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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泉
摘 要:本文對楚兵器武王為用戈銘文中誤釋的為字作了辨析。
關鍵詞:武王為用戈 為 作為
最近,韓自強(2008)公布了一枚武王為用戈,其內上鑄銘文3列8字,原釋作“武王攻(扈)乍(作)馭用戈”,其中的所謂“馭”字原篆作“”,諦審之,此字并非“馭”字,銅器銘文中“馭”字未見有寫作此狀者;此字當釋作“為”,同樣的寫法在銅器銘文中是屢見的:
子仲姜盤(新收1464、近出1007)
逆𣪘(7.4096)
䣄大子鼎(5.2652)
、 趙孟庎壺(15.9678、 9)
郘鐘(1.228 )
匽公匜(16.10229)
這些都是與戈銘極為近似的寫法。此外還有一些近似的例子,如:
大師子大孟姜匜(16.10274)
、、 曾侯乙編鐘(2.319.3、2.321.6、2.322.7)
侯因敦(9.4649)
石鼓文·作原
中山王鼎(5.2840)
中山王方壺(15.9735)
() 邗王是埜戈(17.11263)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可以參看《金文編》174-177頁的收錄。因此,此字釋作“為”,在字形上應該是沒有什么問題的。而且,“作為”連言,在銅器銘文的辭例中也是經見的,如:
少虡劍(18.11696、11697):乍(作)爲元用
虡公劍(粦公劍)(18.11663):虡公自擇橛(厥)吉金,其㠯(以)乍(作)爲元用鐱(劍)
郘鐘(1.225-237):乍(作)爲余鐘
以上都與此戈銘文的格式基本相同。另外還有一些其他相似的例子,如:
子仲姜盤:大(太)師乍(作)為子中(仲) 姜沬盤
𤔲寇良父壺(15.9641): 𤔲(司)寇良父乍(作)爲衛姬壺
㠱公壺(15.9704): 㠱(紀)公乍(作)爲子弔(叔)姜媵盥壺
叔男父匜(16.10270):弔(叔)男父乍(作)爲霍姬𧷽(媵)旅也(匜)
䣄大子鼎(5.2652):涂(徐)大(太)子伯辰□乍(作)爲其好妻□〔鼎〕
匽公匜(16.10229):匽(燕)公乍(作)爲姜乘般(盤)𥁗(匜)
孟城瓶(16.09980):鄀□孟城乍(作)爲行缾
逆𣪘(7.4096):(陳)屯(純)裔孫逆乍(作)爲皇祖大宗 𣪘(簋)
此外,銅器銘文中還有“作為鑄”連言者,如楚王酓前盤(16.10100):
(楚)王酓(熊)歬(前)(作)為鑄盤
還有“鑄作爲”者,如:
伯好父𣪘(6.3691):白(伯)好父自鑄乍(作)爲旅 𣪘(簋)
因此,將戈銘讀作“武王攻(扈)乍(作)為用戈 ”,應該是文從字順的。
2008年10月17日初稿,11月9日改作
主要參考文獻
韓自強
2008 楚國有銘兵器的重要發現,載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等編《紀念中國古文字研究會成立三十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92-98頁。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1984-1994編 《殷周金文集成》(1-18冊),北京:中華書局。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11月1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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