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清華簡捌《虞夏殷周之制》札記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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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之菜
頃獲讀石小力先生《清華簡〈虞夏殷周之制〉與上古禮樂制度》一文,該文引用了即將正式出版的《清華簡捌》中的一篇名爲《虞夏殷周之制》的簡文,其文曰:
曰昔又(有)吳(虞)氏用索(素),??(夏)后受之,乍(作)政用俉(禦),??(首)備(服)收,祭器四羅(璉),乍(作)樂《??(管)》九成,(海)外有不至者。殷人弋(代)之?(以)晶(三),教民?(以)又(有)??=(威威)之,??(首)備(服)作??(冔),祭器六??(瑚),乍(作)樂《(韶)》、《??<蒦-濩>》,(海)內有不至者。周人弋(代)之用兩,教民?(以)宜(儀),??(首)備(服)乍(作)曼(冕),祭器八(簋),乍(作)樂《武》、《象》,車大(輅),型??(鐘)未弃(棄)文章,(海)外之者(諸)侯?(歸)而不(來)。(簡1-3)[1]
關於“型鐘未棄文章”這句話,網友悅園先生提出了不同的斷句及改讀意見:
按:“型鐘未棄文章”,當在“型鐘”後點斷,“未棄文章”之“未”,似應讀爲“蔑”(參看《古字通假會典》“未與幭”、“昧與蔑”條),蔑棄,即鄙棄。《國語·周語下》:“上不象天,而下不儀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順時,不共神祇,而蔑棄五則。”文章,指前代的禮樂制度。《論語·泰伯》:“煥乎其有文章。”“蔑棄文章”,即鄙棄前代的禮樂制度。[2]
蕭旭先生在回帖中認爲“蔑棄”不是鄙棄之義,蔑、滅一聲之轉。“蔑棄”音轉亦作“泯棄”、“昬棄”。王寧先生同意“未棄”讀“蔑棄”之說,謂漢代典籍也作“滅棄”,并引《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載仲長統詩“叛散五經,滅棄風雅”爲證。[3]
又簡文的“型??”,王寧先生疑當讀爲《荀子·正論》“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的“刑重”。[4]
對此處的簡文我有不同于以上學者的看法,現在寫出來,以供讀者批評。
我認爲“型??未棄文章”,或當于“未”下斷句,簡文可讀爲:
型(鉶)??(重)未(味),弃(棄)文章
“鉶”是用以盛羮之器。宋代聶崇義《三禮圖·鉶鼎》云:“鉶受一斗,兩耳三足,高二寸,有蓋。士以鐵爲之,大夫已上以銅爲之,諸侯飾以白金,天子飾以黃金。”清代毛奇齡《辨定祭禮通俗譜》卷三云:“鉶則鼎之小者……(今)鉶直以磁盂爲之,便盛羹,則曰鉶碗而已。”《史記·李斯列傳》:“飯土匭,啜土鉶。”又《史記·自序》中引司馬談《論六家要指》言堯舜“食土簋,啜土刑”,在班固《漢書·司馬遷傳》中作“飯土簋,歠土刑”,顏師古注:“刑【所】以盛羮也”。[5]是其字又作“刑”。又在出土文獻中,如上博四《曹沫之陳》簡2有下引文句:
昔??(堯)之鄉(饗)(??―舜)也,飯於土??(簋),欲〈??(歠/啜)〉於土型(鉶)。
其字則正作“型”,可見將清華簡《虞夏殷周之制》中的“型”讀爲“鉶”,從用字習慣上講,應無問題。
檢《淮南子·俶真》云:
當此之時,風雨不毀折,草木不夭【死】,九鼎重味,珠玉潤澤,洛出丹書,河出綠圖。
高誘注:
九鼎,九州貢金所鑄也。重,厚也。[6]
又《藝文類聚》卷二十三《人部》七《鑒誡》引晉戴逵《申三復贊》云:
若然者,雖翠幄華堂,焉得而康之?列鼎重味,焉得而嘗之? [7]
既然“鉶”爲鼎之小者,那末“型(鉶)??(重)未(味)” 與“九鼎重味”、“列鼎重味”,其句式、文義可以等同視之 。
當然,如果將簡文“??(重)未(味)”理解爲古書中常見“食不重味”之“重味”,也是可以的。檢《史记·游俠列傳》云:
魯朱家者,與高祖同時。魯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俠聞。所藏活豪士以百數,其餘庸人不可勝言。然終不伐其能,歆其德,諸所嘗施,唯恐見之。振人不贍,先從貧賤始。家無餘財,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過軥牛。專趨人之急,甚己之私。
《史記集解》:
徐廣曰:“音雊。”駰案:《漢書音義》曰:“小牛。”
《史記索隱》:
上音古豆反。案:大牛當軶,小爲軥牛。[8]
其中“食不重味,乘不過軥牛”與清華簡“車大(輅)、型(鉶)??(重)未(味)”的造句用意頗相類似,不過文義正好相反,一則乃言其儉,一則乃言其奢耳。
又寫本《群書治要》卷31引《六韜·文韜》云:
《後漢書》卷六十三《李杜列傳》李賢注引《太公兵法》作:
帝堯王天下之時,金銀珠玉弗服也,錦鏽文綺弗衣也,奇怪異物弗視也,玩好之器弗寶也,淫佚之樂弗聽也,宮垣室屋弗堊色也,榱桷柱楹弗藻飾也,茅茨之蓋弗翦齊也,滋味重累弗食也,溫飯煖羹酸餧不易也。
