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曾侯夫妇墓的认定与曾公求“至于桓庄”考
(首发)
李永康
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摘要:春秋时期曾侯夫妇墓的认定应遵照严格的考古学标准。依照此标准,郭家庙、曹门湾四座带墓道大墓分别属于两代曾侯夫妇,亦即枣树林曾公求铜器铭文中提到的“至于桓庄”。两代曾侯夫妇墓的年代为春秋早期后半段,下限可到春秋中期,下接枣树林曾公求。
关键词:郭家庙;曹门湾;枣树林;曾侯;“至于桓庄”
一、春秋时期曾侯及夫人墓认定的标准
长期以来,学界对曾侯及其夫人墓的认定存在一定的误区。误区之一,认为出曾侯器之墓必然是曾侯;误区之二,认为有些“曾伯”、“曾仲”也是一代曾侯。本文集中讨论春秋时期曾侯及其夫人墓的认定问题,并对春秋早、中期的曾侯世系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供学界参考。
本文认为,春秋时期曾侯及夫人墓应同时符合以下两条标准:
1.曾侯及夫人墓皆有墓道;
2.曾侯墓椁室长度在5米以上,曾侯夫人墓椁室长度在4米以上。
根据近年来曾国问题研究的新成果,学界逐步认识到:曾即是传世文献记载的随,其先祖可以追溯到西周文、武时期的南宫适,春秋时期汉阳诸姬以曾为大。既然曾是汉阳诸姬之长,自然也是周礼制度在南土的坚定维护者。2009—2019年,随州义地岗墓葬群陆续发掘了文峰塔、枣树林墓地,揭示了春秋中期至战国初期相对较为完整的曾侯及其夫人墓,使得曾国墓葬的等级制度第一次清晰的显现出来。现将其中的春秋墓罗列如下:
第一组:枣树林M190、M191。为曾公求及夫人墓;
第二组:枣树林M168、M169。为曾侯宝及夫人墓;
第三组:枣树林M129(原名汉东东路M129)。为曾侯得墓;
第四组:文峰塔M4。为曾侯口(私名丢失)之墓;
第五组:文峰塔M1。为曾侯與墓;
第六组:文峰塔M2。推测为曾侯戉墓。
以上六组墓葬中,第一、二、三、六组皆有墓道;第四、五组因施工破坏无法确认是否有墓道。第三、四、五、六组未见配偶墓。从椁室规模来看,第一、二、三、六组的曾侯墓椁室长度皆超过5米,夫人墓皆超过4米;第四、五组因施工破坏无法统计椁室数据,但从残存墓底的面积来看,较其它组的规模只大不小。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春秋时期六组曾侯及夫人墓葬信息[1]
枣树林墓地其它大型墓葬中,最大者为M81、M110,为“曾叔孙湛”及夫人的同穴合葬墓,无墓道,M81椁室长度3.9米,M110椁室长度3.6米,与上述六组曾侯及夫人墓差异明显,显示了曾国墓葬森严的等级制度。详见附表二。
附表二:枣树林M81、M110墓葬信息[2]
由此可见,有无墓道是认定春秋时期曾侯及其夫人墓的最重要标志。对于遭到破坏无法确认墓道的,也可以从椁室的规模来辨认。椁室长度超过5米者必为曾侯,椁室长度在4米以上者必为曾侯夫人。无墓道者必非曾侯及曾侯夫人。椁室长度低于4米者,亦可排除曾侯及其夫人的可能性。
二、几组春秋曾国墓葬的甄别
基于上述两条标准,本文尝试对以下其它几组春秋曾国墓葬进行甄别。
第一组:郭家庙GM21、GM17。
两墓年代在春秋早期,皆被盗,没有出土曾侯器。GM21出“曾伯陭钺”,GM17出“曾桓嫚鼎”,故学界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GM21是曾伯陭之墓,曾伯陭并非曾侯;二是认为GM21是曾伯陭之墓,曾伯陭亦为一代曾侯。
实际上,郭家庙GM21与GM17皆有墓道,GM21椁长达到5.3米,GM17椁长达到4.3米,完全符合认定曾侯及夫人墓的两条标准。详见附表三。
附表三:郭家庙GM21、GM17墓葬信息[3]
本文认为,郭家庙GM21是春秋早期偏晚的一位曾侯之墓,GM17是其夫人墓。曾伯陭并非GM21的墓主,仅仅是曾伯陭之器出现在GM21之中。GM21与GM17相距115米,作为夫妻二人之墓有相隔过远的嫌疑,但这在曾国墓葬中并非孤例,比如擂鼓墩M1曾侯乙墓与擂鼓墩M2相隔也在百米以上[4]。
