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研雜志(三)
——讀《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札記(四則)
(首發)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學生讀書會
一
《孔子見季桓子》簡1開頭一句話,陳劍先生釋文作“子[1](見)季(桓)子。[(桓)子]曰:‘……’”,並解釋說:“圖版上‘桓子’兩字已全不可見,但從‘曰’字所在位置看其上正有兩字的空白。整理者原漏釋‘曰’字(或誤以其形當‘子’字?),……釋出‘曰’字後,還可以知道,磨滅的‘桓子’兩字之下應該本來是有重文號的。”[2]李銳先生在讀過陳文後,仍懷疑“曰”字的釋法,未免有些矜慎過了頭。不過,他指出:“‘曰’上如果有兩字為‘桓子’,則仍缺少‘季’字。若非有小字校勘而今已不見,則可能漏寫‘季桓子’三字之一。”[3]這一意見卻不無道理。從圖版所殘存的隱約墨迹看,“”下一字為“季”大概可以肯定,而“季”和“曰”之間似乎容不下“”、“子”二字及每字下的重文號。可對比簡6“子曰”三字的位置。據此,我們推測原簡可能抄寫作“子季曰”。
把“季桓子”省稱為“季桓”,古書中最早的例子我們只找到東漢桓寬《鹽鐵論·崇禮》:“當此之時,魯無敵國之難,鄰境之患。強臣變節而忠順,故季桓隳其都城。”往後當屬《晉書·隱逸列傳》:“季桓納齊女,仲尼載馳而退;子路見夏南,憤恚而慷愾。”可見這只是偶一為之的特例。本篇簡文後面只出現“子”,沒有再出現“季(桓)”或“季(桓)子”可資比較。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傾向于李銳先生的意見,即抄手漏寫了“季子”三字之一,漏寫的應該是“子”字。
“曰”前的主語是季桓子,可以省略,這種現象在古漢語中確實存在。徐仁甫曾就“古書上有些分句的主語,常常是前句的賓語或兼語,因此可以省略”的情況集中舉過例子,茲轉錄如下(我們已把徐氏所舉的不屬於此類的例子刪去):
《論語·子張》:“孟氏使陽膚為士師,問于曾子。”(即“陽膚問于曾子”)
《國語·晉語五》:“以傳召伯宗,遇大車當道而覆。”(即“伯宗遇大車當道而覆”)
《史記·晉世家》:“初武王與叔虞母會時,夢天謂武王曰……”(即“叔虞母夢天謂武王曰”)
《漢書·高帝紀》:“七年,信亡走匈奴,與其將曼丘臣、王黃共立故趙後趙利為王,收信散兵,與匈奴共距漢。”(即“趙利收信散兵,與匈奴共距漢”)
《楚辭·離騷》:“吾令帝閽開關兮,倚閭闔而望予。”(即“帝閽倚閭闔而望予”)
《楚辭·九歎·憂苦》:“歎離騷以揚意兮,猶未憚于九章。”(即“意猶未憚于九章”)[4]
《後漢書·班超傳》的例子最為直接:
……超曰:“小子安知壯士志哉!”其後行詣相者,曰:“祭酒,布衣諸生耳,而當封侯萬里之外。”
這一段話,在《後漢紀·孝明皇帝紀》中作:“超曰:‘小子安知壯士之志哉!’行遇相者,謂超曰:‘君布衣諸生耳,而相法當封侯萬里之外。’”“其後行詣相者,曰”實可補為“(班超)其後行詣相者,(相者)曰”;這與“子(見)季(桓)[子],(季桓子)曰”的情況相同。
按照此說,這句話可重新釋寫如下:
子(見)季(桓)[子],曰:“……”
古書說到某人(地位低者)見某人(地位高者)時,由於地位高者在接下來的一個分句中將作為主語出現,所以也可把前一分句中“見”的賓語(即地位高者)省略。比較典型的是《國語·晉語五》的一段文字:
靡笄之役,郤獻子見,公曰:“子之力也夫!”對曰:“克也以君命命三軍之士,三軍之士用命,克也何力之有焉?”范文子見,公曰:“子之力也夫!”對曰:“燮也受命於中軍,以命上軍之士,上軍之士用命,燮也何力之有焉?”欒武子見,公曰:“子之力也夫!”對曰:“書也受命於上軍,以命下軍之士,下軍之士用命,書也何力之有焉?”
