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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源:傳抄古文“一”、“上”、“示”部疏證二十七則
在 2020/10/5 21:07:45 发布

傳抄古文“一”、“上”、“示”部疏證二十七則*

 

林清源**

 

摘 要

本論文以徐在國編《傳抄古文字編》“一”、“上”、“示”部為範圍,從中選取“一”、“元”、“天”、“上”、“帝”、“禮”、“禧”、“祿”、“祥”、“祉”、“福”、“祐”、“祗”、“禔”14字,合計27組傳抄古文字形,針對這些古文構形演變相關問題進行深度考察。

許多傳抄古文構形,乍看似乎難以理解,惟經細心考察,不難發現它們大多有理可循,有些是宋人在編纂古文字書時,將通假字、近義字誤釋為本字,有些則是古文在傳抄過程中,發生變形、訛誤、錯置等狀況,釐清這些表面亂象,當有助於正確認識傳抄古文的原貌及其學術價值。

關鍵詞:傳抄古文、《汗簡》、《古文四聲韻》、《集篆古文韻海》


 

徐在國編《傳抄古文字編》一書,係當代最具代表性的傳抄古文集大成工具書,為進一步研究傳抄古文帶來許多便利。[1]緣此之故,本論文擬以《傳抄古文字編》“一”、“上”、“示”部為範圍,從中選取“一”、“元”、“天”、“上”、“帝”、“禮”、“禧”、“祿”、“祥”、“祉”、“福”、“祐”、“祗”、“禔”14字,合計27組傳抄古文字形,深入考察這些古文構形演變相關問題。

為便利讀者核對《傳抄古文字編》原書,每個古文前面均詳列該書字形資料出處。以第1節第1個字形為例,“0001.3.3”指《傳抄古文字編》第1頁、第3行、第3個字形,“《四》5.7《老》”表示《古文四聲韻》第5卷、第7頁轉引的《古老子》。[2]另為方便敘述,有時會以“△”符表示討論中的字形組。


一、釋“一”

(一)0001.3.3《四》5.7《老》

出土古文“一”字,有時會增添“戈”旁,作《集成》9733〈庚壺〉)、《郭店緇》17)、●=弋一郭.窮.14(《郭店窮》14)、《上博三彭》7)等形。[3]傳抄古文从“戈”的“一”字,始見於《古文四聲韻》5.7轉錄《古老子》字。在此之前,《說文》、《三體石經》、《汗簡》所見古文均从“弋”,不从“戈”。[4]據此可以推知,《古文四聲韻》所收字形,並不侷限於《汗簡》一書,且其溢出《汗簡》之外的構形,有些確實能與出土古文相合,證明它們來源有據,並非後人憑空杜撰。


(二)0001.4.1《四》5.7《汗》

 0001.5.2《海》5.10

黃錫全曾指出,夏竦《古文四聲韻》係以郭忠恕《汗簡》為基礎,擴大收字範圍而成,該書內容與《汗簡》同者多抄錄自《汗簡》。[5]據此推論,《古文四聲韻》註明採錄自《汗簡》的字形,按理來說,《汗簡》該字條也應收錄此一字形,但比對這兩本字書同一字條所收字形,發現實際情況並非全然如此,且其成因不一而足。

以“一”字為例,無論是出土古文,或是傳抄古文,獨體“一”字皆作一道平直長橫畫之形,唯有傳抄古文△字,《古文四聲韻》5.7、《集篆古文韻海》5.10,呈現由左上向右下書寫的“ㄟ”形斜曲畫,構形較為特殊。《古文四聲韻》5.7註明轉錄自《汗簡》,然而《汗簡》“一”字收0001.2.2〈汗目〉)、0001.2.3《汗》1.3《尚》)二形,未收形。這組例證頗具啟發性,可促使我們反思《汗簡》、《古文四聲韻》二書的傳承關係。

傳抄古文“二”、“三”、“四”這三個字,均可由“一”形部件積畫而成,構形理念相通,當可互為佐證。茲以《汗簡》、《古文四聲韻》、《集篆古文韻海》三書為範圍,扣除假“參”為“三”,以及非積畫形的“四”字之後,將其餘“二”、“三”、“四”字的古文彙整表列如下:

1

例字

《汗簡》

《古文四聲韻》

《集篆古文韻海》

0001.2.2〈汗目〉)

0001.2.3《汗》1.3《尚》)

0001.2.4《四》5.7《孝》)

0001.3.2《四》5.7《老》)

0001.3.3《四》5.7《老》)

0001.3.4《四》5.7《尚》)

0001.4.1《四》5.7《汗》)

0001.4.4《海》5.10

0001.5.1《海》5.10

0001.5.2《海》5.10

1353.1.1《汗》6.73

1353.1.2《汗》6.73《尚》)

1353.1.3《四》4.6〈貝〉(《說》))

1353.1.4《四》4.6〈天〉)

1353.3.1《海》4.4

1353.3.4《海》4.4

0020.1.1〈汗目〉)

0020.1.2《汗》1.3《尚》(《說》))

0020.1.3《汗》1.3奇)

0020.1.4《四》2.13《孝》)

0020.2.1《四》2.13〈貝〉(《尚》))

0020.2.2《四》2.13〈雲〉)

0020.2.4《四》2.13《汗》)

0020.3.3《海》2.28

0020.3.4《海》2.28

1456.4.2《汗》6.73《尚》)

1456.4.4《四》4.7〈天〉)

1456.6.2《海》4.5

 

出土古文“三”字及其異體“弎”字左下所从“三”旁,兩周金文偶見作三道由左下向右上書寫的平行斜畫、[6]秦系簡牘偶見作三道由左上向右下書寫的平行斜畫,[7]除此之外,其餘基本上皆作三道由左向右書寫的平行橫畫。反觀傳抄古文“三”字等形,其筆畫都是由右上向左下書寫,依形應隸定作“彡”,構形特徵迥異於“三”字,二者應非一字之異體。傳抄古文“三”字的“彡”形寫法,始見於《汗簡》1.3所錄奇字,郭忠恕注云:“彡,思廉切。奇字亦為三。”古音“彡”在山紐侵部,“三”在心紐侵部,彼此聲近韻同,當可互作通假。[8]奇字以“彡”為“三”,當屬音近通假關係。

“二”字、“四”字及“貳”字所从“二”旁,無論在出土古文中,或在《汗簡》、《古文四聲韻》所收傳抄古文中,皆作數道由左向右水平書寫的平行長橫畫,直到成書年代較晚的《集篆古文韻海》,才開始出現寫作平行斜曲畫之例,這種新構形前無所承,疑為杜從古援用《汗簡》奇字以“彡”為“三”之例,自行類推改篆而成。

“一”字的構形理據,當與積畫形的“二”、“三”、“四”字相通,後三者都不是由“ㄟ”形斜曲畫組成,所以“一”字也不太可能寫作“ㄟ”形。△字的形寫法,疑非“一”字,而是“乙”字。“乙”字,出土古文作●=乙合集28195《合集》28195)、●=乙集成1834(《集成》1834〈耳●=行大父乙鼎〉)(《侯馬盟書》19412)等形,傳抄古文作1464.6.3〈汗目〉)、1464.6.4《汗》6.79)、1464.7.1〈磚〉)等形,構形特徵與“一”字△形寫法一脈相承,“一”、“乙”二字,古音同屬影紐質部,當可互作通假。[9]北齊〈趙桃□造像記〉有“敬造石像ㄟ堪”一語,〔清〕王昶《金石萃編》按語云:“一堪作ㄟ堪,與他碑別。”此處“ㄟ”疑即“乙”字,“乙堪”應讀作“一龕”。[10]此例反映借“乙”為“一”的現象,至遲可上溯至南北朝時期。至於當代公文書和商業文書習慣以“乙”代“一”的現象,係因“一”字筆畫簡單,容易遭人竄改,基於防偽考量,遂改用構形較為特殊的“乙”字代替,具體情況與古代漢語借“乙”為“一”現象有別。


二、釋“元”

(一)0001.6.4《四》1.35〈雲〉

  0002.2.3《海》1.17

“元”字古文△形寫法,於正立人形腋下還有一組“八”形短斜畫,整體構形神似“亦”字,尤其《集篆古文韻海》1.17形,幾乎已與“亦”字1026.7.4《石》23下)混同無別。《古文四聲韻》所收古文主要承襲自《汗簡》,但《古文四聲韻》“元”字△形寫法卻未見於《汗簡》,具體來源待考。

王丹推測△形應來源於吳國金文,如〈攻敔王夫差劍〉“元”字之類形體,認為吳國金文“人作正面形且向上穿出頭頂的橫筆,若兩臂與人體分開即成形”。[11]惟《古文四聲韻》1.35△字所从人形部件作,應是取象側立人形,與所从正立人形明顯有別,難以證明它們是一字異體關係。

周翔主張△字應是0001.6.3《四》1.35〈雲〉)、0002.2.4《海》1.17)之形訛,認為這是由兩個“元”旁上下堆疊而成的繁構寫法,兩個“元”旁頂端所从短橫畫若皆訛作豎畫,且下面那個“元”旁所从長橫畫若與其下方兩撇相連訛成“∩”形,全字即可訛寫作△形。[12]此說所述△字構形演變歷程太過曲折,且未提出平行例證,殆屬個人臆測之辭,欠缺說服力。

《古文四聲韻》1.35△字所从形部件,與該書所錄〈雲臺碑〉“元”字作0002.1.1《四》1.35〈雲〉)基本相合,二者樣取象側立人形,唯有頂端贅筆寫法略有不同,前者作短豎畫,後者作小圓點,而古文字短畫與小圓點往往互作,所以△字所从形部件應可確認為“元”字異寫。《古文四聲韻》1.35轉錄《古老子》“源”字作1141.5.3),《集篆古文韻海》1.17“源”字作1141.7.1),這兩個例子顯然皆為“元”字,在此則是假“元”為“源”,而此二形頂端所从贅筆,《古文四聲韻》作小圓點,《集篆古文韻海》改作短豎畫,正好可以做為△字頂端所从贅筆構形演變之佐證。[13]

