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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小:古文獻中所見從“勺”從“夕”之字訛誤之例
在 2021/1/25 15:15:41 发布

古文獻中所見從“勺”從“夕”之字訛誤之例

 

(首發)

抱小

 

最近得讀《漢字漢語研究》2020年第4期(總第 12 期)王寧先生《<釋名>中用為“液”的“汋”字旁議》的文章(以下簡稱“王文”),王文認為《釋名》中用為“液”的“汋”字當是從水与聲的字,即“液”的異體或俗字,後在傳抄中或被改正作“液”,或因“勺”“与”形近訛作“汋”,此字形遂失。

對於王文的說法我們有不同的意見。我們認為,古書中以“汋”為“液”的現象,其中的“汋”應為“汐”的俗訛字。凡從勺從夕之字,因形近而往往相溷,可參梁春勝先生《楷書部件演變研究》一書(綫裝書局,2012年,366頁),如梁先生指出《龍龕·心部》?俗作??、《尢部》俗作??、《木部》俗作??等等。

此外,如“??”之作“??”;“?”之作“??”(楊寶忠《大型字書收錄傳世文獻漢字存在的問題》校“??”作“?”,《漢字研究》第 1 輯,學苑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15 頁),凡此皆為從勺從夕之字形近訛混之例。

又《抱朴子內篇·對俗》有下引文句作:

抱朴子答曰:聞之先師云,仙人或昇天,或住地,要於俱長生,去留各從其所好耳。又服還丹金液之法,若且欲留在世間者,但服半劑而錄其半。……若委棄妻子,獨處山澤,邈然斷絕人理,塊然與木石為鄰,不足多也。昔安期先生龍眉寧公修羊公陰長生,皆服金液半劑者也。

其中“又服還丹金液之法”、“皆服金液半劑者也”,《古寫本抱朴子》(日本大正十二年(1923年)田中慶太郎影寫本)分別作:

即以“汐”為“液”,尤為明證。

又《正統道藏》“洞神部·眾術類”收有《神仙金汋經》,其中有云:

金汋還丹,太一所服而神仙,白日昇天者也。

孫詒讓《札迻》卷十《抱朴子·微旨》條認為《神仙金汋經》乃晋宋间人依傅此書叚託為之(孫詒讓《札迻》,中華書局,2009384頁)。

此後道家文獻中亦多所見“金汋”一詞,如梁朝陶弘景《真誥·甄命授》云:

後服金汋而升太極。

當復十許年後,閉目乃奄見昆侖,存之不止,遂見仙人授以金汋之方,遂以得道。

若得金汋神丹,不須其他術也,立便仙矣。

又北宋張君房《雲笈七籤》卷六七云:

以金汋和黃土內六一泥甌中,猛火炊之,盡成黃金,復以火灼之,皆化為丹。

又卷十九云:

某甲願求太一神丹如金汋可飲食者,常在絳宮中與己合同。

凡此“金汋”皆即“金汐(液)”之誤。

又王文引《釋名》中《釋形體》云:

汋,澤也,有潤澤也。

自臍以下曰水腹,水汋所聚也。

脬,鞄也;鞄,空虛之言也,主以虛承水汋也。

《釋飲食》云:

吮,循也。不絕口,稍引滋汋,循咽而下也。

王文又引敦煌寫卷《想爾注老子道德經》卷上(S.6825V):“散若冰將汋”,饒宗頤先生校云:

“汋”字,玄本、遂碑同,他本作“釋”。

凡此“汋”字亦皆為“汐(液)”之誤字。“汐”與“液”、“澤”、“釋”古音並屬鐸部,聲紐亦甚相近,故可以通用。

又《楚辭·招魂》云:“瑤漿蜜勺,實羽觴些。”王逸注曰:“勺,沾也。”五臣注曰:“勺,和也。”似皆不合語意。頗疑“勺”乃“夕”之誤,“夕”、“液”古音相近,“瑤漿蜜勺<夕(液)>”,猶屢見於道家文獻之“瓊漿玉液”。

 

2013年於復旦讀書期間,初讀寫本《抱朴子》,即立此說,匆匆無暇寫就,今見王文,遂引起興致,為之說之如上。文獻中此例必不少見,惜讀書不廣,未能一一勾稽考校而會集一處,實為憾事。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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