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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乃峰:釋楚簡中的“負”字
在 2008/11/6 19:00:52 发布

釋楚簡中的“負”字

(首發)

 

侯乃峰

曲阜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孔子研究所

 

雲夢秦簡中有標準的“負”字及從“負”之字如下: [1]

雲夢·效律34

雲夢木牘

雲夢·效律24

雲夢·日書甲81

楚簡文字中其實也有標準的從“負”之字,分別如下:

郭店《語叢四》26

上博三《周易》33

上博三《周易》37

上博四《曹沫之陳》21

先說可與今本對讀的楚簡《周易》3337簡中之字。二字分別見於《睽》卦上九“見豕負塗”和《解》卦六三“負且乘”,今本及馬王堆帛書本(僅見於《睽》卦上九處)正作“負”。原考釋者將此二字隷定為“”,並解釋云:

”,从人守貝,不聲,疑“負”字。《說文·貝部》:“負,恃也,从人守貝,有所恃也,一曰受貸不償。”簡文增聲符“不”,或“偩”字。[2]

原考釋者的隷定並無誤,但在此隷定的字形基礎之上再來解釋字形,卻有很大的迷惑性,以致要在行文中加“疑”字。其實,此字毫無疑問就是“負”字。我們在不改變原有隷定字形的基礎上祇要把此字三個偏旁的位置調換一下,即把“人”形移到“貝”上,則此字就變成“”形,再來分析字形,則毋庸多言,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此字就是雙聲符字,“負”、“不”皆聲,古音“負”字並紐之部,“不”在幫紐之部,故添加“不”作為“負”的聲符。同理,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曹沫之陳》21簡中之字亦是“負”字,所在簡文辭例作“彔(祿)母(毋)(負)”。原考釋者亦隷定成“”形,讀為“負”。[3]此釋讀意見是可信的。或有以為此字從“伓”聲而讀為“倍”者,“倍”古音在並紐之部,“倍”又從“不”得聲,古籍中“不”與“負”通假常見。[4]因此,“”自然也可以讀為“倍”。但此種釋讀無法說明字形下部所從“貝” 有何用意,故實不可取。邴尚白先生指出,楚文字中“倍”與“負”判然有別,並不混用。[5]邴先生的說法是很有理據的,楚簡中“伓(倍) ”字多見,確實與上述“負”字判然有別,具體的字形例證可參考相關文字編“”與“伓(倍)”字頭下。[6]

我們再回過來看郭店楚簡中之字。上博楚簡中的三個字,楚竹書《周易》有今本作“負”相互對照,《曹沫之陳》中之字即便認為是從“伓”得聲,依然可以讀為“負”。但郭店楚簡中之字情況卻非如此,由於沒有認出“負”字,在考釋解說上就大費週折。此字所在簡文作:“……家事乃有 :三雄一雌,三),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原考釋者隷定作“”形,疑讀作“祏”。《說文》:“宗廟主也”。[7]李零先生釋為“則”,以為從貝從石從刀作。劉釗先生嚴格隷定為“”,以為字不識,於簡文中的用法不詳。[8]其實,若從上博楚簡“負”字寫法反觀此字,則其當隷定為“”,分析為“從石,負聲”,徑讀為“負 ”即可。在簡文中“事乃有負”當連讀。《說文》:“負,恃也。”《詩·蓼莪》:“無父何怙,無母何恃。”《韓詩》:“恃,負也。”“負”與“恃”互為轉注字,先秦典籍亦常常同義連用,如《左傳·襄公十四年》:“昔秦人負恃其眾,貪於土地。”簡文“事乃有負”亦即“事乃有恃”,意思就是說“做事情纔有所依恃”。隨後的簡文“三雄一雌,三 ),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 ”正是事物各有所依恃的表現:“一雌”依恃著“三雄”之幫助;一個“)”要依靠三個“”(當是這種器物的挎耳)纔能方便拿起使用;“ 三殹(嫛)兒(婗)”依恃“一王母”之保護。

 

2008-11-3稿

注釋:



[1] 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第400407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12月第1版。

[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第181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2月第1版。

[3] 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第256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月第1版。

[4]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第429437頁,濟南:齊魯書社,19897月第1版。

