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花东卜辞中的“刊”字
(首发)
时兵
安徽大学中文系
殷墟甲骨卜辞中有字作下揭形:
1 2 3 4 5 6
1.(《合集》8289反)2.(《合集》9389)3.(《合集》13874正甲)4.(《花东》35)5.(《花东》295)6.(《花东》548)
其字从“斤”、“”(“肩”字的初文[1]),有学者隶定为“”(以下用“A”替代),[2]甚是。按“A”似从“肩”得声,在花东卜辞中,可读为“刊”。“肩”在见纽元部,“刊”在溪纽元部,二者声近韵同,故可通。另外,“刊”又写作“栞”。《汉书·地理志上》“随山栞木”,颜师古注:“栞,古刊字也。”在传世文献中,从“肩”或“幵”得声的字多通用。[3]
花东卜辞中,“A”(刊)有“砍斫(树木)”之意,与《书·益稷》“随山刊木”的意思相似,如:
⑴壬申卜:子往于田,从昔A。用。擒四鹿。(《花东》35)
⑵辛酉卜:从曰:昔A,擒。子占曰:其擒。用。三鹿。(《花东295》)[4]
⑶壬申卜:子其往于田,从昔A。用。(《花东》548+395)
上述三条卜辞主要是贞问:子去田猎,经过昔这个地方砍伐(树木),会捕获到野兽吗?与之相类似的表达式在花东卜辞中还有下1例,如:
⑷丁卯卜:子其往田,从西,遘兽。子占曰:不三,[其]一。孚。(《花东》289)
例⑷中“”从“步”、“”(“乂”字的初文[5]),似读为“乂”。《说文·丿部》“乂,芟草也。从丿从乀,相交。刈,乂或从刀。”这条卜辞是贞问:子去田猎,经过西割除(野草),会遇到野兽吗?
总之,“A”(刊)与 “”(乂)分别是指在田猎行进过程中所采取的“砍斫(树木)”和“割除(野草)”等行为,其或为开道,或为补充给养,或为捕获猎物,或为作标记,则有待进一步研究。
最后顺带说一下,在西周金文中有字与“A”字形相近,其字作下揭形:
7 8 9 10 11
7.(《汇编》865)8.(《汇编》866)9.(《汇编》867)10.(《汇编》868)11.(《汇编》869)
其字从“斤”、“”(“兆”字的初文[6]),有学者隶定为“”(以下用“B”替代),[7]可从。按“B”字似从“”(兆)得声,作为晋侯穌的字,可读为“𠚥”。“兆”在定纽宵部,“刀”在端纽宵部,二者声近韵同,故可通。另外,“𠚥”又写作“𠛪”。《集韵·萧韵》“𠚥,或作刟𠛪”。《玉篇·刀部》“𠚥,断取也”,又《广韵·萧韵》“𠚥,断穗”。表示“断穗取之”的“𠚥”与晋侯穌的“穌”字在意义上正好匹配。《说文· 禾部》“穌,把取禾若也。”(大徐本)段注:“杷,各本作把,今正。禾若散乱,杷而取之,不当言把也。《离骚》‘ 蘇粪壤以充帏,谓申椒其不芳。’王逸曰: ‘蘇,取也。’《韩信传》曰:‘樵蘇后爨,师不宿饱。’《汉书音义》曰:‘樵,取薪也。蘇,取草也。’此皆假蘇为穌也。”
综上,“B” (𠚥)与“穌”分别是指“割取禾穗”和“耙取散禾”,二者意义相关且互为补充,因此“穌”与“B”(𠚥)则很有可能是晋侯的名与字。[8]
引书简称
《花东》《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
《合集》《甲骨文合集》
《汇编》《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
[1]参见裘锡圭:《说“凡有疾”》,《故宫博物院院刊》 2000年第1期。
[2]参见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第102-103页,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
[3]参见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第185页,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又张儒、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第722页,山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
[4]姚萱先生“疑‘从曰’二字误刻倒”,可从。参见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第104页,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
[5]参见裘锡圭:《甲骨文字考释(八篇)》,《古文字研究》(第8辑)第153-15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6]参见裘锡圭:《释西周甲骨文的 “”字》,《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第27-37页,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中国语言及文学系,1997年。
[7]参见李朝远:《晋侯方座簋铭管见》,《第二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第231-235页,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1993年。
[8]裘锡圭先生已指出,“B”(裘先生隶定为“”,读为“斯”)是晋侯穌的字。参见裘锡圭:《关于晋侯铜器铭文的几个问题》,《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4年第2期。
本文收稿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0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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