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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劍: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
在 2008/7/31 10:37:32 发布

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

 

陳劍

 

上海博物館近年從香港購回的大批戰國楚竹書中,有一種自題篇名為《訟城氐》的,“訟城氐”沒有問題當釋讀為古書中的上古帝王名“容成氏”。此篇共存50多支竹簡,兩千七百餘字,包含豐富的古史傳説内容。《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 []發表有關資料後,學界迅速掀起了研究的熱潮。

從簡文整理的角度講,原整理者李零先生已經在竹簡的拼合與編連、文字的釋讀、跟傳世古書有關内容的比較等方面作了很好的工作。簡文發表之後,又有衆多研究論著在上述幾個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進展。本文談不上是對《容成氏》的研究,僅僅是在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重點從本篇所記載的古史傳説内容的角度,對簡文所作的一個簡單的資料性質的介紹,或可作爲對此有興趣的同好進一步研究的參考。

 下面抄出全篇釋文,略作分段加以介紹。簡序有調整之處,主要據舊文《上博簡〈容成氏〉的竹簡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調整的理由不再贅述。釋文凡中間空一行的表示前後簡文是否連讀不能肯定,其餘則均應連讀。釋文盡量標準從寬,大量常見的、毫無疑問的通用字均直接釋寫。但凡是遇到不太常見或有疑問的通用字,以及文意不明的地方,則盡量嚴格釋寫或逕出原形。

[]盧氏、赫胥氏、喬結氏、倉頡氏、軒轅氏、神農氏、桍 (?)氏、氏之有天下也,皆不授其子而授賢。其德酋清,而上愛1下,而一其志,而寢其兵,而官其材。於是乎喑聾執燭, (瞀)(工)鼓瑟,[]跛躃守門,侏儒爲矢,長者厇(宅?),僂者數,癭2者煮鹽,厇者漁澤,棄不。凡民俾者,教而誨之,飲而食之,思役百官而月青(請?)之。故當是時也,無并3

 *□氏之有天下,厚愛而薄斂焉,身力以勞百姓35B

 *□於是乎不賞不罰,不刑不殺,邦無飢(?)人,道路無殤4死者。上下貴賤,各得其(所)。[]四海之外賓,四海之內貞()。[]禽獸朝,魚鼈獻,有無通。匡天下之政十又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5年而終。

以上一段係講述堯以前的上古帝王政事。開篇衆多“某某氏”之名引人注目。原注釋已經指出,本篇篇名“容成氏”“從文義推測,當是拈篇首帝王中的第一個名字而題之。”“此人應即《莊子·胠篋》所述上古帝王中的第一人:容成氏。可惜本篇第一簡已脫佚。”此外集中記載這類上古帝王名的又如《六韜·大明》、《六韜·興王》和《帝王世紀》等書,有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畜氏、祝融氏、昊英氏、有巢氏、葛天氏、陰康氏、朱襄氏、無懷氏等諸人,首簡所殘去者大概即多在其中。[]簡文及《莊子·胠篋》敍上古帝王皆以“容成氏”爲首,《淮南子·本經》中有一大段文字敍述上古之事,云“昔容成氏之時……逮至堯之時……舜之時……晚世之時,帝有桀、紂……是以稱湯、武之賢”,跟簡文全篇結構甚為相近,而以“昔容成氏之時”開頭,也是將容成氏置於上古帝王的首位。

簡文所存帝王名跟古書難以對應的有“喬結氏”、“桍(?)丨氏”、“ 氏”三人。“喬結氏”研究者或讀為“高辛氏”,[]或疑讀為“蟜極氏”;[] “桍(?)丨氏”的“桍”字原釋為“椲”(此字右半略有模糊,諦審圖版似是“夸”字形),或讀為“混沌氏”;[]氏”或疑讀為“伏羲氏”。[10]按從古音通假的距離來看,這些讀法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困難。尤其是像“ 氏”讀為“伏羲氏”,恐怕根本沒有成立的可能。[11]其實,這些在古人看來就屬縹緲難稽的上古帝王名,在流傳的過程中或湮沒不顯,有幾個沒有保存在現有古書裏,是實屬正常的,似不必一定要在古書中找到對應者。

“倉頡氏”古代本有“黃帝史官”和“古之王也”兩種説法,[12]但後說晚出,而且多見於讖緯之書。故梁玉繩以為“倉帝之說出於讖緯雜説……乃後人尊之云爾,非其本號,不足取據”。[13]現在由簡文來看,以倉頡為“古之王也”的說法也是有較早的來歷的。古書中“容成造歷,倉頡作書”之說常常同時出現,“容成”亦是兼有上古帝王和黃帝史官兩種説法,跟“倉頡”情況相類。

姜廣輝先生指出,《莊子·胠篋》和《容成氏》對這些上古帝王的記敍,“若從炎黃古史傳說體系來看其“次第排列是混亂無序的。“我們或許可以認爲,這是有別于炎黃古史傳說體系的另一類古史傳說,或者可以認爲它是在炎黃古史傳說體系之前的未經整理加工的原生態的古史傳說。”[14]

《論衡·自然》舉“傴者抱關,侏儒俳優”為例,謂“語稱上世使民以宜”,簡文官其材”、“喑聾執燭,瞀工鼓瑟,跛躃守門”云云,正是這類“上世使民以宜”的“語”(即傳説)。古書類似説法多見,如《國語· 晉語四》:“之所材也,戚施植鎛,蘧除蒙璆,侏儒扶廬,蒙瞍循〈脩〉聲,聾聵司火。”《禮記 ·王制》:“喑、聾、跛、躄、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注:“器,能也。”《淮南子·齊俗》:“伊尹之興土功也,修脛者使之蹠钁,強脊使之負土,眇者使之准,傴者使之塗,各有所宜,而人性齊矣。”但簡文從“長者”到“棄不”幾句尚難以確切解釋。

3簡之後,從35B開始,應是講堯以前的一位古帝王,具體是誰則難以推斷。簡文說他“匡天下之政十又九年而王天下”,似乎他也是先被另一帝王舉為輔佐以“匡天下之政”,而後再被禪讓、授以帝位而“王天下”的,跟堯、舜之事相類。

裘錫圭先生指出,顧頡剛先生認爲我國古代各部族都出自黃帝的大一統帝王世系,是戰國以來各族不斷融合、各國逐漸趨於統一的大形勢的產物。上引《容成氏》講堯之前歷史的部分 簡文,雖然“竹簡殘損較嚴重,但可以看出並不存在《五帝德》所說的那種五帝系統”,這是對顧說有利的。[15]

昔堯處於丹府與藋陵之間,堯戔=(賽?),[16]不勸而民力,不刑殺而無盜賊,甚緩而民服。於是乎方6百里之中率,天下之人就,[17]奉而立之,以爲天子。於是乎方圓千里,於是乎 板正立,四向禾(和?),懷以來天下之民。7其政治而不賞,官而不爵,無勵於民,而治亂不共(?)。故曰:賢及□ 43

是以視賢,履地戴天,篤義與信。會在天地之間,而 (包)在四海之內,(畢)能其事,而立爲天子。堯乃爲之教,曰:“自9內(納)焉,余穴窺焉,以求賢者而讓焉。”堯以天下讓於賢者,天下之賢者莫之能受也。萬邦之君皆以其邦讓於賢10*□□□賢者,而賢者莫之能受也。於是乎天下之人,以11堯爲善興賢,而卒立之。[18]

