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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樹:商代文字的構造與“二書”說(中)
在 2008/5/12 21:31:03 发布

商代文字的構造與“二書”說()

(首發)

 

黃天樹

首都師範大學文學院

 

  有聲字

 

中國古文字始于商代甲骨文,終結于秦代小篆。商代甲骨文是時代最早的古文字。《說文》所收秦系文字是時代最晚的古文字。我們截取時代相隔1000多年的商代甲骨文和秦漢小篆來作形體構造的比較研究。可以知道,漢字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其構造是不同的。通過對甲骨文形體構造的考察,我認爲“有聲字”的構造類別如下:

(一)假借字

(二)獨體形聲字

(三)因聲指事字

(四)兩聲字

(五)形聲字

1,亦聲字

2,省形字

3,省聲字

4,多形字

5,多聲字

上述類別可分為二個層級:第一層級是(一)假借字、(二)獨體形聲字、(三)因聲指事字、(四)兩聲字、(五)形聲字五種構造類別。第二層級是“形聲字”的變體,包括“亦聲字”、“省形字”、“省聲字”、“多形字”和“多聲字”五種小類。下面,有重點地就上述構造類別中的一些問題談談個人看法。時間所限,有些內容,請參看拙文《殷墟甲骨文“有聲字”的構造》。

 

(一)假借字

漢字是自源文字。從第一批漢字的出現到能夠完整地記錄漢語的文字體系的最後形成,需要經歷一段漫長的歲月。可以試想一下,假如只用“形”符記錄漢語,碰到口語中的實詞“鷹”就造一個獨體字“(鷹)”;碰到口語中的實詞“鳳”就造一個獨體字“(鳳)”;碰到口語中的實詞“雞”就造一個獨體字 “(雞)”。長此以往,那末,這種文字體系中的獨體字的數量將會不斷地膨脹,以至於達到無法記憶和承受的極限。更何況碰到虛詞,沒有辦法用“形”符來記錄它。因此,在文字形成的過程中,用“形”符記錄漢語最終必然走上窮途末路,唯一的出路是“假借”,必須有待於“聲”符以濟其“窮”。也就是說,漢字體系要從原始漢字發展到像甲骨文這樣成熟的文字體系,沒有假借的介入是肯定不行的。假借方法的运用,才能真正做到我手寫我口,完備地記錄語言。

文字是記錄有聲語言的符號。口語裏有這個詞,但筆下沒有這個字,記錄的時候有兩種辦法,一種辦法是給這個詞造一個新字;還有一種辦法是不造新字,借用已有的一個聲音相同(近)的字來記錄這個詞,後一種就是假借字。例如“花草”的“花”是造新字。“花錢”的“花”是不造新字,借用同音字來記錄它。“花草”的 “花”和“花錢”的“花”表面上看,二者的“相貌”一樣,實際上,二者的結構是不一樣的。“花草 ”的“花”用兩種字符,即既用“意符”“艸”又用“聲符”“化”。但是,假借過來作爲“花錢”的 “花”的時候,結構就發生了變化,假借字“花”字用一種字符即“聲符”“花”,“花”是脫離原義的聲符,如同“金蟬脫”,脫離原義,僅用其聲音的外。過去有人講假借是不造字的造字,就是說假借字表面上和所借字的字形相同,但是,字的構造已經發生了變化。所以陳夢家先生就說:“假借字必須是文字的基本類型之一。”[1]這個意見我也贊同。但是,如果從使用字符的層面來講,假借字記錄語詞的方式還是使用聲符(或者說音符),跟“兩聲字”記錄漢語的方式並沒有本質的差異,只不過前者用一個聲符,後者用兩個聲符而已。所以我想,應該將假借字作為文字的基本類型之一而歸入“二書”中的“有聲字”的下面。

