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源**
摘 要
本論文以《傳抄古文字編》“示”部為範圍,從中選取“祝”、“𥛅”、“祈”、“禱”、“禜”、“禳”、“禬”、“禪”、“禦”、“禡”等十字,合計十九組傳抄古文字形,考察這些傳抄古文的構形,發現歷代傳抄古文字書至少存在如下幾種亂象:(一)將通假字誤釋為本字;(二)將早期傳抄字書正確古文誤抄為另一個形近之字;(三)將早期傳抄字書正確釋文誤抄為另一個形近之字;(四)將同一傳抄字書早期版本正確釋文誤抄為另一個形近之字;(五)將《說文》篆文誤混為戰國古文;(六)據新興俗字改隸作篆而成;(七)據形近訛體改隸作篆而成;(八)據篆文變體隸定而成;(九)疑後人據古文偏旁自行拼合而成。此外,筆者還發現《集篆古文韻海》1.8“祈”字作(龔萬鍾本)、
(項世英本)、
(《宛委別藏》本)等形,《訂正六書通‧支韻》所錄齊侯鐘“祈”字作
形,應是自《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嘯堂集古錄》所錄齊侯鐘鎛“旂”字
、
等形摹抄而來。
關鍵詞:傳抄古文、汗簡、古文四聲韻、集篆古文韻海
徐在國所編《傳抄古文字編》一書,公認是當前最具代表性的傳抄古文集大成工具書,為進一步研究傳抄古文帶來許多便利。緣此之故,本論文擬以《傳抄古文字編》“示”部為範圍,從中選取“祝”、“𥛅”、“祈”、“禱”、“禜”、“禳”、“禬”、“禪”、“禦”、“禡”等十字,合計十九組古文字形,深入考察這些傳抄古文構形演變相關問題。為方便讀者核對原書,每個古文前面均詳列該書資料出處。以第一節第一個字形為例,“0013.7.2”指《傳抄古文字編》第13頁、第7行、第2字,“海4.46”表示《集篆古文韻海》第4卷、第46頁,此為《傳抄古文字編》所標示該字形原始出處。[1]另為方便敘述,討論中的字形組,有時會以“△”符暫代。
一、釋“祝”
《集篆古文韻海》4.46字,依形當隸定作“詶”。辭書所載“詶”字,有兩組不同音義:其一,表示“酬答”義,《說文‧言部》:“詶,譸也。”[2]、“譸,詶也。”(頁3042)《說文‧酉部》:“酬,醻或从州。”(頁14313)《廣韻‧尤韻》:“市流切。以言荅之。”[3]此一“詶”字,實即“酬”、“醻”二字之異體。其二,表示“詛咒”義,《說文‧言部》:“詛,詶也。”(頁3045)、“䛆,詶也。”(頁3045)《集韻‧宥韻》則是將“祝”、“𥘱”、“呪”、“詋”、“詶”視為一字之異體,同註為“職救切。詛也。”[4]
上列那兩個“詶”字的關係,學者有兩種不同理解。蔡夢麒由《說文》列字“以義類聚”的體例出發,認為《說文》將“詶”字排在“譸”字與“詛”、“䛆”二字之間,“譸”、“詛”、“䛆”都有“詛咒”義,而“詶”字夾在它們中間,也當以“詛咒”為其本義,通假而有“應酬”義。[5]毛遠明則是將那兩個“詶”字視為同形字,認為它既是“酬”字異體,同時又是“咒”字異體,但在漢魏六朝碑刻中,“詶”字沒有用作“詛咒”義的例子。[6]
“詶”字从言、州聲,“州”聲古音在禪紐幽部,讀音與“壽”(禪紐幽部)、“守”(書紐幽部)、“酉”(餘紐幽部)、“九”(見紐幽部)等聲相近,經常互作通假。[7]从“壽”、“守”、“酉”、“九”得聲之字,往往含有“二物+相對”之類的核義素,如“售”有“賣物出手”、“物價之讎”等義,“酬”、“醻”、“酧”有“對酌”、“報酬”、“抵償”等義,“疇”有“並畔為疇”、“田疇”等義,“儔”、“醜”有“等類”、“相比”等義,“仇”有“匹配”、“對偶”、“朋友”、“仇敵”等義。“詶”字讀音與“壽”、“守”、“酉”、“九”等聲系相近,又同時兼有“酬答”、“詛咒”二義,這兩個詞義貌似懸遠,其實均含有“二物+相對”的核義素,它們應當具備詞義引申的條件,且“詶”與“售”、“酬”、“醻”、“酧”、“疇”、“儔”、“醜”、“仇”等字音近義切,當可歸屬於同一個詞族。[8]綜上所述,表示“酬答”義的“詶”字,與表示“詛咒”義的“詶”字,既不是通假字關係,也不是同形字關係,而是同一個字的兩個引申義項。
《說文‧示部》:“祝,祭主贊詞者。”(頁1112)《詩經‧小雅‧楚茨》:“工祝致告”,鄭玄箋:“祝以此故致神意造(引按:他本作「告”)主人使受嘏」。[9]無論是“贊詞”或“致告”,皆需訴諸言語,由此引申而有“用言語向鬼神祈禱求福”之意,如《書‧洛誥》:“王命作冊逸祝冊”,孔穎達疏:“讀冊告神謂之祝”[10],是以“祝”字既可从口旁寫作“呪”或“咒”,又可从言旁寫作“詋”,“示”旁與“口”、“言”二旁異義而互作,此即是所謂的“義異別構”現象。[11]“呪”、“咒”、“詋”三字所从“兄”旁,皆當理解為“祝”省聲。“祝”、“州”二聲,古音同在章紐覺部,當可互作通假,所以“詋”又可寫作“詶”,二者同為“祝”字異體。[12]“祝”之“祝禱”義,可引申而有“酬答”、“詛咒”二義。[13]
《集篆古文韻海》4.46字,依形當隸定為“詶”,所从“州”旁作“
”形,與《說文》古文相合。《說文》“詶”字,只列出小篆“
”,未收古文形體。在先秦兩漢傳世文獻中,除了《說文》之外,“詶”字僅見於王充《論衡‧謝短》:“《論衡》詶之,將使𢢰然各知所之。”、“世之論者,而亦不能詶之,如何?”[14]文物所載“詶”字,主要見於漢魏六朝隋唐碑刻,作
(魏‧元丕碑)、
(北魏‧元欽墓誌)、
(隋‧段濟墓誌)等形,而在先秦出土文獻中卻未曾一見。[15]據此推測,“詶”字疑為漢代新興俗體,杜從古將之誤認為古文,進而據以改隸作篆,類推仿造出古文形體。
(二)0013.7.3 祝 海5.3
《集篆古文韻海》5.3字,左从食、右从兄,應隸定作“𩚶”。《集韻‧屋韻》以“𩚶”為“祝”字異體,並註明“祝或从食”(頁643),其餘辭書大多認同此說,所見唯有《正字通》提出質疑,主張此“譌字,舊註同‘祝’,非。”[16]可惜未再進一步論述。
“示”、“食”二旁語意雖然遠隔,但因祭祀通常必須供奉犧牲祭品,緣此之故,在歷代字書與傳抄古文中,此二偏旁偶有互作之例,此即上文所謂的“義異別構”現象。例如,《玉篇‧示部》:“𥜃,祭之明日又祭。殷曰肜,周曰𥜃。”[17]《廣韻‧昔韻》:“𥜃,重祭名。”(頁517)《玉篇零卷‧食部》則云:“䭞,《公羊傳》:‘䭞者祭之明日也’……《爾雅》:‘䭞,又祭也。’今為繹字。”[18]傳抄古文“𥜃”字同樣皆从“食”旁,作(0019.5.1汗2.26義)、
(0019.5.2四5.17義)、
(0019.5.3海5.29)等形。又如,《說文‧食部》:“䬽,小餟也。从食,兌聲。”段玉裁《注》:“《廣雅》:‘祱,祭也。’祱亦同䬽。”(頁5411)《集韻‧寘韻》:“䬽,小祭也。或从示。”(頁472)《集篆古文韻海》“䬽”、“祱”二字並錄,於4.4寘韻“䬽”字从“示”旁作
(0018.6.1),於4.18泰韻“祱”字則是从“食”旁作
(0018.6.1),“示”、“食”二旁交叉互作。
綜上所述,《集篆古文韻海》5.3字應隸定作“𩚶”,當即“祝”字異體,其左半所从“食”旁表示祭祀鬼神所需的犧牲祭品,右半所从“兄”旁應理解為“祝”省聲,其結構與《集韻》“祝”字或體“𩚶”相合,二者疑同出一源,甚至前者很可能是根據後者改隸作篆而成。
二、釋“𥛅”
0013.8.1 𥛅 海4.46
“𥛅”字从“留”得聲,古音“留”在來紐幽部,“由”在餘紐幽部,聲近韻同,二者當可互作,“𥛅”、“䄂”二字應是互為異體。[19]《玉篇‧示部》:“䄂,古文𥛅。”(頁14)《龍龕手鑑‧示部》:“𥜑(引按:即“𥛅”字),俗;䄂,今。」[20]《集韻‧宥韻》:“𥛅,祝𥛅也。或作䄂。”(頁615)《類篇‧示部》:“䄂,祝也。或从留。”[21]據此可知,“䄂”、“𥛅”二字應屬更換聲符的異體字關係。
