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契札記五則
蔡哲茂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關鍵詞:
洹寶齋 太甲 出疾 陽文
摘要:
本文提出讀甲骨文的五則筆記,並介紹史語所藏乙448反泥上殘留的陽文:
第一則:《洹寶齋所藏甲骨》辨偽二則
《洹寶齋所藏甲骨》是2006年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收藏家所藏的 306片甲骨,此甲骨雖經過鑒定,但可疑之處仍多。在此以兩片為例,即《洹寶》106抄自粹合31030(粹1543)、洹寶301抄自粹161。
第二則:釋太甲合文「」
卜辭「小甲」合文出現於善277(後收入粹112片),董作賓先生曾將之與王國維所綴的後上八‧十四與戩一‧六綴合,此後為方靜若等學者考釋已成定論。但卜辭中亦有大甲合文作「」(合25948+合23053【白玉崢綴】)。筆者在未刊稿《甲骨綴合集續》最早以為「」是大甲的合文。最近方稚松又舉屯南675為例加以論證。
第三則:誤字補刻例
卜辭文例有誤刻例,亦有補刻例,詳見李旼姈《甲骨文例研究》一書,但卜辭亦有誤刻與補刻同見一辭之例,即乙5900「戊午卜,貞:己酉王」。其「戊「午」字,從反面有「戊申」與相差一天的「己酉」可知為「申」字之誤,貞下的「」為「申」字補刻,但缺刻了兩筆。
第四則:卜辭「求」字的一種用法
卜辭的「求」字常見於「旬亡求」,「求」讀作「咎」。又「求雨」讀作要求的「求」,「求示」讀作「舅示」與「示」同,指伊尹。但卜辭有「求」(懷43)一詞,本則從「求」開始討論,結論是「求示」與「示」同,仍讀為「舅」。
第五則:釋「出疾」
卜辭表示疾病痊癒的字有「肙」(蠲)、「彗」(慧)、「」(瘳)、「徒」(除)、「」(差),和《方言》、《廣雅》所記合。卜辭有「出疾」、「疾出」一詞(合13633),歷來不得其解,從上下文義來看,「出」的本義是象足趾離開穴居之形,引伸則有脫離義,「出疾」即脫離或離開疾病。
壹、《洹寶齋所藏甲骨》辨偽二則
2006年7月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郭青萍先生的《洹寶齋所藏甲骨》一書,其中共收甲骨306片,鑑定者以為有四片存疑。筆者讀過此書之後,懷疑其中真偽夾雜,有待辨正。茲舉出以下二則為例,向學界請教。
一、洹寶106(圖1)抄自合31030(粹1543)(圖2)
洹寶106抄自合31030(粹1543),主要原因在於此片有一字作「()」,從「」與「」,合31030作「()」為「奏」字,中間看起來像「」,實際上構形從「」與「」,明顯作偽者不通甲骨文文字結構。另外合31030「王其悔」,洹寶 106少了「其」字。再者,洹寶106的悔「」字兩手交叉處沒刻好,似多了一筆(也可能是原存於骨面上的泐痕 ),事實上這是全仿《粹編》的形體,其他大部分甲骨著錄「女」並未見手腳相連的形體。及「」字右邊足趾之形角度上偏太過,而且的部份摹本作中間不連,及鬲形的下半部與旁邊不連,這些現象都是不明文字的結構所致,從上述跡象顯示,洹寶 106應該是偽刻。
二、洹寶301(圖3)抄自粹161(圖4)
《洹寶》301「其大乙」抄自《粹》161(《合集》失載),證據如下:第一,兩者刻辭佈局雷同,從文例來看,粹 161為肩胛骨,文字由左右行,右為骨邊。洹寶301同樣左右行,而右邊看起來有殘斷,應非骨邊。且從照片看似有盾文,很可能是龜甲,顯然屬模仿而不顧甲、骨之別。第二,洹寶301「」字左邊所從「辛」作「」,字形下部作「」形,與一般所見「」、「」中間豎劃穿透的刻法不同,這顯然是從《粹》161「」字豎劃有穿透底部但不清的拓影仿來,二者之間連字體刻劃角度都幾乎一致。最後,「」字所從之「斤」一般作「」、「」、「」等形,《粹》161之「」字作「」,所從之「斤」作「」形,但斤首部分頗短且不清晰,因此洹寶301中的「」作「」,作偽者不察,抄的時候將「」誤認成「」。卜辭中的「水」()作為偏旁有時可以作「」,但「斤」字更不可能省略作「」,這也是作偽者不明文字結構所致。
