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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揚:說甲骨文中的“逸”字
在 2008/12/25 11:54:49 发布

说甲骨文中的“逸”字

(首发)

 

王子扬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甲骨文中屡见下列这样一个字,其代表字形有以下四类:

A(合132(合10405正)

B(合839

C(合848乙)(合23559

D(合138(合860正乙)

以上四组字形,以AD居多,BC为少;字体类别几乎都是典宾类,合集23559版也有此字,作C组字形,从整版字体风格看,应属于出组一类。[1]

此字过去多释“往”,[2]《综览》把AB两组放在0770号,附在“往”字后面,可见作者是把这两组看成与“往”同字的;[3]影响很大的《类纂》,ABCD公用一个字头,隶定为“”,释文一律读为“往”。[4]这种处理可以代表当时甲骨学者的主要意见。胡厚宣先生最先注意到 “*”下部所从与“往”下部不同,他指出:“*字从止从立,与往字从止从王者不同。止有向前之义,立与位同,象人本来安居其位,因受逼迫而出走,其义当为逃亡。”[5]胡先生指出“*”下部所从与“往”下部不同,眼光非常独到,但说“*”下面是“立”则可商。后来张桂光先生进一步申论“*”和“往”的差别,他说:

*(引者按:原文此字不是拓片,为了醒目,我们替张先生换为拓片,下同),或为等形,前人多以为与为一字,均读为“往”。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字,字从止声。相比,不但笔画少,而且都是便于刀刻的线条,将误为还可以理解,若将字的写作,则与简化、声化都完全相违,六七十字都这样写是不合常理的。从文例看,确可证为“往”字的“往来”、“往伐”、“往狩”、“往逐”、“往追 ”等辞例,往字均作,无一作的;其余文例,亦多不相似, 应该不是一个字。[6]

并不是一个字”的意见十分正确,基本上得到了承认,事实上形应有其独立的来源,详后。可惜姚孝遂先生《诂林》按语却没有完全采纳这条意见,他认为AB两种形体是“”字之省形,而CD则为“往”之异构。[7]

张桂光先生在上引一文中,进一步指出“*当是的省体。至于的本义,或可解作脚镣,即后世桎梏的桎字。” [8]前引姚孝遂先生《诂林》按语也认为*当是的省形。这个意见影响很大,接受者甚众,其实这个意见是有问题的。按照这个意见不能读通如《合集》136正、137正、846847848甲、848乙等卜辞,尤其是846847两条,请看下列卜辞:

1)贞:*[9]        [846  典宾]

2)贞: *         [847  典宾]

*”在卜辞中如果按照张先生释为“桎”,无论怎样说解都是不合适的,可见把*说成之省体释为“桎”的意见是不大可靠的。我们不愿意相信*之省体的说法,更为重要是出于字形上的考虑。我们知道,)这个形体在甲骨文中是十分常见的构件,一些和执讯问罪有关的字多从此,如“执”作;“”(“审讯问罪”义)字作 [10];“梏”字作[11];“圉”字作;一般读为“逸”的字作[12]。除此以外,一些不好说成是后世某字的形体,如从攴从的“”、从双手内向的、双手外向的、从水从执的、从□从执的,从从虎头人等等,皆从“”。如果我们相信*的省体,我们就必须相信可以省简为形,可是在上面列出的诸多从 “”的“系”字中,我们很难看到有把形简省成形的,这就不得不使我们疑心 形是否真是由像手铐形的 简省而来。

文字学一般规律告诉我们,如果参与构字的偏旁在一种文字系统中有繁简两种形体,那么其中的简体在参与构字时会呈现出类化的趋势,平行分布在从此偏旁的字形中,不大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即这种简体只出现在具体某一个字中。比如甲骨文中像器皿之形的“皿”字,单独成字作“”,在作为构件参与构字时可以省去圈足作“(尽所从之皿)”,甲骨文从 “皿”之字有一些都可以作省去圈足的简体形,其分布呈典型的类化状态。如“”字,既可以作“”,也可以作“”;字既可以作,也可以写作“”等等,皆其例。上面讨论的 “”在以它作偏旁的字形中没有一例写作“”形者,我们有理由说, “”形不可能是“”的简省写法。

从卜辞辞例和字形结构上看,本文开头列出的四组形体是一字异体,应该首先肯定下来。我们知道,甲骨文中的“土”字在作为构字偏旁时可以省去下面的一短横。如“”字一般作“”,也可以写作“”;“”(迩)字既可以作,也可以作,等等。显然,BDAC省去“土”下短横的形体。字(为了讨论问题的方便,我们用此种形体作为四组形体的代表)上部从“止”没有问题,问题是此字下面“”是什么东西,这是解决此字释读的关键所在。在讨论字形体前有必要先看看甲骨文中的“埶”字和“ ”字结构。

 “埶”字在甲骨文中有诸多写法,下面编成三组以醒目:

a. (合7928反)(合5749

b. (合5908(合27823

c. (合28821[13]

