·六”

[11]分別見《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959頁“它(蛇)”欄“五十二病方·目錄”、“老子乙一九〇下”、“古地圖”、“古地圖”。

[12]分別見《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774頁“沱(池)”欄“睡虎地簡五三·三四”、“老子甲後四二二”、“古地圖”、“相馬經一六上”、“孫臏六〇”。

[13]《漢印文字徵》11.1“沱(池)”欄;《秦印文字彙編》215頁“沱(池)”欄。

[14]陝西省博物館、文管會勘查小組《秦都咸陽故城遺址發現的窯址和銅器》,《考古》1974年第1期,22頁。

[15]參看黃盛璋《秦兵器分國斷代與有關制度研究》,《古文字研究》第21256-257頁。其中數處標點似乎有問題,一仍其舊,未作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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