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藏八《邦家處位》章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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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信芳
(吏)人甬(用)(倚)典政,還(旋)內(入)它政、(弊)政、【二】(猛)政。子立弋(代)父,自(定)於(後)事,(階)啻(嫡)丈(長),辠(罪)逴(卓)(辭),反(貌)(稱)(僞),(抗)政(炫)邦,(倦)(厭)政事。均(倚)政宔(主),君乃無從(窺)下之蟲□。【三】夫不(度)政者,印(抑)(歷)無訿(訾),宔(主)賃百(役),乃(敝)於亡。或亞(惡)(哉)!(將)(超)(度),埶(設)朁(僭)萬而方(旁)受大政。或(微)(哉)!不見而沒。(抑)不由【四】無(津)以出,民甬(用)(率)欲逃救(求)政。[1]
(吏)人甬(用)(倚)典政:典,整理者解典爲“法”,謂典政爲“法典政令”,說不可從。《周禮·春官》有典同、典瑞。《戰國策·楚策》“我典主東地”,注:“典,猶職。主,猶守。”倚,恃也,因也。《漢書·韓安國傳》“上方倚欲以為相”,師古注:“倚謂仗任之也。”倚欲,宋祁引浙本作“欲倚”。本例句式有跳躍,吏人用,用吏人也;君用吏人,倚以典政也。有如《漢書》浙本“倚以為相”例。
還(旋)內(入)它政、(弊)政、(猛)政:還,陳民鎮讀爲“旋”。[2]入,論者或讀爲“納”,非也。《春秋》定公五年“於越入吳”,《左傳》襄公十三年“弗地曰入”,“造其國都曰入”(《春秋集義》卷二),“入者,逆而不順”,“非王命而入人國也”(《春秋胡傳附錄纂疏》卷一)。就本例而言,形形色色亂局之行政皆是挖空心思擠進來的,逆而不順,此所謂“入”。它政,它,整理者讀爲“弛”,引《禮記·樂記》“庶民弛政”,鄭注:“去其紂時苛政也。”按:簡文“它政”乃負面語,《漢書·食貨志》(王莽時)“刑罰深刻,它政誖亂”,但凡背離國家法令之吏臣行政,如《左傳》襄公二十六年“政由甯氏,祭則寡人”,《史記·呂后本紀》“諸呂擅權”,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擅裚割”、“犯上不智(知)害”、“法(廢)置以私”,皆“它政”之例也。弊政,《漢書·公孫弘傳》:“夫使邪吏行弊政,用倦令治薄民,民不可得而化,此治之所以異也。”政,整理者讀爲“更正”,陳民鎮改讀。[3]《漢書·敘傳下》:“上替下陵,奸軌不勝,猛政橫作,刑罰用興。”
以上句例謂君用吏人,倚以典政,這是一般情況;一旦出現亂局(傾側),旋即它政、弊政、猛政層出不窮,禍國殃民。
子立弋(代)父,自(定)於(後)事:春秋或有子弒父,或有生代父居位。《左傳》文公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春秋公羊傳》襄公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注:“不日者,深為中國隠痛,有子弑父之禍,故不忍言其日。”此子弒父之例也。《春秋》成公十年“五月,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衞侯、曹伯,伐鄭”,注:“晉侯,太子州蒲也。稱爵,見其生代父居位,失人子之禮。”《左傳》成公十年“晉侯有疾,五月,晉立大子州蒲以為君而會諸侯,伐鄭”,注:“生立子為君,此父不父,子不子。經因書晉侯,其惡明。”同一年“晉侯”而有父、子二人,此春秋筆法,史家微辭,生代父居位之例也。
(階)啻(嫡)丈(長):階,整理者注:“到達,導致。”按:階引申義謂級別、等差,《釋名·釋宮室》:“階,梯也。如梯之有等差也。”嫡,相對於庶而言,別嫡、庶,明宗親也。長,相對於幼而言,分長、幼,序伯、仲、叔、季也。簡文“階”用負面義,欲上台階,庶欲爭嫡,小弟要做大哥。甚者子弑父,兄弟相残,家天下宗亲社会之通病也。
卓,卓越。《法言》“顔苦孔之卓也”,注:“顔之所苦無他焉,惟苦孔子之道卓然耳。故曰:仰之彌髙,鑚之彌堅,雖欲從之末由也已。”《釋名·釋姿容》:“超,卓也,舉脚有所卓越也。”
辠卓辭,殷紂昏聵,微子數諫,比干強諫,結果是微子“遂去”,“剖比干,觀其心”(《史記·殷本紀》);秦始皇坑儒,“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史記·秦始皇本紀),可以爲例。