[5] 轉引自季旭昇主編,袁國華協編,高佑任撰:《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讀本·〈曹沫之陳〉譯釋》,第180頁,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73月初版。上述讀為“倍”的意見亦見此著所引。

[6] 李守奎編著:《楚文字編》,第489 頁,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12月第1版。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李守奎、曲冰、孫偉龍編著:《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第333398667頁,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12月第1版。

[7]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第219頁,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5月第 1版。

[8] 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第47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3月第1版。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第234頁,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312月第1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114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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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釋楚簡中的“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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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东山铎 在 2008/11/6 23:53:31 评价道:第1楼

    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

    紅花雖好,還要綠葉扶持;

    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

  • 东山铎 在 2008/11/7 0:00:38 评价道:第2楼

    ……那書呵?那誰?你的致謝涅?

      ——諸多說法尚有待徵引,行文中還可斟酌者亦多~~~

  • 东山铎 在 2008/11/7 10:53:47 评价道:第3楼

    最大的漏洞是:解釋郭店楚簡簡文時以爲:“……家事乃有 :三雄一雌,三),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則是認為25號簡末字的“<羽+能>(一)”字不連26簡的“家事乃有~”讀,而這是很危險的,因爲語叢多有嚴格的協韻,三雄一雌(支部),三)(支部),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支部)。一家事乃有~,若是確實銜接的話,也不應例外,還是應該三個字三個字讀,這樣“事(之部)”與“負(之部)”恰好也協韻。實况若何?尚可斟酌~

  • 海天 在 2008/11/7 22:41:07 评价道:第4楼

    郭店《語叢四》26的字形與《容成氏》簡39的 同字,其右上乃從刀不從人,釋為負似嫌證據不足。不過《容成氏》簡39「德惠而不  」,有學者根據字形從石聲而讀為恃,倒與侯先生讀語叢四為恃相同。另外,)的解釋可以參考張崇禮先生的文章《郭店楚簡語叢四解詁一則》,簡帛網,2007.04.07。

  • 东山铎 在 2008/11/8 0:26:51 评价道:第5楼

             嗯哪,这两个字肯定是一个字了。

            不过右上部是从刀还是从人,倒可以再讨论,楚简中“人”字写作如此形者不乏其例,随便举几个:

    郭店緇衣39、40;郭店窮達以時9;郭店語叢一3、22、26、31、36、83、110(飤所从人);上博緇衣8、21、23;……………………等等;

            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拿同一批简来对比了,语从四11号简“飤韭”之飤,可谓力证,右部所从之“人”形与右上部所从之“人”形笔势写法如出一辙,恐不得径谓此字非从“人”作也——

        另:读为“恃”见苏建洲先生:《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校释》第279页;

    或读为“贬”,参牛新房先生:《容成氏》研究  第43(引白于蓝先生之说)。

    说并可参~~~

     

  • 东山铎 在 2008/11/8 0:38:25 评价道:第6楼

    上面举的例子太杂乱了,找个集中的,直接翻《魯邦大旱》之4、5、6號簡,比较一下其中4、5简的“死”字所从之“人”形与6简“岂”字(原释以为从刀),哪位筒子要说能找出第四简的“死”与第六简的“岂”右部所从有啥子差别,那咱就楚简中从多见本当从“刀”的写成从“刃”作,俺就怀疑是写手有意加上一点写成“刃”形以与“人”字形相区别而造成滴~~~

  • 海天 在 2008/11/8 8:01:02 评价道:第7楼

    单看《语丛四》的字型没人会否定从人,但与《容成氏》简39的同一字并观之,则应释为从“刀”。盖刀人二旁常见讹混,《语丛四》的写法显然是将刀形写作类人形了。陈剑先生在一篇讨论“亢”字的待刊稿中,将《语丛四》的字型隶定为从“刀”大概也是基于这样的理由。