郭店竹書《魯穆公問子思》簡2~3:“成孫弋見,公曰:‘向(嚮)者(吾)昏(問)忠臣於子思……’”[5]此例不是出現在文首,僅供參考。按照此說,本簡的這句話可釋寫為:
子(見),季(桓)[子]曰:“……”
當然,無論哪一種斷句方式,對文義的理解沒有實質性差別。
二
本篇的一些疑難字句該如何釋讀,研究者已多有討論,不少意見應該是正確可從的。在本則中,我們準備集中為一些說法提供補充論證。
1.關於起強調語氣作用的“是”
根據陳劍先生的新釋文,簡1、4當連讀為:“(斯)(聞)之,害(蓋)臤(賢)者是能辠〈―親〉(仁),[辠〈―親〉](仁)者是能行(聖)人之道。……”梁靜先生曾指出,上引簡文的“是”“起強調語氣的作用,如《尚書·金縢》:‘是有丕子之責於天。’”[6]
按:梁說甚是,但她所舉用以證明“是”可起強調語氣作用的例子卻引得不夠完整,容易使人產生這樣的誤解:《尚書·金縢》的“是”位於句首,與簡文“是”位於主語和動詞謂語之間有別。其實,《金縢》原文作:“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於天。以旦代某之身。……’”“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於天”的主語,其間的逗號完全可以刪去;“是”所處的語法位置與簡文一致。下面再補充一些類似用法的“是”的例子:
《南史·韋睿列傳》:“初,黯為太僕卿,而兄子粲為左衛率,黯以常怏怏,謂人曰:‘韋粲已落驊騮前,朝廷是能用才不?’”
《史記·樂書》“禮樂皆得,謂之有德。德者,得也”張守節《正義》:“……又言有德之人是能得禮樂之情,故云德者得也。”
有些“是能”之前的主語承上文而省,其實也屬於同類情況,如:
《左傳·昭公十二年》:“左史倚相趨過。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視之,是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類似的文字又見於《孔子家語·七十二弟子解》)
“是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的主語即“左史倚相”,承“子(指右尹子革)善視之”的“之”而省。
《山海經·大荒西經》:“有互人之國。炎帝之孫名曰靈恝,靈恝生互人,是能上下於天。”
“是能上下於天”的主語即“互人”,承上一句“靈恝生互人”的“互人”而省。
2.簡20的“剴”本來可能从“勿”
簡20“剴(豈)敢(望)之”的“剴”原作“”,陳劍先生認為當由《上博(二)·魯邦大旱》簡21那種寫法的“”,其“刀”換作“刃”,“最上一筆延伸與左上角三橫筆的中間一筆相連”,然後被進一步分解為“豆”、“勻”二偏旁所致。
我們懷疑,簡20的這個“剴”字本來可能从“勿”。楚文字中从“刀”之字或从“勿”是很常見的,[7]如陳劍先生在討論本篇“勿”字時所舉到的《上博(四)·曹沫之陳》幾個“則”字、“利”字:(簡28)、(簡48)、(簡20),以及包山簡140的“剗”字:,郭店《語叢四》簡23的兩個“則”字:、,本篇同簡的“則”字:,等等,不勝枚舉。“勿”的中間彎筆,可以寫成三筆,也可以寫成兩筆(如上舉《語叢四》、本篇本簡的“則”),後一種寫法的“勿”的最上一筆穿到“豈”左上角三橫筆的中間一筆,整個字除“豆”之外的部分比从“刃”的寫法更接近“勻”形,抄手很可能因此誤認為“勻”,轉寫為“”。本篇簡14的“剴”就从“勿”作“”,“勿”的中間彎筆也只寫成兩筆,可為此說佐證。
