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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信芳:清华藏竹书《攝命》釋讀
在 2019/2/2 14:23:33 发布

清华藏竹书《攝命》釋讀

 

劉信芳

 

《攝命》見於清華藏竹書第八冊,[1]正文計10節,皆爲“王曰”,可以認爲源自史官實錄。簡32記冊命儀式,格式與師詢簋“唯元年二月既望庚寅,王格于大室,榮內右詢”等高度一致,乃研究西周晚期冊命及相關制度的重要文獻,可補經史之闕。清華藏簡詮釋學者稱其難,一冊比一冊難,《攝命》之難讀乃出其右者。整理者注釋可資商榷者不在少數,筆者謹以“釋讀”參與討論。

 

 

王曰:“劼姪(侄)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攝),亡(無)丞(承)朕鄉(饗),余弗造民庚(康),余亦夐竆亡可事(使)。余一人無晝夕【1】難(勤)卹,(湛)圂在(憂)。余亦??(橫)于四方, (宏)(乂)亡(無)(斁),甚余(餘)我邦之若否,(越)少(小)大命。(肆)余【2猷(繇)卜乃身,休,卜吉。”

 

劼姪(侄)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攝):簡31“余既明(啓)劼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女(汝)”與本例相呼應。劼,整理者引李學勤比對戎生編鐘“劼遣”、晉姜鼎“嘉遣”,以爲“劼”義同於“嘉”。[2] “姪”如字,兄弟之子。毖,從《廣韻》訓“告”。石小力引清華簡(叁)《說命下》簡7:“王曰:‘敓(說),余既?(諟)??(劼)?(毖)女(汝),思(使)若玉冰,上下罔不我義(儀)。’”斷言“????”無疑與《攝命》之“劼姪??”意同。[3] 王寧認爲“劼毖姪攝”亦可曰“劼姪毖攝”,意思就是告誡或訓誡侄子伯攝。[4]

(攝):整理者推測“‘攝’或即懿王太子夷王燮”,[5]“篇中周天子當爲孝王辟方”,又將本篇“攝命”與《書》“囧命”相聯繫。按:本篇與《書·囧命》內容相差太遠,不宜混爲一談。《書·囧命》開篇云“王若曰:伯冏”,而本篇開篇直稱“攝”,結尾語“王乎(呼)乍(作)冊任冊命白(伯)(攝):(且)”,是“攝”經冊命而後曰“伯攝”,是“攝命”、“囧命”行文背景不同。攝、燮通假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不過即令以後能證明“囧”即“攝”,也只能說《攝命》與《囧命》時間有先後,是兩篇不同的文獻。茲事體大,在缺乏必須環節的情況下,沒有必要作推測。由此而滋生的“證僞”之說已不算少,其實先秦同題文獻或有多種傳本(弟子太多,手自抄錄),[6]如《墨子》有多篇上、中、下之例。古人不說話了,但凡“證僞”,得出示完整證據鏈。有如誰起訴,誰舉證,疑罪從無!前人提出懷疑,後人引其“懷疑”,於是懷疑也成了證據。凡此諸多,還是應該本着學術求真的宗旨,有一份材料說一份話,慎重行事。

亡承朕鄉:整理者:“鄉,訓爲‘往’、‘昔’。《大誥》:‘洪惟我幼沖人……弗造哲迪民康’,謂我不遭賢人進用,致民人康安。”許文獻讀鄉爲“卿”。[7]論者云:“簡1‘亡承朕鄉 ’,疑讀作‘無承朕享’,與《書·康誥》‘無我殄享’爲相似表述。”[8]寧鎭疆認爲“當理解爲鄉祭、鄉祀之‘鄉’”,引《左傳》文公十五年“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9]引師詢簋銘:“王曰:‘師詢,哀哉,今旻天疾畏(威)降喪,若德不克乂,故亡承于先王鄉。汝純恤周邦,綏立余小子,載乃事’。”(《集成》4342[10] 解句意“周王語帶憂患地訓誥伯攝,說他無以承受社稷之重任”。按:論者、寧鎭疆說“鄉”乃正解,筆者初稿有誤,茲作訂正。鄉、享、饗經史、銅器銘文多通用。《書·顧命》:“上宗曰饗。”《詩·周頌·昊天有成命》“伊嘏文王,既右饗之”,鄭箋:“文王既右而饗之,言受而福之。”有周主太室之祭者,君王也。下文“余亦??(橫)于四方”云云,時王並非“無以承受社稷之重任”,本例宜解爲:朕鄉(饗)無以承繼。師詢簋“故亡承于先王鄉”,意思是說,天疾威降喪,囗德不克乂,導致先王鄉難以承繼。“鄉(饗)”的含義與本文下引《莊王既成》“萅(春)(秋)之(嘗)”相聯繫,楚莊王“既果城(成)亡(無)(射),(以)共萅(春)(秋)之(嘗)”是治世氣象,本例“亡丞(承)朕鄉,余弗造民庚(康)”云云是“王”曾經的時艱。[11]

“亡承朕鄉”以下述經驗教訓,冊命“攝”之背景,亦即“攝”受命責任之所在。

余弗造民庚(康),余亦夐竆亡可事(使):造,詣也,至也。整理者解《大誥》:“弗造哲迪民康”之“造”爲“遭”是錯誤的。[12]夐,整理者隸作“”,讀爲“曼”,鄔可晶釋“夐”,讀爲“惸”。引《詩·邶風·擊鼓》“于嗟洵兮”,釋文引《韓詩》“洵”作“夐”。清華簡《說命》“旬(徇)求”之“旬(徇)”,《說文》引作“夐”。《詩·小雅·正月》“哿矣富人,哀此惸獨”,孔疏:“哀哉此單獨之民窮而無告。”[13]夐竆可解爲孤獨困窘。

余一人無晝夕難(勤)卹:難,整理者注:“《說文》以爲堇聲,簡文四見,皆讀爲‘勤’。勤恤,見《召告》‘上下勤恤’、《國語·周語上》‘勤恤民隱’。”

(湛)圂在(憂):整理者讀爲“湛”,引毛公鼎“溷湛于艱”。[14]抱小引“清華簡伍《封許之命》簡7-8“余既監于殷之不若,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2092924657003.png童才()??()??()念非尚()……”謂“清華簡的“圂”、“圂童”與毛公鼎的“圂湛”就是同一語詞的不同書寫形式”。[15]憂,整理者解爲“疚”,不必。是乃國君憂天下之憂。

余亦??(橫)于四方:整理者:“《墨子·兼爱》引《泰誓》有‘光于四方’,《堯典》云‘光被四表’,《漢書·王莽傳》、《後漢書·崔駰列傳》等作‘橫被’,孔傳訓‘被’爲‘充’。”論者已指出孔傳訓“光”爲“充”,整理者引文有誤。[16]

(宏)(乂)亡(斁):(斁),《書·太甲中》“朕承王之休無斁”,傳:“王所行如此,則我承王之美無斁。”《書·微子之命》:“世世享德,萬邦作式,俾我有周無斁。”《書·周官》:“永康兆民,萬邦惟無斁。”字亦作“無射”,[17]《詩·大雅·思齊》:“不顯亦臨,無射亦保。”“無射”乃治世、盛世之頌辭。上博藏六《莊王既成》:“(莊)王既成亡(無)(射),(以)昏(問)(沈)尹子桱(莖)曰:(吾)既果城(成)亡(無)(射),(以)共萅(春)(秋)之(嘗),(以)(待)四(鄰)之 ()客,(後)之人幾可(何)保之?莊王既成無射者,成就治世之偉業也。

甚余(餘)我邦之若否,(越)少(小)大命:余、我連用,不能不考慮讀余爲“餘”,餘聚也。參《邦家處位》6“夫(嘗)(貢)亦曰余(餘)”,《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以式灋共祭祀之薪蒸木材,賔客共其芻薪,喪紀共其薪蒸木材,軍旅共其委積薪芻。凡疏材共野委兵器,與其野囿財用”,注:“余當爲餘,聲之誤也。餘謂縣都畜聚之物。”越,整理者注:“《尚書》中多用爲連詞。”句例承上謂“無射”之治世,我邦之若否,小大命甚有餘聚,皆走上小康正道也。

(肆)余猷(繇)卜乃身,休,卜吉:整理者:“《爾雅·釋詁》:‘肆、故,今也。’《尚書》‘肆’字多用於分句句首表結果。‘’字不識,上半所從與金文‘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4352009.png’同,疑讀爲‘卦’。猷,讀爲‘?’。”按:字上部與簡1“晝”字上部同形,《說文》解晝字“從畫省”,知字從食,畫省聲,“畫”字異構。也許就是表龜卜畫龜,兆順食墨之隨文造字。《書·洛誥》“我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東,亦惟洛食”,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左傳》閔公二年“成風聞成季之繇”,注:“繇,卦兆之占辭。”《爾雅·釋詁》“繇,於也”,注:“繇,辭。”疏:“卦兆之辭也。”簡文“畫繇”類於周公“卜澗水東,瀍水西”、“卜瀍水東”之畫龜,灼之成兆,兆順食墨,指向“乃身”,乃身者,攝也。《書·大禹謨》“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從”,傳:“枚謂歴卜之,而從其吉。”簡文之例,畫龜預設某、某,由兆解神之意旨也。休,卜吉,整理者引《大誥》:“我有大事,休,朕卜并吉。”

以上第一節。王曰:攝,聽朕訓誡。朕鄉(饗)無以承繼,余曾經不能給民帶來安康,也曾經孤獨困窘於身邊無人可使。余一人不分晝夜勤政憂民,就連上廁所踩在泥水裏都在憂天下。余終於扭轉局面,光于四方,成就宏乂無射之治世,我邦之若否,小大命(大政方針,各項政策)度支甚有餘聚。(考慮承繼朕饗之人選),余畫龜卜問你這個人(乃身),兆順食墨指向“攝”,得吉卜。