  • 东山铎 在 2008/11/8 11:08:22 评价道:第8楼

    1】原來說其中:——解釋郭店楚簡簡文時以爲:“……家事乃有 :三雄一雌,三),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則是認為25號簡末字的“<+>(一)字不連26簡的家事乃有~讀,而這是很危險的,——此大大地錯誤~——看蘇建洲先生文中所引,陳劒先生《郭店簡<窮達以時><語叢>的幾處簡序調整》將25簡下接第3簡,可信,則家事乃有~並不危險,反而可信,但應當指出是從此說而做的調整。【2】又:一個“)”要依靠三個“”(當是這種器物的挎耳)纔能方便拿起使用;——此句的字義理解大體上是從原書的先生按語而來,亦當注明,——原書从缶从夸之字,先生的按語疑讀作;从艸从是之字,先生疑借作,此處的理解其實是反其意而用之,說三個“挎耳”總起來纔能有“提”(器物)之用,則可將此句相應調整為:一個“)”要依靠三個“”(當是這種器物的挎耳)纔能方便起使用;——似乎字句更順暢些。【3】至於從刀從人,相混現象顯而易見恐難絕對區分。但楚簡中的寫法往往是有意做區別,上面說的寫成刃是一種區別法,另外一種就是添加一撇筆,如則字右部所從之刀往往是多寫一撇筆(類似勿形),利字右部亦多類同(即黎字右上部所從的刀形),而此字兩處字形都未見添加筆畫的;更應該考慮的是,若寫者是想寫成刀形(而且是想表示從石得聲),他完全可以將刀形寫在貝形右邊而不一定非要寫在貝上呀(此二字明顯可見是有意避開將此刀形(姑且說是從刀作)寫在貝形之右部的,《容成氏》中那個尤其明顯,石字寫得那麼大,還要把刀形擠著在上石下貝之間而不是直接寫在貝的右邊。——俺現在不說那誰誰呀咋咋呀有啥子危險了,俺轉過來認為此字看作直接從石或則得聲有點兒危險,化用蘇東坡《琴詩》概括自個兒的想法:

    若言字是從“石”聲,何不徑作“石”之形?若言聲在“則”字上,何不寫成“貝刀”並?

    呵呵,承教承教~

  • 东山铎 在 2008/11/10 18:49:53 评价道:第9楼

    再給補充個漢隷的例子:馬王堆帛書《易傳》之《二三子問》第一行:二參子問曰:易屢稱於龍,龍之德何如?孔子曰:龍大矣。龍形𠨧叚,賔于帝,亻+貝神聖之德也。高尚齊虖……“帝”後之字舊多釋“俔”(《馬王堆簡帛文字編》334頁;《帛書周易校釋(增訂本)》348頁;《馬王堆帛書周易經傳釋文》15頁),此字左從“人”右從“貝”甚明,即是“負”字無疑。“負神聖之德也”意即:——§“龍身上具有、懷有神聖之德”,意思甚為淺明。若是釋“俔”,則不辭矣。——不曉得可有人改釋過?

  • 东山铎 在 2008/11/14 12:11:01 评价道:第10楼

    釋“負”為何從“石”作?試為從“石”獻一策:話說,《說文》:“厂,山石之厓巖,可居。象形。”論者多以為“石”之省,當屬可信。竹書《周易》中“厲”字,率寫作“石+萬”,亦即“厲”字也;《說文》“厲”訓“旱石”。又《說文》:“广,因广為屋,象對剌高屋之形。”段玉裁改為“因厂為屋”,有點道理。“广”與“宀”在古文字中顯示出其所表達之義多和建築物有關,而早期先民未有宮室建築之前,上至天子帝王,下至一般民衆,多是依山而居的,即所謂“宅丘”。——參胡厚宣先生《說“宅丘”》,《史學月刊》19892期。這樣在本源之義上,“厂”、“广”、“宀”皆屬可居之物,實為一事,猜想也許“广”、“宀”字形的出現祇是相對於有宮室建築之後而言的,中間凸起當是將建築物建造成尖頂,以抒洩天降之雨水。如此說,則釋“負”而字從“石”,此“石”亦可視作從“广(厂)”,而“广(厂)下+負”,字見於《璽彙》030453925414及中山王《兆域圖》“丌一(宀下+醬)~”之“~”,見《戰國古文字典》123頁(疑為府之異文)。《兆域圖》多讀為“其一藏府(=广下+負=府)”。這些字很可能與楚簡中從“石”的“負”是一個字;(也許就是斷環???)——這麼講還是將此字所從“石”視作意符,《說文》“負,恃也,从人守貝,有所恃也”,貝為錢財,可能字加“厂(广)”還想進一步表示有錢財還不足恃,還要有居住的地方(宮室房屋)纔能更足可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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