反(貌)(稱)(僞):,整理者解爲“皃”字異體。郭店簡《五行》32“顔色伀(容)(貌)”,,帛經作“貌”,《說文》“皃,頌儀也”,段注:“頌者,今之容字。”或作“貌”。反貌,不合容儀之貌。稱僞,整理者注:“稱揚僞詐。”按簡文“稱僞”指向僭越,《春秋集傳纂例》卷一:“吳楚之君皆稱爲王,此乃本國臣民之僞號,不可施於正傳,故皆改爲呉子、楚子……令後代知其僭僞。”歷代自大稱僞號者,史不絕書。
(罔)政(眩)邦:,整理者疑是“抗”字異體,讀爲“炕”。陳民鎮讀爲“罔”。按:,同“抗”,[4]“異體”說大略可以接受,[5]經史亦作“亢”。《左傳》襄公十四年“晉禦其上,戎亢其下”,注:“亢猶當也。”《史記·秦始皇本紀》“適戍之衆,非抗於九國之師”,《史記·陳涉世家》禇先生曰“適戍之衆,非儔於九國之師也”,[6]《漢書·陳勝項籍列傳》“適戍之衆,不亢於九國之師”,師古注:“亢,當也,讀與抗同。”抗政者,諸侯問鼎,官員越位,分庭抗禮是也。,整理者讀爲“眩”,訓爲“惑”。按字讀爲“炫”爲義長,炫耀也,顯擺也。“(項王)思欲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史記·項羽本紀》),是乃人性弱點。“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黄屋葢,乘輿出入擬於天子”(《史記·淮南衡山列傳》),可爲抗政炫邦之典型。
(倦)(厭)政事:,整理者讀爲“倦厭”,是爲正解。又云:“或讀‘’爲‘患’。”不必。本篇難讀,然“倦厭政事”則明白如話。今有懶政、惰政,不作爲,根源甚古。歷代吏員“考事則收賂,臨民則采漁,處右則弄權,幸上則買將;一旦在位,鮮冠利劍;一歲典職,田宅並兼”(《論衡·程材》),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論吏有五失“四曰善言隋(惰)行”,嘴上說的好聽,心思都用在買官賣官、刮地皮上了,處理“政事”則提不起精神。
均(倚)政宔(主),君乃無從(窺)下之蟲□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灋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職,以令地貢,以斂財賦,以均齊天下之政”,注:“均,平也……征,稅也……地貢,貢地所生,謂九榖。財謂泉。穀,賦,謂九賦及軍賦。”句謂國家賦稅倚任相關職能部門征收。
蟲□:原簡“蟲”下據竹簡長度測算斷缺一字,馬楠疑空圍爲“蠹”字。[7]《爾雅·釋蟲》“食苖心螟,食葉蟘,食節賊,食根蟊”,疏引李廵曰:“食禾心爲螟,言其姦??難知也。食禾葉者,言假貸無厭,故曰蟘也。食禾節者,言貪狼,故曰賊也。食禾根者,言其稅取萬民財。”《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下:“許慎云:吏?人[8]犯法即生螟吏,乞貸則生蟘吏,秖冒取人財則生蟊。舊説云:螟、螣、蟊、賊,一種蟲也。如言寇賊奸宄内外言之耳。”將貪腐邪惡吏員比作蠹蟲,古今皆然。
不(度)政者:不按規矩行政。
印(抑)(歷)無訿(訾):《説文》:“歷,過也。”本義爲經歷,如《書·堯典》“歷象日月星辰”行星周天運行之“歷”。星宿有度,引申之,度其等次爲“歷”。[9]《禮記·月令》季冬之月“命宰歴卿大夫至于庶民,土田之數,而賦犧牲,以共山林名川之祀”,注:“此所與卿大夫庶民共者也。歴,猶次也。卿大夫采地亦有大小,其非采地以其邑之民多少賦之。”訾,《管子·君臣》“吏嗇夫盡有訾程事律”,注:“訾,限。程,準也。事律,謂毎事據律而行也。”《商子·懇令》“訾粟而税”,注:“量也。”上文既言及“均”,則本例“歷”應與稅賦有關,(歷)無訿(訾)者,稅賦無度也。
宔(主)賃百(役),乃(敝)於亡:賃,整理者讀爲“任”,本文不取是說。[10]《說文》“賃,庸也。”《史記·范雎列傳》:“臣為人庸賃。”《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閒民無常職,轉移執事”,鄭司農注:“閒民,謂無事業者,轉移為人執事,若今傭賃也。”役,周官有師役(發兵起徒役),田役,宮中之役(女御),舞徒(給繇役能舞者)等,名目繁多。繇役亦賦也,《周禮·天官·小司徒》“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税斂之事”,注:“貢謂九穀山澤之材也,賦謂出車徒給繇役也。”“宔(主)賃百(役)”,極言賦稅繇役之多也。是爲苛政,苛政猛於虎,是以簡文云:“乃(敝)於亡。或亞(惡)(哉)”。亡,逃亡,與下文“民甬(用)(率)欲逃救(求)政”相照應。
