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
孫超傑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傳抄古文材料在釋讀古文字尤其是戰國文字中的重要性已毋庸贅言,陳劍先生以古文中“朁”字及以此為聲符諸字為立足點釋讀西周金文及清華八《攝命》新見字形是此方面研究中又一佳證[1],陳斯鵬先生在此基礎上也有新的論說[2]。我們在拜讀兩位先生著作之後,聯想到傳抄古文中“容”字有如下一類隸定寫法[3]:
《古文四聲韻》1·13引《崔希裕纂古》
《古文四聲韻》1·13引《崔希裕纂古》
於此形體,李春桃先生謹慎闕疑,以為“待考”[4];就筆者目力所及,似未有其他相關論述。我們認為,此類形體可能是(《集篆古文韻海》2·28“潛”字)類寫法的隸定。
在討論之前,我們先看一下傳抄古文中“金”旁的一類寫法。
“銳”字古文或作(《說文》籀文)、(《古文四聲韻》4·14引天台碑/天台經幢)[5],舊有諸家說法,徐在國先生據《古文四聲韻》認為古文左側為“金”旁,李春桃先生又舉旁證如“錯”字古文作、“鑿”字古文作(即“鈼”,用為“鑿”)、“銘”字古文作,從而肯定了“銳”字古文从“金”的說法[6]。
至於“金”旁在古文中寫作形,李春桃先生認為是形的訛變,並對其訛變過程有所推測[7],我們認為是可信的。李文中提及的“庶”字古文形、形在《篇海類編·地理類·厂部》中隸作“”,對我們理解“容”字此類隸定古文的寫法尤其參考價值。
根據李春桃先生論述的古文中類似“炎”形者或與“金”形訛混,隸定古文中“金”形的寫法或來自於“炎”形的轉寫,我們有理由懷疑形即是形的隸定,而形則存在比較大的訛變;既然古文很可能是“浴”的本字,並且或可用作“訟”、“崇”,那麼其用為“容”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以上是我們對“容”字一類隸定古文寫法的推測,至於事實當否如此,尚祈方家批評指正。
附記:感謝周波老師、高中正師兄、段凱兄、劉艷娟同學在本文寫作中給予的鼓勵、支持和幫助。
[1] 陳劍:《試為西周金文和清華簡〈攝命〉所謂“粦”字進一解》,《出土文獻》第十三輯,第29—39頁,中西書局2018年10月。
[2] 陳斯鵬:《舊釋“粦”字及相關問題新解》,《文史》2019年第4輯,第5—18頁。
[3]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第715頁,綫裝書局2006年11月。
[4] 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第168頁,中華書局2016年10月;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下編》第582頁,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年4月,指導教師:吳振武。
[5]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第1404頁。
[6] 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上編》第144—147頁。
[7] 同上,第147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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