我認爲,在“有聲字 ”中,假借字可能是時代最早、最重要的一種結構類型。漢字在記錄漢語的時候,使用兩種字符,一種是聲符,一種是意符。大家都知道,漢字的結構不是一成不變的。從字符的層面來講,這個“結構變換 ”是不是可以借用音韻學上的“陰陽對轉”來講。它實際上就是通過聲符和意符的叠加或脱落來達到“ 結構變換”的。比如說,爲了明確假借字的意義,就在假借字上加注一個形符,這樣就變成了形聲字。如果將形符拿掉,它又變成了假借字。另外假借字上再叠加一個聲符就變成了兩聲字。如果再將聲符脱落,就又變成了假借字。有點兒像音韻學上的“陰陽對轉”,陰聲韻加上一個鼻音韻尾就變成了陽聲韻,陽聲韻拿掉鼻音韻尾又回到陰聲韻。“結構變換”有兩個軸心。一個是以聲符作爲軸心,通過聲符和意符的增損來進行“結構變換”的。一個是以意符作爲軸心,通過聲符和意符的增損來進行“結構變換 ”的。如果只用一個意符,就是象形字。如果在象形字上加注聲符,就變成形聲字。如果意符跟意符疊加,就變成會意字。因此,講甲骨文字的構造時一定要樹立動態的觀念。

 

(二)獨體形聲字

“獨體形聲字”是于省吾先生在《釋具有部分表音的獨體象形字》一文中提出來的。它確實是甲骨文獨有的一種結構類型[2] 。“獨體形聲”的形符和聲符是連體的,往往使人誤認為是象形字。只要細心審視,是可以把它們從象形字中甄別而篩選出來的。所以,我們仍把它單列為一類,並沿用于氏的名稱,稱之為“獨體形聲”字。例如:                  

5)貞:呼衆人出(麋),克?            合集15[賓三]

麋字作,本爲獨體象形字。古音“麋”、“眉”均爲明紐脂部,聲韻全同,所以其頭部作“”(眉)形,也表示“麋”字的音讀。早期古文字中的獨體象形字的某一部分帶有聲符是形聲字的萌芽,但它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偏旁所構成的合體形聲字是截然不同的。後世便以从鹿米聲的“麋”字代替之。

 

(三)因聲指事字

“附劃因聲指事字” 是于省吾先生在《釋古文字中附劃因聲指事字的一例》一文中所提出來的。他說:“(人)——(千)。……千字的造字本義,係在人字的中部附加一個橫劃,作爲指事字的標志,以別于人,而仍因人字以爲聲(人千疊韻)。”[3]

 

(四)兩聲字

“兩聲字”“就是由都是音符的兩個偏旁組成的字。”[4]。這種類型的字一般都是在只表讀音的假借字上再加一個聲符而形成的。甲骨文常見“兩聲字”。例如:

6)丁亥卜:余()喪其羌?            合集 21153[小字]

”从二“弓 ”(非《說文·部》訓“彊”的“”字),王國維認為是訓弓檠的“柲”的本字,其音當讀如“弼”[5]。古音“弗”在幫紐物部,“”在並紐物部,聲皆為唇音,韻部相同,“”是兩聲字,“弗”、“”皆聲。 “”當讀爲否定詞“弗”。可能是在“弗”字上加注“”聲而成的。

 

(五)形聲字(亦聲、省形、省聲、多形、多聲)

 據學者的研究,在各自獨立起源的國外古文字體系如古蘇美爾文字等中都存在形聲字。甲骨文也已經出現直接用形符和聲符組合而成的形聲字。例如:甲骨文“室”、“宣”等字就是用形旁和聲旁組合而成的形聲字。推測“室”和“宣”之類的建築,要分別用“圖繪式”的象形字把他們的細微差別描繪出來是很難辦到的。有了“以事爲名,取譬相成”的造字方法,都能把它們記錄下來。

7)貞:(念)師般龜?               合集9471[典賓]

8)辛酉子卜貞:丁(念)我?          合集21580[子組]

例(7)“貞”下一字,當釋作“念”。[6] 《說文》:“念,常思也。从心,今聲。”師般,人名。“念師般龜”是說商王惦念師般能否把龜送來。例(8)字體屬“非王卜辭”中的子組卜辭。人物“丁”就是當時活着的商王武丁[7]。“丁”下一字,舊不識。我認為,“”是“”的倒書,應釋作“念”,文通字順。“丁念我”是子組卜辭的主人“子”占卜說,商王武丁是否惦念我?             

9)己巳卜彭貞:()(河),羌三十人?在十月又二卜。

貞:五十人?

