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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傑:豳公盨銘文再考(上)
在 2008/4/28 22:46:13 发布

[1]公盨铭文再考()

 

陈英杰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暨南大学中文系

 

说明:原载《语言科学》2008年第1期。

[提要] △公盨铭例特异,前所未见,文辞古奥,艰涩难读。文章在诸家考释的基础上,对△公盨的句读、语词、句子之缺省成分以及铭文性质提出了新的看法。文章指出,“敷土、隓山、濬川”是大禹治水的三种方法,对此句的理解,必须充分注意大禹的神性。“(擣)方”指禹平定下土之后,对四方不服势力的征讨。“降民、监德”是两个并列的动宾结构。“康亡不楙”读为“康娱丕懋”,义即安乐勤勉。“孝友明”指四种德行,即孝于父母,友于兄弟,忧恤贫病,明察是非;“”释,相当于《周礼·大司徒》“六行”之一的“恤”。“好祀”义即“宜祀”。“复”训安,“克”训肩任。通过对与△字相关字形的穷尽梳理,释△字为“豳”。盨铭与《尚书》“诰”体相同,可名之曰“豳诰”,通篇都是豳公的告诫之辞,是一篇独立的文章,其铸造目的当如中山王方壶所云“明之于壶而时观焉”,亦如史臣舌簋所说“其于之朝夕鉴”。文章对以大禹开篇的原因及“德”的问题也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豳公盨  语词考释  铭文性质  豳诰  大禹治水  德

 

 

1、引言

 

△公盨是保利艺术博物馆于2002年春天在海外文物市场发现并购藏的,是近年发现的一件非常重要的西周青铜重器。铭文1098字,刊布于《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6期,同期发表了李学勤、裘锡圭、朱凤瀚、李零等四位学者的研究论文。线装书局200210月出版了《△公盨――大禹治水与为政以德》[2]20036月出版的《华学》第六辑集中刊发了饶宗颐、周凤五、罗琨、沈建华、张永山、江林昌等六位学者的研究文章。200310月于香港召开的第四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上刘雨、邢文发表了有关论文,2003年《国际简帛研究通讯》第三卷第二至六期集中刊发了刘雨、邢文、邵望平等人的一组文章。此外王大有(2003)、冯时(2003)、连劭名(2003)、郑刚(2004)、师玉梅(20042005[3]、高华平(2004[4]、徐难于(2006)、艾兰(2006)、李凯(2007)等学者也先后撰文对此铭进行讨论。以上除徐难于、艾兰、李凯论文外,其他论文的内容基本已被周宝宏(2005)《近出西周金文集释》一书采入。

我在2003年的3月份直接依据拓本对盨铭作了考释初稿,后一直搁置,其中有些观点与上述诸文暗合。此盨有关于大禹治水的内容,且其文体与《尚书》相似,涉及到相关文献的传抄和形成年代以及上古历史的认识问题,所以,尤为学界所重视,但此器铭辞古奥,尚有难以疏解之处,今不揣謭陋,在初稿及上述诸家研究的基础上,对盨铭再作梳理,略陈浅见,敬请方家教正。

下面先按我们的理解写出释文,正文中按我们的理解分段解读(铭文省略之主语等句子成分用【】标示):

天令禹尃(敷)土、隓山、濬川,【禹】廼(擣)方、埶()征。【天】降民监德,廼自作配卿(享)。民成父女(母)【即“天成民父母”】,生我王,作臣。氒【指“天”】颒(贵)唯德,民好明德,(憂,读優)才(在)天下。【民】用氒邵好,益□懿德,康亡(娱)不(丕)楙(懋),老(孝)友)明,巠(经)齐好祀,无(頁兇,讀凶)心。好德,婚媾亦唯协,天釐用考,申(神)復用犮首(髮,讀祓)彔(禄),永孚于(寧)。豳公曰:民唯克用兹德,亡诲(悔)。

