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郭店‧六德》簡22「以守社稷」
(首發)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六德》21-23「子也者,會[1]長材以事上,謂之義,上共下之義;以△1社稷,謂之孝。故人則爲囗囗[謂之]仁。仁者,子德也。」我們所討論的是「以△1社稷」一句,「社稷」二字由陳偉先生最先釋出,[2]筆者及何有祖先生均曾分析其構形,[3]讀法應該可以確定下來。但是「△1」字作:
目前學者尚有異說如下:
(二)釋為「睦」:此說是在釋為「」的基礎上,進一步通讀為「睦」,如顏世鉉先生。[6]
筆者以為上述三說均有問題,試說如下:
首先,春秋戰國文字有幾個與「」相關的字形:
(《璽彙》3502),諸家釋為「」,讀為「陸」,姓氏。[9]《說文》分析「」為從屮六聲(一下一)。
(《石鼓文‧鑾車》)[10],諸家釋為「」。[11]《說文》分析「」為從廾聲(三上二十)。
(坴,《上博五‧競建內之》01),《說文》分析「坴」為從土聲(十三下七)。
以上諸字《說文》的分析若可信,則「△1」釋為「」顯然不可從,因為字形並不從「六」。其次,以書寫習慣來看,楚文字的「坴」或「陸」大多簡化為從「六」聲,除上引的《競建內之》01外,底下的「陸」字亦可為證:
(陸,《包山》62)(陸,《包山》181)(陸,《周易》50)(陸,《周易》39)
目前看到寫作從「」的「坴」或「陸」,多出現在西周金文及春秋戰國秦文字,[12]此亦可證明「△1」釋為「」是不可信的。要說明的是,《上博一‧緇衣》7「禹立三年,百姓以仁△2」,「△2」字作:
最近劉樂賢先生在諸家說法的基礎上,另提新說:
我們認為,如果相信《說文解字》的意見,這個字的分析還可以更為直接。《說文解字》說「犢」的聲符「賣」是從古文「睦」得聲,「睦」從「坴」得聲,而「坴」又從「」得聲。根據古文字的音近聲符通用規律,「犢」可以用「賣」或古文「睦」作聲符,也可以用「」作聲符。因此,《緇衣》該字左部的上「」下「牛」,完全可以看作「犢」的異寫。[13]
謹按:劉先生的說法有幾點可商:首先,「△2」左上並不從「六」,若按照《說文》的說法,「△2」左上無由釋為「」。其次,趙平安先生已經指出,秦漢篆隸中从「」之字與《說文》篆形皆不合,「」从「」形的寫法在古文字中實際上從未見到過。[14]陳劍先生也指出:《說文》對「」所从「」旁的分析實不可信。其以「」字上半的「」爲「古文睦」,跟《火部》分析「尞」字上半的「昚」形爲古文「慎」(昚)、《部》分析「者」字上半爲从「古文旅字」,其誤相同。並認為「()」字所从的「」形實來源於(「艸/草」的初文)。[15]其三,楚文字的「」旁目前有兩種寫法,一種是承西周金文而來作(覿,《周易》52);另一種作(《包山》152,從旁),均與「△2」左旁字形不似,所以釋為「犢」尚有疑義。裘錫圭先生認為「△2」左旁不成字,是個誤摹之形,還是有道理的。[16]另外,《郭店‧緇衣》12「詩云:『有(△3)德行,四方順之。』」「△3」字形亦見於《上博一‧緇衣》7,張富海先生指出:
此字上所从之黑圓點應與《唐虞之道》中字所从之黑圓點同意,表示一抽象之物。疑此字即「匊(今作掬)」的表意字。《說文·勹部》:「匊,在手曰匊。」段注:「《唐風》『椒聊之實,蕃衍盈匊』,《小雅》『終朝采綠,不盈一匊』,毛皆云『兩手曰匊』。此云『在手』,恐傳寫之誤。」「匊」無疑是兩手盛物之義,而此字正象兩手盛物之形。按之字音,「匊」、「梏」、「覺」的上古音皆為見母覺部,固可相通假。又《說文·廾部》有「」字,其義為「兩手盛也」。《廣韻·屋韻》:「,兩手捧物。《說文》音匊。」「」、「匊」應是異體關係,簡文此字與「」則是表意初文與後起形聲字的關係。[17]
馮勝君先生也贊同這樣的說法。[18]但是「△3」與「△1」的字形畢竟尚有差距,無法提供釋「△3」為「」的積極證據。總之,目前楚文字仍未看到確切無疑的「」字可供比對,而將「△1」釋為「」也是不可從的。至於第(二)說除了字形有問題外,本來讀為「睦里社」的文例,現在看來也是可以排除了。
再看釋為「奉」的說法,陳偉先生指出:「『以』下一字,原亦缺釋。此字下從『廾』,上部所從似是『丰』的變體。試將其與《老子》乙17號簡中『奉』及《語叢一》103號簡中的『奉(從宀)』字主體(即宀下部分)比較,可見除『丰』之下端有所變異之外,彼此相同。恐亦當釋爲『奉』。」謹按:陳先生所舉兩字字形如下:
(《郭店‧老子乙》17)(《郭店‧語叢一》103)
古書文獻上的確有「奉社稷」的說法,但是看的出來將「△1」釋為「奉」,字形尚有距離。
筆者以為「△1」應該分析為從廾,「老」省聲。試比對下列二字:
(「耆」,《上博一‧緇衣》06)、(△1)
可見「△1」上部分析為從「老」是可以的,且按照一般從「廾」旁的字,「老」旁顯然是聲符。「△1」應該讀為「守」,書紐幽部;「老」,來紐幽部,疊韻,聲紐則同為舌音,是準旁紐。如「樂」是來紐藥部;從「樂」聲的鑠、爍是書紐藥部,彼此的聲韻關係正可比附。「守」本從「又」作,如(《子羔》簡6),而「△1」下亦從「廾」,可能不是偶然。文獻常見「守社稷」的說法,如:
《子羔》1+6:「孔子曰:『昔者而弗世也,善與善相授也,故能治天下,平萬邦,使無有小大肥脆,使皆【一】得其社稷百姓而奉守之。』」[19]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不有居者,誰守社稷﹖」
《左傳‧昭公二十年》:「(衛侯)辭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無所辱君命。』」
《左傳‧定公四年》:「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
《禮記‧檀弓下》:「柳莊曰:『如皆守社稷,則孰執羈靮而從?如皆從,則孰守社稷?』」
《晏子春秋‧景公登路寢臺不終不說晏子諫第十八》:「公曰:『善!寡人自知,誠費財勞民,以為無功,又從而怨之,是寡人之罪也!非夫子之教,豈得守社稷哉!』」
其次,「守社稷」可以既是「子之職」,又是盡「孝」的表現,如:
《左傳‧閔公二年》:「里克諫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視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古之制也。』」
《孝經‧諸侯章第三》:「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亦見於《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
《禮記‧祭統》:「是故,明君在上,則諸臣服從;崇事宗廟社稷,則子孫順孝。」
《禮記‧祭統》:「子孫之守宗廟社稷者,其先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
而最能吻合簡文文意者,是《呂覽‧孝行覽‧孝行》:「曾子曰:『父母生之,子
弗敢殺。父母置之,子弗敢廢。父母全之,子弗敢闕。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徑,能全支體,以守宗廟,可謂孝矣。』」國家、社稷、宗廟三者常並稱,如《管子‧問》:「無亂社稷宗廟,則人有所宗;毋遺老忘親,則大臣不怨。」《管子‧五輔》:「暴王之所以失國家,危社稷,覆宗廟,滅於天下,非失人者,未之嘗聞。」《荀子‧子道》:「孔子曰:『小人哉!賜不識也。昔萬乘之國,有爭臣四人,則封疆不削;千乘之國,有爭臣三人,則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爭臣二人,則宗廟不毀。』」所以《呂覽‧孝行覽‧孝行》的「以守宗廟,可謂孝矣」,可以理解為「以守社稷,可謂孝矣。」上引《禮記‧祭統》曰:「子孫之守宗廟社稷者」便是很好的證明,也正好呼應《六德》簡文讀作「子也者,……以守社稷,謂之孝。」
本文收稿日期爲6月4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6月5日
[1] 此字諸家說法紛紜,如李零先生讀為「埻」,字同「凖」(見《周禮‧天官‧司裘》),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3)頁133。劉釗先生亦釋為「埻」,讀為「敦」或「最」,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12)頁114。顏世鉉先生亦釋為「敦」,顏世鉉:〈郭店楚簡〈六德〉箋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72:2(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1.6)頁468。陳偉先生釋為「墉」,陳偉:《郭店竹書別釋》(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1)頁116。
[2] 陳偉:〈郭店竹書《六德》「以奉社稷」補說〉,簡帛網,2006.02.26。