貞:卯十

貞:其()

貞:()()

貞:()()           合集26907[何一]

例(9)中的第四和第五辭的“沈”字作“”,從(),從屰,會意字。第六辭的“沈”字,過去一般認為從“何”聲,古音“沉”在定紐侵部,“何”在匣紐歌部。古音稍遠。檢視拓本,我認為此字寫法跟《沈子簋》之“(沈)”相近,疑從“冘”聲,古音“沉”在定紐侵部,“冘”在余紐侵部。“冘”字,楊樹達先生說:

《冂部》又云:“冘,冘冘,行貌,從人出冂。”按許君說強傅無理。觀甲文此字作,象人荷擔以手持擔木之形,乃儋之初文也。《八篇上·人部》云:“儋,何也。詹聲。”今字作擔。今荷擔之義為儋字所專,若不見甲文,無由知冘之為儋矣。”[8]

形聲字產生意義非常重大。表面上看,由於加注形旁、加注聲旁使漢字繁化;實質上,有了“以事爲名,取譬相成”的造字方法,就為精簡基本部件(構字元件)的數量創造了條件。甲骨文獨體字多,所佔比重高。據研究,西周金文獨體字為344個,佔總字形量的15·9[9]。現代漢字中獨體字在全部字頭中所佔的比例最多不超過6%。從歷時比較可以看出,在越早期的文字中,獨體字的比重越高。因此,明確甲骨文中獨體字所佔的比重究竟是多少,對甲骨文字的成熟度與文字發展規律會把握得更好。

漢字在草創之初,並不是先定出一套數量有限的基本構件,然後用它來搭建合體字。而是先造出形態各異的原生態獨體字,而後逐漸類化成一批數量有限的基本構件。例如,甲骨文有上喙鉤曲的“(鷹)”字;有高冠美羽的(鳳)”字;有戴冠啼鳴的“(雞)”字等等。甲骨文在“形聲化”的過程中逐漸把原先形狀各異的禽鳥圖形符號類化為字。例如:(鳳)字本象鳳鳥,後加注聲符(凡)而成為,再後鳳鳥形簡化為旁,成為从”“聲的形聲字。(雞)字本象公雞,後加注聲符(奚)而成為,再後公雞形簡化為旁,成為从”“聲的形聲字。漢字隨著類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甲骨文形態各異的原生態獨體字到小篆時,精簡為數百個有限的基本構件。象這類情況,對整個漢字體系來說,無疑是一種簡化。

除了上面談到的“從某,某聲”的形聲字之外,形聲字的變體還有“亦聲”、“省形”、“省聲”、“多形”、“多聲”等各種不同的結構類型。這些不同的結構類型在甲骨文裏都能找到例證,表明甲骨文字的結構既複雜多變又日臻合理,是一種相當成熟的文字。限於時間,下面,我重点就“省形”、“省聲”、“多聲”等,以舉例的方式談幾點不成熟的看法。

首先,談“省形”。

所谓“省形”是造字或用字的人,為求字形的整齊勻稱和書寫的方便,把某些形聲字的形旁的字形省去了一部分。“表意字也有省略偏旁字形的現象。”[10]在這裏我們只討論甲骨文“形聲字”的省形問題。《說文》一般用“从某省,某聲”的方式來說解省形。例如:《說文》:“亭, ……从高省,丁聲。”唐蘭先生說:“形聲字有些是經過省變的。……省變本是文字演化裏應有的一種現象,凡是省文,一定原來有不省的寫法。”[11]傳統文字學上所謂的“省形” ,是指把某些形聲字的形旁的字形省去了一部分。這種現象在甲骨文中是屢見不鮮的。值得注意的是,甲骨文還有一種“省形”,它不是省去形聲字形旁中的一部分字形,而是把形聲字的形旁整個刪除,僅存聲旁。這種“省形”現象僅出現在對貞[12]卜辭中。對貞卜辭因為有正貞與反貞卜辭可以相互對照,省略形旁也不會影響對卜辭的理解。這種省形現象是甲骨文所特有的[13]。今就一時所看到的一些例子錄之於下,然後加以闡述。

10)癸未卜:午()余于祖庚,羊豕

      于祖戊()余,羊豕      合集22047[午組 ]

例(10)是午組卜辭,屬於非王卜辭。非王卜辭的占卜主體是家族的族長。“余”,第一人稱代詞,占卜主體自稱。禦,是攘除災殃的一種祭祀。對照例(10)中的“午余于祖庚”和“于祖戊余”,可以知道,“午”是“()的省體。“午()余于祖庚”,是說向祖庚舉行禦祭,希望擺脫災殃。古音“午”、“”(禦)皆在疑紐魚部,所以 可以省作午。

11)戊寅子卜:又(有))?

