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絳縣橫水M1墓主身份獻疑
(首發)
韓文博
四川大學古文字與先秦史研究中心
摘要:2006年《文物》第8期公佈了絳縣橫水M1、M2的相關資料,學者根據墓中出土倗伯鼎(M1:212)、倗伯簋(M1:199)之銘文“”進而將M1的墓主定為“畢姬”,此說為學界所認同,至今無有異議。然而,此說雖於文義上通順無礙,然於字形尚有疑慮,通檢目前甲骨金文中之“畢”字,似無一例與此字近同者,故而將“”釋為“畢”可疑。通過初步對比,筆者以為“”似乎可以釋為“毛”字,若此猜測不誤,則橫水M1之墓主當為“毛姬”。
關鍵詞: 絳縣 橫水 M1 畢姬 毛姬
一 關於絳縣橫水M1
2004年因橫水墓地被盜,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現已改為院)、運城市文物工作站、絳縣文化局等組成聯合考古隊,對此墓地進行了搶救性發掘,截止2005年,共發掘1299座墓。2006年始,此批墓葬之簡報不斷刊布,一時間引起了學術界的熱烈討論。這其中研究的最為熱烈的當數M1、M2以及M2158、M2531,關於墓葬的詳細情況,已有簡報公佈,讀者可自參看[[1]]。
橫水M1為單墓道豎穴土坑墓,墓室面積約13㎡,墓主為一女性,仰身直肢,葬具為雙棺一槨,墓中隨葬大量青銅禮樂器、陶器、玉器、漆器等,尤其出土了迄今保存最完好的荒帷,對研究西周時期的喪葬制度等具有重要意義。M1出土青銅禮樂器25件,其中8件鑄有銘文,對研究墓主的身份至關重要。
2005年《中國文物報》刊發了田建文、宋建忠、吉琨璋三先生《橫水墓地的發現與晉文化研究》一文,文中簡要介紹了M1、M2的相關資料,並指出M2為倗伯墓,M1為其夫人畢姬墓。同年,李學勤先生撰文就倗伯之姓氏、族屬等問題進行了研究[[2]]。2006年,李零先生對M1、M2墓主的身份等進行了考證,指出M2為倗伯墓、M1為畢姬墓[[3]]。據筆者所見,迄今對M2墓主“畢姬”之釋讀無任何異議。近來,筆者讀到《倗金集萃—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地出土青銅器》一書,對倗伯鼎、簋中表明墓主國族的“”字之釋為“畢”似覺可疑,故草就此文,以求教於方家。撰此文之目的,實非罔顧學界一致認可之觀點,且發掘者及以上諸位研究者皆親睹實物,其可信度當不應有所懷疑。現主要從字形及婚姻兩個方面,就“”字的釋讀作一分析。
二 關於字形
橫水M1中用於表明國族的字作“”或“”,據笔者檢索,此字僅見於倗國青銅器之上,總計有四例,兩例見於倗伯鼎,其餘兩例分別見於倗伯簋和倗伯甗。除目前一致的看法釋讀為“畢”外,筆者以為在構形上與“毛”近似,或可隸作“毛”,現就相關字形列為表一以作對比。
表一 相關字形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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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水M1:199倗伯簋 |
橫水M1:212倗伯鼎 |
40199倗伯鼎(M2158) |
40353倗伯甗(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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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 |
Ⅰ |
4987史簋 |
5221獻簋 |
19255召卣 |
30275?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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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1961倗仲鼎 |
5234段簋 |
30246番伯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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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2170伯夏父鼎 |
2273畢伯克鼎 |
2446吳虎鼎 |
2996伯夏父鬲 |
2998伯夏父鬲 |
5050畢鮮簋 | |
Ⅳ |
2976陳侯鬲 |
5912畢中刈簠 |
5953何次簠 |
15578郘鐘 |
15591邾公華鐘 |
17996商鞅鈹 | |
毛 |
Ⅰ |
41140毳卣 |
2336毛公旅鼎 |
2345鼎 |
19458叔佅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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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5174孟簋甲 |
5175孟簋乙 |
5401班簋 |
5401班簋 |
5401班簋 |
16497毛伯戈 | |
Ⅲ |
2210膳夫旅伯鼎 |
2484此鼎甲 |
2485此鼎乙 |
2518毛公鼎 |
2793召伯毛鬲 |
4970毛伯巤父簋 | |
4991毛舁簋 |
5138隥簋 |
5295簋 |
5342簋 |
5354此簋甲 |
5355此簋乙 | ||
Ⅳ |
5356此簋丙 |
5359此簋己 |
5360此簋庚 |
30424毛父簋 |
14489毛叔盤 |
30988毛百父匜 | |
說明:文中編號皆來源於《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銘圖》)。Ⅰ,約當西周早期;Ⅱ,約當西周中期;Ⅲ,約當西周晚期;Ⅳ,約當春秋時期。“毛”字最後一行西周晚期與春秋時期字形皆有之。 |
由表一可知,倗伯器中“、、、”與“畢”在構形上差異較大,與“毛”相比,具有一些相似性,尤其與“、、、、”等較為接近,故而,將“、、、”釋為“畢”可商,或可隸作“毛”,若此猜測不誤,則橫水M1的墓主當為“毛姬”。
三 關於婚姻關係
學者將鼎、簋銘文中之“”釋為“畢”,有一個十分重要的依據就是“倗畢互通婚姻”。然而,這一證據除卻“倗仲鼎”(圖一)能證明倗氏與姬姓畢氏通婚外,“畢與倗”通婚主要還是依據M1所出之“倗伯鼎、簋”。謝堯亭先生認為,“倗國與畢、成、、番、、南宮、虎、義、晉、芮、、周王室等國族存在聯姻關係”[[4]],此說可從。可知,與倗通婚之姬姓貴族不獨惟畢,成、南宮、晉、芮等皆為“姬姓”。故而,若僅依據聯姻這一證據,將“”釋為“畢”,似有未安。《左傳·僖二十四年》記載“昔周公弔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金文中屢見“毛伯”、“毛公”、“毛叔”等,當為《左傳》所載“魯、衛、毛、聃”之“毛”,膳夫旅伯鼎銘曰“膳夫旅伯作毛中姬尊鼎”(《銘圖》2210)、毛叔盤“毛叔媵彪氏孟姬寶盤”(《銘圖》14489),可知“毛為姬姓”,與文獻記載相合。《倗金集萃》03、04著錄兩件倗伯簋,銘文首句作“倗伯肇作芮姬…”,可見,與倗通婚之“姬姓”不止“畢”,故而僅依靠“倗仲鼎”尚難以推出M1所出鼎、簋之“姬”為“畢姬”。
圖一 倗仲鼎銘
綜上,小文從字形、婚姻等方面對表明絳縣橫水M1國族所由來之“、”字進行了初步研究。“、”在字形上與“畢”差異較大,故學者將其釋為“畢”字尚有可商。通過與“毛”字的對比,尤其是西周中期的“毛”字字形,其與“、”有許多相似之處,因此,我們認為“、”或可釋為“毛”,那麼橫水M1的墓主則應為“毛姬”。毛為姬姓貴族,在西周時期地位較為顯赫,故倗氏與其聯姻亦在情理之中。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1年8月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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