[3] 蘇建洲:〈《上博五‧姑成家父》簡3「稷」字考釋〉,簡帛網,2006.03.30,後發表於《中國文字》新32期(台北:藝文印書館,2006.12)頁81、何有祖:〈幣文「即」與楚簡「稷」字探疑〉,簡帛網,2007.01.09。
[4]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5)頁187。
[5] 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158。
[6] 顏世鉉:〈郭店楚簡〈六德〉箋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72:2(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1.6)頁469。
[7] 陳偉:〈郭店楚簡〈六德〉諸篇零釋〉《武漢大學學報》1999.5、陳偉:〈郭店竹書《六德》「以奉社稷」補說〉,簡帛網,2006.02.26。
[8] 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12)頁114。
[9] 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9)頁225、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12)頁23、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5)冊一 頁637。
[10] 原拓本有闕,摹本取自徐寶貴:《石鼓文整理研究》上(北京:中華書局,2008.1)頁517。
[11] 參徐寶貴:《石鼓文整理研究》上(北京:中華書局,2008.1)頁840。
[12] 參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5)冊一 頁637-640。
[13] 劉樂賢:〈上博楚簡考釋三則〉《新出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博簡卷》(湖北:武漢大學等舉辦,2006.6.26)頁148。後載於丁四新主編:《楚地簡帛思想研究》第三輯(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6)頁193。
[14] 趙平安:《說文小篆研究》(南寧:廣西教育出版社,1999.8)頁18-20。
[15] 陳劍:〈釋造〉《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一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12)頁66、88。
[16] 裘錫圭:〈談談上博簡和郭店簡中的錯別字〉《新出楚簡與儒學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2.3)。此引自《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12月)頁310。
[17] 張富海:《郭店楚簡〈緇衣〉篇研究》(北京:北京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2年)頁12-13。
[18] 馮勝君:《論郭店簡〈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語叢〉一~三以及上博簡〈緇衣〉爲具有齊系文字特點的抄本》,(北京大學博士後硏究工作報告,2004.08)頁241。
http://www.guwenzi.com/UpFile/UpAttachment/2008-6/20086894858.bmp
此所論之字的上半,跟《上博(六)•用曰》簡19“眛”字(原作上下結構)的上半也極其接近,會不會就應分析爲“从廾未聲”?
“未”旁在上下結構的字中處於上半時,出現如此變化,也不難理解。就好比“柰”之變作“奈”,又“尞”之最上部分偏旁的變化,皆因位置局促而使得“木”形的中竪收縮,其下端不出頭,或者說中竪的下半省略不寫。
“从廾未聲”之字似可考慮讀爲“衛”。“以衛社稷”的説法古書多見。“未”是明母物部字,“衛”是匣母月部字,兩字中古音都是開口三等,其相通從音理上看不算太困難。“會”也是匣母月部字,銅器自名中器名修飾語“沬”或作“會”及从“會”之字(參李家浩先生講信陽楚簡“澮”字一文),可爲其可通之旁證。
此說並無把握,聊助開闊思路云爾。
yihai:
字之所以都不把“廾”看作聲符,猜想可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上句“上共下之義”含有“共”字(作從心廾聲),與此字寫法不一致吧~
如果按照一般的分析(如耇耄耋等字),此字上從“老省”,那麼下部分的大多數是聲符,看作從“廾”聲,讀為“共(供)”在文句上也能找到類似說法耶~
以供皇天上帝社稷之享
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无不咸献其力,以供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逸周書·月令解》第五十三
類似文句又見《礼记.月令》:
乃命太史,次诸侯之列,赋之牺牲,以共皇天上帝社稷之飨。乃命同姓之邦,共寝庙之刍豢。命宰历卿大夫,至于庶民,土田之数,而赋牺牲,以共山林名川之祀。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无不咸献其力,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
之所以寫成“老”字頭,是因為這段文字多見“孝”字,抄寫者手寫習慣了,老想着寫“老”字頭,結果寫這個字時候抄寫者也順手想寫“孝”,結果寫了一半又發現這個位置本來應該是“共”字,便把“廾”聲符寫在“老”字頭下面,就成了現在我們所見的樣子拉~~~
【嗬嗬,超級宇宙狂想曲兒~】
改個錯兒:不是“這段文字多見‘孝’”-而是下句有“謂之孝”,猜想是抄手涉下句“孝”字而誤書成此~
“以守社稷”有文獻辭例支持,較爲堅強,似乎應在此限定内考慮具體是何字。在此提出另一種可能性,供大家參考。
“廾”上所從可能是“壽”字之省(可參看葛陵簡甲二6、30、15“壽”字),如此此字就有可能是“擣”的異體。“壽”、“守”韻同幽部,聲則前者屬禪,後者屬書,都是照母三等。“壽”聲、“寸”(“肘”字初文,非尺寸之“寸”)聲相通之例並不罕見。傳世文獻如《小弁》“惄焉如擣”,韓詩作從“疒”、“寸”聲之字;出土文獻如鑄造之“鑄”古文字多作從“金”、“寸”聲。所以從“廾”、“壽”省聲之字可以讀為“守”。
帖子里如何插入图片呢?
jiaguwen1899:
“以守社稷”有文獻辭例支持,較爲堅強,似乎應在此限定内考慮具體是何字。在此提出另一種可能性,供大家參考。
“廾”上所從可能是“壽”字之省(可參看葛陵簡甲二6、30、15“壽”字),如此此字就有可能是“擣”的異體。“壽”、“守”韻同幽部,聲則前者屬禪,後者屬書,都是照母三等。“壽”聲、“寸”(“肘”字初文,非尺寸之“寸”)聲相通之例並不罕見。傳世文獻如《小弁》“惄焉如擣”,韓詩作從“疒”、“寸”聲之字;出土文獻如鑄造之“鑄”古文字多作從“金”、“寸”聲。所以從“廾”、“壽”省聲之字可以讀為“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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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指导!该“寿”字作:
嗯哪,很有道理。
如果從辭例角度説“以守社稷”是相當固定的說法的話~
包括讀為“以禱社稷”也通~
不過, 對“省聲”説俺沒深入想過,究竟哪種情況下説“省聲”較為靠得住?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從政(甲篇)》的“滷”字,陳劍先生《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從政>篇研究(三題)》(見本網站)讀為“鹽”,此字形與楚簡中其它的標準的“鹽”字形作“上從鹵下從皿”(如包山147簡“煮鹽於海”;上博(二)《容成氏》3“煮鹽”)相比較,是不是可以認為是“從水,鹽(上從鹵下從皿)省聲”嗄?(右部“鹵”本為“上從鹵下從皿【鹽】”聲之省?) 同理,《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周易》中第九簡《比》卦初六爻辭「有孚盈缶」之“盈”字,或釋“左從水右從夃”,依據上述“鹽”作“滷”形之分析,是不是可以認為是“從水,盈省聲”嗄?(右部“夃”本為“盈”之省?即“溋”字?) 若上述兩者都講得通,則似乎在一個字中聲符是會意字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省聲”的情況~ 其它“省聲”的情況,還請高人賜教拉~