      戊寅子卜:亡(無)(虫)?合集21825[子組]

12)丙寅貞:岳)雨?

      (虫)雨?                屯南644[歷二]

”字,裘錫圭先生隸定為“” ,其字形象人的足趾為蟲虺之類所咬齧,應該是傷害之“害”的本字[14]。裘先生的說法十分可信。“虫(虺)”是“的聲符。古音“虫(虺)”在曉紐微部,“(害)”在匣紐月部,古音相近,故 “(害)”字的結構可分析為從“止(趾)” 從“虫(虺)”,“虫(虺)”亦聲。例(11)的“有)”和“無(虫)”是對貞卜辭,例(12)的“岳)雨”和“弗(虫)雨” 也是對貞卜辭,可知“虫”以音近借用為“”。卜辭有借用“虫”為“”的例子。例如:

13)壬子貞:示亡(無)虫(

      貞:示(有)虫(    屯南643[肥筆]

示,神主。“亡虫” 之“虫”,應該讀成“(害)”。 “”字,方國名。例(13)的“無虫()”和“有虫()”對貞。“示無虫(”,意謂“ 神主不會加害於”。我認為,例(13)“虫”字也可以看作是把形聲字“”的形旁“止(趾)”整個刪除,僅存聲旁“虫”。

14)甲寅卜亘[貞]:呼犬執豕,

貞:弗[其]            合補 1270正[典賓]

15)己巳貞:井方?

)?             合集33044[歷二]

《說文》:“,所以驚人也。……,讀若籋。 ”《說文》:“執,捕罪人也。從丮,從亦聲。”古音“執”在章紐緝部,“”在泥紐葉部。例(14)(15)“”字也可以看作是把亦聲字 “(執)”的形旁“丮”整個刪除,僅存聲旁“”。

16)丁未卜:新馬其于(賈)(視),又(右)用?

      丁未卜:新馬于(宁),又(右)不用?花東7[花東]

17)于(宁)視?

(賈)視?                        花東352[花東]

18)癸亥卜:新馬于(宁)(視)?

(賈)視?                       花東367[花東]

”和“”,李學勤先生都釋為“賈”,訓為“商賈”,可從[15]。例(16)至(18)“(賈)”和“(宁)”對貞。古音“賈”在見紐魚部,“宁”在定紐魚部,故“(賈)”可省爲“宁”。

19)戊辰卜,貞:酒盧豕至豕龍母?

戊辰卜,貞:酉小 至豕司癸?      合集21804[子組]

20)丙寅貞:丁卯酒于

丙寅貞,于庚午酉于               合補10639[歷二]

例(19)、(20)中“酒”和“酉”對言,可知“酉”顯然是“酒”之省。《說文》:“酒,……從水,從酉,酉亦聲。”酒是以酉爲聲符的,故其可省爲酉。

21)乙巳卜,賓貞:勿卒(祼)于父乙?

乙巳卜,賓貞: (祼)于父乙?    合集1901正[賓一]

例(21)中“(祼)”和“”對言,可知“”顯然是 “(祼)”之省。《說文》:“祼,灌祭也。從示,果声。”

22)于祖乙

大甲

于大乙隻(“隻”字倒寫)?            屯南 3039[歷二]

23)貞:勿王夨三

      貞:于王夨                  合集1825[典賓]

24)癸卯卜:()黍乙祖?

自辛祖?

卯卜:()

丁未()(祖辛)?合集32572歷間]

例(22)中“”和“隻”對言,可知“隻”顯然是“”之省。例(23)中“”和“”對言,可知“”顯然是 “”之省。例(24)中“()”和“()”對言,可知“()”顯然是“()”之省。

其次,談“多聲”。

所谓“多聲字”,即形聲字具有兩個聲符。《說文》分析其結構的述語是“从某,某、某皆聲”。例如《說文》:“擡,… …从韭,次、影皆聲。”殷墟甲骨文中存在“多聲”現象。例如:

25)壬子卜:子丙(速)?用。[]各,呼酓(飲)。

花東420[花東]