 

 

王曰:“(攝),今余既明命女(汝)曰:肈(肇)出內(納)朕命,(且)。今民不(丕)造不庚(康),囗囗囗【3】肙(怨),(越)四方少(小)大邦,(越)御事庶百(伯)又告有(譖)。今是亡其奔告,非女(汝)亡其(協),即行女(汝)。”

 

肈(肇)出內(納)朕命,(且):肈,字見於《集韻》,同“肇”。《書·舜典》“肇十有二州”,傳:“肇,始也。”,整理者句讀下屬,茲改爲上屬,說參簡32”字注引。

今民不造不庚(康):不造,造也。有如《詩·大雅·文王》不顯,顯也。造,整理者釋“遭”,未可從,說參簡1“弗造民庚(康)”注引。本例謂今民不得安康。

(越)四方少(小)大邦:整理者注:“‘四方小大邦’謂畿外諸侯。”

(越)御事庶百又告有(譖):御事,整理者注:“畿內王官。”庶,《禮記·燕義》:“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與其教治,别其等,正其位。”《周禮·夏官·諸子》:“諸子掌國子之倅,掌其戒令,與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百,林少平讀爲“伯”,《書·酒誥》:“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18],或作“”,整理者引李學勤說釋“粦”,“有”讀爲“有嫌”,“明”讀爲“廉明”。[19]陳劍系統梳理金文有關字形,最重要的是舉出傳抄古文“僭”、“潛”諸字形,其聲旁就是《攝命》簡的“”字(隸定略有不同),讀“明”爲“崇明”,讀“有”爲“有訟”。[20]秦漢簡牘司法文書有“譖訊”多例,陳偉武指出張家山漢簡《奏讞書》“譖”指起訴,“譖訊”意爲起訴審訊。[21]從自炎聲,從自炎省聲。茲依陳斯鵬說釋“譖”。[22]《說文》:“譖,愬也。”又“訴,告也,從言?聲。”??或从言朔,或从朔心作愬。又告有,猶有告有訴也。陳說正確可信,相關例簡10“敬學(憯)明”,簡21“凡人有獄有(譖),女(汝)勿受(幣)”,簡22“凡人無獄亡(無)(譖),廼隹(唯)惪(德)亯(享)”,以及銅器銘文有關辭例依陳說皆可斟酌作解。

今是亡其奔告:奔告,整理者注:“見於《西伯戡黎》。”

非女(汝)亡其(協),即行女(汝):行,《呂氏春秋·季夏紀》“入山行木”,注:“行,察也。”即行汝,命汝巡視。

以上第二節。王命攝出納朕命。其時民得不到安康,頗有怨言。畿外諸侯,畿內百官有告有訴,王室缺人手奔告以應對各地訴求,只有攝是合適人選,即命攝履職巡視。

 

 

王曰:【4】“(攝),敬哉,母(毋)(閉)于乃隹(唯)(沖)子少(小)子,母(毋)??(遞)才(在)服,難(勤)(祗)乃事。有曰:女(汝)隹(唯)(衛)事(衛)命,女(汝)隹(唯)【5(沖)子少(小)子,女(汝)鬼(威)由(表)由(望),不啻(適)女(汝)鬼(威),則由(勱)女(汝)訓言之譔。女(汝)能(歷),女(汝)能并命,并命難(勤)【6(肄)。女(汝)能(敬)哉, (虔)卹乃事。

 

母(毋)(閉)于乃隹(唯)(沖)子少(小)子,母(毋)??(遞)才(在)服:閉,整理者注:“《大誥》‘予不敢閉于天降威’,‘閉’訓爲閉塞。”遞,整理者引《說文》:“更易也。”謂“‘毋遞’略同於詩書之‘勿替’”,又或說讀爲“弛”, 石小力:“遞,當以或說讀‘弛’爲是。”[23]按:整理者引《說文》“更易”是合適的。《爾雅·釋言》“遞,迭也”,注:“更迭。”《周禮·夏官·掌固》“庶民之守”,注:“庶民遞守。”遞守有如換防,而攝乃“出內(納)朕命”之重臣,責無旁貸。

難(勤)(祗)乃事:整理者注:“《多方》有‘克勤乃事’。祗,《爾雅·釋詁》:‘敬也。’”

(衛)事(衛)命:衛,護也,猶軍人守衛陣地。凡封疆大吏,守土有責;凡國之重臣,治國興邦,民之瞻望也。[24]

女(汝)鬼(威)由(表)由(望):威,威儀,己之威儀,人之敬畏也。表,《禮記·緇衣》“故上之所好惡,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注:“言民之從君如影逐表。”望,《禮記·緇衣》引《詩》“行歸于周,萬民所望”。己之表率,民望而知所行也。

不啻(適)女(汝)鬼(威),則由(勱)女(汝)訓言之譔:不啻,整理者注:“見《多士》、《無逸》、《秦誓》等,謂‘不但’。”勱,《說文》:“勉也”。譔,《說文》:“專教也”。按:啻讀爲“適”,“不啻(適)女(汝)鬼(威)”應與簡14-15“女廼敢整(正)(恆),女(汝)則亦隹(唯)肇不(丕)子不(丕)學不(丕)啻(適),女(汝)亦鬼(威)。(獲)(勤)朕心”相聯繫作解。句謂你受命執政之初,你的威儀沒有號召力,民有所不從,則用你訓言專教的激勵作引導;及至你“女廼敢整(正)(恆)”之時,“不適”漸進於“丕適”,你就有了威望,有了號召力,你的勤政就會得到朕的認可(獲勤朕心,甚合孤意)。

女(汝)能(歷),女(汝)能并命,并命難(勤)(肄):歷,蒙下文省賓語“命”。《書·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歷告,徧告也。《漢書·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注:“歴謂歴觀之。”幷,兼也(《玉篇》)。命,承上文“明命女(汝)”之“命”,王命也。[25]肄,整理者讀爲“肆”,論者讀爲“肄”,[26]是說義長。《詩·邶風·谷風》“有洸有潰,既詒我肄”,傳:“肄,勞也。”句謂王命你能歷聽;王命有委命,有訓誡,有教誨,有勉勵,你能兼聽。一樁樁、一件件你都得記住,還須勤於政務,不辭勞苦。

女(汝)能(敬)哉, (虔)卹乃事:王之勉勵,語重心長。

 

女(汝)母(毋)敢怙偈(匄)余曰乃(毓),有曰四方大(羸)亡民,亦斯欽我【7】御事。今亦(股)(肱)難(勤)乃事,乃事亡(他),女(汝)隹(唯)言之司,隹(唯)言乃事我非易。引(矧)行(墮)敬茅(懋),惠【8】不惠,亦乃服。隹(惟)民卣(攸)(協),弗(恭)其魯(旅),亦勿(侮)其(從)通(恫)眔(瘝)寡眔(鰥),惠于少(小)民。(翼翼)鬼(畏)【9】少(小)心,(恭)民長長。

 

女(汝)母(毋)敢怙偈()余曰乃(毓):怙,《詩·小雅·蓼莪》:“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偈,整理者讀爲“遏”。原簡該字右上從匄,參簡14“亦則匄逆于朕”之“匄”,匄余,乞見王。毓,王寧:“當讀‘胄’。下簡28之‘(毓)子’,亦即《書·舜典》中‘教胄子’的‘胄子’。”[27]毓子、胄子是“攝”的身份,是乃家禮;於君臣則只能是牛馬走之“御事”,見君不可以稱“毓子”作憑恃。

有曰四方大(羸)亡民,亦斯欽我御事:整理者解句意:“四方羸憊流民尚能敬我御事。”可從。御事者,服事於國,服事於君也。本例話中有話,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朝堂之上,“毓子”亦是服王事之“臣”。

今亦(股)(肱)難(勤)乃事:,整理者注:“或說‘肩肱’猶云‘股肱’,訓爲輔佐。”或說可參。原簡字右下作“”,可以分析爲從戶聲,、股從攵與從殳多互換之例,是可解爲“股”之異構。

乃事亡(他),女(汝)隹(唯)言之司,隹(唯)言乃事我非易:司,《說文》:“臣司事於外者。”主也,守也。整理者“乃事”後點逗號,茲改爲一句讀。“我”,朕自指。 “隹(唯)言之司”,蒙後省“我”。句謂唯朕言是司,唯朕言乃事。謹守君言,實施於外,不得改易也。

引(矧)行(墮)敬茅(懋),惠不惠,亦乃服:《書·康誥》“我聞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已。汝惟小子,乃服惟弘王”,傳:“不在大,起於小;不在小,小至於大。言怨不可爲。故當使不順者順,不勉者勉。”《左傳》昭公八年“周書曰:惠不惠,茂不茂。康叔所以服弘大也”,注:“言當施惠於不惠者,勸勉於不免者。”整理者引以上例幷解句意:“簡文謂行墮者亦敬勉之,不惠者亦當施惠,亦汝之服。”其說已備。惟下文有“惠于少(小)民”,本例“惠不惠”宜依孔傳作解。

惟)民卣(攸)(協),弗(恭)其魯(旅):整理者作一句讀,茲改爲“協”下斷句。[28]隹,整理者讀爲“唯”,茲讀爲“惟”。《說文》:“協,衆之同和也。”有如協和萬邦,“惟民攸協”是國家制度要求。魯(旅),整理者注:“訓爲眾。”不妥,《儀禮·鄉飲酒禮》“司正升相旅,曰:某子受酬”,注:“旅,序也。”“弗恭其旅”是背離“協”,是民眾情緒的表達,甚者造反,爲統治者忌憚,《書·湯誓》:“有衆率怠弗協,曰: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

