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
梁睿成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
清華簡《耆夜》公佈以來,《詩經·蟋蟀》文本的問題得到更多關注,也激活了早期文獻如何流傳問題的討論。目前關於《耆夜》中周公所歌《蟋蟀》與今本《詩經·唐風·蟋蟀》的關係的研究,牛清波先生的《清華簡〈耆夜〉研究論述》中有較全面的收集和詳細論述[i],可參看。現將學者觀點簡單歸納,羅列於下。
關於二者的早晚,有以下意見:
李學勤[ii]、孔德凌[iii]、黃寶娟[iv]等學者認為今本比起簡本更加規整,應該是由簡本加工、演變而來。
李銳先生則認為二者是不同系統的“族本”,不是線性關係,不能靜止地考察二者的早晚。[v]
關於為何簡本系於周公的詩,在今本卻系於《唐風》下的問題,則有以下意見:
1、帶入說。李學勤先生認為耆(黎)國與唐有一定關係。《蟋蟀》是戡耆(黎)時作,後在此流傳。吳新勇先生則認為是周公誅滅唐地叛亂時,將伐耆獲勝所作的《蟋蟀》傳入唐地,或是周公以詩誡唐叔虞,叔虞封唐時帶入。[vi]賈海生、錢建芳二位認為《蟋蟀》或是周天子命晋文侯、晋文公为方伯时帶入。[vii]
2、民歌說。梅显懋、于婷婷二位认为《蟋蟀》本是唐地民間樂歌,武王伐耆凯旋,飲至典禮上周公用此詩以告誡群臣。[viii]
3、平行說。李銳先生則立足於族本的理論,認為周公所歌《蟋蟀》則是選用、改編某一《蟋蟀》族本而成。流傳過程中,陶唐移民運用某一系統族本的《蟋蟀》以刺晉僖公,後被採入《唐風》。[ix]
本文則更關注第二個問題。帶入說無疑將《蟋蟀》的原創歸給了周公,視《唐風》為傳播;民歌說則把原創歸給唐地,視周公為藉用。二者剛好相反。平行說則擱置了“作者”問題的討論,而把二者視作是不同時空中對《蟋蟀》不同族本的應用,頗有新意。而筆者則試圖用安大簡目前公佈的信息,再次探討這個問題。
徐在國先生《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诗经〉诗序与异文》中透露了安大簡《詩經》分篇的情況,其中兩點與本文有關:一是在今本屬《唐風》的《蟋蟀》、《揚之水》、《山有樞》、《椒聊》、《綢繆》、《有杕之杜》、《羔裘》、《無衣》、《鴇羽》諸篇,與《葛屦》(今本屬《魏風》)在安大簡中一併歸入《魏風》;二是原屬於《魏風》的《汾沮洳》、《陟岵》、《园有桃》、《伐檀》、《硕鼠》、《十亩之间》被歸入了新出現的《侯風》。[x]材料尚未正式公佈,筆者現在推測這首《蟋蟀》應該不是新出現的同名佚詩,因為它是和其他八首今屬《唐風》整體被編入《魏風》,應該是分篇異於漢代四家詩所致,具體的差異可能僅在字句上。這種分篇差異的出現無疑衝擊了原來分篇的那種經典性和決定性。因此,以上基於《蟋蟀》歸入《唐風》所得出的觀點就面臨新的疑問,這也使我們再次思考《詩經》在先秦到底經歷了怎樣的編組過?先秦時代又是如何去認識詩的?