甲骨學者認為“東” 、“束”本為一字,是可信的。 ,陳劍先生釋“速”,甚是[16] 。此字下從意符“止”,與“辵”同義;所剩偏旁是聲符,由“木”(或寫作“屮 ”形,顯然是“木”形的省體)和“束”組成。古音“束”在書紐屋部; “木”在明紐屋部,故“(速)”字“從“止”,“束”、“木”皆聲。例( 25)卜問,子於丙日“速丁”即邀請商王武丁,結果商王武丁果然來至,子遂呼令舉行“酓”禮。

綜上所述,可以小結如下:將商代甲骨文跟秦漢小篆作一比較,可以知道,“獨體形聲字”、“因聲指事字”、“兩聲字” 三種構造類别為《說文》小篆所淘汰,其餘被繼承下來。由此說明,漢字的構造類別因時代的不同而不斷更新。

 

  “加注聲符”、“形聲裂變”和“變形聲化”

 

形聲字如何起源,至今仍是一個謎。自來文字學家都沒有作出適當的說明。儘管我們對已著錄的甲骨文資料作了全面的分析與考察,也充分吸收前人的最新研究成果,但資料有限,難徵其詳,只能述其大略,作粗線條的勾勒。我們認爲“形聲字”産生的途徑大約有以下十種:

(一)加注形符

(二)加注聲符

(三)形聲相配

(四)形聲裂變

(五)變形聲化

(六)合文凝聚

(七)形旁代換

(八)聲符代換

(九)形符的繁與簡

(十)聲符的繁與簡

下面,選擇“加注聲符”、“形聲裂變”和“變形聲化”三個問題談談個人的一些看法。

首先,談談“加注聲符”。

在商代甲骨文中,直接用形旁和聲旁構成的形聲字数量不多。像甲骨文這種早期的形聲字,絕大部分是通過在假借字上加注形旁或在表意字上加注聲符而産生的。許慎《說文解字·敘》說:

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

這段話說明文字的發展過程是從“無聲字”到“有聲字”。甲骨文是成熟的漢字,屬於意音文字體系。意音文字缺點是不能看到表意字的字形就讀出字音。因此,商代就存在如何給甲骨文注音的問題。殷人可能已經有了這種注音的需求。加注聲符只能找一個本來既有音又有義的現成漢字作為聲符而加注上去,有點類似後來所用的直音法。例如:

26)庚午婦(寶)示三屯。          合集17512[典賓]

27)丙午王商(賞)戍貝二十朋,在,用作父癸()

                                                                                  《戍鼎》集成2708

例(26)是第一期典賓類骨臼刻辭,“寶”字寫作,表示屋子裏有貝、玉等寶物,是一個會意字。例(27)是商代晚期金文,“寶”字寫作,從宀從玉從貝,缶聲 。又如商器《宰甫卣》作 ,從宀從玉,缶聲(《金文總集》2599)

 “加注聲符”的原因有二:第一個原因是便於記住字音和方便誦讀。甲骨文是成熟的文字體系。受過良好教育的殷人貴族應該知道文字是記錄語言的書面符號。公元前14至前11世紀殷人講的話,即當時的口頭語言經甲骨文字記載下來後,時隔3500年的今天,只要把甲骨文字隸定為楷書,我們大都能夠讀懂(同時代的銅器銘文反而顯得文詞艱澀生僻、詰曲聱牙)。由此可以推測,殷人讀書寫字,常於難字旁邊,隨手標注字音,這便是“加注聲符”。例如:

28)子不延,又(有)()              花東44.1[花東]

”字,姚萱博士釋讀為“瘥”,當“病癒”講[17],可從。我們認爲,“()”字右上角的“”旁很可能是加注在“”字上的聲符。甲骨文偏旁單複往往無別,如“”可省作 “”(《合集》20948),故“”疑即“(彗)”字。“瘥”古音在從紐歌部,“(彗)”在邪紐月部,聲皆為齒頭音,韻陰入對轉,故“(彗)”很可能是在會意字“”上加注的聲符。

第二個原因是為了區別同形字。吳振武先生《古文字中形聲字類別的研究》一文中說:“為了區分字形而加注音符。……即將古文字中由於形近而不易區別的字通過加注音符來加以區分,以免混淆。 ”[18]例如:“○”象璧形。用“○ ”作“璧”字的書寫符號容易跟“圓”混淆[19]。為區別起見,甲骨文“璧” 字以“○”為形符,加注“”()聲,遂成 字(《甲骨文編》第1105號)。甲骨文“” (員)字以“○”為聲符,加注形符“鼎”,遂成“”(員)字(《甲骨文編》第0791號)。