上面三组“埶”字是裘锡圭先生《释殷墟甲骨文里的“远”“ ”(迩)及有关诸字》一文具体指出的。他举出这些“埶”字繁简异体,目的在于探索甲骨文中(迩)左侧所从的形体来源。他说:

这个字的左旁的下部明明是“土”字,……“土”上的“”应该是“”(木)旁之省。在甲骨文里,在用作表意偏旁时可以通用。这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现象。其实旁不但可以写作,而且有时还可以写作。例如“莫”字既可以写作 ,也可以写作(屯3036);“朝”既可以写作,也可以写作。甲骨文有字,就是《说文》“散”字所从的“”。金文“散”字多从也是的简写,并非“竹”字。[14]

裘先生又联系西周金文“”字写法,指出甲骨文中的“ ”是一个从“犬”从“埶”省声的字。参照裘先生的论述,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迩)字左侧形当是“埶”字的简省写法,上面“”是“(木)”的简省写法,下面“ ”是“土”,两者粘在一起,也可以看成是形省去双手和“木”形上部后的形体。这个现象在“”这个字的形体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字繁体作,简体作,将“犬”字由下面提至右侧(古文字中上下结构与左右结构往往无别),上面“埶”字简省为“”。可见在用作偏旁时,“埶 ”字是可以省作“”形的。这就是的真正来源。

现在回过头看本文开头举出的四组形体,A组形体除去上部“止”形后的形体可以说和上面“”左部形体完全一致。基于这样的理解,我认为应该是从止从“埶”省的字,其形体结构关系与“迩”很相似,只不过“迩”多是左右结构[15]是上下结构而已。姑且隶定作

我们说字“止”下从“埶”省,还有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形在作为构件偏旁时往往呈现出类化平行分布的状态:

 

 

根据类化分布的特征,知道前面ABCD确实是一字的异体,其简省形式与“(迩)”同。这个饶有趣味的现象极大增强我们将隶定为*的信心。

可是这个从“止”从“埶”省声的 *究竟是个什么字呢?参考(迩)从“犬”“埶”省声的结构,*字结构似乎可以分析为是从“止”“埶”省声。我们知道古文字中的“埶”是个疑母月部(有学者主张归为祭部)字,既可以与书母月部字“设”、“势”相通,[16]又可以和来母谈部的“廉”相通,[17]还可以和质部的“驲”、“迩”、“密”、“节” 等相通。[18]我们认为,这个*很可能读为喻母质部的“逸”。(赵平安师曾经在甲骨文中找到了所谓“逸”字,实际上不是没有问题的,后面还要说到。)上古疑母和喻母属牙喉音,又都是次浊音,中古都是开口三等,声纽应该是很近的,不必多说;上古质、月两部关系相当密切。郭店楚简《语丛三》51简有“少(小)不忍,伐(废)大”, 左部显然为“埶”之省,学者参照《汗简》、《魏三体石经》“节”的写法释为“节”,而“节”上古属质部。关于质、月语音相近论述最为精审的当属李家浩先生,他在几篇文章中都指出了这一点。比如李先生将四见包山楚简和广州象岗山南越王墓出土的铜虎节铭中从“马”“埶”省的字释为“传车”之“驲”,指出“”乃“驲”之异体[19];后来在《说“峚”字》一文中指出,《山海经· 西山经》中山名“峚”即“埶”之省体,郭璞注音为“密”当可信,“峚(埶)”可以读为“密”。[20]这些都是“埶”可读质部之字的直接证据,看来把 *读为“逸”是没有问题的。依我看,“埶”读为“逸”在音理上要比前面提到的读为日纽的“驲”、“ 迩”、明纽的“密”和精纽的“节”更为密合。

既然“*”可以读为“逸”,下面想要把甲骨中含“*”的卜辞简单解释一下,以验证我们前述的正确性。

卜辞有“逸自+地名”,如:

1[□□卜]亘贞:王馘(?)[21]允□逸自敦廪。  [858  典宾]

2)呼师般取逸自敦。用。    [839  186 典宾]

“敦”在卜辞中出现频率很高,是洹水西岸的一个重要的田猎区,卜辞经常卜问“田敦”是否有灾可以证明这一点。卜辞还经常占断王是否“往于敦”、“出于敦”,也经常说“在敦贞”,可见“敦”在商代是个相当重要的地区,商王常常往来其间,有时还在敦地进行酒、宜等祭祀。如此,在敦这个地方肯定有大量的奴隶为商王及其统治阶级服役,由于不堪繁重劳役逃跑在所难免。这两条卜辞正是很好的说明。上引(1)“逸”前一字漫漶不清,不知是什么字,从辞例看应该是个表示“获执、拘捕”一类意思的动词,“逸自敦廪”当是这个动词的宾语,意思是从敦地仓廪逃逸的奴隶。(2)是命令师般捕取从敦地逃逸的奴隶。

卜辞中还可以见到其他地方有逃逸奴隶的现象,如:

3)丁酉卜宾贞:州臣有逸自,得。    [849正 典宾]

4)贞:逸自,得。      [855 典宾]

5)贞:逸自,不其[]    [856 典宾]