3.釋簡7、17的“異”
簡7“(仁)人之道,卒(衣)備(服)(必)中,(頌―容)(貌)不求異於人”一句,研究者曾對其中“求”、“異”二字的釋讀有過不同意見。在陳劍先生對本篇“求”字的各種變化作了集中分析後,本簡“不”下一字當釋作“求”應該已不成問題。“求”下一字釋為“異”[8],不但可以講通文義,而且“衣服必中,容貌不求異於人”的說法還能得到相關文獻的支持。《禮記·緇衣》有“衣服不貳,從容有常”之語,郭店《緇衣》簡9作“衣備(服)不攺(改), (從)頌(容)又(有)(常)”[9],《上博(一)·緇衣》簡9作“衣備(服)不攺(改),(從)(容)又(常)”[10],意謂衣服、容貌當合乎常規,不異於人,這跟簡文所表達的意思若合符契。簡17說“與(邪)蟡(偽)之民”“……皆求異於人”,與此反義。僅從這一點來看,“求”下一字也只能釋為“異”。
下面我們列出簡7、17的兩個“異”字字形:
(簡7) (簡17)
蘇建洲先生不相信“異”的釋法,改釋此字為“”。[11]其實,此字字形與“”、“暴”相似的部分,僅僅是中間的“”。這一部分,應與“若”((郭店《老子》乙組簡13)——(《上博(四)·柬大王泊旱》簡10)等字一樣,是由“𠬞”的筆劃粘連而變來的。[12]對比下面兩個“異”字就能看得很清楚:
a.(郭店《語叢二》簡52) b.(包山簡114)
“田”、“日”形近而混的現象,在戰國文字中屢見不鮮。《戰國文字通論(訂補)》一書曾舉“秋”、“昔”、“朝”、“戠”、“莫”、“步”、“畜”、“會”、“奮”、“廟”等字為例,[13]可以參看。此字上部的“日”亦當是“田”的省訛。引起蘇建洲先生懷疑此非“異”字的,是看不到此字下部的“大”形。簡17此字的下部作“”之形,細審圖版,不難看出是在“大”的左右加了“”。戰國文字中有如下寫法的“異”字:
c.(《古璽彙編》1584)(《古陶文彙編》4.173)
何琳儀先生指出,這種“”形應該是由“𠬞”變化而來。[14]不過,c寫法的“異”的下部與“寅”字極近,[15]如侯馬盟書“甲寅”之“寅”作“”(16:3),只比c的下部所从“人”形多一橫筆,而“異”字所从“人”形上加橫筆的現象是屢見的。[16]齊文字“”作“”(《古璽彙編》3660),其所从“夤”的結構與上引c形基本一致;“夤”即以“寅”為聲符。“寅”為喻母真部字,“異”為喻母職部字,二字雙聲,真、職二部關係密切。職部是蒸部的入聲,真、蒸二部時常相通,關於這一點,沈培先生曾有詳細羅列和說明。[17]具體就“寅”、“異”二字而言,《易·漸》“婦三歲不孕”的“孕”,馬王堆帛書本《周易》作“縯”,“孕”是蒸部字。“冀”、“幾”古通[18],而楚簡中从“几”聲的“”字當讀為“幾”,[19]“幾”為脂部字,是真部的陰聲。因此,c那種寫法的“異”,將“𠬞”變為“”,使其下部與“寅”形近,很可能具有“變形音化”的作用。本篇簡17的“異”,顯然是上引b、c兩種寫法的糅合。糅合不同區系寫法而成的“異”字還是第一次出現,不知是否與底本字形跟抄手的書寫習慣差異有關。
簡7“異”字的下部,是簡17那種寫法的進一步訛變。在“人”或“大”(包含了“人”形)的左右加“”形,跟“興”、“學”等字的上部十分相似:
(包山簡159)(《上博(三)·仲弓》簡11)(郭店《語叢一》簡61“教學”合文)