亦勿(侮)其(從)通(恫)眔(瘝)寡眔(鰥),惠于少(小)民:整理者“”下斷句,茲改爲一句讀。,整理者讀爲“童”;王寧讀爲“從”,又以爲讀“種”義較勝。[29]通(恫)眔(瘝)寡眔(鰥),整理者引《書·康誥》“恫瘝乃身”,毛公鼎“廼侮鰥寡”,是爲正解。按:讀爲“從”是也。“從”謂附從,恫瘝寡鰥皆附和者也。有如今村民或有“弗協”,往往以老弱婦孺佔道,執法人員不會對法有所不及者論處。

(翼翼)鬼(畏)少(小)心,(恭)民長長:整理者注:“《詩·大雅·大明》‘維此文王,小心翼翼。’‘長長’見於《荀子》,用法同《康誥》云文王‘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30]

 

女(汝)亦母(毋)敢<>(惰)才(在)乃死(尸)服,(敬)學(憯)明,勿?(謠)之庶不訓(順)。女(汝)亦母(毋)不(夙)夕巠(經)惪(德),【10】甬(用)事朕命,谷(欲)女(汝)(繹繹)弗(功)。

 

女(汝)亦母(毋)敢<>(惰)才(在)乃死(尸)服:,整理者解爲“彖”字之訛,讀爲“惰”,引逆鐘“毋彖(惰)乃政”(《集成》63),毛公鼎“汝毋敢彖(惰)在乃服”,逑盤“不彖(惰)囗服”。[31]尸服,主事。

敬學(憯)明:,陳思鵬:“最直接的當然是讀爲‘潛’。”[32]潛明有解釋之難,依陳氏思路,或可讀爲“憯”或“?”,《文選》卷十三《風賦》“憯悽惏慄”,李善注:“《楚詞》曰:‘憯悽增欷’,鄭玄曰:‘憯,憂也。’”《方言》卷一“?,憂也。宋衛或謂之愼,或曰?”,注:“?者,憂而不動也。”《集韻》卷八:“?,閉目思也,一曰憂也。”敬學思明,可以成辭。

勿?之庶不訓(順):整理者注:“?,用。‘之’,指代‘庶不順’”王寧:當讀“由”,放縱義。[33]按:《說文》:“?,隨從也。”之,承上文指代“民”,庶,眾也。“弗(恭)其魯(旅)”之民,有所不“協”,是“庶不順”也。對此應作引導,勿放任自流也。郭店簡《成之聞之》15:“民可敬道(導)也,而不可(弇)也;可(御)也,而不可孯(牽)也。”

女(汝)亦母(毋)不(夙)夕巠(經)惪(德):整理者注:“句法同《康誥》‘汝亦罔不克敬典’。‘經德’見《酒誥》、《孟子·盡心下》,趙注:‘經,行也。’齊陳曼簠:‘肇勤經德。’(《集成》4596)者鐘:‘汝亦虔秉丕經德。’(《集成》120)”其說已備。

甬(用)事朕命,谷(欲)女(汝)(繹繹)(功):整理者句讀“繹繹”下斷句,其下以“弗(功)我一人才(在)立(位)”爲句,未可從。繹繹,整理者引《漢書·韋玄成傳》“繹繹六轡”,注:“繹繹,和調之貌。”弗功,清華藏三《周公之琴舞》10(官)爯(稱)亓(其)又(有)(若),曰亯(享)(答)(余)一人”,家天下,臣服事於君,功在家國,在“余一人”,臣弗以爲己功。臣之功另有考核渠道,歷來“功多有厚賞,不迪有顯戮”。參簡19“余隹(唯)亦(功)乍(作)女(汝)”,“功作汝”者,汝之功,汝之成就,天子會承認,會有相應封賞。

 

我一人才(在)立(位),亦則乃身,亡(無)能(予)甬(用)非頌(容)。女(汝)正命,女(汝)有告于【11】朕,女(汝)母(毋)敢有退于之自一話一言,女(汝)亦母(毋)敢(泆)于之。言隹(唯)明母(毋)淫,母(毋)弗(節),其亦隹(唯)【13】余事。女(汝)有命正,有即正,亦若之頌(容)弜(弼)羕(永)。女(汝)有退進于朕命,乃隹(唯)(望)亡(逢),則或(有)即命。【12】乃亦隹(唯)肇(謀),亦則匄逆于朕,是隹(唯)君子秉心,是女(汝)則隹(唯)肇悽(濟)弜(弼)羕(永),乃既(誨),女廼敢【14】整(正)(恆),女(汝)則亦隹(唯)肇不(丕)子不(丕)學不(丕)啻(適),女(汝)亦鬼(威)(獲)朕心。”

 

我一人才(在)立(位),亦則乃身:整理者“亦則乃身”下屬,句讀爲“亦則乃身亡能??)甬(用)非頌(庸)女(汝)正命”,未可從。則乃身,乃身之準則。身,《書·伊訓》:“與人不求備,檢身若不及。”蓋安身立命之“身”,服事王命之“身”。

亡能(予)甬(用)非頌(容):,整理者讀爲“”,注:“段玉裁以爲與‘豫’、‘婸’等字通用。”頌,整理者讀爲“庸”。按:讀爲“予”,頌讀爲“容”。參清華藏三《周公之琴舞》簡14“不畀甬(用)非頌(容)”,非容者,不予用也。

女(汝)正命,女(汝)有告于【11】朕:正命,整理者注:“見盨‘厥非正命’(《集成》4469)。”簡11下接簡13,依王寧簡序調整意見。

女(汝)母(毋)敢有退于之自一話一言:整理者“之”後斷句,茲改爲一句讀。《書·立政》:“相我受民,和我庶獄庶愼,時則勿有間之自一話一言,我則末惟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舊注“之”後斷句,其實亦應作一句讀。《書》例省略假設分句,應理解爲“若有間之自一話一言,我則末惟成德之彦”。經史、出土簡帛多此類省略句,別有說。本例謂,你說的一話一言,不能打折扣。

女(汝)亦母(毋)敢(泆)于之:《詩·大雅·抑》:“慎爾出話,敬爾威儀。”《禮記·緇衣》:“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

言隹(唯)明母(毋)淫,母(毋)弗(節),其亦隹(唯)余事:言,整理者釋文句讀下屬,注:“‘言’或上屬爲句。”唯余事,承上謂唯余言是事也。王寧:“疑是古代的編簡者將簡12和簡13弄倒了,也就是其順序本來是簡11+13+12+14。”[34]可謂別具只眼。

女(汝)有命正,有即正:命正,與下文“有退進于朕命”相照應,奉君命執政,有臨事權變之“正”。即正,與下文“即命”相照應,緊急關頭,突發事件,命懸一線,當機立斷,即時裁決。有如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亦若之頌(容)弜(弼)羕(永):頌,整理者讀爲“庸”。弜羕,整理者釋“勿永”。按:下文“弜(弼)羕(永)”與“女(汝)亦鬼(威)”相聯繫,“勿永”之解明顯不妥。頌讀爲“容”,與威儀相聯繫。君有威儀,執政重臣輔君行政,當然也是有威嚴,也是必須樹立威信的。弼,輔也。永,長也。

女(汝)有退進于朕命,乃隹(唯)(望)亡(無)(逢),則或(有)即命:退進,整理者注:“猶云進退。”《周禮·秋官·小司寇》“以圖國用而進退之”,注:“進退,猶損益也。”望,《說文》:“出亡在外,望其還也。”有退進于朕命,是有 “命正”;盼望面君磋商,時無相逢機會,則有“即命”。

乃亦隹(唯)肇(謀),亦則匄逆于朕:肇謀,始謀。“命正”、“即命”是權變,是損益,自主謀劃,此所以爲“肇謀”。匄,整理者讀爲“遏”,注:“‘遏逆于朕’,略同于《君奭》‘遏佚前人光在家’、清華簡《厚父》‘王廼遏失其命’。”按《書》“遏”多釋爲“絕”,“遏逆于朕”是很嚴重的背離,是說未可從。茲依“匄”本音本義讀,《漢書·文帝紀》“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匄以啓告朕”,師古注:“匄亦乞也。”逆,奏事上書曰逆。[35] 簡文“匄逆”乃謙辭,重臣權變之“謀”,事後必須復命於君。

是隹(唯)君子秉心:整理者注引《詩·大雅·桑柔》:“君子實維,秉心無競。”   

是女(汝)則隹(唯)肇悽(濟)弜(弼)羕(永):悽,整理者讀爲“咨”,茲讀爲“濟”,等也。[36]本例與上文“亦若之頌(容)弜(弼)羕(永)”相照應。

乃既(謀),女廼敢整(正)(恆),,整理者讀爲“悔”,茲讀爲“謀”。“既謀”與“肇謀”適相呼應。整,承上“命正”、“即正”讀爲“正”。,整理者讀爲極、殛,訓爲“罰”,“整極謂至於殛罰”。未可從,茲讀爲“恆”,常也。汝有“命正”、有“即正”,有始謀,有主見,有擔當,獨當一面,汝之行政乃有持續性,成爲常態。

