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
孟蓬生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
拙文《越王差徐戈銘文補釋》(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541)在各家研究的基礎上所做的釋文如下:
戉(越)邦之先王未得居(姑)乍(胥~蘇)金,(造~)差(徐)之為王,司(始)得居(姑)乍(胥~蘇)金。差(徐)以鑄其元甬(用)戈,以攸(修) □(邊)土。
本文標題中所謂“就”字,釋文中從曹錦炎、董珊兩先生隸定為“”,原形如下:
我在那篇文章中以為“”應作“至”或“到”解,並指出“語義從空間域投射到時間域是一個自然而又常見的現象。”當時匆促成文,未遑舉例,現在補充一些例證。
表示空間的例子:
1.自鄂市,陽丘,方城,兔(菟)禾(和),梄(柳)焚(棼),䋣(繁)陽,高丘,下蔡,居巢,郢。(鄂君啟節)
表示時間的例子:
2.冊告自吝(文)王以聖𧻚王,各束(錦)珈璧。(新蔡楚簡,甲三:137)
3.冊告自吝(文)王以聖𧻚王(新蔡楚簡,甲三:267)
4.宋客盛聘於楚之歲,之月乙未之日,會以央為子左尹貞,自之月以之月,出內(入)事王,盡卒歲,〓(躬身)尚毋又(有)咎,。(包山楚簡,)
5.固貞:出內(入)寺(侍)王,自【】二九㠯(以)集(歲)之【】三十(望山楚簡)
在以上這些例句中,“”或“”都與“自”相對,表示空間或時間的終點,與越王差徐戈的用法是一致的。
在新蔡簡和天星觀楚簡中,處於“”或“”位置上的也可以是“至”字。
6.□禱王以逾(降),順至文王以逾(降) (新蔡楚簡,甲三:5。原文斷句有誤,今改)
7.之月以至來歲之夏,尚毋又(有)大咎。(新蔡楚簡,甲三:117、120)
8.自夏之月以至冬之月,盡七月,尚毋又(有)大(新蔡楚簡,乙一:31、25)
9.義懌以□長剌為邸陽君番貞,從七月以至來歲之七月,集歲,尚自利訓(順)?(天星觀楚簡,据朱德熙先生文转引)
朱德熙先生說:“望山簡用f(指——引者)的地方,天星觀簡用“至”字,可見 f與“至”同義,f從b2(指——引者)得聲,所以鄂君啟節的b2也應該是“至”的意思。”(《鄂君啓節考釋(八篇)》)可見朱德熙先生早已發現“()”與“至”同義,而且既可以表示空間,又可以表示時間。只不過限於當時條件,朱先生把“”或“”錯識成 “適”字而已。
在“至”或“到”的意義上,出土文獻中的“”、“”與傳世文獻中“造”、 “”(chù)、“”(sù)等字記錄的實際是一個詞。 “”和“”應當看作假借字,而“” “造”、 “”(chù)均可以看作本字。
參考文獻
朱德熙:《鄂君啓節考釋(八篇)》,《朱德熙文集》第5卷,中華書局,1999。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望山楚簡》,中華書局,1995年。
宋華強:《論新蔡簡中的“卒歲”與“集歲”》,簡帛網,2005年12月7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 id=126。
賈連敏:《新蔡葛陵楚墓竹簡釋文》,見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186-231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12月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8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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