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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乃峰:《上博七·武王踐阼》小劄三則
在 2009/1/3 2:22:17 发布

《上博七·武王踐阼》小劄三則

(首發)

 

侯乃峰

曲阜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孔子研究所

 

一、“祈”讀為“齋”

《武王踐阼》篇有個从“祈”作的字,兩見於簡2,一見於簡12。原考釋者讀為“齋”。復旦讀書會以為此說恐不確,他們根據簡12的語境“君齋,將道之;君不祈,則弗道”,認為“祈”與“齋”大概是一類活動。【1

我們認為原考釋者讀為“齋”的意見是可信的。簡12的語境“君齋,將道之;君不祈,則弗道”並非“祈”不可讀為“齋”的證據,相反地,我們認為這正是“祈”應當讀為“齋”的證據。這類 “(如果)……則……;(如果)不……則……”的句式,從正反兩方面說明問題,前面作條件狀語的句子中所用之字反義對舉,在意義上要麼是完全一致,而在隨後對舉之字前加否定詞;要麼就是完全相反,不加否定詞。如《荀子·議兵篇》中的一段話:

 

好士者彊,不好士者弱;愛民者彊,不愛民者弱;政令信者彊,政令不信者弱;民齊者彊,不齊者弱;賞重者彊,賞輕者弱;刑威者彊,刑侮者弱;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彊,械用兵革窳楛不便利者弱;重用兵者彊,輕用兵者弱;權出一者彊,權出二者弱。

 

又如上博五《姑成家父》簡3“幸,則晉邦之社稷可得而事也,不幸,則取免而出”在句式上亦是如此。

若將“祈”與“齋”僅理解成同一類活動,而非同一個字且同時指代相同的一件事,則二字意義必有差別,所謂“對文則異”。那麼簡12就猶如說“君如果齋,我將告訴你;而君如果不做另一件類似齋的或與齋有關的活動‘祈’,我就不告訴你”,這在意義理解上就變成了師尚父要求武王既要“齋”又要“祈”,而這樣表達顯然是不合邏輯的,恐先秦文獻中也很難找出類似的表述方式。

同時,从“斤”聲之字與从“齊”聲之字在文獻中也有通假例。《周易》“既濟”卦,傳本《歸藏》作“”。于省吾先生以為傳本《歸藏》旣濟之同音假字。其說以為:

《說文》,从山、今聲,今、並見母字,濟、霽古通。《爾雅·釋天》濟謂之霽;《洪範》曰霽,鄭本作曰濟;《字彙補》與霽同。按:當為从雨、昕聲之字。《說文》昕,从日、斤聲,讀若希 。古从希从斤聲之字,如晞欷頎旂沂蘄,均隷脂部,濟亦脂部,故得相通。【2

此說顯然是可信的。且此通假現象恰可作為本篇中從“斤”聲的“祈”字何以與今傳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篇中“齊(齋)”字相通假的例證。

 

二、“逾”當讀為“降”

2(逾)堂”,其中“逾”字,復旦讀書會認為字意爲“降 ”、“下”。其實,“逾”字本當讀為“降”,毋煩以意近視之。今傳本《老子》三十二章“以降甘露”之“降”,馬王堆漢墓帛書甲、乙本均作“俞”。高亨先生以為二字通假。【3】郭店簡《老子》19簡對應“降”的“逾”字形即同此篇之“逾”,劉釗先生以為:

 

“俞”、“逾”就應該讀作今本的“降”字而不需它讀。“降”字古音在見紐東部,而从降得聲的“ 隆”則在來紐東部。古東、冬不分,典籍中“降”、“隆”相通之例很多。(原注:見高亨:《古字通假會典》,13頁,齊魯書社,1989年。)所以“降”字與喻紐侯部的“喻”音亦可通。“隆”與“龍”因音近在典籍中亦有相通之證。(原注:同上。)既然“俞”通“降”,从“降”得聲的“隆”又通“ 龍”,則“俞”亦應該可以通“龍”。【4

 

劉先生此說甚確。楚簡中類似通假現象還是很常見的。如郭店《五行》47 簡:“而智(知)之胃(謂)之進之;辟(譬)而智(知)之胃(謂)之進之。”“”字,馬王堆漢墓帛書本作“ 喻”。郭店楚簡原注釋後加“<>”,則是以為字形之訛誤。何琳儀老師以為:

 

“喻”,定紐侯部;“,透紐東部,透、定均屬舌音,侯、東陰陽對轉。《注釋》中之 <>應更正為(喻)。換言之,“”為“喻”之假借,而非形譌。【5

 

此說實與劉釗先生之說相成。其它出土楚文字材料中,如鄂君啓節以及新蔡楚簡中的“逾”字,凡是可以解釋為“降”、“下”一類意思的,都應當讀作“降”。如新蔡楚簡甲三5:“賽禱於荊王以逾,訓(順)至文王以逾。”兩處“以逾”顯然都應當讀為“以降”。再如上博六《莊王旣成》34簡:“載之塼車以上乎?殹四舿以逾乎?”其中“逾”與“上”對文,顯然亦當讀為“降”。先秦文獻中此類謠辭往往是諧韻的,讀為“降”則與“上”東陽合韻。

準此,此處的“逾”字亦當讀為“降”。“降堂”與今傳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篇的“(王)下堂”同意。再者,從典籍用例上說,“在描寫人在建築物中下來時皆用‘降’一詞,從不說‘逾’,這也是必須將 ‘逾堂階’讀為‘降堂階’的原因。”【6