此盨诸家多定在西周中期后段,可从。对此铭文,各家关注的焦点在大禹治水(尤其是“隓山”的讨论)和△公的身份。各家句读不一,说解纷纭,本文考释文字,如无必要,对诸家之说不作烦琐征引。

 

2、铭文考释

第一段:天令禹尃(敷)土、隓山、濬川,【禹】廼(擣)方、埶()征。

对此段理解,必须充分注意大禹的神性,而尽量避免过多“人性化”的理解。

关于大禹治水的方法,很为诸家所关注,理解也颇多分歧。

“敷土”就是“布土”,顾颉刚(参周宝宏2005231)、袁珂(参周宝宏2005232)、裘锡圭(2002)等都认为“土”指的就是息壤,“敷土”就是用息壤堙填洪水。说可从。[5]

关于“隓[6]山”,李学勤(2002)、裘锡圭(2002)、罗琨(2003)、张永山(2003)等都予以特别关注。我们认为裘氏之“堕山”即“堕高堙庳”的意见可从。或解“隓山”为掘山、凿山,认为“隓山”的目的是“濬川”,似不妥。

”字,裘氏分析为从“濬”字初文,〇(“圆”之初文)是加注的音符。我们以为从水从“璿”之初文,〇是表玉之义符,金文中“”(玗)字就从此义符。此字可以跟训匜(10285)法律名词“”联系起来,从中寻求匜铭释证的音读线索。还可以联系师寰簋(43134314)“(氒邦兽)”字和《类篇》攴部之“[7]及《改并四声篇海》贝部之“[8],从斤或攴或刀或又构意相同。训匜为“裁决”义,师寰簋为“害、杀”义,均取义于“[9]。训匜中当是法律名词“裁决”义的专用字,字本从“鼎”,有“刻铭于鼎”之义,后“鼎”旁讹为与之形近的“贝”。上博简(三)《周易》54简“涣卦”,卦名今本作“涣”,简本作“”,或省廾(双手形)作,注者以为从爰得声(马承源2003209)。璿上古音属邪母元部,爰属匣母元部,涣属晓母元部,邪母与喉音关系密切,如祥为邪母字,从喻母字羊得声。“濬”字上古当归元部,后世转入文、真二部,《正字通》:“濬,通作浚。”上博简字左所从当是叡(籀文作壡、古文作睿)字,此字含有“深”的义素,叡为“深明也,通也”,濬为“深通川也”(均据《说文》),《尚书·洪范》:“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孔传:“必通于微。”孔颖达疏:“王肃云:睿,通也,思虑苦其不深,故必深思使通于微也。”简文似当用“深明”、“深通”、“通达”之义,不必解为“涣散”。

“濬川”就是疏通水道。铭文记录了大禹治水的三种方法。

*,我们认为即(見彔伯簋,容庚1985706[10]之简省写法,其释读依从陈剑(2001)的意见,盨铭中应读为“擣”,击义。或读为“讨伐”之“讨”。寡子卣(5392)“(敦)不弔(淑),乃邦”,“”字跟盨铭以及彔伯簋字记载的是同一个词,寡子卣此字的意义跟盨铭相同,与上文“敦(伐义)”变文同义。

《诗经·商颂·长發》云“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郑笺:“乃用禹敷下土、正四方、定诸夏。”《楚辞·天问》亦云“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四方。”据此,大禹还有“正四方”之事。又《墨子·兼爱下》:“禹之征有苗也,非以求以重富贵、干福禄、乐耳目也,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又《非攻下》:“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又《节葬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庄子·人间世》:“禹攻有扈。”《荀子·议兵》:“禹伐共工。”又《成相》:“禹有功,抑下鸿,辟除民害逐共工。”所谓的“擣方”,可能跟这些传说有关系。“方”在金文中多指方国,如“方蛮”(墙盘)、“鬼方”、“人方”、“井方”、“虎方”、“不廷方”等,最多见者为“四方”(墙盘有云“遹正四方”),义指天下。郭店楚简《缁衣》12简“四方(顺)之”,上博简(一)《缁衣》7号简异文作“四或(国)川(顺)之”。此铭中“方”当指四方诸侯或跟禹敌对的势力。[11]

