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人者何必安哉》賸義掇拾
(首發)
孟蓬生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出版以來,已有數十篇文章問世,勝義紛呈,美不勝收。今取《君人者何必安哉》籀讀再三,掇拾賸義,草成此文,敢公諸同好,以博一粲。
甲本簡1、簡2: “(范)戊曰:“君王又(有)白玉三回(違)而不戔(察),命爲君王戔(察)之,𢽤(敢)告於見〈視〉日。”王乃出而見之。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下簡稱讀書會)認為:
原整理者已經指出是白玉的量詞。我們認爲此玉之量詞當與後文“一回(違)”、“二回(違)”、“三回(違)”之“回(違)”有諧音雙關之意。
又云:
原整理者已經指出此處及下文之 “回”讀爲“違”。但是整理者理解爲“違先祖之道”,似乎不妥。此處的“違”可能只是“差異”、“不一致”的意思。
陳偉先生認為:
“回”似當讀爲“瑋”,稱美、珍視義。
董珊先生認為:
“白玉三回(璺)而不戔(察)”,“回”读为“璺”,玉之坼也,器破而未离谓之璺。“戔”读为“察”。 “命為君王戔(察)之 ”句“命”训为“让”,其后省略宾语“我”。此句意谓,君王之行如白玉,而有三处缺点如白玉上有三道裂纹,让我指点出来,给君王看。
生案:細繹文意,本篇“回”字之義當加以認同而不得分訓,原整理者與讀書會之說似有可商,而陳說似與下文不諧,竊以董說為優。讀書會也已注意到,“白玉”并不實指楚王有白玉。本篇第2簡:“王曰:‘(范)乘,(吾)倝(焉)又(有)白玉三回而不戔才(哉)? ’”如果實指白玉,楚王不應矢口否認。
本篇之“回”均假借為“違”,可直接訓為“過失”。《后漢書·朱景王杜馬劉傅馬傳論》:“光武鑒前事之違,存矯枉之志。”李賢注:“違,失也。”《後汉书·百官志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舉非法,受公卿郡吏奏事,有違失舉刻之。”
《诗·大雅·抑》 :“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磨也。 ”后世成語“白璧微瑕”即由此化出。疑此文“君王又(有)白玉三回而不戔(察)”即“君王有三個如白璧微瑕的小毛病不自察覺 ”之意,辭氣委婉,切合臣下諫上之語境。
“命爲君王戔(察)之”之“命”顯然不能解作“命令”,董珊先生解為“讓”,也缺乏古訓依據。竊以為“命”字當讀為“謹”。《說文解字·矛部》:“矝,矛柄也。从矛,令聲。”(矝原作矜,今從段注改)。楚簡中“矝”字或作“”(《老子》甲简7“果而弗”)。古音令聲与堇聲相通。《方言》卷九:“矛,其柄謂之矜。”郭璞注:“矜,今字作。”《說文解字·言部》:“謹,慎也。從言,堇聲。”《大戴禮記·小辨》:“大夫學徳别義,矜行以事君。”盧辨注:“矜,猶慎也。”《戰國策·韓策二》:“勇徹氣矜之隆。”《淮南子·氾論》:“百姓肅睦,上下相親,而乃始立氣矜,奮勇力,則必不免於有司之法矣。”王念孫《讀書雜志》:“引之曰:慬與矜,古同聲而通用,猶之為矜也。張湛注《列子》云:慬,勇也。 ”大家知道,命令古本同字,而隸楷階段矜字實為矝字之訛變,然則命之于謹,猶矝之于,矝之于謹,矝之于慬也。
“命”字另外一種可能的解釋是看作“含(今)”字之訛。楚簡文字“命”字作(上博四《柬大王泊旱》簡23),“今”字作(上博五《季庚子問于孔子》簡14) ,形近易混。
甲本簡2、簡3:“(范)乘曰:‘楚邦之(中)又(有)(飤)田五貞(町),竽(管)(衡)於歬(前)。’”又甲本簡3、簡4:“珪=(珪玉)之君,百貞(町)之宔(主),宮妾(以)十百數。”
讀書會認為:
《國語·晉語四》:“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簡文“食田”當指士。“貞”當讀爲“正”。《國語·齊語》:“五屬,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屬焉;立五正,各使聽一屬焉。”韋注:“正,五正也。聽大夫之治也。”食田五正,當指代地位很低的官員。簡文是說地位很低的官員尚且“芋管衡於前”,以此反襯楚王“不聽鼓鐘之聲”。