以上講述堯由微賤而立為天子。堯為天子之前的事,古書本就語焉不詳,故簡文不少内容為古書所未見。如“堯處於丹府與藋陵之間”,原注釋引《周易·繫辭下》疏引《世紀》等古書云堯生於“丹陵”,指出“丹陵”似是“丹府與藋陵”二者的合稱。簡文敍述堯成為天子的過程,似是層層遞進的。先是 方百里之中”的人民以爲天子,接下來講堯德及於天下,天下之人立之為天子,又言堯欲求賢者而讓而不得(甚至“萬邦之”亦以此為表率,“皆以其邦讓於賢[]而不得,於是“天下之人,以堯爲善興賢,而卒立之”。“卒立之”即最終還是立之為天子、(在他讓位之前)始終以之為天子。從古書記載來看,“求賢、舉賢、讓賢,是堯享譽後世的主要功德,其中以得舜為最大成功。” [19] 簡文記載跟古書相合,且將這一點大作鋪張渲染。此外,時代跟《容成氏》大概相差不遠的郭店簡《唐虞之道》篇簡14云“古者堯生於天子而有天下”,[20]或是就傳説中堯為帝嚳之子(見《大戴禮記·帝繫》等書)而言的,跟《容成氏》所述不同。

[]舜耕於丘,[21]陶於河濱,漁於雷澤,孝養父母,以善其親,乃及邦子。

舜耕歷山、陶河濱、漁雷澤等事迹古書多見,似不必詳引。其中“歷山”寫作“”,兩字都不相同,值得注意。“丘”字原注釋以為“可能是‘山’字之誤”,蘇建洲先生則以為“‘丘’、‘山’義同,此處或許是用同義字來表示”。[22]本篇後文簡40桀乃逃之歷山氏”的“歷”,和《郭店楚墓竹簡·窮達以時》簡2“舜耕於歷山”的“歷”,原都寫作“”形。”形古文字多見,即“鬲”字上加雙手形的“”而構成的繁體。”字从“”从“啻”,从“帝”得聲跟“鬲”、“歷”均音近可通,故“”釋讀為“歷山”之“歷”確實是沒有問題的。[23]但它字形中包含“帝”字,又跟“丘”字連在一起,很自然地讓我們想起了傳説為帝顓頊所都“帝丘”。《左傳·僖公三十一年》:“冬,狄圍衛,衛遷帝丘。”又《昭公十七年》:“衛,顓頊之虛也,故曰帝丘。”其地在今河南濮陽縣,古今似無異説。 而傳説中舜迹所在的歷河濱雷澤等地,有很多人主張在今河南濮陽、山東菏澤一帶。據此,則“”、“帝丘”兩地不遠,甚至可能就是同一地。簡文 ”的寫法,又可以說正處於“帝丘”與“(歷)山”之間,跟二者都不能完全等同——”固可讀為“(鬲—歷)”,但下字作“丘”不作“山”;“”固可讀為“帝”釋為“帝丘”,解釋為簡文的張冠李戴,但”字比較獨特地从“”,又跟“(鬲)”在形體上存在難以割裂的聯係。由此看來,簡文舜所耕的“歷山”寫作“”,似乎確實跟顓頊所都的“帝丘”是存在某種聯係的。

堯聞之13而美其行。堯於是乎爲車十又五乘,以三從舜於畎畝之中,舜於是乎始免蓻(笠)、幵(肩)耨菨(鍤),[24] 而坐之子(茲)。[25]堯南面,舜北面,舜14於是乎始語堯天地人民之道。[26] 與之言政,敓(率)簡以行;與之言樂,敓(率)和以長;與之言禮,敓(率)敀不逆。[27]堯乃悅。堯8* [乃老,視不明,]聽不聰。堯有子九人,不以其子為後,見舜之賢也,而欲以爲後。12[舜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不得已,然後敢受之。]

以上敍述堯舉舜於畎畝之中並禪之以天下。堯“三從舜於畎畝之中”云云一段,《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子羔》第5簡正面“堯之取舜也,從諸艸茅之中,與之言禮,”,内容大致相同,尃”即此處簡文的“敓敀劉樂賢先生引下面兩種古書與簡文相印證: 子》: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國,其政致四方之士。堯聞其賢,征諸草茅之中。與之語禮,樂而不逆;與之語政,至簡而易行;與之語道,廣大而不窮。於是妻之以媓,媵之以娥,九子事之,而託天下焉。”又《路史》卷二十一(《四庫全書》本):語禮,樂詳而不孛;語政,治簡而易行;論道,廣大而亡窮;語天下事,貫昵條達,咸於帝,而咸可底績。於是錫之絺衣、雅琴,命之姚姓。妃以盲,婭以瑩,以窺其內。九子事之,以觀其外。”並指出據此可知簡8後殘去的內容“可能是講堯以二女妻舜、以九子事舜之類的事情”。

舜聽政三年,山陵不(處),水潦不洞(通),[28]乃立禹以爲司工(空)。禹既已23受命,[29] 乃卉服、箁箬帽、芙蓻,[30] □足□15乾皵,脛不生(之)毛。[31]□濏湝流,禹親執枌(畚)耜,[32] 以陂明都之澤,決九河24(阻),於是乎夾州、徐州始可處。禹通淮與沂,[33] 東注之海,於是乎競州、莒州始可處也。禹乃通蔞與易,東注之25海,於是乎州始可處也。禹乃通三江五湖,東注之海,於是乎荊州、揚州始可處也。禹乃通伊、洛,并里〈瀍〉、澗,東26注之河,於是乎豫州始可處也。禹乃通涇與渭,北注之河,於是乎州始可處也。禹乃從漢以南爲名谷五百,從27漢以北爲名谷五百。

以上一段講述大禹治水、分天下為九州,是本篇中最為引人注目的内容,牽涉到的問題也最爲複雜。有好幾位學者已經對此發表專文進行了探討。限於筆者的學養和本文的篇幅,下面只能簡略地介紹他們的部分主要觀點。

簡文九州之名,從文字釋讀和跟古書記載相對應的角度看,徐州、荊州、揚州、豫州應該是沒有什麽問題的,研究者亦無異議。“夾州”,原注釋疑當“兗州”,陳偉先生從之,[34] 以為“夾”、“寅”形近易混,而“寅”、“兗”音近可通; 晏昌貴先生以為當與“冀州”對應,意爲夾持、夾輔,夾州當得名於兩河夾持其間地 古書釋冀州之意正同。[35]朱淵清先生從之。[36]原注釋疑即“并州”但將字隸定為“”,應該是不可信的。陳偉先生改釋為“藕”,以為州”之與“并州”相當是因爲“‘耦’的辭義與之(并)相通。因而竹書中的‘藕’恐當讀爲‘耦’,是用一個意義相近的詞指稱《職方》中的并州 ”;晏昌貴先生從之。“”,原注釋認為“應相當《禹貢》之雍州。其名或與沮水有關”。陳偉先生認為“或可讀爲。阻訓險隘、障隔”,跟古書中“對雍州的說法相通”。“競州”和“莒州”為古書所載九州之名中所無,其所對應的是淮水和沂水晏昌貴先生以爲“莒州當偏北偏東,在沂水流域;競州當偏西偏南,當淮水流域。

綜觀簡文所記九州,“處於三方(東爲海)邊地的荊、陽、虘、藕四州與傳世文獻較爲符合,而處於黃淮平原及山東半島的夾、競、塗、敘、莒五州則與傳世文獻區別較大”“是一個獨立的系統”(晏昌貴);“與《禹貢》等傳世古書相比,無論州名還是州域,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因而應屬於自成一格的九州系統。”(陳偉)其形成時期,晏昌貴先生認為“由莒州得名、藕州水系和九河的歸屬,似可推知《容成氏》九州形成于兩周之際或春秋前期” 而朱淵清先生則將簡文九州直接跟夏禹治水、畫九州的史事相聯繫,提出 “《容成氏》九州與《禹貢》九州的區別主要在黃河下游各州。《容成氏》九州和《禹貢》九州的順序差別也許也有意味其中 ……《容成氏》九州排列也是有序的,這個次序或許就是大禹治水的次序。若果真如此,這也就暗示著,《容成氏》九州應該出自比《禹貢》九州更爲原始的文本。”而同時陳偉先生則認為:“在《容成氏》中,只是逐一說某州始可居,而絲毫沒有提及創設或劃分九州之事。這應可理解爲,這些州在禹治水之前即已存在,其數目則是列舉出來的九個。這與上揭二說(按指舊說“堯分十二州禹改爲九州”與“禹創設九州)均不相同。

