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使用IE9以上版本或非IE内核的浏览器。IE浏览器请取消兼容性设置,非IE内核浏览器也无需使用兼容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学者文库详细文章 背景色:
字体大小: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王寧:釋福格藏玉戈銘文中的“香(享)” ——兼說甲骨文中的“香”
在 2018/7/31 9:21:58 发布

釋福格藏玉戈銘文中的“香(享)”

——兼說甲骨文中的“香”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美国哈佛大学福格艺术博物馆藏商代玉戈,李学勤先生在《论美澳收藏的几件商周文物》中做了介绍和考释,稱“艅玉戈”。[1]茲據李先生原文錄器及銘文摹本如下:

 

 

本文主要考釋的是第二個字,下面用A代替。

李学勤先生断定这件玉戈是真器真铭,铭文隶定如下:

A王大乙,才(在)林田,艅??

李學勤先生指出,這個字不僅見于此,也見於晚殷卜辭,他舉出的一條是《前編》2.39.2

癸亥卜才(在)囗(次)貞,王才(在)hui妹其A,囗正,王[弗悔]

該片卜辭即《合集》35982,為五期卜辭:

《合集釋文》中所載釋文是:

1)癸亥卜,在囗,貞王在hui,妹……其往……正,王[受又又]。一

2)丙子[][][祖丁]丁其[]。一[2]

在《合集釋文》中是將A字拆分成“”、“往”二字,并以“往”與“正”之間有闕文,這恐怕都是不妥當的。證之者,卜辭云:

3)癸未卜,才(在)貞,今??巫九,王于?侯缶師。王其在?xiang正。《合集》36525

這條也是五期卜辭,其中的甲骨文原字形和《合集》35982片上的那個字應該是一個字,左下都是從“?(往)”,用法也相同,只是一個從“皀”一個從“酉”而已。故此字不當拆分成二字,它與“正”字之間恐怕也不當有闕文。卜辭中另外的一例是寫作“”(《輯佚》0795),與玉戈上的寫法略同。

李先生又舉出周初青銅器卿尊銘文(《集成》05985稱“雊士卿父戊尊”)[3]

丁巳,王才(在)新邑,初A,……

該器字形作:

享

李先生指出:“字形頗有訛變。對比三例,可知此字是祭祀名,字應從‘?’聲,葉玉森《殷墟書契前編集釋》釋為‘餔’,是不對的。”

實際上,這個字的字形,遠遠不止此,根據《新甲骨文編》所收錄的字形,主要有以下幾種形體(下統以B代):[4]

1666714125

2345703216638834573

345742217

32709530807

41581615819

531812乙、34571

61993915769

這六種形體是一字的不同寫法,只是繁簡不同而已。第5類寫法徑象手持“屮”之形,當是一種比較簡化的寫法;比較特異的是第6類寫法,其所從的象手持火炬之形。

從卜辭的用法來看,基本上都是用為祭名,其中有卜辭云:

4)甲辰貞,曰祭。《屯》1106

句式和玉戈名的“曰A王大乙”的句子略似。可以知道,五期卜辭中從“?(往)”是綴加的聲符,是這個字的繁構。

以前這個字,孫詒讓釋“??”,王國維、孫海波、饒宗頤、李孝定、姚孝遂釋“??(餗)”,葉玉森釋“餔”,[5]諸家多從王國維釋為“餗”,《新甲骨文編》亦以“??”為該字詞頭。[6]但是,從後期為其加聲符“?”來看,這個字釋“??(餗)”明顯是有問題的,最主要的是對“”(合21426)這個字過去認識不正確,《新甲骨文編》將這個字形收入“束”字下(370-371頁),很可能是不對的,這個字絕非“束”字,它應該是和“”、“”是同一個字(《新甲骨文編》為此二字形單立字頭作“”,見371頁),在卜辭中,這三個都是獨立的字形,而且都用為祭名,卜辭如(此三個字形依次以abc代替):

5)乙巳卜,貞:a于大甲,亦于丁,羌三十,卯十,用。《合集》295

6)己亥貞:其b于祖乙。《英》2402

7)來丁未,其c于祖乙。《合》32550

很明顯,它們都是用為祭名,和從皀、從食、從酉的字形用法是一致的。這個字形也有加“?”作聲旁的寫法,作“”(《合》27439,下以d代),目前卜辭僅見一例:

8)己卯卜,暊貞……帝甲d……其祖丁……《合》27439

顯然也是祭名。“?”是該字的聲符,與玉戈銘及卜辭、金文那種繁瑣寫法的形體所從是一樣的,故其讀音應該和“?”相同或相近,故它不是“束”、“索”或“素”。“”與為絲繩象形的“”的不同在於中間那一筆是上下貫穿的,表示此字是從“木”。此字之形也見於殷代金文,《集成》中所收的一件商代的觚(07052)的銘文作“QQ图片20180729095957”,左邊的顯然也是“”字,《集成釋文》釋作“梙(槵)”,[7]恐怕是不正確的。

其實這個字形在傳世文獻中不是無蹤跡可循,這裡有兩個旁證,一個是《訂正六書通》中所引的兩個“饗”字的古文字形:[8]

飨籀文   古文奇字

這兩個字形非常奇怪,上面從艸,下從廾,中間的部分,左邊明白是“皀”,右邊的字形則無義可說。現在看來,這兩個字形很可能就是甲骨文“”字的訛變:上面的“艸”是由綆形上面的“屮”繁化而成,下面的“廾”和中間左旁的“皀”則是原字形就有的,中間右旁的部分應當是“”形的訛變。

另一個是《古文四聲韻》引《老子》和《集篆古文韻海》中收錄的三個“鄉”的字形:[9]

《古文四聲韻》二引《老子》、并《集篆古文韻海》

《訂正六書通》也引了兩個“鄉”的古文字形(120頁):

古文  石經

其中這個字形所從的“”這部分,很可能也是“”形的變化而非是“皀”的變形,否則上面所從的“屮”形實在無法解釋;上面有一丿筆,可能是由上引雊士卿父戊尊中的字形所從的“000”形上部演變來的,蓋以其上部類似“禾”也,所以,這個字形則當是從甲骨文“”這個字形逐漸演變而成,兩邊的彎曲豎筆則是由其所從的點演化而來的,這個字形是承襲的甲骨文中的用法,淵源有自,並非妄作。在古籍中“鄉”、“饗”音同通用,[10]故傳抄古文“饗”字從“”得聲或假之為“鄉”,用法類同。

由此尋之,則知“”這個字形乃是編成繩狀的香草把,從“木”則表示它是草木所為,它當是“香(薌)”和“芳”的初文,“芳”、“香”古本同字。《說文》:“芳,香草也”,段注:“香艸當作艸香。”《說文》又云:“香,芳也。从黍从甘。《春秋傳》曰:‘黍稷馨香。’”段注:“《艸部》曰:‘芳,艸香也。’芳謂艸,香則氾言之。”《說文新附》:“薌,榖氣也。”按:如果單從字形上來說,“香”字甲骨文從“禾”或“黍”,當是指五穀的香氣;而“”當是指香草,也指香草的香氣,“薌”即其後起專字,故從艸作,二者是不同的,只不過後人給合併了,通行用“香”而已。

“香”又稱“芬”或“芳”,《說文》:“?(芬),艸初生其香分布也。从屮。分聲。”段注:

“《衆經音義》兩引《說文》:‘芬,芳也。’其所據本不同。按《艸部》:‘芳,艸香也。’《詩》說馨香,多言‘苾’、‘芬’,《大雅·毛傳》曰:‘芬芬,香也。’然則玄應所據正是古本。”

《說文》又云:“芳,香艸也。”段注:“‘香艸’當作‘艸香’。”疑“芬”、“芳”、“香”均是一語之轉,“芬”、“芳”為雙聲(同滂紐),“芳”、“薌”為疊韻(同陽部),均是由香草而為草香義又引申為芳香、馨香義,故字均從艸,其本字當即“”,或在上面加點,當是表示其所散發的香氣,和“(鬯)”字上加點的會意相同,“鬯”本是用香草汁調和的香酒,加點表示其芳香。《荀子·非相》:“欣驩芬薌以道之”,楊注:“薌與香同。”《文選·楊子雲〈甘泉賦〉》:“薌呹肸以棍枇兮”,李注:“薌亦香字也。”