誠如第一節“釋祝”所說,“示”、“言”二旁語意雖然遠隔,但在表示祭祀祝禱之意時,卻可構成“義異別構”關係,所以“𥛅”、“䛆”二字可互為異體。《說文‧言部》:“䛆,詶也。”《玉篇零卷‧言部》引《說文》則作“䛆,祝也。”(頁18)此處用以訓釋“䛆”的“祝”字,李家浩認為應讀作“呪”或“咒”,同“詶”,並引《文選‧西京賦》“東海黃公,赤刀粵祝”,李善注引薛綜曰:“(祝)音呪”、慧琳《一切經音義》:“詶詛,(詶)亦作禱、祝,詛亦作𥛜、謯,今經本作咒詛,俗用字也。”為證,據以推論“䛆,祝也”之“祝”與“䛆,詶也”之“詶”,實際上是同一個詞的不同寫法,且“祝”、“由”二字還可連用,共同組成同義複詞“祝由”。[22]《說文‧示部》:“𥛅,祝𥛅也。”段玉裁《注》引惠士奇曰:“《素問》黃帝曰:‘古之治病,可祝由而已。’祝由,即祝也。已,止也。”清儒惠棟、桂馥、王筠、朱駿聲、錢坫、孫詒讓等人,也都贊成“祝𥛅”即指“以禱咒治病”的“祝由”術,此說殆已成為學界共識。(頁1115-1116)
“由”(餘紐幽部)、“留”(來紐幽部)、“州”(章紐幽部)、“祝”(章紐覺部)、“呪”(章紐覺部)、“咒”(章紐幽部)諸字古音全都相近,且“䄂”、“𥛅”、“祝”、“呪”、“詋”、“詶”、“咒”等字的詞義也都密切相關,李家浩將之判定為“同一個詞的不同寫法”,其說合理可從。以“祝”字為代表的這組異體字,原本均可表示中性詞“祝禱”之意,惟在近現代漢語中,“䄂”、“𥛅”、“呪”、“詋”、“詶”等字皆已廢止不用,只剩“祝”、“咒”二字還在通行,且其詞義發展方向恰恰相反,“祝”字主要用為褒義詞,表示“以言語向鬼神祈求降福”之意,而“咒”字則是往貶義詞方向發展,其詞義與近現代漢語“詛”字相近,二者均用於表示“以言語向鬼神祈求降災於他人”之意。《書‧無逸》:“否則厥口詛祝”,孔穎達《疏》:“以言告神謂之祝,請神加殃謂之詛”(頁243),正可簡要說明“祝”字與“咒”、“詛”二字的詞義異同關係。
《集篆古文韻海》4.46字,左从衣、右从由,依形應隸定作“袖”。“𥛅”字為何會寫作“袖”,可以有兩種不同詮釋:其一,“由”、“留”二旁音近,此處古文是假“袖”為“𥛅”;其二,“袖”、“䄂”二字形近,此處古文是誤“䄂”為“袖”。觀察漢代以降隸楷文字,“示”旁經常訛寫成“衣”形,例如:東漢‧淮源廟碑“祏”字作
、北魏‧張盧墓誌“祚”字作
、北魏‧薛伯徽墓誌“祔”字作
、隋‧賈通墓誌“神”字作
、隋‧張壽墓誌“祖”字作
等等,有鑑於此,上述兩種假設相較,筆者傾向採用形近訛誤說。
如果“䄂”誤為“袖”之說得以成立,可以進一步推論:“示”、“衣”二旁,古文字寫法相去甚遠,不太可能訛混,必須到了隸楷文字,二者僅差一點之有無,才比較容易出現淆亂,據此研判,《集篆古文韻海》“𥛅”字所以寫作“袖”形,應是傳抄古文書手將《集韻》、《類篇》之類辭書所載“䄂”字誤認作“袖”,而後再據隸楷“袖”字結構將之轉寫為古文形態。此類仿造古文現象,學者多稱之為“改隸作篆”或“以隸作古”。
三、釋“祈”
(一)0014.2.3 汗1.3碧
0014.2.4 四1.21乂
0014.3.1 海1.8
本目所列△字三種寫法中,抄寫年代最早的《汗簡》1.3引碧落碑“祈”字作形,鄭珍《箋正》云:“碑本作
”,碑文此字這兩種形體大同小異,左半所从“示”旁頂端都只有一道橫畫,與《說文》“示”字古文“
”形相合。[23]除此之外,古文“祈”字△形,還見於《古文四聲韻》1.21引王存乂《切韻》作
,以及《集篆古文韻海》1.8作
,此二形所从“示”旁,脫去頂端橫畫,以致訛如“水”旁
(1082.5.2海3.5)。
△字右半所从部件,黃錫全疑為“旂”字訛體,並舉“旂”字或作(《殷周金文集成》102邾
鐘,之後簡稱《集成》)、
(《集成》10008欒書缶)為證。[24]惟“旂”字所从“㫃”旁作
、
形,而上列傳抄古文“祈”字作
、
、
等形,《訂正六書通‧支韻》“祈”字作
(雜文)、
(奇字)二形,右上角都作“爪”形,其構形特徵與“旂”字所从“㫃”旁迥異,二者不太可能是同一個偏旁。[25]李春桃也曾指出,認為△字右部與“斤”旁並不接近,該形究竟是哪個偏旁,還有待進一步研究,此一態度衿慎可取。[26]
徐海東認為△字右上角為“丌”旁寫訛,右下角則是“斤”旁變體,進而將△字構形解析作“斤上加丌,屬於傳抄古文的增加聲符現象。由於傳抄古文訛變嚴重,原來的聲符斤訛變嚴重,無法起到標音的作用,於是增加與祈字讀音更相近的丌充當聲符。”[27]惟上文已經指出,△字右上角寫作“爪”形,顯然不能理解為“丌”旁。
碧落碑△字原篆作形(0662.8.2),相關碑文云:“痛纏過隙,感切風枝,泣血攀號,自△顛殞”,唐‧鄭承規將△字釋讀為“期”,《汗簡》1.3改釋為“祈”,《古文四聲韻》則是兩說並存,分別將之列入1.19“期”字條、1.21“祈”字條下。後世學者多從鄭承規之說,《傳抄古文字編》也援例將原碑△字列於“期”字條下,直到唐蘭才提出異議,主張△字當改釋為“祈”。[28]就文意而言,碑文△字讀為“期”,確實較為通順。但傳抄古文明確無疑的“期”字,均从日(或从月)、丌聲,作
(0662.8.1說)、
(0662.8.3汗3.35尚)、
(0662.8.4汗3.35尚)、
(0663.1.1汗3.34尚)等形,與△字構形迥異,二者不可能為一字異體關係。就文字構形的角度來看,从示旁的△字,更有可能為“祈”字異體,此處碑文應是假“祈”為“期”。
觀察歷代字書从“其”得聲之字的古文構形,不難發現它們所从聲符經常寫作“”、“
”形,如《類篇‧禾部》:“稘,古作
。”(頁239)《集韻‧之韻》:“稘,古作
,或作朞,亦書作期。”(頁56)《字彙補‧禾部》:“
,古文朞字。見《韻會》。”[29]《字彙補‧木部》:“
,籀文朞字。”(頁550)徐在國將《集韻》“
”字列於“期”字條下,認為“稘”字見於《說文》,此蓋假“稘”為“期”。[30]但由文字構形特徵來看,隸定古文“
”、“
”、“
”等字,所从聲符作“
”、“
”形,疑與碧落碑“祈”字△形寫法右半部同出一源,具體而言,“爪”旁可與碑文
、
、
等形部件對應,“亓”旁可與
、
等形部件對應,“
”旁可與
形部件對應。碑文
、
、
等形部件疑皆為“斤”旁之變體,而位於其上的“爪”旁則為戰國古文常見的贅加部件。[31]
在東漢以降的隸楷文字中,“示”旁與“禾”、“木”二旁形體也有相似之處,以致“示”旁常被訛寫如“禾”形或“木”形。例如:馬王堆帛書《老子》甲47所見“神”字,既有从“示”旁作、
者,也有从“禾”旁作
者。又如東漢‧張遷碑“祚”字作
、東漢‧朐忍令碑“祖”字作
、北魏‧長孫瑱墓誌“祥”字作
、唐‧支訢妻墓誌“祇”字作
等等,此皆“示”旁訛如“禾”形之例。又如:北魏‧宋虎墓誌“神”字作
、北魏‧吐谷渾璣墓誌“神”字作
、唐‧元鐘墓誌“禰”字作
、唐‧契苾夫人墓誌“禁”字作
等等,此皆“示”旁訛如“木”形之例。
根據上文構形分析的結果,歷代辭書所載“”、“
”、“
”等字,疑即碧落碑“祈”字古文△形的隸定寫法,其左半所从“木”、“禾”二旁疑皆由“示”旁訛體隸定而成,右半所从“
”、“
”二旁疑皆由贅加“爪”形部件的“斤”旁變體隸定而成。“祈”字从斤得聲,“期”字从其得聲,古音“斤”在見紐文部,“其”在見紐之部,彼此聲同韻近,語音關係密切,當可互作通假。[32]《古文四聲韻》將△字同時列入“祈”、“期”二字條下,前者應是本字,後者則是假“祈”為“期”。
除了形寫法之外,碧落碑另有兩個確切無疑的“祈”字,分別見於“祈福玄宗”、“式展誠祈”句,這兩個古文依序寫作
(0014.2.2)、
(0014.2.1),其結構均可確定為从示、斤聲,與《說文》“祈”字小篆“
”形相合,而與《汗簡》1.3引碧落碑“祈”字△形明顯有別。[33]在同一個文本中,同一個字卻有多種不同構形並存,難免啟人疑竇。其實,此一現象不足為奇,在碧落碑中即有類似例證,如碑文“神”字即有
(0010.1.2)、
(0010.1.3)二形,其所从“申”旁寫法,前者與戰國楚簡
(郭店‧忠6)相合,後者則與睡虎地秦簡
(日甲3)相合。
綜上所述,碧落碑“祈”字當有簡、繁二體並存,簡體从示、斤聲作、
形,繁體則是贅加“爪”形部件作
形。“祈”字繁體
形寫法,《汗簡》、《古文四聲韻》、《集篆古文韻海》等書所收篆體古文摹作
、
、
、
、
等形,而《類篇》、《集韻》等書所收隸定古文寫作“