6[]:逸自    [857 典宾

上面提到的都应该是商代重要的地名。另外,合集848甲、乙两版“自”字下面所残之字也应该是地名。

奴隶逃亡在商代应该很为普遍,商王很重视奴隶逃亡事件,甚至把有奴隶逃亡看成是灾咎,如:

7)癸丑卜争贞:旬无忧。王占曰:“有咎有。”甲寅允有来。左告曰:“有逸刍自温十人又二。”    [137正 典宾]

正是因为商王很看重奴隶逃亡,所以十分关心逃逸的奴隶是否会被抓捕回来,所以反复进行占卜:

8)贞:逸不其得。    [854 典宾]

9得。      [852正 典宾]

10逸刍率得    [776  典宾]

11)甲午卜争贞:逸刍得。    [130正 典宾]

12)贞:逸刍不其得。    [131 典宾]

13)贞:逸刍得。

不其得。      [133正 典宾]

14)贞:逸刍不[其得]    [132 典宾]

15[□□]卜宾[]:逸刍得。    [134 典宾]

从卜辞屡言“逸刍”看,上引(7)、(8)中的“逸”当是“逸某”之省,也许就是“逸刍”之省,“逸刍”意思是逃逸的为王打草的奴隶。有时商王还会亲自占断,如:

16)己卯卜古贞:(执)逸刍自。王占曰:“其唯丙戌(执)有尾;其唯辛。”    [136=4293 典宾]

商王关心逃逸的奴隶能否被抓捕带回,经常主动派人去某地取抓捕的逃逸之人,见于合集840841842(正),商王也会对这些人是否会送来抓捕的逃逸奴隶进行占卜,如:

17)甲寅卜争贞:以逸于

贞:以逸于

贞:弗其以。      [838 典宾]

“以”当训“致送”,这条卜辞是占问这个人是否会把从地逃逸的奴隶送来。送来的奴隶由于逃逸在先,可能会收到残酷的惩罚,如合集861说:“[□□]卜争[]刖逸。”“不”后所残之字也许可以补出“殟”。此辞是占卜逃逸的奴隶施以刖刑后不会暴死吧。《合集》580正:“刖八十人,不殟。”《合集》581:“刖 ,不殟。”《京》1688:“[□□][]贞:其刖百人,殟。”这三条卜辞可以参看。

以上这些卜辞中的“逸”都可以直接训为“逃逸”,辞意晓畅无碍。还有个别的卜辞,直接训为“逃逸”似乎不好讲。请看:

18)贞:于羌甲禦,克逸疾。    [641 典宾]

19)壬子卜古贞:妣己克逸。    [合859 典宾]

20a)贞:御王于羌[],克   

20b)弗其克[]                   [643 典宾]

上引(19)“逸”下面辞残,根据上引(18),可能是“疾”字。为了说明(18)、(19)两条卜辞的意思,先看上引(20)。这条卜辞出现了“王”,这是为王向羌甲举行御祭。“”字可以隶定为“”,意为“病愈”,[22]整条卜辞意思是,为王向羌甲举行御祭,王的疾病能够痊愈吧。卜辞的“克”可以和上引(18)“逸疾”参照,应为同意的表达。如此,“逸疾”意思就是病愈之意,表达方式和卜辞“出疾(见于合13633)”相同,就是摆脱疾病,从疾病状态中出来。如果这样理解不误,上引两条卜辞的“逸”似乎可以看作“逃逸”之意的引申。

又有这样的卜辞:

21a)癸酉卜殻贞:旬无忧。王二曰:“匄(害)!”[23]王占曰:“俞[24]!有咎有。”五日丁丑,王宾中丁,(蹶)[25]在庭阜。十月。     

21b)癸未卜殻贞:旬无忧。王占曰:“逸!乃兹有求(咎)。”六日戊子子发殟。一月。     [10405正 典宾]             

上引卜辞分别位于骨扇两侧。(21a)卜辞,李学勤先生有很好的意见,上引释文已经体现出来。值得注意的是,李先生将卜辞“俞 ”字与《尚书》中《尧典》和《皋陶谟》屡见的叹词“俞”对应起来,认为卜辞“俞”就应该是《尚书》中的叹词“俞” 。[26]这是一个很好的意见,于卜辞文气十分切合。同时对我们理解(23b)的“逸”也很有启发性。这个“逸”字所处的语法位置与(23a)辞的“俞”完全相同,也可能是个叹词。[27]

《合集》1930919310辞残,从残辞“逸乃”看,很可能与《合集》10405正为同文残辞。另外,《合集》32973298

22a)戊戌卜贞:王曰侯豹:“逸!余不尔其合,以乃史归。”

22b)戊戌卜贞:王曰侯豹:“母(毋)归,御。”

22c)己亥卜贞:王曰侯豹:“余其得汝史,受。”

22d)贞:王曰侯豹:“得汝史,受。      [3297正 典宾]

23a[□□卜□贞:王曰]侯豹:“逸!余不尔其合,以乃史归。”

23b曰侯豹:“得汝史,受。

23c曰︰方其至于土,亡[28]    [3298 典宾]

