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楚簡中的“負”字
(首發)
侯乃峰
曲阜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孔子研究所
雲夢秦簡中有標準的“負”字及從“負”之字如下: [1]
雲夢·效律34
雲夢木牘
雲夢·效律24
雲夢·日書甲81反
楚簡文字中其實也有標準的從“負”之字,分別如下:
郭店《語叢四》26
上博三《周易》33
上博三《周易》37
上博四《曹沫之陳》21
先說可與今本對讀的楚簡《周易》33、37簡中之字。二字分別見於《睽》卦上九“見豕負塗”和《解》卦六三“負且乘”,今本及馬王堆帛書本(僅見於《睽》卦上九處)正作“負”。原考釋者將此二字隷定為“”,並解釋云:
“”,从人守貝,不聲,疑“負”字。《說文·貝部》:“負,恃也,从人守貝,有所恃也,一曰受貸不償。”簡文增聲符“不”,或“偩”字。[2]
原考釋者的隷定並無誤,但在此隷定的字形基礎之上再來解釋字形,卻有很大的迷惑性,以致要在行文中加“疑”字。其實,此字毫無疑問就是“負”字。我們在不改變原有隷定字形的基礎上祇要把此字三個偏旁的位置調換一下,即把“人”形移到“貝”上,則此字就變成“”形,再來分析字形,則毋庸多言,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此字就是雙聲符字,“負”、“不”皆聲,古音“負”字並紐之部,“不”在幫紐之部,故添加“不”作為“負”的聲符。同理,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曹沫之陳》21簡中之字亦是“負”字,所在簡文辭例作“彔(祿)母(毋)(負)”。原考釋者亦隷定成“”形,讀為“負”。[3]此釋讀意見是可信的。或有以為此字從“伓”聲而讀為“倍”者,“倍”古音在並紐之部,“倍”又從“不”得聲,古籍中“不”與“負”通假常見。[4]因此,“”自然也可以讀為“倍”。但此種釋讀無法說明字形下部所從“貝” 有何用意,故實不可取。邴尚白先生指出,楚文字中“倍”與“負”判然有別,並不混用。[5]邴先生的說法是很有理據的,楚簡中“伓(倍) ”字多見,確實與上述“負”字判然有別,具體的字形例證可參考相關文字編“”與“伓(倍)”字頭下。[6]
我們再回過來看郭店楚簡中之字。上博楚簡中的三個字,楚竹書《周易》有今本作“負”相互對照,《曹沫之陳》中之字即便認為是從“伓”得聲,依然可以讀為“負”。但郭店楚簡中之字情況卻非如此,由於沒有認出“負”字,在考釋解說上就大費週折。此字所在簡文作:“……家事乃有 :三雄一雌,三一(),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原考釋者隷定作“”形,疑讀作“祏”。《說文》:“宗廟主也”。[7]李零先生釋為“則”,以為從貝從石從刀作。劉釗先生嚴格隷定為“”,以為字不識,於簡文中的用法不詳。[8]其實,若從上博楚簡“負”字寫法反觀此字,則其當隷定為“”,分析為“從石,負聲”,徑讀為“負 ”即可。在簡文中“事乃有負”當連讀。《說文》:“負,恃也。”《詩·蓼莪》:“無父何怙,無母何恃。”《韓詩》:“恃,負也。”“負”與“恃”互為轉注字,先秦典籍亦常常同義連用,如《左傳·襄公十四年》:“昔秦人負恃其眾,貪於土地。”簡文“事乃有負”亦即“事乃有恃”,意思就是說“做事情纔有所依恃”。隨後的簡文“三雄一雌,三 一(),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 ”正是事物各有所依恃的表現:“一雌”依恃著“三雄”之幫助;一個“()”要依靠三個“”(當是這種器物的挎耳)纔能方便拿起使用;“ 三殹(嫛)兒(婗)”依恃“一王母”之保護。
2008-11-3稿
注釋:
[1] 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第400、407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 12月第1版。
[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第181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
[3] 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第256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4]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第429~437頁,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7月第1版。
[5] 轉引自季旭昇主編,袁國華協編,高佑任撰:《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讀本·〈曹沫之陳〉譯釋》,第180頁,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3月初版。上述讀為“倍”的意見亦見此著所引。
[6] 李守奎編著:《楚文字編》,第489 頁,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李守奎、曲冰、孫偉龍編著:《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第333、398、667頁,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版。
[7]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第219頁,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第 1版。
[8] 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第47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3月第1版。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第234頁,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3年12月第1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11月4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年11月6日
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
紅花雖好,還要綠葉扶持;
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
……那書呵?那誰?你的致謝涅?