“加注聲符”即在“ 無聲字”上加注聲符而產生的形聲字,一般都有一個比較長的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舉一個大家熟悉的例子。如“裘”字,其本義是皮衣。商代甲骨文作“”(《甲骨文編》第1042號);西周中期金文次卣(《集成》5405)作 “”,形符 “”仍保留皮衣之形的原生態;晚期金文乖伯簋(《集成》4331)作“” ,象皮衣的形符改換成一般的“”(衣)旁,至此才成為從“衣”“又”聲(聲符換成“求”,看《金文編》第1401號)的一般形聲字。漢字演變的規律之一:字符的組合,先無聲,後有聲。上舉“裘”字即是。

繁化和簡化是漢字構造演變中的兩種相反相成的現象,它們是矛盾統一的、缺一不可的。隸楷階段的漢字“加注聲符”是繁化。古文字階段的漢字“加注聲符”表面上看好像也是繁化。其實,二者是不同的。古文字階段的“加注聲符”實質上是簡化方法之一。大家知道,衡量簡化的標準有三條:第一是不增加漢字基本部件的數量;第二是不增加漢字字數的總量;第三是字形結構要合理且筆劃少。漢字是意音文字,它有數百個基本部件和由基本部件組合而成的成千上萬個合體字。甲骨文的基本部件原來很多,到後來逐步減少,即儘可能用最少的基本部件來組合大量的合體字,這是所有意音文字演變的共同趨勢。如甲骨文“裘”、 “雞”、“鳳”等字,早期都是“無聲字”,後“加注聲符”,形符仍保留象形字的原生態;再後來,為了減少基本部件的數量,才把原生態的形符類化改換成常見基本部件。為了改善形聲字的表意、表音功能而“加注形符”和“加注聲符”的繁化是不可缺少的。同樣,為了便於刻寫而“省形”、“省聲” 的簡化也是不可缺少的。

其次,談談“形聲裂變”。

“形、聲裂變”是形聲字産生的途徑之一。事物都有一個發展過程,形聲字也不例外。原始漢字多是“無聲符”的獨體象形字,其後逐漸發展爲“獨體形聲”字。後來,爲了適應形聲字“从某,某聲”的一個形符一個聲符的發展趨勢,才“形、聲裂變”而演變成爲一個形符一個聲符的形聲字。下面以“聞”字爲例,加以闡述。

    29[]:飤,()曰棄           合集9100[賓三]

  30)王占曰:其有來 ()。其唯甲不  合集1075正[典賓]

   31)壬卜:丁 () ,子呼視,弗作?    花東 38[花東]

   32)辛丑,气自牟,廿屯,小臣 ()   合補7237[出一]

例(29)“()”字的字形在“卩” 上加“耳”以示“人跽而以耳諦聽”之意,我認爲是“無聲符”的獨體象形字[20]。例(30)“ ()”字有意改造爲“ 有聲符”的獨體象形字,下部跪坐人形“卩”改造爲形近又能表示“聞”字的讀音“()[21]。詹鄞鑫先生說:

字構形,象人張口噴沫,以手揩抹, ……狹義應爲抆拭(揩抹涕淚涎沫之類)。《廣雅· 釋詁二》:“抆,拭也。”具體書證如……《楚辭·九章·悲回風》:“孤子唫而抆淚。”[22]

“抆”與“聞”古音同屬明紐文部,聲韻全同,故“有聲符”的獨體象形字“()中的 ()是起標聲作用的。上引例(31)是花東子組卜辭,陳劍先生認爲其時代在“武丁晚期,最多推斷其上限及於武丁中期”[23],可從。例(31)和例(32)中的“聞”字已經“形、聲裂變” ,分化為由一個形符“耳”和一個聲符“抆”相配合的形聲字。綜上可知,聞字“形、聲裂變”的過程是: 。它反映當時“獨體形聲字”這種舊有的結構類型正逐漸走向衰亡,而新興的由一個形符和一個聲符組成的合體形聲字正逐漸興盛起來。值得注意的是,不光是形聲字會發生形體的“裂變”,會意字也會發生形體的“ 裂變”。