本篇“學”、“興”等字的上部作如下之形:
(簡16“”所从)(簡18“”所从)(簡17“”所从)
這跟簡7“異”字的下部“”顯然也十分相似。因此,本篇“異”字的下部由“”變為“”,應該就是受到了“學”、“興”等字上部的類化。
現在我們可以說,不管從文義角度還是從字形角度衡量,簡7、17的這兩個字釋為“異”是沒有問題的。
4.關於“舊(久)(吾)子”
簡11+22:“……夫與(邪)蟡(偽)之民,亓(其)述(術)多方。女(如)迷〈悉〉言之,則(恐)舊(久)(吾)子。”這是孔子對季桓子說的話。“亓(其)述(術)多方”,曾有人讀為“其遂多方”或“其遂多謗”,[20]均不可信。此從陳劍先生讀。“多方”猶言“多端”,如《楚辭·九辨》“心怵惕而震盪兮,何所憂之多方!”洪興祖《補注》引五臣注:“方,猶端也。”《墨子·貴義》:“子墨子曰:‘雖使我有病,何遽不明?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勞苦,百門而閉一門焉,則盜何遽無從入?’”“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即人得病的原因有多種多樣。
“舊(吾)子”的“舊”,也有各種不同的讀法。陳劍先生在評議了諸說之後提出:
“舊”最直接的讀法是依其常見用法讀爲“久”,《禮記·儒行》:“哀公曰:‘敢問儒行。’孔子對曰:‘遽數之不能終其物,悉數之乃留,更僕未可終也。”鄭玄注:“留,久也。”似頗可與簡文“悉言之則恐久”相印證。但“久吾子”實在講不通,會否“吾子”文字有誤,或其下有脫文,疑莫能定。
我們認為,陳劍先生所說“舊”讀為“久”的意見可以肯定下來,“吾子”文字當無誤。“久+人稱代詞”表示使某人久留、耽擱某人的意思,古書自有其例,如《左傳·昭公二十四年》:“晉士彌牟逆叔孫于箕。叔孫使梁其踁待于門內,曰:‘余左顧而欬,乃殺之。右顧而笑,乃止。’叔孫見士伯。士伯曰:‘寡君以為盟主之故,是以久子。不腆敝邑之禮,將致諸從者,使彌牟逆吾子。’叔孫受禮而歸。”“久子”和簡文“舊(久)(吾)子”的語例完全相同。
5.關於簡18的斷句問題
簡18是說“邪偽之民”的,雖然只存有16個字,但頗不易通讀。下面先把陳劍先生的釋文斷句抄錄如次:
行年民(彌?)舊(久),(聞)學(教)不(察)不(依?);亓(其)行板(?)恭(?)哀(?)與(?豊?)
“亓(其)行”以下數字模糊難辨,依上錄釋文也無法把握其意,這裏就不討論了。陳劍先生又疑“行年民(彌?)舊(久),(聞)學(教)”可斷作“行年民,久聞教”,“‘民’字如何解釋待考”。我們覺得在“聞教”後面斷開,要比“(聞)學(教)不(察)不(依?)”連讀語意清楚,“不察不依(?)”這樣的結構單獨成句也很合適。“行年民,舊學”仍當讀為“行年彌,久聞教”。“彌”訓作“久長”之“長”,《莊子·天道》“予年運而往矣”郭象注:“運,行。往,邁也。言行年已邁。”《三國志·魏書·王衛二劉傅傳》“吳質,濟陰人……”裴松之引《魏略》:“行年已長大,所懷萬端,時有所慮,至乃通夕不瞑。”“行年已邁”、“行年已長大”與“行年民(彌)”的說法極類。這幾句話大概是說,邪民雖然行年長大,久受教育,卻不察問、不依順,行為出格云云。按照這種說法,簡18可重新標點為:
行年民(彌),舊(久)(聞)學(教),不(察)不(依?);亓(其)行板(?)恭(?)哀(?)與(?豊?)
