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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衛東:讀《五年琱生尊》銘文札記
在 2008/6/4 16:20:03 发布

读《五年琱生尊》铭文札记

 

罗卫东

北京语言大学汉字研究所

 

2006118,陕西扶风城关镇五郡西村六位农民为修水渠垫基础,在挖土时发现青铜文物27件(组),其中两件“大口尊”[1]上铸有长篇铭文。《文博》2007年第1期在“国宝新发现”栏目公布了其中一件青铜尊的铭文拓片,《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4期公布了《五年琱生尊》甲、乙两件铭文拓本。这两件尊和此前已有著录的《五年琱生簋》、《六年琱生簋》都是研究西周社会的重器,郭沫若、杨树达、林沄、李学勤、刘桓等学者曾就后两器进行过详细探讨。笔者就所看到的《五年琱生尊》铭文拓片,结合此前阅读的相关资料[2],试读“”、“”两字如下:

一释

此字在两件琱生尊上均有,一字清楚,一字模糊。自《五年琱生尊》铭文拓片公布后,有多位学者考释过此字,下面依据时间顺序介绍。袁金平先生将其隶定为*认为当分析为从火,蔑省声,读为‘幭’。《说文》:‘幭,盖幭也。从巾蔑声。一曰禅被’”[3]。陈英杰先生释读为“蔑”,认为是“馈赠、进献之义”[4]。徐义华先生认为此字与“”字“不识”,他推测“当是金、帛类的礼器”[5]。王辉先生认为此字是“熾”的异文,“赤色”的意思[6]。吴镇烽先生认为此字当读为“緆”,意思是“细布”[7]。李学勤先生将此字隶定为“”,该字读为 “币”,“即行礼用的帛”[8]。辛怡华、刘栋二位先生认为此字不识,“从戈,疑为兵器类,不应是丝织物”[9]

首先我们认为此字与金文“蔑”字有别,依据《<殷周金文集成>引得》[10]检索到《殷周金文集成》[11]中“蔑”的金文字形有如下几组:

 

上列“蔑”字形,左下部均不从“”。

《说文解字》:“蔑,劳,目无精也。从人劳则蔑然,从戍。”《说文通训定声》:“按许说此字误也。当云从,伐声,结字似戍耳。”《金文形义通解》[12]在“解字”栏分析“蔑”左下之形是“象以戈加诸人胫”或“象以戈击颈”等形。而《五年琱生尊》“”形左下部分与人、戈都无关,因此该字释为“蔑”是值得商榷的。陈英杰先生提出“(蔑)偶尔省掉‘目’上之‘’,如竞卣(笔者按:参见上列054251字形),这个字形是释读琱生尊‘蔑’字的关键证据”。而我们比对《竞卣》字形与“”,可以发现两字的形体区别。同时他也指出金文辞例中“蔑”常与“历”连用。我们检索到“蔑” 在金文中常用于以下辞例中:

(一)蔑历

02509:屯蔑历于亢卫;02812:多蔑历赐休;04277:俞其蔑历;05417:子曰:贝唯丁蔑女(汝)历

(二)某蔑

02237:王蔑

(三)蔑某历

00187:用天子宠蔑梁其历;00753:天君蔑公姞历;00754:君蔑尹姞历;02659:濂公蔑司历

(四)某蔑某

09455:穆穆王蔑长甶以徕即井伯

综观上述例句,还未曾有“召姜以琱生蔑五帥”[13]这样的辞例。

“蔑”在金文中常常与“历”在一起出现,据郭沫若先生分析[14],“蔑”、“历”有联用之例,有分用之例。阮元较早提出“古器物每言蔑历,按其文皆勉力之义”。孙诒让先生认为“蔑某历,劳某之行”,强运开以及后来多位学者都认同孙诒让此说。严一萍先生申发“蔑历”意是“劳功而后行赏”,白川静先生认为“蔑历为伐旌功历之义”。于省吾先生和赵光贤先生还就“蔑历”展开了争论,赵先生将于先生提出的“蔑历”是“奖励”、“勉励”义进一步阐明,他指出 “蔑某历”是“某人赞美或嘉奖某人的劳绩”,“某蔑历”是“某人以其劳绩、事业自勉”。而在传世文献中,当“蔑” 单用时,陈仁涛先生归纳它有七种通义:“(一)不(二)无(三)轻(四)灭(五)弃(六)小(七)削。”

在“召姜以琱生蔑五帥”句中,我们依次按照上面多位学者关于“蔑”在金文中和传世文献中的意义来理解,文意都不通顺。

”释为“蔑”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才能令人信服。细审该字字形,“”左下是否从“火”也是一个疑问。

金文中“火”形的两点与中间的线条是不相连的。而中之“”线条是相连的。此字形实与“矢”形相近:

矢-11997

“目”加“矢”构成的字形,在金文中出现十多处,有字形如下:

04296

此形在甲骨文中已有,用为方国名。戴家祥先生指出[15]:金文与斁通。

《五年琱生尊》中的“”增加“戈”形,金文中“戈”与“攴(攵)”有时通用[16],例如:

肇-02824  02342

因此,我们认为“”字可以释读为“斁”。

“斁”在金文中有多种意义,吴大瀓先生[17]分析“斁”有“解”、“厌”、“终”等义,例如《师望鼎》“得纯无斁”,“言德之纯一不已也”;又如《毛公鼎》“肆皇天无斁临保我有周”,“言天不厌周邦也”。戴家祥先生认为从目从矢的“斁”“在金文则读为射”,“无斁”即“无射”,“本为无厌之意”。他指出“古人言语本无定名,经文多假借”,“无斁”“又变为无择”。

高田忠周先生从字形角度详细分析了“斁”、“择”等字同字,指出“斁”为古文“择”,“其义即柬选也”。

“斁”在金文中假借为“择”的例证有:

09735《中山王壶》:斁(择)(燕)吉金。10008 《栾书缶》:斁(择)其吉金。

“斁”在传世文献中也有用为“择”的例证,例如:《诗经·大雅·思齐》:古之人无斁。

郑笺[18]:古之人谓圣王明君也。口无择言,身无择行。

在《五年琱生尊》中释为“斁”,于文意也讲得通。“召姜以琱生斁五帅、壶两”的意思是召姜为琱生选择五条巾、两个壶,这样释读与《五年琱生簋》“妇氏以壶告曰”句前后一致。这一行为反映了当时的礼制,在琱生“献”礼之后,“妇氏即琱氏宗君(周公)之妇,此时亦以礼相见”[19]。周代贵族在各种活动中都讲究“贽见礼”[20],在《五年琱生簋》中琱生曾献礼:“余惠于君氏大璋,报妇氏帛束、璜”等等。从琱生所献礼物分析,他应是一个地位崇高的贵族,西周、春秋间“高级贵族以玉为贽,有圭、壁等,稍次用帛;次等贵族则用禽为贽,有羔、雁、雉等”[21]。而周代“贵族的亲族关系和政治上的组织关系,都是依靠‘礼’作为制度来确立和维护的”[22]礼尚往来,在受礼之后,还“贽”也是必须的。例如《仪礼》中多处描述主君之妇在接受献礼后还礼,所以召姜(即妇氏)为琱生选择礼物符合当时交际礼节。她所选择的 “帅”、“壶”两种礼物都是祭祀或燕享时的常用之物。《周礼·天官·冢宰》:“幂人掌共巾幂。”郑玄注:“共巾可以覆物。”《礼记·礼运》:“疏布以幂。”郑玄注:“幂,覆尊也。”“帅”就是古人用来覆盖在酒器或食器上的布巾或葛巾。

 

二释

此字出现的语境是“我仆庸土田多”。此字形在《五年琱生簋》中作,《六年琱生簋》作“”。刘桓先生认为是“言朿”,通“刺”,“刺探”的意思,此句指“琱(周)公(采邑)的土田多次遭到询问调查”[23]袁金平先生认为应该释为,从木矛省声。“柔”读为“务”,“事务”的意思[24]。陈英杰先生认同袁说,释为“柔”,解释为“嘉善义”[25]。徐义华先生认为 “即朿 言朿、朿皆通刺,指文书”,“言朿,当指记录土地、人口的书册。誎可以指地契、户册,与土地、人口一同被视为可分配的财产;誎也可以用作动词,指登记土地、人口,那么原文应作‘公多言朿仆庸土田’,即详细登记土地、人口,为分家做准备”。王辉先生认为读为“刺”,“怨责”义,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的这些仆庸土田多怨责”[26]辛怡华、刘栋二位先生认同林沄先生的观点,将此字也释读为“刺”,“ ‘仆庸土田多刺’是指止公所拥有的田人之数多次遭到司法方面的调查”[27]

比较字形,我们发现与金文“朿”形(00896 00901 00920 02730是有区别的。《五年琱生尊》中的“”不同于上面几类“朿”形。

”与“柔”形(020260692610143也不尽相同。

袁金平先生对比“”与02841《毛公鼎》中以及00944《般甗》中的左边形体后指出“尊铭‘柔’所从‘矛’只不过省去了下面的人形而已”,因此他分析《五年琱生尊》的“”是“柔”字,读为“务”。袁先生没有进一步阐明“余老之,我仆庸土田多柔(务)”的具体含义,他引用了《左传·昭公六年》杜预注和《易·系辞上》的疏解释“务”是“时所急”或“天下之事务”。

如果联系“”出现的语境,在“土田”一词之后,把“”释读为和土地状态相关的“ 楙”更符合文意。试疏证如下:

甲骨文中有一地名“懋”[28],字形如右:(《甲骨文合集》029004)。该字上部形体“”与“”形相近,于省吾先生分析“字从矛作,商器敄觯的敄字从矛作 ,周器毛公鼎的敄字从矛作 ”。依据“楙”字的本义分析,“楙”形是“木”上添加象征枝叶繁茂的形符。

“楙”在金文中的常见写法并未承袭甲骨文形体,金文“楙”形体如下:

00247  00248  00249  00250  0417004177  09631

“楙”的意义由“木盛”引申为事物的“茂美”,“楙”与“茂”义同。《说文解字》:“楙,木盛也。从林,矛声。”段玉裁注:“此与《艸部》‘茂’音义皆同。”《汉书·律历志》:“林钟,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楙盛也。”颜师古注:“楙,古茂字也。”《释名·释天》:“戊,茂也,物皆茂盛也。”毕沅疏证:楙、茂音义同。

在分配土地时申明“我仆庸土田多(楙)”,意指土地的美盛。

“楙”字在04292《五年琱生簋》写作,在04293《六年琱生簋》上写作,因为金文中有些字有多种写法,《金文编》由“言”组成的字中[29],如“诲”、“誓”等字,有从言与不从言的形体。因此“”与“”、“”同。

 

本文原发表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

 

 



[1]此名参见刘宏斌《吉金现世,三秦增辉-扶风五郡西村青铜器发现保护亲历记》,《文博》2007年第1期。

[2] 中国社会科学院先秦史研究室网页,20061124日,逸空:《陕西宝鸡市扶风县新出土西周青铜器及其铭文释读》;徐义华:《新出土<五年琱生尊>与琱生器铭试析》,《中国史研究》20072期,1728页。

[3]袁金平:《新见西周琱生尊铭文考释》,中国社会科学院先秦史研究室网页,2006129日。

[4] 陈英杰:《新出琱生尊补释》,《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5期,109页。

[5] 徐义华:《新出土<五年琱生尊>与琱生器铭试析》。《中国史研究》20072期,23页。

[6]王辉:《读扶风县五郡村窖藏铜器铭文小记》,《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4期,103-104页。

[7]吴镇烽:《琱生尊铭文的几点考释》,《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5期,14页。

[8]李学勤:《琱生诸器铭文联读研究》,《文物》2007年第8期,7273页。

[9]辛怡华、刘栋:《五年琱生尊铭文考释》,《文物》2007年第8期,78页。 

[10]张亚初编著:《<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华书局20017月。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19841995年。

[12]张世超等编:《金文形义通解》,(日本)中文出版社,19963月,902页。

[13]陈英杰先生依据于省吾先生的考释释“”为“帥”,可从。

[14]本段引用的诸家之说详见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1975年,23362402页。

[15]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623页。

[16]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也提及“戈”与“攴(攵)”通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41142页。

[17]吴大澂以及本段所引用其他学者的观点详见《金文诂林》,19151916页。

[18]详见《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9月,516页。

[19]刘桓:《故宫博物院院刊》,20033期,50页。

[20]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11月,790819页。

[21]同注18792页。

[22]同注18

[23]同注17

[24]袁金平:《新见西周琱生尊铭文考释》,中国社会科学院先秦史研究室网页,2006129日。

[25]陈英杰:《新出琱生尊补释》,《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5期,110页。

[26]同注3

[27]辛怡华、刘栋:《五年琱生尊铭文考释》,《文物》2007年第8期,第77页。

[28]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1895

[29]容庚编著,张振林、马国权摹补:《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7月,138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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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读《五年琱生尊》铭文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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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海天 在 2008/6/4 22:07:04 评价道:第1楼

    1.第一字有無可能是說文讀為宓的【目/大】*3,字亦見於花東甲骨290.12及西周金文縣妃簋。花東的字,姚萱博士就讀作宓,《初步研究》頁147。依此說,必與敝音近可通﹝張儒《聲素研究》頁807﹞,則此字可以讀作幣,文例是「幣五尋」,與李學勤先生說法相同‧

    2.第二字有無可能是「校」,刘桓先生认为是“言朿”,通“刺”,“刺探”的意思,此句指“琱(周)公(采邑)的土田多次遭到询问调查”這個意思也可用「校」來表示。校當考校、校比講,這裡的意思是說校比土地。【參吳振武先生〈攸戒鼎補釋〉史學集刊 1998年1期 5頁】

  • mrjtf 在 2008/6/6 11:13:56 评价道:第2楼

    1 文章中说:”左下是否从“火”也是一个疑问。金文中“火”形的两点与中间的线条是不相连的。而中之“”线条是相连的。

    在《陕西扶风五郡西村西周青铜器窖藏发掘简报》所刊载的拓片上, 下面的“火”的两点是不相连的。

    2 文章中“召姜以琱生斁五帅、壶两”,把釋为“斁”字,是以把“”为“帥”讲为前提的。若“”为“寻”,则李学勤先生的说法(《琱生诸器铭文联读研究》,“寻”作长度单位。“五寻”。)或辛怡华、刘栋先生的说法(《五年琱生尊铭文考释》:把“寻”做为“用”讲,“寻壶”指日常用壶。)更信服。

    另外,在这篇铭文里,数词都用在名词之后,如“壶两”、“璜一”等,若“”为“帥”,那么通篇只有此处,数词在名词之前。

  • 糨糊一桶 在 2008/8/6 11:40:43 评价道:第3楼

    第二字林先生文中作了详细分析,结论是可以接受的。罗先生文中的释读,没有更好的证据,结论自然不比林先生更有说服力,字形分析是个长期积累以后的工作,不是随便找几个来就能用的,不通读原材料肯定不好使,我还是回去好好读材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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