方”字中间笔划作两斜笔上扬,与“方”字一般写为中央一横笔平直有别,所以有的学者隶为“彖”,读为“地”(李学勤2002),冯时(2003)则认为此字是“地”的本字。此字跟彖、豕的写法差别较大,而跟“旁”字所从及“方”字写法微异(参《金文编》7页“旁”、614页“方”),盨铭写法有两种可能,一是存在冲范现象,二是书手故意求异,第二种可能性更大。

既然下土得以敷治,四方诸侯平定,下面的事就是“任土作贡”(见《尚书·禹贡序》)了。“埶()征”之“埶”读为“设”,是依据裘氏的意见,李学勤认为“设征”是规定各自的贡赋,可从。“设征”之前当有过武力战争,这就是“擣方”。

“廼方、埶征”的主语是“禹”,这种句式见于师旂鼎(2809西中)“师旂众仆不从王征于方雷,使氒友引以告于伯懋父在艿,伯懋父廼罚得联由三百寽(锊)”(释文参张振林师2005)、多友鼎(2835西晚)“多友廼献俘馘讯于公,武公廼献于王,【王】廼曰武公曰……”。史臣舌簋(4030西早)“王诰毕公,廼易史臣舌贝十朋”,施行“赐”的行为的不一定是“王”,很可能是“毕公”。当然,这种用于时间上承接关系的“廼”字句的主语也有与其前面句子主语相同的用例,如穆公簋盖(4191西中)“隹王初如□,廼自商复还至于周”,象永盂(10322西中)“益公内(入)即命于天子,公廼出氒命,易畀师永氒田”,“廼”句如果铭文不标明主语,也是很容易引起不同理解的。五祀卫鼎(2832西中)“邢伯、伯邑父、定伯、旡京伯、伯俗父廼顜,使厉誓,廼令参有司”,“廼令”句未标主语,而裘卫盉(9456西中)“裘卫廼彘告于伯=邑=父=、荣=伯=、定=伯=、旡京=伯=、单=伯=廼令参有司”,官员名字都标有重文符,说明这些成分既作上文的宾语,又作下文的主语。

第二段:【天】降民监德,乃自作配卿(享),民成父女(母)【即“天成民父母”】,生我王,作臣。

此段断句分歧很大。

裘氏读为“降民,监德”,义即上天降生下民,监察下民之德。江林昌以为即“天降下民并观其德的意思”。说可从。“降民”、“监德”是两个并列的动宾结构。大盂鼎(2837西早)云“遹省先王受民受疆土”,“民”和“疆土”都是文王受命于天,可与盨铭对读。

《尚书·尧典》“钦若昊天”孔疏:“《毛诗传》云:‘仁覆闵下,则称旻天,自上降监,则称上天。”

《高宗肜日》:“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

《吕刑》:“上帝监民,罔有馨香德”,“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

《诗经·大雅·大明》:“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天监在下,有命既集”。

《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

《大雅·烝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天监有周,昭假于下。”

《诗经·商颂·殷武》:“天命降监,下民有严,不僭不滥,不敢怠遑。”

《周颂·敬之》:“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

从以上引例可以看出,世间的王和民是受到上帝监察的,监察王和民的德行,以防止其有“不若德”。“监德”就是《逸周书·命训解》的“司德”,其文曰:“天生民而成大命,命司德正之以祸福[12],立明王以顺之”(“顺”当读为“训”,训诫、训导义),“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禄,福禄在人,能无惩乎”,“夫或司不义,而降之祸,在人,能无惩乎”。