最後,談談“變形聲化”。

唐蘭先生說:“把物形的某一部分直接變作聲符,應作為‘聲化’的一類。例如‘狽’字本象一個獸,尾梢粗,後來就把尾梢改成‘貝’字,從犬貝聲。”[24]。裘錫圭先生说:

在漢字發展的過程中,把合體表意字的一個偏旁略加改造,使之轉化成聲旁,從而把原來的表意字改變成形聲字的現象,是頗爲常見的。例如:“何”字本作,象人荷物形。後來象所荷之物的[25]形加“口”而成“可”,“何”字就由表意字轉化成從“人”,“可”聲的形聲字。[26]

此外,劉釗先生對“ 變形聲化”也有詳細的討論[27],可以参看。變形聲化與訛變不同,“變形聲化”是指把有些“無聲字”的部分字形,改寫成與該部分形近而又與該字讀音相近偏旁,使它聲符化。變形聲化與訛變不同,它是一種人為的、有意識的改造。“變形聲化”是最經濟的一種聲化。與加注聲符相比,它不需要加注别的部件,只在原字形的基礎上稍作改動即可。

33[]寅卜貞:今日我其狩  合集10965[典賓]

34)癸丑:丁自甘來)?          合集21731[子組]

*,地名。甘,地名。姚萱博士釋“”為“”字[28],可從。甲骨文“”的“皿” 字常省去圈足(《甲骨文編》第4813號),聲符“必”(柲)寫成“乙”,是變形聲化。古音“柲”在幫紐質部, “乙”在影紐質部,把“柲”改造成形近的聲符“乙”而變成從“皿”“乙”聲的形聲字。

35(守)。              (守)觚,集成6590,殷代

36)甲子卜:叨(?)以王族(守)方在辛山,亡災?

屯南2301[無名黃間]

例(35)殷代銅器“(守)觚”,出土于安陽侯家莊西北岡1001號墓(R11004),現藏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字,從“ 宀” 從“又”,《漢語古文字字形表》釋為“守”字[29] ,可從。例(36)字體接近無名黃間類。“叨”,人名。“方”上一字,從“宀” 從“(肘)”,劉釗先生釋“守” [30],可從。卜辭說“叨”率王族守候在辛山以待“方”前來。古音“守”在書紐幽部,古音“肘”在端紐幽部,韻部相同,屬變形聲化。

綜上所述,我們認爲殷墟出土的商代後期甲骨文“形聲字”産生途徑主要有十種:()加注形符; ()加注聲符; ()形、聲相配;() 形、聲裂變; ()變形聲化;()合文凝聚;(七)形符代換;()聲符代換;()形符的繁與簡;()聲符的繁與簡。就甲骨文的情况来看,“加注形符”和“加注聲符”是甲骨文“形聲字”産生的主要途徑。其中()() 從廣義上講,可以看作是“形聲字”産生的途徑;也是講“形聲字”異體字産生的途徑。

 

 



[1] 陳夢家:《殷卜辭綜述》,第76頁,中華書局,1956年。

[2] 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釋具有部分表音的獨體象形字》,第435-443中華書局,1979年。

[3]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 釋古文字中附劃因聲指事字的一例,第 451中華書局, 1979

[4]裘錫圭《文字學概要》,第108商務印書館,1988年。

[5] 王國維《觀堂集林》卷六,288-289中華書局,1959

[6] 參看裘錫圭《古文字論集》,第 648中華書局,1992年。

[7]參看陳劍:《說花園莊東地甲骨辭的“丁”——附:釋“速”》,《故宮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 4期。

[8]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第 190頁,中華書局,1983年。

[9]張再興:《西周金文文字系統論》,41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

[10]裘錫圭《文字學概要,第160165商務印書館,1988

[11] 唐蘭《中國文字學》,第 94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2] 殷人占卜,對一件事情往往從正反兩個方面進行問,叫做“對貞”。

[13] 劉釗先生說:“(甲骨文)形聲字可省去形符而保留聲符。” 劉說可從。参看劉釗:《古文字考釋叢稿》,2-3頁,嶽麓書社,2005周忠兵也注意到“將形符省略而只保留聲符的刻寫習慣”。參看周忠兵《〈小屯南地甲骨·釋文〉校訂》,第14頁,東北師範大學中文系碩士學位論文,2004年。

