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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臤鼎銘文所記“大射”獻疑
在 2017/12/13 11:41:33 发布

臤鼎銘文所記“大射”獻疑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台

 

《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中收有一件臤鼎(編號0228,西周中期器),為私人藏品,“臤”即“賢”字,所以也稱“賢鼎”。器形及銘文如下:

臤鼎3

《銘圖續》釋文:

隹(唯)十又二月,辰才(在)甲申,王大射,才(在)鲁。王眔右即西六??(師),??(左)即東八??(師)。王克西??(師),??(左)克東??(師),臤(賢)克氒(氒)啻(敵)。王休,易(錫)臤(賢)貝百朋,用乍(作)寶尊鼎。[1]

這個鼎銘記載了王到軍中舉行“大射”的事情,非常獨特,所以引起學界的重視。可是仔細探討一下,它記錄的大射禮儀似乎與文獻和其他銘文記載全然不合,很讓人生疑。

首先,這個銘文不是全無根據,《集成》所收的義盉(09453,西周中期)記載了王在魯舉行大射的事情,銘文如下:

隹(唯)十又一月既生霸甲申,王才(在)魯,(佮)即邦君、者(諸)侯、正、有??(司)大射。義蔑曆眔于王,義,易(賜)貝十朋,對揚王休,用乍(作)寶尊盉,子子孫孫其永寶。[2]

根據這個銘文,可知臤鼎銘文的月份是“十又一月”,不是“十又二月”,《銘圖續》釋文有誤;日期都是甲申,都是王在魯國舉行大射,可見記載的是一件事情。銘文中“”《集成釋文》括讀“佮”,可能是不對的。這個字當分析為從??(卿省)從合,但具體該怎麼讀還是個問題。一種可能是此字為“卿”之或體,因為“卿”就是從??皀聲(《說文》,又云“皀”讀若“香”),即“饗”或“享”,古字通用。[3]蓋會合諸侯群臣舉行宴會,故從“合”會意。

一種可能是讀“合”聲為“祫”,《說文》:“祫,大合祭先祖親疏遠近也。”段注:“禘即《周禮》之‘肆獻祼追亯’,祫即《周禮》之‘饋食朝亯’。”“禘”、“祫”都是“亯(享)”,“享”、“饗”、“卿”通用,故字從“卿”省會意,是祭祀之名。

因此,銘文當讀為“王才(在)魯(饗或祫),即邦君、者(諸)侯、正、有??(司)大射”,即王在鲁举行宴會或祭祀的时候,和邦君、诸侯、正、有司等人举行了大射。

其次,臤鼎銘文中記載的“大射”過程,和傳世文獻記載的“大射禮”全然不同。楊寬先生說:

“西周、春秋時代貴族所舉行的‘射禮’,共有四種,即‘鄉射’、‘大射’、‘燕射’、‘賓射’。‘鄉射’是由鄉大夫和士在鄉學中行鄉飲酒禮之後舉行的,‘大射’是天子或諸侯會集臣下在大學舉行的,‘燕射’是大夫以上貴族在行燕禮(宴會之禮)之後舉行的,‘賓射’是特為招待貴賓而舉行的。”[4]

根據《儀禮·大射》、《禮記·射儀》和《周禮》等書的記載,天子舉行大射,是在澤、宮廷或庠序舉行,其目的不是為了訓練士兵,而是為了“擇士”,《儀禮·大射》疏引鄭《目錄》

“名曰大射者,諸侯將有祭祀之事,與其群臣射以觀其禮。數中者,得與于祭;不數中者,不得與于祭。”

《射義》說:

“故天子之大射謂之射侯;射侯者,射為諸侯也。射中則得為諸侯;射不中則不得為諸侯。”

又說:

“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澤者,所以擇士也。已射於澤,而後射於射宮。射中者得與於祭;不中者不得與於祭。不得與於祭者有讓,削以地;得與於祭者有慶,益以地。進爵絀地是也。”