天下之民居奠,乃(飭)食,[37]乃立后稷以爲(田)。[38]后稷既已受命,乃食於野,宿於野,復豢土,五年乃28穰。民有餘食,無求不得,民乃賽,驕態始作,乃立臯陶以爲李(理)。臯陶既已受命,乃辨陰陽之氣而聽其訟獄,三29年而天下之人無訟獄者,天下大和均。舜乃欲會天地之氣而聽用之,乃立質以爲樂正。質既受命,作爲六律六30〈郘—呂〉,辨爲五音,以定男女之聲。當是時也,癘疫不至,妖祥不行,禍災去亡,禽獸肥大,草木晉長。昔者天地之佐舜而16佑善,如是狀也。

以上一段主要記敍舜時分職任事,除禹之外的其他職官,包括后稷、 臯陶、質三人。所謂“質”即商契,詳下文。簡文跟 《孟子·滕文公》上“堯獨憂之,舉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禹疏九河……后稷教民稼穡……使契爲司徒……”一大段話很類似。《管子·法法》:“舜之有天下也,禹為司空,契為司徒,臯陶為李,稷為田。”與簡文基本相合。

舜臣中的“樂正”“質”值得特別注意。此字原作形,可隸定為“”。原注釋已指出:“此字與《包山楚簡》第一百二十簡、《郭店楚墓竹簡·語叢四》第八簡‘竊’字寫法相同。堯、舜樂正古書多作‘夔’,唯《呂氏春秋·古樂》作‘質’,從讀音考慮,此字疑讀爲‘質’(‘質’是端母質部字,‘竊’是清母質部字,讀音相近)。”陳偉先生進一步指出,“竹書所記也許是舜的另一位大臣——契”。理由是: “竊”與“契”音近可通,“竊”从“禼”聲,“契”也正或寫作“禼”;在傳世古書《大戴禮記·五帝德》、《史記·五帝本紀》等中,契與禹、后稷、臯陶、夔等人共事,而簡文中提到的舜臣也正有禹、后稷、臯陶以及此“(竊)”,亦可見“(竊)”即“契”。至於簡文記“契”為“樂正”,陳偉先生提出了兩種可能:或是“竹書作者或抄手將樂正夔誤寫成時代相同、地位也大致相當的契”,或是“傳聞有異”,簡文的任樂正的“ ”和《呂氏春秋·古樂》任樂正的“”為一人(“”與“”均音近可通),就是一般的任司徒的契。[39]

我們認為,陳偉先生提出的後一説應該是合乎事實的。無論是從文字釋讀還是從人物對應關係的角度來講,簡文(竊)”都應該就是商契。“”在《呂氏春秋·古樂》中作,同類的例子如:古帝少暤之名,古書多作“摯”,亦作“質”(摯、質相通習見),如《逸周書·嘗麥》:“乃命少昊清司馬鳥師,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質。”但也往往寫作“契”。《路史》(據《四庫全書》本)卷十六《後紀七》“小昊” 條“于是興郊禪、崇五祀”注:“董氏錢譜引《世本》云:少昊,黄帝之子,名契,字青陽。黄帝殁,契立。王以金德,號曰金天氏。” “小昊青陽氏……名質,是為挈”注:“挈本作栔,乃契刻字。故《年代歷》云:少昊名栔,或云名契。” 陳夢家先生曾主要據此及其它證據,主張少暤帝摯與商契實本當為一人,得到楊寬、童書業等先生的極力贊同[40]此説雖然陳夢家先生後來似乎已經放棄, [41] 但直至今日仍在古史傳説的研究者中很有影響。現在我們看簡文,傳為任樂正的“”,因音近而也可以寫作“質”,但是由於傳聞異辭,大概後來 “”任司徒的説法逐漸佔了上風成為主流的説法,於是,保存在 《呂氏春秋·古樂》中的樂正最後不但跟“契”已經毫無關係,甚至還被懷疑為是習見的樂正“夔”之誤了(《呂氏春秋·古樂》高誘注)。這種情況,是不是對少昊帝“”跟商“契”本為一人之分化的説法,多少能夠提供一些積極的支持或起到一定的印證作用呢?

舜乃老,視不明,聽不聰。舜有子七人,不以其子爲後,見禹之賢也,而欲以爲後。禹乃五讓以天下之賢17者,不得已,然後敢受之。禹聽政三年,不製革,不刃金,不略矢。田無蔡,宅不空,關市無賦。禹乃因山陵平隰之可封邑18者而繁實之。乃因(?)以知遠,去苛而行簡因民之欲,會天地之利夫是以近(?)者悅,而遠者自至。四海之內及,19四海之外皆請貢。禹然後始爲之號旗,以辨其左右,思民毋惑。東方之旗以日,西方之旗以月,南方之旗以蛇,20中正之旗以(熊),北方之旗以鳥。禹然後始行以儉:衣不褻(鮮)美,食不重味,朝不車逆,舂不毇米,饗(?)不折骨。製21

 孝辰(?),方爲三俈,救聖(聽?)之紀:東方爲三俈,西方爲三俈,南方爲三俈,北方爲三俈,以躗於溪谷,濟於廣川,高山陞,蓁林31入,焉以行政。於是乎始爵而行祿,[42] 以襄於來(?),亦==,曰德速蓑(衰)[43]*32

 尃。禹乃建鼓於廷,以爲民之有詓(謁)告者(訊)焉。[44](擊)鼓,[45]禹必速出,冬不敢以寒辭,夏不敢以暑辭。身言22

 *[46]所曰聖人,其生賜養也,其死賜葬,去苛慝,是以爲名。 [47]

以上一段敍述舜禪天下於禹,以及禹的各種製作、行儉、建鼓以開言路等美好的政事。禹作爲“號旗”之事,古書未見。東西方之旗以日月比較容易理解,“北方之旗以鳥”、“南方之旗以蛇” 和“中正之旗以熊”的含義則還有待進一步探討。[48]

禹“方為三俈”之事,古書亦未見。此“俈”字跟“嚳”的異體“俈”沒有關係,它在戰國文字中常用為製造之“造”,其右半所从的所謂“告”跟祝告之“告”並非一字(參看後文簡 52“造”字注釋)。董珊先生提出,這十二“俈”或即古書的“十二牧”,簡文是說每方設立三人以為帝王之輔佐,深入四方民間以行政事。《尚書·堯典》云舜時有“十有二牧”(今在古文《舜典》中),此説還見於不少其它古書,並且往往以“(四方)方三人”來解釋。如《韓詩外傳》卷六第十七章:“王者必立牧,方三人,使闚遠牧眾也……故牧者所以開四門,明四目,通四聰也。”《白虎通義·封公侯》謂唐虞之“牧”係“使大夫往來牧諸侯,故謂之牧。旁(方)立三人,凡十二人。”《說苑·君道》:“周公踐天子之位,布德施惠,遠而逾明。十二牧,方三人,出舉遠方之民……故牧者所以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也。”董珊先生此説確實很有可能是合於事實的。古書云十二牧輔佐帝王“明通四方耳目”(《史記·五帝本紀》)、“通(或達)四聰”,似乎也可以跟簡文“救聖(聽)之紀”相聯繫。“ 俈”跟“牧”從讀音看難以相通,它究竟表示的是什麽詞,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禹建鼓於廷之事,劉樂賢先生引下舉古書兩處記載跟簡文相印證:《管子 ·桓公問》:“黃帝立明台之議者,上觀於賢也;堯有衢室之問者,下聽於人也;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鼓於朝,而備訊唉;湯有總街之庭,武王有靈台之復,而賢者進也。”又《路史》卷二十二引《太公金匱》:“禹居人上,慄慄如不滿日,乃立建鼓。”此外又如于凱先生所舉:《淮南子·氾論》:“禹之時以五音聽治,懸鐘鼓磬鐸,置鼗,以待四方之士。爲號曰:‘教寡人以道者擊鼓,諭寡人以義者擊鍾,告寡人以事者振鐸,語寡人以憂者擊磬,有獄訟者搖鼗。 ’當此之時,一饋而十起,一沐而三捉髮,以勞天下之民。”[49]此外又如《呂氏春秋·自知》:“堯有欲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淮南子·主術》、《鄧析子·轉辭》略同。這類記載,各名目往往錯出,且“雜歸堯、舜、禹、湯諸聖名下,無有定説,不過是借先聖之名論説廣開言路的意思”。[50]

