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的見與視
裘錫圭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提要:
殷墟甲骨文中既有字,又有字,所从人形有跪坐與直立之異,舊皆釋為“見”字。張桂光在八十年代指出二者實為兩字,前者為“見”,後者應為“望”之異體。新出荊門郭店楚墓竹簡《老子》中,“視”作,“見”作,可知甲骨文“”字當釋“視”。釋此字為“視”,有關卜辭可以講通。西周金文中“目”下作立人形之字亦應釋為“視”,這從文例上也可以看出來。
關鍵詞:見 視 獻 望 視日 郭店楚墓竹簡
殷墟甲骨文中既有字,又有字,前者“目”下人形是跪坐的,後者“目”下人形是直立的,通常把二者都釋作“見”字(見《甲骨文編》367-368頁“見”字條)。張桂光在八十年代提出了它們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字的看法。他指出這倆個字的辭例有別,“可確證爲見字的‘其來見王’,‘不其來見王’,‘印啟,不見云’(引者案:此條似出《合》20988,原辭應釋爲“戊戌卜:其陰印?翌己𢼄,不見云。”)等,見字都作不作,在稍覺相似的‘方’與‘方’諸例中,作‘方’的幾乎前面都帶‘乎’或‘令’,作‘方’的則無一帶‘乎’或‘令’的”。他認爲“乃是的異文,以釋‘望’爲妥”,其主要證據是“𦣠”“也有从橫目作的”(轉引自《甲骨文字詁林》606-607頁)。
姚孝遂在《甲骨文字詁林》0625“見”字條按語中說:
卜辭“”與“”形體有別,用法亦殊。“”可用作“獻”,“”則不能。但其餘則可通用。卜辭二者似已出現合併之趨勢,今姑並列(609頁)。
又在0626“見”字條按語中說:
考之卜辭,“𦣠乘”之“𦣠”從無作“”之例。“”與“”在卜辭均可爲人名,亦均可爲動詞,但二者從不相混。而“”與“”則可相通,契文“𧠊”字从“”與从“”互作可證(611頁)。
姚先生指出“‘’可用作‘獻’(引者按:指“見百牛”、“見新”等例),‘’則不能”,完全正確。他說這兩個字“可通用”,並未舉出實例,估計主要是指它們都可用爲人名(包括族名),並且都可出現在“方”字或方國名之前而言的。“”、“”都可用作人名,就跟姚先生所指出的“”、“”都可用作人名一樣,並不足以證明二者爲一字。“方”之辭與“方”之辭,在文例上仍有區別,張桂光已經指出。所以姚先生說這兩個字“形體有別,用法有殊”是對的,說二者在卜辭中“似已出現合併之趨勢”,則缺乏根據。
姚先生所說的“契文‘𧠊’字从‘’與从‘’互作”這一點,也不能證明二者爲同一個字。唐蘭先生在《古文字學導論》中早已指出:
凡同部(即由一個象形文字裏孳乳出來)的文字,在偏旁裏可以通用,——只要在不失本字特點的時候。……欠、丮、ㄗ、尾、企等字,本是有區別的,在偏旁裏卻常可通用。(235-236頁,齊魯書社,1981年增訂本)
“”、“”用作偏旁時互作,應是同類的現象。
總之,張桂光分甲骨文“”、“”爲二字,是可以成立的。但是他釋“”爲“望”,卻難以成立,姚先生在上列按語中已經指出來了。甲骨文“𦣠”字寫作从橫目形者極少,而且其人形下端已經加“土”,跟“”的區別仍是很明顯的。如找不到“”、“𦣠”用例相同的確證,僅僅根據這種“𦣠”字是不能證明二者爲一字的。那麼,“”究竟是什麼字呢?新出的郭店楚簡提供了重要線索。
郭店簡的整理者在考釋簡本《老子》時,發現簡文中上从“目”“下部爲立人”的字是“視”字,“與簡文‘見’字作者有別”(《郭店楚墓竹簡》114頁注〔六〕,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例如:《老子》今本35章的“視之不足見”,簡本就作:
之不足 《老子》丙5號簡,《郭店楚墓竹簡》9頁
“見”的這種寫法是楚文字中常見的。“視”的這種寫法過去較少見,但包山楚簡屢見官名“日”(參看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706頁,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過去釋爲“見日”,其實應釋爲“視日”。《史記·陳涉世家》:“周文,陳之賢人也,嘗爲項燕軍視日。”項燕爲楚將,其軍中所設之視日,與包山簡之視日,性質當相類。《史記集解》引如淳說,以“視日時吉凶舉動之占”釋《陳涉世家》的“視日”,恐非是。
我認爲甲骨文的“”字也應釋爲“視”。這種“視”是形聲字“視”的表意初文。