[14] 裘錫圭:《釋“”》,《古文字論集》,第11-16頁,中華書局,1992年。

[15] 參看李學勤:《兮甲盤與駒父盨》,《新出青銅器研究》,144-145頁,文物出版社,1990

[16] 參看陳劍:《說花園莊東地甲骨 辭的“丁”—— 附:釋“速”》,《故宮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4期。

[17] 姚萱:《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159-171頁,首都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4《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199-213頁,線裝書局,2006111

[18] 吳振武:《古文字中形聲字類別的研究》,《研究生論文集刊(社會科學版)》,62吉林大學歷史系古文字專業,19821

[19] 于省吾《商周金文錄遺·序言》說:“○即圓之初文。”

[20]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第 99頁,商務印書館,1988年。

[21] ()字見《甲骨文編》3469、第 3473

[22] 詹鄞鑫:《甲骨 文字考釋二則·,《語言研究》1986年第 2期,第 186-188頁。

[23] 陳劍:《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 4期第59

[24] 唐蘭:《中國文字學》,第 103頁,開明書店,19493月第1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9月新1版。

[25]引者按:“”字,是“柯”的初文,在此 既是形符,又有表音作用。

[26] 裘錫圭:《釋“勿”“發”》,原載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文研究》1981年第2期;收入《古文字論集》,第78頁,中華書局,1992年。有關“變形聲化”的論述,又見《古文字論集》,第219頁;《文字學概要》,第152153頁,商務印書館,1988年。

[27] 劉釗:《古文字構形研究》 ,第140- 142頁,188-206頁,吉林大學博士論文,1991年;《古文字構形學》,第 88-89頁,109-117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

[28]姚萱:《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112-113頁,首都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4《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141-142頁,線裝書局,2006111

[29] 徐中舒主編:《漢語古文字字形表》,第289頁“守”字條,四川辭書出版社,1981年。

[30]  劉釗古文字構形學》,第55-56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55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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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破晓 在 2010/4/15 16:39:47 评价道:第7楼

    admin:

    意音文字缺點是不能看到表意字的字形就讀出字音。因此,商代就存在如何給甲骨文注音的問題。殷人可能已經有了這種注音的需求。加注聲符只能找一個本來既有音又有義的現成漢字作為聲符而加注上去,有點類似後來所用的直音法。例如:……例(26)是第一期典賓類骨臼刻辭,“寶”字寫作,表示屋子裏有貝、玉等寶物,是一個會意字。例(27)是商代晚期金文,“寶”字寫作,從宀從玉從貝,缶聲 。又如商器《宰甫卣》作 ,從宀從玉,缶聲(《金文總集》2599)

     “加注聲符”的原因有二:第一個原因是便於記住字音和方便誦讀。……由此可以推測,殷人讀書寫字,常於難字旁邊,隨手標注字音,這便是“加注聲符”。例如:

    第二個原因是為了區別同形字。……

    “加注聲符”即在“ 無聲字”上加注聲符而產生的形聲字,一般都有一個比較長的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漢字演變的規律之一:字符的組合,先無聲,後有聲。上舉“裘”字即是。

    黃先生對“加注聲符”現象的兩個解釋,第二個解釋很清楚。

    第一個解釋似乎關鍵是:既然表意字都不是看到字形就能讀出字音,“加注音符”之所以必要和有效,就在於是用熟悉的知道讀音的字去給不知道讀音的“難字”加注聲符。問題是我們怎么能確定當時會意的“”是一個難字,而需要加注熟悉其讀音的“缶”?另外,似乎“加注聲符字”是很有限的,其他幾個常常舉的例子:雞、裘、耤、星、鼻等。似乎不能由此推論,當時存在很少幾個需要注音的難字。

    “星”和“鼻”都很特殊。從裘先生對“自”與“鼻”關係的解釋出發,我懷疑加注聲符反映的是隨著時間發展,語言里的同一個詞發生了細微的音變。加注聲符是爲了適應這個變化,如裘先生在解釋“裘”時所說。但是,難道能由此推論只有很少一些詞發生了音變嗎?或者是跟方言有關的現象?這就更難說了。想不清楚啊!

    加注聲符字真是很奇快的一類。他們不是發揮其價值,像“箕”表“其”一樣,去表示語言中另一些難以為之造字的同音詞(如果有的話),自己反而需要加注聲符!想不明白,希望大家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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