禹有子五人,不以其子爲後,見33臯陶之賢也,[51] 而欲以爲後。臯陶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遂稱疾不出而死。禹於是乎讓益,啓於是乎攻益自取。34

簡文記禹讓位於臯陶,裘錫圭先生指出,《墨子·尚賢下》說:“昔者堯有舜,舜有禹,禹有臯陶……”“禹有臯陶”即簡文所記禹讓位於臯陶之事。顧頡剛先生曾經主要根據“禹有臯陶”這句話,認為《墨子·尚賢下》晚出,“定出秦後”,現在從此處簡文來看,“可見至晚在戰國中期就有這種説法了,《尚賢下》決非‘定出秦後’。”[52]

“啓攻益自取”之事,即《古本竹書紀年》之“益干位,啓殺”。又《戰國策·燕策一》云:“禹授益而以啓人爲吏,及老,而以啓爲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啓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韓非子·外儲說右下》略同。《楚辭·天問》“啓代益作后,卒然離蠥”一節,所述亦為戰國時流傳的啓益交攻的傳説。[53] 《孟子·萬章上》則云: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啓,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啓,曰:‘吾君之子也。”(《史記·夏本記》所記相差不遠)兩說可謂截然不同。前一類傳説不見於後世史書、儒家經籍,對此李存山先生有深入分析。他認爲儒家經籍對於一些歷史事件或古史傳說”“务存褒諱”“隱沒者多”而後世史書如《史記》又深受儒家經籍的影響,啓殺益這類“不雅馴”者同樣也就被捨棄而隱沒了[54]

*[]王天下十又六年〈世〉而桀作。[55]桀不述其先王之道,自爲[]*35A不量其力之不足,起師以伐岷山氏,取其兩女琰、琬, (?)北去其邦,□爲宮,築爲璿室,飾爲瑤台,立爲玉門。其驕38泰如是狀。湯聞之,於是乎慎戒徵賢,德惠而不 三十而能之。如是而不可,然後從而攻之,陞自戎遂,入自北39門,立於中□。桀乃逃之歷山氏,湯又從而攻之,降自鳴條之遂,以伐高神之門。桀乃逃之南巢氏,湯又從而攻之。40遂逃去,之蒼梧之野。湯於是乎徵九州之師,以 (略)四海之內,[56]於是乎天下之兵大起,於是乎(亡)宗鹿(戮)族戔(殘)群安(焉)備。41當是時,強弱不諹,衆寡不聽訟,天地四時之事不修。湯乃尃(溥)爲征籍,以征關市。[57] 民乃宜怨,虐疾始生,於是36乎有喑、聾、跛、眇、[58] 癭、、僂始起。湯乃戒求賢,乃立伊尹以爲佐。伊尹既已受命,乃執兵欽(禁)暴, [59] 羕得于民,遂迷而37*賊盜,夫是以得衆而王天下。

以上一大段簡文,原書的簡序是35A3642。本文的編連順序,是依舊文《上博簡〈容成氏〉的竹簡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的方案。當時並解釋説:“從簡40以後至此處(按即上引簡文之末) ,大意是說湯雖然攻滅夏桀,但隨後天下大亂,且湯行政事不善,故尚未得以王天下。湯乃立賢人伊尹以為佐,天下遂得治,湯終於得眾而王天下。”後來蘇建洲、于凱二先生均主張仍依原書35A3642的簡序編排。[60]平心而論,兩種編排方案都有一些疑點和不容易解釋的地方。看來這個問題還值得進一步研究。

王天下十又六世而桀作”,李銳先生指出“十六世”為自至桀總共十六世,與《史記·夏本紀》合;又《太平御覽》卷八十二皇王部引《紀年》云“自禹至桀十七世”,《史記·夏本紀》集解、索隱等説法相同,是包括禹在内而言,簡文亦與之相合。

夏桀取岷山氏兩女築璿室飾瑤台立玉門等事,見於《竹書紀年》等多種古書。 此外古書記載這些事情,或屬之於紂。正所謂居下流則天下之惡皆歸焉,桀、紂昏亂之事古書往往並舉、錯出,也正是這類紛紜傳説的常態。但桀所爲“丹宮”古書未見,古書多言桀或紂築“傾宮”或“頃宮”。“”跟“頃(傾)”讀音甚遠,難以相通。“丹宮”或是由 “宮牆文畫”、“朱丹其宮”而得名。[61] 簡文說桀立玉門,但為玉門之說似乎也有很大勢力,還衍生出了武王有“玉門之辱”、被“羈於玉門”的傳説。[62]

湯伐滅桀的過程,散見於多種古書記載,許全勝先生作了詳細引證並跟簡文加以對比:簡文 “陞自戎遂”即書·湯誓序》的“升自陑遂”,“”、“陑”可通;又“戎遂”亦即《史記·殷本紀》:桀敗於有娀之虛”的“有娀之虛”。“桀乃逃之歷山氏”,與太平御》卷八十二《皇王部》引《子》桀放於山”等相合(《荀子·解誤為“亭山”,《山海經·大荒西經》誤為“章山降自鳴條之遂”,即《呂氏春秋·簡選》的 “登自鳴條”,此事也見於書·湯誓序》《淮南子·主術》《史記·殷本紀》等。“伐高神之門”,“高神之門”或可簡稱為“高門”,《呂氏春秋·簡選》的“巢門”、《淮南子·主術》的“焦門”並即此之訛。“桀乃逃之南巢氏”,即書·仲虺之誥》的“成湯放桀于南巢”,又見於 《淮南子·務》等。[63]桀流亡“之蒼梧之野”事則不見於史籍,古書多言“於蒼梧之野”(《禮記·檀弓上》)鳴條、蒼梧地相近,“簡文云桀逃之蒼梧,或因舜事而誤,亦未可知也。”總的來看,簡文所記與古書多能互相印證發明,但又不能完全密合。

*湯王天下三十又一世而紂作。紂不述其先王之道,自爲 (?)爲,於42是乎作爲九成之臺,寘盂炭其下,加圜木於其上,思民道之。能遂者遂,不能遂者内(而死不從命者從而桎梏之於是44乎作爲金桎三千。既爲金桎,又爲酒池,厚樂於酒,尃(溥)夜以爲槿(淫),不聽其邦之政。

以上商紂所為荒淫之事,“九成之臺”、“盂炭”、“圜木”云云,即古書多見的所謂“炮格”之刑;為“酒池”古書亦多見。唯紂“於是乎作爲金桎三千”之事,古書沒有完全相同的記載。或引《淮南子·俶真》:“逮至夏桀殷紂,燔生人,辜諫者,爲炮烙,鑄金柱”以為“金柱”即簡文之“金桎”;或引《太平御覽》卷八十二引《帝王世紀》云:“(帝桀)為瓊室、瑤臺,金柱三千。始以瓦為屋,以望雲雨。”謂簡文“金桎”為此“金柱”之誤,“簡文作者或抄手把‘柱’字誤寫成‘桎’,説不定是由於上文有‘桎’字的緣故”。[64]賈誼《新書·道術》:“紂作梏數千,睨諸侯之不諂己者,杖而梏之。”作梏數千”當即簡文之“作爲金桎三千”,桎、梏為同類的刑具。《呂氏春秋·過理》:“糟丘酒池,肉圃為格,雕柱而桔諸侯,不適也。 ”前人已指出“桔”係“梏”之誤字。[65]

於是乎九邦叛之,豐、鎬、郍、、于(邘)、鹿、45(?)、崇、密須氏。文王聞之,曰:“雖君無道,臣敢勿事乎?雖父無道,子敢勿事乎?孰天子而可反?”