上面§則似乎在一個字中聲符是會意字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省聲”的情況~
還可以舉出《說文》中如“疫”字從“役”省聲(役恰好也為會意字)~
也就是説,俺的疑問在於:古文字中説“省聲”,有沒有把一個形聲字的“聲符”(這個聲符是作為另外一個字的聲旁出現的)省略的情況存在?請高人賜教~
【比如:上述討論中,那個字是以“夀”作聲符,但具體出現時,卻把“夀”聲符的“疇”聲符省略了;不知道其它文字有無類似的情況?】
【注:《古文字研究》第一輯中有關於《說文》省聲的文章~;其他理論探討還可以參《文字學概要》中相關章節~;……】
再比如: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周易》第二十三简:上九:何天之衢,卿(亨)。
那個“衢”字,簡本字形多分析為“上從丘下從木”,白於藍先生先是分析作“从木,虚省声”,(見《简牍帛书通假字字典》)。後又進一步認為存在另一种可能:上部所从之“丘”应同义换读为“虚”。並引于省吾先生《周易尚氏学·序言》“丘与虚古通用”為説。猜想白先生之所以更認同“同義換讀”,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虛”字之聲符為“虍”,省聲把“聲符”省去的情況不大常見吧。(純係猜的,具體有無例子證明還請高人賜教~)
“同義換讀”的情況其實還可以用楊樹達先生提出的:
造字时“义同借其音”来解释,
所谓义同借其音者,甲乙二字义同,今字作甲而实用乙字之音也。其所举例子:《说文》“需,
上述兩者的不同之處在於:一個字形上完全沒關係,一個字形上有部分關係~
不知道有沒有高人題出類似的理論來解釋?還請高人賜教~
楊樹達先生之説見:
《积微居小学述林》107页,中华书局,1983年7月新1版。
(此書比較現在上海古籍出版社新出的書應該稱為“老版”了吧~)
為哈子沒哈高人給點那個哈看法泥
【也許俺說的不是問題~】
接着上面的話頭再扔幾塊轉頭~【有玉的請砸~】
從理論上講,若省聲可以省略聲符,那麼就很容易出現字無定形的情況。【——俺不會理論表述,遇到就,還是繞開,就字論字吧:】拿那個字來說,如果辭例真的可靠,且上部為老省也確信無疑,則理論上我們會傾向去找到一個和這個字符搭配起來讀音最接近的聲符作為省聲的基礎。即是說:那個字,如果我們認為其是夀省聲,那祇是因為疇聲和要讀為的那個守字古音最近。但從理論上講,我們同樣可能會找到另外一個字,這個字也同樣可以與要讀為的字聲音相通;比如說(舉個例子,不一定合適)“耇”字,我們說上部是“耇”省聲,因為耇從句聲,句從丩聲,而收從丩聲,收、守同為幽部書紐,“輾轉”是不是也“可通”泥?
再進一步說,結合【分析爲“从廾未聲”?見上yihai 先生說】的意見,若上部實際是從“木”作(有或說以為木、未一字分化),同時,《說文》存在一個從木、守聲的字(假設:有這個字“村”),那麼,我們是不是同樣道理可以認為此字是“從廾、村省聲”,讀為“守”泥?
——自個兒把自個兒繞……
jiaguwen1899:
“以守社稷”有文獻辭例支持,較爲堅強,似乎應在此限定内考慮具體是何字。在此提出另一種可能性,供大家參考。
“廾”上所從可能是“壽”字之省(可參看葛陵簡甲二6、30、15“壽”字),如此此字就有可能是“擣”的異體。“壽”、“守”韻同幽部,聲則前者屬禪,後者屬書,都是照母三等。“壽”聲、“寸”(“肘”字初文,非尺寸之“寸”)聲相通之例並不罕見。傳世文獻如《小弁》“惄焉如擣”,韓詩作從“疒”、“寸”聲之字;出土文獻如鑄造之“鑄”古文字多作從“金”、“寸”聲。所以從“廾”、“壽”省聲之字可以讀為“守”。
我認為蘇建洲教授「守社稷」的讀法很可信,釋字方面jiaguwen189
9先生釋作从「壽」省之意見最佳,另外,金文中「壽」字中已經不少
從「廾」或从「又」,甚至還有聲化作「肘」聲者,從這個角度看,「
壽」字實从「肘」聲,在結構中「(疇)」、「肘」都是其聲旁,可見是
個二聲字,「肘」聲到了秦漢篆隸中變成了「寸」。關於金文「壽」字我
再做些補充,如下:
不過,釋作从「壽」也有個地方要再突破,就是目前材料的古文字中,「壽」
字很少看到有把「(疇)」聲省略的,也許是可以在思考的地方。不成熟意見,請
多指正。
其實壽字上部本亦從老省 可見大家對字形的看法都是一樣的
之所以沒有考慮為壽是因為省去聲符是非常少見的
對~我看文章時就相信學長一定曾經考慮過「壽」省聲,
只不過楚簡實在找不到用例而另尋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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