女(汝)則亦隹(唯)肇不(丕)子不(丕)學不(丕)啻(適):整理者句讀爲“肇不(丕)子不學,不啻女(汝)”,王寧:“此數句疑當斷讀爲‘女(汝)則亦隹(唯)肇不子、不學、不啻(適),女(汝)亦鬼(畏)獲朕心。”[37]按:“不”字三例,皆讀爲“丕”,大也。子,攝爲沖子,簡 18“引(矧)女(汝)隹(唯)子”,參簡7“女(汝)母(毋)敢怙偈(匄)余曰乃(毓)”毓子注引,蓋父父子子之“子”。簡文“丕子”指向繼體之子,與家禮以“毓子”爲憑恃之頑皮沖子相對而言。學,參簡10“敬學(憯)明”,簡25“子則克悉甬(用)王(教)王學”。適,參簡6“不啻(適)女(汝)鬼(威),則由(勱)女(汝)訓言之譔”。

女(汝)亦鬼(威),(獲)(勤)朕心:整理者句讀爲“女(汝)亦鬼(畏)(獲)朕心”,茲改“鬼”下斷句。鬼讀爲“威”。,同“勤”。女(汝)亦鬼(威)者,你的威儀也得到展示。(獲)(勤)朕心者,汝以勤政獲朕心。若一定要緊扣句法,獲是動詞謂語,主語汝承前省,獲朕心者何?汝之勤政也。

以上第三節。攝出納朕命具體要求,其一,汝作爲輔相重臣,責無旁貸。其二,汝唯朕言是司,唯朕言乃事。謹守朕言,實施於外,不得改易。其三,汝所主職守不得怠惰,敬學思明,夙夕經德,用事朕命,弗以爲己功。其四,朕不予用“非容”。慎爾出話,敬爾威儀。女(汝)有命正,有即正,汝有退進于朕命,有權變之“謀”,是唯君子秉心。汝以勤政展示你的威儀(容),才能得到朕的認可。

 

 

王曰:(攝),女(汝)有隹(唯)(沖)子,余既埶(設)【15】乃服,女(汝)母(毋)敢朋(酗)于酒,勿(教)人惪(德)我。曰:母(毋)朋多朋,鮮隹(唯)楚(胥)台(以)(夙)夕(敬),亡(罔)非楚(胥)以(墮)【16(愆);鮮隹(唯)楚(胥)學于威義(儀)(德),亡(罔)非楚(胥)以涇<>(極)。

 

余既埶(設)乃服:乃服,汝之職事。承上文“出內(納)朕命”;“(衛)事(衛)命”;“惠不惠,亦乃服”;“女(汝)有命正,有即正”,凡此諸項,皆“余”之既設也。

女(汝)母(毋)敢朋(酗)於酒,勿(教)人惪(德)我:整理者注:“汝毋敢朋酗於酒,使人以爲我德。”按:德,外得於人,内得於己也(《說文》)。本例是兩層意思,前句是嚴厲的訓誡;後句謂:不要教人以我爲德(恭維我有得到公認之“德”),言外義,“德”是公眾對你的評價,不是要來的,不能自我標榜。

母(毋)朋多朋,鮮隹(唯)楚(胥)台(以)(夙)夕(敬),亡(罔)非楚(胥)以(墮)(愆);鮮隹(唯)楚(胥)學于威義(儀)(德),亡(罔)非楚(胥)以涇<>(恆):鮮,少也。胥,整理者釋爲相率。以上句例整理者云:“句謂毋結交朋黨,鮮有相率夙夕敬者,皆相率以墮愆;鮮有相率效於威儀者,皆相率以淫極。”可從。惟筆者有不同理解,字乃“恆”之異構,淫恆,沉湎於酒者,長夜之飲以爲常也。[38]

以上第四節。特別告誡,重申周公之誥,汝毋敢朋酗于酒。一幫酒黨相率墮落,夜夜宴飲,醉醺醺讓人恭維汝有德,成何體統!

 

 

王曰:(攝),余辟相唯卸(御)事,余厭既異氒(厥)心氒(厥)【17(德),不??(止)則(俾)于余。引(矧)女(汝)隹(唯)子,今乃辟余,少(小)大乃有(聞)智(知)(弼)恙(永)。女(汝)其有(斁)有甚(湛),【18】乃眔余言,乃智(知)隹(唯)子不隹(唯)之頌(容),是亦尚弗(逢)乃彝。乃乍(作)穆穆,隹(唯)(恭)威義(儀),甬(用)辟余才(在)【19】立(位),乃克甬(用)之彝。女(汝)不廼是,隹(唯)人乃亦無智(知)亡(無)(聞)于民若否。乃身(載)隹(唯)明隹(唯)(寅),女(汝)亦母(毋)【20】敢鬼(威)甬(用)不審不允。

 

余辟相唯御事:辟,《爾雅·釋詁》“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疏:“皆天子諸侯南面之君異稱也。”《書·金縢》:“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東征誅管、蔡,稱“辟”,攝政代成王行令也。[39]《書·太甲》:“克左右厥辟。”湯使伊尹正天下,是伊尹之“辟”也。《詩·小雅·桑扈》“之屏之翰,百辟爲憲”,鄭箋:“辟,君也。王者之德外能捍蔽四表之患難,内能立功立事爲之楨幹,則百辟卿士莫不修職而法象之。”天子之治,天子之命,皆“辟”也。相,輔相。句謂余爲天子,任命輔相,皆御事也。下文“今乃辟余”,謂“攝”受命輔相余也。整理者引《酒誥》:“自成湯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引文句讀有誤。[40]“相”字上屬,“成王畏相”的意思是“從湯至帝乙中間之王猶保成其王道,畏敬輔相之臣”(孔傳)。“惟御事,厥棐有恭”作一句讀。原文爲“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爲援例而如此引文,誤解難免。

余厭既異氒(厥)心氒(厥)(德),不(止)則(俾)于余:厭,《論語·雍也》“天厭之,天厭之”,邢疏:“厭,棄也……願天厭棄我。”蓋厭惡也。,整理者注:“讀爲‘之’,訓爲‘往’、‘適’。”按:,楚簡亦作“”,同“止”。[41] (俾),整理者引《爾雅·釋詁》:“俾、使,從也。”解句意“則不從己志,而從於我。”添字解經仍不可通。《說文》俾,“一曰俾,門侍人”,段注:“或曰:如寢門之內豎,是閽寺之屬。”句謂余厭棄既已異厥心厥德輔相之臣,若不懸崖勒馬,則離心離德者之於我,乃奴婢耳。蕭旭讀爲“卑”,[42] 亦可以講通。

引(矧)女(汝)隹(唯)子:子,稱“子”而不稱“沖子”,明爲家禮之子。

今乃辟余,少(小)大乃有(聞)智(知)(弼)恙(永):今乃辟余,說參上注。(弼)恙(永),整理者讀恙爲“詳”。按:小大與下文“若否”互文見義。聞知,含官員之聞知;官員以其“聞知”及時復命,君王得以知全局。《書·益稷》:“臣作朕股肱耳目。”《書·胤征》:“羲和尸厥官,罔聞知,昬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誅。”弼,輔也。按:官員之聞知是調查研究;“罔聞知”是不作爲,是失職,惡劣者罪至於誅。句謂今汝受命輔相余,事之小大若否輕重緩急,有聞知,了解具體情況,復命於君,是乃輔政之常例。

女(汝)其有(斁)有甚(湛),乃眔余言:整理者:“??,讀爲‘斁’,訓爲‘敗’。甚,讀爲‘湛’,《說文》:‘沒也。’眔,訓爲‘及’、‘逮’。”按:句承上謂汝有違於“聞知”復命之常例,等到事情辦砸了(殬),[43]收不了場(沒也),才來對我(“余”)說。

乃智(知)隹(唯)子不隹(唯)之頌(容),是亦尚弗(逢)乃彝:子,承上文“引(矧)女(汝)隹(唯)子”。頌,整理者讀爲“庸”,已有論者讀爲“容”。尚,參簡27“高(逢)乃身”注引。逢,整理者注:“《說文》:‘遇也。’彝,常。‘弗逢乃彝’與下‘克用之’對文。”按:所謂“遇”,遇不遇,時也。“攝”經天子畫龜卜問而受命,是“攝”之遇也。[44]句謂:乃知汝只是頑皮之“子”,不成儀容,還是未得知遇受命的那副樣子(頑皮孩子常態之“彝”)。

乃乍(作)穆穆:《爾雅·釋訓》:“穆穆、肅肅,敬也。”“乃”以上“有(斁)有甚(湛)”是不可作也,“乃”以下,是君王教“攝”如何作也。

隹(唯)(恭)威義(儀),甬(用)辟余才(在)立(位),乃克甬(用)之彝:乃乍(作)穆穆,是恭敬從事也。自尊的同時,也是恭敬天子權威,維護君王在位,是乃堪用之輔相也。彝,常也。爲臣之道,歷來如此,是其常也。

女(汝)不廼是,隹(唯)人乃亦無智(知)亡(無)(聞)于民若否:無知無聞,與上文“聞知”相照應。若否,與上文“小大”互補。人,指向王公大臣,輔相無聞知,王公大臣亦無聞知,後果不堪設想。

乃身(載)隹(唯)明隹(唯)(寅),女(汝)亦母(毋)敢鬼(威)甬(用)不審不允:寅,敬也。審,悉也。鬼,整理者讀爲“畏”,茲讀爲“威”。允,信也。

以上第五節。余爲天子,任命輔相,皆御事也。離心離德者將視如奴婢。汝須聞知民情,事之小大若否輕重緩急,了解具體情況,及時復命於朕。事情辦砸了,收不了場,再來見朕,那就只能讓朕認定汝不堪用。只有穆穆恭敬,恪盡職守,才是堪用之輔相。

 

   