”、“
”、“
”等形,其實它們都是“祈”字贅加“爪”形部件而成的繁構變體。
《集篆古文韻海》現傳三個抄本,所錄“祈”字△形的寫法不盡相同,明‧龔萬鍾本作形,清‧項世英本作
形,清‧《宛委別藏》本作
形。《訂正六書通‧支韻》“祈”字所錄齊侯鐘作
形(頁23),其構形與《集篆古文韻海》1.8△字相合,二者可能同出一源。
《集篆古文韻海》1.8△字的構形特徵,又與傳抄古文(0166.5.1說)、
(0166.5.3汗6.76馬)、
(0166.6.1四3.15馬)、
(0166.6.3四4.19馬)、
(0166.7.2三10馬)等字相合,而上列古文在《說文》、《汗簡》、《古文四聲韻》、《集古文韻》等書中全都釋為“近”。[34]直到嚴可均《說文校議》,始察知“
,古旂字,而以為‘近’,錯識耳。”(頁2546)當代學者大多贊成嚴可均之說,如何琳儀就曾指出“𣥍”即“旂”字,其頂端所从“止”旁實為“㫃”旁寫訛。[35]
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王俅《嘯堂集古錄》等書著錄齊侯鐘、鎛銘文皆有“用旂眉壽”句,其中“旂”字分別作(《集成》277叔尸鐘)、
(《集成》285叔尸鎛),其構形與《集篆古文韻海》1.8△字完全契合,皆應分析作从㫃、斤聲,由此可以推論得知,△字當出自齊侯鐘、鎛“旂”字,銘文“旂”字應通讀為“祈”,《集篆古文韻海》遂據此將△字列於“祈”字條下。
《集篆古文韻海》現傳三個抄本所錄△字形體略有歧異,黃雅雯認為龔萬鍾本較為正確,其所从“”形部件應是“斤”旁略訛,而《宛委別藏》本作“
”則是訛誤已甚的寫法。[36]今對照齊侯鐘、鎛銘文
、
二形,以及同屬於春秋齊器的齊侯作孟姜敦銘
字(《集成》4645),即知《集篆古文韻海》現傳三個抄本△字各有不同程度的訛變,但相對而言,確實以年代最早的龔萬鍾本較為存真。
四、釋“禱”
(一)0014.5.1 四3.20崔
0014.6.4 三14崔
《古文四聲韻》3.20、《集古文韻》14轉錄崔希裕《纂古》“禱”字△形,結構奇詭難解,徐在國疑為《說文》籀文“形之訛變”。[37]但比對《說文》籀文“
”字與“禱”字△形寫法,二者構形相似度不高,不太可能由前者直接隸定改寫成後者。相對而言,《訂正六書通‧巧韻》“禱”字引印書作“
”(頁214),此形與上引“禱”字△形結構基本對應,二者唯有篆體與隸體之別而已。再仔細觀察印書“
”字的構形特徵,不難發現其與《說文》籀文“
”字頗為相似。據此推估,“禱”字上述那三個字形當為一字之異寫,先有籀文“
”字,此字形訛而有印書“
”字,“
”字隸古定即成《古文四聲韻》、《集古文韻》△字。
(二)0014.7.2 海3.25
《集篆古文韻海》3.25字,左从口,右从鳥,依形應隸定作“鳴”。《集篆古文韻海》2.16另有“鳴”字作
(0370.2.1),其構形即與△字相仿,可供佐證。“鳴”字甲骨文作
(《甲骨文合集》17366反,之後簡稱《合集》)、
(《合集》10514)等形,从雞(或从鳥)、从口會意,《說文》訓作“鳥聲也”(頁4275),形、音、義三方面均與“禱”字無涉。
古文字既應隸定作“鳴”,《集篆古文韻海》為何將其列於“禱”字條下?徐在國認為《集篆古文韻海》
字是誤“鳴”為“禱”,並進一步指出傳抄古文產生此類錯字的原因,可能與輾轉傳抄發生訛錯有關,也可能與傳抄者誤釋古文有關。[38]閆翠娟也贊成
字應改釋為“鳴”,認為古音“禱”在端紐幽部,“鳴”在明紐耕部,聲韻關係疏遠,不太可能通假,《集篆古文韻海》將“鳴”字列於“禱”字條下,當屬誤置。[39]上引二說分別以“錯字”、“誤置”結案,對於為何發生“錯字”、“誤置”的原因,卻未再持續追究。
對此,林聖峯曾提出詮釋,認為應是《說文》訓作“誰也”的“
”字,“
”字篆文作“
”形,若將左下角“口”形部件移置全字左側,所餘部件又與“鳥”旁構形相似,“
”字即有可能訛作
形,《集篆古文韻海》
字應是假“
”為“禱”,卻因古文形體嚴重訛誤,以致變得與“鳴”字同形。[40]但比對
字與《說文》篆文“
”字,除了“口”形部件位置不同之外,後者其餘部件其實也與
字所从“鳥”旁明顯有別,所謂“嚴重形誤”以致“同形”的說法,證據仍嫌不足。
“島”字本从“鳥”聲,這兩個字形音俱近,在漢代隸書中,从“島”得聲之字經常改以“鳥”旁代替。古音“鳥”在端紐幽部,“壽”在禪紐幽部,此二聲系聲近韻同當可互作。[41]例如,《集韻‧晧韻》“島”字共有“㠀”、“隝”、“鳥”、“嶹”、“隯”五種構形,前三形从“鳥”得聲,後二形从“壽”得聲,該書注云:“《說文》:‘海中往往有山可依止曰㠀’,或从阜,亦作嶹、隯,亦書作嶋,古作鳥。”(頁402)《訂正六書通‧巧韻》“島”字共收錄(奇字)、
(六書統)、
(奇字)、
(六書統)四種構形,前二形皆从“鳥”聲,後二形則从“壽”聲。(頁214)再以“搗”字為例,《集韻‧晧韻》將“搗”、“擣”列為“
”字或體(頁401),《正字通‧手部》以“搗”為“擣”之俗字(頁445),《訂正六書通‧巧韻》引《六書統》“搗”字从“島”得聲作
形(頁214),漢隸則多从“鳥”聲作
(馬王堆帛書《老子》甲後402)、
(武威醫簡)等形。凡此,皆為“鳥”聲、“島”聲、“壽”聲可以互作之證。
古文字,雖與“鳴”字同形,卻非訓作“鳥聲也”的“鳴”字。筆者認為,
字應當分析作从口、鳥聲,“鳥”聲常與“壽”聲互作,意符“口”旁常與“言”旁互作,所以
字疑即“嚋”、“譸”二字之異體。《玉篇‧口部》:“嚋,誰也。”(頁119)《集韻‧尤韻》:“譸,或作嚋。”(頁259)《說文》:“譸,詶也。从言,壽聲。讀若醻。《周書》曰:‘無或譸張為幻’。”(頁3042)《玉篇‧言部》:“譸,譸張,誑也。”(頁203)《集篆古文韻海》3.25將
字列於“禱”字條下,當屬音近借用,而其本字應是“嚋”或“譸”字。
此外,《集韻‧晧韻》:“禱,或作”(頁402),或體“
”字上部所从“鳴”旁,實即上文所論
字,而其下部所从“木”形部件疑為“示”旁變體,全字應分析作从示、鳴聲,此處“鳴”旁又是从“鳥”得聲,而“鳥”聲常與“壽”聲互作,所以“
”字當即“禱”字異體。《集篆古文韻海》3.25“禱”字
形,其結構與《集韻》“禱”字或體“
”形雷同,很可能是傳抄者根據《集韻》“禱”字或體“
”形之省體改隸作篆而成。
五、釋“禜”
《說文》“禜”字分析作“从示、榮省聲”(頁1120),而“榮”字又分析作“从木,熒省聲”(頁1120),其實“禜”、“榮”二字都是从“(
)”得聲。[42]“禜”字,《說文》篆文作
形,《汗簡》1.3轉錄王存乂《切韻》則簡化作
形。鄭珍在《汗簡》“禜”字下,箋注云:“凡从熒省之字作
者,郭皆以為古文,實俗省一火也”[43],其說合理可從。
傳抄古文所見“”旁,不僅有“
”、“
”繁簡二體,簡體“
”旁又可再細分成三種樣式:A式,“火”下部件作“
”形;B式,“火”下部件作“
”形;C式,“火”形與“
”形共用一道長橫畫。茲將《傳抄古文字編》从簡體“
”旁諸字彙整表列如下:
字∕頁 |
繁體 |
簡體A式 |
簡體B式 |
簡體C式 |
禜 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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罃 0525 嵤 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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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 0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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檾 070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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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 0726 |