△字在“元”字形寫法基礎上,於人形腋下所增“八”形短斜畫,既不具表音、也不表意,當為沒有具體功能的贅件。此類增添“八”形贅件的構形繁化現象,在出土古文、傳抄古文中皆有類似例證,如包山簡“豫”字,本从“予”聲作(簡7),也可繁化作(簡163)、(簡11);又如傳抄古文“士”字,《古文四聲韻》引《汗簡》作0036.2.3《四》3.7《汗》),而《汗簡》另有0036.1.3〈汗目〉)、0036.1.4《汗》1.4)、0036.2.1《汗》1.4《裴》)等繁構寫法。

《集篆古文韻海》1.17“元”字共收錄5個古文,其中於人形腋下增添“八”形短斜畫者,除了上述0002.2.3)之外,另有一個作0002.3.2),但後者在《集篆古文韻海》的三個不同抄本中構形略有歧異,分別寫作如下形體:[14]

 

2

〔明〕龔萬鍾本

〔清〕項世英本

〔清〕《宛委別藏》本

 

龔萬鍾本傳抄時間最早,一般而言,較能保存古文原貌。由龔萬鍾本來看,此字頂端原作一道長橫畫,用以表示人之頭部,其上又再贅加一個小圓點,構形特徵與甲金文“元”字(《合集》27894)、(《集成》5〈天尹鐘〉)等形基本相合,且中豎畫兩側同樣贅加“八”形短斜畫,與△字人形腋下所从贅件無別。據此推論,龔萬鍾本形寫法,應是△字形寫法的變體,只不過左下角表示手形的部件,疑受右下角表示人體部件的影響,產生自體類化現象,寫成左右對稱結構,以致側立的“人”形訛寫如正立的“大”形。

古文字圓點與短畫經常互作,《訂正六書通先韻》所錄名印“元”字古文作[15]形腋下也有兩個小圓點贅件,構形特徵與“元”字形雷同,二者當可互證。至於《集篆古文韻海》項世英本、《宛委別藏》本此字,所从人形兩臂下垂,已與正立的“大”字無別,再搭配人形腋下的“八”形贅件,整體特徵更加趨同於“亦”字1026.7.4《石》23下)、1027.1.1〈陽〉)等形,極易產生混淆。

(二)0002.1.3《四》1.35《汗》

《古文四聲韻》1.35轉錄《汗簡》“元”字形,惟“元”字此形既未見於出土古文,也未見於成書年代較早的《汗簡》本身,當是夏竦所增補,具體來源待考。

王丹認為字與《訂正六書通先韻》引《汗簡》“元”字構形相近,而吳國金文〈攻敔王夫差劍〉“元”字或作,推測“劍銘頂部橫筆變作即成,再進一步寫訛成”。[16]惟由字構形特徵來看,實與〈攻敔王夫差劍〉“元”字存在明顯差異,且字書所載古文歷經多次傳抄,其形體大多訛變已甚,能否如王丹所述逕予復原,恐難獲得確切證實。

《古文四聲韻》1.35字的構形特徵,酷似《汗簡》“亢”字1033.2.1〈汗目〉)、1033.2.2《汗》4.57)等形。古音“亢”在見紐陽部,“元”在疑紐元部,見、疑旁紐,陽、元通轉,二字音近,具備通假條件。《詩大雅抑》第9章“言(疑元)”與“行(匣陽)”押韻,《大戴禮記曾子立事》“言”與“揚(餘陽)”、“行(匣陽)”、“秉(幫陽)”押韻,《大戴禮記五帝德》“言”與“明(明陽)”、“量(來陽)”、“方(幫陽)”押韻,《楚辭九章抽思》“亡(明陽)”與“完(匣元)”押韻,《管子正》“變(幫元)”與“陽(餘陽)”、“明”押韻,楚國早期都城“丹(端元)陽”即今之“當(端陽)陽”,凡此皆為陽部與元部可以通轉之證。[17]筆者懷疑,本為“亢”字,曾因音近通假為“元”,《古文四聲韻》遂將之誤收於“元”字條下。

(三)0002.2.2〈三〉21《汗》

“元”字形寫法,出自《集古文韻》第3上聲。然而,“元”字古音僅有平聲讀法,為何會被編入上聲卷次中?再者,“元”字本義為“首”,甲金文作(《集成》5278〈狽元作父戊卣〉)、(《合集》4855)等形,特別凸顯側立人形之頭部古文為何省略最重要的頭部將之簡寫作形?這兩個疑點,迄今為止,未有學者提出說明。

根據李春桃的研究,《集古文韻》與《古文四聲韻》的關係極為密切,前者可能是由後者改作而成,也有可能與後者為同一書的不同版本。[18]《古文四聲韻》1.35將“元”字立為平聲韻目,在這種情況下,《集古文韻》沒有理由、也不太可能將“元”字移入上聲卷次中,據此逆推可知,應非“元”字。由於字構形乖戾,於傳抄古文及出土文字中皆屬異類,以致周翔甚至懷疑此字恐非古文。[19]但傳抄古文性質特殊,構形演變往往出人意外,不能單憑“構形乖戾”這個理由,就輕易推論某個字形“恐非古文”。

“元”字古文,如表3左圖所示,源出《集古文韻》3卷“”部,且該部只有“”這個韻目,此目所列古文,除了字之外,還有兩個“儼”字分別寫作。《說文》“嚴”字古文作0134.7.1《說》),兩相對照即知,“”本為“嚴”字,《集古文韻》此形應是假“嚴”為“儼”。再看表3右圖,在《古文四聲韻》中,可與《集古文韻》“”部對應者,只能是第3卷上聲“广”韻。《古文四聲韻》“广”韻同樣錄有“儼”字,“广”、“儼”二字古音同在疑紐談部,該書將“儼”字列入上聲“广”韻中,可謂理據充足,據此逆推可知,《集古文韻》“”字當即“广”字之訛寫。

 

3

《集古文韻》21

《古文四聲韻》3.29-30

 

 

《集古文韻》在“”部字下,註明該字轉錄自“汗文(按:即《汗簡》)”。《古文四聲韻》3.30“广”韻所錄《汗簡》“广”字作形,但《汗簡》4.51“广”字卻作0924.7.2)形。三者,構形一脈相承,演變軌跡清晰可辨,由前二形推估,當為“广”字變體,不可能為“元”字。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一書,所以會將列於“元”字條下,殆因《集古文韻》將字收在“”部“”韻下,而楷書“”、“”又都酷似“元”字,遂將誤認作“元”字異體。

王丹曾比對《古文四聲韻》、《集古文韻》古文形體,認為“二者所收古文結構差異不大,但後者所收的一些字形相對拙劣、譌變較甚,……甚至收入一些不見於前者的古文字形,如元字……等等”。其實,《集古文韻》字就是《古文四聲韻》字的訛體,並非《集古文韻》新收字形,王丹所以有此謬說,反映他同樣是將《集古文韻》“”、“”二形誤認成“元”字。[20]劉建民也曾對照《古文四聲韻》、《集古文韻》字形點畫方面的差異,其結論指出:《集古文韻》雖有可校正《古文四聲韻》之處,但是字形、字頭用字的準確程度,都遠不如《古文四聲韻》。[21]今以“广”字為例,《古文四聲韻》作,《集古文韻》作,前者尚能保存“广”字基本特徵,而後者卻已訛如“厂”字,構形確實較為失真。

筆者已於上文論證,《集古文韻》三形,其實同為“广”字異寫,如果鄙說得以成立,則其讀音理當相同,但《廣韻》“广”字讀作“魚掩切”,而《集古文韻》“”字卻讀作“焦捲切”,若以國語今音來讀,前者讀如“儼”,後者卻讀如“捲”,《集古文韻》切語顯然有誤,此一切語所以發生錯誤,疑因“魚”、“焦”二字形近,“掩”、“捲”二字構形也相似,書手可能一時疏忽,遂將“焦捲切”誤抄為“魚掩切”。[22]由“广”字古文形體及其切語用字來看,《集古文韻》的編纂態度與內容品質,相對於《古文四聲韻》而言,確實較為粗糙一些。


三、釋“天”

(一)0003.1.1〈碧〉

  0003.1.4《汗》1.3《尚》

  0003.4.4《四》2.2《老》

  0003.5.3《四》2.2《尚》

  0003.7.3《陰》

  0003.7.4《陰》

  0003.8.1《陰》

  0003.8.2《陰》

  0003.8.3《陰》

  0003.8.4《陰》

  0004.2.3《海》2.1

甲金文“天”字有兩類構形,一類作(《合集》36542)、●=天集成4976(《集成》4976〈天父辛卣〉)等形,以粗圓點表示人之頭部;另一類作(《合集》14197)、(《集成》2829〈頌鼎〉)等形,將人之頭部簡化成一道長橫畫。戰國古文大多承襲第二類構形,寫作●=天郭.唐.4(《郭店唐》4)、(《集成》11758〈中山侯鉞〉)等形,有時還會進一步訛變,將表示軀幹的部件裂解成上下兩截,寫作●=天上(2).子.8《上博二子》8)、(《郭店老甲》23)等形。

有些傳抄古文“天”字,作0003.3.3《四》2.2〈雲〉)、0003.2.1《汗》1.3〈華〉)等形,裂解態勢益發明顯,上半類似“丌”形,下半訛如“几”形。裂解後的“天”字,下半“几”形疑受上半“丌”形影響,出現自體類化效應,跟著寫作“丌”形,以致整個字猶如兩個“丌”旁上下堆疊而成,依形可隸定作“𠀘”。[23]