先秦兩漢典籍中“芬芳”與“芬香”并習見,如《荀子·榮辱》:“鼻辨芬芳腥臊”,《淮南子·原道》:“口味煎熬芬芳”等等,云“芬芳”;《墨子·節用中》:“芬香之和”,《呂氏春秋·貴生》:“鼻雖欲芬香”,等等,云“芬香”,則“芬芳”、“芬香”乃一詞之分化。

香草之“香”又稱“苾”,即“馥”字,《說文》:“苾,馨香也。从艸必聲。”段注:“見《小雅》,《韓詩》作‘馥’。許君《香部》無‘馥’字,從毛不從韓也。”疑“苾(馥)”亦是“芳”的雙聲音轉。

說“”是香草束,還有一個證據是西周早期的魯侯爵(《集成》09096)中的一個相關的字,字形如下:

這個字上面從自,即“鼻”之初文;下面明顯也是從“”,在四周加點,表示其散發的香氣,整個字形明白是表示用鼻子嗅聞香草之香氣的意思(釋讀見下第七節)。

古人用香草禮神,在《楚辭》中常見,如《東皇太一》:“瑤席兮玉瑱,盍將把兮瓊芳。”王夫之《通釋》:“瓊芳,芳草色如瓊也。敷神席而奉芳草,以禮神而降之”,是其證。甲骨文“”、“”這兩個字形應當就是“把瓊芳”的樣子。

古人如何用香草現在不能完全知道,除了用它的汁釀酒外,從字形上看當是編成繩狀以手持之或佩於身,讓其散發香氣,即《楚辭·離騷》所謂“紉秋蘭以爲佩”,王注:“紉,索也”,明白是擰成繩狀;另一種則當是曬乾後擰成索狀或扎束成把點燃熏其煙,所謂“香煙”者也。這種做法,直到近代農村仍然在使用。如至今在農村尚有用艾繩驅蚊(所謂“熏蚊子”)的習慣,其做法是將收割的艾草趁鮮擰成繩狀或編成髮辮狀,曬干儲存,熱天點燃了以其煙熏蚊子。那麼我們就可以明白上引第6類字形那種象手持火炬形的字形,其實那並非火炬,而是手持點燃了的干香草繩子或束把之狀。因此,上面討論的“”、“”、“”、“”甲骨文字形,和傳抄古文中用為“鄉”、“饗”的字形,它們都是“香(薌)”字;上引《集成》07052商代觚上的銘文當是一個字,應分析為從禾香聲,是“香”字的異構,從禾是表示乃穀物之香。因為“薌”、“香”都是表示香氣的意思,讀音也相同,所以後世典籍中通用。[11]

AB的字形當分析為從“皀”或從“食”或從“酉”為義符,從“香(薌)”得聲,在甲骨文中,“皀”、“食”在作為偏旁的時候常通用,甲骨文常見,如上引甲骨文字形的第3類即是;有時可以與“酉”互用,比如“卿”字,一般是從皀,而也寫作“”(《合集》16045),是從酉。所以,它應該是表示酒食之芳香的意思。清華簡五《湯居於湯丘》言“絕??(芳)旨以飿(餟)”的“??”,以及《玉篇·食部》所收的“餝”應該都是這個字的後起專字,《玉篇》以為“餝”是“飾”的或體是不對的。此字或綴加的聲符“?(往)”是匣紐陽部字,與“香”(曉紐陽部)旁紐雙聲、同陽部疊韻音近;當然,從“往”聲讀“芳”也是沒問題的。

那麼,這個字在卜辭中該怎麼讀?筆者認為它很可能就是享祭之“享”之本字或專用字。首先,它從“香(薌)”聲,又或加“?”為聲符,讀牙音陽部字的可能性很大,而“享”是曉紐陽部字,曉紐即牙音。其次,此字在卜辭中大量用為祭名,例多不舉,可參看《殷墟甲骨刻辭類纂》1234-1235頁所列辭例。[12]字在傳抄古文中用為“鄉”或“饗”,而古籍中“鄉”與“饗”、“饗”與“享”通用之例甚多,[13]所以可讀為“享”。它和卜辭中用為宴饗字的“卿”是不同的,它應是後來祭祀的“享”字的本字,《說文》:“亯(享),獻也。从高省,曰象進孰物形。《孝經》曰:‘祭則鬼亯之。’”從卜辭的構形可以知道,它的本義是用酒食祭祀神靈,所以或從皀、食或從酉(酒),上引第(4)條卜辭應該讀為“甲辰貞,曰享祭”。也就是說,卜辭本來是假借了“香”的本字用作享祭的“享”,在使用中不斷繁化,或加義符“皀”、“食”、“酉”,或加聲符“?”,成為享祭的專用字;到了五期卜辭時的寫法則保留了上述所有的構件,字形變得非常繁瑣。大概是因為它書寫不便的緣故,後來金文和典籍中就假借了“亯(享)”字來代替它并成為通用的寫法,這個字形就廢止不用了(下為方便敘述,該字徑用“享”字,經典中的“享”用其本字“亯”)。而“卿”即後來的“饗”字,是宴饗義,二者是有區別的。段玉裁於“饗”下注云:

“至若《毛詩》云‘我將我亯’,下文云‘旣右饗之’;云‘以亯以祀’,下文云‘神保是饗’;云‘亯以騂犧’,下文云‘是饗是宜’。《毛詩》之例,凡獻於上曰亯,凡食其獻曰饗,《左傳》用字正同,凡《左氏》亯燕字皆作‘亯’,惟用人其誰饗之字作‘饗’。”

說明祭祀字用“亯”,宴饗字用“饗”,這當是先秦兩漢典籍的普遍用法,但因為二者音同義近的緣故,它可能也用為宴饗之“饗”,如上引(1)、(3)兩片上的“[]其享正”、“王其在?享正”,“正”應該是《大盂鼎》“殷正百辟”之“正”,指官員,是說王宴饗百官。另外,卜辭又說:

9)囗囗[]貞:來乙亥,其享王,若。九月。《合集》10111

10)丁酉卜,爭貞:來丁來<>享王。《合集》15816

”是武丁時期的大臣,“其享王”是說他宴饗王,而非是祭祀義。《雊士卿父戊尊》中說“王才(在)新邑,初享”,可能也是說第一次在新邑宴饗群臣之意,當然也不排除是享祭。只不過在卜辭中這個“享”用為宴饗義者很少,宴饗字多用“卿”。而“卿”也被用為祭祀之“享”,數量也較少,《類纂》139頁收有13條,其中一期卜辭二條,其它均三期卜辭,如:

11)祖乙允卿。《合集》19851正 一期

12)貞:大乙、祖丁眔卿。《合集》27147 三期

這裡面的“卿(饗)”當讀為“享”。可見,因為二字讀音相同、意思相近,卜辭里有時也是通用的,這和後世典籍中“享”、“饗”多通用的情況相同,但並非很普遍的現象。

在武丁時期的卜辭(一期)中有“亯(享)”字,基本上是用為人名(亯、子亯)或地名,用為動詞的很少,目前看到的用為動詞和祭名的有如下1條:

13)卜王亯。《英》1114

這裡的“亯”的用法與“卿(饗)”同,可能即是用為饗食的“饗”。直到四期卜辭,才有“亯”用為祭名的例子,但是非常少,《殷墟甲骨刻辭類纂》734頁所引者,可確定用為祭名的也只有5條。由此可見,在卜辭中,“亯”這個字被用為祭名的情況較少見,一期卜辭中無用為祭名者,偶爾被借用為饗食之“饗”;四期以後,才偶爾見用為祭名,可能是因為它與上論的“享”字音同或音近而偶爾被借用,這可能與用字習慣有關,廣瀨薰雄先生說:

“王(子楊)先生說:‘不同時期不同類組的卜辭在文字形體和用字習慣上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因此會出現用幾個不同的字表示同一個詞這種現象。”[14]

這個看法是正確的,但借“亯”為祭名並非卜辭的普遍現象。所以大致可以判斷,殷商時期享祭的“享”主要是用從香的字形,也偶爾假“卿(饗)”和“亯”為之,廢止了從“香(薌)”的字形而普遍用“亯”為享祭之“享”是周代的事情了。在周金文中,享祭字或作“亯”,或作“卿(饗)”,二字通用互作,與傳世典籍略同。

古“享”、“亨”同字,古音都是曉紐陽部,本來是一個字,這固無疑問。《周易·損》:“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經典釋文》於“享”下云:

香兩反,下同。蜀才許庚反。

香兩、許庚二反古音里都是曉紐陽部,讀音應是相同的。但漢代人卻普遍讀此二字為“烹”,為滂紐陽部字。證之者,今本《損》:“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益·六二》:“王用享于帝”、《困·九二》“利用享祀”,這裡面的“享”帛書本均作“芳”;又今本《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隨·上六》“王用亨于西山”,這兩個“亨”明白也是用為“享”,也可能它本來就是寫作“享”的(“享”、“亨”本同字),帛書本亦均作“芳”。而上面已經分析說明殷周人是用“香”的,那麼就這足以說明,“香(薌)”這個字在古代就是有“香”和“芳”兩個讀音,“香”、“芳”固本同字。在《周易》中,當是讀占卜術語的字為曉紐的“亨”,就是“香”;讀祭祀名的字則為滂紐的“烹”,就是“芳”,固徑以“芳”假之;《困·九五》“利用祭祀”,今本、楚簡本同,帛書本作“芳祀”,它根據的底本當是作“享祀”的。

上博簡《周易》占卜術語的字均用“卿(饗)”,顯然就是“享”或“亨”,也就是“香”;祭祀名字則用“亯”,如《隨·上六》“王用亨於西山”之“亨”作“亯”,說明也是不同的,疑也是讀若“芳”。另外,《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夏后饗之”,《論衡·龍虛》作“烹之”,但“饗”這個字古無滂紐的讀音,蓋王充所見本《左傳》是作“享”或“亨”,本是“饗”的通假字,而王充讀為“烹”。至於“亨”、“烹”通假的例子就更多了,不煩備舉。[15]

對於“享”、“亨”本同字而又讀音不同的情況,前人也作過許多猜測,如段玉裁於《說文》“亯”字下云:

“‘亯’象薦孰,因以爲飪物之偁,故又讀普庚切。‘亯’之義訓薦神,誠意可通於神,故又讀許庚切,古音則皆在十部。其形,薦神作‘亨’,亦作‘享’;飪物作‘亨’,亦作‘烹’。《易》之‘元亨’,則皆作‘亨’,皆今字也。”

而從楚簡本和帛書本《周易》看,事情是與段說相反:元亨之“亨”是讀若曉紐的“享”,故楚簡本寫作“卿”;薦神字讀若旁紐的“烹”,故帛書本寫作“芳”。其原因就是“亯(亨、享)”古本作“香”,而“香”、“芳”又同字,“享”的讀音來源於“香”,“亨(烹)”的讀音來源於“芳”。

讀祭祀名字為“烹”聲,應該是起自易家,蓋《周易》既用“享”為占卜術語的“亨”字,為示區別,則借用了烹煮字的讀音來破讀享祭字,故讀為“烹”,他書則不如是也。秦漢時期易學興盛,因之亦讀享祭字為“烹”,故帛書本假音同之“芳”為之,其實“芳”就是“香(享)”,二者本同字,“用芳”仍當讀“用享”。傳本《周易》當是占卜術語與享祭字均用“享”,後為示區別做了字形改造,占卜術語字寫作“亨”,享祭字作“享”,但仍不免混用;後來更在“亨”上加火作“烹”用為烹煮專字。

再來看玉戈的銘文,上面說“曰享王大乙,才(在)林田,艅??。”

首先說“艅”字之釋不確,此字裘錫圭先生在《甲骨卜辭中所見的“田”“牧”“衛”等職官的研究》一文中釋作“俞”,[16]是也。其中的“王大乙”,李學勤先生認為:

“‘王大乙’即湯,與《紀年》所見‘帝開甲’、‘帝祖甲’,《史記·殷本紀》‘帝外丙’、‘帝仲壬’等同例。卜辭常見‘王亥’、‘王恆’等稱號,大乙自可稱為‘王大乙’。”

在林田”,李先生認為:“‘’,地名,‘在林田即在林田獵。”裘錫圭先生的看法是:

“(田)顯然也是被商王派駐在某地的一種人,……‘在林田’就是駐在‘林’這個地方的‘田’,‘俞??’當是他的氏和名。”

後來李學勤先生在《殷商至周初的????臣》一文中,參考了裘先生的意見,又將銘文改釋為:

A,王汏,才(在)林田(甸)俞??

