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大简《诗经》再解《驺虞》
(首发)
王宁
枣庄广播电视台
《诗经·召南·驺虞》只有两章六句,全诗如下: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于嗟乎驺虞!
黄德宽先生在《略论新出战国楚简〈诗经〉异文及其价值》一文中,公布了安大简《诗经》中的《驺虞》全文,[1]并作了详细的分析,简本全文如下:
皮者,一发五郙,于差从!
皮者菶,一发[五豵,于差从!]
[皮者] ??,一发五麋,[于差从!]
简本《驺虞》是三章九句,比《毛诗》本多出一章,笔者曾经推测“无论是引用《诗》的人还是编撰诗集的人,很多情况下不是照录原诗,而是会有节录、增删、改造,因此同一首诗会形成许多传本,也出现了许多‘逸诗’”,[2]现在看来的确存在这种情况。先秦的《诗》中的同一篇可能有不同的版本,章节也不同,各家在编辑时会各有取舍,采取的版本不同,选取的章节和章节数量也有差异,《驺虞》这篇汉代的传本本只选了两章,安大简本则选取了三章,但也未必是全诗。
简本和《毛诗》本对比,前两章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用字有差异,“一”与“壹”、“皮”与“彼”、“差”与“嗟”是常见的通假字。“驺”、“从”庄精准双声、侯东对转音近。“”与“虞”是音近通假。但是出土楚简书中“”字极多,是个很常见的字,基本上都是用为语气词“乎(呼)”,用为“虞”者迄无一见,可见这个字战国时期的人很可能就是读语气词的“乎”,而并非是驺虞之“虞”。“”字传世典籍不见,当分析为从艸??声,“??”字《正字通·土部》注音都脫切,与“掇”音同,释云“人名”,疑即“畷”的或体,《说文》“畷,兩陌閒道也,廣六尺”,音陟劣切,与“掇”都是端纽月部字,与端纽物部的“茁”双声、月物旁转叠韵音近,所以这个字可以看作是“茁”的或体,《说文》:“茁,艸初生出地皃”,即草木刚萌发的样子。“”从艸估声,疑即“苦”之或体,这里是“葭”的通假字;“郙”与“豝”、“菶”与“蓬”也都是音近可通的字;“??”据《玉篇·艸部》是古文“蓍”字,黄先生文中已经括读为“蓍”。参考《毛诗》本用宽式释文写出来就是:
彼茁者葭,一发五豝。于嗟从乎!
彼茁者蓬,一发五豵。于嗟从乎!
彼茁者蓍,一发五麋。于嗟从乎!
黄德宽先生指出前人在解该篇时,争议比较大的是“驺虞”到底是白虎黑纹的仁兽、还是天子的虞官、还是乐名的问题,现在安大简本作“从乎”,黄先生指出传本《诗经》作“驺虞”存在着两种可能:一是因读音相近而将“驺虞”写作通假字“从乎”,二是因将“从乎”误读而附会成传说中的义兽“驺虞”,并从简本异文“从乎”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笔者也认为简本作“从乎”应该是此诗的原文,作“驺虞”当是秦汉间人的误读,那么关于该篇的“驺虞”到底是兽、是官、是乐的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但即使是按照“从乎”来解释,似乎还是有可讨论的余地。
“于嗟从乎”这句是篇题的由来,也是全篇的核心,对于理解全篇的诗意很重要。黄德宽先生认为:
“‘从’,《齐风·还》‘并驱从两肩兮’,《毛传》:‘从,逐也。兽三岁曰肩。’在《驺虞》‘彼茁者葭,一发五豝,于嗟从乎’等诗句中,将‘从’释作‘逐’,理解为‘驱逐’,显得文通字顺。根据先秦汉语用字习惯,‘从’还可读作‘纵’,在诗中理解为‘放生’也是可能的。……在全面分析该诗文本及其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之后,我们认为,这首诗与上古虞衡制度有这深层关系,是上古‘毋麛毋卵’田狩‘常禁’的具体体现。《驺虞序》以及《鲁诗》《韩诗》对‘驺虞’的阐释,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一定的历史文化内容。因此,‘从’读为‘纵’可能更加合适,该诗就是吟诵田猎时遵循常禁而放生幼兽的行为。”
黄先生的解释比前人的解释更加贴合诗意,文意也通畅。问题在于,既然文中的“驺虞”不存在了,还要比附“上古虞衡制度”似乎就有些牵强。对于该篇的诗意,古人的不必列举了,即使是今人的研究,也是说法纷异,简直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请试举几例:
高亨先生认为是:
“贵族强迫奴隶中的儿童给他牧猪,并派小官监视牧童的劳动,对牧童常常打骂。牧童唱出这首歌。”[3]
丁桃园先生认为:
“《诗经·召南·驺虞》是关于保护动物的一首诗,它反映了我国先民很早就具备了环境保护的意识。”[4]
李昌礼先生认为:
“如果结合《驺虞》诗篇的情感基调、诗歌反映的时代文化内涵以及先民生产力水平的实际状况来看,它应该是一首哀叹艰苦狩猎生活的诗。”[5]
刘毓庆先生认为:
“《驺虞》是《诗经》‘二南’的最后一篇,编诗者之旨是在以兽应禽(《鹊巢》),言文王之化泽及于鸟兽;诗之旨则在赞虞人奉职。”[6]
杨立先生认为:
“《驺虞》不仅是一首赞美猎人的诗歌,也是一首天子专用的射猎音乐,因为‘乐者为同’,故而有时也会用于普通阶层的重要场合,但主要是上层统治阶级使用。《驺虞》除了作为射猎的音乐节奏之外,还含有劝诫统治者顺应天道时序、躬行仁心道德的讽谏意义。”[7]
姚小鸥先生认为:
“诗篇通过‘彼茁者葭,壹发五豝’等诗句,歌颂了周代礼乐制度下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秩序,反映了主流的思想意识。”[8]
隋严先生认为:
“《驺虞》一诗的主旨并不是对猎人的赞美,也不是对职官欺凌有感而发之作,而是教化人向善仁义之作。”[9]
因为限于篇幅,不能尽举,但从中可以看出诸家对于该诗的理解是很纷异的,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古人解说的影响,二是对于此篇的文字并没有完全读通,因为这篇诗里有从汉代就造成的误读字。
首先说“于嗟”,在《诗》中常见,郑玄《笺》释《驺虞》的“于嗟”是“于嗟者,美之也。”其他地方的“于嗟”含义则不尽相同:
《麟之趾》:“于嗟麟兮!”《毛传》:“于嗟,叹辞。”《正义》:“言公子信厚,似于麟兽也,即叹而美之。”按:此是叹美义的语气词。
《击鼓》:“于嗟阔兮,不我活兮!”郑《笺》:“军士弃其约,离散相远,故吁嗟叹之‘阔兮,女不与我相救活’,伤之。”《疏》:“毛以为既临伐郑,军士弃约而乖散,故其在军之人叹而伤之。”按:此是哀伤义的语气词。
《氓》:“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郑笺释此“于嗟”为“于嗟而戒之。”按:此是呼吁、提醒义的语气词。
《权舆》:“于嗟乎!不承权舆。”《正义》释此“于嗟”为“于嗟叹之。”按:此是叹息义的语气词。
可知“于嗟”的就是叹息义的感叹词,类似今天说的“哎呀”、“啊哟”,既可以是叹美、赞叹义,也可以是叹惜、哀伤义,也可以用为呼吁、提醒义,同一个语词在不同语境里表达不同的意思也很正常。
其次是“从”,黄德宽先生最后选择的是“纵”,解释为“放生幼兽的行为”,笔者认为似有不妥。这个“从”应当就是《齐风·还》“并驱从两肩兮”的“从”,《毛传》训“逐也”,就是田猎逐兽,《逸周书·小明武》“荒田逐兽”、《新序·杂事二》“晋文公出田逐兽”者是。古代贵族打猎,是乘车逐兽,然后以弓箭射杀,《还》的“并驱从”就是共同驾车追逐,《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
“夫猎者,托车舆之安,用六马之足,使王良佐辔,则身不劳而易及轻兽矣。今释车舆之利,捐六马之足与王良之御,而下走逐兽,则虽楼季之足无时及兽矣,托良马固车则臧获有馀。”
议论的就是古代贵族打猎时的情形。当然,《驺虞》中的“从”只是说逐兽,没说是不是乘车。《说文》:“猎,放猎,逐禽也。”“逐”就是“从”,所以这里的“从”即逐猎,追逐野兽打猎的意思。那么“于嗟从乎”就是在叹息打猎,到底是赞叹打猎,还是叹惜打猎倒是看不出来,只能通过进一步分析来确定。
再说“一发”,《说文》:“发,射发也”,就是射箭。《毛传》释“壹发五豝”云:“虞人翼五豝,以待公之发。”《正义》:“解云‘君止一发,必翼五豝者,战禽兽之命’,必云战之者,不忍尽杀,令五豝止一发,中则杀一而已,亦不尽杀之。”就是虞人驱赶出五头豝,君只射一箭,射杀其中的一只就完了。可是看看诗文里,根本就看不出有“虞人翼五豝”的意思,所以《毛传》《正义》的解释迂曲不可据信。《小雅·吉日》里说“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发”就是射中、射得义。
对于其中的“壹(一)”字,姚小鸥先生在分析了前人的注解之后认为:
“关于‘壹发五豝’的‘壹’字,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引《小雅·小宛》‘壹醉日富’例,认为此处‘壹’为发语词,不当为数词讲。杨树达《词诠》指出‘壹’字与‘一’通用,可为副词,释为‘一旦’‘皆’等义。如此解释,本句与《吉日》‘发彼小豝’句更为密合,可以互证。”