漢代以降,“天”字俗體也常作“𠀘”形,例如《隸辨先韻》引東漢〈無極山碑〉作,《千甓亭古磚圖釋》所錄吳〈天紀磚〉作等形。[24]惟因出土古文“天”字未見作“𠀘”形之例,筆者懷疑傳抄古文“天”字△形,很可能源自漢代以降“天”字俗體“𠀘”形,傳抄者根據俗體“𠀘”形,自行改隸作篆,創造出古文△形寫法。

(二)0003.1.2〈碧〉

  0003.2.3《汗》3.34〈碧〉

  0003.5.2《四》2.2《老》

  0003.6.2《四》2.2〈碧〉

  0004.1.3《海》2.1

  0004.1.4《海》2.1

殷商時期的“天”字,常以勾廓方式表示人體頭部,作(《合集》36542)、●=天合集19050(《合集》19050)、(《集成》7325〈天爵〉)等形。惟自西周晚期以降,“天”字表示人體頭部的部件,幾乎已全面簡化作“●=一包2.259;3”,或於“●=一包2.259;3”形之上再增添贅筆作“●=上集成246”。

所謂傳抄古文,係指漢代以降歷代傳抄的先秦文字,而且主要指戰國文字。[25]傳抄古文“天”字△形寫法,主要出自〈碧落碑〉與《古老子》,其頂端表示人體頭部的部件作“☉”,迥異於出土戰國古文通行寫法,而與殷商至西周中期寫法基本相合,只不過在頭部圈形部件中間贅加一個小圓點。

本組例證可有兩種不同解讀:其一,已見著錄的戰國文字資料不夠完整,有些保存在傳抄古文中的構形,未必皆能於出土古文找到對應字形;其二,傳抄古文來源複雜,可能有少數例子還保存僅見於殷商、西周的早期構形。基於漢字構形一脈相承的觀點,筆者傾向採用前一種詮釋,藉以避免漢字構形傳承出現長時段空缺的問題。

(三)0003.1.3〈碧〉

  0003.2.2《汗》1.5〈碧〉

  0003.5.1《四》2.2《老》

  0003.6.1《四》2.2〈碧〉

“天”字古文△形寫法,乍看疑似上从艸、下从曳,但鄭珍《汗簡箋正》認為“从艸从曳為天,絕無意義”,進而推測△形“蓋用‘忝’字草書為篆”而成。[26]但草書“忝”字作(晉索靖《月儀帖》),與△字構形迥殊,二者毫無關聯。對此,于省吾提出不同看法,認為“天字作即䒶字,喻母,古讀喻母如定母,之字如栧亦作枻。古讀世如大,故世子亦作大子。天、䒶並舌頭音,乃雙聲假借字也”,[27]學者多從于說,筆者見聞所及,僅有李綉玲、李春桃曾表示存疑。[28]

李春桃指出,“曳”為月部字,“天”為真部字,古音並不相近,假“䒶”為“天”之說可疑。[29]古音月、真二部,主要元音和韻尾都不相同,彼此甚少相通,李春桃的質疑確實有其道理。李綉玲懷疑△字可能是“天”字等形的訛寫,並推測△字“兩手臂訛作爪形,上部的‘艸’形有可能為繁加的贅旁,亦有可能由表示人頭頂之短橫訛變而來”。[30]惟檢視古文字資料,李文上引論點全都缺乏可靠例證支撐,其結論恐難成立。

有鑑於現行諸說各有疑點,筆者擬另提一項新假設:△字有可能是“𦭶”字異體,“𦭶”字从艸、先聲,本義為草名,當可通讀為“天”。傳抄古文“先”字作0857.1.3〈碧〉)、0857.2.4《汗》5.67)、0857.3.1《四》2.2《老》)、0857.4.4《四》2.2〈碧〉)、0857.6.2《海》2.1)、0857.6.3《海》2.1)等形,這些“先”字的構形,均與△字下半所从頗為相似,二者當有形近訛混的可能。以〈碧落碑〉字為例,上半部筆畫倘若左右斷裂,即有可能訛如△字所从的“𦥑”形部件,而與△字整體構形頗為相似。更值得注意的是,“天”字隸定古文或作0003.6.4《四》2.2《崔》),《玉篇一部》又進一步將之隸寫作“𠀡”,此二者也與“先”字構形相仿,反映“先”、“天”二字構形當有一定程度的內在關聯。

古音“先”在心紐文部,“天”在透紐真部,聲韻關係不算疏遠,當有互作通假的可能。例如,“褫”古音在透紐支部,而其聲符“虒”在心紐支部;“綏”古音在心紐微部,而其聲符“妥”在透紐歌部,此皆透紐與心紐諧聲之證。又如,《楚辭招魂》:“魂兮歸來!君無上天些。……豺狼從目,往來侁侁些。”[31]韻腳“天”在透紐真部,“侁”在山紐文部,此為真、文二部合韻之證。《呂氏春秋本味》“有侁氏”,高誘注:“侁,讀曰莘。”[32]而“侁”在山紐文部,“莘”在山紐真部,此為真部與文部通假之證。上列種種跡證顯示,“先”聲與“天”聲當可互作通假。

“天”字古文△形寫法,乍看之下,酷似从艸、从曳的合體字。傳抄古文未見獨體“曳”字,所幸《集篆古文韻海》還保存若干从“曳”得聲之字,例如“䄿”或作0689.5.1《海》4.17)、“呭”或从“曳”聲作0112.8.1《海》4.17)、“抴”或从“曳”聲作1219.8.1《海》4.17)等等,所从“曳”旁皆作形,與“先”字古文等形相似。再者,《廣韻先韻》:“天,𠀘、䒶並古文。”《玉篇一部》:“天,𠀡𠀘並古文。”《玉篇艸部》:“䒶,古文天字。”引《廣韻》“䒶”字與《玉篇》“𠀡”字,於其所屬辭書敘述脈絡大致相當,均與“𠀘”字並列為“天”字古文。根據上述資料綜合研判,傳抄古文△字疑為“𦭶”字異體,而所謂“䒶”字較有可能是“𦭶”字古文訛體的隸古定寫法。“先”、“天”二字古音相近,是以△字可以通讀為“天”。

(四)0003.2.4《汗》3.40〈華〉

  0003.3.1《汗》3.40《義》

  0003.3.2《四》2.2〈華〉

  0003.4.3《四》2.2〈雲〉

  0003.6.3《四》2.2《義》

  0004.2.2《海》2.1

〈華嶽碑〉、《義雲章》、〈雲臺碑〉△字,依形應隸定作“●=天”,為“天”字繁文。增添“宀”形贅件的現象,在出土古文中並不罕見,如“中”字或作●=中包2.71《包山2.71)、“集”字或作●=集包2.10(《包山》2.10)等等。[33]此類贅加“宀”形部件的繁化現象,在傳抄古文中也很常見,如“福”字或作0009.3.4《海》5.2)、“禋”字或作●=禋說文籀文0011.3.1《說》籀)、“介”字或作0091.7.1《四》4.16《老》)等等。

古文字所見“●=天”字,集中出現於戰國晉系文字資料,作(〈行氣玉銘〉)、《陶彙》6.111)、(《璽彙》5339)、《璽彙》5342)等形。[34]“天”字古文△形寫法,只與戰國晉系文字相合,此一現象當有助於探討〈華嶽碑〉、《義雲章》、〈雲臺碑〉的古文來源。

(五)0003.4.1《四》2.2《汗》

商周時期甲金文,“天”字作(《合集》36557)、(《合集》41758)、●=天集成4976(《集成》4976〈天父辛卣〉)、●=天集成2836(《集成》2836〈大克鼎〉)等形,“大”字作(《合集》22421)、(《集成》11392〈大兄日乙戈〉)、(《集成》4317〈㝬簋〉)等形,此二字皆取象於人正面站立之形,主要差別在於“天”字特別突顯人的頭部,而“大”字則未強調頭部特徵。

《古文四聲韻》2.2“天”字形寫法,未特別突顯人的頭部,整體特徵比較像是“大”字。王丹即主張字應改釋為“大”,並引用于省吾〈釋从天从大从人的一些古文字〉之說,認為“早期或較為早期的天、大、人三種形體,因為都起著表示人形的作用,所以有時在偏旁中互作無別”,進而據此推論“戰國時期天、大也有相通的情況”,如包山簡213的“大水”即為“天水”。[35]惟于省吾所說天、大、人三者“互作無別”的現象,當專指“偏旁”而言,並未包括獨體字在內。獨體的“天”、“大”二字,古文字區別嚴明,前者特意突顯人的頭部,後者則否。至於包山簡213“大水”一詞,學者考釋意見甚為分歧,此詞具體所指意涵,除了“天水”說之外,還有“長江”、“大川”、“大江之神”、“星名”、“淮水”、“洪水”、“陽侯之流的神靈”、“掌管地上的江、河、湖、海眾水域之神”、“海神”等多種異說,迄今仍無定論。[36]退一步設想,即令“大水”確實特指《史記封禪書》的“天水”,也可理解為詞義引申的結果,無法證明必然是“戰國時期天、大也有相通的情況”。

李綉玲認為字轉抄自《汗簡》,而今本《汗簡》“天”字卻未見此形,且“大”字古作,與傳抄古文“大”字等形相合,證明應是“大”字,《古文四聲韻》將之歸入“天”字條,係因形近而誤置。[37]“形近誤置”之說,確實有其合理性。除了此說之外,“天”字寫如“大”形的現象,應當也有可能是“訛寫同形”所致。“天”、“大”二字均象正立人形,差別僅在是否突顯人之頭部,當“天”字頭部未特別加以突顯,寫如0004.1.2《海》2.1)、(《訂正六書通先韻》引〈師秦宮鼎〉)等形,就有可能跟甲金文“大”字●=大合集21022(《合集》21022)、(《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NA1439〈亢鼎〉)等形產生混淆。

(六)0003.7.2《四》2.2《崔》

《古文四聲韻》“天”字隸定古文,應是由“天”字篆體古文0003.1.1〈碧〉)之類形體寫訛而成,後者上半所从“丌”形部件,前者所以將之隸定作“下”,疑與傳抄古文“下”字或作0006.6.3《四》3.22《石》),近於“丌”有關。

