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使用IE9以上版本或非IE内核的浏览器。IE浏览器请取消兼容性设置,非IE内核浏览器也无需使用兼容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学者文库详细文章 背景色:
字体大小: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殷守艷:論《說文》重文的訓詁學價值
在 2008/10/11 15:26:57 发布

論《說文》重文的訓詁學價值

(首發)

 

殷守艷

復旦大學中文系

 

《說文解字》一書,“敘篆文,合以古、籀”,在以小篆為字體正宗及形體分析依據的同時,亦廣泛收錄古文、籀文等形體結構與字頭小篆相異的各種古文字1163[1],作者許慎稱之為“重文”,實即今之異體字。《說文》收錄的這些重文,因具有多方面的價值,頗受後人重視。諸如重文數量、結構、性質、來源及價值等方面的問題,後世學者多有探討研究,成果亦為可觀[2]。《說文》重文具有文字學、音韻學、訓詁學、語源學等多方面的價值。本文嘗試結合具體的個案分析,對其在訓詁學上的價值略作推闡。

漢語訓詁學肇始於先秦時代的經傳訓詁實踐,歷史極為悠久,經過漫長時間的綿延發展,訓詁資料累積得極為龐大而豐富,訓詁學的理論和方法也不斷地得到完善和提高。然而,由于很長時間以來一直作為通經致用的附屬性學科,傳統訓詁學在理論、實踐上難免存在諸多不足。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多種原因,前人的訓詁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錯誤是在所難免的。先秦兩漢時代學者在其具體訓詁實踐中,尤其是所謂“隸屬之訓詁”,即經傳注疏體訓詁,一般只滿足於其詞義訓釋在具體語境中的“通”,對語詞意義的來由不作發生學的說明,“某,某也”的直稱判斷往往讓人不明白其所以然。縱或偶涉語源的推求,即從語詞音義關聯的角度對語詞音義結合的理據作出推斷,也往往由於理論、方法的欠缺,其詞語推源結論的可信度不高。今天,訓詁學已獨立為一門專門性的工具性學科,我們不僅應當在理論和實踐上推動它向更加科學化的方向發展,同時也有必要對前人的訓詁實踐的有效性進行檢驗,對其錯誤加以訂正。在訓詁過程中,利用《說文》重文,準確合理地推求語詞的語源,揭示其音義結合的理據,可以提高訓詁的準確度,深化對語詞意義的認識,同時亦可對故訓正確與否作出有效驗證,並進而訂正故訓之失誤。下舉幾例,作具體說明。

1、睅    《說文·目部》:“睅,大目也。從木,旱聲。睆,睅或從完。”

許慎訓“睅”為“大目”,它書亦有作“出目”訓者。《玉篇·目部》:“目出皃也。”《廣韻·潸韻》、《集韻·潸韻》並云:“睆,目出皃。”《左傳·宣公二年》:“睅其目,皤其腹。”杜預注:“出目。”孔穎達疏:“目大則出見,故云出目也。”楊伯峻注:“蓋目大則多出,今謂之鼓,兩義可以相通。”又,“睅”之重文“睆”,舊訓亦同。《玉篇·目部》:“目出皃。”《廣韻·潸韻》:“大目也。”《玄應音義》卷十九“瞳睆”注引《倉頡篇》:“睆,目出皃也。”

