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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平:從“揄史”、“隃為史”看秦佐史之“史”的選拔途徑
在 2019/3/8 21:46:06 发布

從“揄史”、“隃為史”看秦佐史之“史”的選拔途徑

 

(首發)

林少平

 

睡虎地秦简《葉書》簡10贰:

三年,卷軍。八月,喜揄史。

整理小組注:“揄,本義為引、出,這裡的‘揄史’當為進用為史之意。史是從事文書事務的小吏,《說文?敍》引漢《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本年喜十九周歲。”[1]

里耶秦簡8-269

資中令史陽里釦伐閲:A

  十一年九月隃為史。A

  爲鄉史九歲一日。A

  爲田部史四歲三月十一日。A

  爲令史二月。A

  爲計。B

  年丗六。B

  户計。C

  可直司空曹。D

里耶秦簡《校釋》注“隃為史”:睡虎地秦簡《编年記》(筆者按:即《葉書》)10號簡有“揄史”,整理小組注:“揄,本義為引、出,這裡的‘揄史’當為用為史之意。”《說文》:“逾,進也。”朱駿聲定聲:“謂超越而進。”《玉篇?辵部》:“逾,進也。”疑隃、揄並當讀為“逾”,訓為“進”。[2]

《秦簡牘合集》在列舉了諸家的意見后,依據“里耶秦簡8269記‘十一年九月隃為史”,認為“‘隃為史’與此處‘揄史’義近”,從而認為睡虎地秦簡整理小組的意見是正確的。[3]

蘇建洲先生近日又討論了睡虎地秦簡《葉書》中的“揄”字,在羅列了諸家的意見后,認為“將‘揄’、‘隃(逾)’的詞義理解為‘拔擢’、‘進用’是對的,但‘揄’、‘逾’並無‘拔擢’的意思,”進而認為“揄”、“隃”二字可讀為“抽”,即“喜揄(抽)史”、“隃(抽)為史”。[4]

我們分析了以上“揄史”、“隃為史”的兩個案例,認為有以下兩點信息值得注意:

一是喜“揄史”的年齡在十九歲,釦“隃為史”的年齡大約在二十三歲。

二是喜在“揄史”前,曾從過軍。釦是否從過軍,伐閱中無記錄。

秦漢選拔“史”的正常途徑:具有“史子”身份的人,在年十七歲時,先進入“學室”充當“史學童”,學習三年並通過考試後,才能被選拔為“史”。

張家山漢簡《史律》有如下規定:

史、卜子年十七歲學。史、卜、祝學童學三歲,學佴將詣大史、大卜、大祝,郡史學童詣其守,皆會八月朔日試之。

【試】史學童以十五篇,能諷書五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其八體課大史,大史誦課,取最一人以為其縣令史,殿者勿以為史。三歲壹並課,取最一人以為尚書卒史。

秦律令也有關於史學童考試的記載:

中縣史學童今歲會試者凡八百卌一人,其不入史者百一十一人 ? 臣聞其不入者,泰抵惡為吏,而與其

  典試史為詐,不肯入史,以避為吏。為詐如此而毋罰,不便。臣請令泰史遣以為潦東縣官佐四歲,日備免之。

  為詐便 ? 臣昧死請。制曰:可 ? 廿九年四月甲戌到胡陽·史學童詐不入試令? 出廷丙廿七[5]

     睡虎地秦簡《內史雜》規定:“非史子也,毋敢學學室,犯令者有罪。”由此可知,一般情況下,不具有“史子”身份的人,是無法成為“史學童”,更無法被選拔為“史”。

以上兩個案例均未記錄喜和釦是否為“史子”,但他們“揄史”、“隃為史”的年齡均不符合“史學童”十七歲入學而二十歲考試的規定。從睡虎地秦簡《葉書》對喜的家世記載來看,喜的父親似乎只有從過軍的經歷,並未有擔任過“史”的記載。由此,我們可推測喜的身份當不是“史子”。他是通過非正常的途徑選拔為“史”的。釦的伐閱記載“隃為史”,說明釦選拔為“史”的途徑跟喜是一樣的。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認為“揄史”、“隃為史”的含義應該是說“一個人的出身本來不能被選拔為‘史’,但由于某種特殊條件,可以改變自己的出身,從而被選拔為‘史’。”據此可知,“揄”、“隃”讀作“逾”無誤。段玉裁《説文注》:“逾,超越也。超越,有所超越而進也。”“揄史”、“隃為史”當是指“超越自己的出身而進為‘史’”。

那麽,什麽樣的特殊條件可以讓一個不是“史子”的人“超越自己的出身而進為‘史’”?嶽麓秦簡《置吏律》有這樣的一條規定:

置吏律曰:縣、都官、郡免除吏及佐、群官屬,以十二月朔日免除,盡三月而止之。其有死亡及故有缺者,為補之,毋須時。郡免除書到中尉,雖後時,尉聽之。補軍吏、令、佐史,必取壹從軍以上者,即有軍也。

從律文的規定可知,郡縣、都官的“吏及佐、群官屬”出現“有死亡及故有缺者”時,可以隨時對其進行增補。而且特別規定增補“軍吏、令、佐史”時,要求必須是有一次從軍以上經歷的人。喜成為“史”之前,正好有過一次從軍的經歷,符合《置吏律》有關增補“軍吏、令、佐史”的規定。因此,我們認為喜、釦等人可能就是通過這種非正常的選拔途徑,才能“超越自己的出身而進為“史”。

 

 



[1]睡虎地秦墓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9月,第9頁。

[2]陳偉主編:《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26頁。

[3]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壹)上》,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223頁。

[4]蘇建洲:《說睡虎地秦簡《葉書》“喜揄史”的“揄”》,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936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396#_edn5

[5]于振波:《“負志”之罪與秦之立法精神》,《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3期,第21-24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9年3月8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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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回去再看看>>>
  • 王寧 在 2019/3/9 18:21:56 评价道:第1楼

    “揄”、“擢”《說文》皆訓“引也”,義同。《禮記·玉藻》:“夫人揄狄”,《疏》:“揄讀若搖。”《集韻·平聲三·四宵》以“隃”為“遙”的或體,“搖”、“遙”都是余紐宵部字,和“擢”(定紐沃部)一音之轉。余紐、定紐相近,故“揄”又有徒侯切(定紐侯部)的讀音,扔訓“引也”(見《集韻·平聲四·十九候》),與“擢”亦一聲之轉。“擢”為引拔義,“揄”亦似之,古書曰“揄刀”,即抽引,漢代亦曰“拔刀”。所以秦簡稱“揄”、“隃”,《史》、《漢》稱“擢”,應該是同一詞,秦、漢語轉聲略異而已。

  • shenhao19 在 2019/3/28 20:56:19 评价道:第2楼

    應當讀為 輸 ,可能有更、役的含義在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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