本片原以為抄自屯南4285「其大乙又」,但經過多方比較,粹161顯然才是作偽之範本。
圖1
圖2
圖3
圖4(局部)
貳、釋太甲合文「」
卜辭為「小甲」的合文,最早見於方靜若〈為「小甲」合文說〉[1],陳夢家在《殷虛卜辭綜述》中也曾引《粹》112指出「辭2第四行「大庚七」後似是『小甲』合文」[2]其後經嚴一萍〈甲與〉[3]、黃奇逸、彭裕商〈釋小甲〉[4]、姜寶昌〈殷墟卜辭學習札記三則〉[5]等討論,為「小甲」合文在學界已成定論,且是學術的掌故。卜辭另外有太甲合文:
丁巳卜,行貞:小丁歲眔歲歲。
貞:(後)。
歲。 合25948+合23053【白玉崢綴】[6](圖5)
拙作《甲骨綴合集續》(未刊稿)[7]第八九四組指出,本組之「」,疑指大甲之合文。方稚松對此也有相同的看法,他在他的博士論文又多引了一條卜辭證成拙說,事實上他撰寫時未見拙文,他說:
辛丑貞:酒宜于(庭)。 屯南675﹝歷二類﹞(圖6)
實際上,這兩字都應是『大甲』的合文。這是一種借筆合文。『十(甲)』字的豎筆借『大』字的中間部位而成。裘錫圭先生在《甲骨文中重文和合文重複偏旁的省略》一文中所舉『(戎我)』、『(又求)』等字的合文方式與此一致。將例 1、2中的字釋為『大甲』,文意也很契合。不過這裏需對例1的『小丁歲眔大甲歲』稍作說明,因為在出組的這類卜辭中,一般前後兩祖先的廟號與干支日中的天干都是一致的。……但也有不一致的例子。……這大概與出組卜辭還沒有形成十分規整嚴密的祭祀制度是有關係的。[8]
圖5
圖6
參、誤字補刻例
貞:生八月不其□。
戊午卜,貞:己酉王。 合11596正(乙5900)(圖7)
戊申卜:乎取。 合11596反(乙5901)(圖8)
《甲骨文校釋總集》[9]、《殷墟甲骨刻辭摹釋總集》、《甲骨合集釋文》[10]皆未認出此字。日本甲骨學會編輯的《小屯殷虛文字乙編釋文》[11]已經注意到「」,不過他們並未正確的摹出該字,也未釋出該字。反面有干支「戊申」,可知「」應是「申」字的補刻。從字形來看,「」與「申」字相近,「」字只是缺刻了左右兩旁的筆劃。從干支上來看,「戊午」與「己酉」相差五十一天,而「己酉」與「戊申」卻僅差一天,刻手應是刻了「戊午」後,發現刻錯了干支,便又隨後補刻「」字。從「生八月」的記載來看「戊申」與「己酉」應該都是七月發生的事。
圖7
圖8
肆、卜辭「求」字的用法
貞:於羌甲求。
壬戌卜,爭貞:。 懷43
劉宗漢認為懷43與「貞:于羌甲祼」(合1793正)對比可知本片的「求」或非某類示名。[12]又認為「伊尹示」的「」應讀為「舊」而有如下結論:
一、本文贊同卜辭中「」、「求」均應讀為「舊」的意見。
二、本文認為,卜辭中「示」、「求示」除冠以「伊尹」或「伊」者外,均應釋為「舊示」,指某一類集合廟主,與伊尹無關。
三、本文認為,卜辭「伊尹(舊)示」、「伊(舊)示」,均因祭祀伊族舊人首領而來,伊尹是湯的「舅子」的說法併不可信。[13]
劉文對舊字的解釋如下:
在人間,商人稱伊人為「舊人」;在神靈世界,商人自然要伊尹的示為「伊尹(舊)示」,簡稱「伊(舊)示」或「伊(舊)」。其意為源流久遠的伊人首領的示。這就是卜辭「伊尹示」的來源。同時,商人出自少皞氏四叔,而伊人又是少皞氏的嫡系後裔,伊人不僅源流久遠而且地位在商人之上。這樣,伊人首領伊尹才在商人始祖上甲之上受祭,伊尹事實上是商人的一種特殊的「遠祖」。於是「伊(舊)示」或「伊(舊)」的「舊」在後世逐漸變成遠祖之意。 [14]
關於新舊的舊,劉文有如下看法:
卜辭自有「舊」字,其與「」字關係如何,應加以研究。按:《說文‧萑部》:「舊,從萑,臼聲。」卜辭或省作「」、「萑」。所見辭例有「示(《合》20741)、舊臣(《合》3522A)、「舊宗」(《合》30328)、「舊」(《合》30358)、「舊」(《合》26994)、「舊冊」(《屯》1090)、「舊豊」(《合》32536)、「舊庸」(《合》30694)。《合》28001:「丁未卜,暊貞:危方萑新家,今秋,王其比?」此條詞意固然尚待探討,然「萑新家」以「萑」與「新」對比,其指稱與「新」對立的,過去的事物,絕無可疑。通觀卜辭辭例,「舊」均指稱與「新」對立之義。看來,在卜辭中,「舊」只指稱