第二组:曹门湾M1、M2。
曹门湾墓区在郭家庙墓区以南,曹门湾M1、M2两墓年代晚于郭家庙GM21、GM17,约为春秋早期晚段。两墓皆被盗,无曾侯器出土。两墓皆有墓道,椁室资料未公布。
曹门湾M1墓室长11米,宽8.5米,深8米,墓道与墓室同宽,长10米,斜坡自东而西,南部有陪葬车坑、马坑。曹门湾M1虽被盗,仍出土精美文物700余件(套),其中包括编钟、编磬架等音乐类文物[5]。结合墓道及墓室规模来看,曹门湾M1完全符合曾侯墓的标准。1982年,曹门湾M1附近曾采集到一件戈,铭文为“曾侯絴白秉戈”[6],故推测M1墓主应为曾侯絴白。曹门湾M2迄今未见更多信息公布,但为曾侯絴白夫人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组:京山苏家垄墓地。
1966年京山苏家垄出包括九鼎七簋在内的一批铜器,其中有“曾侯仲子斿父”(又名“曾仲斿父”)器。此即苏家垄一号墓,编号M1,由于在施工中已被破坏殆尽,墓葬信息全部丢失。至今仍有部分学者认为“曾仲斿父”也是春秋早期的一代曾侯。2015—2017年,考古工作者对苏家垄墓地南区进行了全面发掘。其中苏家垄M79出土多件“曾伯桼”器,即传世器已见的曾伯桼之墓。M88紧邻M79,被认为是曾伯桼夫人墓[7]。
从《江汉考古》2017年第6期公布的苏家垄南区墓葬分布图(下图)[8]来看,苏家垄墓地没有任何一座墓葬带有墓道,不符合认定曾侯及其夫人墓的标准。
此外,苏家垄M88出土的“陔夫人孟芈克母”簠[9]铭文,进一步暗示苏家垄仅是曾国分封在此地的一个小宗旁支,其名为“陔”。故曾仲斿父、曾伯桼的身份应为小宗之长,而非曾侯。
第四组:熊家老湾墓葬。
1970年和1972年,随州熊家老湾的山岗上,因群众修建房屋,先后出土了两批青铜器。第一批出6件,含簋4(曾伯文)、霝1(曾伯文)、方彝1;第二批出9件,含鼎3(黄季作季嬴)、簋2(曾仲大父蛕)、甗1、霝1(原报告称为“壶”,从同类型铜器铭文来看,应也是霝)、盘1、匜1。两批铜器出土地相距60米,距离地表深1米左右,应出自两座春秋早期墓葬,墓葬信息已全部丢失[10]。此地仅出这两批铜器,埋藏不深,数量不多,不符合大型墓地的特征,故曾伯文、曾仲大父蛕为曾侯的可能性亦可被排除。出土铜器地点之南有春秋时期的黄土岗遗址,参照京山苏家垄墓地的情形来看,熊家老湾极有可能是曾国分封在此另一个小宗旁支。
三、“至于桓庄”与曾侯世系
2019年,枣树林M190出土了“曾公求”的一批青铜器,铭文丰富。本文认为,其中隐含了春秋早期至春秋中期曾侯世系的传承关系,现节录如下(繁体):
1.曾公求镈钟铭文[11]:“唯王五月吉日丁亥,曾公求曰:昔在厥不顯高祖,克逑匹周之文、武,……自作龢鎛宗彝,既裻既平,終龢虘揚。以享于其皇祖南公,至于桓莊。以祈永命,眉壽無疆,永保用享。”
2.曾公求方壶、圆壶铭文[12]:“唯王正月初吉丁亥,曾公求擇其吉金,自作宗彝尊壶,用享以孝于厥皇祖南公,至于桓庄,以祈永命,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保用之。”
“皇祖南公”即曾国始祖南宫适,已无疑问。“桓庄”如何解释,原整理者认为:“同墓所出曾公求壶铭文作‘皇祖南公至于皇考桓叔’,可见‘桓庄’即‘桓叔’,为曾公求父的谥号。这类双字谥在周代比较普遍,如楚平王在出土文献中又称为‘競平王’、楚声王又称为‘圣桓王’、楚惠王又称为‘献惠王’等。”[13]
原整理者所谓曾公求壶铭文的“至于皇考桓叔”,在稍后《考古》2020年第7期公布的材料中只作“至于桓庄”,与曾公求镈钟相同。如何有两种不同说法暂且不论,本文仅就“至于桓庄”四字展开讨论。
本文认为,曾公求钟、壶铭文中的的“桓庄”并非双字谥,而是指曾公求之前的两代曾侯:桓侯、庄侯。桓侯即郭家庙GM21的墓主,庄侯即曹门湾M1的墓主。理由如下:
一、如前述,郭家庙GM21、GM17已被认定为曾侯及夫人墓。郭家庙GM17出土的鼎铭显示,墓主名“曾桓嫚”,表明其夫之谥为“桓”。在《左传》的记载中,郑武公夫人名“武姜”,卫庄公夫人名“庄姜”,晋文公夫人名“文嬴”[14],皆同此类。由此可证,郭家庙GM21的墓主即是曾桓侯;
二、如前述,曹门湾M1、M2已被认定为较郭家庙GM21、GM17晚一代的曾侯絴白及夫人墓。整个郭家庙、曹门湾墓区,这是最晚的一对曾侯夫妻墓。依据曾公求器铭记载,桓侯之后是庄侯,故曹门湾M1、M2应为曾庄侯及夫人墓;
三、春秋时代的“桓、庄相继”有例可循。据《左传》记载,前697年周桓王卒,周庄王继位;前694年鲁桓公卒,鲁庄公继位 [15]。周之桓、庄二王相继,而鲁国紧随其后采用了同样的谥号。此外,前694年被周庄王所杀的周公黑肩,亦谥为“桓”,与周桓王相同。鲁为东方姬姓之首,曾为南土姬姓之首,沿袭周王的谥号如出一辙。周之桓王、庄王,鲁之桓公、庄公,以及曾之桓侯、庄侯,在周平王卒年(前721年)之后相继为王、为公、为侯,相当于春秋早期的后半段,下限进入春秋中期,共计约五、六十年,恰好是两代人。
郭家庙、曹门湾曾国墓地的年代,早前曾被宽泛的认定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或者笼统以“两周之际”来概括。本文重新考定为春秋早期的后半段,约相当于前720年至前670年,最晚可能进入春秋中期,下启枣树林M190曾公求时代。
郭家庙、曹门湾墓区出土的部分器物形制,也显示出较晚的时代特征,并非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前段所有。比如郭家庙GM1出土的“曾孟嬴剈簠”,已经是春秋早期偏晚的直壁簠,与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偏早的斜壁簠区别明显。又比如郭家庙GM8出土的立体蟠螭纹平底匜,甚至会晚到春秋中期。
(左:郭家庙GM1 右:郭家庙GM8)
结语:本文提出了认定曾侯夫妇墓的两条标准。参照此标准,结合枣树林M190曾公求铜器铭文的记载,认定郭家庙墓区两座带墓道大墓属于曾桓侯(GM21)及夫人曾桓嫚(GM17),曹门湾墓区两座带墓道大墓属于曾庄侯(M1,又名曾侯絴白)及夫人(M2)。郭家庙、曹门湾曾国墓地的绝对年代应在春秋早期的后半段。迄今为止,考古发掘未见任何一座曾国墓葬的上限可以早到西周晚期,诸如“两周之际”的描述是不准确的,应放弃使用。
(2020年12月23日完稿)
注释:
[1]附表一信息整理自:《湖北随州市枣树林春秋曾国贵族墓地》(原载《考古》2020年第7期)、《随州汉东东路墓地2017年考古发掘收获》(原载《江汉考古》2018年第1期)、《随州文峰塔M1(曾侯與墓)、M2发掘简报》(原载《江汉考古》2014年第4期)、《湖北随州文峰塔墓地M4发掘简报》(原载《江汉考古》2015年第1期);
[2]附表二信息整理自:《随州汉东东路墓地2017年考古发掘收获》(原载《江汉考古》2018年第1期);
[3]附表三信息整理自:《枣阳郭家庙曾国墓地》(科学出版社,2005年);
[4]《湖北随州擂鼓墩二号墓发掘简报》(原载《文物》1985年第1期);
[5]《枣阳郭家庙曾国墓地》(科学出版社,2005年,P327);
[6]《枣阳郭家庙曾国墓地曹门湾墓区考古主要收获》(原载《江汉考古》2015年第3期);
[7]《湖北京山苏家垄遗址考古收获》(原载《江汉考古》2017年第6期);
[8]同[7];
[9]同[7];
[10]《湖北随县发现曾国铜器》(原载《文物》1973年第5期);
[11]《曾公求编钟铭文初步释读》(原载《江汉考古》2020年第1期);
[12]《湖北随州市枣树林春秋曾国贵族墓地》(原载《考古》2020年第7期);
[13]同[11];
[14]《隐公元年》、《隐公三年》、《僖公三十三年》;
[15]《桓公十五年》、《桓公十八年》。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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