(七)0004.1.1《海》2.1

《集篆古文韻海》“天”字形為鳥蟲書,其構形可與《訂正六書通先韻》“天”字所錄下列三個字形參照:

 

《訂正六書通先韻》注云:“三俱秦璽‘天’,傳寫或異。”根據林聖峯的研究,字可上溯至《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卷16著錄的一方秦璽,璽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38]此璽有兩個摹本,其一為向巨源傳本,另一為蔡仲平傳本,二者所摹“天”字依序作如下形體:

周翔認為此璽鳥蟲書色彩明顯,與秦文字風格迥異,當非秦璽,疑為楚系某國璽文。[39]其實,宋趙彥衛早已指出此璽恐非秦物,而是後人仿照古代鳥蟲書偽刻而成,其觀點獲得容庚支持。[40]總之,這方秦璽及其所衍生的傳抄古文,其實全都出於後人偽造。

(八)0004.2.1《海》2.1

《集篆古文韻海》“天”字形,作三道由左上往右下傾斜的平行曲畫,此形疑源自戰國竹書(《上博孔》7)、(《上博彭》2)、(《上博子》9)之類具有筆畫平直傾向的寫法。《訂正六書通先韻》引《六書統》“天”字或作,訛作三道平行的倒U形曲畫,此形疑源自戰國竹書(《郭店唐》26)、(《上博柬》14)、(《上博容》35)之類具有筆畫彎曲傾向的寫法。“天”字二形,其筆畫演變趨向雖異,前者變直,後者變曲,但它們同樣朝著解散篆體的方向發展,而且組字部件均有自體類化的傾向,最後都變作三個同形部件平行疊置之形,構形特徵仍有異曲同工之處,當可相互參照。

此外,“气”字古文作0035.4.1〈汗目〉)、0035.4.2《汗》1.4《說》)、0035.5.1《海》4.9)、0035.5.3《海》5.13)等形,雖與“天”字形寫法頗為相似,但詳加分辨即知,二者構形特徵仍有細微差別。


四、釋“上”

0005.1.1《海》4.40

《集篆古文韻海》“上”字形寫法,林聖峯認為“有連筆現象,中豎末端直接右彎為下橫”。[41]這種“上”字的中豎畫,故作屈曲盤結狀,其位置明顯往左偏移,且末端與底部長橫畫左端相接,乍看宛如中豎畫直接右彎,而與下橫畫連成一筆,構成類似“己”形的部件。茲將相關字形臚列如下:

(〈繹山碑〉)

PS3786(《集成》12108〈新郪虎符〉)

《漢印徵》1.1.2.3

《官印》0015

(〈上林鼎〉)

(《漢印徵》1.1.2.4

(〈上林農官瓦當〉)

(〈上林銅鑒〉)

(〈上林銅鑒〉)

(《訂正六書通》引〈鴈足燈〉)

以上例字的構形特徵,與傳抄古文字基本相合,尤其漢代〈上林銅鑒〉、〈鴈足燈〉的寫法,更與字完全契合。這類連筆寫法的“上”字,始見於漢代文字,此一現象反映,《集篆古文韻海》所錄古文應有源自漢代文字者,並非全都直接抄錄自戰國古文。


五、釋“帝”

0005.7.1《海》4.14

出土古文“帝”字,多作●=帝合集900正(《合集》900正)、●=帝集成2743(《集成》2743〈仲師父鼎〉)等形,未見作之例。相對而言,《集篆古文韻海》4.14字,其構形與傳抄古文“上”字0004.6.3《汗》1.3〈庶〉)、0004.7.1《四》3.24《老》)、0004.8.4《海》3.30)等形完全契合,足以證明字當改釋為“上”。

《集篆古文韻海》4.14“帝”字條,將置於同一豎行,一併釋為“帝”字,惟由構形研判,當為“上”字誤置。《集篆古文韻海》字,疑轉錄自《汗簡》,因《汗簡》將“帝”、“上”二字列於同一豎行,彼此位置相鄰,中間僅隔一個“下”字,估計是書手抄錄時看走了眼,誤將字一併抄錄於“帝”字條下。

 

4

《汗簡》1.3

《集篆古文韻海》4.14

 


六、釋“禮”

(一)0007.8.1《四》3.12《孝》

  0007.8.4《海》3.12

《說文示部》“禮”字古文●=禮說文古文,何琳儀分析作从示、乙聲。[42]古音“禮”在來紐脂部,“乙”在影紐質部。來、影二紐時有互動,如“彎”在影紐元部,而其所从聲符“䜌”在來紐元部,此為諧聲偏旁之例;“傴”、“僂”同源,皆有“彎腰”、“駝背”之意,而“傴”在影紐侯部,“僂”在來紐侯部,此為同源詞之例。[43]脂、質二部對轉,來、影二紐也不疏遠,所以“禮”當可从“乙”得聲。

傳抄古文△字,右半所从“”當可斷定為“乙”旁,而左半所从“示”旁構形則可容許兩種不同詮釋:其一,“示”旁作“”形,頂端只有一道橫畫,寫法同《說文》“示”字古文,且其頂端所从橫畫與“乙”旁左半截連成一筆;其二,“示”旁原作“”形,頂端本無橫畫,《古文四聲韻》4.16“祭”字作,《古文四聲韻》1.21引王存乂《切韻》“祀”字作,所从“示”旁頂端皆無橫畫,可供參照。由於“示”旁作“”形甚為罕見,是以筆者傾向採用前一種詮釋。〈九里墩鼓座〉“禮”字作,與傳抄古文△字同構,可供參照。

(二)0007.7.2《四》3.12《老》

  0008.1.1《海》3.12

  0008.1.2《海》3.12

在漢字意符系統中,表示鬼神祭祀之事多从“示”,表示禍祟死亡之事多从“歺”,這兩個偏旁字義遠隔,彼此甚少互作,但在“禮”、“禍”、“殃”三字的傳抄古文中卻可互作。

从示、豊聲的“禮”字,始見於戰國秦系文字,作(〈十鐘〉)、(《集粹》)等形。傳抄古文“禮”字,多數从“示”作0007.7.3《四》3.12《老》)、0007.6.3《汗》1.3《尚》)等形,前者上承《說文》篆文,後者源自《說文》古文●=禮說文古文。也有少數“禮”字从“歺”作△,惟此形僅見於《古文四聲韻》與《集篆古文韻海》,出土古文與成書年代較早的《汗簡》均未發現。

出土古文“禍”字,全都从“示”表意。傳抄古文“禍”字,在成書年代較早的《汗簡》、《古文四聲韻》中,大多从“歺”作0017.3.1《汗》2.20《林》)、0017.3.2《汗》2.20)、0017.3.4《四》3.21《老》)、0017.5.2《三》15《老》)等形,也有一例从“旡”作0017.3.3《汗》4.47《莊》),卻未曾發現从“示”之例。在年代稍晚的《三體陰符經》、《集篆古文韻海》中,既有从“歺”作0017.5.4《海》3.27)、0017.6.1《海》3.27),也有从“旡”作0017.6.3《海》3.27)、0017.6.4《海》3.27),比較值得留意的是,還有从“示”作0017.5.3《陰》)、0017.6.2《海》3.27)、0017.7.1《海》3.27)之例。

“示”、“歺”二旁互作的現象還見於“殃”字,如《玉篇示部》:“䄃,古文殃。”《集韻陽韻》也以“䄃”為“殃”字或體,東漢〈從事馮君碑〉“殃”字从“示”作。《古文四聲韻》3.21引崔希裕《纂古》“禍”字條,居然還收錄从“示”旁的隸定古文“殃”字,此例以“殃”為“禍”,當因“義近而誤置”,也有學者詮釋作“同義換讀”或“義近換用”。[44]

關於“禮”字△形“示”、“歺”二旁互作的現象,林聖峯曾列舉三種可能詮釋:其一,“示”、“歺”二旁互作,可視為義近替換;其二,“禮”字△形寫法,疑受“禍”字或體从“歺”影響所致;其三,高佑仁認為“禮”有吉禮、凶禮之分,从“歺”應與凶禮有關,△若為“凶禮”之專字,則其記詞功能與“禮”字不完全相同,《古文四聲韻》以△為“禮”,可能是採錄近義字。[45]

“示”、“歺”二旁,分別取象不同事物,字義自然有別,表示鬼神祭祀之事多从“示”,表示禍祟死亡之事多从“歺”,惟因鬼神也有降禍能力,所以“禍”、“殃”二字雖表禍祟死亡之事,而其意符也可改从“示”旁。同理類推,祭禮服事對象,既然涵蓋鬼、神,則“禮”字應當也可从“歺”旁表意,“禮”與“)”當為一字異體關係,“)”未必是為“凶禮”而造的分化專字。


七、釋“禧”

0008.2.1《海》1.8

《集篆古文韻海》“禧”字形,乍看似乎上从米、下从豆。此字又見於《集成》5431〈高卣〉作,卣銘云:“辰才(在)庚申,王酓(飲)西宮,咸釐,尹易(賜)臣,隹(唯)小僰揚尹休,高對乍(作)父丙寶(尊)彝,尹其亙萬年受氒(厥)永魯,亡競才(在)服,㠱長𠤕(疑)其子子孫孫寶用。”高卣〉又著錄於《博古》11.18、《薛氏》106.3等書,舊稱為“尹卣”,惟據器從主名原則,宜改名為“高卣”。此器銘文字,在《訂正六書通支韻》“禧”字轉錄〈尹卣〉銘文中作,由資料出處與構形特徵研判,它們與傳抄古文字顯然是同一個字。

高卣〉銘文字,《博古》11.18釋作“禧”,《薛氏》106.3釋作“熹”“禧”字从示、喜聲,《說文》篆文作●=禧說文,漢印作(《漢印文字徵》1.2),所从“喜”旁構形均與字迥異,兩相比對可知,絕非“喜”、“禧”、“熹”等字。

