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容成氏》的“墍為丹宮”
(首發)
小墉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 容成氏》38號簡說“桀”:
為丹宮,築為璿室,飾爲瑤台,立爲玉門。
此篇整理者李零先生把上舉簡文的第一字隷定為“”,說此字“右上不清,似是修蓋、建築之義”,並指出“《竹書紀年》有桀‘作傾宮’之說。”[1]。從上下文義看,“為丹宮”的“”字無疑是一個動詞。結合簡文“築 ”、“立”這些語法位置相同的詞的意思,整理者懷疑此字“似是修蓋、建築之義”,是可以的;但上舉簡文中有“飾爲瑤台”一句,“”字表示的完全有可能是和同簡“飾 ”這個詞意義相近的詞,而並非與“建造”意思相近的詞,李零先生似乎沒有考慮到這種可能性,是不夠全面的。 由於此字字形不很清楚,似很少有學者討論這個字的釋讀問題。[2]
去年出版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天子建州(甲本)》12號簡說:
故見(按,此字不識。原釋為“”讀為 “”,似非。楚文字中的“昜”無寫作此形者,同篇5號簡的“昜”字亦可證此字所从非“昜”。)而為之,見窔而為之内。(相同的話見於乙本 11號簡,后一句已缺失。)
《天子建州》的整理者曹錦炎先生把 字隷定為“”,認爲是“‘祈’字繁構,是在‘祈’字上加注‘臼’聲”[3]。按“祈”是群母微部字,“臼” 是群母幽部字,韻部有一定距離,“臼”大概不會是這個字後加的聲旁。不過按照漢字結構的一般規律看,曹先生認爲此字从“祈”得聲,則應該是可信的。此字和《容成氏》的字左上都从示、下都从臼;把《容成氏》字右上的殘畫和《天子建州》的字右上部分比较,可知也是“斤”旁。因此《容成氏》的字顯然也應釋為“”。
上面已經提到,“”字當从“ 祈”聲。結合古音和文義兩方面看,《容成氏》的“”字可讀為當“塗”、“飾”講的“墍”。“祈”和“墍”上古聲母都是群母[4],韻母分別屬微部和物部,有嚴格的陰入對轉關係,且這兩個字的中古音都是開口三等,可見它們的古音非常接近,可以相通。《說文· 十三下·土部》:“墍[5],仰涂也。”《廣雅·釋宮》“墍,塗也”條王念孫《疏證》指出,“《說文》:‘,以血有所刉塗祭也。’聲義與墍相近。”[6]可見“墍”、“”二字的語音、語義都有密切關係。“”字从“幾 ”得聲,古書中“幾”字和从“幾”聲的字經常跟“祈”字相通。[7]這也可以説明“”和“墍” 的語音關係也是密切的。
“墍”有“塗”的意思。古書“墍塗 ”可以連言,如《漢書·谷永傳》:“古者穀不登,虧膳 ;災 屢至 ,損服 ;凶年不 墍塗 ,明王之制也”。“墍”由“塗” 義引申而有“飾”義。《後漢書·西域傳》說大秦國“列置郵亭,皆堊墍之”,李賢注:“墍,飾也。”“堊墍之”就是以白堊塗飾郵亭的意思。《漢書·禮樂志》所載郊祀歌“惟泰元”章:“鸞路龍鱗,罔不肸飾。”顏師古注引蘇林曰:“肸音墍塗之墍,墍,飾也。”“肸”是曉母物部字,“墍”和 “肸”的古音也很接近(如果取韻書中“墍”的“許既切”一讀,則這兩個字的聲母都是曉母),蘇林的解釋從音義兩方面看都很合適,很可能是正確的。[8]
出土秦漢文字資料有時也用“”字字表示 “墍”一詞[9],如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33號簡3欄“(漏)屋塗(墍)”;張家山漢簡《奏讞書》所記“ 異時衛法”166號簡“臣有(又)診夫人食室,塗(墍)甚謹”等。由此二條材料可知,自 “漏屋”乃至君夫人“食室”的塗飾都可稱“墍”。傳世秦封泥有“安臺左 墍”,[10]
“安臺”亦見“安臺丞印”封泥,[11]為秦宮觀名;據學者研究,“左墍”“可能是負責修飾宮室的工官”。 [12]這説明秦設有專門負責修飾宮室的工官。這一工官得名的緣由,當然就是其所負責的墍塗裝飾的工作。這條材料似乎是塗飾帝王宮室也可以稱爲“墍”的證據。楚文字中沒有“墍”字,也沒有“”字,“墍 ”這個詞可能就是由“”字表示的。
“墍”字“塗飾”的意思,放在簡文中看也是比較合適的。陳劍先生在《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説》[13]一文中對古書所未見的“丹宮”作過解釋:
但桀所爲“丹宮”古書未見,古書多言桀或紂築“傾宮”或“頃宮”。“丹”跟“頃(傾)”讀音甚遠,難以相通。“丹宮”或是由“宮牆文畫”、“朱丹其宮”而得名(原註:《說苑·反質》:“紂爲鹿台糟邱,酒池肉林,宮牆文畫,雕琢刻鏤……”《楚辭·九歌·河伯》:“魚鱗屋兮龍堂,紫貝闕兮朱宮。”王逸注釋“朱宮”為“朱丹其宮”。)。