對此楊寬先生有過比較詳細的論述,他說:

“鄉射禮的主人是卿大夫(或作鄉大夫),賓和眾賓是大夫和士,參與者還有鄉學中的弟子,鄉學便是行禮的場所。大射儀的主人是國君,賓和眾賓是諸公卿、大夫,還有士參與,國都近郊的大學便是行禮的場所。……《禮記·射義》說:‘天子將即祭,必先習射於澤……已射於澤,而後射於射宮。’這種天子主持的‘習射’,過去學者都認為是大射,其‘習射’的‘澤’和‘射宮’,當即辟雍。‘澤’即辟雍周圍的水池,‘射宮’即中間高地上廳堂式的建築。可見大射儀和鄉射禮同樣在學校中舉行,就是同樣在講武堂上舉行。”[5]

說明天子舉行大射,不是在軍中舉行,而是在辟雍中舉行,其參與者就是邦君、諸侯和群臣等,大射的時候還要奏樂、飲酒,有一套複雜的程序。其主要的目的,是考察諸侯群臣中誰更優秀,選出優秀者予以嘉賞,并參與天子舉行的祭祀。到了漢代,仍然是“行大射禮於明堂”(《漢書·王莽傳上》)、“上初臨辟雍,行大射禮”(《東觀漢記·顯宗孝明皇帝》),其禮制是一貫的。

這個事情,也有青銅器銘文可以證實,《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中收有一件柞伯簋(編號76),為西周早期器,上面也記載了王在周舉行大射的事情,銘文如下:

隹(唯)八月辰才(在)庚申,王大射才(在)周,王令(命)南宮率王多士,師父率小臣,王??赤金十反(鈑),王曰:“小子、小臣敬!又(有)臤(賢)隻(獲)則取。”柞白(伯)十爯(稱)弓,無(廢)矢。王則畀柞白(伯)赤金十反(鈑),易(賜)??視,柞白(伯)用乍(作)周公寶尊彝。[6]

根據這個銘文可以知道,王在周舉行大射,參與的人是“王多士”和“小臣”,“多士”應該是指邦君、諸侯,所以柞伯得以參加。《書·多士》疏認為“商王士”是“殷之大夫士”,顯然不太確切,應該是包括了原來殷商時期的一些諸侯及大臣。“小臣”則是應當是沿用了殷人的稱謂,指諸正、有司,是在周王室服務的群臣。“??”即“遲”,蓋讀為“雉”或“尸”,《爾雅·釋詁》:“雉、尸,陳也”,陳列了赤金十鈑,就是設置了十鈑赤金的獎品,誰射箭的成績好就賞給誰。結果柞伯十次舉弓射箭都沒落空,箭箭命中,王就賜予柞伯十鈑赤金,這就是《射儀》里說的“有慶”,慶賞是也。

進而賜柞伯“??視”,此二字《新收》釋文作“柷虎”,恐非,相當於“虎”的字作“”,這是寫了個“視”字,只是在寫下面“人”形的手足之間又加了一筆,可能是寫手認為當寫成“”形才對,誤寫成了“人”形後,為了補救就在手足之間又加了一豎筆,還應該是“視”。

??視”當讀為“祝示”,“視”、“示”古字通用。《周禮·春官·大祝》:“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則執明水火而號祝”,“祝示”蓋是祭祀時的一種臨時職務,即讓柞伯負責祭示時號祝,也就是《射儀》里說的“得與於祭者”。說明《射儀》等書里的記載能與周金文相合,是比較符合事實的。那麼可以知道,從西周早期的時候,大射禮就是在辟雍舉行,參加者主要是諸侯群臣,其目的是從這些人中選出優秀者參加王室祭祀,既非在軍中舉行,也不會大規模調動軍隊,所以義盉和柞伯簋里都沒有說到“師”(軍隊)的事情。