今按,“大目”、“出目”,訓亦可通,然均欠準確,亦未能揭櫫其語源。“睅”之聲符“旱”,《說文·日部》:“不雨也。”其本義即為乾旱,與“睅”之“大目”義無涉。“睅”之義實寓諸其聲,其本義當指雙目圓睜之狀。其重文“睆”之聲符“完”正載有“圓”之語源義。《說文·宀部》:“完,全也。從宀,元聲。”全為完整,不全則缺。古人以圓為全,不圓亦為缺,故狀月有“陰晴圓缺”之說。《小學蒐佚·通俗文》:“穀曰粒,豆曰完。”豆實圓形。“完”可表“圓”義,其諧聲字“脘”、“筦”亦可證。“脘”,胃之內腔,其形圓。《說文·肉部》:“胃府也。從肉,完聲。”《正字通·肉部》:“胃之受水穀者曰脘。”“筦”,絡絲的竹管,其形圓。《說文·竹部》:“筦,筟也。從竹,完聲。”朱駿聲通訓定聲:“筦,一名筳,蘇俗謂之籆頭,列梃如柵而圓,所以綰絲於其上也。”“筦”又同“管”,管樂器,其形亦圓。《詩·周頌·執競》:“鐘鼓喤喤,磬筦將將。”陸德明釋文:“筦,音管,本亦作管。”《穆天子傳》卷六:“陳琴、瑟、竽、籥、𥭳、筦。”郭璞注:“筦,如並兩笛。”然則“睅(睆)”、“脘”、“筦”並為同源詞。“睅(睆)”之名當得自人怒睜其目之“圓”狀,目圓睜則有大而欲出之感。“睆”故亦可用以表植物果實之圓。《詩·小雅·杕杜》:“有杕之杜,有睆其實。”鄭玄箋:“睆,實貌。”高亨今注:“睆,果實渾圓貌。”得其肯綮。

2、頞    《說文·頁部》:“鼻莖也。從頁,安聲。齃,或從鼻、曷。”

“頞”訓“鼻莖”,其義不誣。“鼻莖”即鼻樑。《素問·氣厥論》:“膽移熱於腦,則辛頞鼻淵。”王冰注:“頞,謂鼻頞也。”漢揚雄《解嘲》:“蔡澤,山東之匹夫,顉頤折頞。”然其語源未明。其聲符“安”,《說文·宀部》:“靜也。”段玉裁改“靜”為“竫”,注云:“此與寍同意。”徐鍇系傳:“安,止也。從女在宀中。”其本義當為安居、安寧,與“鼻莖”義不相涉。今按,“頞”之得名當緣于鼻樑高出面部之特徵。其重文“齃”之聲符“曷”正可表“高”義。《說文·曰部》訓“曷”為“何”,用作疑問詞,與“高”義不相涉,然則“高”當為其語源義,其諧聲字“揭”“碣”“竭”“”可證。“揭”,《說文·手部》:“高舉也。從手,曷聲。”當為其本義。《詩·小雅·大東》:“維北有斗,西柄之揭。”高亨注:“揭,高舉。”又,成語“揭竿而起”之“揭”,亦“高舉”義。“碣”,高聳獨立之石。《說文·石部》:“特立之石也。東海有碣石山。從石,曷聲。”亦可泛指特立高舉貌。徐鍇系傳:“碣,高舉之貌。”《漢書·揚雄傳上》:“外則正南極海,邪界虞淵,鴻蒙沆茫,碣以崇山。”顏師古注:“碣,山特立貌。”“竭”,《說文·立部》:“負舉也。從立,曷聲。”段玉裁注:“凡手不能舉者,負而舉之。”“”,莊稼出穗。《說文·禾部》:“禾舉出苗也。從禾,曷聲。”段玉裁注引何休:“生曰苗,秀曰禾,禾𥝩初挺出於苗,是曰。既成,則出而下垂矣。”朱駿聲通訓定聲:“穗初出莖,如揭而未垂也。”又,《玉篇·禾部》:“,長禾也。”“高”、“長”義亦相通。然則“頞(齃)”與上述諸詞並當同源,其得名之由當為其高之特徵。許訓其義甚確,然未明其   語源。

3、柩    《說文·匚部》:“棺也。從匚,從木,久聲。匶,籀文柩。”