王曰:(攝),巳(已)女(汝)隹(唯)(沖)子,余既明命女(汝),乃服隹(唯)(寅),女(汝)母(毋)敢??。凡人有【21】獄有(譖),女(汝)勿受(幣),不明于民,民其聖(聽)女(汝),寺(時)隹(唯)子乃弗受(幣),亦尚(辯)逆于朕。凡人無【22】獄亡(無)(譖),廼隹(唯)惪(德)亯(享);亯(享)(載)不(孚),是亦引休,女(汝)則亦受(幣),女(汝)廼尚(祗)逆告于朕。

 

巳(已)女(汝)隹(唯)(沖)子,整理者“已”下點逗號,不作解釋。茲改爲一句讀。已,往也,提醒“攝”既受命,“沖子”時代已經過去。與簡5“母(毋)(閉)于乃隹(唯)(沖)子少(小)子”用意近。“子”是父母及周邊人群眼中的孩子,沒長大;“沖子”已包含對王室子弟的相應要求,可以放大理解爲權力圈內之人對子弟的相應期望值。[45]“已”則是畫了一條跨越線,跨過這條成人線,最鮮明的標誌是“責任”。但凡不知“責任”者,謂之“子”可也。

乃服隹(唯)(寅):整理者引《康誥》:“汝惟小子,乃服惟弘。”王寧:“由《攝命》看,‘’即‘夤’字繁構,則《康誥》之‘弘’當作‘引’,乃音近通假字。《說文》:‘夤,敬惕也’,小心謹慎之意。”[46]按:謂《康誥》之“弘”當作“引”,不必。古人書法避復,有唯一性之美;行文措辭法先王而有心裁,有自己的表達方式。是“弘”、“”之異,各有所取也。

女(汝)母(毋)敢??:?,整理者隸作“”,“疑即‘韜’字異體,讀爲‘滔’,訓爲‘慢’”。石小力改隸作“?”,四十三年逑鼎、毛公鼎銘文“龏龏??”,“是官員斷獄時的一種不良行爲,導致的後果是‘有宥縱,侮鰥寡’,是斷獄時應極力避免的”。[47]據四十三年逑鼎銘文行文邏輯,斷獄“不中不型”、“宥縱”是“龏龏??”描寫、解釋語。龏龏,??乃連語,連語記音,用字往往無定,或讀與蘢蘢、蒙蒙、蒙蘢近,[48]謂斷獄之舞弊、欺瞞、暗箱操作行爲。《左傳》昭公元年“蒙其先君”,注:“蒙,欺也。”《廣雅·釋訓》:“蒙蒙,暗也。”《釋名·釋疾病》:“聾,籠也。如在蒙籠之内,聽不察也。”《漢書·晁錯傳》“蒙蘢”,師古注:“蒙蘢,覆蔽之貎也。”從簡文行文邏輯來看,王告誡“攝” 乃服唯敬,不能再以“沖子”看待自己,毋敢朦朦朧朧裝萌干壞事,能夠說通。

凡人有獄有(譖),,陳斯鵬釋“譖”,秦漢司法簡牘“譖訊”例多見。[49]《論語·憲問》“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注:“愬,譖也。”《逸周書·謚法》:“譖訴不行曰明。”參簡4“又告有(譖)”注引。“獄”字本含爭訟義,獄譖可以視爲早於“獄訟”的用語。

女(汝)勿受(幣),不明于民。民其聖(聽)女(汝),寺(時)隹(唯)子乃弗受(幣),亦尚(辯)逆于朕:受幣,整理者注:“‘受幣’見《周禮·小宰》。”按:簡文“受幣”二例,含義有別。本例爲獄譖之受幣,下例爲享祭之受幣。整理者注:“《周禮·大司寇》云兩造‘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簡文‘幣’功能與‘束矢’相當,[50]‘受幣’則謂受理獄訟。”大略可從。不明于民,整理者注:“句謂有獄訟之事不明,則勿受幣,而使上告於朕。”誤。從簡文內容不難看出,理獄乃“攝”職守所在,“人”有獄有(譖)而不受理,不明于民之獄譖,是輔相重臣之失職。亦尚(辯)逆于朕,句謂繳納訴訟費是聽汝斷獄的,汝不受理,官司會一直申辯上訴于朕。言下之意,你這不是給朕找麻煩嗎!

凡人無獄亡(無)(譖),廼隹(唯)惪(德)亯(享):原簡行文有省略,“廼隹(唯)惪(德)亯(享)”應理解爲諸侯以玉幣致享,廼爲王之德惠及天下,朝覲以行三享之禮。

亯(享)(載)不(孚),是亦引休:,整理者注:“‘’字‘門’中所從爲上博簡《緇衣》‘萬邦作孚’之‘孚’字。‘孚’訓‘信’。”引《左傳》莊公十年:“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51]引,相薦逹曰引。《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灌夫亦倚魏其而通列侯宗室爲名高,兩人相爲引重”,集解引張晏曰:“相薦逹爲聲勢。”《後漢書·張皓王龔列傳》:“顯登者以貴塗易引。”休,止也。諸侯納幣,“攝”是相薦逹經手人,倘若“受幣之事”出現舞弊,不能盡數入庫,是“引休”也。

女(汝)則亦受(幣):“受幣”乃“攝”職守,下文言及“女(汝)母(毋)(婪)”,知“亦受幣”話中有話。《周禮·天官》:小宰之職,“凡賔客贊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幣之事。”《周禮·春官·小宗伯》“大賓客受其將幣之齎”,注:“謂所齎來貢獻之財物。”疏:“此謂諸侯來朝覲,禮畢,毎國於廟貢國所有,行三享之禮。諸侯以玉幣致享,既訖,其庭實之物則小宗伯受之。”“人”“隹(唯)惪(德)亯(享)”而助祭,汝亦受幣,是輔相重臣之索賄受賄,是瀆職。

女(汝)廼尚(祗)逆告于朕:諸侯朝覲玉幣致享,地方納貢,涉及“胙之土而命之氏”之分封,涉及設官分職,國之大事,不容玩忽職守。汝須恭敬從事,如實復命於朕。

以上第六節。特別告誡,余既明命女(汝),不得如沖子般朦朦朧朧干壞事。凡人有獄有譖,汝須履職受理,不得玩忽職守;凡人無獄無譖,如諸侯以玉幣致享,汝履職受幣,不得瀆職舞弊。

 

 

王曰:(攝),余肇【23】事(使)女(汝),女(汝)母(毋)(婪),女(汝)亦引母(毋)好宏,好宏(劊)惪(德)。有女(汝)由(胄)子,隹(惟)余其卹。

 

女(汝)母(毋)(婪):,字又見於清華藏簡《子產》、《越公其事》等篇,整理者釋爲鐘鎛銘文習見“林鐘”之“林”,讀爲“貪婪”之“婪”。引大簋蓋銘“余弗敢(婪)”。

女(汝)亦引母(毋)好宏,好宏(劊)惪(德):整理者句讀爲“女(汝)亦引母(毋)好=(好好)、宏=(宏宏)、(劊)惪(德)”,茲改“母(毋)好宏”下斷句,“好宏(劊)惪(德)”作一句讀。引,承上文“(享)(載)不(孚),是亦引休”。好宏,好大也。劊德猶壞德、敗德。意謂諸侯朝覲,汝引以薦逹,不得好大。若“受幣之事”出現舞弊,是好大妄爲,是其敗德,此所以言“母(毋)好宏”以示訓誡也。

有女(汝)由(胄)子,隹(惟)余其卹:由,整理者釋:“有汝,故用子,汝當恤我。”輔相恤天子?說不可從。按:由讀爲[52]或釋胄爲,注家多解胄子爲國子。《書·舜典》“帝曰:夔,命汝典樂,敎胄子”,傳:“冑,長也。謂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疏:“《說文》云:胄,胤也。《釋詁》云:胤,繼也。繼父世者惟長子耳,故以胄爲長也。”《說文》:“胤,子孫相承續也。”《左傳》昭公七年:“况良霄,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孫,子耳之子,敝邑之卿,從政三世矣。”《左傳》襄公十四年“四嶽之裔胄也”,注:“胄,後也。”《漢書·禮樂志》“帝舜命夔曰,女典樂,教胄子”,師古注:“胄子即國子也。”隹(惟)余其卹,余正反舉例,諄諄教誨,所以如此,余其憂者,惟汝胄子也。

以上第七節。特別再次告誡,汝不得貪婪,諸侯朝覲,汝引以薦逹,不得好大。好大妄爲,是其敗德。

 

王曰:(攝),乃克悉甬(用)朕命,(雩、越)朕【24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朕(教),民朋〔則〕興從顯女(汝),從(恭)女(汝)與女(汝),曰:穆穆不(丕)顯,(載)允非尚(常)人。王子則克悉甬(用)【25】王(教)王學,亦義若寺(時),我少(小)人隹(唯)由。民有曰之。余一人害(曷)(叚、假),不(丕)則戠(識)智(知)之(聞)之言;余【26】害(曷)(叚、假),不(丕)則高(逢)乃身,亦余一人永(顏、安)在立(位)。所弗克戠(識)甬(用)朕(教),民朋亦則興 (仇)肙(怨)【27】女(汝),(仇)囗女(汝),亦則隹(唯)(肇)不悽(濟),逆所朕命,(獲)(羞)(毓)子。

 

乃克悉甬(用)朕命,(雩、越)朕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朕(教),民朋〔則〕興從顯女(汝),從(恭)女(汝)與女(汝):民朋〔則〕興,“民”、“興”二字原簡字殘,整理者已作復原,“則”依例補。“民朋〔則〕興”云云與下文“民朋亦則興”云云形成正反舉例之對應。以上乃條件復句,朕命、朕毖、朕教,皆汝克悉用,是爲條件;能夠做到,民從顯汝,從恭汝,相與汝也。[53]