6.簡21“”當讀為“德己”補說
簡21“君子而立帀(師)保”的“”,或讀為“德紀”[21]、或讀為“植己”[22]、或讀為“直己”[23],陳劍先生的新釋文只隸定而無說。范常喜先生把“”讀為“德己”:“‘德己’是古漢語中較為常見的名詞動用,可以釋為‘使自己有德’,這與後文所云‘立師保’的舉措正好相照應。”[24]其說可信。我們可以從古書中找到相應的例證。《戰國策·中山策》“與不期眾少,其於當厄”姚宏本作:“人之施與,不期多少,當其厄之時而惠及之,必厚德己也。”《關尹子·九藥》:“不可非世是己,不可卑人尊己,不可以輕忽道己,不可以訕謗德己,不可以鄙猥才己。”這些“德己”都是指“使自己有德”。《左傳·襄公十三年》的一則材料值得注意:“楚子疾,告大夫曰:‘不穀不德,少主社稷,生十年而喪先君,未及習師保之教訓,而應受多福。是以不德,而亡師于鄢,以辱社稷,為大夫憂,其弘多矣。……’”楚王感歎自己沒有遵守師保的教訓而導致失德亡軍,這從反面說明了古人立師保是為了使自己有德。由此可見,只有“”讀為“德己”之說跟文獻的有關記載扣得最緊密。
三
陳劍先生關於簡3、24、16的新釋文如下(與我們討論無關的內容省去,用省略號表示):
……夫士,品勿(物)不(窮),君子流亓(其)觀(焉)。品勿(物)備矣,而亡(無)成悳(德)者也。女(如)此者,(焉)(與)之(―處)而(察)(聞)亓(其)所學。……
陳先生對這段文字的大意有精闢的概述:“‘夫士,品物不窮,君子流其觀焉’云云,似是講君子觀察士人而加以選擇培養;……‘焉與之處而察問其所學’的‘之’、‘其’可能就是指上文的‘士’,‘處’和‘察問’的動作的發出者則可能就是上文的‘君子’。”我們非常贊同他的理解。
不過,這段文字中的具體詞句還有進一步詮釋的必要。凡國棟、何有祖先生認為,簡文的“品物不窮”跟《易·乾·彖》的“品物流形”相呼應,“流其觀”的“觀”跟《易》之《觀》卦有關,從而得出“不能斷然否定孔子與《彖》的關係”的結論。[25]此說似有比附之嫌。“品物”一詞古書屢見,是指各種類型的生物,《國語·楚語下》“天子遍祀群神品物”韋昭注:“品物,謂若八蜡所祭貓虎昆蟲之類。”《周禮·天官·庖人》“掌共六畜六獸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鮮薧之物,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鄭玄注:“備品物曰薦,致滋味乃為羞。”《易·乾》彖辭“品物流形”的“流”當“變化”講,《詩·周頌·思文》“貽我來牟”鄭箋“……火流為烏”孔颖达疏:“流猶變也。……”而簡文“君子流其觀焉”的“流其觀”,則應與“恣其觀”(《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所以娛耳目而樂心意者,麗靡爛漫于前”索隱引郭璞云)、“博其觀聽”(《全三國文》卷四十二載(魏)杜恕《體論·聽察》“若博其觀聽,納受無方,考察不精,則數有所亂矣”)等同一語法結構。“流觀”一語亦見於古書,如《莊子·外物》有“且以狶韋氏之流觀今之世”之語,《楚辭·離騷》:“及余飾之方壯兮,周流觀乎上下。”《九章·哀郢》:“曼余目以流觀兮,冀壹反之何時。”[26]王逸注:“言己放遠,日以曼曼,周流觀視,竟欲一還,知當何時也。”《後漢書·馬融傳》“於是流覽遍照”李賢注:“流覽,謂周流觀覽也。”《楚辭》“周”、“流”連文,《後漢書》“流”、“遍”對文,可見“流觀”就是“遍觀”的意思,“流其觀”猶言“遍其觀”。簡文意謂士如同品物一樣無窮無盡,君子對他们能周覽遍觀。如果上面的解釋符合實際,似乎就看不出這段話跟《周易》彖辭有何聯繫。
“品勿(物)備矣,而亡(無)城(成)悳(德)”的“成德”無疑是一個名詞。先秦兩漢古書中作名詞用的“成德”,大致有如下之例:《易·乾》:“君子以成德為行。”《儀禮·士冠禮》:“始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國語·周語下》:“始於德讓,中於信寬,終於固和,故曰成。單子儉敬讓咨,以應成德。”《左傳·成公十三年》:“不穀惡其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壹。”《後漢書·孝和帝紀》“今彪聰明康強,可謂老成黃耇矣”李賢注:“老成,言老而有成德也。”《風俗通·正失》:“《周書》稱:‘靈王太子晉,幼有盛德,聰明博達,師曠與言,弗能尚也。……’”王利器注:“今《逸周書》無此二語,《潛夫論·志氏姓》篇云:‘周靈王之太子晉,幼有成德,聰明博達。’亦本《周書》,此蓋其佚文也。成、盛古通。”[27]作名詞用的“成德”,顯然是從動賓結構的“成其德”、“成德”的說法發展而來的。