陳先生的這些解釋應該是正確的。[14]這説明簡文所說的“丹宮”,有可能是強調“朱丹其宮”,而並不一定是建造了一座“丹宮”。所以把“”讀為“墍塗”之“墍”,於文義是相合的。將《容成氏》與《竹書紀年》等古書對照,可知“飾爲瑤台”就是“飾瑤台”,“墍為丹宮”可以理解為 “墍丹宮”,即塗飾成一座朱丹色的宮殿。上舉《漢書·谷永傳》所說“凶年不墍塗”的“墍塗”,似是泛指裝飾房屋一類事情,因爲這類事情並非必須,而且耗費民力財物,所以凶年不應為之,這是“明王之制”。《容成氏》述桀“墍為丹宮 ”,極力追求豪奢,無疑是一項苛政了。
《天子建州》“故見□而為之,見窔而為之内”一句中的“”,很可能也是用為動詞的,但由於這句話的不少字詞難以索解,“”字是否跟《容成氏》的“”字一樣也應讀為“墍”,以及“”字的造字本義究竟是什麽,都有待今後進一步研究。上述所論,是否有當,敬祈方家指正。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第280頁。
[2] 邱德修先生將此字隷定為左上半从“午”、右上半从“丮”、下半从“臼”之字,認爲所謂的“午”旁“似‘杵’字的初文,古代以杵夯土,便於版築,此作‘杵搗’解,係‘造’之異體字。”(《上博楚簡〈容成氏〉注譯考證》,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10月,第549頁。)按此字左上所从為“示”似無異議(李守奎、曲冰、孫偉龍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亦認爲此字“左側為‘示’旁,下部為‘臼’旁”,作家出版社2007年12月,第692頁),邱先生云左上从“午”,不可信;右上部分雖然模糊,但顯然也並非从“丮”的。
[3]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第331頁。
[4] 這根據的是《廣韻》“墍”字“具冀切”之音。也有古音學家根據《廣韻》“墍”字的另一音“許既切”,歸為曉母。
[5] 大徐本《說文》篆形土旁在左,小徐本《說文》篆形土旁在下。小徐本字形和下面馬上要提到的“安臺左墍”封泥的“墍 ”字同。
[6] 《廣雅疏證》卷第七上,據《小學名著六種》所收四部備要本引,中華書局1998年11月,《廣雅疏證》第149頁上欄。
[7] 參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7月版,第515頁“幾與祈”條,第516頁“畿與祈”條、“禨與祈”條。
[8] 參看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中華書局1984年6月影印臨嘯閣刻本,第578頁下欄之右(“墍”字條),第 642頁上欄之左(“肸 ”字條)。
[9] “”字字書未見,《集韻·代韻》有訓為“仰塗”的“”字,此字可能是在“墍”字上加“水” 旁而成的分化字。“”字有可能就是“墍”字的異體。
[10] 周曉陸、路東之編著:《秦封泥集》,三秦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213頁(一 ·四·一九)。傅嘉儀編著《秦封泥彙攷》釋為“□臺左墍”(上海世紀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書店出版社2007年8月版,第262頁1593號),按“安”字雖略殘,仍基本可辨,缺釋似過於謹慎。
[11] 《秦封泥集》,第212~ 213頁(一·四·18)。
[12] 趙超:《試談幾方秦代的田字格印及有關問題》,《考古與文物》1982年第6期;參看朱晨:《秦封泥集釋(中央官印部分)》,安徽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導師:徐在國),2005年4月,第147頁。
[13] 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中國南方文明研討會論文集》,2003年12月。
[14] 《容成氏》此簡的 “丹”字下加“口”旁,是起裝飾作用的無義偏旁,參看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訂補)》,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217~218頁。白於藍先生懷疑此字為“‘冋’之誤字”,並讀“冋”為“傾”(《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版,第298頁),是努力要和傳世文獻“趨同”,似不必。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4月24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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