曰:穆穆不(丕)顯,(載)允非尚(常)人。王子則克悉甬(用)王(教)王學,亦義若寺(時),我少(小)人隹(唯)由。民有曰之:上“曰”,民曰。王子則克悉甬(用)王(教)王學,承上文“悉甬(用)朕命,(雩、越)朕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朕(教)”,民是有此讚譽之言也。時,善也。由,從也。[54]民有曰之,整理者注:“謂民有如此之言者。”

余一人害(曷)(叚、假),不(丕)則(識)智(知)之(聞)之言:假,藉也。整理者注:“訓爲憑藉”。不則,則也。[55]戠,整理者讀爲“職”,茲讀爲“識”,認也,記也,志也。《禮記·檀弓下》:“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也。”民不能直接知聞王教王學,由“王子則克悉甬(用)王(教)王學”而“識”之於王;王不能直接訓導天下之民,由輔相之“用”,“民有曰之”之反饋而“識”朕命、朕毖、朕教是否爲民知聞。以上乃“余一人”之設問。

余害(曷)(叚、假),不(丕)則(逢)乃身,亦余一人永(顏、安)在立(位):高,整理者釋爲“高奉”,未妥。[56]高以釋爲“尚”義長。,簡文亦作“”,參簡19“尚弗(逢)乃彝”注引。逢,知遇,天子知遇“攝”,是委“攝”以重任的意思。永,長也。有如商湯知遇伊尹,“舉任以國政”,“伊尹攝行政當國”,有臣如伊尹,君王可長治久安也。以上乃“余一人”自答。

所弗克戠(識)甬(用)朕(教):識,記也,志也。若不能牢記用朕教,與上文“乃克悉甬(用)朕命”相反而設例。

民朋亦則興(仇)肙(怨)女(汝),(仇)囗女(汝):空圍之字王寧分析爲上從艸,下從訢聲,疑讀爲“恨”。[57]

亦則隹(唯)(肇)不悽(濟),逆所朕命,(獲)(羞)(毓)子:整理者“逆所朕命”上屬,茲改“悽”下點逗號。悽,整理者讀爲“咨”,茲讀爲“濟”。不濟,簡12 “若之頌(容)弜(弼)羕(永)”,簡14“女(汝)則隹(唯)肇悽(濟)弜(弼)羕(永)”,[58]是王教“攝”應當遵循的,而“不濟”則違背王訓,逆所朕命,王爲之羞。所,整理者讀爲“許”,節外生枝,茲不從其說。

以上第八節。特別告誡,汝克悉用朕命、朕毖、朕教,民由汝之勤政聞知王教王學而歌功頌德;亦由汝不用朕命、朕教之失職而怨聲載道。切記,逆所朕命,將令朕蒙羞。

 

 

王曰:(攝),人有言多,隹(唯)我鮮。隹(唯)朕【28】囗囗囗(箴)(教)女(汝),余隹(唯)亦(功)乍(作)女(汝),余亦隹(唯)兌(說)女(汝)。有女(汝)隹(唯)(沖)子,余亦隹(唯)(肇)(稽)女(汝)惪(德)【29】行隹(唯)?(穀)眔非?(穀)。

 

人有言多,隹(唯)我鮮:鮮,整理者注:“鮮,少。《酒誥》:‘予不惟若茲多誥。’”

隹(唯)朕囗囗囗(箴)(教)女(汝),余隹(唯)亦(功)乍(作)女(汝):功,周官歷來“功多有厚賞,不迪有顯戮”。作猶相士作乘馬,[59] 蒼頡“初造書契”,[60]伯益初作井,[61]儀狄始作酒醪,少康作秫酒諸例之“作”,[62]古漢語名動相因,“功作汝”者,汝之功,汝之成就,天子會承認,會有相應封賞

余亦隹(唯)兌(說)女(汝),整理者注:“,疑從言,折省聲,即‘誓’字。,不識。”王寧讀爲“折”,解“”爲“燬”,讀爲“毀”,云:“‘折毀’本是損壞、破壞義,引申爲誹毀義,《孔叢子·陳士義》:‘雖然,古之賢聖豈有似子者乎?吾將舉以折毀子者。’”[63]說,《廣雅·釋詁》:“説,論也。”按:與上文功作相對而成辭,“功作”有封賞,若玩忽職守,婪貪敗德,則以“”論汝也。

有女(汝)隹(唯)(沖)子,余亦隹(唯)(肇)(稽)女(汝)惪(德)行隹(唯)?(穀)眔非?(穀):整理者“行”下點逗號,茲作一句讀。,整理者讀爲“耆”,引《周頌》“耆定爾功”,毛傳:“耆,致也。”按字應讀爲“稽”,[64]《易·繋辭下》“於稽其類”,注:“稽,猶考也。”《周禮·天官·小宰》“聽師田以簡稽”,注:“簡,閱也。稽,計也。”《周禮·天官·宮正》“稽其功緒,糾其德行”,注:“稽猶考也。”德行稽考乃周公定下的傳統,《書·酒誥》“丕惟曰:爾克永觀省作稽中德”,傳:“我大惟敎汝曰:汝能長觀省古道,爲考中正之德,則君道成矣。”其實“省作”謂審查(或反省)作爲,“稽中德”謂稽考“德”之中與不中也,有如簡文稽考汝德行是善(穀)還是不善(非穀)。

以上第九節。特別警示,先王“功多有厚賞,不迪有顯戮”,汝之功,汝之成就,朕有相應封賞;汝玩忽職守,婪貪敗德,則以“”論汝。依例稽考,警鐘長鳴。

 

 

王曰:(攝),敬)哉,(虔)聖(聽)乃命,余既明(啓)劼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女(汝),亡(無)多朕言曰(茲)。女(汝)母(毋)弗(敬),【30】甚谷(欲)女(汝)寵乃服,弗爲我一人(羞)。【31

 

余既明(啓)劼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女(汝):參簡1“劼姪(侄)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攝)”注引。

亡(無)多朕言曰(茲):整理者注:“謂朕言如此,無以朕言爲多。”

甚谷(欲)女(汝)寵乃服:寵,論者或讀爲“龏”。[65]寵,尊榮。《書·周官》:“居寵思危。”可以不改讀。整理者引毛公鼎:“俗(欲)我弗作先王羞。”句謂朕非常希望汝以受命職守爲尊榮。

31句末有粗寫(今黑體)勾號,表示王之“劼姪(侄)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攝)”行文終結。

以上第十節。特別勉勵,汝虔敬乃命,朕非常希望汝以受命職守爲尊榮,朕當欣慰。不要讓朕失望。

 

十一

 

隹(唯)九月既望壬申,王在蒿(鎬)京,各(格)于大室,即立(位),咸。士兼右白(伯)(攝),立才(在)中廷,北鄉(嚮)。王乎(呼)乍(作)冊任冊命白(伯)(攝),(且)。【32

   

王在蒿(鎬)京:整理者注:“鎬京,宗周。《世本》‘懿王徙於犬丘’,《漢書·地理志》云在右扶風槐里縣……懿王時‘犬丘’似爲‘離宮別館’,冊命場所依然多在宗周鎬京。”按:“離宮別館”云云,幷無實據,茲闕。

各(格)于大室,即立(位),咸。士兼右白(伯)(攝),立才(在)中廷,北鄉(嚮):兼,整理者隸作“疌”,論者指出原簡字形與曾侯乙墓竹簡形體非常接近。[66]曾簡該字多例,整理者指出與金文舊釋爲“溓”的字聲符相同,如何隸定尚有分歧。[67]士兼右白(伯)(攝),整理者注:“右者爲‘士疌’。《堯典》皋陶作士……士卑不嫌與君匹敵。”按:“士卑”云云,過於曲說!“士兼”依例爲人名,其“右白(伯)(攝)”,如下引益公、榮之“右”例。相關冊命儀式整理者引詢簋銘文:“唯王十有七祀,王在射日宮,旦,王格,益公入右詢。”(《集成》4321)師詢簋銘文:“隹元年二月既望庚寅,王格于大室,榮內右詢。”(《集成》4342

王乎(呼)乍(作)冊任冊命白(伯)(攝),(且):整理者注:“,金文多作??’形,句首語詞。楊樹達說《費誓》‘徂茲淮夷、徐戎并興’,‘徂’即金文‘??’字,讀爲‘嗟’……王曰‘’收束全篇。”整理者句讀“(攝)”下點冒號,加引號。“”是否爲王曰,王寧提出質疑:“簡32全文均陳述王冊命伯攝的經過,并沒有引某人的語言,也沒有‘曰’或‘王曰’的字樣,且單用一個句首語詞的‘嗟’作全篇結尾,甚覺怪異。”王寧解“”爲“且”,云:“‘王呼作冊任冊命伯攝且’,相當於說‘王呼作冊任冊命伯攝焉’。”[68]

按:讀爲“且”,謂“攝”經冊命且字稱“伯攝”也。且字之“伯”是以法的形式確立“攝”的政治地位,同時也是以法的形式規定以“攝”爲宗一系家族社會地位。周代且字之禮,筆者討論過郭店簡《五行》中的相關內容,[69]不妨再次解說如下:

郭店《五行》簡37:“共(恭)而尃交,禮也。”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傳》第270行:“伯者辯也,言其能柏,然笱(後)禮也。”整理者注:“伯、柏、博,疑皆讀爲泊,澹泊亦即恬靜之義。”[70]龐樸《校注》云:“似與文意不恰。”[71]