董珊認為:
“有食田五貞(鼎)”指有食田采邑和五鼎这一级别的贵族。
又云:
“贞”写作“”与前“鼎”字写法有别,应是有意区分“鼎”与“贞”。“百贞”读“百正”即百官,执圭之君有自己的官僚机构,且后宫妻妾很多,同时子孙也应该很多。
陳偉先生認為:
貞似爲田畝的面積單位,疑當讀爲 “町”。《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蔿掩庀賦云:“町原防,牧隰臯,井衍沃。”杜預注:“堤防間地不得方正如井田,別爲小頃町。”孔穎達疏引賈逵曰:“原防之地,九夫爲町,三町而當一井也。”
生案:董珊先生以前后二貞字分訓,似有求之過深之嫌。且封君所轄地域不大,其有官屬可以理解,是否具有百官卻十分可疑。且古代“正”雖有“正長”義,卻不見“百正”之辭例。竊以為貞字之訓,終當以陳說為勝。今從陳說而作略作申論(原稿有幸與陳先生意見暗合,現加改寫,以示不敢掠美)。
貞(鼎)聲丁聲古音相通。《說文·頁部》:“頂,顛也。從頁,丁聲。”籀文作𩕢,从頁,鼎声。《集韻·清韻》:“䞓,《說文》:‘赤色也。’引《詩》‘魴魚䞓尾’。或作赬、𧹙。”是其證。町古或訓田界,或訓田畝(即田界之內的區域),義實相因。《急就篇》卷三:“頃町界畝畦埒封。”《庄子·人间世》:“彼且爲无町畦,亦與之爲无町畦。”成玄英疏:“畦,埒也。”《庄子·天地》:“(子貢)見一丈人方將爲圃畦。”陆德明《释文》:“李云:‘埒中曰畦。’《説文》云:‘五十畝曰畦。’” 是町畦即可同訓“封埒”,又可同訓“田畝”。《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町原防,牧隰臯,井衍沃。” 杜预注:“隄防間地不得方正如井田,别爲小頃町。 ” 孔颖达疏引贾逵曰:“原防之地,九夫爲町,三町而當一井也。 ” 注疏之“町”均作名詞,而《左傳》原文以“町”字用作動詞,即“分隔成町”之義。《齐民要术·种穀》引汉《氾胜之书》“區種法”:“以畝爲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當横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爲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長四丈八尺。”
町畦之制代或不同,不必拘泥。 簡文“又(有)食田五貞”即 “有五町食田”之意。“百貞之主”當指“擁有百町之田的君主”,與“珪玉之君”語義不同,而所指未必有異。蓋“珪玉之君”強調其受王爵封,而“百貞之主”則強調其實際擁有土地。
甲本簡4、簡5、簡6:“州徒之樂,而天下莫不語(御),之〈先〉王 =(之所)(以)爲目觀也。君王龍(隆)丌(其)祭而不爲丌(其)樂,此丌(其)三回(違)也。”
讀書會認為:
“州徒”疑讀爲“優徒”,指俳優之輩。《韓非子·詭使》:“賞賜之所以爲重也,而戰鬭有功之士貧賤,而便辟優徒超級。”但是“州”、“優”聲母差異較大,此意見並不能肯定。
董珊先生認為:
“州徒之樂,而天下莫不語(娱)之”,是说州里一般徒众的娱乐活动,天下人都以此为乐,从“先王之所以為目觀也”句来看,是指表演一类的“娱乐”活动。
凡國棟先生認為:
州疑為人名,或即《國語 ·周語下》為周景王論樂的伶州鳩。……徒為弟子、門徒。
生案:三說不同,共同的不足是沒有注意“州徒之樂”與“君王龍(隆)丌(其)祭而不爲丌(其)樂 ”之間的內在聯系。“州徒”疑讀為“州土”,指境內之土地山川。“州土之樂”指遊觀田獵之樂。
古音土徒相近。金文常見之“司土”,即後世之“司徒”,例多不舉。《楚辭·九章·哀郢》:“哀州土之平樂兮,悲江介之遺風。 ”是楚語有“州土”一詞之明證。