|
|
|
|
嶸 09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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煢 11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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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示”字古文作,篆文作
,後者頂端多一道短橫畫。《汗簡》1.3轉錄王存乂《切韻》“禜”字作
,其構形存在簡體B式或簡體C式兩種可能性,惟《訂正六書通摭遺‧庚韻》同樣也是轉錄王存乂《切韻》“禜”字作
(頁444),所从“示”旁應是古文寫法,其構形當為簡體B式,因二書資料出處相同,當為同一個古文的異寫,據後者構形推估,前者較有可能同屬簡體B式。
《汗簡》1.3轉錄王存乂《切韻》“禜”字作形,而《集篆古文韻海》4.42“
”字依形也當隸定作“禜”,二者應是一字之異體,是簡體B式與繁體的關係。但檢視《集篆古文韻海》現存三種抄本,所寫釋文似乎有些出入:
龔萬鍾本 |
項世英本 |
《宛委別藏》本 |
《廣韻‧映韻》 |
|
|
|
|
《集篆古文韻海》4.42“”字,清‧項世英本與《宛委別藏》本皆釋作“滎”。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所錄《集篆古文韻海》係採用《宛委別藏》本,於1105.7.1古文此字自然也就依照原書釋文錄作“滎”。“滎”、“禜”二字同从
聲,自然可以通假,是以學者對於釋“滎”之說從未起疑。但詳細檢視傳抄年代最早的明代龔萬鍾本,其釋文卻寫作“
”形,下部所从顯非“水”旁,相對而言,比較像是“示”旁,且釋為“禜”與古文“
”字構形完全契合,更為直截了當,可信度理當較高。
此外,還有一條線索很值得留意。《集篆古文韻海》古文來源較為駁雜,編者杜從古曾於該書〈序〉云:“又爬羅《篇》、《韻》所載古文,詳考其當,收之略盡”,此處所謂《韻》書,可能兼指《廣韻》、《集韻》二書。《集篆古文韻海》4.42字,同時擁有“禜”、“醟”二個釋文。“禜”字大徐本《說文》訓作“設緜蕝為營,以禳風雨、雪霜、水旱、癘疫於日月星辰山川也”(頁1120),而“醟”字大徐本《說文》訓作“䣱也”(頁14332),段玉裁《注》本訓作“䣱酒也”(頁14332),二者詞義相隔懸遠,分明為兩個不同的字,而它們的古文卻完全同形,此一現象不能令人無疑。“禜”、“醟”二字,在《廣韻‧映韻》排序前、後緊密相接,筆者懷疑《集篆古文韻海》
字是據《廣韻‧映韻》“禜”字改隸作篆而成,且漏將“醟”字改寫為古文,因而造成“禜”、“醟”二字古文同形的假象。
附帶一提,上表所列《古文四聲韻》2.20轉錄郭顯(昭)卿《字指》“嵤”字作,依形當隸定作“罃”,分析作从缶、
省聲。但《說文》只收“罃”字,未見“嵤”字。《說文‧缶部》:“罃,備火長頸缾也。”(頁5467)《玉篇‧山部》:“嶸,崝嶸。嵤,同上。”(頁495)二者詞義迥別,不可能是一字之異體,李綉玲認為應是《古文四聲韻》假“罃”為“嵤”。[45]“罃”、“嵤”同从
聲,固然具備通假條件,但考慮到《古文四聲韻》所錄古文多承襲自《汗簡》,而《汗簡》2.27轉錄郭顯(昭)卿《字指》“罃”字作
,二者資料出處與古文構形全同,據此推知,古文此形當依《汗簡》釋為“罃”,惟因楷書“山”旁與“缶”旁下半截形體雷同,《古文四聲韻》釋文遂誤書為“嵤”字。《訂正六書通‧庚韻》所錄奇字
也釋作“罃”(頁131),可供參照。
六、釋“禳”
(一)0015.1.1 汗1.3指
0015.1.3 四2.15指
0015.2.1 海2.13
“禳”字古文△形,當分析作从示、襄聲。《說文》“襄”字从衣、𤕦聲,古文作、篆文作
,構形差別明顯。出土文獻所見“襄”字構形,情況更為複雜,不僅每個朝代各有鮮明的特徵,到了戰國時期,不同國家又各具地方特色。茲各舉數例,彙整如下文表1:
時代區域 |
例字 |
甲骨文 |
|
西周金文 |
|
齊魯系 |
|
三晉系 |
|
燕系 |
|
楚系 |
|
秦系 |
|
漢隸 |
|
上表所列“襄”字諸形,與《說文》古文字較為相似者,主要有:
(散盤)、
(𩵦夫人匜)、
(叔尸鐘)、
(鄂君啟舟節)、
(鄂君啟車節)等形,其中又以鄂君啟車節、舟節寫法最為相近。張富海曾比對節銘與《說文》“襄”字古文構形,認為《說文》古文
字“上部即由
形訛變而來,下‘人’形變為‘女’形,又左右各加兩筆飾畫”。[47]此說基本合理,但所从“𠔁”形部件未必為飾畫,更有可能是由節銘下部“
”形部件隸變寫訛而成。
張富海在《漢人所謂古文之研究》一書結論中,主張“漢代人所謂的古文的主體是齊系文字”,認為從孔壁中書當為魯國抄本的觀點來看,古文的主體就是“齊系文字中的魯文字”,推測“孔壁中書是在楚滅魯以後抄寫的,魯國的抄手仍用魯國文字抄寫,但因為受了些楚文字的影響,其中夾雜有少量楚文字的寫法”。[48]惟若專就《說文》“襄”字古文而言,其所从“𦥑”、“古”、“女”、“𠔁”等形部件的寫法,大概與代表戰國晚期楚系正體字的鄂君啟節銘文最為相似,此一現象反映,《說文》古文確實“夾雜有少量楚文字的寫法”。
《傳抄古文字編》所收从“襄”旁諸字,所从“襄”旁的構形可概略區分成A、B兩類:A類變體多元,基本上含有“𦥑”、“古”、“女”、“𠔁”等部件,為求方便指稱,姑且統一隸定作“𡣿”形;B類相對單純,均包含“吅”、“”、“爻”三個部件,可隸定作“
”形。茲依《傳抄古文字編》順序,分類彙整如下文表2:
字∕頁 |
A類 |
B類 |
註 |
禳 0015 |
|
| |
蘘 0041 |
|
|
|
0205 |
|
|
|
讓 0242 |
|
| |
饟 05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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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 0825 |
|
|
|
鬤 0896 |
|
|
|
驤 096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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𩆶 11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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㶞 1137 |
|
|
|
攘 1195 |
|
|
|
蠰 1326 |
|
|
|
壤 1356 |
|
|
|
《類篇‧衣部》:“襄,篆作,古作
”(頁289),《集韻‧陽韻》:“襄,篆作
,古作
”(頁212),此二書對於“襄”字篆文、古文的認定,均與《說文》記載一致。就傳抄古文與《說文》字形的對應關係而言,A類偏旁與《說文》古文相合,B類偏旁卻與《說文》篆文契合。再對照表1、表2所列字形,A類偏旁與出土六國古文基本相合,B類偏旁卻與戰國秦簡最為相似。陳昭容曾用量化分析方法,全面檢視王國維“戰國時秦用籀文六國用古文”說,發現戰國六國文字中與《說文》古文相合的字例極多,而《說文》古文與秦文字相合者,排除商周古文因素之後,僅存“虐”、“勇”、“毀”、“野”四例,佔《說文》古文與秦文字對應字的百分之一點四。[51]綜合上述這兩個現象可知,A類偏旁當源自六國古文,B類偏旁則是出自秦系篆文。就當前學界對於“古文”一詞的認知而言,唯有A類偏旁才能算是嚴格定義的真古文。