過去的事物,訓為「久也」,是後起的引伸義。其演變軌迹與「」正好相反。[15]
詹鄞鑫對於「新冊」、「舊冊」有以下看法:
從「新冊」「舊冊」的選擇卜辭可知,商代祭禮有新舊兩種制度,「舊冊」指前代的舊制度,而「新冊」、「茲冊」則指當時的新制度。「舊知」「茲知」卜辭進一步印證了兩種制度並用的狀況。商王或沿用舊制度,或遵循當時制度。[16]
由上引劉、詹二文可知,卜辭中「新」、「舊」對舉的辭例很多,而「舊」字通常作「萑」,因此「伊尹示」的「」應該不太可能釋作「舊」。
合1793正是乙2296,據史語所綴合紀錄知可與乙2578綴合,[17]綴合後釋文為:
貞:于羌甲祼十[]十伐小往[允]肙(蠲)。
R29479(乙2296+乙2578)(圖9)
圖9
祭羌甲的目的是求疾病的蠲。懷43「求」字的寫法作「」,除了單見於乙4665之外,也見於丙182,其辭如下:
翌乙未乎子祝父,小三五求肙(蠲)正。
丙182(合924正)
現在看起來,即使懷43的「求」字不當作「咎」,而當作要求的「求」,即求疾病痊癒,如上引R029479與丙182,也有其合理性。
于肙甲婦。
既肙甲。
壬午卜貞:婦肩凡(興)。
貞:婦好肙(蠲)。
貞:不其肙(蠲)。 丙513(合795正)
但是從上舉丙513來看,「于肙甲婦」這個「婦」指的是「婦好」,祭一定要用犧牲來攘除疾病或災禍,「既肙甲」用人牲「」,其目的在於祈求婦好的疾病能肙(蠲)否。那麼,回過頭檢視第一個例子懷 43中的「於羌甲求」,「」字之後很可能省略了祭祀的用牲。拙作〈殷卜辭「伊尹示」考──兼論它示〉中曾指出:
而(35)(按:即懷43)條卜辭乃祭之事,卜辭的先王先妣(參《綜類》53,54頁)乃是一種禦除災禍的一種祭祀。由此片羌甲之下加「求」(咎)又得到證明,但字之下本應有用牲的數目或種類,此處大概省略了, ……。[18]
可知,拙稿並沒有說懷43的「求」是示名即「求示」之求。
劉宗漢在上引文中已指出卜辭新舊對舉的例子中,舊字只有「萑」、「舊」兩種寫法,沒有作「(龜)」或「求」的。因此「伊尹示」或「求示」中的「」或「求」字並無法如劉宗漢所說的讀為「舊」,否則殷王室中卻祭祀非王室之成員更是不合禮法。卜辭中的「又于十立(位)伊又九」,指伊尹從祀於大乙至祖丁的九示,伊五示,指伊尹從祀於上甲、大乙、大丁、太甲、祖乙的五位先公先王。至於「伊廿示又三」[19]則當修正,因為歷組卜辭已知當提早至武丁晚期至祖庚或祖甲二期卜辭,那麼此二十三示當指,從大乙到祖庚,直系、旁系共計有二十三位先王:大乙、太丁、外丙、太甲、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陽甲、盤庚、小辛、小乙、武丁、兄己(祖己)、兄庚(祖庚)。「伊五示」、「伊又九」、「伊廿示又三」等辭雖以「伊」開頭,但並不是指伊尹的地位高於先王,伊尹是陪祭的身份,在這裡有提示的作用,這是歷組卜辭特殊的刻法。
而伊尹一人的特殊身份在文獻上和卜辭一致,他的受祭是因佐湯建國有功。「」見於歷組,「求」見於賓組,兩組對伊尹的稱謂用字不同,但是「」與「求」的音義一致應是無庸置疑的,把它解作因婚姻關係而成立的「舅」是目前最合理的解釋。
伍、釋「出疾」
貞:婦好隹出疾。 合13633(前6-8-5)
己酉卜賓貞:ㄓ疾胸[20],出。 合18654正(續5-6-9、簠游28)
貞:隹出疾。 合補4002正(乙補658)+乙補6703(史語所網站甲骨綴合紀錄)+合8594正(乙3804)【林宏明綴】(圖10)
曰:其出疾。吉。隹ㄓ由(憂)。其于之出。
合8594反(乙3805)+合補4002反(乙補659)【林宏明綴】(圖11)
乙亥卜貞:雍疾首不出。 存補5-146-4
嚴一萍在《殷契徵毉》中曾指認為卜辭中「有呼吸器病,若鼻腔流涕,謂之『出疾』」,並引《前》6.8.5(即《合》13633)指出:
王國維釋為鼻液之涕字,鼻之流涕,最多者為鼻之感冒,是為內科。若俗所謂「腦漏」,毉書謂之「鼻淵」,釋名謂之「歷匘」,乃今之副鼻腔蓄膿病,慢性上腭竇蓄膿病,慢性前額竇蓄膿病皆是,則鼻科也。此因流涕不絕,而名之曰「出疾」,取象命名,時賅多種疾病言之。[21]