〈高卣〉銘文字,《殷周金文集成引得》、《殷周金文集成釋文》都釋作“烝”。[46]《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改隸作“”,讀作“蒸”。[47]甲金文“烝”字或作(《合集》38690)、《花東》039)、(《集成》2837〈大盂鼎〉)、(《集成》4208〈段簋〉)等形,黃雅雯也據此主張〈高卣〉銘文字與傳抄古文字皆應改釋為“烝”。[48]

惟由上引甲金文諸例來看,字基本形體多从米、从豆、从廾,會雙手奉豆進獻穀物之意,當逕釋為“登”。[49]“登”聲、“丞”聲古音相近,在先秦文獻中,“登”常通讀為“烝”或“蒸”。[50]《集篆古文韻海》1.8字,杜從古將之列於“禧”字條下,應是承襲自《重修宣和博古圖》釋文,今依其構形研判,當改釋為“登”。


八、釋“祿”

  0008.4.1《汗》5.66《義》

  0008.4.2《四》5.3《孝》

  0008.5.1《海》5.2

“彔”字甲骨文作●=彔合集137正(《合集》137正)、(《花東》286)等形,金文作●=彔集成4140(《集成》4140〈大保簋〉)、●=彔集成3702(《集成》3702〈彔簋〉)等形,構形一脈相承。戰國文字訛變較為激烈,不同區域有不同構形,楚系多作●=彔上(1).孔.11(《上博一孔》11)、●=彔上(2).容.32(《上博二容》32)等形,秦系多作(《考古與文物》2000.1“祿”字)、《集證》182.717“祿”字)等形。

傳抄古文“祿”字△形寫法,其構形與戰國楚簡“彔”字基本相合,應從黃錫全之說,釋為“彔”字訛體,只不過△字又進一步寫訛,乍看有些像是上从雨、下从女。[51]“彔”當通讀為“祿”,如〈頌鼎〉“通彔永命”之“彔”即讀為“祿”,傳抄古文△字應當也是假“彔”為“祿”。


九、釋“祥”

  0008.7.2《四》2.13《老》

  0008.7.3《四》2.13《老》

  0008.7.4《海》2.12

傳抄古文△字,為《古文四聲韻》新增字形,既未見於出土古文,也未見於年代較早的《說文》、《汗簡》、《三體石經》等文獻,來源待考。[52]△字豎畫右側“”形部件,王丹判定為飾筆,並舉吉語璽“千羊(祥)”(《璽彙》4461)的“羊”作為例,認為璽文“羊”字左下角加了同樣的飾筆。[53]徐在國看法大致相同,但語氣稍有保留,認為該部件“似是飾筆”。[54]李春桃也支持飾筆說,認為△字當逕釋為“羊”,古文應是假“羊”為“祥”。[55]徐海東推測△字所以贅加“”,其原因可能是仿照“馬”字《說文》籀文●=馬說文籀文、古文●=馬說文古文變化而成。[56]周翔認為“”當為“示”旁之訛,將“示”旁下部三撇橫置即成“”形。[57]周翔“三撇橫置”之說,純屬虛擬狀況,不必費詞辯駁。至於前四家都將△字釋為“羊”,將“”理解為贅加部件,則須深入檢討。

前引徐海東之說,以“馬”字為例,類推“羊”字亦得贅加“”形部件,惟“馬”字所从“”其實是馬鬃之形,為該字原本應有構件,而“羊”字所从“”,若依徐說,則是可有可無的贅加部件,二者情況迥異,不能互為佐證。

若要證明△字所从“”為贅加部件,其實另有更加合適的例證。例如“工”字,《說文》篆文作●=工說文、古文贅加“”作●=工說文古文,影響所及,傳抄古文从“工”諸字大多贅加“”形部件,如“左”字或作0466.8.2《汗》2.22)、“巩”字或作0281.6.1《四》4.4《義》)。再如从“木”諸字,“木”旁往往也贅加“”,如“制”字或作0428.7.1《說》)、“朱”字或作0563.5.3《汗》6.81〈庶〉)、“味”字或作0105.7.2《四》4.8《老》)等等。

若△字所从“”為贅加部件,則△字當為“羊”字繁構。但相對於前述从“工”旁、“木”旁諸字集體贅加“”形部件的現象,傳抄古文从“羊”旁諸字並未出現集體贅加“”的情況,由此反思,△字所从“”是否為贅加性質,難免令人起疑,影響所及,△能否逕釋為“羊”字繁體,也就存有爭辯空間。

△字所从“”形部件,也有可能為“水”旁變體,例如傳抄古文“洋”字或作1091.1.1《汗》4.48《尚》)、1091.1.2《四2.13《尚》)、1091.1.3《海》2.12)等形,所从“水”旁即作“”形。△字與“洋”字構形特徵基本相合,僅右半所从形體有“”或“”之不同,而這兩個部件在傳抄古文中又經常互作,如“彩”字有0888.7.4《四》3.13《義》)、0888.7.2《汗》3.30)二形,“彣”字有0889.5.1〈汗目〉)、0889.5.3《汗》4.48《說》)二形,“彰”字也有0887.8.1〈陽〉)、0887.8.2《四》2.14《老》)二形。“水”旁若可作“”形,則△即有可能為“洋”字或體。

如上所述,從構形演變角度來看,△既有可能為“羊”字繁體,也有可能是“洋”字或體。但《古文四聲韻》、《集篆古文韻海》所錄古文,常據《集韻》、《廣韻》等書所收或體改隸作篆而成,△字依形應隸定作“羏”,而“羏”字又見於《集韻陽韻》,注云:“羏,美善也。通作洋。”由“通作洋”一語逆推可知,“羏”不能理解為“洋”字異體,只能認定為“羊”字繁構。傳抄字書將△列於“祥”字條下,應屬先秦古書習見的假“羊”為“祥”用法。


十、釋“祉”

0008.8.4《海》3.7

《傳抄古文字編》“祉”字條所收5個古文字形,可依其結構區分成兩組:第一組主要出自〈碧落碑〉,作0008.8.1〈碧〉)、0008.8.2《四》3.8〈碧〉)、0008.8.3《三》5〈碧〉)、0009.1.1《海》3.7)等形,此體依形應隸定作“●=止”,分析成从宀、止聲;第二組僅見於傳抄時代較晚的《集篆古文韻海》作“”(0008.8.4《海》3.7),此體資料出處不詳,依形應隸定作“●=亡”,疑因“●=止說文(止)”、“●=亡說文(亡)”二旁形近,遂將“●=止”訛抄成“●=亡”。[58]

甲骨文已有“●=止”字,作●=止合集5190(《合集》5190)、(《合集》16181反)等形。黃錫全指出:甲骨文“●=止”字,舊多以為《說文》所無字,但因“宀”象宮室房屋之形,可指宗廟祭祀求福之地,如“宗”字《說文》訓作“尊祖廟也”,[59]而“示”指神示,二者詞義相近,且古文字从“示”之字又常增从“宀”旁,如“福”或作(《集成》86〈邾太宰鐘〉),所以“●=止”當是“祉”之古體或別體。[60]上引黃錫全說法流通頗廣,學者多據此將傳抄古文“●=止”字釋為“祉”之異體。[61]但“宗”字所以有“尊祖廟”之意,主要來自“示”旁的神主義,“宀”旁並無特指宗廟祭祀求福之地的用法,且“示”、“宀”二旁詞義不近,二者也從未互作,“●=止”恐非“祉”字古體或別體。相對而言,李宗焜《甲骨文字編》、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增訂本)》二書,都將甲骨文“●=止”視為《說文》所無字,態度較為謹慎可取。[62]

●=止”、“祉”二字同从“止”聲,理當可以通假。筆者認為,字應隸釋作“●=止”,於〈碧落碑〉則是假“●=止”為“祉”。


十一、釋“福”

(一)0009.2.2《四》4.3《老》

《古文四聲韻》轉錄《古老子》“福”字作,而《說文》“祺”字小篆作●=祺說文,二者同樣左从示、右从其,依形均應隸定作“祺”。比較需要思考的是,《古文四聲韻》為何將“祺”字列於“福”字條下?對此,國一姝判定為“誤釋”,[63]王丹詮釋作“同義換讀”,[64]李春桃則是理解成“義近換用”。[65]

“祺”、“福”二字,構形迥異,讀音也相去甚遠,誤書、誤釋、通假的可能性都偏低。上引王丹論文曾指出,《詩大雅行葦》“壽考維祺,以介景福”,《漢書禮樂志》“惟春之祺”,顏師古注引如淳曰:“祺,福也。”[66]無論是“祺”、“福”對舉,或是以“福”釋“祺”,均反映“祺”、“福”二字詞義密切相關。

上引李春桃書,曾彙集31傳抄古文“義近換用”例證。[67]傳抄古文“義近換用”現象,主要源自戰國古書版本異文常見的“同義換用”、“義近換用”現象。吳辛丑曾歸納出土簡帛與傳世典籍互為異文的類型,發現簡帛典籍異文存在大量“同義換用”例證。[68]《古文四聲韻》4.3字,依形應隸釋作“祺”,《古老子》所見以“祺”為“福”的現象,應是先秦典籍版本異文“同義換用”習慣的孑遺。

(二)0009.2.3《四》5.3《崔》

  0009.2.4《四》5.3《崔》

《古文四聲韻》“福”字△形,左半所从“爪”形部件,其實是“示”旁古文訛體的隸古定寫法。“示”旁訛如“爪”旁的現象,在宋人傳抄的古文中並不罕見,且主要見於《古文四聲韻》的隸定古文,如該書“祖”字或作0012.8.4《四》3.11籀)、“神”字或作0010.4.4《四》1.31《崔》)、“社”字或作0016.6.4《四》3.22籀)、“視”字或作0859.2.2《四》4.5《崔》)等等。