——諸多說法尚有待徵引,行文中還可斟酌者亦多~~~
最大的漏洞是:解釋郭店楚簡簡文時以爲:“……家事乃有 :三雄一雌,三一(),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則是認為25號簡末字的“<羽+能>(一)”字不連26簡的“家事乃有~”讀,而這是很危險的,因爲語叢多有嚴格的協韻,三雄一雌(支部),三一()(支部),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支部)。一家事乃有~,若是確實銜接的話,也不應例外,還是應該三個字三個字讀,這樣“事(之部)”與“負(之部)”恰好也協韻。實况若何?尚可斟酌~
郭店《語叢四》26的字形與《容成氏》簡39的
嗯哪,这两个字肯定是一个字了。
不过右上部是从刀还是从人,倒可以再讨论,楚简中“人”字写作如此形者不乏其例,随便举几个:
郭店緇衣39、40;郭店窮達以時9;郭店語叢一3、22、26、31、36、83、110(飤所从人);上博緇衣8、21、23;……………………等等;
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拿同一批简来对比了,语从四11号简“飤韭”之飤,可谓力证,右部所从之“人”形与右上部所从之“人”形笔势写法如出一辙,恐不得径谓此字非从“人”作也——
另:读为“恃”见苏建洲先生:《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校释》第279页;
或读为“贬”,参牛新房先生:《容成氏》研究 第43页(引白于蓝先生之说)。
说并可参~~~
上面举的例子太杂乱了,找个集中的,直接翻《魯邦大旱》之4、5、6號簡,比较一下其中4、5简的“死”字所从之“人”形与6简“岂”字(原释以为从刀),哪位筒子要说能找出第四简的“死”与第六简的“岂”右部所从有啥子差别,那咱就楚简中从多见本当从“刀”的写成从“刃”作,俺就怀疑是写手有意加上一点写成“刃”形以与“人”字形相区别而造成滴~~~
单看《语丛四》的字型没人会否定从人,但与《容成氏》简39的同一字并观之,则应释为从“刀”。盖刀人二旁常见讹混,《语丛四》的写法显然是将刀形写作类人形了。陈剑先生在一篇讨论“亢”字的待刊稿中,将《语丛四》的字型隶定为从“刀”大概也是基于这样的理由。
【1】原來說其中:——解釋郭店楚簡簡文時以爲:“……家事乃有 :三雄一雌,三一(),一王母保(抱)三殹(嫛)兒(婗)。”則是認為25號簡末字的“<羽+能>(一)”字不連26簡的“家事乃有~”讀,而這是很危險的,——此大大地錯誤~——看
若言字是從“石”聲,何不徑作“石”之形?若言聲在“則”字上,何不寫成“貝刀”並?
呵呵,承教承教~
再給補充個漢隷的例子:馬王堆帛書《易傳》之《二三子問》第一行:二參子問曰:易屢稱於龍,龍之德何如?孔子曰:龍大矣。龍形𠨧叚,賔于帝,亻+貝神聖之德也。高尚齊虖……“帝”後之字舊多釋“俔”(《馬王堆簡帛文字編》334頁;《帛書周易校釋(增訂本)》348頁;《馬王堆帛書周易經傳釋文》15頁),此字左從“人”右從“貝”甚明,即是“負”字無疑。“負神聖之德也”意即:——§“龍身上具有、懷有神聖之德”,意思甚為淺明。若是釋“俔”,則不辭矣。——不曉得可有人改釋過?
釋“負”為何從“石”作?試為從“石”獻一策:話說,《說文》:“厂,山石之厓巖,可居。象形。”論者多以為“石”之省,當屬可信。竹書《周易》中“厲”字,率寫作“石+萬”,亦即“厲”字也;《說文》“厲”訓“旱石”。又《說文》:“广,因广為屋,象對剌高屋之形。”段玉裁改為“因厂為屋”,有點道理。“广”與“宀”在古文字中顯示出其所表達之義多和建築物有關,而早期先民未有宮室建築之前,上至天子帝王,下至一般民衆,多是依山而居的,即所謂“宅丘”。——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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