上引(22)、(23)中的“逸”可能也是叹词。由于这两条中“合”、“受”、“史”的真实含义不能确知,所以不打算做太多的推测。方稚松先生曾经对这两条卜辞进行详细的说解,[29]可以参考。

卜辞又有:

24)辛卯卜贞:以子逸不殟。六月。

辛卯卜贞:子有疾。         [宾三]

命辞部分不必点断,可作一句读。“ 子”的结构可以参考卜辞中“子商臣”(《合集》636637)、“子效臣”(《合集》195)、 “子商妾”(《英藏》125正)等。从辞例上看,“子”前可以理解为刻手漏刻“以”字。“以子”即致送给子的奴隶。这条卜辞是占问致送给子的这些奴隶有疾病吗?会“殟 ”吗?。“逸”在这里似乎相当于名词成分,但并不是说“逸”是名词。前引卜辞(1)、(2)“执逸”之“逸”也是这样用的,可互相参看。“ 殟”,陈剑先生认为当读为古书里的“昏”或“殙”,训为“暴无知、暴死”。[30]可从。两条卜辞,一条说“有疾”,一条说“不殟”,《合集》 13794:“有疾,不殟”,正与此同。

总之,将“”释为“逸”基本可以通读所有卜辞,这进一步证明我们的释读是正确的。

学者大多将本文所释的“(逸)”字看成是从止从 字的简省,而字则采用赵平安师的意见,认为是“逃逸”之“逸”的本字,如此,字也就释为“逸”了。结论与本文相合,但推绎的途径和字形理据截然不同。前面已经讨论过,字绝非字的简省,其有自己独立的源头,这种失去字形依据的意见我们是不能同意的。

赵平安师把甲骨文此种形体与楚简的 字联系起来,认为楚简中此字应由形演变而来,进而指出甲骨 字“从止从止在外,本义当为逃逸。”又说“可能是逸字本字” [31]。由(失)的演进关系完全可能,这种联系非常正确,这也是许多学者信从的原因。其实,不必一定是“逸”字本字,更可能就是甲骨文中的“失”字。

从字形上看,“止”在“”外,固然可以理解为奴隶从拘械中逃脱,这是从作为逃脱主体的奴隶角度考虑问题。换个立场,从奴隶主角度看,这个字形也可以会“失去奴隶”之意。赵平安师在上引一文中将“”字既读“逸”又读“失”,恐怕也反映出 “”字形可能作双重理解的事实。所以沈培先生进一步 指出“甲骨文中的‘’什么时候读为‘失’,什么时候读为‘逸’,要看具体的环境。‘失’和‘逸’本是同源词,在一个‘主语++指人宾语’的句子里,对‘ 主语’而言是‘失’,对‘指人宾语’而言就是‘逸’。”[32]这段话也说明“”在卜辞里的确有表示“失” 这个词的用法。事实上,在没有找出卜辞中用来记录“逃逸”这个词的字之前,认为“逸”和“失”这两个音近的词由一个字形来记录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可是现在我们找到了卜辞中记录“逸”这个词的字,就必须深入考虑“逸”和“失”这两个词了。

从用法上看,将释为“逸”不能通读一些卜辞。比如:

25)辛亥卜古贞:追不    [869 典宾]

26)贞:遘不    [5929 典宾]

27)贞:王占曰:“遘勿。”[33]   [5930 典宾]

28[]占曰:“勿。”     [5931反 典宾]

按照裘先生的研究,否定词“不”、 “弗”表示可能性和事实的,一般不能控制,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不会……”;“勿”、“”表示意愿,一般可以控制,可以理解为“不要……”。[34]用这个法则去审视这几条卜辞,如果把理解为“逃逸”,一种解释是把“逸”理解为使动,并且省略宾语,这样可以勉强疏通(27)、(28),问题是卜辞中可靠用为使动的不是太多。另一种解释是卜辞命辞部分换用主语,且都省略,这样可以疏通(25)、(26),可是理解起来还是觉得别扭。如果我们将“”理解“失”,辞意则相当通畅。(25)是卜问如果追捕,不会失去吧;(26)贞卜如果遇到,不会失去吧;(27)贞问王做出的“遇到,不要失去 ”的占断是否会应验。“遘勿”、“ 追不”、“勿”等语结构和包山楚简80号的“执勿失”、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102号的“亟执勿失”相同。

下面这条卜辞似乎必须读为“失”:

29a□寅卜殻贞:般亡不若,不羌。[]占曰:吉。

29b)贞:龙亡不若,不羌。一

29c)贞:般亡不若,不羌。二

29d)贞:龙亡不若,不羌。二

29e)贞:般亡不若,[羌。] [王占曰:无忧]

29f)贞:龙亡不若,不羌。三

29g)般其羌。一

29h)龙其。一   二告

29i)其。二

29j)其。二                         [506正(丙132+1990,林宏明缀合,见《醉古集》第31[35] 典宾]