關于遊觀田獵之樂,古書亦不乏記載。《尚書·無逸》:“文王不敢盤于遊田。”孔傳:“文王不敢樂於遊逸田獵。”《逸周書·柔武》:“盤游安居,枝葉維落。”朱右曾校釋:“盤,樂也。”《荀子·君道》:“人主不能不有遊觀安燕之時,則不得不有疾病物故之變焉。”《史記·李斯列傳》:“治馳道,興遊觀,以見主之得意。 ”晋葛洪《抱朴子·知止》:“窮遊觀之娱,極畋漁之懽。”
古人于土地山川皆有祭祀,而楚人尤好淫祀。《尚書·舜典》:“望于山川,徧於羣神。”孔傳:“九州名山大川、五嶽四瀆之屬,皆一時望祭之。羣神謂丘陵墳衍,古之聖賢者皆祭之。” 《孔子家語·正論》:“楚昭王有疾,卜曰:河神爲祟。王弗祭。大夫請祭諸郊,王曰: ‘三代命祀,祭不越望……’遂不祭。”王肅注:“天子望祀天地,諸侯祀境內,故曰 ‘祭不越望’也。” 王逸《楚辭章句》:“《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國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樂舞鼓,以樂諸神。”
州土是游觀對象,也是祭祀對象。現在楚王只知道崇土地山川之祭祀,而不知極游觀田獵之樂,故范戊說:“君王龍(隆)丌(其)祭而不爲丌(其)樂,此丌(其)三回(違)也。”
甲本簡6:“先王爲此,人胃(謂)之(安)邦,胃(謂)之利民。含(今)君王(盡)去耳目之欲,人(以)君王為(婟)(矯)。”
讀書會認為:
從簡文看,此句前後文意都很清楚,但“人以君王爲所以(傲?)”不成句,頗疑兩個本子均有脫漏或増衍,致使簡文難以釋讀。
董珊先生云:
“人以君王為聚以囂”之 “囂”读为“徼”,意思是巡行边界。“人以君王為聚以囂”之 “囂”读为“徼”,意思是巡行边界。句意是:民众认为君王为发动战争而作为聚敛,因此节俭而尽省声色耳目之乐。
生案: “”之“”為並列連詞,與“且”字用法略同。“”與“”是民眾對君王去其耳目之欲的看法或評價。 “所”為實詞,所以兩個抄本竝沒有脫漏。
“”與“所”字、“聚”字均有一定距離,今暫從讀書會之說釋為 “所”。“所”本从戶聲(匣紐魚部),以音求之,可讀為 “婟”(匣紐魚部),吝惜之義。《說文·女部》:“婟,嫪也。从女,固声。”《广韵·暮韵》:“婟,婟嫪,惜也。”《正字通·女部》:“凡嗜好不能割棄者曰婟。”傳世典籍有“靳固”一詞,“固”字“婟”字之借。《晋书·嵇康传》:“昔袁孝尼嘗從吾學《廣陵散》,吾每靳固之,《廣陵散》於今絶矣!”《說文·女部》:“妒,婦妒夫也。从女,戶聲。”字亦作“妬”。《廣雅·釋詁》:“嫭,妬也。”王念孫疏證:“婟,與嫭同。”所妒竝从戶聲,然則婟之于所,猶婟之于妒也。
“”讀為“矯”,義為“抑制”、“克制”,用作貶義時則可以理解為“矯飾”、“矯情”之義。《墨子·非命下》:“昔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於此乎不矯其耳目之欲,而從其心意之辟,外之𢿛騁田獵畢弋,内湛於酒樂,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繁為無用,暴逆百姓,遂失其宗廟。”
這段話大意是說:先王從事这些活動(在滿足耳目之欲的同时拉動了內需),人們以為是安定國家、造福百姓之舉。現在君王盡棄耳目之欲,人們以為君王是出于吝嗇和矯飾(会招致人们的不满)。
甲本簡7、簡8:“民又(有)不能也,(鬼)亡(無)不能也,民乍(詛)而囟 (祟)之。”
董珊先生說:
句意谓民人劳作而无所娱乐,使之忧劳。
季旭昇先生說:
“民乍而囟(思)之,君王唯不巟年”則以民、君對比,意謂:人民如果有能力,也會想享樂;君王卻不知享樂,這是什麼道理呢?“乍”讀為“作”,興起也。“”字左從“言”,右下從“隹”,右上一筆疑為省筆,復原後似可視為從“雈”,全字疑為“讙”字。“民作而思讙之”,意思是:人民有能力了也會想要享受歡樂。“ ”字縱然不是“讙”,應該也是類似這個意義的一個字。
蘇建洲先生說:
簡文讀作:“民作而思佚之,君王唯不荒年,何也?”“民作”是人民勞於農事之意,《商君書·算地》:“兵休,民作而畜長足。”正與“佚”表勞佚之意相反。簡文意思大約是說:人民勞作也想要休佚,君王也不是碰到年成不好,何以禁止娛樂呢?