傳抄古文“示”旁訛如“爪”旁的現象,也被保存在後世以楷書為主體的辭書中,例如《龍龕手鑑爪部》:“𤔈,音祖。”《字彙補爪部》:“𤔈,音義與祖同。”《字彙補爪部》:“𤓵,音義與祖同。”《龍龕手鑑爪部》:“𤔑,古文礼字。”《龍龕手鑑爪部》:“𤔜,音福。”《字彙補爪部》:“𤔜,音義與福同。”《龍龕手鑑爪部》:“𤕊,音神。”前引“𤔈”、“𤓵”、“𤔑”、“𤔜”、“𤕊”等字,《龍龕手鑑》、《字彙補》都歸入“爪”部,註明該字“音某”、“音義與某同”,此一現象反映,《龍龕手鑑》、《字彙補》的編者是由音近通假的觀點,詮釋那些隸定古文與“祖”、“禮”、“福”、“神”等字的關係,不知它們其實是篆書古文訛體的隸古定寫法。

(三)0009.4.3《海》5.33

上列“福”字△形寫法,出自《宛委別藏》本《集篆古文韻海》。但《集篆古文韻海》現存三個抄本,各本△字的篆體寫法及其釋文略有出入,為方便比對,茲將相關資訊彙整如下表:

 

5

版本

字形

釋文

〔明〕龔萬鍾本

〔清〕項世英本

〔清〕《宛委別藏》本

 

龔萬鍾本△字,左从禾、右从畐,釋文作“稫”。項世英本△字,古文依舊左从禾、右从畐,但釋文寫得比較像是从示、畐聲的“福”字。《宛委別藏》本△字,釋文同項世英本寫作“福”,但古文卻比較像是从木、畐聲的“楅”字。《傳抄古文字編》所以將字列入“福”字條下,係因該書所錄《集篆古文韻海》是採用《宛委別藏》本的緣故。[69]

同一本書三個不同抄本的同一個字,古文字形及其釋文為何互有歧異,此一現象必須給予合理詮釋。丁治民《集篆古文韻海校錄》曾據《集韻》和古文篆體,主張△當為“稫”字。[70]但根據《集韻》收字情況,頂多只能證明宋代已有“稫”字,必須對照△字三個抄本古文篆體之異同,方能推導出△當為“稫”字的結論。對此,筆者認為,龔萬鍾本傳抄年代最早,且其釋文也能與古文構形契合,情況最單純,可信度最高,據此研判,△字古文及其釋文原本均應為“稫”字。這三個版本的“稫”字古文,“禾”旁依序作形,表示禾穗的斜畫逐漸縮短,到了傳抄年代最晚的《宛委別藏》本,所从“禾”旁已與“木”旁混同,難以清楚分辨。

在隸楷階段,“禾”、“示”二旁形體相近,經常訛混互作,既有“禾”旁訛如“示”旁者,如“私”或作(唐〈劉慎墓誌〉)、“秦”或作(唐〈張延賞殘碑〉)、“秣”或作(北魏〈元暐墓誌〉)、“秩”或作(隋〈豆盧實墓誌〉)等等;也有“示”旁訛如“禾”旁者,如“祇”或作(北魏〈元顥墓誌〉)、“祖”或作(隋〈郭休墓誌〉)、“神”或作(北周〈馬龜墓誌〉)、“祗”或作(東漢〈孔宙碑〉)、“祥”或作(北魏〈長孫瑱墓誌〉)等等。項世英本、《宛委別藏》本△字的釋文,疑因受到隸楷文字“禾”、“示”二旁訛混互作的影響,以致將龔萬鍾本“稫”字訛抄成“福”字。此類將“示”旁訛成“禾”旁的情況,在《集篆古文韻海》一書中不乏其例,如“禡”或作0016.3.2《海》4.37)、“蒜”或作0065.1.1《海》4.29),皆可參照。

如上所述,從《集篆古文韻海》各版本的古文構形及其釋文來看,固然可確認△原本應是“稫”字,但在宋人編纂的《廣韻》、《集韻》、《玉篇》等辭書中,“稫”字均擁有兩種不同音義,如《類篇禾部》云:“稫,拍逼切。稫稄,禾密皃。又筆力切。蹂禾下葉。”“稫”字這兩種音義,均未見於《說文》記載,也未見於其他先秦、兩漢文獻使用。[71]據此研判,“稫”字疑非戰國古文,而是漢代以降新造之字。如果這個推論得以成立,基於隸楷文字“禾”、“示”二旁經常訛混互作的考慮,戰國古文△字,極有可能本為示部的“福”字,惟經過歷代傳抄刊刻,古文構形及其釋文逐漸訛誤,到了明代龔萬鍾本據以傳抄的《集篆古文韻海》底本,該字釋文可能已經訛如禾部的“稫”字,傳抄者根據已經訛誤成“稫”的釋文,自行改隸作篆,從而杜撰出古文篆體形寫法。


十二、釋“祐”

0009.5.1《汗》5.65

0009.5.2《海》4.45

《汗簡》“祐”字△形,依形應隸定作“𨳾”,分析作从門、右聲。《汗簡》“祐”字為何寫作△形,鄭珍注云:“按字从門,於保佑無義,當別一文,借作祐字。”[72]李春桃也贊成借“𨳾”為“祐”之說。[73]𨳾”、“祐”二字同从“右”聲,理當可以通假,但筆者認為它們也有可能是異體字關係。

“示”、“門”二旁詞義迥殊,當作意符不太可能通用,惟由“義異別構”觀點來看,它們還是有可能出現互作情況。[74]例如,《說文示部》以“祊”為“𥛱”之或體,並將這組異體字同訓為“門內祭先祖所以徬徨”,而《禮記禮器》:“設祭于堂,為祊乎外。”鄭玄注:“祊祭,明日之繹祭也。謂之祊者,於廟門之旁,因名焉。”《爾雅釋宮》:“閍謂之門。”陸德明《釋文》:“閍,《說文》作𥛱,云‘或作祊’,門內祭先祖所徬徨也。”據此可知,“閍”、“祊”、“𥛱”當為一字之異體,前者从“門”表示祭祀之場所,後二者从“示”表示祭祀之行為,不同的意符分別反映不同的造字觀點,此即所謂的“義異別構”現象。《玉篇門部》:“𨳾,古文祐。”玄應《一切經音義》:“𨴜,祐助,古文●=門有、佑二形同。”“𨴜”、“𨳾”、“祐”三字,基本聲符同从“又”聲,“示”、“門”二旁又可因義異別構而互作,所以這三個字形有可能為同一個字之異體。

《集篆古文韻海》另有兩個“閎”字,一在耕韻作形(1179.4.1《海》2.17),另一在登韻作形(1179.4.2《海》2.21),前者聲符比較像是“厷”旁,後者聲符應是“右”旁,今由它們所在韻目研判,二者均應从“厷”得聲,其實是一字異體的關係,字所从聲符“右”應是“厷”旁寫訛的結果,與“祐”字△形應屬異字同形關係。


十三、釋“祗”

0009.7.1《石》22

0009.7.3《四》1.17《乂》

傳抄古文“祗”字△形,屢見於兩周金文,作●=祗集成4293(《集成》4293〈六年召伯虎簋〉)、●=祗集成10175(《集成》10175〈史墻盤〉)等形,也見於戰國楚簡,作●=祗郭.老乙.12(《郭店老乙》12)、(《清華伍三壽》14)等形,此字在出土文獻中多用來表示“祗敬”之“祗”。郭沫若認為此字取象兩缶相抵之形,或兩缶墊之以它物之形,當為“抵”或“底”的本字。[75]郭說若能成立,則古文△字疑是假“抵”(或“底”)為“祗”。

《古文四聲韻》“脂”字作,李春桃認為此形本為“祗”字古文,卻因該書“脂”、“祗”二字位置相鄰,遂遭竄入“脂”字條中。[76]此說固然有一定的可能性,但難以獲得確切證實。古音“旨”在章紐脂部,“氐”在端紐脂部,彼此聲近韻同,經常互作通假。[77]筆者認為,《古文四聲韻》“脂”字,與該書“祗”字△形,二者構形極為相似,疑同為“抵”(或“底”)字,是以又可假借為“脂”。《古文四聲韻》“脂”字形保存較為完整,同書“祗”字形頂端略有缺損,正好可以利用前者補足後者缺損之字形。


十四、釋“禔”

0009.8.1《海》1.4

《集篆古文韻海》“禔”字形,依形應隸定作“媞”,分析作从女、是聲。《說文示部》:“禔,安福也。”《說文女部》:“媞,諦也。一曰妍黠也。一曰江淮之間謂母曰媞。”若依《說文》所載,“禔”與“媞”當為兩個不同的字,據此推論,古文字應是假“媞”為“禔”。然而,《集韻支韻》:“禔,安福也。或从女。”若依《集韻》所述,“禔”與“媞”本為一字,據此推論,則古文字應是“禔”字異體。由於“示”旁與“女”旁未見義近互作或義異別構之例,此處古文字宜優先考慮假“媞”為“禔”之說。


十五、結論

傳抄古文經過歷代傳抄,構形大多變得奇詭難識,是以長期遭到學者質疑。如今,隨著古文字資料大量出土,經由構形比對結果,已能證實傳抄古文大多來源有據。例如《古文四聲韻》5.7“一”字从“戈”作,此體雖未見於《說文》、《三體石經》等文獻,卻能與春秋、戰國時期出土古文相合。又如〈碧落碑〉、《古老子》“天”字作等形,此體也能與殷周時期甲金文相合。又如《汗簡》、《古文四聲韻》轉錄〈華嶽碑〉、《義雲章》、〈雲臺碑〉“天”字,皆增添“宀”形部件寫作“●=天”,而出土古文此體僅見於晉系文字,此一現象當有助於探討〈華嶽碑〉、《義雲章》、〈雲臺碑〉的古文來源。再如《龍龕手鑑》、《字彙補》等辭書,將“𤔈”、“𤓵”、“𤔑”、“𤔜”、“𤕊”等字歸入“爪”部,並分別註明“音某”、“音義與某同”,將它們認定為“祖”、“禮”、“福”、“神”的通假字,如今比對篆體古文可知,它們其實是“祖”、“禮”、“福”、“神”等字的隸定古文。此類例證反映,傳抄古文大多來源有據,具有高度學術研究價值。