或亞(惡)(哉)!(將)(超)(度),埶(設)朁(僭)萬而方(旁)受大政。
,整理者讀爲“戕”,王寧疑是訓“行”的“將”。,整理者讀爲“躁”,王寧疑當讀爲“超”。 [11]埶,整理者讀爲“勢”,陳民鎮、王寧讀為“設”。[12]萬,整理者讀爲“列”,未舉實例,不可信。萬,萬舞,《詩·邶風·簡兮》“簡兮簡兮,方將萬舞”,疏:“萬,舞名也。謂之萬者,何休云:象武王以萬人定天下,民樂之,故名之耳。《商頌》曰:萬舞有奕。殷亦以武定天下,盖象湯之伐。”《大戴禮記·夏小正》:“丁亥,萬用入學。丁亥者,吉日也。萬也者,干戚舞也。”諸侯設萬,僭越也。《禮記·郊特牲》“諸侯……舞大武,乘大路,諸侯之僭禮也”,注:“言此皆天子之禮也。”《禮記·明堂位》“周公於大廟……舞大武”,史稱“周公又設萬,舞洋洋然而衆多,《明堂位》所謂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也”(《毛詩李黃集解》,卷四十一)。漢初劉氏王僭越例堪比諸侯設萬,說參本文上引淮南王長“乘輿出入擬於天子”。
方(旁)受大政:國家大權旁落。《史記·吳王濞列傳》“吳有豫章郡,銅山。濞則招致天下亡命者益鑄錢,煑海水爲鹽,以故無賦”,集解:“言呉國山既出銅,民多盗鑄錢,及煑海水爲鹽,以山海之利,不賦之。故言無賦也。其民無賦,國用乃富饒也。”春秋至清,鹽業一直是國家稅收重用來源。地方政府鑄錢,是可忍,孰不可忍!
或(微)(哉)!不見而沒:,整理者讀爲“美”,茲讀爲“微”。國家稅賦收不上來,經濟必然衰退。不見而沒,不見了,沒了。大白話。
(抑)不由無(津)以出:由,整理者解爲“用也”,“由”下斷句。茲改爲一句讀。由,從也。[13]豈不是從沒有渡口的地方打穿若干渠道以出?出,國家財政收入流失。
民甬(用)(率)欲逃救(求)政:整理者“逃”下斷句,茲依原簡句讀符號作一句讀。,整理者注:“當有‘明’義。或疑讀爲‘慆’,《說文》:‘說(悅)也’。”
以上第二章。“均(倚)政宔(主)”與上文“(吏)人甬(用)(倚)典政”相照應。賦稅乃國家機器運轉之支撐。各種它政、弊政、猛政之惡性逆入,子弒父,臣弒君,僭越稱僞,分庭抗禮,爭權奪利無所不用其極。政治昏黑,致使國君受蒙蔽,官員瘋狂斂財,行政肌體有被蛀空之虞。
官員不按規矩行政,賦稅繇役多如牛毛,苛政猛於虎,百姓逃亡。重臣超度,失去制約。僭越設萬,國家大權旁落。民生凋敝,國家稅賦收不上來,不見了,沒了。有如國庫被開口子,國民財富嘩啦啦流走,民生凋敝,流民紛紛逃求光明政治。
[1]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
[2] 陳民鎮:《清華簡(捌)讀札》,清華保護中心網http://www.tsinghua.edu.cn,18/11/17。
[3] 同上引陳民鎮《讀札》。
[4] 羅小虎讀爲“抗”,簡帛網“簡帛論壇”http://www.bsm.org.cn,18/11/18。
[5] 大凡不同寫法的文字習見於經史,約定俗成,或出土文獻有多例,“異體”是也;若個別書寫之異,學者往往歸爲“異構”。
[6] 禇先生曰,一本作“太史公曰”。儔,匹也。
[7] 馬楠:《清華簡〈邦家處位〉所見鄉貢制度》,《出土文獻研究》第17輯,2018年。
[8] 吏?人犯法,《爾雅·釋蟲》疏引許慎說作“吏??犯法”。
[9] 整理者解歷,“指任職”。未舉用例,恐爲揣度之辭。
[10] 若依整理者釋讀,主任百役,無論是解爲政務繁忙,日理萬機之類,還是解爲伸手太長,什麼都管,都不足以與“亡”相聯繫。行政部門之“賃”,如本文所引周官注“傭賃”例,可以講通。參清華藏三《芮良夫毖》簡12“昔才(在)先王,幾(畿)又(有)眾俑(庸)”。
[11] 王寧:“[壯+止]”整理者讀“戕”,按:疑是訓“行”的“將”,《詩》“鮮我方將”的“將”訓“壯”,故行義的“將”字或從止壯聲。“[走+早]”字整理者讀“躁”。按:此字疑當讀“超”,“將超度”是行事超越法度之意。“埶”當讀為“設”。此數句疑當讀為“或惡哉,將超度,設僭列,而旁受大政”。簡帛網“簡帛論壇”http://www.bsm.org.cn,18/11/18。
[12] 同上引陳民鎮《讀札》。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8年11月27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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