施謝捷在〈甲骨文字考釋三篇〉曾言:「『出』究竟該作何解,尚待進一步研究。」 [22]同仁顏世鉉兄指出:
甲骨文等字是表意字,表「鼻中水出」之意。 則是表意加聲的字,所從的「」(肉)為聲符,起標音的作用,與意義無涉;此字後來改形旁「自」為「鼻」,改聲旁「肉」聲為「九」聲,成為一般的形聲字「鼽」(《說文》)。這是漢字由表意字變為表意加音,再變為一般形聲字的過程,這是漢字演變的趨勢。漢代的出土材料,有作「」、「肍」、「鼽」,前兩字乃「鼽」的通假字。「鼽」後又有改變聲符而作「」(《類篇》)。[23]
上古漢語表示疾病痊癒有一些用語,如《方言》卷三:
差、間、知,愈也,南楚病愈者謂之差,或謂之間,或謂之知,知通語也。或謂之慧,或謂之憭,或謂之瘳,或謂之蠲,或謂之除。[24]
卜辭表示疾病痊癒的字有「肙」(蠲)、「彗」(慧)、「」(瘳)、「徒」(除)、「」(瘥),[25]和《方言》所記合。
但上舉卜辭的出疾則文獻未見與之相合的記載,為何卜辭的「出」有痊癒的意義,便須先從「出」字的本義談起,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對於「出」字的解釋:
(甲) (金) (篆) 出 古人穴居,或象坎穴(「坎」的象形初文本作「」)。整個字形以趾離坎穴表示外出。所引篆文前一形取自《說文》,後一形取自漢印。[26]
卜辭「出」字的象形既表示足趾離開坎穴的樣子,字形與「各」字形相對,卜辭中有「出日」、「入日」相對,金文有「出入王命」,「出」與「入」為反義詞,從「出」字有離開之義引伸,便有為「脫離」的意思,後代有《韓非子‧初見秦》:
出其父母懷衽之中,生未嘗見寇耳。 [27]
那麼卜辭有「出疾」一辭(合13633)很可能表示離開疾病,引伸為疾病痊癒的意思。因此將卜辭「出疾」、「疾出」解釋為脫離疾病或疾病痊癒的意思或為不謬。
圖10(80%)
圖11(80%)
附錄:介紹史語所藏一版甲骨的陽文
關於甲骨上的陽文,嚴一萍曾有〈甲骨文的陽文〉一文討論,整理出過去發現的甲骨文陽文,如《殷契粹編》1585考釋中已指出有一「鹵」字為陽文,郭若愚《殷契拾掇》序言裡也提到352、353、354三版上印有陽文。嚴一萍也發現了《京》3017反面有陽文四字。[28]日本天理大學附屬天理參考館藏品中也有一片甲骨,反面印有陽文「又勺[伐]自上甲」(B463b),編者伊藤道治在彩圖中指出「在骨的反面的泥上殘留著祭祀的紀錄」。[29]史語所收藏的甲骨中也有一版反面有大量陽文,即甲3915反,屈萬里先生指出:
按:3913至3918六個完整之腹甲及3919之背甲,乃二十三年春間,本所第九次發掘時,在侯家莊同時出土。出土時諸甲為土鏽黏成一,3916片原壓於3915片之下。因泥鏽充塞其間,於是 3916片右甲橋上方之字,印入泥鏽;而泥鏽則黏附於本片背面,其字宛然可識。[30]
筆者在史語所的乙448反(R26459反,挖掘號為13.0.570A,圖12,圖13為鏡像處理結果),也發現幾個陽文,若將倒轉的陽文恢復,其內容應如下:
庚戌。
卜五月。 乙448反[R26459反(13.0.570A)]
此版的陰文也許可以在史語所的甲骨中找到原片。
圖12
圖13
[1] 方靜若:〈為「小甲」合文說〉原發表於《上海中央日報文物周刊》,1948年9月8日。後轉載於《中國文字》新4期(1981),頁115-118。
[2] 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1月),頁374。
[3] 嚴一萍:〈甲與〉,《中國文字》新1期(1980),頁1-10。
[4] 黃奇逸,彭裕商:〈釋小甲〉,《古文字研究論文集》四川大學學報叢刊第10輯(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5月),頁303-304。
[5] 姜寶昌:〈殷墟卜辭學習札記三則〉,《山東古文字研究》(1993),頁4-7、49。