此版反复占问“般”和“龙”两人是否会“失羌”。此版的“”不能释为“逸”,因为 “”这个动作的施事当为“般” 、“龙”无疑,所以释为“失”为妥。这个结论很重要,可以类推出前引24-27)四辞中“”的施事不会是奴隶,而是追捕他们的人,从而很好地证明释为“失”的正确性。何组卜辞、无名组卜辞和黄组卜辞中屡见“失众”或“失王众”之语,其“失”字意义同此。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所见到的材料看,“字只见于典宾类。沈培先生曾经详细归纳过“失众” 之“失”这个词在甲骨卜辞中的用字习惯,他指出,宾组(引者按:从字体上看,应是宾组三类)用倒矢来表示,何组二类从矢从鸟作,无名组作“箭”、“雉(或从土)”、“”,黄组作从至从隹形。[36]陈剑先生在沈培先生研究基础上,运用甲骨卜辞分期分类理论,将師组小字类的“”也释为“失”[37],放进“失”这个词义系列,正好与上面何组、无名组、黄组的“失”处于互补分布状态,应该是可信的。我们上面将“”释为“失”,恰巧只见于典宾类,很可能和前面沈文和陈文归纳的“失众”之“失”记录同一个词,同样处于互补分布状态,我想这也应该不是巧合的。

这样看来,卜辞中当释为“失”,字形演变可以参考《战国文字的“”与甲骨文“”为一字说》一文。从字形上看,表示“丧失、失去”这个词,形体最契合的就是本文这个“”字,这应该是宾组时专门造的,较典宾稍早的師组小字类使用了一个形体很怪的假借字就显得十分合理了,后来的何组、无名组、黄组又使用了从“ 矢”得声的形声字,在整个甲骨文字背景下观察也是顺理成章的。

实际上,卜辞“”与“逸)”的用法是有显著的区别的,可以粗略地归纳为以下几点:

1、卜辞“逸”前一般不出现否定副词“不”、“勿”,而“”前经常出现,这是两者最为重要的区别。

2、卜辞“逸”有叹词的用法,而“”字没有看到。

3、“”在卜辞中记录“丧失”、“失去”这个词,同时也可以用为“失火”之“失”、“匡失”之“失”,[38]而“逸”没有这样的用法。

从这些情况看,“逸”和“失”在甲骨文中是有区别的,一般不相混淆。甲骨文“逸”的用法灵活,记录职能比较繁重。值得注意的是,古书中“逸”和“失 ”的职能分工和甲骨文相似。“逸”的记录任务更加繁重,记录“逃逸”、“逸乐”、“迅疾”三个词;而“失”则一般只记录“失去、丧失、失当、过失”这个词,用法几乎与甲骨文时代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个现象也可以为我们前面将“逸 ”、“失”分立的做法提供一个有力的旁证。

前面讨论的种种事实都可以说明卜辞中”与“逸)绝非一字。

小文最后简单交待一下学者曾经指出两者有用法相似辞例的情况。先把辞例抄在下面:

30)贞:)羌得。    [510 典宾]

31羌得。       [503 典宾][39]

32向己未逸)自爻,     [138 典宾]

33*自爻,六人。八月。    [139正 典宾]

这两组辞例惊人的相似,对我们前面的观点很不利,但不是不能解释的。我们知道,处于相同语法位置的字(词)并不可能都是同字,也可能代表意义相近或相反的两个词。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甲骨祭祀卜辞中有些祭祀动词使用起来很相似,语法位置完全相同,有时甚至用牲、祭祀对象都完全相同,学者并没有怀疑这些祭祀动词是一个字,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下面再举两组不是祭祀动词的例子。

34[□□]卜,[]贞:□乙亥登南囧黍[]祖乙。[合集1599 宾组]

35)己巳贞:王其登南囧米,惠乙亥。[合集32024 历二]

显然上面这两条卜辞是乙亥日为同事而卜,辞例几乎一样,而“黍”和“米”不是一个字。又如:

36)丙子卜,殻贞:今来羌,率用。   

丙子卜,殻贞:今来羌,勿用。    [248 ]

这两条同版卜辞全同,可是“率”和 “勿”并不同字。同样道理,“)”、“逸)”两个字为什么一定同字呢!况且我们前面已经讨论了两者形体结构来源都不同,而且用法差别是很大的,如果否认两者数十例的辞例差异而只看着这两组辞例,恐怕是难以让人接受的。我们认为,用“逸”和“失”这两个字来占断,可能也有些意义的差别,用“失”,说明失去“羌”或“刍 ”的原因不一定是奴隶逃逸所致,也可能是由于疾病、劳累和其他突发不可知的原因,而“逸”意义则很具体,就是逃逸所致。综合上面考虑,我们认为这两组相似辞例并不影响我们结论的成立。[40]当然,“逸)”和”的关系是不是也可能如甲骨文中(翦除草木之“翦”)[41](“彤沙”之“沙”象形初文)[42]之间的关系,本为不同的字,但可以相通,这种可能也不能完全排除。

这样看来,甲骨卜辞同时有“)”、“逸)”两字,过去由于我们对商代语言系统的成熟性评价过低,认为记录商代语言的文字系统表意不会如此细密,很容易把词义相近而又恰巧形体近似的两个字误合为一字。我想卜辞中这种误合为一的情况一定还有,应该细心辨析形体差异,并充分结合辞例深入研究,当合则合,当分必分。