漢代詩學將《蟋蟀》歸入《唐風》並非僅限於毛詩,《漢書·地理志下》寫河東“本陶唐所居”,引及《蟋蟀》文,言其為“唐詩”。這可能代表了當時比較一般性的認知。齊、魯、韓三家後來雖亡,但從《藝文志》或者鄭玄詩《箋》到後來《釋文》、《正義》的時代都未透露出三家分篇與毛有異的信息,不然應該給予一定的解釋。
分篇對於漢代詩經學的闡釋是非常重要的,分篇不同代表著對詩的產生地域的認識不同,而地域的特徵與歷史往往是漢代詩經學解讀詩意的先決性條件,這個在《詩序》、《漢書·地理志》、《詩譜》都能看到。又如柯馬丁教授所注意到的一個例子,《關雎》中的“窈窕”與《月出》中的“窈糾”其實是同一個詞,在毛傳中被解釋為不同的意思,前者被理解為美德,後者則被理解為艷色。[xi]這種解讀最直接的依據或許是《詩序》,但《詩序》本身的理解也是有分篇和地域作為支撐的。詩系於《周南》,就要在“正風”的範疇內理解,詩系於《陳風》,則要在“變風”的範疇內來理解,因此產生一詞兩意。
唐地在漢代文獻中被描述成一個有先王遺風,崇尚儉樸的地區:
昔唐人都河東,殷人都河內,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建國各數百千歲,土地小狹,民人眾,都國諸侯所聚會,故其俗纖儉習事。(《史記·貨殖列傳》)
河東土地平易,有鹽鐵之饒,本唐堯所居,詩風唐、魏之國也。……其民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漢書·地理志》)
昔堯之末,洪水九年,下民其咨,萬國不粒。於時殺禮以救艱厄,其流乃被於今。(《詩譜·唐譜》)
這種認識在《蟋蟀》的理解中被贯彻:
《蟋蟀》的《小序》言“刺晉僖公,儉不中禮,故作是詩以閔之,欲其及時以禮自虞樂也。此晉也,而謂之唐,本其風俗,憂思遠慮,儉而用禮,乃有堯之遺風焉。”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輯有齊、魯二家說,主題也是“刺儉”,[xii]雖沒有材料表明是指晉僖公。
李學勤先生根據晉僖公墓的發現提出:“晉僖公絕不是儉嗇的人,而是耽於逸樂,愛好田遊和美味的豪奢貴族。”[xiii]有力地否定了《詩序》僖公儉不中禮的說法。但據此尚不足全盤駁倒“刺儉”說,畢竟《詩序》的說法可能僅是把儉樸的主題附會到一個具體的人上而已,只是現在證明《詩序》剛好找錯了人。
而清華簡《耆夜》中的《蟋蟀》卻是被在飲至典禮中,被周公用於提醒群臣“康樂而毋荒”,保持戒懼。因此現在也有不少學者傾向認為這才是《蟋蟀》一詩的本意。的確在《耆夜》的語境中來理解《蟋蟀》一詩的文句確實較為流暢、合適。但需要注意《耆夜》一篇的性質很難說是西周初年的原始文獻,更像是後人追述西周初年所做的故事,這點前人已有討論[xiv]。因此通過一篇後起的文獻來證明《蟋蟀》就是周初的周公所附之詩,未必合理。或許《耆夜》的作者是把自己對《蟋蟀》詩意的理解——“告誡”——添加到和周公有關的故事的創作上(《周公之琴舞》情況類似),且他的選擇的場景契合於詩句的直白讀法,使得我們更容易接受而已。另,孫飛燕還指出《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記載的印段賦《蟋蟀》,趙孟回答為“善哉,保家之主”也以主旨是戒懼,以佐證《耆夜》中《蟋蟀》主旨為戒懼的合理。[xv]然春秋外交中的賦詩,多是“斷章取義”,取的就是詩句表面的意思。若按如季旭升等一些學者的觀點,從語言、詞彙角度把《耆夜》定在春秋後期的話,其作者對《蟋蟀》的直白解讀與春秋時期賦詩的大環境其實是相一致的,但字面意思是否就是詩本意呢?在詩歌最初產生的背景已經喪失的情況下并不能斷定。
就目前的材料而言,《蟋蟀》的作者、產地、本意都無法坐實,而安大簡把《蟋蟀》歸入《魏風》更是加劇了這種情況,也使得我們更不能線性地看待《蟋蟀》,甚至是《詩經》在先秦的理解、接受與流傳。
前文所列的帶入說和民歌說就是把《唐風》的《蟋蟀》和《耆夜》的《蟋蟀》做了線性的連接。因此面對安大簡的情況,就面临很多的解释困境,而且目前的史料無法回答,只能停留在猜測。此二說的觀點涉及周公,此處暫先認定周公與《蟋蟀》有關。按第一种说法,是周初封魏時也把這首詩贈給了魏國嗎?還是贈送給了魏或晉中的一個,後來四家詩或安大簡其中一個弄錯了?按第二種說法,是兩地產生一首相同或极其类似的詩?或是周公所採當是魏或晉的一個,四家詩或安大簡其中一個弄錯了?若拘泥於考察到底是魏風还是晉風,就又陷入了另一種線性。再出土《蟋蟀》在其他《風》內,又將如何去圓呢?況且周公還未必與《蟋蟀》有關。
但若懸置作者和本意,採取平行說的傾向,則可以比較好地解釋這些複雜的現象。