“柩”即棺材。析言之,則與“棺”有虛實之別。段玉裁注:“棺、柩義別,虛者為棺,實者為柩。”《小爾雅·廣名》:“空棺謂之櫬,有屍謂之柩。”《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出絳,柩有聲如牛。”《禮記·曲禮下》:“在床曰屍,在棺曰柩。”今按,許以“棺”釋“柩”,二者混言同義,然其語源當有別。然“久”乃“灸”之初文,其義與“棺柩”不相涉。“柩”之語源當存乎其聲,此可藉其重文考知。“匶”之聲符“舊”本義為鳥名。《說文·  萑部》:“舊,鴟舊,舊留也。從萑,臼聲。”義亦與棺柩無涉。然其聲符“臼”可表“凹陷、中空”義。《說文·臼部》:“舂也。古者掘地為臼,其後穿木石。象形。”段玉裁注:“引伸凡凹者曰臼。”其得名正因其“凹陷、中空”之特徵。諧聲字“齨”亦可明之。《說文·齒部》:“齨,老人齒如臼也。一曰馬八歲齒臼也。從齒,從臼,臼亦聲。”段注:“馬八歲曰𩡩,齒亦如臼,俗名之齨。亦作𩢹。人、馬老時齒落,其狀中空如凹穴,故以“臼”聲名之。又,從“臼”之字“臽”本義指陷阱,亦有“凹陷、中空”義。《說文·臼部》:“臽,小阱也。從人在臼上。”許析其形為會意,當亦從“臼”得聲。“臽”聲字“陷”、“餡”、“惂”、“閻”、“啗”亦皆含有“凹陷”義。“匶”之聲符“舊”從“臼”得聲,故亦可表“凹陷、中空”義。“柩”乃藏載屍體之具,其形皆中空如凹陷狀,故得以“臼”聲稱之。

4、勳 《說文·力部》:“能成王功也。從力,熏聲。勳,古文勳從員。”

段玉裁注:“《周禮·夏官·司勳》曰:‘王功曰勳。’鄭云:‘輔成王業,若周公’。”《尚書·大禹謨》:“爾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勳。”“勳”之義“王功”,即《說文·力部·功》所訓之“以勞定國也”,指協助侯王治國安邦之大功勞,為名詞。然則許慎所訓“能成王功也”當為推源分析,“王功”之所以稱“勳”,在其“能成”,即能成就、實現“王功”。然“勳”之聲符“熏”,《說文· 屮部》:“熏,火煙上出也。”其義與“勳”不相關。從“熏”得聲之形聲字薰、醺、獯、曛、纁、嚑、臐、矄、鑂、壎等,義亦無有與“勳”相關者。“勳”之語源難以從其聲符“勳”求得。其語源的推求,必須另外尋找線索。根據“勳”之重文“勳”正可求得其語源。“勳”為從力,員聲之形聲字。“員”為“圓”之初文,本義指事物形狀之圓。《說文·員部》:“員,物數也。從貝,口聲。𪔅,籀文從鼎。”按,許說之本義訓釋及形體分析均誤。林義光《文源》:“口,鼎口也。鼎口,圓象。”其說甚確。《孟子·離婁下》:“規矩,方員之至也。”《淮南子·原道》:“員者常轉。”高誘注:“輪丸之屬也。”均用其本義。“員”、“圓”初本同字,後乃分化而用法各異,“員”本義及其引申之“完整、周全”等義多用“圓”字表之。《說文·囗部》:“圓,圜。全也。”《類篇·囗部》:“圓,全也。”《玉篇·囗部》:“圓,周也。”“圓”又可用為動詞,表示成全、使圓滿。實現某種心願,完成某件事情,即可稱“圓”。如“圓謊”、“圓夢”、“破鏡重圓”。此與複合詞“完成”、“成全”“成就”“成功”之義相近相通。“完”亦有“圓”義,事情得以如願成功,多稱其“完美”,亦可稱“圓滿”。以詞義引申言之,可謂“圓(員)”從其本義“圓形”引申有“完成”、“成就”義。從語詞音義關聯角度而言,則可認為“圓(員)”聲可表“完成”、“成就”義。“完”上古音匣紐元部,“全”從紐元部,“圓”匣紐文部,音亦極近。“勳”從“員”聲,故含有“完成”、“成就”義。換言之,“王功”所以稱“勳”,乃因其能“成就”王功。據此,知許慎“能成王功也”之推源分析不誣。