由傳抄古文首見字形的角度來看,从A類偏旁的傳抄古文,均能上溯至《說文》、三體石經、《汗簡》或《古文四聲韻》;而从B類偏旁的傳抄古文,可追溯至《汗簡》、《古文四聲韻》者,唯有“襄”、“禳”二字,而這兩個古文的構形特徵,恰好分別與《說文》篆文、
二形相合,應是傳抄者將《說文》篆文誤混為戰國古文所致。[52]从B類偏旁另外六個字,其古文字形均出自《集篆古文韻海》,其中“躟”、“鬤”、“𩆶”、“㶞”四字,同為《說文》未收字,皆首見於《玉篇》、《廣韻》、《集韻》等宋代辭書。[53]據此研判,“躟”、“鬤”、“𩆶”、“㶞”四字的B類古文,疑為《集篆古文韻海》據《玉篇》、《廣韻》、《集韻》等宋代辭書所收或體、俗字,自行類推改隸作篆仿造而成。
(二)0015.1.2 汗1.7字說
0015.1.4 四2.15字說
0015.2.2 海2.13
傳抄古文“禳”字△形,與《說文》“襄”字篆文所从聲符“
”吻合,二者應是同一個字。《說文‧吅部》:“
,亂也。从爻工交吅。一曰窒
,讀若禳。”(頁2288)古文△字應是借“
”為“禳”。
七、釋“禬”
0015.3.1 汗1.3指
0015.3.2 海4.19
傳抄古文獨體“會”字有兩種特殊構形:A式,作(0521.8.4汗2.26)、
(0522.1.3四4.12汗)、
(0522.3.2海4.19),上从止形、下从巾形,辭書多隸定作“𣥈”;B式,作
(0522.1.1汗4.51尚)、
(0522.1.2四4.12尚)、
(0522.2.4海4.19)、
(0522.2.1四4.12石)、
(0522.1.4四4.12石)、
(0522.2.3四4.12崔)、
(0522.3.1海4.19),上从山形、下从人形(或其變體“乃”形、“欠”形),辭書多隸定作“㞧”。
除此之外,合體字所从“會”旁,除了合於《說文》小篆的形之外,還另有三種特殊構形:C式,作
,可隸定作“𣏔”,此形僅見於“繪”字
(1302.2.1汗5.71孫)所从聲符;D式,作
,可隸定作“木”,此形僅見於“旝”字
(1302.2.1汗5.71孫)所从聲符;E式,作
,可隸定作“止”,此形僅見於“澮”字
(1086.6.4海4.19)所从聲符。
《集韻‧泰韻》、《類篇‧會部》皆以“𣥈”、“㞧”為“會”字古文,對應於上列“會”字傳抄古文,“𣥈”字疑與A式同出一源,“㞧”字疑與B式同出一源。再者,傳抄古文“繪”字的聲符,既可从C式作形,又可从A式作
(1302.2.2四4.12孫)、
(1302.2.3海4.19)等形;“旝”字的聲符,既可从D式作
形,又可从A式作
形(0655.2.2海4.19);“澮”字的聲符,既可从E式作
形,又可从A式作
(1086.6.1汗2.26尚)、
(1086.6.2四4.12尚)等形,還可从B式作
(1086.6.3四4.12籀)、
(1086.7.2海4.19)等形。藉由《集韻》、《類篇》等辭書的記載,以及同一個字異體結構的聯繫,即可證知前述A、B、C、D、E五式皆為“會”字古文,它們應屬一字異體的關係。下文為方便論述,要籠統指稱上列五式古文時,將統一以△符表示。
《正字通》將“㞧”字列於山部,按語云:“《集韻》‘會’古作㞧、𣥈、𣌭、,皆無意義,不可從。”(頁318)又將“𣥈”字列於止部,按語云:“《說文》古作‘㣛’,無从止从巾作‘𣥈’者,獨《同文舉要》‘會’篆作
,不詳所出。……从止从巾,無會亼義。……益信舊本‘𣥈’非古文,宜刪。”(頁581)
時至今日,對於“會”字古文各式異體來源及其構形演變歷程,學界依舊各說各話,未能達成共識。鄭珍認為A式“”形“《說文》古籀偏旁俱無之,郭氏不注所出,夏亦止云出《汗簡》,是此形郭氏所為也”,進而懷疑A式應是“魯”字古文
之訛形[54];黃錫全反對鄭珍上述論點,認為A式“
”形从止从巾,與甲骨文
(《合集》11032)、
(《合集》34478)等字同構,而甲骨文此字當從高明、何琳儀釋為“會”,所以A式“
”也應是“會”字[55];李家浩將戰國文字
(《古璽彙編》3505)隸定作“宋”(與宋代之“宋”只是同形字),認為“宋”字與“會”字古文是同一個字[56];鄭剛認為“
”或从木作“
”,“
”為戰國“㫃”旁,
即
,即“會”字,《汗簡》則是以“會”為“旝”[57];白於藍認為△與《說文》“困”字古文
實為一字。[58]林志強認為“
”字應分析作从
、从
,而“
”乃“
”之訛,但“㞧”或“
”的形義關係究竟如何,仍然有待進一步探索。[59]王丹傾向支持白於藍之說,認為△字應以“
”形寫法為正體,此字从止从木,表示以木絆腳,會受困之意,且“困”、“會”聲近,可以通作。[60]
李春桃曾詳細評論上引各家說法,指出:“魯”字古文作,與△字下部形體不合;甲骨文
、
等字應從裘錫圭改釋為“置”,不能用以證明△字應釋為“會”;《汗簡》“旝”作
,右下角所从“木”形部件應是△字訛形,其實根本不存在从“宋”旁的“旝”字,古文字从“宋”之字與“旝”字古文並無任何聯繫;《汗簡》、《古文四聲韻》“困”字古文均从木从止,而△字應以
為正體,下部並不从木,二者區別明顯,不是同一個字。李春桃又據△字“
才是正體,
是訛體”的論點,以及古文字“㫃”旁常寫作“止”形的現象,主張△字應分析作从㫃、从巾,進而推演出如下兩種可能釋讀方式:其一,參照古文字“旆”字或作
(曾侯乙簡37),而“巿”、“巾”二旁有時可以換用,所以△有可能為“旆”字訛變,古文△字疑是借“旆”為“會”;其二,參照古文字“
”字或作
(中山王器)、
(侯馬185:9)等形,構形特徵與△字十分相似,“
”為當旗纓或旌旗講的“綏(緌)”之本字,而“會”與“綏”讀音關係又很密切,△有可能是古文整理者不知“
”代表彤沙之“沙”,而寫成形體相近的“巾”旁,所以△疑為“綏”字寫訛的結果。[61]李春桃上引評論均能切中問題核心,所提兩種新說也各有理據,但這兩種新說皆須仰賴通假聯繫,而古書“巿”、“妥”二聲均未見直接通讀為“會”聲之例,輾轉通假之說能否符合古人用字習慣,仍須進一步求證。
由古文字構形演變慣例推估,上列“會”字古文各式異體,大概以A式保存較多造字原意,其餘各式大概都是由A式省訛而成。A式作、
、
等形,上半部寫如“止”形,下半部寫如“巾”形。古文字“止”旁常訛作“山”形,B式上半所从“山”形,疑即源自A式所从“止”形。[62] B式下半所从“人”形(或其變體“乃”形、“欠”形),疑是A式“巾”形再度訛變的結果。C式作
,下半所从“木”形,疑由A式的倒“止”形寫訛而成。D式作
,應是C式省略上半“止”形的結果。E式作
,則為A式或C式省略下半部而成。
八、釋“禪”
(一)0015.4.1 汗1.3尚
0015.4.4 四2.4史
0015.5.1 四4.23尚
上列“禪”字古文△形,依形應隸定作“䄠”,分析作从示、亶聲。[63]古音“亶”字在端紐元部,“單”字在禪紐元部,聲近韻同,當可互作。[64]“䄠”應是“禪”字異體,《集韻‧綫韻》:“禪,或作䄠。”(頁572)《漢書‧異姓諸侯王表》:“舜禹受䄠”,顏師古注:“䄠,古禪字,音上扇反。”[65]“禪”字篆體古文△形,與《集韻》或體“䄠”同構,二者疑同出一源,甚至前者很可能是根據後者改隸作篆而成。
(二)0015.4.2 汗6.83義
0015.4.3 四2.4義
0015.5.3 海2.2
0015.5.4 海2.2
上列“禪”字古文△形,依形應隸定作“嘼”。“嘼”字金文作(《集成》5329嘼作父乙卣)、
(《集成》9720令狐君嗣子壺)等形,與“禪”字古文△形相合,可以參看。惟傳抄古文“單”字,或作
(0135.3.1四1.37乂)、
(0135.3.2四3.17籀)、
(0135.3.3四4.23籀)、
(0135.3.4三12籀)、
(0135.4.1海1.20)、
(0135.4.4海4.32)、
