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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坤:记古文字所见“囗”
在 2008/8/21 9:37:56 发布

记古文字所见“□”

(首发)

杨坤

 

古文字所见之“□”,乃许叔重《说文解字叙》所谓“文”也。其“依类象形”,可分为二。一者,象其“丁壮成实”,如天干之“丁”。此唐立庵先生于其《殷虚文字记》中已有明析。二者,取其轮廓,以类回环之界。如《说文》所录之“□”部诸字,及“韦”、“邑”、“州”、“域 ”、“璧”、“田”、“土”、“坰”、“仓”、“舍”等字所从,皆是。

殷虚卜辞有“即□”一词,与“即宗”对贞(《甲骨文合集》34102)。其“□”,多读为“祊”。然直祭与索祭,参考成都百花潭铜壶纹饰,可知其事并行,祝尸直祭在堂、持茅索祭在庭而已。此与礼经所记,并无大异。而人鬼之祀,尚有不同者。如《尚书》金縢篇,周公“为三壇同墠,告大王、王季、文王”。郑康成世,尚得见其址。《祭法》王立七庙、一壇、一墠。郑氏注云:“封土为壇,除地为墠”。壇与壝、堳、埒同,见《周礼》大司徒、封人郑氏注。按郑氏《周礼》小宗伯注,壇有茔域,四面为垠埒。则壇从“回”,乃由“□”得义。故卜辞“即□” ,或谓在壇祷也。

与“□”有关者,尚有“垗”字。《说文》云:“为四畔界,祭其中。《周礼》曰‘垗五帝于四郊’。”

然卜辞“□”字,仍颇难分辨。故陈梦家先生《综述》第十二章庙号,即以其大部为先公之主名。至如“黄□”、“伊□”等,则或为诸侯之壇也。《祭法》曰“去祧为壇、去壇为墠、去墠为鬼”云云,当为古礼。

戊子孟秋十七日

云间后学杨坤 草于华亭

本文收稿日期为2008817

本文发布日期为200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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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3记古文字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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