最后简单总结一下本文的观点:卜辞屡见的“”,以往释为“往”,本文认为此字是个从“止”、“ 埶”省声的字,可读为“逸”。并且认为“”(逸)不是“”的省体,“”应该是“失”字。在甲骨卜辞中,“逸)”和“”用法有别。

 

 

附记:小文草成后送给黄天树师审阅,黄师订正了文中许多错误并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小文修改时几乎全部采纳,谨向黄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126日写毕

 

 



[1] 黄天树:《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台湾文津出版社,199111月;200710月科学出版社再版,黄师对本书加了不少页下注,并且补入大量手摹图版,很方便阅读。本文关于字体的分类与断代意见皆按照此书,后面不再注明。另外,《合集》6版,从字体风格看,应属于宾组三类。

[2] 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甲骨文字诂林》第829-830页,中华书局,19965

[3] 松丸道雄、高嶋谦一:《甲骨文字字释综览》189页,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3月。本书又把本文开头引出的CD两组字单独编号为3246,可见作者认为这两组与AB两组字不是一个字。这是不妥当的,详后。

[4] 姚孝遂、肖丁主编:《殷墟甲骨刻辞类纂》,第318-319页,中华书局,19891

[5] 胡厚宣:《甲骨文所见殷代奴隶的反压迫斗争》,《考古学报》19761期第2

[6] 张桂光:《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载《古文字研究》第十五辑第178-179页,中华书局,19866月;后收入氏著《古文字论集》1-35页,中华书局,200410

[7] 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甲骨文字诂林》第831页,中华书局,19965

[8] 张桂光:《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载《古文字研究》第十五辑第178-179页,中华书局,19866月;后收入氏著《古文字论集》1-35页,中华书局,200410

[9] 为了排印方便,本文释文尽量使用通行字,下文不再一一注明。

[10] 赵平安:《释“”及相关诸字》,载《语言》(第三卷)296-301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9

[11] 赵平安:《释“”及相关诸字》,载《语言》(第三卷)300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9

[12] 赵平安:《战国文字的“”与甲骨文“”为一字说》,载《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275-277页,中华书局,20007

[13] 裘锡圭:《释殷墟甲骨文里的“远 ”“”(迩)及有关诸字》,载《古文字研究》第十二辑,后收入氏著《古文字论集》6-7页,中华书局,1992

[14] 裘锡圭:《释殷墟甲骨文里的“远 ”“”(迩)及有关诸字》,载《古文字研究》第十二辑,后收入氏著《古文字论集》5页,中华书局,1992

[15] 按照裘先生的研究,“迩”字也有作上下结构的,即《甲骨文编》4071191号字,“犬”字位于“埶”字下部。

[16] 裘锡圭:《释殷墟甲骨文里的“远 ”“ ”(迩)及有关诸字》,《古文字论集》7页及篇后注1415,中华书局,1992年;后来裘先生把这个想法写成文章,即《古文獻中讀為“設”的“埶”及其與“執”互譌之例》(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東方文化》19983612號合刊,3945頁,此刊實際出版年份是

2002年)后来裘先生又发表《再談古文獻以“埶 ”表“設”》一文,补充了大量用例,可参看。

[17] 李家浩:《南越王墓车驲虎节铭文考释——战战国符节铭文研究之四》,《容庚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第663-665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4

[18] 李家浩:《南越王墓车驲虎节铭文考释——战战国符节铭文研究之四》,《容庚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第662-671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4月;又《说“峚”字》,载中国文字学会、河北大学汉字研究中心编:《汉字研究》(第一辑)第 488-491页,学苑出版社,20056

[19] 李家浩:《南越王墓车驲虎节铭文考释——战战国符节铭文研究之四》,《容庚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第663-665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4

[20] 李家浩:《说“峚”字》,载中国文字学会、河北大学汉字研究中心编:《汉字研究》(第一辑)第488-491页,学苑出版社,20056

[21] 此字作“”,旧释为“而”,见《甲骨文字诂林》3443-3445页。林澐先生据金文“馘”字从“”“或”声的形体,释为“馘”字象形初文。可从。本字从“人”从“”断开,似乎是“馘”字异体。

[22] ”字最早由陈世辉、汤余惠先生在《古文字学概要》一书中正确释出,不过对这个字的含义并没有真正领会,把此字讲成“病情加重”。姚孝遂先生在《诂林》“按语”中指出此字“‘疾’似非‘病情加重’,而应是病情好转。”(《诂林》1774页)后来王蕴智先生结合大量出土实物对此字进行了考辨,指出此字像蟠螭之形,“螭”可能是 “”的后起字,读音如“果”,或读若“臝(裸)”、“蠃(螺)”,或连绵读为“果臝”(裸),在卜辞中意思是“化解疾苦、使病情好转的意思。” (王蕴智:《字学论集》263-274页,河南美术出版社,20049月)如果王先生词源追溯正确,此字似可读为当病愈讲的“差”或“瘥”(见《方言》卷三),“ 瘥”也是歌部字,语音很近。无论如何,这个字的意思是“病情好转”是没有问题的。