 

三、也說“民之反仄(側)”的“仄(側)”字

6民之反(以下以△代替),亦不可志。

今本《大戴禮記》對應文句作“一反一側,亦不可以忘”。其中“△”字可能是本篇中惟一難解之字,頗為諸位關注。復旦讀書會認為:字从“宀”,从“人”,从“匕”,未知當釋為何字。並根據此段“銘”多有韻的現象,認為此字當從《大戴禮記》讀為“側”(職部)。蘇建洲先生以為字形下部實為“色”字變體,只是將“色”字的左右偏旁互換而已,從而將之隷定為“”讀為“側”。【7】程燕先生認為此字可能从“宀”,“北”聲,隷作“”,讀作“侧”。【8】劉信芳師認為該字也許應釋為“昃”,讀為“側”,上為“人”形(不應釋為“宀”形),下“人”形偏於左側,而右下是“日”形,與上 “人”形有共筆,且缺右邊一竪筆,估計書寫有訛。【9】林文華先生疑此字乃從“人”從“免”之“俛”,讀作“俯”,“俯”又可通“覆”,“反覆” 猶言“反側”,乃反覆無常之意。【10

從諸位討論的意見看,除林文華先生外,復旦讀書會提出的“銘”多有韻的現象及當從今本讀為“側 ”的意見幾為共識,關鍵是如何解釋其現有構形的問題。我們原來傾向於認同下部是從“北”的看法,現在想來於形仍有未安,故而試作另解如下。

《說文》:“仄(小篆作),側傾也。从人在厂下。(隷作),籀文从夨,夨亦聲。”又:“頃(小篆作),頭不正也。从匕,从頁。 ”“傾,仄也。从人,从頃,頃亦聲。”

先看“仄”字,《說文》解釋字形是“从人在厂下”,而《說文》中又說:“厂,山石之厓巖,人可居。象形。”既然“人可居”,則“人在厂下”之“仄”字如何能會得有“側傾”之意呢?可見《說文》“仄”字之說解字形恐有可疑。我們懷疑“仄”字下部的“人”形本當是作側傾之形,猶如甲骨文中的“昃(仄、側)”字那樣,是將下部的人形傾斜書寫來表“側”意。而《說文》中“仄”字籀文,即是用一個變體象形的“夨”字作聲符,這就很好理解了。我們看簡文中的“△”字,除去下邊右上部的字形,即為“”形。又古文字中从“宀”从 “厂”皆與建築宮室有關,二形符可以通作,故此形實與《說文》“仄”字小篆類同。而我們認為人形“在厂下”不能會得“側傾”之意,故此字下部除人形外尚有其它筆畫存在。

再看“頃”字。“頃”字許說是“从匕,从頁”,那么,要想會得“頭不正”之意,此字所从之“匕 ”必然要有“不正”之意纔可。《說文》將“頃”隷於“匕”部,而“匕”部緊接於“匕(音化)”部之後。唐蘭先生曾云:“余謂真字本作,當是从貝匕聲,匕非變匕之匕,實殄字古文之也。……變匕之匕,古殆無此字。倒人為,與倒大為屰同。與匕左右相反,實一字也。古僅有化字,兩人相逆,蓋象意而非形聲,故未必有變匕之匕字。”【11】唐蘭先生之說揆之《說文》“匕(音化)”部所轄諸字,顯然是可信的。如此一來,“頃”字所从之“匕”在字形上當可以與“化”字所从的“匕(音化,形為倒人)”等量齊觀。“倒人”是相對於正立的人形而言的,則“匕”形自然含有“不正、側傾”之意。

據此分析,我們再來看簡文字形,下邊右上部之“”形當即“頃”左部所从之“匕”,相對於左邊正立的人形,正可看作“不正、側傾”之人形。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簡文此字即相當於《說文》之“仄”字,祇是下部使用“變體會意”的構形法另外造出一個聲符而已。古文字中“化”字从一正人,从一倒人,會生死變化之意。【12】唐蘭先生將“化”字構形法稱為“象意”,其實在“六書”就屬於“會意”。我們認為簡文此字下部的構形法類同於“化”字,祇不過將所从的“倒人”寫得相對於左部正立之人形更為“側傾”(所謂變體),並以此來會“不正、側傾”之意(所謂會意)。我們姑且借用一個較為常見的名稱將這種現象叫作“變體會意”。

2009-1-1初稿

 

注釋:

1】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武王踐阼>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1230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 Src_ID=576)。以下簡稱復旦讀書會,凡意見出此文者不具注。

2于省吾:《雙劍誃易經新證》,《雙劍誃群經新證·雙劍誃諸子新證》,第44頁,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4月第1版。

3高亨編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第13頁,齊魯書社,19897月第1版。

4劉釗:《讀郭店楚簡字詞札記》,《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76頁,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5月第1版。

5何琳儀:《郭店竹簡選釋》,《文物研究》總第12輯,黃山書社,199912月。

6參復旦讀書會文下“雙刀客”先生發言。

7蘇建洲:《<上博七·武王踐阼>6”字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1231

8程燕:《上博七讀後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1231

9劉信芳師:《竹書<武王踐阼>“反昃”試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11

10林文華:《<上博七武王踐阼>“民之反俛()”解》,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12

11唐蘭:《釋真》,《唐蘭先生金文論集》,第3233頁,紫禁城出版社,199510月第1版。

12從何琳儀老師《戰國古文字典》之說,參第835頁,中華書局,19989月第1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13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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