認為“‘王汏’,‘汏’是動詞,意思是洗濯,應為祀典中的儀節。”并認為“田(甸)”是爵名。又認為“‘??’這裡是動詞,讀為‘果’,訓為‘侍’。”[17]

廣瀨薰雄先生認為,“王”後一字仍當釋“大乙”,是△(寧按:指本文所釋的“享”)祭的對象,“△王大乙”的意思同意何景成先生的意見,認為是“為王而向大乙△祭”,同時將“??”釋為納獻之“獻”,將全銘解釋為“為王而向大乙進行△祭,駐在林這個地方的??(官名)之俞進獻這件玉戈。”

對於這些解釋,筆者認為有正有誤,其中廣瀨先生說最近正。其銘文可能當作:

曰享王,汏(汰)。才(在)林田(甸)俞??

“曰”是發語詞。“”當從李學勤先生釋“汏”讀“汰”,即《荀子·仲尼》“般樂奢汰”的“汰”,字後作“泰”,古訓“侈”、訓“寬”、訓“甚”,這裡當是“豐盛”的意思。“曰享王,汏”,就是饗食王的酒食非常豐盛。

“才(在)林田俞”,裘錫圭先生指出是在林地為田(甸)官名俞者;“??”字廣瀨薰雄先生釋“獻”,可從。這件事應該是商王出行到林地或某個與林地相近的地方,林地的田官俞前來向王貢獻了酒食而且很豐盛,故俞作了這件玉戈刻銘記錄之。大約在殷人心目中,來見王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所以要作器留念;即使是到了周初,一些歸附於周的殷人朝見周王以後也要作器紀念。

最後捎帶說一下魯侯爵中那個從自從薌的字,《集成》釋文依形隸定,括讀為“縮”,[18]但“縮盟”不辭,義不可通。這個字當即《說文》中的“??”字,《說文》云:“用也。从亯从自。自知臭,香所食也。讀若庸。”段注:

“此與《用部》‘庸’音義皆同。《玉篇》曰:‘??,今作庸。’《廣韵》曰:‘??者,庸之古文。”

又云:

“自,鼻也。知臭味之芳殠。‘香’當作‘亯’,轉寫之誤也。”

這個字所從的“亯”很可能是“薌”的替代字,它的本義當是用鼻子嗅香草之氣味的意思,所以作“香”未必是誤,“自知臭,香所食也”意思是鼻子可以嗅而知氣味,氣味香者是人所可吃的。其讀若“庸”,則與“用”同。銘文言:

“魯侯作爵鬯爵用尊,??(庸、用)盟。”

兩個字“爵”字和兩個“用”寫法均不同,當是古人“用字避復”的習慣而然。[19]第一個“爵”當作動詞用,是在爵中盛酒的意思,可以理解為裝盛,“爵鬯爵”即用以裝盛香酒的爵;“??”字在銘文中讀為“用”,“用盟”當是用於會盟時祭神或宴饗之用,此爵可能是這位魯侯主持某次會盟時所鑄。

2015713日初稿

2018729日修订

 

 



[1] 李學勤:《论美澳收藏的几件商周文物》,《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312-313頁。

[2] 胡厚宣主編:《甲骨文合集釋文》,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35982片。

[3] 此器見中國社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五冊3679頁(中華書局2007年版。下同)。“雊”字原字形作“122”,《集成釋文》隸定作“”,或徑釋為“鳴”(《集成》第六冊《銘文說明》442205985),恐非是。此字中間的口與右旁的攴當為一字,即敂(叩)擊之“敂”的或體,此字當分析為從鳥叩聲,即“雊”字,《說文》:“雊,雄雉鳴也。雷始動,雉鳴而雊其頸。从隹从句,句亦聲。”段注:“釋雊爲鳴鼓其翼者,讀雊爲敂。敂,擊也、動也,雞鳴必鼓其翼,知雉鳴亦必鼓其翼也。”正與字形相合。故本文徑用“雊”字。銘文言“王賜雊士卿貝朋,用作父戊尊彝。子333。”“雊”當為人名,“士卿貝朋”謂士卿所貢之貝一朋。“子”後一字金文習見(參容庚編著,馬國權、張振林摹補:《金文編(四版)·附錄上》375,中華書局1985年,1116頁),乃魚骨之象形,當即“鯁”之象形初文,《說文》、《字林》并云:“鯁,魚骨也”是其義。金文用為族名或族徽,蓋即殷人多子族中之子鯁一族,亦即雊所在之族。故此器名當作“雊作父戊尊”,乃殷人後裔所作之器。