“自作”之“自”一般理解为反身代词,这会妨碍对这句话的理解。连劭名训“自”为“始也”,非常正确。“自作”又用为作器动词,“自”当跟“肇”、“兹” (兹造,见王子申豆46944695、王子申鉴10297,从兹、才)等语法意义相同,或有学者把它看作复指代词(朱其智2002),恐怕是不恰当的。王晖(1989)曾论证“在”有“初、始、往昔”的意思,金文中有“才(即在)昔”、“昔才”等同义词复用之用例,并指出《小雅·楚茨》“自昔何为,我艺黍稷”之“自昔”与“在昔”组合方式相同,“在古”亦作“自古”,唐人王绩《赠梁公》诗“功成皆能退,在昔谁灭亡”,“在昔”一本作“自古”。此均可证“自”有初、始之义。

关于“配”,徐难于(2006)作了很好的论述,她指出,西周的“天配观”由“天立配”和“天所立者必‘配天’、‘配天命’”互相密切联系的两方面内容构成。依据她的思路,此铭“自作配”的主语是“天”。但她从冯时把“鄉民”读为“相民”,义即“治理下民”。我们认为,“配鄉”读为“配享”,义即“配受”,“自作配享”,是说天在下土立配受天命者。但天所立此配并非指禹而言。

此“配”义当为“匹配”、“仇匹”。王国维在《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二)》中说:“(《书·康诰》)又云,我时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传说未了。案《诗·大雅》‘王配于京,世德作求’,求者,仇之假借字,仇,匹也。作求,犹书言作匹作配、诗言作对也。《康诰》言与殷先王之德能安治民者为仇匹,《大雅》言与先世之有德者为仇匹,故同用此语,郑笺训求为终者亦失之。”[13]但后文王氏云“配命谓天所畀之命,亦一成语,‘永言配命’犹云永我畀命,非我长配天命之谓也”是不正确的,《诗·文王》“永言配命”传云:“永,长;言,我也。我长配天命而行。”毛传说是对的。裘文云,“古人认为作为天下共主的王,是上帝将他立在下土以治理下民的,地上的王是天上的上帝的‘配’”,《大雅·皇矣》歌颂文王受天命云“天立厥配”。周凤五亦云“配”乃“匹配”义。

“民成父母”,多以“民”属上为读,或以“鄉民”单独一读,均非是。这句话的主语理解也不一致,冯时认为是“禹”,郑刚同。学者多引《洪范》“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诗经·大雅·泂酌》“豈弟君子,民之父母”、《孟子·梁惠王下》“《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以解此句,极是。《礼记·大学》曰:“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这句话应理解为意念被动句,与下文主动句式相映形成错综变化。江林昌以主语为“天”是对的。

综合文献来看,民之父母指的是王,也即天子,“民成父母,生我王”说的是一回事。王产生之后,再作臣。“作臣”可与墙盘(10175)“上帝降懿德大甹(屏)”相参照,“懿德大甹”义即有懿美之德的藩屏大臣。

第三段:氒【指“天”】颒(贵)唯德,民好明德,(憂,读優)才(在)天下。

“氒”,裘文认为指天和作为天之配的王。我们认为应单独指天而言。其它或认为指民或臣而言,非是。此是说天以德为贵。“唯”字是对句子焦点进行强调的语气副词。

“明德”见于金文,梁其钟(189)“肇帅井(型)皇祖考秉明德”, 钟(247)“帅祖考秉明德”,叔向父禹簋(4242)“肇帅井先文祖共明德,秉威仪”等。又见于文献:

《周易·晋卦》:“君子以自昭明德。”

《尚书·梓材》:“先生既勤用明德”,又“亦既用明德”。又《召诰》“保受王威命明德”,《君奭》“嗣前人,恭明德”,《文侯之命》“克慎明德”。

《大雅·皇矣》:“帝迁明德”,“予怀明德”。

《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左传》隐公八年:“敢不承受君之明德。”《僖公五年》:“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逸周书·宝典解》“九德”下云“八温直,是谓明德,喜怒不郄,主人乃服”。