因此,義盉、柞伯簋銘文的記載,和傳世文獻的記載是完全吻合的,義盉記載王在魯舉行祫祭的時候,舉行大射,從諸侯中選擇參與祭祀的人員;柞伯簋記載是王在周舉行大射,多士、小臣參加,也就是參加者只有諸侯和群臣,王賞賜了成績優秀的人(柞伯),都是符合文獻記載的“大射”規程。但是,西周中期器的臤鼎記載的“大射”則迥異,其記載的大射過程,義盉、柞伯簋沒有,也和傳世文獻的記載牴牾不合。

臤鼎的記載很讓人莫名,它把參與大射的人分成“右”和“左”兩伙人,而且還調了西六師和東八師的軍隊到魯國,簡稱“東師”、“西師”,王和右到西六師,左到東八師。之後,王戰勝了西六師(大概是說在射箭比賽中勝出),左戰勝了東八師,臤也戰勝了對手,王很讚賞,賞了臤貝百朋。這種“大射”,明白地說是在軍中舉行射箭比賽,而且調動了十四個師到魯國,和古籍和相關銘文中所記載的“大射”全然不同。

在周代,天子蒐獵時調動軍隊是對的,因為蒐獵既是狩獵也相當於軍事演習,但是和舉行“大射”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大規模調動軍隊到某地,天子、諸侯、群臣到軍中和將士一起參加射箭比賽的“大射”,實在是聞所未聞的事情。

還有一點就是其中的的“東八師”、“東師”、“西師”這樣的名稱,商艷濤先生說:“銘文中的‘東八??(師)’及‘東??(師)’、‘西??(師)’於金文中首次出現,對於研究西周軍事制度意義重大。”[7]但“首次出現”的另一種可能就是造假。

“西六師”、“殷八師”見禹鼎(《集成》02833)、(《集成》02834),“成周八師”見?壺蓋(《集成》09728),也簡稱“成師”,見競卣(《集成》05425),也有單稱“六師”和“八師”的(盠方彝,《集成》09899),唯獨不見有“東八師”、“東師”、“西師”這樣的稱謂,雖然現在一些學者寫文、包括網上的介紹都說“成周八師”也稱“東八師”,但誰也沒有給出“東八師”的出處,可能是因為某學者的著作或文章里這麼說過,是為了敘述省事把西六師簡稱“西師”,在東方的成周八師或殷八師就簡稱“東八師”或“東師”,大家就這麼接受并沿用開了。其實目前發現的金文資料里,除臤鼎外,根本就沒有“東八師”、“西師”、“東師”這樣的名稱。而這個鼎銘里出現了,不能不讓人生疑。

由上分析筆者感覺,臤鼎很可能是一個偽銘(是否偽器不能確定),是作偽者先看了義盉的銘文,就依託此事并參考柞伯簋杜撰了這麼個銘文,但是他并不知道“大射”這種活動是怎麼樣的,只是憑空想象認為應該是在軍中舉行的很盛大的射箭比賽,所以他調來了周人兩個最大的集團軍,把人員分成右、左兩批到兩個軍隊里去舉行射箭比賽。裡面的人名“臤”可能也是根據柞伯簋銘文里“又(有)臤隻(獲)則取”的釋文杜撰的。而且他把“殷八師”或“成周八師”按照網上一些人的說法寫成了“東八師”、又杜撰了“東師”和“西師”的名稱,其實在西周時期,還沒有這些稱謂。

總起來說,這個銘文給人的感覺很不可靠,是今人的偽作的可能性很大。

 

 



[1] 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294頁。

[2]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六冊,中華書局2007年,4970頁。

[3] 白於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708頁“卿與饗”、“卿與享”條。

[4] 楊寬:《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716頁。

[5] 《西周史》,723頁。

[6] 鍾柏生等編:《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藝文印書館2006年,67頁。

[7] 商艷濤:《金文札記兩篇》,《古文字與出土文獻語言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廣州:華南師範大學文學院,20161216-19日,163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2月1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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