殷墟卜辭中有以下諸辭(字以“△”代替):
貞:人五千,乎(呼)△𢀛方。 《合》6167
貞:乎△𢀛,。 《合》6193
丁未卜,貞:令立△方。一月。 《合》6742
△方于罙(?)。 《合》6743
貞:乎登△戎。 《合》7384
勿乎△戎。 《合》7745
把這類卜辭中的△釋爲“視”,是很合適的。
《左傳·僖公十五年》記秦晉二國韓之戰之事說:
晉侯逆秦師,使韓簡視師,復曰:“師少於我,鬭士倍我。”
同書《哀公二十三年》:
夏六月,晉荀瑤伐齊,高無丕帥師御之。知伯視齊師,馬駭,遂驅之,曰:“齊人知余旗,其謂余畏而反也。”及壘而還。
上引卜辭的“視”,當與《左傳》“視師”之“視”義近,有爲了準備戰鬭而觀察敵軍情況之意。
卜辭中還有“△㞢𠂤(師)”之語:
丙午卜,㱿貞:乎𠂤(師)往△㞢𠂤(師)…… 《合》17055
丙午卜,㱿貞:勿乎𠂤往△㞢𠂤。 《合》5805
㞢師是屬於商王的,並非敵人。“視㞢師”之“視”,當與“視𢀛方”、“視方”等語之“視”有異。《尚書·文侯之命》記王命說:
父義和,其歸視爾師,寧爾邦。
“視㞢師”之“視”,當與“視爾師”之“視”意近。
其他殷墟卜辭裏的△字,釋作“視”也都是講得通的,不一一贅述。《合》36970的一條殘辭中有“△史”之文,也許可以讀爲“視事”。
周原卜甲也有“視”的表意初文:
工于洛 H11:102(王宇信《西周甲骨探論》301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
龍□乎(呼)□ H11:92(同上)
《尚書·洛誥》記成王命周公“監我士師工”。“視工”之“視”,用法與《洛誥》“監”字相似。或釋“視工”爲“見工”,讀爲“獻工”,非是。“呼視”的說法與殷墟卜辭相合。
在西周金文中,雖然早已出現個別从“見”“氏”聲的“視”字(參看《金文編》619頁“視”字),“視”的表意初文仍然時常被使用(下引銘文中此字用△代替,其原形多已收入《金文編》618頁“見”字條):
牆盤:方䜌(蠻)亡不𢦚△。 《集成》10175
伯簋:王命益公征眉敖。益公至告,二月眉敖至△,獻。 《集成》4331
九年衛鼎:眉敖者膚卓吏(使)△于王,王大黹。 《集成》2831
㝬鐘:𠬝孳迺遣閒來逆卲王,南夷、東夷具△廿又六邦。 《集成》260
駒父盨蓋:南仲邦父命駒父簋南諸侯,率高父△南淮夷,厥取厥服,堇夷俗,㒸(?)不敢不敬(?)畏王命,逆△我,厥獻厥服 《集成》4464
䧹(應)侯鐘:……䧹侯△工遺王于周……伯內右䧹侯△工………△工敢對揚天子休…… 《集成》107、108
這些△字過去都被釋作“見”。牆盤銘既有此字,又有下部人形呈坐姿的“見”字(見“𣁋史剌祖迺來見武王”句)。結合殷墟卜辭和楚簡中“△”、“見”有別的現象來看,西周金文的“△”無疑也應釋爲“視”,而不應看作“見”的異體。
應侯鐘的“△工”是應侯之名,不知是否即取義於見於上引周原卜甲的“視工”。其他各例所說之事,都跟周王朝與蠻夷之邦間的關係有關。《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聘曰問,殷覜曰視。”同書《秋官·大行人》:“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歲徧存,三歲徧覜,五歲徧省……。”《說文·八下·見部》:“諸侯三年大相聘曰覜。覜,視也。”段注:“鄭(引者按:指鄭玄《周禮注》)說殷覜,不用三年大聘之說。許則以《周禮》之覜即三年大聘。故《大行人》曰:‘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歲徧存,三歲徧覜,五歲徧省。’省與覜同。間歲而舉,所謂三年大聘。下於上,上於下,皆得曰覜,故曰相。許說與《周禮》不相違也。”又說:“《小行人》曰:‘存、覜、省、聘、問,臣之禮也。’按:五者皆得訓視。”上引牆盤等器銘中的“視”,應即“殷覜曰視”的“視”,其義與覜、省、聘、問等相近。“下於上,上於下,皆得曰覜。”故駒父盨蓋銘中既有駒父“視南淮夷”之文,又有南淮夷“逆視我”之文。