其例甚多,不具引。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明德”在周人思想观念中的重要地位。

*字从页从食,此字同伯乔父簋(3762)之、《金文编》附录下239号仲虘又父盘之(裘文已指出)[14]*戈(10890春秋)之等一字异体。其字形分析,我们同于裘氏和冯时,即从页(首)得声,但释义跟冯氏相同。只是我们不同意读“才”为“哉”,而应读为“在”,“在天下”是处所补语。《说文·夊部》:“憂,和之行也,从夊,声。《诗》云:布政憂憂。”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经传皆以優为之。”今《诗经·商颂·长發》作“敷政優優”。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许云‘和之行’者,以字从夊也。凡言優游者,此字之本义。今专用为憂愁字。”《淮南子·原道》:“其德優天地而和阴阳,节四时而调五行。”高诱注:“優,柔也;和,调也。” 優、和变文同义,盨铭即和顺、协调义。

因为天以德为贵,所以民就喜好明德,民好明德,则天下和顺。这是一个过渡段,由“天”过渡到“民”。

第四段:【民】用氒邵好,益□懿德,康亡(娱)不(丕)楙(懋),老(孝)友)明,巠(经)齐好祀,无(頁兇,读凶)心。

“邵”从邑作,裘文、连文都认为邵、好同义连文,与我们意见一致。“用氒邵好”之“氒”,在金文中,绝大多数用在领位,偶尔用作主语(杨伯峻、何乐士2001127)。盨铭中作领格代词。“邵”从邑作,在西周金文中首见。“邵”见于中山王壶“以内绝邵公之业”,“邵公”即“召公”,字作(《金文编》444页),壶铭另有“卲”字,读为“昭”,字从卩,作(《金文编》643页),与“邵公”之“邵”写法不同。盨铭“邵”应读为“卲”,“卲”在金文中或通“昭”,或通“绍”,盨铭用义与之有别。《小尔雅·广诂》:“卲,美也。”《说文·卩部》:“卲,高也。”《广雅·释诂四》:“卲,高也。”王念孙《广雅疏证》:“《法言·修身篇》云:‘公仪子、董仲舒之才之卲也。’…卲各本讹作邵,今订正。”盨铭“卲好”同义连文,形容词用作名词。

“益”后一字下半蚀泐,不知何字,冯时目验原物,云与《说文》“木獻”古文全同。他认为“益”指伯益,其后一字读为“契”,指商契。云此句义即继承发扬益与契之德。李凯也依从冯文的思路,解“益”为伯益,但“益”后一字释为“奸”,追求之义,此句义即益追求崇高的德行。但这样解释,整篇文义便有所割裂,也很突兀。

“益”后一字今姑存疑待考。依文义,“益□”当是一谓词成分,“懿德”作其宾语。此句是说,民用一切美好的东西来增进、提升懿德,这种“卲好”当包括周凤五所说的聘问、婚姻之好。

“懿德”见于单伯昊生钟(“余小子肇帅型朕皇祖考懿德”,82西晚)、钟(“上帝降懿德大甹”,251西中)、史墙盘(“上帝降懿德大甹”,10175西中)、仲觯(“匄三寿懿德万年”, 6511西中)、师鼎(“皇辟懿德”,2830恭王时期)等器。亦见上引《诗经·大雅·烝民》。

“康亡不(丕)楙(懋)”,“亡”字诸家均理解为“无”或“不”。“亡”在金文中可用作“无”,本铭最后一句“亡诲”义即“无悔”,是为证。“康亡”应读为“康娱”,无属明母鱼部,娱属疑母鱼部,亡、娱可通假[15]。“康娱”义即“康乐”。“不”读为“丕”,金文常见,程度副词。“懋”,《说文·心部》“勉也”,“丕懋”义即“非常勤勉”。