按:帛書《傳》之“伯”、“柏”,“柏”亦“伯”也。《儀禮·鄉飲酒禮》“司正升相旅,曰:某子受酬”,鄭注:“旅,序也……某者,眾賓姓也。同姓則以伯仲別之。又同則以且字別之。”賈疏:“眾賓之內有同姓,司正命之則呼伯仲別之也。云又同則以且字別之者,爲同姓之中有伯仲同者,則以某甫,且字別之也。”《儀禮·少牢饋食禮》“孝孫某,來日丁亥,用薦歲事于皇祖伯某”,鄭注:“皇,君也。伯某,且字也。大夫或因字爲諡。《春秋傳》曰:魯無駭卒,請諡與族,公命之以字爲展氏是也。某,仲、叔、季亦曰仲某、叔某、季某。”據此知帛書《五行》之《傳》乃以饋食禮解《經》,“伯者,辯也”,應讀爲“伯者,別也”,如賈公彥疏“正命之則呼伯仲別之也”。只是此《傳》亦過於簡略,可據上引鄭注理解爲:伯某、叔某、季某者,別也,言其能別伯某、叔某、季某,然後可以依於禮也。鄭注既解“伯某”爲“且字”,知《傳》以“伯者,辯也”解《經》之“甫”,是很準確的。

簡文作爲冊命之“”,解爲且字之“且”,有待更多辭例,值得深入研究。

以上簡32單列,記冊命儀式,置於正文之後。師詢簋“唯元年二月既望庚寅,王格于大室,榮內右詢”亦置於銘文之末。從文章結構上說,本例視爲後序可也。《攝命》與師詢簋銘背景相近,行文風格相類。

現在再來看簡3“王曰:(攝),今余既明命女(汝)曰:(肇)出內(納)朕命,(且)。”句謂既經冊命,始以且字稱“伯攝”出納朕命也。由此可知,《攝命》計10節正文,是“王”在冊命儀式上發表的“劼毖”訓誡。

 

釋文

王曰:“劼姪(侄)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攝),亡(無)丞(承)朕鄉(饗),余弗造民庚(康),余亦夐竆亡可事(使)。余一人無晝夕【1】難(勤)卹,(湛)圂在(憂)。余亦??(橫)于四方,(宏)(乂)亡(無)(斁),甚余(餘)我邦之若否,(越)少(小)大命。(肆)余【2猷(繇)卜乃身,休,卜吉。”

王曰:“(攝),今余既明命女(汝)曰:(肇)出內(納)朕命(且)。今民不(丕)造不庚(康),囗囗囗【3】肙(怨),(越)四方少(小)大邦,(越)御事庶百(伯)又告有(譖)。今是亡其奔告,非女(汝)亡其(協),即行女(汝)。”

王曰:【4】“(攝),敬哉,母(毋)(閉)于乃隹(唯)(沖)子少(小)子,母(毋)??(遞)才(在)服,難(勤)(祗)乃事。有曰:女(汝)隹(唯)(衛)事(衛)命,女(汝)隹(唯)【5(沖)子少(小)子,女(汝)鬼(威)由(表)由(望)。不啻(適)女(汝)鬼(威),則由(勱)女(汝)訓言之譔。女(汝)能(歷),女(汝)能并命,并命難(勤)【6(肄)。女(汝)能(敬)哉,(虔)卹乃事。女(汝)母(毋)敢怙偈(匄)余曰乃(毓),有曰四方大(羸)亡民,亦斯欽我【7】御事。今亦(股)(肱)難(勤)乃事,乃事亡(他),女(汝)隹(唯)言之司,隹(唯)言乃事我非易。引(矧)行(墮)敬茅(懋),惠【8】不惠,亦乃服。隹(惟)民卣(攸)(協),弗(恭)其魯(旅),亦勿(侮)其(從)通(恫)眔(瘝)寡眔(鰥),惠于少(小)民。(翼翼)鬼(畏)【9】少(小)心,(恭)民長長。女(汝)亦母(毋)敢<>(惰)才(在)乃死(尸)服,(敬)學(憯)明,勿?之庶不訓(順)。女(汝)亦母(毋)不(夙)夕巠(經)惪(德),【10】甬(用)事朕命,谷(欲)女(汝)(繹繹)弗(功)。我一人才(在)立(位),亦則乃身,亡能(予)甬(用)非頌(容)。女(汝)正命,女(汝)有告于【11】朕,女(汝)母(毋)敢有退于之自一話一言,女(汝)亦母(毋)敢(泆)于之。言隹(唯)明母(毋)淫,母(毋)弗(節),其亦隹(唯)【13】余事。女(汝)有命正,有即正,亦若之頌(容)弜(弼)羕(永)。女(汝)有退進于朕命,乃隹(唯)(望)亡(逢),則或(有)即命。【12】乃亦隹(唯)肇(謀),亦則匄逆于朕,是隹(唯)君子秉心,是女(汝)則隹(唯)肇悽(濟)弜(弼)羕(永),乃既(謀),女廼敢【14整(正)(恆),女(汝)則亦隹(唯)肇不(丕)子不(丕)學不(丕)啻(適),女(汝)亦鬼(威)。(獲)朕心。”

王曰:“(攝),女(汝)有隹(唯)(沖)子,余既埶(設)【15】乃服,女(汝)母(毋)敢朋(酗)于酒,勿(教)人惪(德)我。曰:母(毋)朋多朋,鮮隹(唯)楚(胥)台(以)(夙)夕(敬),亡(罔)非楚(胥)以(墮)【16(愆);鮮隹(唯)楚(胥)學于威義(儀)(德),亡(罔)非楚(胥)以涇<>(恆)。”

王曰:“(攝),余辟相唯卸(御)事,余厭既異氒(厥)心氒(厥)【17(德),不??(止)則(俾)于余。引(矧)女(汝)隹(唯)子,今乃辟余,少(小)大乃有(聞)智(知)(弼)恙(永)。女(汝)其有(斁)有甚(湛),【18】乃眔余言,乃智(知)隹(唯)子不隹(唯)之頌(容),是亦尚弗(逢)乃彝。乃乍(作)穆穆,隹(唯)(恭)威義(儀),甬(用)辟余才(在)【19】立(位),乃克甬(用)之彝。女(汝)不廼是,隹(唯)人乃亦無智(知)亡(無)(聞)于民若否。乃身(載)隹(唯)明隹(唯)(寅),女(汝)亦母(毋)【20】敢鬼(威)甬(用)不審不允。”

王曰:“(攝),巳(已)女(汝)隹(唯)(沖)子,余既明命女(汝),乃服隹(唯)(寅),女(汝)母(毋)敢??。凡人有【21】獄有(譖),女(汝)勿受(幣),不明于民,民其聖(聽)女(汝),寺(時)隹(唯)子乃弗受(幣),亦尚(辯)逆于朕。凡人無【22】獄亡(無)(譖),廼隹(唯)惪(德)亯(享);亯(享)(載)不(孚),是亦引休,女(汝)則亦受(幣),女(汝)廼尚(祗)逆告于朕。”

王曰:“(攝),余肇【23】事(使)女(汝),女(汝)母(毋)(婪),女(汝)亦引母(毋)好宏,好宏(劊)惪(德)。有女(汝)由(胄)子,隹(惟)余其卹。”

王曰:“(攝),乃克悉甬(用)朕命,(越)朕【24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朕(教),民朋〔則〕興從顯女(汝),從(恭)女(汝)與女(汝),曰:穆穆不(丕)顯,(載)允非尚(常)人。王子則克悉甬(用)【25】王(教)王學,亦義若寺(時),我少(小)人隹(唯)由。民有曰之。余一人害(曷)(叚、假),不則戠(識)智(知)之(聞)之言;余【26】害(曷)(叚、假),不則高(逢)乃身,亦余一人永(顏、安)在立(位)。所弗克戠(識)甬(用)朕(教),民朋亦則興(仇)肙(怨)【27】女(汝),(仇)囗女(汝),亦則隹(唯)(肇)不悽(濟),逆所朕命,(獲)(羞)(毓)子。”

王曰:“(攝),人有言多,隹(唯)我鮮。隹(唯)朕【28】囗囗囗(箴)(教)女(汝),余隹(唯)亦(功)乍(作)女(汝),余亦隹(唯)兌(說)女(汝),有女(汝)隹(唯)(沖)子,余亦隹(唯)(肇)(稽)女(汝)惪(德)【29】行隹(唯)?(穀)眔非?(穀)。”

王曰:“(攝),(敬)哉,(虔)聖(聽)乃命,余既明(啓)劼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3906001.png(毖)女(汝),亡(無)多朕言曰(茲)。女(汝)母(毋)弗(敬),【30】甚谷(欲)女(汝)寵乃服,弗爲我一人(羞)。”【31

隹(唯)九月既望壬申,王在蒿(鎬)京,各(格)于大室,即立(位),咸。士兼右白(伯)(攝),立才(在)中廷,北鄉(嚮)。王乎(呼)乍(作)冊任冊命白(伯)(攝):。【32

 

 

附識:

讀到最近公佈清華藏竹書《攝命》,着手作釋讀,分段首發。初稿草成,合爲一篇,附錄通篇釋文,可便於讀者復核。

各位同仁請不吝教言。

劉信芳

 

 

編按:

劉信芳先生曾將其釋讀意見以《清華藏竹書〈攝命〉章句》爲題發表于簡帛網與我們中心的網站,現在將文章連接整理如下,以方便讀者查閱:

清華藏竹書《攝命》章句(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272

清華藏竹書《攝命》章句(二):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365

清華藏竹書《攝命》章句(三):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284

清華藏竹書《攝命》章句(四):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371

清華藏竹書《攝命》章句(五):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294

 

 