“九邦叛之”詳後文。文王所說的這番話,劉樂賢先生指出 見於《呂氏春秋·行論》:“昔者紂爲無道,殺梅伯而醢之,殺鬼侯而脯之,以禮諸侯廟。文王流涕而咨之。紂恐其畔,欲殺文王而滅周。文王曰:‘父雖無道,子敢不事父乎?君雖不惠,臣敢不事君乎?孰王而可畔也?’紂乃赦之。”但兩者的“語境截然不同”。[66]

紂聞之,乃出文王於46夏臺之下而問焉,[67] 曰:“九邦者其可來乎?”文王曰:“可。”文王於是乎素端裳以行九邦,七邦來服,豐、鎬不服。文王乃起師以嚮47豐、鎬,三鼓而進之,三鼓而退之,曰:“吾所知多廌(盡?),一人爲無道,百姓其何罪?”豐、鎬之民聞之,乃降文王。

九邦叛紂之事,原注釋引《禮記·文王世子》:“文王謂武王曰:女何夢矣?武王對曰:夢帝與我九齡。’文王曰:‘女以爲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國焉,君王其終撫諸?’文王曰:‘非也。古者謂年齡,齒亦齡也。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謂“文中所說文王平撫的西方‘九國’即簡文‘九邦’”,“然九邦之名則向所未聞,漢儒不能詳其說,得此方知是豐、鎬等國。”

九邦之名中,豐、鎬、于(邘)、崇、密須氏的釋讀均應該沒有多大問題。“郍”,原注以為即《國語·鄭語》“禿姓舟人,則周滅之矣”之“舟”,“估計在今河南新鄭一帶”。何琳儀先生指出“郍”“亦見邢丘所出陶文‘郍公’”。按此陶文裘錫圭先生曾作過考釋,認爲當為見於《左傳》等書的、先屬於周後屬於晉的“州”邑,故城在今沁陽縣東南。[68]簡文之“郍”當亦即此地。“”,原釋為“耆”,讀為《尚書·西伯戡黎》之“黎”(《尚書大傳》、《史記·周本紀》作“耆” )。按此字原形下半略有模糊之處,諦審圖版,其為“耆”字的可能性很小。蘇建洲先生釋為“”,[69]應該是正確的。“”即“來”字的異體,讀為“黎”或“耆”從古音看有困難。頗疑“”當讀為“”。《史記·周本紀》“封弃於邰”《集解》引徐廣曰:“今斄鄉,在扶風。”《索隱》:“即《詩·生民》曰:‘有邰家室’是也。邰即斄,古今字異耳。”后稷始封地之“”古書有“台”、“駘”、“釐”、“”、“斄”等多種寫法,[70]作“斄”者尤其多見。[71]

”,原注釋疑即戰國時期的石邑,在今河北獲鹿東南;“鹿”,原注釋疑即《逸周書·度邑》之“鹿”,在今河南嵩縣東北。此兩地皆在周之東方。加上“郍”、“于(邘)”(今河南沁陽西北)、“崇”(今河南嵩縣北)三地,九邦中就有五個是在周之東方,這很容易使人對將簡文“九邦叛之”跟前引《禮記· 文王世子》“西方有九國焉,君王其終撫諸”相聯繫的可靠性產生懷疑。按《左傳·襄公四年》云:“文王帅殷之叛國以事紂。”《詩經·小雅·四牡》“四牡騑騑,周道倭遲”毛傳:“文王率諸侯,撫叛國,而朝聘乎紂。”《後漢書· 西羌列傳》:“(文王)乃率西戎,征殷之叛國以事紂。”簡文記文王征服叛殷的九邦,與此類傳説相近,很可能跟《禮記·文王世子》所記之事並無關係。

文王時(持)故時而教民48時,[72] 高下肥毳(磽)之利盡知之。知天之道,知地之利,思民不疾。昔者文王之佐紂也,如是狀也。文王崩,武王即位。武王49曰:“成德者,吾敓而代之。其次,吾伐而代之。今紂爲無道,昏者百姓,至約諸侯,天將誅焉。吾勴天威之。”[73] 武王於50是乎作爲革車千乘,帶甲萬人,戊午之日,涉於孟津,至於共、縢(滕)之間,三軍大。武王乃出革車五百乘,帶甲三千,51以少(宵)會諸侯之師於牧之野。[74] 紂不知其未有成政,而得失行於民之(?)也,或亦起師以逆之。武王於是乎素冠弁,[75] 以造52吝(類)于天,[76] 曰:“紂爲無道,昏者百姓,至約諸侯,絕種侮姓,土玉水酒,天將誅焉,吾勴天威之。”武王素甲以陳於殷郊,而殷53正】    容成氏53

武王伐殷,以戊午之日師渡孟津,與《史記·周本紀》、《尚書·泰誓序》相合。“至於共、縢之間”的“”字原未釋出,我在《上博簡〈容成氏〉的竹簡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 一文中逕釋為“”。當時僅是就字形而釋,後來裘錫圭先生告訴我,《左傳·閔公二年》衛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爲五千人,立戴公以廬于曹。”“共、滕”即簡文之 “共、縢”。今年10月在香港中文大學召開的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上得知,陳偉先生、吳良寳先生對此皆有專文攷釋,即將正式發表。

53簡簡背記篇名“容成氏”,應已經到了篇末。原“説明”謂“推測後面的脫簡大概衹有一至二枚”,當可信。簡文已敍述至牧野之戰,估計下文至西周建立即全篇結束。

 

綜觀《容成氏》全文,從容成氏等最古的帝王講起,經唐堯、虞舜、夏禹,直至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其主體部分是古書常見的所謂虞夏商周四代五王論古史系統。[77] 其主要内容,原注釋的“說明”中很好的概括為:“三代以上,皆授賢不授子,天下艾安;三代以下,啓攻益,湯伐桀,文、武圖商,則禪讓之道廢而革命之說起。前後適成對比。”可以很明顯地看出,雖然全篇以“講史”爲主,但其所記傳說或者史料是經過剪裁安排,爲其論點或說中心思想服務的。它“特別提煉和渲染其中‘不授其子而授賢’的意義,則反映戰國時期思想家的一種‘問題意識’,所以這部書形式上是古史傳說,實際應屬戰國百家言”。[78] 它“是通過朝代更迭的輪廓,來説明某種理念的……屬於諸子類。” [79] 其所圍繞的中心,是鼓吹授賢、禪讓。據此,結合時代背景,可以推定其寫成時間跟《子羔》、《唐虞之道》一樣,都在燕王噲禪讓失敗的事件之前。[80] 此時儒家和墨家都主張授賢、禪讓,《容成氏》所屬的學派,目前也是有儒家和墨家兩說。[81]

 

                              20031115日草畢

注釋:



[]馬承源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12月。

[]簡帛研究網站,03/01/09http://***********/Wssf/2003/chenjian02.htm

[]許全勝《〈容成氏〉補釋》(簡帛研究網站,03/01/14http://***********/Wssf/2003/xuquansheng01.htm。下引許全勝先生說皆見此文)讀“”為“瞀瞽”。按“”讀為“瞀”可從,“”則應逕讀為“樂工”之“工”。目不明曰瞀, “工”猶“瞽工”。《韓非子·八說》:“上下清濁,不以耳斷而決於樂正,則瞽工輕君而重於樂正矣。”

[]”原釋讀為“世”,即認為其右半所从為“枼”;不少研究者又主張釋為从“桀”,即認為其右半所从為“桀”之省體“”。我們釋為 “”讀為所,是考慮到楚文字中“”、“枼”、“”三個偏旁已經時有混淆的情況,同時“各得其所”之說古書習見。“”从“乍”得聲,跟“所”聲母都是齒音,韻部魚鐸陰陽對轉,沒有問題可以相通。