“老(孝)友(恤)明”,“友”原作“”,用同“友”,如曆方鼎(2614)“考(孝)(友)隹(唯)井(型)”。裘氏云和明都是指美德,可从。“”从心盂声,可释为“”。盨铭这四个字,应该说的是四种德行。“”,我们认为跟《周礼·地官·大司徒》“六行”之一的“恤”所指相同,其文曰:“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盨铭与之可能有一定关系,其意义当如郑注所说“善于父母为孝,善于兄弟为友”,“恤,振忧贫者”,“明”可能相当于“六德”之“知”,“知,明于事”。裘氏指出,“明”在古代被视为一种美德。《尚书·太甲中》“视远惟明”孔疏:“明,谓监察是非也。”《尧典》“钦明文思”,“明”是诸德之一。《大雅·皇矣》“其德克明”,郑笺:“照临四方曰明。”《老子》五十五章:“知常曰明。”铭文中义即明察是非。“恤”在《大司徒》中出现三次,他如“以保息六养万民……四曰恤贫”,“以乡八刑纠万民……六曰不恤之刑”,贾公彦疏:“‘六曰不恤之刑’者,谓见灾危而不忧恤亦刑之。”可见周人对“恤”之重视。《说文》血部之“卹”,心部之“恤”、“”均训“忧也”,在这个意义上记录的可能是同一个词。[16]《金文编》537页收一“”字,从宀从盂,克鼎“静于猷”,注曰“义如寍安也”,裘氏指出此字与盨铭为同一词,与我们意见相同,我们认为克鼎中读为“卹”,卹者慎也;静,《说文》曰“审也”,鼎铭用其义。[17]

“经齐”,裘文释为“经正庄诚”,可从。

“好祀”,饶宗颐以为即《小雅·大田》“以享以祀”,李零以为“美好的祭祀”,周凤五以为“敬祀”,江林昌以为“虔诚祭祀”。众说中,我们认为只有沈建华训“好”为“宜”是对的,但解释为“适当的祭祀”,终非的论。我们曾讨论金文中“好”字的“宜”义,乖伯归夆簋(4331)有“用好宗庙”,此“好”读为上声,《广韵》呼皓切(参陈英杰2004a40)。“好宗庙”、“好祀”之“好”跟《诗经》“宜其家室”之“宜”意义相近。

最末一字,读兇(凶),依饶宗颐、沈建华释,周凤五释“讻”,字右旁朱凤瀚亦隶为“兇”。字左旁多隶为“贝”,或隶为“其”,其实应该是“页”,这种写法的“页”见于鄂史茝簋“(寿)”字所从( )(吴镇烽2001;刘雨、卢岩2002465号)。《诅楚文》中有“凶”字,作“”,其文曰“将欲复其凶迹”。在陈佩芬《夏商周青铜器研究》之《东周篇上·文公之母弟钟》中,又发现了另一个“凶”字,作,写法与《诅楚文》同。盨铭此字右旁确认为“兇”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由另两个“凶”字相证,盨铭字左旁也有可能是“贝”字的异常写法。此句句读,依据《墨子·非命下》:“禹之总德有之曰:允不著,惟天民不而葆,既防凶心。天加之咎,不慎厥德,天命焉葆?”这个例子是饶氏发现的,但他却把“心”属下读,这是因为他把佚书《禹之总德》跟此铭套合,套合的结果,就是硬把“心”字认做“悤”。其实,心字下部加短竖或点的写法很常见,可参《金文编》712页“心”及从心之字。而“悤”字是在“心”形的上口加点或短竖(参裘锡圭1992[18]