[4] 劉釗、洪颺、張新俊:《新甲骨文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152-153頁。

[5] 參于省吾主編、姚孝遂按語編撰:《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9年。3228-3229引諸家說。

[6] 《新甲骨文編》,152頁。

[7] 《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五冊,4010頁。

[8] 明?閔齊伋輯,清?畢弘述篆訂:《訂正六書通》,上海書店1981年。221頁。

[9] 引自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線裝書局2006年,638頁。

[10]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279頁【鄉與饗】條。

[11] 《古字通假會典》,284頁【薌與香】條。

[12] 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中華書局1989年。下引簡稱《類纂》,隨文註明頁碼,不再另出注。

[13] 《古字通假會典》,279頁【鄉與饗】條、282-283頁【饗與享】條。

[14] 廣瀨薰雄:《說俞玉戈銘文中的“才林田俞??”句》,《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六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426-442頁。下引廣瀨先生說同,不另注。

[15] 參《古字通假會典》,284-285頁【亨與烹】條。

[16] 裘錫圭:《甲骨卜辭中所見的“田”“牧”“衛”等職官的研究》,《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五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156頁。下引裘先生說同,不另注。

[17] 李學勤:《殷商至周初的????臣》,《通向文明之路》,商務印書館2010年。171-173頁。

[18] 《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六冊,4836頁。

[19] 徐寶貴:《商周青銅器銘文避復研究》,《江漢考古》2000年第3期,261-276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点击下载附件: 1933王寧:釋福格藏玉戈銘文中的“香(享)” ——兼說甲骨文中的“香”.docx

下载次数:89

分享到:
学者评论 回去再看看>>>
  • 井蛙 在 2018/7/31 10:07:36 评价道:第1楼

    吳振武先生所釋㺇簋銘中从“莖”之初文、讀爲馨的那個字似應聯繫?(《文物》2006年11期)不過那個字中的木形均爲曲頭,與甲骨文之字有一定區別。

  • shenhao19 在 2018/7/31 22:00:56 评价道:第2楼

    理應按照吳振武先生的“馨”字考釋來,應該就是“黍稷非馨,明德惟馨”之“馨”,這個字還加上了聲旁“往”,意旁“食”,表達的意思明確。至於《六書通》用為“饗”,可能是“馨”同意換讀為“香”,“香”或做“薌”。

  • 王寧 在 2018/8/1 0:39:26 评价道:第3楼

    非常感謝兩位先生指正。我寫這個文的時候沒看到吳振武先生的文,也沒注意到㺇簋上的字形,的確很不應該。
    㺇簋上的那個字,吳先生論述的從鬯聖聲的字釋“馨”毫無問題,但說那個“奇詭難識”的字也是“馨”則有可商之處。竊以為那個字應該是從甲骨文那個香草束的“香”字孳乳出來的字,應該釋“芳”,拙文中也論述了“香”、“芳”同源的問題。在㺇簋乙蓋a、b(《銘圖》05316)上,這個字最上部左傾的部分作“丰”形(見圖),當是作聲符用的,它與“香”字連讀當讀“芳香”。《銘圖》所收的㺇簋甲、乙、丙、丁(05315-05318)均只言“芳香”,而吳先生所論的㺇簋甲、乙器均作“燹(芬)夆(芳)馨香”,當是繁縟的說法,即把“芳”說成“芬芳”,把“香”說成“馨香”。吳先生文中提到裘錫圭先生讀“燹夆”為“芬芳”,“夆”即相當於這個“芳”。說明在周人語言中,其讀唇音字時陽部和東、冬二部相近,其銘文中常見的“豐京”之“豐”寫作從茻從方或旁聲,也不是沒有理由的。


  • 桥上 在 2018/8/6 11:55:58 评价道:第4楼

    杨伯峻先生注《左传僖四年传》“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有:“甲骨有*[酉(束/廾)]字,象手奉束于酉(酒)旁,王国维以为即莤之初文。”这个*[酉(束/廾)]字,应该就是您讨论的那个字。

    桥上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