5、罶    《說文·网部》:“曲梁,寡婦之笱。魚所留也。從网、畱,畱亦聲。𦌁,罶或從婁。”

“罶”為捕魚之竹器,一名曲梁。《詩·小雅·魚麗》:“魚麗於罶”。毛傳:“罶,曲梁也。”清蕭鳳儀《嫠婦之笱謂之罶解》:“此笱實竹器,與筐籠相似,口闊頸狹,腹大而長,無底。施之,則以索束其尾,喉內編細竹而倒之,謂之曲薄,入則順,出則逆,故魚入其中而不能出。謂之罶者,罶,從网從畱,言能留魚而不使去也。多就曲梁施之以承其空,人不必入水,雖婦人亦能用。”此承許說而申之,然其推源分析不確。今按,“罶”之得名,當因其形曲。凡物曲則多圓,故曲義、圓義相通。“留”聲字多含圓義。諧聲字“瘤”、“”可證。瘤,人和動物體表或筋骨間增生的疙瘩,其形多圓。《說文·疒部》:“瘤,腫也。從疒,留聲。”巢方元《諸病源候論·癭瘤等諸候·瘤候》:“瘤者,皮肉中忽腫起,初梅李大,漸長大,不痛不癢,又不結強。”亦可指植物體表隆起的疙瘩。《古文苑·庾信〈枯樹賦〉》:“戴癭銜瘤,藏穿抱穴。”章樵注:“癭瘤,因木被傷結成癭瘤,大如栲老車輪者,剖之有文。”“”,豌豆,其形如圓珠。《廣雅·釋草》:“豌豆, 豆也。”“豌”字亦作“”,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乾部》:“,《廣雅·釋草》……字作豌,按,初生葉微嫩,可食,揚州人以為常蔬。四五月作莢,長寸餘,其中子圓如珠,煮食甜美。”“罶”之得名本于形圓曲,重文“𦌁”亦可證。“婁”聲可表圓、曲義,諧聲字“僂”、“摟”可證。“僂”,人體背、脊曲。人體背曲,向下俯彎,其狀近圓。《說文·人部》:“僂,尪也。從人,婁聲。周公韈僂,或言背僂。”《漢書·蔡義傳》:“行步俯僂。”顏師古注:“曲背也。”《白虎通義·聖人》:“周公背僂。”陳立疏證:“蓋曲背之疾。”按,盡今之所謂病。“佝僂”乃同源復合詞,“句”聲字亦多有圓、曲義,“佝”“笱”即其例。“摟”,《說文·手部》:“曳聚也。從手,摟聲。”《爾雅·釋詁下》:“摟,聚也。”郭璞注:“猶今言拘摟,聚也。”按,“摟”,指以手聚物,實即兩手抱圓做懷抱狀,故得名“摟”。今皖西南方言,猶稱以手抱住人、物為“摟住”。據此,知許慎以“魚所留”為“罶”之構詞理據,實不確。[3]

 

(說明):本文原為汪少華老師《訓詁學》課程作業。

 

注釋:



[1] 《說文》重文的數量,因其書久經流傳,後世學者的統計互有出入,與許說亦不合。如段玉裁統計數為1279,范進軍據大徐本統計為1274

[2] 這方面的具體情況張其昀《“說文學”源流考略》及張標《二十世紀說文學源流考》論之甚詳,可參看。

[3]根據事物外形特徵為其命名,是十分普遍的現象。籠、筐類器具之得名多本於其外形之特徵,筐之得名因其形方,籠之得名因其形中空,以此推之,可知罶之得名亦因其形圓曲。

点击下载附件:

0201論《說文》重文的訓詁學價值


分享到:
学者评论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