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八《攝命》簡3 “簋”字試說
(首發)
許文獻
臺中教育大學
清華《攝命》簡3或見一疑難字例,其形為:
(清華《攝命》簡3,△)
其辭例為 “余亦橫于四方,宏乂無斁,甚余我邦之若否,越小大命,肆余△卜乃身,休,卜吉”【依原整理者之寬式釋文】(清華《攝命》簡2、3)[1]
原整理者將 “△”字隸作 “”,並認為 “ ‘’字不識,上半所從與金文 ‘’同,疑讀為 ‘卦’”;[2]王寧先生對 “△”字之釋形,有不少之推論,其最初將此例釋為 “從食畫省聲”,讀為 “畫”,抑或釋作 “從食盡省聲”,即 “”字,讀為 “盡”,但其後又疑其可釋為 “從食聿聲”,讀為古書所習見之虛詞 “聿”;[3]網路發言者 “斯行之”先生則認為 “△”字乃 “”字之訛,並以為 “其右側的人形與左上的 ‘才’形誤合書爲 ‘尹’形”,在此可訓作 “始”。[4]
首先,可先確認的是,簡文此 “△”字應與 “盡”無關,尤其楚簡與 “盡”相關之字,皆未作此形,例如:
(郭店《語叢?一》簡14 “”)
(郭店《語叢?三》簡43 “”)
(郭店《語叢?四》簡15 “”)
(郭店《緇衣》簡13 “”)
(上博《仲弓》簡20 “”)
而其例是否為 “”字之訛,在字形上似又差異尤甚,此可再參考以下所列同簡 “”字之字形:
(清華《攝命》簡20)
(清華《攝命》簡23)
(清華《攝命》簡25)
此等 “”字除了 “食”旁與簡文此 “△”字相同外,其上部所从才與右方之 “卩”形,實與 “△”字差異甚鉅,彼此訛化類近之可能性恐怕不高。
至於其是否从聿,乍看之下,確有其可能性,此可參考以下字形:
(上博《周易》簡7 “聿”)
(曾侯乙簡1 “畫”)
(上博《子羔》簡10 “畫”)
簡文 “△”字與曾侯乙簡例所从之 “聿”形最是相近,然而,若細審 “△”字之寫法,知 “△”字有可能也不从聿,因為如此一來,就必須將 “”形與下方二斜筆視為同一形構,這也就是 “聿”之基本字形,但此中有一很大之問題,即其上中豎筆與下方 “食”旁所从亼形之連結處,上下筆畫粗細差異太大,實在很難想像書手若欲連筆寫之,竟在同一筆中有 “細、寬、縮、粗”等變化:
因此, “食”旁最上方二斜筆,恐怕不是學者所疑从聿之一部分,換言之,簡文 “△”字之字形應將其分作 “”、 “食”等上下兩部分來看待,此二部分分屬不同之字形來源,而 “”形若沒有下方二斜筆,則其與 “聿”便無太密切之字形關係。
是故,簡文此 “△”字之釋形,仍有極大之想像空間。在考量形構組合之情況下,竊疑簡文此字或即 “”字異構,即 “簋”,其理為:商周金文 “”字从皀从殳,其 “殳”形異化甚鉅,或有从又持 “丨”形物者,抑或有所持物之形穿透 “又”形者,此等字形特徵與簡文 “△”字所从之 “”形,有其相應之處,茲列舉此類代表形構:
(商:聑作父乙簋,《集成》03425)
(西周:嬴霝德簋蓋,《集成》03585)
(西周:黃君簋蓋,《集成》04039)
(西周:敄伯簋,《集成》03615)
(西周:簋,《集成》04176.1)
(西周:大師簋,《集成》04252.2)
值得留意的是, “”字所从殳旁之位置,亦非全然固定不變,其或有左右異位與延伸至上方者,例如:
(西周:芮公簋,《集成》03708)
(西周:伯簋,《集成》03784)
(春秋:魯大宰原父簋,《集成》03987)
(春秋:魯伯大父簋,《集成》03989)
甚至傳抄古文部分 “”字,其所从殳旁亦有訛近 “又”或 “九”形者,且此類形構多移至 “皀”上方,此則又與簡文此 “△”字將 “殳”旁移至上方之情況更是相類,例如:
(《集篆古文韻海》4.45)
(《集篆古文韻海》4.45)
(《集篆古文韻海》4.45)
(《集篆古文韻海》4.45)
因此,簡文此 “△”字上部之 “”形,有可能就是 “”字所从殳形之異化,其最主要之特徵,乃在於其 “又”形所持之物已異化為 “丨”形,而其結構位置也移至 “皀”或 “食”形之上方,故簡文此 “△”字若釋為 “”,確有其可能性,而 “”即 “簋”也。