春秋以來,部分詩的背景知識如作者和產地已經變得模糊,詩意的解讀也因詩背景語境的缺乏而出現了差異,在這一點上,先秦學者和漢代經師沒有本質區別,只是程度不同。就《蟋蟀》一詩而言,現先假設《耆夜》把《蟋蟀》敘述為周公所賦,是作者的“想象”,非周公真賦《蟋蟀》。那我們需要思考《耆夜》作者所處的時代,時人包括作者自己是否知道這首詩的產地?若詩的產地是明確的(比如是唐地),那作者依然固執地將《蟋蟀》歸入周公名下,豈不是沒有說服力?若《耆夜》的確反映了真實情況,即《周公》賦《蟋蟀》。那戰國時期的安大簡、古文《毛詩》又各自將該詩歸入《魏風》和《唐風》,而不歸入《周南》又是為何?《毛詩》是北方系統,暫且不論。清華簡《耆夜》和安大簡都是戰國楚地的文本,則周公賦《蟋蟀》的說法在戰國的楚地是存在的,并不是周初發生該事後,後人不知。若這種說法在戰國楚地是共識,那安大簡《蟋蟀》入《魏風》就確實奇怪了。
抱著先秦時人一定知道詩的作者、產地以及本旨,甚至他們的認知都是一致的先見,則無助於解答以上疑問。相反,我們若認為時人的確不知道這些詩的背景了,那《蟋蟀》的歸篇和使用的繁雜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不同的觀點和分篇可以並存,它們之間不存在線性的源流關係,而是彼此獨立的。另外八首今本屬《唐風》以及六首今本屬《魏風》的詩,前者在安大簡入《魏風》,後者編入新出現的《侯風》,可能情況是類似的。
至於《蟋蟀》何以有入《魏風》這種情況出現,最後稍作臆測。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季札觀樂,感歎魏樂“美哉,渢渢乎,大而婉,險而易(《史記·吳太伯世家》作“儉而易”),行以德輔,此則明主也。”感歎唐樂“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憂之遠也?非令德之後,誰能若是?”前文引《地理志》也是魏、唐并提,說明二風的詩總體上風格相似,比如崇尚俭朴。雖然我們不知道春秋時季札所聞唐風和魏風具體包括哪些詩。戰國時的某個編者在接受到《蟋蟀》、《葛屦》一类的诗時,他或許已經不確切知道詩的產地與作者,而他理解這些詩旨意相類,如“刺儉”,而魏、唐之地有尚儉之傳統,則他可能就會把這些詩歸到《魏風》(當然他也可以選擇《唐風》)之中。就像《耆夜》的作者理解詩旨是“戒懼”,那他就可以把詩的場景安排在歡愉的慶功典禮上,托周公之口表達出來一樣。
[i] 牛清波:《清華簡〈耆夜〉研究論述》,《文藝評論》,2017年第1期。
[ii] 李学勤:《论清华简〈耆夜〉的〈蟋蟀〉詩》,《中國文化》,2011 年第1期。
[iii] 孔德淩:《清華簡〈蟋蟀〉與〈唐風·蟋蟀〉異同考論——兼論清華簡〈蟋蟀〉的主題》,《北方論叢》,2015 年第1期。
[iv] 黃寶娟:《簡牘文獻的詩學研究》,濟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 年。
[v] 李銳:《清華簡〈耆夜〉續探》,《中原文化研究》,2014 年第2期。
[vi] 吳新勇:《清華簡〈蟋蟀〉及其所見周公無逸思想》,《史學月刊》,2012 年第4期。
[vii] 賈海生、錢建芳《周公所作〈蟋蟀〉因何被編入〈詩經·唐風〉中》,《中國典籍與文化》,2013年第4期。
[viii] 梅顯懋、于婷婷:《論兩〈蟋蟀〉源流關係及其作者問題》,《遼寧師範大學學報》,2013 年第4期。
[ix] 李銳:《清華簡〈耆夜〉續探》,《中原文化研究》,2014 年第2期。
[x] 徐在國:《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詩經〉詩序與異文》,《文物》,2017年第9期。
[xi][美] 柯馬丁:《從出土文献談〈詩經·國風〉的詮釋問題:以關雎為例》,《中華文史論叢》,2008年第1期。
[xii][清] 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中華書局,19897年版,第414頁。
[xiii] 李學勤:《論清華簡〈耆夜〉的〈蟋蟀〉詩》,《中國文化》,2011年第1期。
[xiv] 季旭升:《清華簡(壹)·〈耆夜〉》研究,《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三輯),臺北:中研院史語所,2012年版;劉光勝:《清華簡考論》,《中州學刊》,2011年第1期;郝貝欽:《清華簡〈耆夜〉整理與研究,天津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年。
[xv] 孫飛燕:《〈蟋蟀〉試讀》,《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5期。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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