《孝经·圣治章》“而皆在于凶德”唐玄宗注:“凶,谓悖其德礼也。”《逸周书·大聚》“若其凶土陋民”孔晁注:“不顺政故曰凶。”铭文或即此义。“无”乃表禁戒之副词。

此段是对民的告诫语,是告诉民应该做什么,不要做什么。

第五段:好德,婚媾亦唯协,天釐用考,申(神)復用犮首(髮,讀祓)彔(禄),永孚于

“好”乃喜好之义。釐,跟鄂侯鼎(西晚)“敢对扬天子丕显休釐”、多友鼎(西晚)“釐汝,易(赐)汝土田”、守宫盘“守宫对扬周师釐”之釐意义相同[19]。《诗经·大雅·江汉》:“釐尔圭瓒,秬鬯一卣。”毛传:“釐,赐也。”《大雅·既醉》“釐尔女士”毛传:“釐,予也。”李零指出“考”指寿考,裘锡圭、朱凤瀚均指出“神”指先人、先祖[20],都是非常正确的。

“復”李零以为“回报”义。金文中提到先人赐福多用“妥”字,“妥”之宾语为“厚多福”、“多福”、“祓禄”、“福”等,我们曾指出这种“妥”字均应依传统故训解为“安”(陈英杰2004a7577),认为“降”是不正确的。“復”在这里也是“安”义,《广韵·宥韵》:“復,安也。”《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季氏之復”,杜预注:“復,犹安也。”

此处的“考”义即寿考,跟上文用为“孝”的“老”写法有异。

“祓禄”亦见于西周中期的墙盘等,“祓禄”同义连文,均为福义。盨铭“祓”字的写法让我们想起晋候簋铭中器名前的那个字“(簋)”(北京大学考古学系等1994),这个字所从偏旁跟“祓”相同,可隶定为钹,金文中有“簋”连称者,如宰兽簋(罗西章1998[21],“钹”当读为“”。犮,月部;,鱼部。鱼、月二部可以通假,《诗经·卫风·硕人》“齿如瓠犀”之“瓠”,阜阳汉简《诗经》和汉《硕人》铭铜镜作“会”。“会”在《广韵》中有古外切和黄外切二音,上古音的声母属见母和匣母,韵母属月部。“瓠”上古音属匣母鱼部[22]

用,以也。

“永孚于”,末字除连劭名隶为“心”外,诸家均隶为“寧”。“孚”依裘氏意见。陈剑指出此语可与《君奭》“我不敢知曰阙基永孚于休”相对照(见裘文追记),冯时指出此语与井人=钟“永终于吉”文义全同,周凤五云此与《吕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寧惟永”用语相似。这几位学者发现的证据已把这句话的涵义解决了,无须更费笔墨。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孚”可能应读为“復”,孚通復,在上博简《周易》中有很多用例。復,归也。

第六段:△公曰:民唯克用兹德亡诲(悔)。

△我们同意释为豳,详下文。

《说文》克部:“克,肩也。”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以肩任物曰克”。在铭文中“克”是肩任之义。《吕刑》“惟克天德”,清人江声《尚书集注音疏》:“克,肩任也。”兹,此也。“悔”故训有祸、恶、凶义。

《大雅·烝民》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天监有周,昭假于下”,可与此铭对读。

此篇铭文构思精巧,用语精炼,层次环环相扣。开篇说上天命令大禹平定下土和四方,开辟了这个世界。紧接着说天降民并监司民之德行,始在下土立配,树立人王,并降藩屏人王之臣。下面一转,云天以德为贵,所以民好明德,因为民好明德,方得天下和顺。下面一层是对民的告诫,要民不断用一切美好的东西修炼德,要勤勉,要恭敬,宜于祭祀,孝于父母,友于兄弟,忧恤贫病,明察是非,不要有悖德之凶心。再下一层是讲德的具体内容和好处,可以使婚媾协和,可以使天赐予寿考,使先祖安以福禄,永远安宁、休吉。最后,以△公的话收束全篇,告诫民唯有任用此德(“用氒邵好,益□懿德,康亡不楙,孝友恤明,巠齐好祀,无凶心”都是包含在“德”里面的)方能无有悔吝、灾咎。铭文一、二段可以看成创世神话。[23]在四千年前的那场洪水灾难中,天派遣禹治理洪水,大地方可居住,因此金文中往往把人王统治的土地称为“禹迹”、“禹之堵”。大地治理好以后,天又降民,降民之后是立配设人王,铭文“生我王,作臣”也无非是说周天子是配天命而统治天所“降民”,是为周天子的统治权力寻找神性的权威。