(0135.6.2海3.21)等形,構形特徵亦與“禪”字古文△形相合。如此一來,“嘼”、“單”二字的關係究竟如何理解?古文△字究竟應釋為“嘼”或“單”?就會引起爭議。
對於“嘼”字構形解析問題,學者見解甚為分歧,或說由“單”字演變而來[66],或說用法同“獸”、“狩”二字[67],或說“獸”字之省[68],或說“單”字繁文[69],或說“獸”之後起分化字[70],或說“獸”字是从“單”从“犬”會意。[71]除此之外,尚有多種大同小異的說法,這裡不再逐一引述。上列諸種說法,又可概略整併成兩大派,一派釋為“單”,一派釋為“獸(狩)”。
主張讀為“單”者,證據相當充分。例如《郭店‧成之聞之》簡22引〈君奭〉云:“不嘼稱德”,而《尚書‧君奭》作“丕單稱德”(頁247);又如《郭店‧六德》簡16-17:“……弗敢嘼也,……弗敢㤅(愛)也”,此一“嘼”字與“愛”字對文,顯然應讀為“憚”;再如《清華貳‧繫年》簡64:“趙嘼不欲成”,整理者已指出“趙嘼”應讀“趙旃”,此人即《左傳‧宣公十二年》所載趙穿之子,“旃”从“丹”聲,而“丹”、“單”古音同在端紐元部。[72]
主張讀為“獸(狩)”者,主要根據交鼎(《集成》2459)、盂鼎(《集成》2837)等西周金文立論。交鼎銘文“交從嘼,逨即,王易(賜)貝,用乍(作)寶彝”,此一“嘼”字早期學者多讀為“獸”。盂鼎銘文“易(賜)乃且(祖)南公旂用”,此一“
”字早期學者多讀為“狩”。但陳劍考察金文“嘼”字和从“嘼”諸字,發現其主要用法可歸納為三類:一類是重言形況詞,與“簡簡”連用,應讀如《詩經‧大雅‧崧高》的“嘽嘽”;一類大概表示“敵方首領”之意,惟具體訓解尚待考證;另一類讀為戰爭的“戰”,如上引交鼎銘文應改讀作“交從嘼(戰),
(仇)即(次)王。易(賜)貝,用乍(作)寶彝。”盂鼎銘文也應改讀作“易(賜)乃且(祖)南公旂,用
(戰)”。[73]關於交鼎“嘼”字、盂鼎“
”字的釋讀,陳劍之說合理可從。
對於“嘼”、“獸”二字的關係,陳劍上引論文也有詳細說明:
狩獵的“狩”古作“獸”,本从單从犬會意。“嘼”是後來其中“單”形的繁化,獨立的“嘼”字音義當與“獸”無關;在戰國文字及傳抄古文中,“戰”字所从的聲符“單”多作“嘼”;上舉郭店簡及《汗簡》、《古文四聲韻》、王存乂《切韻》等書中保存的傳抄古文資料,都有以“嘼”表示“單”和“單”聲字的例子;因此從文字學的角度說,“嘼”即“單”字的繁體無可懷疑。……總之,古文字中的“嘼”皆當釋為“單”。[74]
其後,張峰在陳劍論文的基礎上,再次考察金文、楚簡所見“嘼”字用法,其結論云:
“嘼”是“單”的加口繁化形體:二字用法基本無區別,但範圍不同,即“單”用法單一,僅用在姓、名中,而“嘼”不但可以用在姓、名之中,還可以讀為其他音近的字。合體字除了“戰”、“獸”意義固定外,所謂的從嘼之字都應讀為從單之字。
他認為金文、楚簡所見“嘼”字其實均為“單”字,它們跟《說文》“嘼”、“獸”二字形義皆無關係。[75]
古音“單”、“禪”二字同在禪紐元部,“嘼”、“獸”二字同在書紐幽部,這兩組字韻部遠隔,不太可能通假。國一姝認為“單”與“嘼”形近,上列傳抄古文△字是誤“單”為“嘼”,而後再假借為“禪”。[76]國一姝所以如此主張,應是考慮到“嘼”無法直接通讀為“禪”,中間必須倚賴“單”字來聯繫。對此,筆者看法不同,認為傳抄古文借“嘼”為“禪”的現象,應是反映“嘼”本為“單”字繁構,經由這種途徑產生的“嘼”字,自然可以通讀為“單”,所以傳抄古文△字並不存在誤寫的問題。
(三)0015.5.2 四4.23尚
0015.6.2 海4.32
《古文四聲韻》4.23“禪”字△形,左从示、右从嘼,而古文“嘼”字其實是“單”字繁構,所以△字仍應分析作从示、單聲。《集篆古文韻海》4.32“禪”字△字結構相同,但所从“示”旁脫去頂端橫畫而訛如“水”形,類似情況也見於《古文四聲韻》4.16“祭”字或作(0011.5.1),《集篆古文韻海》1.8“祈”字或作
(0014.3.1),可以互證。
(四)0015.6.1 海1.20
《集篆古文韻海》1.20字,當釋為“單”,此處古文應是借“單”為“禪”。
九、釋“禦”
(一)0015.7.1 汗1.3豫
0015.7.2 四3.8豫
0015.7.3 三5豫
“禦”字古文△形,从示、馭聲。“馭”、“御”二字,古音同在疑紐元部,此二聲系當可互作,△應是“禦”字異體。[77]惟“禦”字△形寫法,僅見於《汗簡》、《古文四聲韻》、《集古文韻》等書轉錄的豫讓文,《說文》、《玉篇》、《廣韻》、《集韻》等歷代辭書皆未收錄。
“馭”字,金文作(《集成》2837大盂鼎)、
(《集成》2833禹鼎)等形,从馬持
,會持鞭馭馬之意。《說文》“馬”字篆文作
、古文作
、籀文作
,後二形表示鬃毛的筆畫已與馬身分離;“馭”字古文作
(0181.3.1),所从“馬”旁採用篆文寫法,而所从“
(鞭)”旁亦已簡化成“又”旁。
碧落碑“馭”字作(0181.3.3),《汗簡》4.54轉錄碧落碑作
(0181.4.1),《古文四聲韻》4.9轉錄碧落碑作
(0181.4.2),此三者所从“馬”旁構形,較接近《說文》古文、籀文寫法。上引豫讓文“馭”字作△形,所从“馭”旁構形同碧落碑文,而與《說文》古文相異,是以鄭珍注云“更篆。馬从古。”[78]
(二)0015.7.4 海3.8
《集篆古文韻海》3.8字,其構形與《訂正六書通‧語韻》“禦”字轉錄古文奇字
基本相合(頁177),僅所从“示”旁寫法有古文與篆文之別,二者大概同出一源。《集篆古文韻海》4.37另有“禡”字作
(0016.3.1),與該書3.8“禦”字△形完全契合,證明△字也應隸定作“禡”。
古音“禡”在明紐魚部,“禦”在疑紐魚部,聲紐有唇音與牙音之別,不太可能通假。《說文‧示部》:“禡,師行所止,恐有慢其神,下而祀之曰禡。”(頁1137)《玉篇‧示部》:“禡,師祭也。”(頁14)其詞義與“禦”字迥異,二者顯然也非同義換讀關係。今由本節第一目“禦”字古文形體來看,△字原本應當也作从示、馭聲,惟因書手漏抄“又”旁,遂與“禡”字訛混同形。
(三)0015.8.1 海4.10
《集篆古文韻海》4.10字,依形隸定應作“衙”,分析作从行、吾聲。“禦”所从最初聲符為“午”聲,“衙”所从最初聲符為“五”聲,而“午”、“五”二聲古音同在疑紐魚部,此二聲系當可互作通假。[79]漢‧司隸校尉楊孟文石門頌:“奉魁承杓,綏億衙彊。”漢‧北海相景君銘:“興利惠民,強衙改節。”此二“衙”字皆當讀為“禦”,可為佐證。《集篆古文韻海》4.10
字,應是假“衙”為“禦”。
十、釋“禡”
《集篆古文韻海》4.37字,乍看似乎左从禾、右从古文馬,依形應隸定作“𥡗”,但“𥡗”字未見於歷代辭書,如此隸釋並無實證。筆者在本論文第四節“釋祈”第一目曾指出,在東漢以降隸楷文字中,“示”旁與“禾”、“木”二旁形體有相似之處,以致“示”旁常訛寫如“禾”形或“木”形。這裡再補充傳抄古文所見例證,如《集篆古文韻海》4.29“蒜”字作
(0065.1.1),此為“示”旁訛如“禾”形之例。又如《集篆古文韻海》5.33“福”字,龔萬鍾本作
,項世英本作
,《宛委別藏》本作
,此為“示”旁訛如“禾”、“木”二形之例。《集篆古文韻海》4.37“禡”字作
形,所从“禾”旁當為“示”旁寫訛的結果。
十一、結語
傳抄古文構形奇詭,過去大多無法說解。如今,幸賴古文字資料大量出土,各種辭書資料庫又已陸續建置完成,研究條件日臻成熟,經過交叉比對,多數傳抄古文構形理據已能給予合理詮釋。有些傳抄古文,甚至還能追溯得知所據戰國古文出處,例如《集篆古文韻海》1.8“祈”字作(龔萬鍾本)、
(項世英本)、
(《宛委別藏》本)等形,《訂正六書通‧支韻》所錄齊侯鐘“祈”字作
形,這些古文應是摹寫自《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嘯堂集古錄》所錄齊侯鐘鎛“旂”字
、
等形。
傳抄古文來源駁雜,又經過歷代傳抄,不僅字形變得奇詭難認,釋文也存在諸多可疑可議之處。以《傳抄古文字編》“示”部“祝”、“𥛅”、“祈”、“禱”、“禜”、“禳”、“禬”、“禪”、“禦”、“禡”等字為例,該書所錄傳抄古文及其釋文存在如下幾種亂象:
(一)將通假字誤釋為本字
古代文獻用字較不規範,存在大量音近通假現象,訓詁學者若未逐一註明,宋人在編纂傳抄古文字書時,就有可能將通假字誤收於本字條下。例如:《集篆古文韻海》1.8“祈”字作形,應是假“旂”為“祈”;碧落碑“祈”字
形(0662.8.2),唐‧鄭承規釋讀為“期”,《汗簡》1.3釋為“祈”,《古文四聲韻》兩說並存,分別列入1.19“期”字條、1.21“祈”字條下,碑文此字應是假“祈”為“期”;《集篆古文韻海》3.25“禱”字作
形,應是假“嚋”(或“譸”)為“禱”;《汗簡》1.7“禳”字作
形,應是假“
”為“禳”;《集篆古文韻海》1.20“禪”字作
形,應是假“單”為“禪”;《集篆古文韻海》4.10“禦”字作
形,應是假“衙”為“禦”。碧落碑“期”字作
形,應是假“祈”為“期”。
(二)將早期傳抄字書正確古文誤抄為另一個形近之字
《集篆古文韻海》3.8“禦”字形,與《訂正六書通‧語韻》“禦”字轉錄古文奇字
形基本相合,也與《集篆古文韻海》4.37“禡”字
形完全契合,這三個古文依形皆當隸定作“禡”。“禦”、“禡”二字,音義遠隔,既不可能通假,也不可能同義換讀。對照《汗簡》1.3、《古文四聲韻》3.8、《集古文韻》5轉錄的豫讓文“禦”字古文
、
、
等形,可以推知《集篆古文韻海》3.8“禦”字原本也應作从示、馭聲之形,惟因書手漏抄“又”旁(“鞭”旁),遂與“禡”字訛混同形。
(三)將早期傳抄字書正確釋文誤抄為另一個形近之字
夏竦所編《古文四聲韻》一書,係以郭忠恕《汗簡》為基礎擴充改編而成。對於同一個古文字形,《古文四聲韻》幾乎全盤接受《汗簡》的釋文,通常不會去改動。但發現一組特例,《汗簡》2.27轉錄郭顯(昭)卿《字指》“罃”字作,此形从缶、
省聲,當隸釋作“罃”,構形簡化情況與《汗簡》1.3轉錄王存乂《切韻》“禜”字省作
相當,二者當可互證。《古文四聲韻》2.20另有一古文作
形,與《汗簡》2.27“罃”字
形完全契合,且同樣轉錄自郭顯(昭)卿《字指》,二者可確認為同一個字,且此字當依《汗簡》釋作“罃”,惟其釋文卻被《古文四聲韻》誤抄作“嵤”。《古文四聲韻》此字釋文所以出錯,估計是因楷書“山”旁與“缶”旁下半截形體雷同,夏竦在抄錄《汗簡》釋文時,遂將“罃”字誤書為構形相近的“嵤”字。
(四)將同一傳抄字書早期版本正確釋文誤抄為另一個形近之字
不僅早期字書正確釋文有可能被誤抄為另一個形近之字,連同一本字書早期版本的正確釋文也有可能被誤抄為另一個形近之字。例如:《集篆古文韻海》4.42“”字,明‧龔萬鍾本釋作“
(禜)”,清‧項世英本釋作“
(滎),清‧《宛委別藏》本釋作「
(滎)”,對照古文構形,顯然應從龔萬鍾本釋作“禜”。大概因龔萬鍾本釋文“
”形,所从“示”旁寫得很像“水”旁,晚出的項世英本、《宛委別藏》本遂將之誤抄為“滎”字。
(五)將《說文》篆文誤混為戰國古文
《傳抄古文字編》所收从“襄”旁諸字,其所从“襄”旁的構形可概略區分成A、B二類:A類作“𡣿”形,既與《說文》古文相合,又與出土六國古文相合,應源自六國古文;B類作“”形,既與《說文》篆文契合,又與戰國秦簡最為相似,當出自秦系篆文。就當前學界對於“古文”一詞的認知而言,唯有从A類偏旁的傳抄古文,才能算是嚴格定義的真古文。至於从B類偏旁的傳抄古文,可追溯至《汗簡》、《古文四聲韻》者,唯有“襄”、“禳”二字,而這兩個古文的構形特徵,恰好分別與《說文》篆文
、
二形相合,應是將《說文》篆文誤混為戰國古文所致。
(六)據新興俗字改隸作篆而成
在宋人編纂的傳抄古文字書中,尤其在比較晚出且力求集大成的《集篆古文韻海》一書中,有許多傳抄古文寫法,既未曾見於出土古文,也未曾見於先秦典籍,甚至未曾見於《說文》,卻可在宋代辭書中找到構形對應的或體。這類來源不明的傳抄古文,固然有可能與宋代辭書或體同出一源,但更有可能是後人根據宋代辭書或體改隸作篆而成。宋代辭書那些來源不明的或體,極有可能是漢代或更晚一些時候才出現的新興俗字,因其構形異於隸楷文字,遂被宋人誤認成戰國古文的隸古定寫法,宋人在編纂傳抄古文字書時,就以他們所認知的戰國古文構形特點,自行將那些新興俗字改造成篆體古文形態,進而將之收入傳抄古文字書中。
例如:《集篆古文韻海》5.3“祝”字形,與《集韻》、《類篇》“祝”字或體“𩚶”同構;《集篆古文韻海》4.46“祝”字
形,與《集韻》、《玉篇》、《一切經音義》“祝”字或體“詶”同構;《汗簡》1.3“禪”字
形,與《集韻》“禪”字或體“䄠”同構;《集篆古文韻海》3.30“躟”字
形,與《集韻》“躟”字或體“忀”同構;《集篆古文韻海》2.13“鬤”字
形,與《集韻》“鬤”字或體“𣰶”同構;《集篆古文韻海》2.13“𩆶”字
形,與《集韻》“瀼”字或體“𩆶”同構;《集篆古文韻海》3.30“㶞”字
形,與《集韻》“㶞”字或體“瀼”同構。這種改隸作篆而成的古文,只是仿古文,並非真古文。
又如《集篆古文韻海》3.25“禱”字形,依形應隸定作“鳴”,其結構與《集韻》“禱”字或體“
”雷同,後者下部所从“木”形部件疑為“示”旁變體,全字應分析作从示、鳴聲,而“鳴”从“鳥”聲,“鳥”聲又常與“壽”聲互作,所以“
”當即“禱”字異體。《集篆古文韻海》3.25古文
字,很可能是傳抄者根據《集韻》“禱”字或體“
”形之省體改隸作篆而成。
(七)據形近訛體改隸作篆而成
如果A、B二字隸楷形體相似,書手在傳抄古文時,就有可能將A字誤認作B字,並進一步根據B字結構仿造出篆體古文。例如:以禱咒治病的方術,古書多作“祝由”或“祝𥛅”,“由”、“留”二字古音相近經常互作,所以“𥛅”當即見於《玉篇》、《龍龕手鑑》、《類篇》、《集韻》等書“䄂”字的異體,這組異體字均从“示”旁表意。然而,《集篆古文韻海》4.46“𥛅”字卻作形,改从“衣”旁表意,此形顯然源自“𥛅”字異體“䄂”字,大概因楷書“䄂”、“袖”二字形體酷似,傳抄者將“䄂”字誤看成較為習見的“袖”字,而後再根據楷書“袖”字的結構,將之轉寫為古文形態。此一古文改隸作篆的過程特別曲折,由此即可強而有力地證明,有些傳抄古文應是根據隸楷文字改隸作篆仿造而成。
(八)據篆文變體隸定而成
《汗簡》僅收篆體古文,《古文四聲韻》、《集古文韻》則兼收隸定古文。有些結構特別奇詭的隸定古文,可能是根據已經訛變的篆文隸定而成。例如:《古文四聲韻》3.20、《集古文韻》14轉錄崔希裕《纂古》“禱”字作形,疑是源自《訂正六書通‧巧韻》“禱”字引印書“
”形,而“
”字又可向上追溯至《說文》籀文“
”字。根據這個觀點,“禱”字古文“
”形,其實是《說文》籀文“
”字訛體“
”的隸定寫法。
(九)疑後人據古文偏旁自行拼合而成
《汗簡》、《古文四聲韻》、《集古文韻》轉錄的豫讓文“禦”字,依序作、
、
等形,此類从示、馭聲的“禦”字,僅見於上引傳抄古文字書轉錄的豫讓文,《說文》、《玉篇》、《廣韻》、《集韻》等歷代辭書皆未收錄,也未見於先秦出土文獻,來源待考。豫讓文出處不詳,具體內容也不可考,《汗簡》、《古文四聲韻》僅採錄該文“神”、“禦”、“宗”三字,分別見於《汗簡》1.3和《古文四聲韻》1.31、3.8、1.12,其中“禦”字所从“馭”旁寫法,與《說文》古文
形有別,反倒與唐代碧落碑
形相合。此一現象可能反映,豫讓文“禦”字古文寫法,疑為後人根據“示”、“馬”、“又”三個古文偏旁自行拼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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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 Zheng Zhen, Han Jian Jian Zheng [Annotation and Correction of Han Jian] (Taipei: Yee Wen Publishing Company, 1991).