[]“賓”多解釋為“賓服、順從”,“貞”或解釋為“定”,義皆泛而不切。實則簡文 “四海之外賓,四海之內廷”無非是說天下皆來朝見之意。分別言之,則“四海之外 ”非天子之臣,雖為表示服從而來,但係賓客,故言“賓”,“賓”乃動詞“來朝”、“來賓”之意。古書“來賓”之說多見,如《韓詩外傳》卷六:“先王之所以拱揖指麾,而四海来宾者,诚德之至也,色以形外也。诗曰:‘王猷允塞,徐方既来。’ ”而“四海之內”則乃天子之臣,來至朝廷朝見曰“廷”,“廷”亦為動詞,或作“庭”(“廷”、“庭” 同音,簡文“貞”與之為端、定鄰紐,耕部叠韻,音近可通),古書“來庭”、“不庭”亦多見。前引《韓詩外傳》卷六所引《詩》見於《大雅·常武》,下文即云:“四方既平,徐方来庭。”參看王國維《與友人論詩書中成語書二》,《觀堂集林》第一冊,82頁。中華書局, 19596月。

[]參看廖名春:《讀上博簡〈容成氏〉札記(一)》,簡帛研究網站,02/12/27http://***********/Wssf/2002/liaominchun03.htm

[]廖名春:《讀上博簡〈容成氏〉札記(一)》。許全勝:《〈容成氏〉補釋》。

[]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簡帛研究網站,03/01/15http://***********/Wssf/2003/huanrener01.htm

[]廖名春:《讀上博簡〈容成氏〉札記(一)》。何琳儀:《滬簡二冊選釋》,簡帛研究網站,03/01/14http://***********/Wssf/2003/helinyi01.htm 。又載《學術界》2003年第1期,題爲《第二批滬簡選釋》,8990頁。另據程燕《上博楚竹書(二)研讀記》所引,徐在國先生也有此意見。簡帛研究網站,03/01/13http://***********/Wssf/2003/chengyan01.htm

[10]廖名春:《讀上博簡〈容成氏〉札記(一)》。

[11]參看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

[12]參看《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孔穎達《正義》。

[13]《漢書古今人表考》卷三,收入《史記漢書諸表訂補十種》,597 頁,中華書局,19827月。

[14]姜廣輝:《上博藏簡〈容成氏〉的思想史意義——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容成氏〉初讀印象札記》,簡帛研究網站,03/01/09 http://***********/Wssf/2003/jiangguanghui01.htm

[15]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説》,盧偉編著《李珍華紀念集》,233241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10月。

[16]”釋為“賽”從劉信芳《上博楚竹書試讀》(簡帛研究網站,03/01/09 http://***********/Wssf/2003/liuxinfang01.htm。又載《學術界》2003年第1期,97頁)之說。但 “=賽”句意仍難明。

[17]“率”字原屬下讀,陳偉《竹書〈容成氏〉零釋》改屬上讀,並將其解釋為“服”。此從其說。陳文載張光裕主編《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295300頁,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200310月。

[18]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也指出簡11與簡13當連讀。

[19]陳泳超:《堯舜傳説研究》,8587頁。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8月。

[20]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157頁。文物出版社,19985月。

[21]“昔”與“舜”之間空有一個字的位置,原釋文補為“者”字,可從。“”字原釋為下部从“鬲”,許文獻指出其實為从“啻”,其說完全正確。轉引自蘇建洲《〈容成氏〉譯釋》,載季旭昇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29頁。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7月。

[22]《〈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29頁。

[23]戰國文字增“口”為繁飾的情況習見,“”从“啻”,大概也可以直接看作就是从“帝”的。又《山海经·大荒西经》:“故成汤伐夏桀于章山,克之。” “章山”即“歷山”,“章”字應即“帝”字之形誤。若然,這就是一個“歷山”確可寫作“帝山”的例子。

[24]”字又見於後文第15簡,應分析為从“艸”从“執”得聲,疑可讀為“笠”。“執”跟“立”上古韻部都為緝部,中古都是開口三等字,聲母也有關係,其讀音相近可以相通。 “”讀為“”,從何琳儀《滬簡二冊選釋》之說。“免笠、肩耨鍤”意謂脫下斗笠、將農具耨鍤扛在肩上。大概堯多次到田野中見舜,舜均未予理會,最後才(“始”)脫下斗笠、扛耨鍤於肩停止耕作而見堯。

[25]陳偉《竹書〈容成氏〉零釋》讀“子”為“茲”,意為“蓐席”,此從其說。

[26]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也指出簡14與簡8當連讀。

[27]“敓”字原注釋讀為“悅”,研究者多從之。按下文云“堯乃悅(字本亦作“敓”)”,顯然是說堯聽了舜關於政、樂、禮的見解後才“悅”,可知此三個“敓”字讀為“悅”不妥。疑皆應讀為“率”。“率”與“帥”古音相同,兩字相通習見;而跟“敓”字同从“兌”得聲的“帨”字,《說文·巾部》以為“帥”之或體,此可證“敓”與“率”讀音相近可以相通。率,範圍副詞,“表示‘悉’、‘皆’、‘全都’一類意義”,古文字及古書中都很多見,《詩經》、《尚書》中這類“率”字舊多誤解。參看詹鄞鑫《釋卜辭中的範圍副詞“率”——兼論詩書中“率”字的用法》,《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5年第6期,174180頁。

[28]”原讀為“序”,此從白於藍《讀上博簡(二)劄記》(待刊稿)讀為“處”,訓為“止”,“山陵不處”指山陵崩解而壅塞川谷造成水患。“洞”字圖版有模糊之處,原釋為“湝”,諦審字形不類,且文意難通。今改釋為“洞”讀為“通”,“水潦不通”正承上山陵崩解而言。

[29]黃人二《讀上博楚簡容成氏書後》也指出簡23與簡15當連讀。

[30]从“夫”聲之字與从“甫”聲之字常常相通,例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 19897月)916920頁各條。疑“芙蓻”讀爲“蒲”,《國語·齊語》“令夫農…… 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鎛,以旦暮從事於田野。脫衣就功,首戴茅蒲(《管子·小匡》作“苧蒲”),身衣襏襫,霑體塗足,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敏,以從事於田野。”韋昭注: “茅蒲,簦笠也。襏襫,蓑薜衣也。茅,或作‘萌’。萌,竹萌之皮,所以爲笠也。”

[31]“乾皵”、“脛”之釋及“之”字當為衍文,從孟蓬生《上博竹書(二)字詞劄記》之說。簡帛研究網站,03/01/14http://***********/Wssf/2003/mengpengsheng01.htm。孟文引以下古書記載與簡文相印證:《莊子·天下》:“禹親自操耒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風,櫛疾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也如此。”《史記·李斯列傳》:“禹鑿龍門,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決渟水,致之海。而股無胈,脛無毛,手足胼胝,面目黎黑,遂以死於外,葬於會稽。”徐在國《上博竹書(二)文字雜考》釋“乾”、“脛”同,並引《韓非子·五蠹》:“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臿以爲民先,股無胈,脛不生毛。”《尸子·廣澤》:“禹於是疏河決江,十年不窺其家,足無爪,脛無毛,偏枯之病,步不能過,名曰禹步。”簡帛研究網站,03/01/14 http://***********/Wssf/2003/xuzaiguo02.htm。又載《學術界》2003年第1期,100頁。

[32]“枌(畚)耜”之釋參看劉樂賢《讀上博簡〈容成氏〉小札》。簡帛研究網站,03/01/13 http://***********/Wssf/2003/liulexian02.htm#_ednref2。下所引劉樂賢先生意見皆見此文。