(“成其德”之說見於《國語·晉語六》、《白虎通·性情》、《漢書·董仲舒傳》、《後漢書·申屠剛傳》、《中論·藝紀》等,又見於《上博(五)·季康子問於孔子》簡7:“君子敬城(成)亓(其)悳(德)。”[28]可比較春秋晚期叔弓鐘“肅成朕師旟之政德”(《集成》1.272-8)的說法。動賓結構的“成德”見於《莊子》的《至樂》、《田子方》等篇“長官者不成德”、《春秋繁露·深察名號》“而性不得不成德”等。)上舉《國語·周語下》,其前有“且其語說《昊天有成命》,頌之盛德也”之語,可見“成德”與“盛德”不是一回事。汪繼培據《風俗通·正失》作“盛德”,謂《潛夫論·志氏姓》“周靈王之太子晉,幼有成德,聰明博達,温恭敦敏”的“成德”就是“盛德”。[29]不可信。太子晉“幼有成德”的“成德”就是《儀禮·士冠禮》所說“棄爾幼志,順爾成德”的“成德”。總之,作名詞用的“成德”,即“已成之德”之意,與數見於金文的“休有成慶”的“成慶”(蔡侯紐鐘,《集成》1.210、1.211、1.217、1.218;蔡侯鎛,《集成》1.219-222)、“休厥成事”的“成事”(師害簋,《集成》7.4116、7.4117)、“休又(有)成工(功)”的“成工(功)”(中山王方壺,《集成》15.9735)等同例。簡文是說,雖然士如品物齊備,但考察選拔他們的君子卻缺乏成德。從上下文看,此“成德”當指“仁”而言。《中論·治學》的一段話可為參證:“昔之君子成德立行,身沒而名不朽,其故何哉?學也。學也者,所以疏神逹思,怡情理性,聖人之上務也。民之初載,其蒙未知。譬如寶在於玄室,有所求而不見,白日照焉,則群物斯辯矣。學者,心之白日也。故先王立教官,掌教國子,教以六德,曰:智、仁、聖、義、中、和;……”“仁”是學以成德的重要內容之一。孔子這段話應該是針對季桓子“如夫親仁、行聖人之道,則斯不足,豈敢望之”的“不親仁”態度而發的。
四
孔子在談到“仁人之道”時,有如下一段描述:
……(好)(睘―?)隹(?)聚,印(卬―仰)天而戁(歎),曰:不(奉),不(味)酉(酒)肉,不飤(食)五(穀),睪(?擇?)(處)(?)杆(?),剴(豈)不難(乎)?(简26+14)
所謂“隹”字原作:
陳劍先生指出,此字與本篇的其他“隹”形不合,“此形左上所从疑是多寫一筆的‘尸’旁或‘人’旁,……包山簡5、67等有“仹”字,此形不知是否與“仹”有關。”按:包山簡的“仹”字作“”(簡5)、“”(簡67)之形,“丰”字的豎筆末端皆朝左彎,與此字右半部分的中間一筆末端朝右彎不似。楚簡中“隹”或“唯”字的左邊部分確有變為“尸”或“人”旁的,如: (《上博(一)·緇衣》簡21)、(《上博(三)·彭祖》簡1)、(《上博(三)·彭祖》簡5)。特別是下面一個“唯”字,其去掉“口”之外的部分與本簡所謂“隹”字極似:
(郭店《六德》簡7)
於此可見,這個字是“隹”的可能性要比“仹”大得多。但是,陳先生所指出的本篇“隹”形皆不如此作的事實也不容忽視,這又促使我們懷疑這個字不當釋為“隹”。考信陽簡“屯”或作“”(簡2.1)、“”(簡2.13),“純”或作“”(簡2.15),望山簡“純”或作“”(簡2.14)、“”(簡2.15)等,所从的“屯”也與此字除“人”部分的形體很近。由於所謂“”字的釋讀問題沒有解決,此字究竟當如何確釋還缺乏可靠的辭例綫索。
“不(奉)”的“”字,整理者釋為“苽”,[30]於字形明顯不合。何有祖先生改釋為“芻”,[31]亦有可疑。從何氏認為與此字字形最接近的公芻權的“芻”來看,其所从為二“屮”,二“屮”之間還有一筆隔開,這些都是“”所不具備的。“”字的“”形之內,左邊部分為“屮”,右邊部分似為一豎筆上加一橫筆,與“屮”有別。根據這一分析,疑此字當釋為“”,古文字偏旁往往單雙無別,所以“”即“芒”。楚文字“”或作:(九店M56簡46“(芒)長子”)(郭店《緇衣》簡9“君以民(芒)”)(郭店《語叢四》簡3“不足以出(芒)”)(郭店《語叢四》簡6“彼邦(芒)”)(《上博(六)·平王問鄭壽》簡5“邦必(芒)”)。上舉第一形“”所从“亡”,“”形之內的橫筆穿過豎筆,這種寫法的“亡”亦數見於戰國文字,可參看《楚文字編》頁710所引郭店《語叢三》的幾例“亡”。九店簡“”所从的“屮”若插到“亡”之中,並將“”形之內橫筆穿過豎筆的部分略向右移,就會變成本簡“”的寫法。上舉楚文字中的“(芒)”幾乎都用作“亡”,[32]本簡的“(芒)”也不例外,當讀為“亡”。古書有“奉亡”一詞,指奉祀亡故之人。蔡邕《太尉楊賜碑》:“四時潔祠,以承奉尊。祀事孔明,奉亡如存。馥馥芬芬,以尉顯魂。”(《全後漢文》卷七十八引)《議郎胡公夫人哀贊》:“依存意以奉亡兮,遷靈柩而同來。”(《全後漢文》卷七十九引)《晉書·孝友列傳》:“積二十餘年,(許)孜乃更娶妻,立宅墓次,蒸蒸朝夕,奉亡如存,鷹雉棲其梁,簷鹿與猛獸擾其庭圃,交頸同遊,不相搏噬。”簡文言“不奉亡”,即不奉祀亡故之先人,與“不味酒肉”、“不食五穀”等在儒家看來都可屬於“豈不難乎”之列。