有些傳抄古文構形,乍看難以理解,惟經細心琢磨,即知大多有理可循。例如“源”字,《古文四聲韻》1.35,《集篆古文韻海》1.17,其實都是假“元”為“源”,據此推論可知,《古文四聲韻》1.35,《集篆古文韻海》1.17,均為“元”字繁構,它們人形腋下那兩道“八”形短斜畫,應是不具表音、表意功能的贅件。又如“天”字篆體古文,隸定古文“𠀘”,疑皆由出土古文●=天上(2).子.8等形解散篆體而成。又如“禮”字,《古文四聲韻》3.12,《集篆古文韻海》3.12承之作,對照《說文》“禮”字古文作●=禮說文古文,可知此類構形皆應分析作从示、乙聲。再如“禮”字,《古文四聲韻》3.12,《集篆古文韻海》3.12,對照傳抄古文“示”、“歺”二旁互作之例可知,“禮”字當可改从“歺”旁表意。又如《汗簡》5.65“祐”字作,《集篆古文韻海》4.45,參照“閍”、“祊”、“𥛱”的異體關係可以推知,此二形也有可能是“祐”字異體。

傳抄古文來源多元,大多很難詳究,在現存幾本傳抄古文字書中,資料來源最駁雜者,首推杜從古《集篆古文韻海》一書。例如該書4.40“上”字,此體未見於先秦古文字,卻又能與漢代金文相合,反映該書所錄古文當有源自漢代文字者,並非全部承襲自戰國古文。再如該書1.8“禧”字作,與宋人摹錄商周銅器銘文相合,證明該書有些古文當抄錄自《重修宣和博古圖》、《歷代鐘鼎彝器款式法帖》之類的宋人著作。還有一個較為特殊的例子,該書2.1“天”字,經查當源自《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卷16所錄秦璽,而宋趙彥衛早已指出該璽疑非秦物,而是後人偽刻之作,但該書傳抄者無法分辨真偽,還是援例予以收錄。

宋人編纂的傳抄古文字書,常將通假字誤釋為本字。這類誤釋例證,有些一望可知,例如《汗簡》5.66、《古文四聲韻》5.3假“祿”為“彔”;《集篆古文韻海》1.4假“媞”為“禔”;《三體石經》、《古文四聲韻》1.17假“抵”為“祗”。有些需要詳加考證,方可證實為通假字,例如《古文四聲韻》5.7、《集篆古文韻海》5.10“一”字依序作,其實此二形都是假“乙”為“一”。又如《古文四聲韻》1.35“元”字,與《汗簡》目錄“亢”字構形大致契合,證明前者應是假“亢”為“元”。又如《古文四聲韻》2.13、《集篆古文韻海》2.12“祥”字依序作,參酌《集韻陽韻》“羏,美善也。通作洋”一語,可推知此類構形當為“羊”字繁構,上列古文應是假“羊”為“祥”。〈碧落碑〉、《古老子》“天”字作,這組古文構形特異,疑應隸釋為“𦭶”,此處古文則是假“𦭶”為“天”。

傳抄古文字書發生誤釋的原因,除了誤以假借字為本字之外,還有其他各式各樣情況。例如《古文四聲韻》4.3以“祺”為“福”,係因“祺”、“福”二字義近換用所致。又如《集篆古文韻海》1.8釋“”為“禧”,係據宋王黼《重修宣和博古圖》釋文而定,惟經比對出土古文可知,“”其實應是“登”字。又如《集篆古文韻海》3.7“祉”字从亡作,疑因“●=止說文(止)”、“●=亡說文(亡)”二旁形近,書手遂將“●=止”字訛抄為“●=亡”。又如《集篆古文韻海》4.14“帝”字作,此形其實是“上”字,疑因《汗簡》“帝”、“上”二字位置相鄰,杜從古據之抄錄時,可能看走了眼,而將“”一併置入“帝”字條下。又如《宛委別藏》本《集篆古文韻海》5.33“福”字作,乍看好像是木部的“楅”字,惟經比對該書年代較早的抄本得知,此字原本應作,當隸釋作“稫”,但戰國古文未見“稫”字,此疑為漢代以降新造字,在宋人編纂的辭書中,大概受隸楷“示”、“禾”二旁經常形近互作的影響,而將楷書“福”字誤寫作“稫”,到了該書明代龔萬鍾本,又根據辭書“稫”字改隸作篆,杜撰出古文字。再如“元”本為平聲字,《集古文韻》21“元”字,卻被收錄在上聲卷次中,經與《古文四聲韻》3.30“广”字比對方知,其實是《汗簡》“广”字形寫訛,又因《集古文韻》將“广”字寫作,酷似楷書“元”字,以致《傳抄古文字編》將之誤入“元”字條下。

此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傳抄古文字書釋文原本正確,卻被學者指認為誤釋。例如《古文四聲韻》2.2“天”字,構形特徵與甲金文“大”字無別,有些學者據此主張字應改釋為“大”,惟經比對出土古文與其他傳抄古文,發現有些“天”字未必特別突顯人體頭部,“天”字古文或作,當有所本,毋庸改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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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與專書論文

于省吾Yu Xingwu:〈碧落碑跋〉“Biluobei ba”,《考古學社社刊》Kaoguxueshe shekan5期,193612月。

何琳儀He Linyi:〈說文聲韻鉤沉〉“Shuowen shengyun gouchen”,收入中國許慎研究學會Zhongguo Xu Shen yanjiu xuehui編:《說文解字研究》Shuowen jiezi yanjiu1輯,開封Kaifeng:河南大學出版社Henan daxue chubanshe1991年。

李家浩Li Jiahao:〈談清華戰國竹簡〈楚居〉的及其他〉“Tan qinghua zhanguo zhujian ‘Chuju’ de ‘yitun’ ji qita”,收入李家浩Li Jiahao著,黃德寬Huang Dekuan主編:《安徽大學漢語言文字研究叢書李家浩卷》Anhui daxue han yuyan wenzi yanjiu congshu, Li Jiahao juan,合肥Hefei:安徽大學出版社Anhui daxue chubanshe2013年。

周翔Zhou Xiang:〈傳抄古文考釋札記〉“Chuanchao guwen kaoshi zhaji”,《語文月刊》Yuwen yuekan 2013年第3期。

林聖峯Lin Shengfeng:〈論《韻海》所錄特殊美術字〉“Lun Yunhai suo lu teshu meishuzi”,《興大中文學報》Xingda zhongwen xuebao38期,201512月。

容庚Rong Geng:〈鳥書考〉“Niaoshu kao”,《中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Zhongshan daxue xuebao (zhexue shehui kexue ban) 1964年第1期。

黃錫全Huang Xiquan:〈利用《汗簡》考釋古文字〉“Liyong Hanjian kaoshi guwenzi”,收入中國古文字研究會Zhongguo guwenzi yanjiuhui、陝西省考古研究所Shanxisheng kaogu yanjiusuo、中華書局編輯部Zhonghua shuju bianjibu編:《古文字研究》Guwenzi yanjiu15輯,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1986年。

趙平安Zhao Pingan:〈唐子仲瀕兒盤匜字考索〉“Tang Zizhong biner panyi ‘xian’ zi kaosuo”,收入中國古文字研究會Zhongguo guwenzi yanjiuhui、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Jilin daxue guwenzi yanjiushi編:《古文字研究》Guwenzi yanjiu27輯,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2008年。

劉建民Liu Jianmin:〈《新集古文四聲韻》與《集古文韻》卷三差異性研究〉“Xinji guwen sishengyun yu Ji guwenyun juansan chayixing yanjiu”,《中國文字研究》Zhongguo wenzi yanjiu23輯,20168月。

學位論文

李春桃Li Chuntao:《傳抄古文綜合研究》Chuanchao guwen zonghe yanjiu,長春Changchun: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博士論文Jilin daxue guji yanjiusuo boshi lunwen2012年。

李綉玲Li Xiuling:《《古文四聲韻》古文探賾》Guwen sishengyun guwen tanze,嘉義Jiayi 國立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Guoli zhongzheng daxue zhongguo wenxue yanjiusuo boshi lunwen2009年。

林清源Lin Qingyuan:《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Chuguo wenzi gouxing yanbian yanjiu,臺中Taichung: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Donghai daxue zhongguo wenxue xi boshi lunwen1997年。

林聖峯Lin Shengfeng:《傳抄古文構形研究》Chuanchao guwen gouxing yanjiu,臺中Taichung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Guoli zhongxing daxue zhongguo wenxue yanjiusuo boshi lunwen2013年。

徐海東Xu Haidong:《《古文四聲韻》疏證(一二三卷)》Guwen sishengyun shuzheng (yi er san juan),重慶Chongqing:西南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博士論文Xinan daxue han yuyan wenzi xue zhuanye boshi lunwen2013年。

國一姝Guo Yishu:《《古文四聲韻》異體字處理訛誤的考析》Guwen sishengyun yitizi chuli ewu de kaoxi,北京Beijing:北京語言文化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碩士論文Beijing yuyan wenhua daxue han yuyan wenzi xue zhuanye shuoshi lunwen2002年。

黃雅雯Huang Yawen:《《集篆古文韻海》文字研究》Ji zhuanguwen yunhai wenzi yanjiu,臺北Taipei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碩士論文Guoli taiwan shifan daxue guowen xuexi shuoshi lunwen2013年。