生案:三說有所不同,而共同的不足是沒有注意到 “民又(有)不能也,(鬼)亡(無)不能也”與“民乍而囟之”的內在聯系。
細審辭氣,竊以為“乍”當讀為“詛”,義為“詛祝 ”,即請求鬼神加禍于人。《尚書·無逸》:“民否則厥心違怨,否則厥口詛祝。”孔穎達疏:“詛祝謂告神明令加殃咎也。以言告神謂之祝,請神加殃謂之詛。”《新序·雜事第一》:“一人祝之,一國詛之,一祝不勝萬詛,國亡不亦宜乎?”乍聲且聲相通。《詩·大雅·蕩》:“侯作侯祝。” 陸德明《經典釋文》:“作,側慮反。本或作詛。”《說文·歹部》:“殂,往死也。從歹,且聲。”古文作。乍(作)之于詛,猶殂之于 也。
“囟”讀為“使”已成常識,毋庸贅言。
“”从誰声,可讀為“祟”。《說文·示部》:“祟,神禍也。从示出。”段玉裁注:“按出亦声。”隹声出聲古音相通。《說文·艸部》:“春,推也。从艸,从日。艸春時生也。屯聲。”《廣韻·諄韻》:“春,四時之首。《尚書大傳》:‘春,出也,萬物之出也。’”《周禮·春官》:“ 周禮春官第三。”賈公彥疏:“鄭《目錄》云:春,出也。”屯聲古音在文部,隹聲古音在微部,出聲古音物部,三者陰陽入相轉,故從三者得聲之字可以輾轉相訓。
結合上下文意,這段話的意思是說:百姓雖然有不能做到的事情,而鬼神卻沒有不能做到的事情,百姓可以通過祝詛而使鬼神加禍于人(言外之意是不要輕視百姓的不滿而招致災禍)。
本篇最後一段話為:“傑(桀)、受(紂)、幽、萬(厲),(戮)死於人手,先君霝(靈)王〈〉(乾)(溪)云薾(爾)。君人者可(何)必(安)才(哉)!”(甲本簡8、簡9)跟上文辭氣不相聯屬,內容頗嫌突兀,然而甲乙兩本均同,似并無錯簡。竊疑兩本所出祖本已有錯簡。原始簡序此句當在“民又(有)不能也,(鬼)亡(無)不能也,民乍(詛)而囟 (祟)之”之後。作者之意可能是作為將“桀紂幽厲 ”及“先君靈王”作為受民詛咒而身死國亡的典型來警告楚王的。此筆者一時之大膽推測,姑志此以俟高明。
甲本簡6、簡7:“君王唯不(望)年,可也。 戊行年=(七十)矣,言(然)不𢽤(敢)睪(釋)身,君人者可(何)必(然)才(哉)!
董珊先生認為:
“君王唯不荒年,何也?”荒原作 “”,从人、亡声,读为荒。意思是今君王之世并非荒年,何必如此节俭呢?
“戊行年七十矣,言不敢擇身。” 择读为释,“言不敢擇身”即“言敢释身”,因为年龄已甚老,所以说话时不敢顾及自己的身家性命安全。此是范戊的谈话技巧。
沈之傑先生認為:
將簡文“望年”讀爲《左傳》中的 “望歲”應無問題。而簡文“君王唯(雖)不(望)年,可也”,似可理解爲“君王即使不指望豐收,也是可以的。”
生案:此簡前后兩“年”字當加以認同,不當分訓。 “望年”即“希望長壽”之義,猶如“望歲”是“希望豐收”一樣。“擇(釋)身”猶言“放棄養身之道”,“不 𢽤(敢)睪(釋)身”實際上是說“不敢放棄耳目之欲 ”。兩個詞的組合往往要大于兩個詞的字面意思,不能直譯,這是理解“望年”和“釋身”時需要加以注意的。
這段話的大意是:君王如果不追求長壽,固然可以如此(言外之義是如果追求長壽就不應放棄耳目之欲)。我雖然已經七十歲了,但是還不敢放棄養身之道(言外之義是不想放棄耳目之欲)。君臨百姓的人為什么一定要如此呢?
參考文獻
陳偉:《〈君人者何必安哉〉初讀》,簡帛網,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 id=921,2008年12月31日 。
董 珊 《读《上博七》杂记(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 Src_ID=585,2008年12月31日 。
凡國棟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簡4“ 州徒之樂”小識》,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 id=939,2009年1月3日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程少軒執筆),《〈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 Src_ID=580,2008年12月31日 。
季旭昇 《上博七芻議》,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1月1日。
馬承源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月,50-73頁。
沈之傑 讀《上博七·君人者何必然哉》劄記一則(補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 Src_ID=595,2009年1月2日。
蘇建洲 《〈君人者何必然哉〉劄記一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 Src_ID=591#_edn3,2009年1月1日。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1月4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年1月4日
“州徒”讀爲“州土”的說法,“娃哈哈的娃娃魚”網友已於12月31日在《〈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讀》的評論中指出。
“命”字另外一種可能的解釋是看作“含(今)”字之訛。
這個觀點與俺前幾天在《〈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讀》的評論中提出的想法不謀而合,幸甚。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