 



[基金项目]本文写作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出乐器铭文研究” (03CYY006)、2007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课题(项目编号07Z59、暨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51104660)的资助。

黄天树师对拙文多有指正,《语言科学》匿名审稿专家也提出了宝贵意见,谨致谢忱。

[1] 此字释读还有争论,为打印方便,此字以原形隶定时,均以△符号代替。下文引铭文出自《殷周金文集成》者直接在器名后括注器物编号,特此说明。

[2] 除贺平《大禹治水与为政以德(代前言)》一文外,其它几篇文章均又刊《中国历史文物》20026期。

[3] 师氏《说“随山浚川”之随》(《古文字研究》第25辑)和《“随山浚川”之随》(《语言研究》2005年第2期)实为一文。

[4] 高文认为“△”是“燧”字,力主释为“豳”是错误的。

[5] 朱凤瀚从汉儒训“敷”为“分”,即别九州。李零亦读为“布土”,但认为意思是“上天授命禹,让他来部署和规划天下的土地”。依《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容成氏》2428简,“九州”在大禹治水之前就已存在,只不过洪水得到治理之后,九州“始可处也”(参马承源2002)。李零等的看法是过于牵就大禹均定九州的传统认识。

[6] 我根据此盨“隓”字的写法又释读出金文中其它几个写法有异的“隓”字,参陈英杰(2004b)。另五祀卫鼎(2832)有“司工隓矩”,“隓”字写法跟△公盨相同,旧释“陶”非是。

[7] 训“裁至也”,我们怀疑“至”当借作“制”,原意当为“裁制”,即裁决义。

[8] 原书引《餘文》训“害物贪财也”。

[9] 《说文》训“残穿也”,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凡有所穿凿亦曰。”

[10] 所从两手位置不一。

[11] 彭曦(2003)谈到“方”字两种异体写法“”和“”时说,用于“四方”及周域内之方时只用前者,决不用后者,彭氏认为“”专指叛周之方国。这为“擣方”之释添加了一条有力证据。

[12] 连劭名亦引《逸周书》此例,但他于“监德”训解不明朗。

[13] 王国维《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6月版,19996月重印。

[14] 盘铭或认为伪作。

[15] 《上博简(二)·容成氏》5简:“禽兽朝,鱼鳖献,有吴通”,“吴”读为“无”。参赵彤(2006)。

[16] “于”、“盂”为匣母鱼部字,“”为晓母鱼部,而“卹”、“恤”为心母质部,“洫”为晓母质部,“恤”、“”说为通假从韵部上讲还缺乏证据。但不一定非要从通假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

[17]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谧”字下曰:“按《周颂》谧亦作溢,亦作恤。《尧典》谧亦作恤。《释诂》:‘溢,慎也。’‘溢、慎、谧,静也。’恤与谧同部,溢盖恤之讹体。慎、静二义相成。”

[18] 参裘锡圭(1992)《古文字论集·说字小记·说悤、聪》。

[19]“釐”在金文中还有“福”义,大克鼎“得纯亡敃,易釐无疆”,“易釐无疆”即“受福无疆”。

[20] 按:在△公身份未确定之前,还不能说“神”指先王。

[21] 其器名作“簋”。“”又作“”,参《金文编》847页。

[22] 参李家浩(1992),裘锡圭、李家浩(1981)。鱼、月二部通假,还可参见张儒、刘毓庆(2002349366394)。

[23] 周宝宏(2005234235)云铭文首句描绘了“上帝命令大禹创世的神话故事”,此说不妥,创世的是“天”而非“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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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admin 在 2008/4/28 22:49:46 评价道: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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