若然,則頗疑簡文此所云 “肆余猷卜乃身,休,卜吉”者,當可斷讀為 “肆余,猷卜乃身,休,卜吉”, “”字在此處可逕釋讀為 “簋”,即吾人所熟知之禮器, “肆”字則可訓作 “陳設”,其猶《詩經?大雅?行葦》: “戚戚兄弟,莫遠具爾,或肆之筵,或授之几。”毛傳: “肆,陳也。” “肆余簋”者,殆指 “陳設我所準備之簋”,此種 “陳簋以祀之”之作法,古籍本有相關之記載,例如:《周禮.地官.舍人》: “凡祭祀,共簠簋,實之陳之。”鄭玄注: “方曰簠,圓曰簋,盛黍稷稻粱器。”當然, “肆簋”在某種程度上,也或許跟古籍文獻所見 “肆祀”、 “肆享”等祭祀方式有關,例如:《尚書?牧誓》: “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昬棄厥肆祀弗答,昬棄厥遺王父母弟不廸。”又如《詩經?周頌?雝》: “相維辟公,天子穆穆,於薦廣牡,相予肆祀。”馬瑞辰通釋云: “《詩》之 ‘肆祀’承上 ‘廣牡’言,正謂舉全體而陳之。與《牧誓》肆祀、《周禮》肆享,同為祭名。”故簡文所謂 “肆簋”,應是下文 “卜乃身”前之祭祀行為。
至於簡文 “猷”字之釋讀,原整理者將 “猷”字讀為 “”,[5]顯然是針對下文所云 “卜乃身”而言,此本無可厚非,但其實上引 “斯行之”先生已指出 “猷”字讀為卦爻辭義之 “”,若就占卜之順序而言,在此恐非妥當,其說是矣,而同樣在上引王寧之說中,亦早不用讀 “”之說,因此,簡文此 “猷”字與訓作卦爻辭義之 “”,應無直接之關聯,而本文既已推知簡文上文之 “肆余簋”屬祭祀行為,則另疑此 “猷”字讀為 “猶”即可,可訓作吾人所熟知之 “尚且”義,換言之,簡文此所云 “余亦橫于四方,宏乂無斁,[甚余?]我邦之若否,越小大命,肆余簋,猶卜乃身,休,卜吉”,殆指 “我日夜努力,宏揚邦國於四方,並[擇取]正確的方向,即便如此,我仍然會恭敬且謹慎地陳設簋等禮器,在此之後,才會開始占卜己身,若結果是好的,表示這次卜筮是順利且成功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古代行祀用 “簋”,或有整飭吏治之象徵意義,其猶《漢書.賈誼傳》: “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不謂不廉,曰: ‘簠簋不飾’。”故簡文此所云 “肆簋而卜”,或許與上文所談無能士輔國之情況有所相應也說不定。
[1]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第一版),頁110。
[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第一版),頁113。
[3] 「簡帛論壇:清華簡八《攝命》初讀」27、71樓王寧之發文,網址: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4352&page=3,2018年11月21日、12月1日,檢索日期:2018年12月11日。
[4] 「簡帛論壇:清華簡八《攝命》初讀」48樓網路發言者斯行之之發文,網址: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4352&page=3,2018年11月25日,檢索日期:2018年12月11日。
[5]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11月第一版),頁113。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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