[23] 李学勤:《<尧典>与甲骨卜辞中的叹词“俞”》,载《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月第3期,第6页。

[24] “俞”的考释请参考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科学出版社,19591月,后收入氏著《李学勤早期文集》157-277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81

[25] 李学勤:《<尧典>与甲骨卜辞中的叹词“俞”》,载《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月第3期,第6页。

[26] 李学勤:《<尧典>与甲骨卜辞中的叹词“俞”》,载《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月第3期,

5-7页。

[27] 颇疑当读为文献中的“咨”。有意思的是用为叹词的“咨”也屡见《尚书·尧典》,与“俞”分布相同。

《尧典》:“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

《尧典》: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

《尧典》: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

《尧典》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27]

《尧典》: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亮采,惠畴?” 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

《尧典》: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帝曰:“ 俞!咨!伯,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

“俞”、“咨”多用于君臣一问一答中,在句中所处语法地位相同。《史记》在转引《尚书·尧典》篇时把“咨”直接改成当时常用的叹词“嗟”,可见“咨”在《尧典》时代就是当叹词用的。“咨 ”,《尔雅·释诂》:“嗟也。”《孔传》:“咨,嗟也。”《诗经·大雅·荡》反复说“文王曰咨,咨女殷商。”《毛传》:“咨,嗟也。”上引卜辞中“逸”用法与《尧典》中“咨”相同,很可能是个叹词。整条卜辞是说癸未日由贞人殻占问下一旬是否有咎忧,商王看过卜兆后说:“哎!这卜兆显现有灾咎。”果然,第六日子发“殟”,验证了王的占断。

文献中的叹词“咨”几乎全是帝王发出,与卜辞相符。值得注意的是,文献中有在祭祷时使用的“咨”,与卜辞颇似。《艺文类聚·卷三十九》载:“後汉张衡东巡诰曰:惟二月初吉,帝将狩于岱岳,展义省方,观民设教,率群宾,备法驾,以祖于东门,届于灵宫,是日也,有凤双集于台,壬辰,祀上帝于明堂,帝曰:咨!予不材,为天地主,栗栗翘翘,百僚万机,心之谓矣,孰朕之劳,上帝有灵,不替朕命,诞敢不祗承,凡庶与祭於坛墠之位者曰:怀尔邦君,寔原先帝,载厥太宗,以左右朕躬,群臣曰:帝道横被,旁行海表,一人有韪,万民赖之,从巡助祭者,兹惟嘉瑞,乃歌曰:皇皇者凤,通玄知时,萃于山趾,与帝邀期,吉事有祥,惟汉之祺,帝曰:朕不敢当,亦不敢蔽天之吉命。”

“咨”上古属精母脂部,“*”属疑母月部,脂部与质部一起和月部都可相通,段玉裁就将脂、质和月部同置于他的古音第十五部,可见韵部不远。声纽似有远隔,其实精组字与见组字多有相通之例。裘锡圭先生指出甲骨文中从衣聿声之字是“卒”之异体,[27]又认为殷墟卜辞中的“多毓”之“毓”应读为“戚”[27],陈剑先生指出“才”和“弋”本为一字分化。[27]两位先生又在这三篇文章中列举大量的例子,可以参看。这些都是精组字与见组字相同的例子。综合起来看,“*”和“咨”有相通的可能,可苦于没有相通的实例,故附于此,待考。

[28] 与此同文的卜辞还有一些,如《合集》3301、《合集》3296+《合集》3299(方稚松缀合,见《甲骨缀合十组》,《北方论丛》2006年第3期)、《合集》6130+《合集》18377正(严一萍缀合,见蔡哲茂《甲骨缀合集》第55页,台北:乐学书局,1999年)等。限于篇幅,不具引。

[29] 方稚松:《甲骨缀合十组》,《北方论丛》2006年第3期第4-5

[30] 陈剑:《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字考释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释论集》第431-436页,线装书局,20074

[31] 赵平安:《战国文字的“”与甲骨文“”为一字说》,《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275-277页,中华书局,20007

[32] 沈培:《卜辞“雉众”补释》,《语言学论丛》第二十六辑,第250页,商务印书馆,20028

[33] 这条卜辞比较特殊,将“王占曰” 与“贞”字连写,这样就使它处于了命辞位置。裘锡圭先生对这种现象有很好的意见,他在《释“厄”》一文解释《合集》94版说:“王占曰好其有子,孚”是“卜问王之占以为妇好有子,是否能应验”,背面“王占曰:吉,孚”应即此卜问的占辞,意谓此卜的兆“是吉利的,妇好有子之占能够应验”。(《纪念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128-12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此外,黄天树师在典宾中找到了这种类型卜辞六例,可以对比参看(《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第43页,科学出版社,200710月)。上引(27)可以按此类推理解。