楊慧真Yang Huizhen:《《汗簡》異部重文的再校訂》Hanjian yibu chongwen de zai jiaoding,北京Beijing:北京語言文化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碩士論文Beijing yuyan wenhua daxue han yuyan wenzi xue zhuanye shuoshi lunwen2002年。

網站資料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Zhongyang yanjiuyuan lishu yuyan yanjiusuo:《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Yinzhou jinwen ji qingtongqi ziliaoku,參見:http://bronze.asdc.sinica.edu.tw/rubbing.php?05431,瀏覽日期:2019714日。

董珊Dong Shan:〈弌日解〉“‘Yi ri’ jie”,參見: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7,瀏覽日期:2006220日。

 

 本文原載於《政大中文學報》第三十三期,20206月。

 



收稿,審查通過,修訂稿。

*   此文為“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傳抄古文字編》釋字校註”研究成果之一,計畫編號MOST102-2410-H-005-036-MY3

**  林清源現職為“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特聘教授。

    DOI:10.30407/BDCL.202006_(33).000

[1]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北京:線裝書局,2006年)。

[2]   各種傳抄古文資料簡稱,同上註,“凡例”。

[3]   “一”字所增“戈”旁,疑由“戌”旁簡化而成。詳董珊:〈“弌日”解〉,參見: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7,瀏覽日期:2006220日;趙平安:〈唐子仲瀕兒盤匜“咸”字考索〉,收於中國古文字研究會、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古文字研究》第27輯(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頁271

[4]   从“戈”的“一”字古文,還屢見於其他成書年代較晚的古《老子》資料中,如《集鐘鼎古文韻選》5.5、《篆韻》5.11、《六書通》9.336、《廣金石韻府》5.8、《六書分類》1.1等處。詳徐在國、黃德寬:《古老子文字編》(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頁1

[5]   黃錫全:《汗簡注釋》(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年),頁5

[6]   例如,《集成》2458〈中作且癸鼎〉作“”、《集成》4241作周公簋〉作“”、《集成》10478〈兆域圖銅版〉作“”。

[7]   例如,睡虎地秦簡〈編年記〉簡3作“”。

[8]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1010,“三通參”;頁1013,“參通彡”。

[9]   馮其庸、鄧安生:《通假字彙釋》(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頁15-16,“乙通一”。

[10]  〔清〕王昶:《金石萃編》(清嘉慶10年刻同治錢寶傳等補修本,1805年),收於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中國基本古籍庫》(合肥:黃山書社,2008年),卷34,頁569

[11]  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頁68-69

[12]  周翔:〈傳抄古文考釋札記〉,《語文月刊》2013年第3期,頁41

[13]  “源”从“原”聲,“原”、“元”二字古音同屬疑紐元部,此二聲系當可互作通假。詳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735,“元通原”。

[14]  《集篆古文韻海》現存三個抄本:一是“國立中央”圖書館藏明嘉靖二年(1523年)龔萬鍾抄本,二是《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796年)清嘉慶元年項世英抄本,三是《委宛別藏》(揚州: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年)抄本。龔萬鍾本書末題識云:“時嘉靖癸未歲仲龝吉旦假抄本訂正重錄武陵伯子龔萬鍾識。”據此可知,在龔萬鍾本之前,當有年代更早的抄本。黃雅雯曾對《集篆古文韻海》做過專門研究,可惜全書皆將“龔萬鍾”的“鍾”字誤植為“鐘”,應予訂正。詳黃雅雯:《《集篆古文韻海》文字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13年),頁23-2433-3440-53

[15]  字書若有標示部首,韻書若有標示韻目,為了避免行文繁瑣,一般不再逐一出注。

[16]  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頁69

[17]  陳新雄:《古音研究》(臺北:五南圖書,1999年),頁467,“元陽旁轉”;李家浩:〈談清華戰國竹簡〈楚居〉的“夷”及其他〉,收於李家浩著,黃德寬主編:《安徽大學漢語言文字研究叢書李家浩卷》(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13年),頁248-249

[18]  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長春: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博士論文,2012年),頁175-186

[19]  周翔:〈傳抄古文考釋札記〉,頁41

[20]  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頁10

[21]  劉建民:〈《新集古文四聲韻》與《集古文韻》卷三差異性研究〉,《中國文字研究》第23輯(20168月),頁103-109

[22]  《集古文韻》21在“儼”字“”形之下標注又音“魚切”,“”字不識,疑為“掩”字或“捲”字之誤,也有可能為“杴”字。《廣韻》“釅”字讀作“魚欠切”,可做為將“”字釋為“杴”之旁證。由“儼”字又音,以及“釅”字切語用字,可以推知《集古文韻》“”字切語上字“焦”應為“魚”字之誤。

[23]  古文字“自體類化”構形演變現象,詳林清源:《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臺中: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1997年),頁157-158

[24]  陳建貢:《中國磚瓦陶文大字典》(西安:世界圖書出版西安公司,2001年),頁301

[25]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前言》,頁V

[26]  〔北周〕郭忠恕著,〔清〕鄭珍、鄭知同箋正:《汗簡箋正》(臺北:藝文印書館,1991年),頁67

[27]  于省吾:〈碧落碑跋〉,《考古學社社刊》第5期(193612月),頁58

[28]  黃錫全:《汗簡注釋》,頁83;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2年),頁13;楊慧真:《《汗簡》異部重文的再校訂》(北京:北京語言文化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碩士論文,2002年),頁47;徐海東:《《古文四聲韻》疏證(一二三卷)》(重慶:西南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博士論文,2013年),頁272;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頁154

[29]  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頁341

[30]  李綉玲:《《古文四聲韻》古文探賾》(嘉義:“國立”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9年),頁95-96

[31]  〔宋〕洪興祖:《楚辭補注》(新北:漢京文化,1981年),頁331

[32]  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上海:學林出版社,1984年),頁743

[33]  林清源:《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頁90-91

[34]  湯餘惠:《戰國文字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頁507

[35]  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頁69

[36]  陳偉等:《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十四種)》(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年),頁108-109

[37]  李綉玲:《《古文四聲韻》古文探賾》,頁94304

[38]  林聖峯:〈論《韻海》所錄特殊美術字〉,《興大中文學報》第38期(201512月),頁65-69

[39]  周翔:〈傳抄古文考釋札記〉,頁41

[40]  容庚:〈鳥書考〉,《中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64年第1期,頁9091

[41]  林聖峯:《傳抄古文構形研究》(臺中:“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13年),頁161

[42]  何琳儀:〈說文聲韻鉤沉〉,收於中國許慎研究學會編:《說文解字研究》第1輯(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1991年),頁287

[43]  孟蓬生:《上古漢語同源詞語音關係研究》(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頁103

[44]  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頁19;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頁159;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頁393

[45]  林聖峯:《傳抄古文構形研究》,頁26-27163-164

[46]  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頁108;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釋文》第4卷(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2001年),頁173

[47]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參見:http://bronze.asdc.sinica.
edu.tw/rubbing.php?05431
,瀏覽日期:2019714日。

[48]  黃雅雯:《《集篆古文韻海》文字研究》,頁92

[49]  張世超、孫凌安、金國泰、馬如森:《金文形義通解》(京都:中文出版社,1996年),頁558-560;季旭昇:《說文新證》(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頁112;李宗焜:《甲骨文字編》(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頁6881092-1096;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增訂本)》(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頁85-87883

[50]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80,“通丞”。

[51]  黃錫全:《汗簡注釋》,頁421

[52]  从“”的△字古文,還屢見於其他成書年代較晚的古《老子》資料中,如《古文老子碑》31、《篆韻》2.20、《六書通》4.115、《集鐘鼎古文韻選》2.7、《六書通摭遺》4.438等處。詳徐在國、黃德寬:《古老子文字編》,頁8

[53]  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頁69

[54]  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頁16

[55]  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頁279

[56]  徐海東:《《古文四聲韻》疏證(一二三卷)》,頁340

[57]  周翔:〈傳抄古文考釋札記〉,頁41-42

[58]  《玉篇宀部》註明“●=亡”為“古文罔”,惟其音義與《集篆古文韻海》3.7“祉”字“●=亡”形寫法迥殊,二者應當只是偶然同形而已。

[59]  黃錫全:〈利用《汗簡》考釋古文字〉,收於中國古文字研究會、陝西省考古研究所、中華書局編輯部編:《古文字研究》第15輯(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頁147-148;此文又收入黃錫全:《古文字論叢》(臺北:藝文印書館,1999年),頁428-429

[60]  同上註。

[61]  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頁145;徐海東:《《古文四聲韻》疏證(一二三卷)》,頁491;黃雅雯:《《集篆古文韻海》文字研究》,頁123

[62]  李宗焜:《甲骨文字編》,頁275;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增訂本)》,頁80

[63]  國一姝:《《古文四聲韻》異體字處理訛誤的考析》(北京:北京語言文化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碩士論文,2002年),頁60。。

[64]  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頁70

[65]  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頁393

[66]  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頁70

[67]  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頁393-399

[68]  吳辛丑:《簡帛典籍異文研究》(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2年),頁51-70,“簡帛異文所見古漢語詞彙現象”。

[69]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凡例》,頁XXI

[70]  丁治民:《集篆古文韻海校補》(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頁205

[71]  《說文》無“稫”字,大徐本《說文火部》:“𤐸,以火乾肉。从火,稫聲。”惟徐鉉又於該字下注云:“《說文》無稫字,當从䵗省,疑傳寫之誤。”學者多從此說。〔漢〕許慎:《說文解字》(上海:商務印書館,1929年)。

[72]  〔清〕鄭珍:《汗簡箋正》,頁445

[73]  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頁25

[74]  古人在為同一個字選配意符時,由於彼此造字觀點歧異,有時會各自選用詞義並不相近的偏旁來充當,這樣形成的異體字關係,可稱之為“義異別構”。詳林清源:《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頁131-134

[75]  郭沫若:《金文叢考金文餘釋之餘》(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年),頁216-222

[76]  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頁119

[77]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782-783,“旨通氐”。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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