“不奉(芒—亡)”前一字不識,有待於進一步研究。我們可以提供一種根據並不十分充足的猜測。由字形來看,此字最上部分有兩橫,細審圖版,兩橫之間的筆劃應為一豎,在與第二橫相交處另起一撇,此撇與一捺的交筆也和兩橫之間一豎的末筆不在一點上,可為佐證;何有祖先生在前面提到的那篇文章裏將此字釋為“役”,但“役”所从“攴”旁的一撇并不穿過最上一橫,第二橫也僅與一撇相交而止,不會進一步向左延伸。由文義來看,“役不奉亡”亦頗不辭。“不奉亡”為一獨立結構,其前可能出現的除了句首助詞,就是名詞主語。我們懷疑這個字實為“夫=”,即“大夫”的合文。試比較此字與《上博(五)·競建內之》簡1“大夫”合文的寫法:
(《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簡26)(《上博(五)·競建內之》簡1)
“”的上半部分除去與右邊一捺相交的筆劃,跟本篇簡2()、10()、19()、20()“夫”的寫法近似。(從圖版看,此字左邊略殘的位置不大可能還有其他筆劃結構。)《競建內之》簡1的“夫”字下部似有一豎筆,這一筆被《孔子見季桓子》的抄手誤寫到“夫”的一捺之上,與之相交。重文號可能也被誤認作筆劃而寫得較長。從總體結構來看,二者無疑十分相像。把此字釋為“大夫”合文之後,這段文字可釋寫如下:
……(好)(睘―?)隹(?)聚,印(卬―仰)天而戁(歎),曰:“夫=(大夫)不(奉)(芒—亡),不(味)酉(酒)肉,不飤(食)五(穀),睪(?擇?)(處)(?)杆(?),剴(豈)不難(乎)?“大夫不奉亡,不味酒肉,不食五穀”的說法,讀來頗為順適。
(鄔可晶執筆)
[1]李銳《讀〈孔子見季桓子〉札記》堅持認為當釋讀為“孔子”。(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3月27日)其說恐非。
[2]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3月22日。以下所引陳先生的意見,凡見於此文者,不再出注。
[3]見注1所引文。
[4]徐仁甫:《廣古書疑義舉例》,頁58~60,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4月。
[5]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頁141(釋文注釋),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
[6]梁靜:《〈孔子見季桓子〉校讀》,簡帛網2008年3月4日。
[7]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頁264~271,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
[8]此字釋為“異”,最早是何有祖《上博六札記(三)》(簡帛網2007年7月12日)提出來的,但他沒有說明釋讀的理由。
[9]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頁17(圖版)、130(釋文注釋)。
[10]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頁53(圖版)、183(釋文考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1月。
[11]蘇建洲:《讀〈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筆記》,簡帛網2007年7月24日。
[12]參看魏宜輝:《楚系簡帛文字形體訛變分析》第四章《增繁訛變》,頁56,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4月)。
[13]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訂補)》,頁235,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
[14]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戰國文字聲系》,頁72,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9月。