[34] 裘锡圭:《说“”》,载《古文字研究》第一辑,后收入氏著《古文字论集》117页,中华书局,19928

[35] 此条是黄天树师指示我的,手头没有《醉古集》,释文依黄师给我批改小文时的修改稿写定。

[36] 沈培:《卜辞“雉众”补释》,《语言学论丛》第二十六辑,237-256页,商务印书馆,20028

[37] 陈剑:《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字考释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释论集》第371-378页,线装书局,20074

[38] 赵平安:《战国文字的“”与甲骨文“”为一字说》,《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275-277页,中华书局,20007

[39] 张桂光先生在《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一文指出的四组辞例相似用例,第二组和第三组是不可靠的。第二组释文(指合集135条)很奇怪,与合集不符,所以不能成为讨论问题的证据;第三组辞例并不是相近,只是占卜事项相关,也不好作为证据。张文可参看《古文字研究》第十五辑第178-179页,也可以参考氏著《古文字论集》1-35页,中华书局,200410

[40] 古书中“逸”和以“失”为声符的 “佚”、“軼”、“”等经常通用,比如:表示“逃逸”、“丧失”这个词,“逸”、“佚”经常无别,换句话说,两者在这个意义上同为一词。如《说文》:“逸,失也。从辵兔,兔谩善逃也。”以“失”训“逸”,可以看做声训,也可以理解为义训。《左传·桓公八年》:“随侯逸。”杜预注:“逸,逃也。”《国语·晋语》:“马逸不能止。”注:“逸,奔也。”《荀子·哀公》:“其马将失。”注:“失读为逸,奔也。家语作‘马将佚也。’”又如《尚书·皋陶谟》: “无教逸欲有邦。”而《汉书·王嘉传》作“亡敖佚欲有邦。”《公羊传·成公二年》:“其佚获奈何?”注:“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荀子·宥坐》:“身不佚者志不飞广。”注:“佚与逸同,谓奔窜也。”可见经典中“逸”和“佚 ”在逃逸、丧失这个意义上是表示同词的。而表示“逸乐”这个词,“佚”、“逸”也通用。《广雅·释诂一》:“佚,乐也。”《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民莫不逸,我独不敢休。”郑笺:“逸,逸豫也。”《荀子·性恶》:“骨体肤理好愉佚。”注:“佚与逸同。”《论语·季氏》:“乐佚逰。”《释文》:“佚,本亦作逸。”在“讯疾”意义上,“ 逸”和“”又相通用。《文选·傅奕舞赋》:“良骏逸足。”注:“逸,疾也。”《说文》:“,马有疾足。”《玉篇》:“逸,马疾走也。”《广韵》:“,马行疾也。”可见“逸”与“失”关系又非常密切,两者读音应该很近,在甲骨时代,“失”和“逸”之间有没有可能通用,即前引(30)、(31)两条卜辞以及(32)、(33)两条卜辞有没有可能相通,从目前所见到的材料看,这种可能性似乎也不能完全排除。

[41] 陈剑:《甲骨金文“”字补释》,《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辑,中华书局,200410月,后收入氏著《甲骨金文考释论集》99-106页,线装书局,20074

[42] 吴振武:《<>33208号卜辞的文字学解释》,《史学集刊》2002年第1期,第20-23,又收入王宇信、宋镇豪主编《纪念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139-14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

 

 

本文收稿日期为20081223

本文发布日期为20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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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8说甲骨文中的“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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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飞虎 在 2008/12/25 14:20:27 评价道:第1楼

        论文“《语丛三》51简”当作“《语丛二》51简”。将简文与今本“败大谋”之“谋”对应的A字与传抄古文“节”对应,未必可信。石经“节”写作从埶省卪声。李家浩先生以为A即古文“未”,读为“谋”。参《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二51号简文的释读》一文,载06年武汉大学召开《新出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

        一点疑问,如果本文讨论的B字下部真是“埶”左旁之省,为何不见从从左右两“又”、从“木”从“屮”一类的写法?我还是倾向于B是赵平安先生讨论的逸(或失)的简化形体。

     

  • lht 在 2010/7/29 19:19:47 评价道:第13楼

    10-7/201072919111.jpg>

    合集137正:

                  ……告曰:有△芻自溫(?),十人又二。

    對比合集139正“……秋,芻逸自爻,圉六人”,可知△亦當釋爲“逸”,子洋兄所論甚是。但此字舊皆誤摹,實際上“立”字形下尚有V字形筆畫,正是從“止”從“㚔”之字的簡省寫法。本文所論之字,應該就是在這種形體的基礎上再省掉下部的V字形筆畫而成的。因此,本文所論之字似乎還是看作從“止”從“㚔”之字的省寫爲好。

    不過我的甲骨學水平實在有限,是不是誤把泐痕當作筆畫亦不敢肯定,還請大家指正。

  • lht 在 2010/7/29 19:21:26 评价道:第14楼

  • 環保地球 在 2010/7/30 9:39:56 评价道:第15楼

    注21“馘”字,《甲骨合集释文》释为须,《新甲编》503页亦释为须,但编号错为588

  • lht 在 2010/7/30 11:23:41 评价道:第16楼

    伍仕谦比较早的指出△是从“止”从“㚔”之字的省体,见《古研》13辑153页(也是1986年),《甲诂》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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