本文原載於《成大中文學報》第六十四期,2019年3月,第99-138頁。
* 本文為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傳抄古文字編》釋字校註”研究成果之一,計畫編號MOST 102-2410-H-005-036-MY3。
** “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1]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北京:線裝書局,2006),頁XX-XXIII〈凡例〉。
[2] 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北京:中華書局,1988),頁3044。謹按:本文所引《說文》原文,及民國之前箋注《說文》諸說,皆出自《說文解字詁林》。
[3] 宋‧陳彭年等編,余迺永校註:《互註校正宋本廣韻》(臺北:聯貫出版社,1980),頁206。
[4] 宋‧丁度等編:《校訂本集韻》(臺北:學海出版社,1986),頁614。
[5] 蔡夢麒:《《說文解字》字音注釋研究》(濟南:齊魯書社,2007),頁346-347。
[6] 毛遠明:《漢魏六朝碑刻異體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14),頁105-106。
[7]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頁113,【通酉】、【
通州】;頁119,【酉通州】;頁130-131,【州通雔】、【州通祝】;頁138,【雔通
】、【雔通守】;頁188,【祝通
】。
[8] 王力:《同源字典》(北京: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頁309;張希峰:《漢語詞族續考》(成都:巴蜀書社,2000),頁149–154;王力:《王力古漢語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0),頁1272。
[9] 漢‧毛公傳,鄭玄箋,唐‧孔穎達正義:《毛詩正義》,《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1982),頁457。
[10]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正義:《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1982),頁231。
[11] 古文字“義異別構”現象,詳林清源:《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臺中: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1997),頁131-134。
[12] 例如《說文‧口部》:“喌,呼雞重言之。从吅,州聲。讀若祝。”(頁56)
[13] “祝”字詞義演變過程,詳第二節第一目。
[14] 漢‧王充撰,楊寶忠校箋:《論衡校箋》(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頁417。
[15] 毛遠明:《漢魏六朝碑刻異體字典》,頁105-106;臧克和主編:《漢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廣州:南方日報出版社,2011),頁1569。
[16] 明‧張自烈撰,清‧廖文英續:《正字通》,收入《續修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頁727。
[17] 梁‧顧野王撰,唐‧孫強增訂:《大廣益會玉篇》(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15。
[18] 梁‧顧野王:《玉篇零卷》(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101-102。
[19]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104【卯通由】。
[20] 遼‧釋行均:《龍龕手鑑》(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113。
[21] 宋‧司馬光等:《類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頁2。
[22] 李家浩:〈馬王堆漢墓帛書祝由方中的“由”〉,《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30:1(2005.1),頁73-76;此文收入李家浩著,黃德寬主編:《安徽大學漢語言文字研究叢書‧李家浩卷》(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13),頁344-351。
[23] 清‧鄭珍:《汗簡箋正》(臺北:藝文印書館,1991),頁51。
[24] 黃錫全:《汗簡注釋》(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頁68。
[25] 明‧閔齊伋輯,清‧畢弘述篆訂,清‧畢星海摭遺:《訂正六書通》(上海:上海書店,1981),頁23。
[27] 徐海東:《《古文四聲韻》疏證(一二三卷)》(重慶:西南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博士論文,2013),頁132。
[28] 唐蘭之說轉引自江梅:《碧落碑研究》(長春:東北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碩士論文,2004),頁31。
[29] 清‧吳任臣:《字彙補》,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經部第233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頁605。
[30] 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2),頁150。
[31] 戰國文字經常贅加“爪”形部件,例如“家”或作(包山2.197)、“室”或作
(望山1.17)、“卒”或作
(包山2.82)、“𤪠”或作
(隨縣212)等等。但“祈”字贅加“爪”形贅件的現象,似乎僅見於上引碧落碑文,未審是否為特定書手個人書寫習慣所致。
[32]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36-37,【丌通斤】。
[33] 碧落碑文“載彫爰畢,式展誠祈”,陳煒湛斷讀作“載雕爰㪤,式展〔誠〕祈”。陳煒湛:〈碧落碑研究〉,《故宮博物院院刊》100(2002.3),頁28。
[34] 《集古文韻》僅殘存上聲韻第三卷,是以《傳抄古文字編》將之簡稱為“三”。根據李春桃的研究,《集古文韻》、《古文四聲韻》關係極為密切,《集古文韻》可能是由《古文四聲韻》改作而成,也有可能與《古文四聲韻》為同一書的不同版本。詳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長春: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博士論文,2012),頁175-186。
[35] 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訂補)》(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頁57。
[36] 黃雅雯:《《集篆古文韻海》文字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13),頁51。
[37] 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頁19。
[38]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前言〉,頁XIV。
[39] 閆翠娟:《《傳抄古文字編》形聲字研究》(保定:河北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碩士論文,2012),頁9。
[40] 林聖峯:《傳抄古文構形研究》(臺中:“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13),頁112。
[41]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110,【鳥通】。
[42] 陳世輝:〈略論《說文解字》中的“省聲”〉,收入中國古文字研究會、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古文字研究》第1輯(北京:中華書局,1979),頁143-144。
[43] 清‧鄭珍:《汗簡箋正》,頁52。
[44] 《古文四聲韻》2.20字,夏竦釋作“嵤”。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按其編纂體例,於0921.8.2
字下,照錄《古文四聲韻》原書釋文“嵤”字,並特別標注“※”形符號,表示此為不見於《說文》之字。謹按:《古文四聲韻》2.20
字,原書釋文“嵤”當為“罃”字形近訛混,詳本節末尾說明。
[45] 李綉玲:《《古文四聲韻》古文探賾》(嘉義:“國立”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2009),頁135-136。
[46] 王愛民:《燕文字編》(長春: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歷史文獻學專業,2010),頁136,“襄”字。
[47] 張富海:《漢人所謂古文之研究》(北京:線裝書局,2007),頁122。
[48] 張富海:《漢人所謂古文之研究》,頁323-327。
[49] “禳”字A類古文△形稍有訛變,聲符“𡣿”旁下部所从“𠔁”形部件往左側靠攏,疊合成“仌”、“爻”形,此形未見於其他傳抄古文,是以鄭珍認為△字“形誤”,並特別標示為“更篆”。清‧鄭珍:《汗簡箋正》,頁52。
[50] “讓”字A類古文前二形,其實是“𡣿”字,此處是假“𡣿”為“讓”。
[51] 陳昭容:《秦系文字研究:從漢字史的角度考察》(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3),頁45。
[52] “禳”字古文作、
、
等形,依形當隸定作“
”,此處應是假“
”為“禳”。“襄”字古文作
、
等形,當分析作从衣、
聲。
[53] “躟”字,《玉篇‧足部》訓作“行疾皃”(頁162),《廣韻‧陽韻》訓作“疾行”(頁174),《集韻‧養韻》:“躟,躟躟,疾行。或从ㄔ”。(頁415)“鬤”字,《玉篇‧髟部》訓作“亂髮”(頁136),《集韻‧養韻》訓作“髮亂皃”(頁415),《集韻‧陽韻》:“鬤,或从毛”(頁215)。“𩆶”字,《玉篇‧雨部》:“露盛皃,亦作瀼”(頁449),《集韻‧陽韻》:“瀼,瀼瀼,露也。或作𩆶”(頁215)。“㶞”字,《集韻‧蕩韻》:“瀼,水流皃,或从曩”(頁418)。
[54] 清‧鄭珍:《汗簡箋正》,頁207-208。
[55] 黃錫全:《汗簡注釋》,頁70。
[56] 李家浩:〈信陽楚簡“澮”字及从“”之字〉,《中國語言學報》1(1952.12),頁189-199;此文收入李家浩著:《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頁194-211。
[57] 鄭剛:〈戰國文字中的同源詞與同源字〉,《中國文字》新20(1995.12),頁203-204。
[58] 白於藍:〈釋褎─兼談秀、𥝩一字分化〉,收入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中國古文字研究》第1輯(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頁349。
[59] 林志強:《古本〈尚書〉文字研究》,收入福建師範大學文學院主編:《福建師範大學文學院百年學術論叢》第2輯第2冊(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15),頁170-171。
[60] 王丹:《《汗簡》、《古文四聲韻》新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頁45。
[61] 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頁228-232。
[62] 古文字“止”旁常訛作“山”形,詳黃錫全:《汗簡注釋》,頁334。
[63] 《古文四聲韻》4.23“禪”字古文,原書註明出自《尚書》,黃錫全認為“‘尚書’當是‘史書’之誤”。黃錫全:《汗簡注釋》,頁68。
[64]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676-677,【旦通單】。
[65] 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收入楊家駱主編:《新校本漢書并附編二種》第1冊(臺北:鼎文書局,1979),頁363。
[66] 李孝定:《金文詁林讀後記》(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2),頁478。
[67] 方述鑫等編著:《甲骨金文字典》(成都:巴蜀書社,1993),頁1149-1150。
[68] 張世超等著:《金文形義通解》(京都:中文出版社,1996),頁3395-3397。
[69]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頁169,注22裘錫圭按語。
[70] 李學勤主編:《字源》(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2012),頁1270。
[71] 裘錫圭:〈談談《同源字典》〉,收入氏著:《裘錫圭學術文集》第4冊(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頁179。
[72]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上海:中西書局,2011),頁166。
[73] 陳劍:〈據郭店簡釋讀西周金文一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線裝書局,2007),頁29。
[74] 陳劍:〈據郭店簡釋讀西周金文一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頁29-30。
[75] 張峰:〈說上博八《子道餓》的“嘼攻”─兼談金文與《說文》中的“嘼”〉,發表於“中國文字學會第九屆學術年會”(貴陽:貴州師範大學文學院、貴陽孔學堂文化傳播中心,2017.8.19-20)。
[76] 國一姝:《《古文四聲韻》異體字處理訛誤的考析》(北京:北京語言文化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碩士論文,2002),頁25。
[77]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393,【馭通午】;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頁91。
[78] 清‧鄭珍:《汗簡箋正》,頁52。
[79]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388-389,【午通五】。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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