《全唐文》卷二百十七崔融《代宰相上尊號表》曰:
珍羞圓方,滋味重累,人君之甘旨也,而陛下藜藿之羹,粢糲之飯。
影宋本《太平御覽》卷80《皇王部五》引《六韜》曰:
太公曰:帝堯王天下之時,金銀珠玉弗服,錦繡文綺弗衣,竒恠異物弗聽,宮垣屋室弗崇,桶<桷>椽柱楹不藻飾,茅茨之蓋弗剪齊。黻黼之絓履不弊盡不更爲也,滋味{不}重糝<??/欙-纍/累>弗食也,溫飰煖羹不酸餧不昜<易>也。不以私曲之故留耕種之時,削心約志從事無予爲。[10]
又《太平御覽》卷八百二十二《資產部二》引《六韜》曰:
昔帝堯之王天下,不以私曲之故留耕績之時。
《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君德部》之一引《六韜》曰:
帝堯王天下,金銀珠玉弗服也,錦繡文綺弗衣也,奇怪異物弗視也,玩好之器弗寶也,淫佚之樂弗聽也,宮垣屋室弗堊色也,榱桷柱楹弗藻飾也,茅茨之蓋弗剪齊也,黻衣絓履不敝不更爲也,滋味重累弗食也,溫飯暖羹不酸餒不易也,不以私曲之故留耕種之時,削心約志從事于無爲。其自爲奉也甚薄,其賦役也甚寡,故萬民富樂而無饑寒之色。
明·陳耀文撰《天中記》卷十一引《六韜》曰:
帝堯王天下之時,金銀珠玉弗服也,錦繡文綺弗衣也,竒怪異物弗視也,玩好之器弗寶也,淫泆之樂弗聽也,宮垣屋室弗堊色也,榱桷柱楹弗藻飾也,茅茨之蓋弗翦齊也,衣絓履不弊不更爲也,滋味重累弗食也,溫飯煖羮不酸餒不易也,不以私曲之故留耕種之時,削心約志從事於無爲,其自奉也甚薄,其賦役也甚寡,故萬民富樂而無饑寒之色,百姓戴其君如日月,親其君如父母。
由上引諸書可知,寫本《治要》之作“滋味重累不=食”,“不”下重文符號當爲衍文,誤衍重文符號之例在出土及傳世文獻中習見。[11]故寫本《治要》可轉寫如下:
太公曰:昔帝堯上世之所謂賢君也,堯王天下之時,金銀珠玉弗服,錦繡文綺弗衣,竒(奇)恠(怪)異物弗視,玩好之器弗寶,滛<淫>泆之樂弗聽,宮垣室屋弗崇,茅茨之盖(蓋)不剪,衣履不弊盡不更爲;滋味重累不{=}食;不以私曲之故留耕種之時,削心約志從事乎无(無)爲。
檢宋本《六韜·文韜·盈虚》作:
太公曰:帝堯王天下之時,金銀珠玉不飾,錦繡文綺不衣,奇怪珍異不視,玩好之器不寶,淫佚之樂不聽,宫垣屋室不堊,甍桷椽楹不斲,茅茨徧庭不剪,鹿裘禦寒,布衣掩形,糲粱之飯,藜藿之羮,不以役作之故害民耕織之時,削心約志從事於無爲。
其文句則頗多改易,實遠不如《治要》及類書所引爲善。《治要》及類書所引《六韜》之“滋味重累”即“重味”。
綜上所述,則“型(鉶)??(重)未(味)”與“車大(輅)”屬對精嚴,且“車大(輅)”、“型(鉶)??(重)未(味)”、“弃(棄)文章”又皆以三字爲句,句法亦極整飭。簡文蓋謂周人車則爲大輅,鉶(或盛於鉶器中的羹[12])則有重味/厚味/多味,又棄捐禮法而不用,[13]以致于海外之諸侯歸而不來。
不知如此解釋,是否合乎簡文之文義,幸讀者有以教我。
參考文獻:
裘錫圭《鋞與桱桯》,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6》,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10-11頁。
《漢語大詞典》(第11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3年,1249頁。
《太平御覽》卷759《器物部四·鉶》,中華書局,1995年,3369頁。
陳劍《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書一~六釋文》。
[1] 石小力《清華簡〈虞夏殷周之制〉與上古禮樂制度》,《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5期,58-60頁。
[2] 悅園《清華簡八〈虞夏殷周之制〉中的“未棄文章”》,武漢大學簡帛網·簡帛論壇·簡帛研讀, 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4346,2018-09-25。
[3] 王寧《清華簡八〈虞夏殷周之制〉財用觀念淺議》,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293,2018-09-26。
[4] 王寧《清華簡八〈虞夏殷周之制〉財用觀念淺議》,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293,2018-09-26。
[9]日本宮内廳書陵部收藏漢籍集覧全文影像之《群書治要》第二十八軸,http://db.sido.keio.ac.jp/kanseki/T_bib_search.php;又《群書治要》(五),日本汲古書院,1989年。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8.10.20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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