時代不出春秋戰國之間的侯馬盟書,有“𧠟”、“見”二字(分別見於《侯馬盟書》字表337頁和309頁),前者各家皆釋“視”。盟書“見”字下部人形已作直立形,看來當時晉國已不用“視”的表意初文了。不過,盟書中“明殛視之”一語中的“視”字有少數作“見”,不知是同義相代,還是使用“視”字表意初文的殘跡。戰國中期偏晚的中山王墓銅器中,兆域圖有从“目”“氏”聲的“視”字(參看《金文編》233頁“眂”字條,戰國時代的三晉璽印文字等也有這種“視”字);中山王壺“則臣不忍見□”句中的“見”字,下部人形也已作直立形(參看《金文編》619頁“見”字條)。中山國開始不用“視”字表意初文的時間,應在此之前。郭店楚簡的時代與中山王器相近,可見楚國使用“視”字表意初文的時間拖得比較晚。不過郭店楚簡中也出現了少量下部人形作直立形的,與“視”字表意初文無別的“見”字,如《五行》篇第23、29等號簡的“見”字(見《郭店楚墓竹簡》32、33頁)。可見在當時的楚國,“視”字表意初文的地位已經開始動搖了。
追記:西周早期的匽(燕)侯旨鼎說:“匽侯旨初見事于宗周,王賞旨貝廿朋,用作姒寶尊彝。”(《集成》2628)方鼎說:“己亥,事于彭,車叔賞馬,用作父庚彝。”(《集成》2613)楊樹達《書康誥見士于周解》指出,康誥“見士于周”的“士”應讀爲“事”,“見事于周”的文例與“見事于宗周”同,“見事猶言述職”(《積微居小學述林》卷六)。其言甚是。但楊氏將方鼎的“事”也釋作“見事”,現在看起來是錯誤的。此二字應釋爲“視事”。“視事”爲古代常用語,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說:“崔子稱疾不視事。”從銘文看,當是奉車叔之命視事于彭地,故受其賞。方鼎之“視事”初未曾注意,雷神父提醒,謹誌謝意。
原載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甲骨文發現一百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9年8月。
為超星電子圖書館所收錄並在網絡上廣泛流傳的《甲骨文發現一百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是會議期間發放的會前論文集(出版日期為1998年5月),而非正式出版物。本文收入兩版論文集時都有較多的排印錯誤,又以前者為甚。引用此文時,應以此次發布之本爲準。
紙本《甲骨文中的見與視》勘誤表
1998年版 |
1999年版 |
誤 |
正 |
備注 |
頁1行5 |
—— |
他指出這個 |
他指出這倆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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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1行7 |
頁1行15 |
翌日𢼄 |
翌己𢼄 |
參看《乙》445。 |
頁1行11 |
頁1行19 |
甲骨文字詁林》 |
《甲骨文字詁林》 |
|
頁1行22 |
—— |
方國 |
方國名 |
|
頁2行25 |
—— |
嘗爲項燕軍日。 |
嘗爲項燕軍視日。 |
|
頁2行31 |
頁3行9 |
呼(呼)△𢀛方。 |
乎(呼)△𢀛方。 |
|
頁3行3 |
頁3行13 |
《合》7745 |
《合》7384 |
|
頁3行16 |
—— |
“視語” |
“視方” |
|
頁3行18 |
—— |
父羲和, |
父義和, |
|
頁4行7 |
頁4行15 |
△于王大黹。 |
△于王,王大黹。 |
拓本“王”字下有重文號。 |
頁4行10 |
—— |
率高△父南淮夷, |
率高父△南淮夷, |
|
頁4行10 |
頁4行18 |
厥取厥服,㒸 |
厥取厥服,堇夷俗,㒸 |
|
頁4行11 |
—— |
厥獻厥 |
厥獻厥服 |
|
頁4行12 |
頁4行21 |
伯內右䧹侯△工………工 |
伯內右䧹侯△工………△工 |
|
頁4行13 |
頁4行22 |
《集成》107 |
《集成》107- 108 |
“△工敢對揚天子休”句見於《集成》108。 |
頁4行24 |
—— |
下於上,下於上, |
下於上,上於下, |
|
頁4行29 |
—— |
“” |
“𧠟” |
|
—— |
頁5行21 |
匽(燕)侯旨鼎說 |
匽(燕)侯旨鼎說:“ |
|
又,1998年版無提要、關鍵詞、追記。
此次發佈,葛亮對兩種文本作了細心校勘,並校出了一些兩本皆誤之文(有的是原稿之誤),作者很感謝。
裘錫圭謹識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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