[1]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上海:中西書局,2018年。

[2] 李學勤:《戎生編鐘論釋》,《文物》1999年第9期。

[5] “‘攝’或即懿王太子夷王燮”,依史家慣例,恐怕只能說“‘攝’或即懿王太子燮,燮後爲夷王”。

[6] 孔子講的話有道理,“子張書諸紳”,設若孔子講的一大段話,弟子或現場實錄,或事後回憶追錄,於是就會有不同文本。弟子再傳弟子,於是有傳有說有補,先秦文獻就會有“黔首”之類。以“黔首”之類證文獻年代,穿墻打洞,其例多有。

[9] 寧鎮疆:《清華簡<攝命> “亡承朕鄉句解 ——兼說師詢簋相關文句的斷讀及理解問題》, 簡帛網http://www.bsm.org.cn19/01/02

[10] ,同“及”,《說文》:“及,逮也。”汝及,汝正趕上

[11] “亡承朕鄉(饗)”簡單通俗的解釋是:朕財政無以爲繼。不妨打比方,有如新中國曾經的“三年自然災害”。

[12] 《書·大誥》惟我?冲人,嗣無疆大歴服,弗造哲迪民康,傳:“言子孫承繼祖考,無窮大數服行其政,而不能爲智道以安人。”“弗造哲迪民康”的意思是說,我?冲人還沒有達到(造)“哲”的高度,尚未給民帶來安康。

[14] 《殷周金文集成》2841,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按:《楚辭·離騷》:“世溷濁而不分兮。”湛溷,溷湛字面意是陷於泥水。遠古廁所簡陋,人畜共用,進廁所難免踩泥水。

[15] 抱小:《《攝命》“湛圂在憂”與《封許之命》“圂童在憂”合證》,復旦網http://www.gwz.fudan.edu.cn18/11/22

[16] 同上引王寧《讀札》。

[18] 簡帛網“簡帛論壇”http://www.bsm.org.cn18/10/08

[20] 陳劍:《試爲西周金文和清華簡<攝命>所謂“粦”字進一解》,《出土文獻》第十三輯,北京:中西書局,2018;紀念清華簡入藏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成立十周年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清華大學,201811月,第36-44頁。

[21] 陳偉武:《秦漢文字釋讀散札》,澳門漢字學會第五屆學術年會論文,陜西師範大學,201810月。

[24] 整理者釋衛,“訓爲護衛,蔽捍”,是正確的意見。論者或釋爲“讏”、“畏”,不可取。

[25] 論者或釋幷命爲“拼命”,未可從。

[28] 已有網友於“協”下點逗號,參《清華簡八《攝命》初讀》,簡帛網“簡帛論壇”http://www.bsm.org.cn18/11/18

[29] 同上引王寧《讀札》。

[30] 蕭旭:“上‘長’是動詞,猶言尊敬。下‘長’是名詞,指老人。《廣雅》:‘長,老也。’《國語·周語中》:‘尊貴、明賢、庸勳、長老、愛親、禮新、親舊。’韋昭注:‘長老,尚齒也。’‘長長’即‘長老’義。”蕭旭:《清華簡(八)<攝命>校補》,復旦網http://www.gwz.fudan.edu.cn18/12/07

[31] 整理者引陳劍:《金文“彖”字考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線裝書局,2007年,第243-372頁。

[32] 陳思鵬:《舊釋“粦”字及相關問題檢討》,紀念清華簡入藏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成立十周年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清華大學,201811月,第54-64頁。

[33] 同上引王寧《讀札》。王說可以講通。

[34] 王寧:《清華簡<攝命>讀札》,復旦網http://www.gwz.fudan.edu.cn18/11/27

[35] 王寧:“整理者讀匄爲遏,似不通,當依字讀,‘匄’是乞求、希望之意。‘逆’是指臣下向王奏事。”同上引王寧《讀札》。清華藏八《邦家處位》簡1“君(速)臣,臣(適)逆君”,參劉信芳《清華藏竹書<邦家處位>章句》注引,簡帛網http://www.bsm.org.cn18/11/18

[36] 妻,齊也。聲訓之例多見。郭店簡《成之聞之》25 “允帀(師)淒(濟)惪(德)。此言也,言信於衆之可(以)淒(濟)惪(德)也。”筆者初稿讀爲“齊”,論者讀爲“濟”,參簡帛網簡帛論壇《清華簡八<攝命>初讀》,http://www.bsm.org.cn18/12/03。茲作改訂。

[38] 有必要說明,論者或解郭店簡“亙先”爲“極先”,附和者眾,筆者一直不以爲然。清華藏八《邦家之政》簡6-7“下(瞻)亓(其)上女(如)父母,上下相(復)也,女(如)是者亙(恆)興”,《治邦之道》8:“皮(彼)善與不善,幾(豈)有亙(恆)穜(種)才(哉)”,亙不可讀爲“極”,是很清楚的。清華藏八《攝命》14“女廼敢整(正)(恆)”,17“亡(罔)非楚(胥)以涇<>(恆)”,明明是“恆”之異構,整理者皆讀爲“極”。其實不必

[39] 辟,《釋文》:“馬鄭音避,謂避居東都。”現在看來,辟應解爲攝政行令。

[40] 王寧已引“傳統的斷讀”。同上引王寧《讀札》。

[41] 郭店簡《五行》10:“亦既見(止),亦既訽(覯)(止),我心則〔兌(說)〕。”,帛本《五行》179作“之”,《詩·召南·草蟲》作“止”。

[42] 蕭旭:“,讀爲卑,賤也,小也,猶言鄙薄、輕視。‘于余’之‘于’表示被動句式。簡文謂我治理國家唯有御事,我厭恨他們已經離心離德,他們不歸順於我,則爲我所鄙視。” 蕭旭:《清華簡(八)<攝命>校補》,復旦網http://www.gwz.fudan.edu.cn18/12/07

[43] 蕭旭:“訓敗的本字爲‘殬’,‘斁’亦借字。”同上引蕭旭《校補》。

[44] 參《邦家處位》2:“人甬(用)唯遇利御,必(中)亓(其)備(服)。”

[46] 同上引王寧《讀札》。

[47] 石小力:《清華簡第八輯字詞補釋》,清華保護中心網http://www.tsinghua.edu.cn18/11/17。紀念清華簡入藏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成立十周年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清華大學,201811月,第299頁。

[48] ?從缶聲,缶、蒙上古音聲紐皆爲唇音,閉口發聲,可視爲準雙聲。

[49] 陳思鵬:《舊釋“粦”字及相關問題檢討》,紀念清華簡入藏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成立十周年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清華大學,201811月,第54-64頁。

[50] 嚴格地說,整理者所謂“‘幣’功能與‘束矢’相當”是不準確的。與“束矢”相聯繫之“幣”是繳納的訴訟費,而享祭之“幣”本質上屬於貢賦。

[51]王寧:“‘’當即‘??’字。”《康熙字典·門部》云“《篇海》音閻,出《釋典》”,非其古音古義。疑此字乃郛郭之“郛”的或體,故從門會意,亦得讀爲“孚”訓“信”,然整理者理解文意似有可商。“德”字當讀“置”,二字同端紐職部,音同可通。“置享”即《說文》:“奠,置祭也”之“置祭”,謂舉行祭祀。簡文的“孚”亦即此中的“信”和“孚”。蓋古人祭祀,向祖先、神靈獻祭的祭品(犧牲玉帛)都有定數,是與祭祀對象約定好的,祭祀時足數而貢則爲“信”爲“孚”,不足數就是“不信”、“不孚”。同上引王寧《讀札》。

[53] 與汝,程浩下屬讀“與汝曰”,茲從整理者句讀。程浩:《清華簡第八冊整理報告拾遺》,紀念清華簡入藏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成立十周年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清華大學,201811月,第87頁。

[54] 程浩句讀作“我小人唯由民”,云:“‘民’或字應上讀,‘亦義若時,我小人唯由民’乃是王本人發出的感慨。”未可從。同上引程浩《拾遺》。或以“有(又)曰:之余一人害(曷)叚(假)”爲句,亦不可從。參王寧《讀札》。

[55] 整理者依“不”本音本義釋文,不出注。有通讀之難。

[56] “奉”一般用以下奉上,《書·胤征》“今予以爾有衆,奉將天罰”,傳:“奉王命行王誅。”若解爲天子高奉“攝”,恐難以爲說。

[57] 王寧:“仇”後之字整理者缺釋。從字形上看,此字上從艸,下面當是“訢”或“訓”,似乎更接近從“訢”,即從艸訢聲,此處疑讀爲“恨”。http://www.bsm.org.cn/bbs/attachment/thumb/2_73076_d01f218ebdff73c.png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8885052.png訢(上博五.7  http://www.gwz.fudan.edu.cn/Content/ewebeditor/uploadfile/2018/11/20181127145708255053.png訓(攝命06

[58] 參簡14“肇悽(濟)”注引。

[59] 《周禮·秋官·校人》注引《世本·作》篇。

[60] 《說文·序》。

[61] 《說文》井,“伯益初作井”。

[62] 《六家詩名物疏》卷九引《世本》。

[63] 同上引王寧《讀札》。

[64] 參簡帛網簡帛論壇《清華簡八<攝命>初讀》,http://www.bsm.org.cn18/11/18   

[65] 簡帛網簡帛論壇《清華簡八<攝命>初讀》,http://www.bsm.org.cn18/12/01

[66] 簡帛網簡帛論壇《清華簡八<攝命>初讀》,http://www.bsm.org.cn18/11/30   

[67] 參劉信芳《楚系簡帛釋例》所引諸說,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129-131頁。

[68] 同上引王寧《讀札》。

[69] 劉信芳:《簡帛<五行>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187頁。

[70] 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21頁,第27頁注58

[71] 龐樸:《帛書五行篇研究》,濟南:齊魯書社,1988年第2版,第69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9年2月2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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