[33]此“通”字下文屢見,意為“疏通”。陳偉先生提出:“‘有疏通的意思,也有連接溝通的意思……竹書說的時候,都是同時提到兩條河流。在‘淮與沂’之外,還有……其中淮水與沂水、三江與五湖、伊與洛以及涇與渭,彼此相通,有著可靠的記載。因而,竹書講河道的‘通’也可能是說將兩條河道溝通。”(見下注所引陳文)我們認為此説實無必要。《呂氏春秋·古樂》云“ 禹……通大川,決壅塞,鑿龍門,降通漻水以導河,疏三江五湖,注之東海”,“通”與“決”、“疏”對文,應該就是 “疏通”之意;此云“疏三江五湖”,《淮南子·本經》同,而簡文後文及《呂氏春秋·貴因》皆云“通三江五湖”,亦可見這類“通”與“疏”無別,不能解釋為“連接、溝通”。“通三江五湖”猶言“通三江、通五湖” ,正如《管子·輕重戊》云“禹疏三江,鑿五湖。”晏昌貴先生主張簡文下文“通蔞與易”之“蔞”即古書的“漊水”, “漊水”為“虖池別流”,而“‘南易’水與虖池水相合,東流入海”,正即指簡文“通蔞與易”。但他同時又注釋說: “秦漢圖幅所畫虖池水、易水二水,各自單獨入海,並不相合,較之先秦已有變化,待考。”(見下文所引晏文)看來就是拘於“通蔞與易”之“通”解釋為“連接、溝通”之故。

[34]陳偉:《竹書〈容成氏〉所見的九州》,《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3期,4148頁。下引關於“九州”的陳偉先生的意見均見此文。

[35]晏昌貴:《上博簡〈容成氏〉九州柬釋》,簡帛研究網站,03/04/06http://***********/Wssf/2003/yanchanggui01.htm。下引關於“九州”的晏昌貴先生的意見均見此文。

[36]朱淵清:《禹畫九州論》,簡帛研究網站,03/8/7http://***********/Wssf/2003/zhuyuanqing03.htm。下引關於“九州”的朱淵清先生的意見均見此文。

[37]何琳儀《滬簡二冊選釋》釋讀為“飭食”可從。其謂“”字“右上較爲模糊,右下則明確从‘力’”。諦審圖版,此字上端正當竹簡開裂處,右半上端筆劃應與下部連接,就是“力”形。“”應即“飭”字異體,亦見於馬王堆漢墓遣策,用為“飾”。參看陳松長編著《馬王堆簡帛文字編》208頁。文物出版社,20016月。

[38]”讀為“”從張富海《讀楚簡札記五則》(待刊稿)所釋。張文舉下引古書為證:《管子·法法》:“舜之有天下也,禹為司空,契為司徒,臯陶為李, 稷為田。”《小匡》:“弦子為理,寧戚為田。”《淮南子·天文》:“何謂五官?東方爲田,南方爲司馬,西方爲理,北方爲司空,中央爲都。”皆稱掌農業之官為“田”。

[39]陳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零釋》。簡帛研究網站,03/03/17http://***********/Wssf/2003/chenwei03.htm

[40]見楊寬《中國上古史導論》引,補充論證。呂思勉、童書業編著《古史辨》第七冊(上),25725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11月。童書業為顧頡剛《〈潛夫論〉中的五德系統》所作的《跋》,呂思勉、童書業編著《古史辨》第七冊(中),312313頁。又收入顧頡剛《中國上古史研究講義》,386388頁。中華書局,198811月。又郭沫若亦曾有此説,見其《中國古代社會研究》,201頁,人民出版社,19549月。

[41]陳夢家後來所著《殷虛卜辭綜述》340頁云:“今以為須分別之,契是傳說上的人王,而摯是少皡之神。”中華書局,19881月。

[42]“始”原釋讀為“治”,研究者無異説。按此字原作“”,本篇用為“始”之字多次出現,皆作“”形,而用為“治”之字則作“”形,如簡43“治而不賞”、“治亂”之“治”皆是。“爵”用作動詞,“始爵而行祿”謂此時才開始制定實行爵祿之制,跟前文簡43官而不爵,無勵於民”相呼應。

[43]此處簡文難以理解,但“曰德速蓑(衰)”可能跟 《孟子·萬章上》所謂的萬章問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有關。萬章所敍是以“不傳於賢而傳於子”為德衰,《漢書·刑法志》則云禹承堯舜之後,自以德衰而制肉刑。”又《莊子·天地》:“子高曰:昔堯治天下,不賞而民勸,不罰而民畏。今子賞罰而民且不仁,德自此衰,刑自此立,後世之亂自此始矣。”簡文前文言堯之前“不賞不罰,不刑不殺”,堯時“不勸而民力,不刑殺而無盜賊……其政治而不賞,官而不爵,無勵於民 ”,而禹“始爵而行祿”,禹之“德衰”或即指此而言,跟《莊子·天地》文相類。

[44]”原釋為“鼓”,蘇建洲《上博楚竹書〈容成氏〉、〈昔者君老〉考釋四則》,指出字右半明顯从“千”。簡帛研究網站,03/01/15http://***********/Wssf/2003/sujianzhou05.htm。又參《〈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58頁。此從其說。從下文要引到的《管子·桓公問》有關詞句來看,此字顯然就是訓為“告”的“ 訊”字的異體。擊鼓以告,故字从“鼓”之象形初文“壴”為意符;“千”為聲符,與“訊”讀音極爲相近。

[45]原釋讀為“撞”,研究者無異說。裘錫圭先生認為,“撞”實不辭,字當釋為“”讀為“擊”,此從其說。

[46]“泉”原釋為“”,此從施謝捷《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釋文》(未刊稿)改釋。參看吳振武《燕國銘刻中的“泉”字》,《華學》第二輯,中山大學出版社,199612月。

[47]舊文《上博簡〈容成氏〉的竹簡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原將此段簡文及下文按21313222333435A38的簡序連讀。但其中簡21與簡31相連處的“製孝辰(?)”難以講通。白於藍《〈容成氏〉編連問題補議》將此段簡文及下文重新編連,按 21223133343235A38的順序連讀,也存在有幾處兩簡連讀難以講通的問題。見張光裕主編《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301308頁。今簡序仍暫依舊文之說,但分成幾段釋寫,表明其不一定能連讀。

[48]可參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54155頁蘇建洲先生之說。

[49]于凱:《上博楚簡〈容成氏〉疏札九則》,簡帛研究網站,03/9/24http://***********/admin3/list.asp?id=1010 。下引于凱先生說皆見此文。此段文字與《鬻子·上禹政》文略同,見白於藍《〈容成氏〉編連問題補議》所舉。

[50]陳泳超:《堯舜傳説研究》,124。陳書接下來又説:“刊載此説的書籍,一般都成於戰國末或秦漢之間,故此説之起,或與秦代鉗民之口的高壓政策有關。”則現在可以根據時代更早的《容成氏》此文加以補正

[51]臯陶”原作“叴咎”,從本篇用字習慣看實相當於“臯臯”。其下字寫作“咎”,當係因本篇 “臯陶”既可寫作“叴秀”(本簡下文)又可寫作“咎”(簡29兩見)而誤寫。

[52]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説》,盧偉編著《李珍華紀念集》,248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10月。

[53]說詳游國恩:《天問古史證(二事)》,《游國恩學術論文集》,128138頁。中華書局,19891月。

[54]李存山:《反思經史關係:從“啓攻益”說起》,簡帛研究網站,03/01/20http://***********/Wssf/2003/lichunshan01.htm

[55]此句句首殘字補為“啓”,“年”為“世”之誤字,從李銳《上博藏楚簡(二)初札》之說,簡帛研究網站,03/01/06http://***********/Wssf/2003/lirui01.htm。下引李銳先生意見亦見此文。

[56]字原釋為”,此從何琳儀《滬簡二冊選釋》、徐在國所釋(程燕《上博楚竹書(二)研讀記》引徐在國先生疑此字“从雨从瓜”。簡帛研究網站, 03/01/13 http://***********/Wssf/2003/chengyan01.htm)。但此“”字跟見於後世字書的“窊”字俗體“”恐無關係。“”的聲符“瓜”跟“略”聲母相近、韻部魚鐸陰入對轉,疑兩字可相通。《廣雅·釋詁》:“略,行也。”王念孫《疏證》:“略者,隱五年《左傳》‘吾將略地焉 ’杜預注云:‘略,總攝巡行之名。’宣十一年傳‘略基趾’,注云:‘略,行也。’《漢書·高祖紀》云:‘凡言略地者,皆謂行而取之。’《方言》:搜、略,求也。就室曰搜,於道曰略,義亦同也。”此類用法的“略”《左傳》多見,除王念孫所舉外又如:《宣公十五年》:“壬午,晉侯治兵於稷,以略狄土。”《隱公五年》:“公將如棠觀魚者……公曰:吾將略地焉。”《僖公十六年》:“十二月,會於淮,謀鄫,且東略也。”《昭公二十二年》:“六月,荀吳略東陽……”《僖公九年》:“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爲此會也。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楊伯峻《春秋左傳注》(327頁,中華書居,19905月)云:“略,《詩·魯頌譜》‘謀東略’,《疏》云:‘是征伐為略也。’勤遠略,即下文之北伐、南伐。