[6] 白玉崢:〈甲骨綴合錄小〉文中的第二、「甲骨文錄綴合」第八例,見《中國文字》新3期(美國藝文印書館,1981年),頁209。
[7] 此書收錄諸家綴合成果,未來擬以《甲骨綴合彙編》為名出版。
[8] 方稚松:《殷墟甲骨文五種記事刻辭研究》附錄三〈讀殷墟甲骨文劄記二則〉(北京:首者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頁271-272頁。他在論文附記上說:「本文初稿送黃天樹師沈閱後,黃師告訴筆者,蔡哲茂先生在未刊稿《甲骨綴合集續》中引用《合》23053+25948(即本文劄記一中的例1)時已疑『』是指『大甲』之合文。本文的這一說法權作對蔡先生觀點的補充說明。」該篇文章又收錄於方稚松:〈讀殷墟甲骨文札記二則〉,《漢字文化》第二期總76期(2007),頁41。
[9] 曹錦炎,沈建華編著:《甲骨文校釋總集》(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6年12月)。
[10]王宇信,王貴民,牛繼斌,齊文心,杨升南,孟世凯,羅琨,張永山,謝濟,常玉芝,蕭良瓊,彭邦炯編:《甲骨合集釋文》(北京:中國社會科学出版社,1999年)。
[11]赤塚(忠),加藤(常賢),松丸道雄:《小屯殷虛文字乙編釋文》(東京:大安株式會社,1959年6月)。
[12] 劉宗漢:〈卜辭伊尹示考〉,《文史》總第53期(2000),頁96。
[13] 同前註,頁95-96。
[14] 同前註,頁95。
[15] 同前註,頁96。陳劍:〈殷墟卜辭的分期分類對甲骨文字考釋的重要性〉指出:「無名組卜辭和歷組卜辭裡常見關於『用』『舊冊』(冊或作『』)的貞卜(看《類纂》657頁),『舊冊()』與『新冊()』相對(『新冊』見屯南1090,『新』見34522、34538)。無名組卜辭中『舊』又可寫作『萑』。」見陳劍:〈殷墟卜辭的分期分類對甲骨文字考釋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線裝書局,2007年5月),頁382。
[16] 詹鄞鑫:〈釋甲骨文「知」字〉,《華夏考——詹鄞鑫文字訓詁論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12月),頁374。
[17] R029479,詳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資料數位典藏資料庫」(http://ndwe b.iis.sinica.edu.tw/archaeo2_public/System/Artifact/Frame_Advance_Search.htm)。
[18] 蔡哲茂:〈殷卜辭「伊尹示」考──兼論它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58本第4分(1987),頁771。
[19] 「伊廿示又三」一辭見於兩組甲骨:第一組:合32860+合33218+合34124+合32215【蔡哲茂,林宏明綴】,參見蔡哲茂:〈甲骨新綴十則〉第五組,《古文字研究》第26輯(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119-120。又參見林宏明:〈林宏明先生甲骨綴合表〉第288組,《先秦史研究室》「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xkzh t/440.html」;第二組:合34123+合33219〔周忠兵綴〕,參見周忠兵:〈歷組卜辭新綴三十例〉第二十組,《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126。
[20] 胸字作,陳漢平先生所釋,見〈古文字釋叢〉,《出土文獻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 1985年6月),頁221。