[15]《戰國古文字典》在頁72“異”字條下把《古陶文彙編》4.173的這個字釋為“異”,是正確的,但誤注其出處為“陶彙1584”。該書頁1218“寅”字條下又把《古陶文彙編》4.173的這個字釋為“寅”,並誤摹作“”,以致自相矛盾。
[16]參看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頁166,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
[17]沈培:《上博簡〈緇衣〉篇“”字解》,朱淵清、謝維揚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頁135,上海: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4月。
[18]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冀與幾”條,頁375,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7月。
[19]裘錫圭:《釋戰國楚簡中的“”字》,《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頁252~255,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10月。
[20]何有祖:《上博六札記(三)》,簡帛網2007年7月12日。
[2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釋文考釋”(濮茅左),頁219,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李銳:《〈孔子見季桓子〉新編(稿)》,簡帛網2007年7月11日。
[22]陳偉:《讀〈上博六〉條記之二》,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23]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四)》,簡帛網2007年7月14日;梁靜:《〈孔子見季桓子〉校讀》,簡帛網2008年3月4日。
[24]范常喜:《讀〈上博六〉札記六則》,簡帛網2007年7月25日。李銳《〈孔子見季桓子〉重編》(簡帛網2007年8月22日)也把“”釋寫為“德”,為“”括注“己”。
[25]凡國棟、何有祖:《〈孔子見季桓子〉札記一則》,簡帛網2007年7月15日。
[26]此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釋文考釋”(濮茅左)已舉出,頁222。
[27]王利器:《風俗通義校注》,頁88,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1月。
[28]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頁49(圖版)、頁212、213(釋文考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
[29]汪繼培:《潛夫論箋校正》,頁435,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9月。
[30]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釋文考釋”(濮茅左),頁224。
[31]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四)》,簡帛網2007年7月14日。
[32]參看裘錫圭:《中國古典學重建中應該注意的問題》,《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頁10,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12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5月2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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