姚先生提出“一”或“壹”可为副词释为“一旦”、“皆”等义确有依据,但诗句中“一”与“五”同举,“一”还应该作数词看待。不过这里的“一发”不是射了一箭,而应是代指一次射猎,因为古人说“发”也未必就是说射了一箭,《汉书·匈奴传下》:“弓一张,矢四发”,《集注》:
“服虔曰:‘发,十二矢也。’韦昭曰:‘射礼三而止,每射四矢,故以十二为一发也。’师古曰:‘发犹今言箭一放两放也。今则以一矢为一放也。’”
可见,“一发”可以是指射一箭或一支箭,也可以指射一次所用的箭数(十二支),《驺虞》中当是指一次射猎,“一发五豝”也就是一次射猎就获得了五只豝,其它两章的“一发五豵”、“一发五麋”都当如是解。其中的“五豝”、“五豵”、“五麋”只是表示较多的猎物,并非实指,因为这三种猎物不可能都是正好的五只,只是个比拟说法。那么就可以知道,《驺虞》这篇本应称《从乎》,意思是“逐猎呀”,“于嗟”应该是赞叹的语气,称赞逐猎的结果之好,郑《笺》说“于嗟者,美之也”还是比较符合文意的。如果把诗文按语意翻译一下就是:
那萌发的芦苇里,一次射到五只豝。哎呀多好的逐猎啊!
那萌发的蓬蒿里,一次射到五只豵。哎呀多好的逐猎啊!
那萌发的蓍草里,一次射到五只麋。哎呀多好的逐猎啊!
这是一篇语意简单的狩猎诗,就是因为狩猎打到了好多猎物,大家一唱三叹,欢呼称赞这是一次结果很好的狩猎活动,恐怕与任何古代的典章制度、仁义道德都攀不上什么关系,更难说有上述诸家分析出来的“深刻含义”,只不过是体现了古人狩猎多获时的喜悦心情而已。
《墨子·三辩》里说:“周成王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驺虞》”,说《驺虞》是成王作的。但这个《驺虞》是不是《诗经》中的《驺虞》还真不好说定,因为根据安大简来看,《诗经》的该篇本作《从乎》,不是《驺虞》。在汉代人的嘴里,《驺虞》篇成了文王时候的诗,认为内容是说“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蕃殖,搜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也”(《毛传》),又与《墨子》不同,这便是顾颉刚先生说的汉人说《诗》的“信口开河”,[10]为了“经世致用”胡乱攀援比附名人及其历史,可信度很差,至于那些仁义道德之类的说辞,就更没谱了。如果信从了此类解释,反而让人陷入“五里雾”中,无法正确地读懂诗文、理解诗意。
同时也可知,古文献在流传中有时文字会讹变得很厉害,主要是通假字写法的歧异所致,这种讹变常常出乎后人的意料,“从乎”讹变为“驺虞”就是一个明证,如果不是出土的楚简本,我们恐怕永远没法知道此篇诗的正确含义了。
[1] 黄德宽:《略论新出战国楚简〈诗经〉异文及其价值》,《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71-77页。下引黄先生说均出此文,不另出注。
[2] 王宁:《〈耆夜〉〈詩經〉之〈蟋蟀〉對讀合議》,复旦网2018/5/10.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247
[3] 高亨:《诗经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33页。
[4] 丁桃园:《〈诗经·召南·驺虞〉——我国最早的一首环保诗》,《河西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32-33页。
[5] 李昌礼:《〈诗经·国风·召南·驺虞〉诗篇本义新探》,《铜仁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27-30页。
[6] 刘毓庆:《〈诗经·召南·驺虞〉研究》,《晋阳学刊》2017年第2期,27-32页。
[7] 杨立:《〈诗经·驺虞〉浅探》,《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7年第5期,40-43页。
[8] 姚小鸥:《新出楚简与〈诗经·驺虞〉篇的解读》,《光明日报》2018年11月12日13版。下引姚先生说同。
[9] 隋严:《〈诗经·召南·驺虞〉辨析》,《戏剧之家》2018年第4期,179-195页。
[10] 顾颉刚:《〈诗经〉在春秋战国间的地位》,《古史辨》第三册下编,上海书店1982年,366页。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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