[21] 嚴一萍:《殷契徵毉》上(台北:藝文印書館,1951線裝),頁40下。宋鎮豪亦有相似的看法:「《黃帝內經》對鼻疾有記述,如鼻鼽(流涕、鼻塞、打噴嚏)、鼻淵(鼻竇炎)、鼻(鼻出血)等。甲骨文息字像鼻腔流涕狀,故云『出疾』,殆指感冒流涕,或鼻塞不暢,也可能指呼吸道感染的慢性疾患,比單單言『疾鼻』要明了。」《夏商社會生活史》下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10月),頁722。陳漢平則認為此字為「鼻生息肉之疾,或氣息之疾。又疑此字或當釋鼻。」(同前註,頁224。)
[22] 施謝捷:〈甲骨文字考釋三篇〉,《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 1995年第4期,頁95。
[23] 顏文從三方面來論證「九」聲與「肉」聲的關係:「其一,從『鼽』、『頯』、『頄』、『仇』等字的聲音關係來說明。文獻中的『鼽』字有一種假借的用法,讀作『頯』。……馬王堆帛書作『頯』,上博楚竹書作『』,『』與『頄』應是異體字。『仇』、『頄』、『鼽』從『九』聲,可讀作『頯』,四字為聲近相通之異文。《說文》『頯』從『』聲,而『』從『肉』聲,而讀音又與『仇』相近;董同龢先生則指出,「『肉』諧『』(g')」。由此可見,『』聲與『肉』聲音近。從『』聲與從『九』聲之字可音近相通,而『肉』聲與『』聲相諧,故『九』聲與『肉』聲有音近的關係。」,「其二,從『育』、『冑』、『鞫』、『氿』、『究』等聲音關係來說明。……『冑』、『育』、『鞫』都是音近相通的異文。……『鞫』和從『肉』聲的『育』字、從『由』聲的『冑』字相通,『鞫』、『鞠』又可和從『九』聲的『』、『究』等字相通,由此正可看出『肉』聲和『九』聲相近的語音關係。」,「其三,從『』、『衄』、『羞』、『憂』、『疚』、『究』等字的聲音關係來說明。前文所舉漢帛和竹簡醫書『』可通『鼽衄』;《周易‧否‧六三》:『包羞。』『羞』,阜陽漢簡同今本,帛書作『憂』。《禮記‧祭義》:『不羞其親』,『憂』,《大戴禮記 ‧曾子大孝》作『憂』。以上可見從『肉』、『丑』、『憂』諸聲字相通的關係。」參見顏世鉉:〈釋「鼽」─兼談一種和鼻子有關的疾病〉(未刊稿,部分意見已發表於史語所講論會)。承蒙顏先生提供修改稿,特此致謝。
[24] 揚雄:《方言》(台北:國民出版社,1959年10月),頁44-45。
[25] 姚萱:《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北京:線裝書局, 2006年11月),頁199-213。
[26]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年8月),頁128。楊樹達云:「出甲文作,从人足在坎內向外出之形,是也。許說誤象人足。物形。象坎,處形。」見《文字形義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9月),頁66。李孝定也有同樣的意見曰:「古人有穴居者故从止从而以止之向背別出入也。」見《甲骨文字集釋》(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5年),頁2704。
[27] 陳奇猷:《韓非子集釋》(台北:華正書局,1975年9月),頁1。
[28] 嚴一萍:〈甲骨文的陽文〉,《中國文字》新5期(1981),頁93-95。
[29] 天理大學天理教道友社,《天理大學附屬天理參考館藏品(甲骨文字)》(東京:天理教道友社,1987年2月),頁29。
本文已收入《第十九屆中國文字學全國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花东卜辞第40版有“疾入?一”辞,学者或把这里的“疾”解为人名,尽管本辞比较简单,但考虑到花东卜辞中多见某人染疾之辞,是否第40版的“疾”以视为“疾患”义为上?
若“疾入”就是指疾患侵入,似应与“出疾”语作比较。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