[57]湯乃溥爲征籍,以征關市 ”與前文簡18……關市無賦”相對。

[58]“眇”字從劉釗《容成氏釋讀一則(二)》之說。簡帛研究網站,03/04/06http://***********/Wssf/2003/liuzhao02.htm

[59]“欽”下一字當釋為从“疒”从“暴”,“欽”及此字連讀為“禁暴”,是董珊先生的意見。

[60]《〈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59162頁。于凱:《上博楚簡〈容成氏〉疏札九則》。

[61]《說苑·反質》:紂爲鹿台糟邱酒池肉林宮牆文畫雕琢刻鏤……” 《楚辭·九歌·河伯:“魚鱗屋兮龍堂,紫貝闕兮朱宮。 ”王逸注釋“朱宮”為“朱丹其宮”。

[62]詳見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770771頁 “武王……不忘王〈玉〉門之辱”注釋引諸家說。學林出版社,19844月。

[63]《淮南子·本经》則云“放之夏台”,《太平》卷《皇王部》《尸》則云“南巢,收之夏宮”。

[64]前說見于凱:《上博楚簡〈容成氏〉疏札九則》。按《淮南子·俶真》之“金柱”是屬於“炮格”者(高誘注:“鑄金柱,然火其下,以人置其上,人墮陊火中,而對之笑也。”),跟簡文敍於炮格之後的“金桎”不同。後說見許子濱:《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小識〉》,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200310月,香港中文大學。按此“金柱三千”當是屬於瓊室、瑤臺者,亦與簡文“金桎”無關。

[65]參看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下冊1561頁引孫詒讓、馬敍倫說。

[66]許子濱:《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小識〉》。

[67]原注釋已指出,古書多說桀囚湯於夏臺、紂囚文王於羑里,簡文恐誤。

[68]《古文字釋讀三則》,《古文字論集》396397頁。中華書局,19928月。

[69]《〈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172頁,175頁注11

[70]參看陳槃《春秋大事表列國爵姓及存滅表譔異(增訂本)》,第七冊651656頁。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五十二,19694月。

[71]參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395頁“邰與斄”條。

[72]原注:“指遵循老的曆法以授民時。”疑所謂“故時”、“老的曆法”即是指“夏時”、 “夏曆”。夏曆合於農事《禮記·禮運》:“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夏時之等,吾以是觀之。 ”《論語·衛靈公》:“顔淵問爲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 ……’”《左傳·昭公十七年》:“火出,於夏爲三月,於商爲四月,於周爲五月。夏數得天。”

[73]勴,助也;“威”原寫作“畏”,兩字相通習見。“威”即《周易·繫辭下》 “弦木爲弧,剡木爲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之“威”。《國語·越語上》記句踐伐吳之前“乃致其眾而誓之曰:‘……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恥也,而患其眾之不足也。今寡人將助天威之……’”(據明道本)“助天威之”顯即簡文之“勴天威之”。《吳越春秋·句踐伐吳外傳》敍此事,字亦作“威”。而《國語》公序本“威”字作“滅”,顯然是由 “威”因形近而誤為“烕”後再變爲“滅”。徐元誥《國語集解》572頁(中華書局,20026月)反以明道本作 “威”者為非,得簡文可正其誤。

[74]“少”讀為“宵”,從陳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零釋》之說。

[75]“弁”原釋為“冕”,此從黃德寬《〈戰國楚竹書〉(二)釋文補正》說改釋。簡帛研究網站,03/01/21http://***********/Wssf/2003/huandekuan01.htm。又《學術界》2003年第1期,83頁。

[76]“造吝”原釋讀為“告閔”,諸家無異説。按所謂“告”字作,跟簡22“謁告”之“告”作比較,其上端有明顯不同,而跟郭店簡《窮達以時》簡11“造父”之“造”作相近。《郭店楚墓竹簡》146頁注[一三]引“裘按”(裘錫圭先生按語)云:“楚簡‘告’字中的上端皆直,此‘告’字上端則向左斜折,與楚簡‘告(劍按此字當是排印有誤)’、‘俈’等字所从之‘告’相同,故此字無疑當讀為‘造’。有學者指出‘造’字所从之‘告’與祝告之‘告’本非一字,是有道理的。” 據此將此字直接改釋為“造”。“”疑當讀為古書裏指軍隊出征之禮中的類祭之“類”,字亦或作 “”,《說文·示部》:“禷,以事類祭天神。”“類”、“吝”兩字上古音為來母雙聲、韻部物文陽入對轉,中古又都是合口三等字,其可以相通從音理看沒有問題。《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類,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說。”“類”、“造”並舉。《禮記·王制》:“天子將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前人多據此將“類”、“宜”、“造”三種祭祀的對象截然分開。實則《周禮·春官·肆師》云:“凡師甸,用牲于社宗,則爲位。類造上帝,封于大神,祭兵于山川,亦如之。 ”可見“造”祭亦可施於上帝。“類造上帝”即簡文此處“造類於天”,皆謂舉行祭祀將征伐之事報告上天,既以祈福佑,亦表示承天之命“恭行天罰”(下文所告之辭歸結為“天將誅焉,吾勴天威之 ”,正即此意)。偽古文《尚書·泰誓上》敍武王渡孟津後告諸侯云:“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類於上帝,宜於冢土,以爾有衆,厎天之罰。”亦可為參考。

[77]參看陳泳超:《堯舜傳説研究》,28頁。

[78]廣輝:《上博藏簡〈容成氏〉的思想史意義——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容成氏〉初讀印象記》

[79]趙平安:《楚竹書〈容成氏〉的篇名及其性質》,饒宗頤主編《華學》第六輯, 7578頁。紫禁城出版社,20036月。

[80]廣輝《上博藏簡〈容成氏〉的思想史意義——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容成氏〉初讀印象記》

[81]主張屬於儒家的如姜廣輝《上博藏簡〈容成氏〉的思想史意義――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容成氏〉初讀印象記》。趙平安《楚竹書〈容成氏〉的篇名及其性質》主張屬於墨家。

 

 

 

本文原載於《中央研究院成立75週年紀念論文集─中國南方文明學術研討會》(史語所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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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5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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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子居 在 2008/7/31 11:50:35 评价道:第1楼

    俺可以说话不?俺可以说话不?

    关于这“古史传说”部分,俺最清楚了,嘿嘿。不过那些不提为好,颠覆观念的事俺想还是少做比较安全。

    提点儿无关紧要的

    “以为天子”和“立为天子”的差别

    俺觉得前面这个“以为天子”,是说认为尧可能是天子,而不是立尧为天子的意思。

  • ryknight 在 2008/8/1 23:36:19 评价道:第2楼

    LEGEND?  THIS NEEDS EVIDENCE TOO.

     

  • ryknight 在 2008/8/1 23:38:10 评价道:第3楼

    SORY, THIS KOREAN COMPUTER HAS NO CHINESE CHARACTER IMPUT.

  • 破晓 在 2008/8/7 17:13:09 评价道:第4楼

    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説》

    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7/qiuxigui001.htm

  • ryknight 在 2008/8/19 3:19:55 评价道:第5楼

    关于“古史传说”的说法太偏执。在甲骨文发现以前,人们说“商”史是“古史传说”,结果,甲骨文证明那不是传说。像《容成氏》这样的文献的发现,应该是“古史传说”论破产的一个证据。古史有传说,有史实,要分清楚。

    这种顽固的观点丝毫无益于中国文字史的澄清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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