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七·武王踐阼》劄記四則
(首發)
张振谦
河北大学人文学院
一、释“昃”
《上博七‧武王踐阼》簡6:“民之反,亦不可﹝不﹞志。”“反”後一字形體写作:
今本《大戴禮記》与之相对应之处作“側”,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讀書會認為“此字從‘宀’,从‘人’,从‘匕’,未知當釋為何字。”並根據此段“銘”多有韻的現象,認為此字當從《大戴禮記》讀為“側”(職部)。[1]蘇建洲先生隸作,認為乃“色”之變體。[2]程燕先生認為此字從“宀”,“北”声,隸作“”,讀作“側”。[3]劉信芳先生認為當釋為“昃”,讀為“側”,以為簡文上部非“宀”,而是“人”,右下乃“日”之訛寫。[4]林文華先生疑此字為從“人”從“免”之“俛”。[5]侯乃峰先生读为此字即相當於《說文》之“仄”字。[6]
按:此字恐怕还是以读“側”为是。以上諸位先生在字形分析上,多傾向認為此字為上下結構。對於其上部,有兩種觀點:一是認為上從“宀”,一是認為上從“人”;對於其下部,觀點則不統一。我們認為此字應為一從“大”之字,簡9有“大”字寫作:,與此字的相似,楚文字的“大”字往往上下分离,形似两个“人”形,不赘述。至於去其右下側的,從字形上看,或即“日”字因简的宽度而未写完整,因此此字就是劉信芳先生所说的“昃”字,读为“侧”。
二、释“斋”
《上博七‧武王踐阼》簡2有一字形體兩見,寫作:
、
整理者隶定,“疑‘祈’字之繁构,读为 “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认为:“,整理者讀為‘齋’,恐不確。此字從‘祈’得聲,或當讀為‘祈’,下文簡12類似的語境中有‘君齋,將道之;君不祈,則弗道’,‘祈’與‘齋’大概是一類活動。下文‘武王三日’之‘’亦當讀為‘祈’”。[1]
按:正如復旦讀書會所云:“‘祈’與‘齋’大概是一類活動”,故此字讀“祈”或“齋”都能读通,但是此字的形體如何,到底隸定為什麼字,是繞不過去的。
首先,此字從“祈”無異議,下部整理者隸定為從“口”、“立”則于形未安。我們認為其下部左邊為“厶”,右邊為“正”,郭店簡“正”作唐虞3、五行34、璽匯0343,與上形同。
“厶”是聲符,厶,心紐脂部字,齋,莊紐脂部字,所以此字可以認為是從“祈”,從“正”,“厶”聲的字,讀為“齋”。
三、释“禍”
簡9“禍”字作:A 、B ,此字形體亦見於簡8,作:C ,其形體頗難分析,整理者誤釋為“”,讀為“懲”,誤。復旦讀書會認為:“疑此字或從‘化’,從‘示’,即可讀為《大戴禮記》之‘禍’。”[1]可從,A形可以拆分為:、,C形可以拆分為:、,其基本聲符應為、,就是匕(音化)字,餘者、,、等為飾筆,因此此字上部從“人”、“匕”應是“化”字。
不過此字也可能隸定為“”,即分析為從“人”,“禍”聲,假使这种观点成立,那么其聲符有變形聲化為“化”的傾向。
四、释“盘”
《武王踐阼》簡8“盤”字,写作:,整理者隸定“”,讀作“盤”。復旦讀書會隸定作“”,并谓“”字从宛得聲,可讀為“盥”,“盥”是古代洗手的器皿。《儀禮·既夕禮》:“ 夙興,設盥於祖廟門外。”《大戴禮記》作“盥盤”。[1]劉洪濤、何有祖先生认为當隸定為“安(從金從皿)”,仍讀作“盥”。[7]
按:此字應隸定為“”,讀為“盤”。楚簡“凡”作:
郭店簡·性自命出10,郭店·語叢38,上博六·天子建州(乙)1,上博六·天子建州(乙)7
與其所從“凡”形近,以此,此字可隸定為“”,讀為“盤”。凡,並紐侵部字;盤,並紐元部字,雙聲可通。
注释
[1]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武王踐阼〉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12月30日。
[2] 蘇建洲:《〈上博七‧武王踐阼〉簡6“”字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12月31日。
[3] 程燕:《上博七讀後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12月31日。
[4] 劉信芳:《竹書〈武王踐阼〉“反昃”試說》,《簡帛網》,2009年1月1日。
[5] 林文華:《上博七‧武王踐阼》“民之反俛(覆)”解,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2日。
[6] 侯乃峰:《上博七·武王踐阼》小劄三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3日。
师兄好!我来臆测一下,这个昃啊!会不会是一个会意字,利用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旁侧的位置关系来,表达旁侧之侧意,完全臆测,见笑了。
从“宀”下的两个“人”形的位置 来看,右偏上的人在左下的人的旁侧。
张振谦:释“盘”错了,还是刘洪涛释从“安”对,刚才才看到简6的“安”字,悔之矣。
这是学者们对此字释为碗的讨论意见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576
lht 在 2009-1-2 16:32:33 评价道:
碗原从安,还是跟盥音近。
认为即使考虑释为碗,其实也因碗从安的缘故,仍读作盥,大致还是坚持原来释为盥的意见。
跟郑兄澄清一下,我不认为是碗字,碗相当于A,用来指代大家讨论的那个字。严格讲,应说“所谓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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